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二部
圣徒之国

第一章 在北美大荒原上

在北美洲大陆的中部,有一片干旱的荒漠,多少年来一直是抵御文明进入的屏障。这片从内华达山脉延伸到内布拉斯加,北起黄石河、南到科罗拉多的沙漠,是个荒凉的死寂之地。但大自然有时也在这片森严可畏的地貌上变换一下模样。这儿有白雪覆盖的峻岭,也有阴沉黑暗的深谷;有水流湍急的河流在地势起伏的大峡谷里奔突,也有广袤的荒原一望无际,冬天是白茫茫的雪原,夏天却是灰蒙蒙的盐碱地。这些景色共同的特点,是荒芜、冷寂和凄凉。

在这片令人绝望的土地上,没有一家住户。偶尔会有波尼人或黑脚族人 结队而过,前往别的狩猎地区,但即便这些硬汉中最勇敢的人,也受不了眼前凄凉的景象,巴不得早日穿越这可怕的荒野,重见他们熟悉的大草原。荒野上的狼在低矮的灌木丛中出没,秃鹰缓缓地在空中飞翔,笨拙的灰熊蹒跚地越过阴暗的沟壑,在岩石间寻觅可以果腹的食物。荒漠,就是它们的家。

世界上再也不会有比布兰卡山脉北麓更瘆人的景象了。极目望去,空旷的平野上布满盐碱的斑渍,以及一簇簇不起眼的灌木丛。地平线的最远处,是绵延的山峰,高低起伏的峰顶上覆盖着残雪。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没有生命的迹象,没有任何与生命有关的东西。铁青色的天空没有鸟儿飞过,灰蒙蒙的大地没有一点动静——死一样的寂静,充斥在天地之间。侧耳谛听,你听不到辽阔的原野有一丝声音传来;一切都归于寂静——令人绝望的死寂。

我们刚才说,在荒原上没有任何与生命有关的东西。其实并非完全如此。从布兰卡山朝下望去,可以看见一条小道蜿蜒穿过荒漠,消失在远方。这条小道,是由大车的车轮碾压出来,由许多冒险者的脚踩踏而成的。沿途散布着一堆一堆白色的东西,映衬着盐碱的斑渍,在阳光下闪着寒光。走近细细一看,原来那都是些白骨:有的粗大而毛糙,有的细小而精致。粗大的是牛骨,小巧的是人骨。穿越荒漠的车队驶经的小道,绵延一千五百英里,倒毙的旅人的残骸,就是这些车队在艰难的旅途留下的印记。

话说一八四七年五月四日,一个孤单的旅人从山上望着这片肃杀的景象。从他的容貌看,你会觉得他若不是这片荒原的精灵,便是这儿的魔鬼。但很难判断他究竟是四十岁不到,还是已经六十岁开外。他的脸瘦削而憔悴,枯黄的皮肤裹着瘦骨嶙峋的身躯;棕色的蓬发和长须上蒙着白渍;眼窝深陷,眼睛里射出瘆人的光亮;握住来复枪的那只手,瘦得皮包骨头。他站立时,得依靠手中的武器支撑身子,然而从他高大的身形和粗壮的骨架,可以想见他原先健硕壮实的体形。从他憔悴的脸容,从那空空荡荡挂在干瘪的身体上的衣服,可以想见他何以会显得如此衰老。这个男人快要死了——因饥饿和干渴而死。

他刚才艰难地下到谷底,再攀上这座小山,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想找到些许水源的踪影。眼前广漠寥廓的盐碱地,远方不见草木影子的群山,都断了他寻找水源的念想。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所剩的唯有绝望。他狂野的目光投向北面、东面和西面,终于明白他的漂泊已经到了尽头,在这个光秃秃的峭壁上,他的生命也到了它的尽头。“这儿不也挺好,何必要再等上二十年,才去死在一张舒服的床上呢?”他喃喃自语说,在一块巨石的阴影里坐下。

坐下之前,他先把已没用的来复枪和右肩上的包袱都放在地上,这个用灰色披巾裹着的大包袱,他一路上一直背在右肩上。对他现在的体力来说,包袱似乎太重了些,所以他放下的时候,着地的动作稍猛了一些。顿时,从灰色包袱里传出一声略带哭腔的喊声,伸出一张受惊的小脸蛋和两只小拳头,脸上一双棕色的眼睛非常明亮,手上有好些浅窝。

“你摔疼我了!”一个稚嫩的声音嗔怪地说。

“哟,是吗?”男人抱歉地回答说,“我不是故意的。”说着,他打开灰披巾,抱出一个五岁模样的可爱的小女孩,一双精致的小鞋子,粉红色的连衣裙,还罩着亚麻布的小围裙,处处显示着母亲对她的关爱。小女孩苍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但她健康的手臂和小腿让人看出,她没像背她的男人一样受苦。

“现在怎么样了?”他急切地问,因为他瞧见小女孩还在揉着后脑勺上蓬乱的金黄色鬈发。

“你来亲一下,就好了,”她一本正经地说,指了指碰痛的地方。“妈妈都是这么做的。妈妈呢?”

“妈妈走了。我想,你不久就会见到她了。”

“走了,哎!”小女孩说。“真奇怪,她没跟我说再见就走了;她去姨妈家喝茶都跟我说了再见才走呢,这回她走了都有三天啦。哦,这儿干得真让人难受,是吗?我们没水喝,也没东西吃了吗?”

“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宝贝。你只要再忍一会儿,就一切都会好了。把头靠在我身上,就像这样,你会觉得好些。嘴唇都干得像块皮了,说话是够累的,可我想,我还是得把实情告诉你。你手里拿的是什么东西?”

“漂亮的东西!好玩的东西!”小女孩举起两片闪亮的云母,高兴地说,“回到家里我就送给鲍勃弟弟。”

“你很快就会看到比这更漂亮的东西了,”男人语气很肯定地说。“等一下,听我好好给你说——还记得我们离开那条河的情形吗?”

“哦,记得。”

“好,我们原以为很快就会再遇上另一条河的,你明白吗?可是不知有什么地方出了毛病,指南针,或者地图,或者别的什么东西,怎么也找不到那条河。水用尽了。只剩下一点给你们孩子喝的。后来……后来……”

“你就不能洗脸了。”小女孩望着他沾满污垢的脸,语气严肃地说。

“不能洗脸,也不能喝水。本德先生第一个走了,接下去是印第安皮特,后来是麦格雷戈太太,再后来是约翰尼·霍恩斯,再后来,宝贝,就是你妈妈。”

“哦,妈妈也死了。”小女孩喊了一声,用围裙捂住脸伤心地哭了起来。

“是的,他们都走了,只剩下你和我。我以为沿这个方向走,还能有机会找到水,所以我背着你一路走了过来。看来情况并没好些。现在已经甭想有什么指望了!”

“你是说我们就要死了?”小女孩止住抽泣,抬起泪眼婆娑的脸问道。

“我想十有八九是这样。”

“那你干吗不早说呀?”她欣喜地笑着说。“你把我吓了一大跳。现在多好啊,我们死了,就又可以和妈妈在一起了。”

“没错,你可以,宝贝。”

“你也可以。我会告诉妈妈,你对我有多好。我相信她一定会捧着一大罐水,在天堂门口迎接我们,还有好多好多荞麦饼,那些饼呀,热乎乎的,两面烤得脆脆的,鲍勃和我可喜欢了。那么,我们还要等多久呢?”

“我不知道……不会很久了。”男人说话时,凝望着北方的远处。在蓝色的天穹上,有三个小黑点正愈变愈大,速度很快地接近过来。一转眼工夫,已经能看清它们是三只褐色的大鸟了。它们在两个孤独的旅人头上转了几圈,而后栖落在高处一块可以俯视他们的岩石上。这是三只秃鹰,也就是西部荒漠里的兀鹫,它们的出现是死亡的预兆。

“公鸡和母鸡,”小女孩指着三只带来凶兆的大鸟,开心地喊道,拍着小手想让它们飞起来,“哎,这地方是上帝造的吗?”

“当然是他造的。”男人答道,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让他感到很惊讶。

“他造了伊利诺伊,他造了密苏里,”小女孩接着说,“我还以为这地方是别人造的呢。这儿可造得不怎么样,造的时候把水和树给忘了。”

“你来做祷告好吗?”男人有些踌躇地问。

“还没到晚上呢。”她回答说。

“没关系。时间是早了些,不过你放心吧,上帝不会在意的。我们坐大篷车穿过荒原的那会儿,你不是每天晚上都祷告的吗,这会儿你就照那样子祷告好了。”

“为什么你不祷告?”小女孩感到奇怪地看着他,问道。

“我不记得了,”他回答说,“我还只有这支枪一半高的那会儿,就不祷告了。不过我想,现在再开始也不晚。你把祷告词念出来,我在旁边一边听,一边跟着你念。”

“那好吧,你得先跪下,我也跪下,”她说着,把披巾铺在地上,“你再把手像这样举着,就会觉得好受些了。”

这是一幕奇特的景象,虽然只有秃鹰在看着。窄窄的披巾上,跪着两个漂泊的旅人,一个是天真无邪地祈祷的小女孩,一个是饱经沧桑、神色坚毅的粗汉。女孩胖乎乎的脸蛋和男子憔悴干瘦的脸,抬起朝着没有一丝云彩的天空,两个不同的嗓音——一个稚嫩而清脆,一个深沉而沙哑——在向此刻正和他们面对面的、令人敬畏的神灵虔诚地祈祷,齐声祈求得到怜悯和宽恕。祷告完毕,两人重又坐在巨石的阴影里,不一会儿,女孩就把小脑袋靠在她的保护人宽宽的胸膛上,依偎着他睡着了。他注视着入睡的小女孩,但过不了多久,他也抵御不住大自然的威力了。他已经有三天三夜不曾合眼休息了。眼皮渐渐耷拉下来,盖住了困乏的眼睛,脑袋渐渐往下沉去,垂到了胸前,灰色的胡须和女孩金色的发绺混在一起,两人双双睡了过去,都睡得很沉。

要是这个汉子晚睡半个小时,他就能看到一幅奇异的景象。在这片荒原的尽头,腾起一股小小的烟尘,先是很小的一点,远远望去几乎看不清楚,然后渐渐变得又高又宽,最终形成一团实实在在的浓厚的云雾。这团云雾还在继续变大,现在很清楚了,只有行进中的大队人马,才会扬起这样的烟尘。倘若是在一个土地肥沃的地区,一个观察者也许会得出结论,判断那是一大群在草原上迁徙的野牛正靠近过来。但在这片荒漠的原野上,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烟尘滚滚而来,离两个孤苦旅人所在的悬崖愈来愈近;大车的帆布篷顶和武装骑马人的身影,在四处弥漫的扬尘中间显露出来,让人看清了一支西行的大篷车队。那是怎样一支浩浩荡荡的车队啊!前导已经到了山脚跟前,殿后的人马却还在远方的地平线上望不见尽头。广漠的荒原上,横穿着一条绵绵不绝的大篷车和各色各样马车的行列,男人有骑在马上的,也有徒步行走的。不计其数的女人,背负大包小包费力地前行,孩子在大车旁蹒跚而行,或从白色的篷布下面探出脑袋来。这显然不是一般的部族迁徙,而是一群为生计所迫,寻觅可以安身的异乡的流浪者。清新的空气中,传来大队人马的车轮碾压声、撞击声、吱嘎声和马匹嘶鸣的叫声。但声响再大,也没能惊醒悬崖上那两个疲惫的旅人。

行进在队列最前面的,是二十多个神情严肃而坚毅的骑马人,身穿深色家纺粗布衣服,挎着来复枪。他们来到山脚下,勒住马,聚拢商量一会儿。

“弟兄们,井应该在右边,”其中一人说道。他表情刚毅,胡子刮得很干净,头发已经有些花白。

“在布兰卡山右面——咱们要去格兰德河。”另一个人说。

“别怕找不到水,”第三个人大声说。“能从岩石中引水而出的神,现在决不会丢下他的选民不顾。”

“阿门!阿门!”众人齐声应道。

他们正要重新上路,忽然年纪最轻、眼睛最尖的那个小伙子猛地喊了一声,举手指着上方巉峻的悬崖。崖顶上有个很小的东西在飘动,鲜艳的粉红色映衬在灰色的山岩上,分外明亮夺目。见到此情此景,众人都勒住马,取枪握在手中,后面的人也纷纷拍马赶来增援。只听得“红番!红番!”一片啰唣。

“这儿不可能有印第安人,”年长的那个人说,他看上去是他们的头儿。“我们已经过了波尼人的地界,在翻越前面的山岭之前,不会再碰到别的部族了。”

“我上去看一下好吗,斯坦格森兄弟?”其中一人问道。

“我也去。”“我也去。”十来个声音喊道。

“你们把马留下,我们在这儿等你们。”长者回答说。

即刻,那几个年轻人翻身下马,拴好缰绳,沿陡峭的山坡迎着激起他们好奇心的那样东西攀爬上去。他们有着训练有素的斥候的自信和灵巧,动作迅速而又悄无声息。在下面平地上看着他们的同伴,眼见他们的身影轻快地掠过一块又一块岩石,直至映在蓝天的背景上。最先发出那下喊声的年轻人,走在最前面。突然,跟在后面的人看见他猛地一挥手,仿佛是被什么东西惊着了似的,而等他们赶到他跟前时,他们同样也被映入眼帘的景象给镇住了。

只见光秃秃的悬崖顶处,一小块空地上竖立着一块巨大的岩石,巨石阴影下躺着一个胡子很长的男人,他身材高大,神情严峻,但瘦得不成样子。从他平和的神情和均匀的呼吸声,可以知道他睡得很熟。一个小女孩躺在他身边,又白又胖的手臂搂住他又黑又瘦的脖颈,满头金发的小脑袋偎在他平绒短上衣的胸前。她嫩红的嘴唇微微张着,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微微的笑意使充满稚气的脸上平添了几分调皮的意味。圆滚滚的小腿,白袜子,搭扣闪闪发亮的小皮鞋,和旁边那个男子瘦骨嶙峋的容貌形成了很奇特的对比。在这奇怪的一老一少头顶上方,有三只目光阴鸷的秃鹰站立在凸岩边缘上。看见有人上来,它们发出沙哑的尖叫声,悻悻然地振翅飞走了。

不祥之鸟凄厉的叫声惊醒了两个熟睡的旅人,他们迷惑地往身边看了看。男子艰难地站起身来,朝悬崖下面望去,刚才睡意袭来那会儿还是空荡荡一片的荒原,此刻行进着大队的人马。他凝神望着前方,脸上显出疑惑的表情,抬起瘦骨嶙峋的手遮在眼前。“敢情这就是神志昏迷吧。”他低声自语道。小女孩抓住他的衣角,站在他旁边,一声不响,充满稚气、困惑疑虑的目光朝四下里望着。

攀崖上来的这些人,很快就让他俩明白了眼前所见的是实实在在的事情。其中一人举起小女孩放在肩上,另外两人扶住虚弱的男子,一同往车队走去。

“我叫约翰·费里尔,”男子对他们说,“我们原先有二十一个人,现在就剩我和这个小家伙了。其余的人,都在南边不是渴死,就是饿死了。”

“她是你的孩子吗?”有人问。

“现在应该是了,”男子倔强地抬起头,大声说道,“她是我的孩子,因为是我救了她。谁也别想把她从我身边夺走。从今儿起,她就是露茜·费里尔了。那么,你们是什么人呢?”他问道,好奇的目光注视着面前这些强壮的、晒得黑黑的救援者,“你们看上去人很多啊。”

“有八九千吧,”一个小伙子说,“我们是受人迫害的上帝的孩子——是摩罗尼天使的选民。”

“我从没听说过这个天使,”男子说,“看来他选了好大一帮子人呢。”

“别拿神圣的事情开玩笑,”小伙子严肃地说,“我们信奉用埃及文字写在金箔上的圣典经文,那是由天使摩罗尼在帕尔迈拉亲手交给圣徒约瑟夫·史密斯 的。我们来自伊利诺伊州的瑙沃城,那儿有我们建造的圣殿。现在我们要寻找一个地方,避开那些迫害我们的人,避开那些不敬神的人,即使这个地方是在荒漠深处,我们也无所畏惧。”

一听到瑙沃城,显然约翰·费里尔就想起来了。“我明白了,”他说,“你们是摩门教徒 。”

“我们是摩门教徒。”众人异口同声地说。

“你们这是去哪儿?”

“我们也不知道。上帝假先知之手指引我们。你得去见见这位先知。他会指示我们该怎么处置你。”

这时他们已经来到山脚跟前,周围是大群的摩门教徒——脸色苍白、模样温顺的妇女;活泼嬉笑的儿童;还有神情焦虑、目光恳切的男子。他们看到两个陌生人,一个那么幼小,一个还那么憔悴,不禁发出一阵阵惊叫和叹息声。不过护送他们的人没有停留,在人群中开出一条路,径直往一辆大篷车走去,人群跟在他们后面。那辆大车在车队中格外显眼,车身特别高大,华丽而气派。这辆车套着六匹辕马,而别的车只有两匹或至多四匹辕马。在驾车人旁边,坐着一个男子,他最多不过三十岁,但长得肥头大耳,一脸杀伐决断的表情,看上去是个首脑人物。他正在读一本褐色封面的书,当那群人走到他跟前时,他放下书,仔细听他们叙述事情的原委,而后转脸向着那两个漂泊的旅人。

“要让我们收留你俩,”他神色严厉地说,“你们必须信奉我们的教义。我们绝不能让狼混进我们的羊圈。与其日后发现你们是使整个果子烂掉的斑点,不如今天就听任你们葬身这片白骨累累的荒原。你愿意接受这个条件跟我们走吗?”

“只要能跟你们走,我什么条件都接受,”费里尔说,一本正经的语气,引得那几位平时一直很严肃的长老 也忍俊不禁。唯独那个首领依然正襟危坐、不苟言笑。

“你带他走,斯坦格森兄弟,”他说,“给他吃东西、喝水,那小孩也一样。你还要负责给他俩讲解教义。我们已经耽搁很久了。出发!前进,向永恒的乐园前进!”

“前进,向永恒的乐园前进!”摩门教众齐声高喊,声浪此起彼伏,掠过绵延的车队,直到渐渐消失在远方。马鞭声声,车轮滚滚,队伍向前进发;不一会儿,浩浩荡荡的车队便又蜿蜒行进在茫茫的荒原上。负责照料那两个漂泊旅人的大司祭,把他们带到自己的大车上,那里已经给他俩准备了吃的东西。

“你们就待在这辆车上,”他说。“不出几天,你们就会恢复过来。从现在起,你们要记住,你们今生今世永远是教里的人。这是布里格姆·扬格 说的,他的声音就是约瑟夫·史密斯的声音,也就是上帝的声音。”

第二章 犹他之花

作者无意在此详述摩门教众备尝艰辛寻找定居之地的经过。从密西西比河畔来到落基山脉西麓,他们一路上所表现出的坚韧不拔的精神,在人类历史上几乎是没有先例的。蛮荒的部族,凶猛的野兽,饥饿,干渴,疾病——大自然能在他们行进的道路上设置的每一种艰难险阻——都被他们凭着盎格鲁——撒克逊后裔的坚强意志一一战胜了。但即便最坚强的心,毕竟也会被长途的跋涉和日积月累的恐惧所撼动。所以当他们看到脚下开阔的犹他谷地沐浴在阳光之中,听到首领告诉他们这就是期盼中的家园,这片充满希望的处女地将永远属于他们的那一刻,没有一个人不匍匐在地虔诚地向上天祈祷。

扬格很快就显示出他的才干,证明他不仅是一个果敢的领头人,而且是一个干练的管理者。总体布局图和区域规划图,勾画出了未来城市的面貌。城市周围的所有耕地,都依照每个教民的地位高低,按比例予以分配。商人照旧经商,工匠依然做工。城市里,街道和广场有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人们眼前。农村中,家家户户开沟渠、筑树篱、拓荒地、种作物,到了第二年夏天,弥望的已是大片金黄的麦田。整个新拓居地上,一派欣欣向荣的气象。而最让人引为自豪的是,市中心在建的大教堂正节节升高,规模日渐扩大。从晨光初现到余晖收尽,咚咚锵锵的锤击声、叽叽嘎嘎的锯木声不绝于耳。这座教堂,是新移民为纪念上帝指引他们安然渡过千难万险而建造的。

约翰·费里尔正式收养了小女孩,两人相依为命,和摩门教众一起来到大迁徙的终点。小露茜·费里尔被安顿在斯坦格森的篷车里,一路上和这位摩门教大司祭的家人相处得很融洽,其中有他的三个妻子,还有他十二岁的儿子,一个任性、早熟的男孩。露茜凭着儿童活泼的天性,很快从失去母亲的悲痛阴影中走了出来,受到那三个女人的宠爱,在长途迁徙中适应了大篷车这种居无定所的新生活。而费里尔恢复体力之后,显示出他的得力向导和一流猎手的本色,很快便得到了新伙伴的赏识和尊重,当迁徙到达终点之后,大家一致同意,他应当和大伙儿一样,分到一大块肥沃的土地。这是除了扬格本人以及斯坦格森、坎伯尔、约翰斯顿和德雷伯四位高级司祭以外,新移民的标准待遇。

约翰·费里尔在分得的土地上造了一座结实的圆木小屋。木屋经常翻修,几年后扩建成了一座宽敞的别墅。他生来是个务实的人,做事说干就干,手也很灵巧。他凭着强壮的身子骨,可以在地里不知疲倦地从早忙到晚。就这样,他的农场和其他产业变得一天比一天兴旺发达。不出三年,他的家产便超过了周围的邻居。六年过后,他过上了小康生活。九年以后,他成了富人。十二年以后,整个盐湖城可以和他平起平坐的,就剩五六个人了。从大盐湖直至偏远的沃萨奇山脉,再没有比约翰·费里尔更响亮的名头了。

但有一件事——也只有一件事——他伤了教友兄弟的感情。任凭大家怎么劝他甚至和他争论,他就是不肯像同伴们那样娶妻成家。他从来不曾说明拒绝的理由,但每回人家说到这事,他总是固执到底,没有半点商量的余地。于是有人指责他对教义教规过于冷漠,有人指责他过于吝啬,不舍得花钱。还有人猜测他有过一段伤心的浪漫史,说什么在东海岸有个金发姑娘曾为他憔悴而死。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费里尔始终坚守独身。而在其他一切方面,他都堪称执行新拓居地规章制度的典范,是个大家公认的虔诚、正直的教徒。

露茜·费里尔在木屋里渐渐长大,帮助养父照料里里外外的家务事。小女孩没有奶妈、母亲的疼爱,伴随她成长的是凛冽的山风和松林的清香气味。岁月一年年地过去,她出落成一个身材高挑、体格健美的大姑娘,脸颊越发红润,步态也越发轻盈了。路过费里尔农场旁大路的行人,只要看见过这个少女曼妙的身影穿过麦田,或者遇到过她英姿飒爽地骑在父亲的悍马上,身手矫健有如真正的西部牛仔,大多会在脑海中留下经久难忘的记忆。就这样,蓓蕾绽放成了鲜艳的花朵;见证了她父亲成长为那一带农场主的首富的岁月,把她造就成了整个西海岸难得一见的完美无瑕的美国少女。

然而,最先发现小女孩已长成亭亭玉立的少女的,却并不是她的父亲。在这种事情上,情况往往如此。这种微妙的变化,是缓慢地、令人难以察觉地完成的,天天看到的人反而是看不出的。少女本人也对此一无所知,直到有一天她听到某人的嗓音,或是触碰到某人的手时,心头怦然而动时,她才怀着既骄傲又害怕的心情,意识到一种新奇的、更为奔放的天性在她内心深处觉醒了。这种特殊的日子,这种预示着新生活的到来的小事,是每个少女都记在心里,不会忘怀的。而在露茜·费里尔,那本身就是一件生死攸关的事情,而且,它还影响了她和好些旁人未来的命运。

那是六月一个温煦的上午,摩门教众有如蜂群那般忙个不停(蜂巢正是他们教会的标志)。田里,街上,到处都是忙忙碌碌的人群。驮着重载的驴群排成一条长龙,行进在尘土飞扬的大路上。它们都往西而去,因为,当时在加利福尼亚兴起一股淘金热,而横贯北美大陆的通道正好穿过这座上帝选民之城。大路上还有大群来自边远牧场的羊群和牛群,以及一队队疲惫不堪的移民,漫长的路途折磨得他们人困马乏。在混杂的人群、畜群之间,露茜·费里尔凭着一个骑手熟练的骑术,一路策马小跑,她美丽的脸庞泛出红晕,金黄色的长发在脑后飘扬。父亲差她进城去办事,她仗着年轻人无畏的劲头,像先前好几次一样急着赶路,一心只想着早点进城把事儿办了,顾不上仔细观察四周情况。风尘仆仆地做着淘金梦的旅人,望着她疾驰而过的背影,纷纷露出惊讶的神色,就连通常很少有表情的那些运送毛皮的印第安人,也一改平时冷漠的习惯,对这位脸色白皙的美丽少女投去惊艳的目光。

她来到市郊,只见路上拥挤不堪,五六个容貌粗野的牧人从大草原赶来的牛群把路都堵死了。她没有耐心干等,瞅准一个看似缺口的空隙,纵马往前冲去。但她刚冲进牛群,身后的牛就挤拢过来,她眼看就要身陷犍牛之阵,被一大群眼露凶光、犄角粗长的小公牛裹挟着往前涌动。她平日里常跟小公牛打交道,所以对眼下的处境倒也并不惊慌,只是瞅空子驱马前进,心想尽快开出一条路,突出重围。但不巧的是,一头公牛不知有意还是无意,犄角猛地撞到了露茜那匹马的肋部,马顿时痛得惊跳起来。它前蹄腾空而起,狂怒地喷着鼻息,左冲右突,颠簸腾挪,骑术稍逊的骑手到了此时,再也休想在马背上坐稳。情势非常危险。惊马越是蹦跳,越是被牛角戳痛,也就越是狂跳不已。这时露茜所能做的,只能是紧贴马鞍,稍一闪失就有跌落马背,被粗野的奔牛践踏的危险。她从未遇到过如此凶险的突发状况,只觉得晕晕乎乎的,手里的缰绳不由得松了开来。飞扬的尘土和混乱的牛群中蒸腾而起的浊气,使她感到透不过气来,缰绳眼看就要脱手了。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身旁响起一个亲切的声音,使她意识到,有人来救她了。说时迟,那时快,一只强壮有力的褐色的手,一把抓住惊马的嚼环,硬是从牛群中开出一条路,很快带她突出了重围。

“您没事吧,小姐?”救她突围的人彬彬有礼地问道。

她抬头看了看他黝黑、粗犷的脸膛,放声大笑起来。“我真给吓坏了,”她天真地说,“谁想得到一群牛会把邦乔吓成这副样子?”

“谢天谢地,您总算没从马鞍上摔下来,”年轻人说这话的语气极其诚恳。他身材很高,模样有些粗野,骑着一匹黑白毛色相间的骏马,身穿猎人的粗布服装,肩上背着一支长筒来复枪。“我想您就是约翰·费里尔的女儿吧,”他说,“我看见您从他的庄园里骑马出来。您见到他,请问一下他是否还记得圣路易的杰弗逊·霍普。要是他就是那个费里尔,我父亲和他是老朋友呢。”

“您自己去问他不更好吗?”她问道,样子看上去很认真。

年轻人听到她这么说,显得很高兴,黑色的眼眸闪着喜悦的光芒。“行,我会自己去的,”他说,“我们刚在山里待了两个月,现在这样子实在不太适合前去拜访。下次他见到我们,一定会很高兴的。”

“他得好好谢谢您才是呢,我也要谢谢您,”她回答说,“他可疼我呢。要是我被牛群给踩了,他会伤心得要死的。”

“我也会。”年轻人说。

“您!嗨,我可看不出这跟您有什么关系。您还不是我们家的朋友呢。”

年轻猎人黝黑的脸上一下子挂满沮丧的神色,露茜·费里尔看了不由得放声大笑。

“噢,我不是那个意思,”她说,“您现在当然是朋友了。您一定要来看我们哦。现在我得走了,要不然父亲以后就不敢托付我办事了。再见!”

“再见。”他答道,抬起那顶宽边帽,俯首去吻她的小手。她掉转马头,举鞭一挥,沿大路飞驰而去,身后留下滚滚的尘烟。

小杰弗逊·霍普策马赶上同伴,一路上他神情忧郁、寡言少语。他们这伙人先前在内华达山脉探矿,此刻返回盐湖城,打算筹措一笔资金用于开发找到的银矿。他原先也和他们一样,非常热衷于这件事,但这次的邂逅使他的思绪岔开了。美丽的姑娘有如山间的清风那般清新宜人,吹进他的心田,却撩拨得他狂野桀骜的心难以自持。看到她的背影消失以后,他意识到自己面临人生中的一个关键时刻,开采银矿也好,别的什么事情也好,对他来说都不如这件刚发生的、使他的心神再也无法旁顾的事情来得重要。他心中萌动的爱意,已然不是一个懵懂少年说来就来、变幻不定的冲动,而是一个意志坚强、性格火暴的男子汉充满野性的狂热的激情。他的人生一帆风顺,至今为止想要做的事没有做不成的。此刻他暗暗对自己说,只要是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坚韧不拔的毅力所能做到的事,他一定能做到,这件事他志在必得。

他当晚就去拜访了约翰·费里尔,以后就经常上门,成了农庄的常客。约翰的生活圈子就是这个峡谷,十二年来一直埋头于照管农庄,很少有机会了解外面世界的情况。而这些情况,恰恰是杰弗逊·霍普所能告诉他的,他的讲述很生动,不仅做父亲的爱听,露茜也爱听。他早年参加过加利福尼亚拓荒者的行列;在那些狂热而又给人留下美好回忆的年代,有多少人发财致富,又有多少人倾家荡产,这些充满传奇色彩的故事,他都能让父女俩听得津津有味。他还当过斥候,设过陷阱捕兽,到山里探过银矿,去牧场打过工。他生性好冒险,哪儿有搅动人心的新鲜事,哪儿就有杰弗逊·霍普的身影。没过多久,他就成了约翰·费里尔的知交,老农场主每当说起这个小伙子时,总是赞不绝口。碰到这种情况,露茜一声不响,但从她泛起红晕的脸颊和闪着幸福光芒的明亮的眼睛,可以明白无误地看到,她那颗少女的心,已经不复属于她自己了。纯朴的父亲也许没有注意到这些征象,但它们肯定逃不过赢得她芳心的年轻人的眼睛。

一个夏日的傍晚,他骑马从大路上疾驰而来,到门前勒住马。她正在门口,走下来迎接他。他把缰绳往栅栏上一扔,大步走上屋前的小径。

“我要走了,露茜,”他握住她的双手说,深情地望着她的脸,“我不要求你现在就和我一起去,但是,我下次回来时你愿意和我一起走吗?”

“什么时候?”她满脸通红地笑着问。

“至多两个月。到那时,我会来向你求婚,亲爱的。谁也不能阻拦我们。”

“你父亲同意了?”她问。

“他同意了,只要我们能把矿经营好就行。这事我一点不担心。”

“哦,行;既然你和你父亲已经都安排好了,当然也就用不着多说了。”她把脸颊贴在他宽阔的胸膛上,轻声地说。

“感谢上帝!”他声音嘶哑地说,弯下腰去吻她。“那么,事情就这么定了。我待的时间越长,就会越舍不得离开你。他们在峡谷那儿等我呢。再见,我亲爱的宝贝——再见。再过两个月我们就能在一起了。”

说着,他把她轻轻地推开,然后翻身上马,头也不回地一路狂奔而去,仿佛生怕再望一眼离别的人儿,他的决心就会动摇似的。她伫立在门前,目送他越跑越远,直至消失在远方。然后她——全犹他州最幸福的姑娘——返身走进屋里。

第三章 约翰·费里尔和先知谈话

杰弗逊·霍普他们离开盐湖城已经有三个星期了。约翰·费里尔每当想到只要那年轻人一回来,他就要失去女儿了,心里总会隐隐作痛。但她那张容光焕发的脸,却胜过千言万语,让他默许了这样的安排。他心底深处一直有个不可动摇的信念,就是说什么也不能把女儿嫁给一个摩门教徒。那种婚姻在他看来,根本不是婚姻,而是蒙羞,是耻辱。无论他对摩门教教义怎么想,在这一点 上他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但是,他对此始终三缄其口,因为,发表任何有违教规的意见,在那个时代的圣徒之国都是极其危险的事情。

是的,那是极其危险的——以至于最虔诚的教徒也噤若寒蝉,不敢哪怕压低声音谈论一下对教规的意见,唯恐祸从口出,会立刻遭到报复。当年宗教迫害的受害者,如今自己成了迫害者,而且是无所不用其极的迫害者。塞尔维亚的宗教裁判所也好,日耳曼的菲墨特殊法庭 也好,意大利的秘密社团也好,历史上所有这些令人谈之色变的机构组织,都不如天罗地网般笼罩在犹他州上空的宗教制裁机构那么严密高效,那么森然可怖。

这一机构是隐形的,从而又蒙上了一层神秘的外衣,也因此更让人感到恐怖。它似乎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却又是谁也看不到、听不见的。有谁胆敢对教会不敬,很快就会消失不见,没人会知道他去了哪儿、出了什么事。他的妻子儿女在家里等他,可是做丈夫、做父亲的却再也不能回来告诉他们,他在秘密审判者那儿惨遭了怎样的毒手。说话稍有不慎,举止稍有疏忽,就会招来杀身之祸,然而谁也不知道,这股始终在威慑他们的势力,究竟是什么势力。所以弄得人心惶惶,人人都提心吊胆,即便在荒郊旷野,也绝不敢说半句对它有所非议的悄悄话。

起先这股影影绰绰而又极其可怕的势力,其控制范围仅限于曾经信奉摩门教、后来却对教义持有异议或决然背叛的人。但很快它就扩张到了更广的范围。眼看成年女子的供应量日渐不足,而一旦没有足够的女人,一夫多妻制的教规就会变得有名无实。于是各种传言开始不胫而走——传说在不见印第安人踪迹的地区,移民被杀戮,营地遭洗劫。高级司祭的居所中,却新添了女眷——新来的女人终日以泪洗面,脸上难抑惧怕的神情。天色已晚仍在山上未归的村民不止一次遇到蒙面的武装团伙,趁着夜色悄无声息地从他们身旁一掠而过。这些传闻都说得言之凿凿,而且一再被新发现的事实所印证,直到有一天,大家终于明白这到底是一伙怎样的匪帮。时至今日,在西部荒凉的大草原上,一提起但族帮 ,也就是复仇天使,那一带的人无不闻之色变。

对这个作恶多端的组织的深入了解,非但不能缓解它在人们心中造成的恐怖的感觉,反而会使人愈来愈感到恐怖。没人知道哪些人是这个恐怖组织的成员。那一桩桩血腥的暴行,究竟是哪些人以宗教的名义干的,始终是无人得知的秘密。你把自己对先知和教会的疑虑,告诉一个你最信得过的朋友,结果说不定他正是当天晚上执着火把前来,血洗你家以示惩戒的人。因此,没人敢相信自己的邻居,没人敢把心里想的念头告诉别人。

一个晴朗的早晨,约翰·费里尔正要出门去麦田,忽然听见前院的门闩响了一下,从窗口看出去,只见有个浅褐色头发、身材矬壮的中年男子朝屋子走过来。他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门口,因为来的不是别人,而是布里格姆·扬格。费里尔战战兢兢地——他明白,这次来访只怕是凶多吉少——跑到门口迎接摩门教的这位首领。但对方对他态度很冷淡,脸色严峻地随他走进起居室。

“费里尔兄弟,”他坐下后开口说,目光从浅色的睫毛下面锐利地望着费里尔,“我们这些忠实的信徒,一直以来都把您当朋友对待。当您在荒漠里快要饿死的时候,是我们救了您,我们把自己的粮食分给您,带着您平安到达这个上帝选定的峡谷,慷慨地把田地分给您,让您在我们的保护下渐渐致富。这些都是实情吧?”

“是实情。”约翰·费里尔回答。

“作为所有这一切的回报,我们只对您提出一个条件:那就是,您应当信奉正教,遵守种种教规。您答应过这么做,但是,如果大家说的情况属实的话,您并没有这么做。”

“我怎么没这么做呀?”费里尔摊开双手争辩说,“难道我没缴公共基金吗?难道我没去教堂做礼拜吗?难道——”

“您的妻子在哪儿?”扬格问道,目光往四周扫了一下。“您把她们叫出来,让我和她们打个招呼。”

“没错,我是没有结婚,”费里尔回答说,“可是这儿女人本来就少,又有那么多男人比我更有资格娶她们。我并不是孤身一人:我有女儿照料我。”

“我要和您说的,正是您的这个女儿,”摩门教首领说,“她长大了,出落成了犹他州的一枝花,这儿好些地位很高的人都对她青睐有加。”

约翰·费里尔听了这话,心中暗暗叫苦。

“有些风言风语我是不愿相信的——他们说,她和一个非摩门教徒已经确定了关系。他们准是在瞎嚼舌头。天使交给圣徒约瑟夫·史密斯的圣典中,第十三条怎么写来着?‘每个信仰虔诚的未婚女子,都应嫁给上帝的选民;她若与非摩门教徒结婚,必遭天谴。’事情明摆着,您既然发过誓要恪守教义,就不可能放任您的女儿亵渎圣典。”

约翰·费里尔没有作声,神经质地摆弄着手里的马鞭。

“凭这一点,可以检验您的信仰到底是真是假——这是四人裁判团 的决定。姑娘还年轻,我们不会把她嫁给一个老头,也不会全然不让她自己选择。我们这几个大司祭,都已经有许多小母牛 了,可是我们还有孩子呢。斯坦格森有个儿子,德雷伯也有个儿子,他们都会欢迎把您的女儿迎进家里的。让她在他俩中间选一个。他们都很年轻,很富有,而且信仰很虔诚。您看怎么样?”

费里尔紧皱眉头,低头不语。过了一会儿他终于说道:

“您得给我们点时间。我的女儿还小——她其实还没到结婚的年龄呢。”

“她有一个月的挑选时间,”扬格说着,从椅子上立起身来,“时间一到,她必须作出回答。”

走到门口,他涨红着脸,眼睛发亮地转过身来厉声喝道:“约翰·费里尔,要是早知您和您女儿竟敢固执己见,违抗神圣四人裁判团的命令,还不如当初就让你们留在布兰卡山等死呢!”

他做了个威吓的手势,转身走出房门,费里尔听得他沉重的脚步声在碎石小径上渐渐远去。

他木然坐着,肘支在膝上,暗自思忖怎样将这件事情对女儿说。正在这时,一只柔软的手搭在他的手上,只见女儿就站在他身旁。他看了一眼女儿苍白、惊恐的脸,就明白刚才那些话她都听到了。

“我没法不听见啊,”她迎着他的目光解释说,“他声音响得满屋子都听得见。哦,爸爸,爸爸,我们该怎么办呢?”

“别怕,”他把女儿搂在怀里说,粗大的手抚摩着她金黄色的头发。“总会有办法解决的。你对那个小伙子的心意,没变吧?”

她没有回答,只是紧握老人的手,默默地啜泣着。

“没变,当然没变。我可不想听你说已经变了。他是个好小伙子,而且他是个基督教徒,这要比这儿的人强多了,尽管那些人整天在祈祷和讲道。明天有一伙人去内华达,我会想办法让他们给他捎个话,让他知道我们现在处境很危险。如果我对这个年轻人没看走眼的话,他一定像骑着电报一样,飞也似的赶回来。”

露茜听了父亲如此描述,不由得破涕为笑。

“等他回来,他一定会给我们想个最好的办法。可我是在为你担心呢,爸爸。我听说——我听说过一些可怕的传闻,说的都是违抗先知旨意的人下场有多悲惨。”

“可是我们并没有违抗过他,”她父亲回答说,“到了要违抗的那天,还真得当心才是。我们还有整整一个月时间;到了时候,我想我们还是离开犹他为好。”

“离开犹他!”

“只能这样了。”

“农场呢?”

“能变卖的东西都变卖掉,剩下的就随它们去吧。说实话,露茜,我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这么想了。我看不惯那些人对他们该死的先知俯首帖耳的样子,我在任何人面前都不会低三下四。我是个生而自由的美国人,不懂那一套。现在要学恐怕也晚了。他要是敢到这个庄园来指手画脚,就得先尝尝迎面飞来的枪弹的滋味。”

“可是他们不会放我们走的。”他女儿担心地说。

“等杰弗逊回来,我们很快就能搞定的。现在,亲爱的,你别太烦恼,别让眼睛哭肿了,要不然他见你这样,会来找我说话的。什么也别怕,不会有危险的。”

约翰·费里尔说这些安慰女儿的话时,语气非常坚定。但女儿还是注意到当晚父亲与往常不同,非常当心地插紧门闩,取下挂在卧室墙上生了锈的旧猎枪,仔细擦拭一番,装上了枪弹。

第四章 逃亡

见过摩门教先知的第二天早晨,约翰·费里尔上盐湖城去,找到了要动身去内华达的熟人,请他捎封信给杰弗逊·霍普。他在信里告诉年轻人,他们此刻情况非常危急,他务必尽快赶回。把信交掉以后,他心放宽了些,回家路上心情轻松了许多。

走近庄园,他惊讶地看到大门两侧的桩墩上,各系着一匹马。更让他吃惊的是,一进门居然看见有两个年轻人大大咧咧地待在客厅里。其中一个是长脸,脸色苍白,他躺在摇椅里,两条腿跷在壁炉上。另一个脖子粗壮,浮肿的脸上神情粗野,双手插在裤袋里,站在窗前吹着口哨,吹的是一首通俗圣歌的曲调。费里尔进屋时,两人冲他点点头,摇椅上的那个先开了腔。

“您也许不认识我俩,”他说,“这位是大司祭德雷伯的儿子,我是约瑟夫·斯坦格森,在荒原那会儿,当上帝伸出手来,把你俩揽入神圣的羊栏时,是我俩在和您一起跋涉。”

“上帝早晚会将普天下的人都引入正途,”另一个年轻人齆声齆气地说,“一切都不用着急,他自有安排。”

约翰·费里尔冷冷地躬了躬身。他早就猜到了来人的身份。

“我们俩,”斯坦格森接着说,“奉了我们父亲之命,前来向令爱求婚,您和令爱可以在我们俩中间任选一个。不过呢,既然我还只有四个老婆,而这位德雷伯兄弟已经有七个了,所以看来我应该更有胜算才对。”

“不对,不对,斯坦格森兄弟,”另一个喊道,“问题不在于我们有几个老婆,而在于我们养得起几个老婆。我老爸刚把他的磨坊给了我,我比你有钱。”

“但我的前程比你远大,”斯坦格森回击说,“哪天上帝把家父召去,他的硝皮工场和制革厂就都归我了。到那时,我就是你们的大司祭,在教会里的地位高过你喽。”

小德雷伯望着镜子里的自己,装出笑脸接口说:“那可得看小姐怎么说了。我们就都听她的决定吧。”

他俩这么说话的时候,约翰·费里尔一直压住怒火站在门口,强忍着没用手里的马鞭去抽这两个家伙。

这会儿他终于忍无可忍,大步走到他俩跟前说:“听着,我的女儿叫你们来,你们才可以来。她不叫你们,你们就给我走远些。”

两个年轻的摩门教徒惊愕地望着他。在他俩看来,两人争着向女孩求婚,算是给她和她父亲天大的面子了。

“有两条路出这屋子,”费里尔大声说道,“这儿是门,那儿是窗。你们要走哪一条?”

他黧黑的脸看上去狠巴巴的,青筋暴起的手显得那么可怕;两个年轻人见势不妙,跳起身来夺路而逃。费里尔追到门口。

“你们商量定当了哪一个,告诉我一声。”他奚落他俩说。

“你会尝到苦头的!”斯坦格森脸色气得发白,大声嚷道。“你蔑视先知和四人裁判团。你就要死到临头了,你会后悔的。”

“上帝之手会重重地落到你身上,”小德雷伯喊道,“他能叫你生,也就能叫你死!”

“我倒要看看谁先死。”费里尔怒喝一声,冲过去要上楼取枪,露茜紧紧抓住他的手,好不容易才把他拦下。他从女儿手里挣脱出来,只听得马蹄声已经远去,知道再追也没用了。

“这两个人模狗样的混账东西!”他抹着额头的汗骂道,“孩子,要你嫁给这两个小流氓,我宁愿看着你去死。”

“父亲,我宁死不嫁,”她亢奋地回答说,“好在杰弗逊马上就要回来了。”

“对,他就要回来了。真是越快越好啊,不知道他们还会鼓捣些什么名堂呢。”

确实,这是刚毅的老人和他的养女最需要有人来给他们出主意,帮他们一把的关键时刻。在这个移民地区的历史上,还从来没有过如此无视大司祭权威的先例呢。既然一点小小的过失,都会招致严厉的惩罚,那么这种大逆不道之举,会引来怎样的杀身之祸呢?费里尔明白,他的财富和地位帮不了他。那些名望不在他之下、财富和他相当的人,不是照样神秘地失踪,家产全部归了教会吗?他是个勇敢的男子汉,可是这种始终悬在头上的影影绰绰的恐怖的氛围,却使他不寒而栗。任何看得清楚的危险,他都可以坚毅地面对,但是这种不知会来自何处的凶险,却叫他感到紧张不安。他把内心的恐惧隐瞒起来,不想让女儿知道,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但是她,凭着对父亲的爱,一眼就看出了父亲的不安。

费里尔预料到,对他的举动,扬格一定会有所反应,会给出训示或警告,他没想错,但是那种警告方式,却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第二天一早起来,他惊讶地看到,有一张四四方方的小纸片,用别针别在床罩上,正好就在他胸口的位置。纸片上用粗大的黑体字,歪歪斜斜地写着:

给你二十九天,让你改弦易辙,否则到时——

这个破折号,比起任何威胁来,都更惊心动魄。让约翰·费里尔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这张警告条究竟是怎么进入他卧室的,因为仆人们都住在外面的屋子里,而他卧室的门窗都是关得严严实实的。他把纸片捏成一团,什么也没对女儿说,但是出了这件事以后,他确实感到不寒而栗了。二十九天,显然是指扬格所说的一个月期限所剩的天数。一个人纵使再强壮,再勇敢,面对如此一个具有神秘力量的对手,你又能有什么办法呢?把纸片别在床罩上的那只手,完全可以把匕首插进他的心口,而且让他至死都不知道是谁杀了他。

下一天的事情更让人震惊。父女俩正坐在餐桌前用早餐,突然露茜惊叫一声,用手指着天花板。只见天花板中央赫然写着28这个数字,显然是用烧焦的木棒写的。她当然不懂其中的意思,他没有跟她说明。这天夜里他没有睡觉,拿着枪守了一个通宵。他没有看到任何异常的情况,也没听见任何异常的声音,但清晨开门一看,门上写着27,字体写得很大。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他发现藏在暗处的对手无一日不来,每天清晨必定会在某个显眼的位置看到他们留下的警示,告诉他一个月的宽限期还剩多少天。这些让他心惊肉跳的数字,有时出现在墙上,有时写在地板上,有时还会写在一块小纸板上,钉在花园的门或栏杆上。约翰·费里尔百般警惕,可就是没法知道这些日复一日的警告是什么时候留下的。看到它们,他心里就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惧。他坐卧不安,日渐憔悴,目光中满是陷入困境的猎物的凄惶神色。现在他唯一的指望,就是那个年轻猎人快点从内华达回来。

二十天变成十五天,十五天又变成了十天,但还是没有年轻猎人的消息。天数一天天在减少,年轻猎人却依然杳无音讯。每当大路上响起马蹄的嘚嘚声,或者传来赶牲口的吆喝声时,费里尔就会急忙冲向大门口,心想援兵总算来了。最后,眼看五天变成四天,四天又变成了三天,他终于心灰意冷,对逃跑不再存指望了。他没有一个帮手,对居处周围的群山又不很熟悉,他知道自己是无力逃跑的。平日常走的那几条路,都有岗哨严加把守,没有裁判团的准许令,任何人都无法通过这些哨卡。看来他真的走投无路了,迫在眉睫的致命一击,很快就要落在他身上了。但是有个信念他始终不曾动摇,那就是只要一息尚存,他就不能让女儿受辱。

有天晚上他枯坐在屋里,苦苦思索脱离困境的办法,可是一无所获。当天早上墙上赫然写着2这个数字,第二天就是限期的最后一天。到时候会发生什么情况?他满脑子都是想象出来的种种可怕情景,影影绰绰而又光怪陆离。而女儿——他一旦走了,她会变得怎么样呢?难道真的就没法挣脱罩在他俩身上的这张无形的网了吗?想到自己这么孤苦无助,他不禁伏在桌上抽泣起来。

什么声音?他在寂静中听见一阵轻微的刮擦声——声音很轻,但是夜深人静,可以听得非常真切。声音是从屋子门口传来的。费里尔蹑手蹑脚地走过去,仔细谛听。声音停歇了一会儿,接着传来一下又一下令人不寒而栗的低沉的声音。显然是有人在轻轻地拍门。来人莫非是秘密法庭派来处决他的午夜杀手?要不就是前来标示限期最后一天的帮伙成员?约翰·费里尔感到,这种令他神经震颤、心头冰冷的惶遽惊恐,比死更难受。他纵身向前,拔出门闩把门打开。

屋外一片宁静。夜色清朗,天上的星星闪闪发光。屋前小花园的栅栏和木门宛然在目;但花园里,大路上,不见一个人影。费里尔松了口气,往左右望了一眼后,目光不经意间落在了脚下,惊愕地看见有个人手脚平摊,俯身躺在自己跟前。

这一惊非同小可,他身子往后退去,背靠在墙上,用手掐住喉咙,不让自己叫出声来。最先跃入脑海的想法是,平躺在地上的是个受伤或濒死的人,但转眼间,只见此人扭动着身子匍匐前行,像条蛇那样迅捷而不出声地爬了进来。一进屋,他跃身而起,关上屋门。惊讶的费里尔这才看清,眼前是杰弗逊·霍普充满暴戾之气、表情坚毅决绝的脸。

“天哪!”约翰·费里尔喘着粗气说。“你可把我吓坏了!你怎么会这副样子呢?”

“给我吃的,”霍普声音嘶哑地说,“我根本没有时间,两天两夜没能吃上一点东西、喝上一点水。”见桌上放着费里尔吃剩的冷肉和面包,他扑上去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吃得差不多了,他问道:“露茜还好吗?”

“她没事。她还不知道我们面临的危险。”费里尔回答说。

“这就好。这座屋子四周都布控了,所以我只能一路爬过来。那些家伙一准是干这一行的老手,不过要想逮住一个沃肖 的猎手,他们还嫩了点。”

约翰·费里尔此刻意识到,自己有了一个可信赖的同伴,顿时觉得自己像换了个人。他情不自禁地抓起年轻人粗糙有力的手,紧紧握住。“你是好样的,”他说,“能这样赶来和我们患难与共的朋友,真是太难得了。”

“你说的没错,伙计,”年轻猎人回答说,“我一向很敬重你,可要是这事只关系到你一个人,我恐怕会有些犹豫,拿不定主意要不要把脑袋伸进这个马蜂窝。现在我是为露茜而来,我不能坐视她受到伤害,我要带着你们离开犹他州。”

“我们怎么走得了呢?”

“明天是你们的最后期限,今儿晚上再不走,就来不及了。我有一头骡子和两匹马在鹰谷等着我们。你有多少钱?”

“两千金币,五千纸币。”

“行。我也有这么些,加在一起应该够了。我们得翻过几座山去卡森城。快去叫醒露茜。幸好你的雇工都不睡在这儿。”

趁费里尔去叫醒女儿准备出发的当口,杰弗逊·霍普把所有能找到的食物,一股脑儿塞进一只小包,装满一陶罐水,他凭经验知道,山上水眼稀少而且彼此相距很远。等他收拾好这些东西,费里尔已经带着女儿出来了,他们装束停当,可以上路了。恋人的相会,情意虽浓但为时短暂,时间分分秒秒都很珍贵,要做的事又那么多。

“我们必须马上出发,”杰弗逊·霍普说,声音很轻但语气非常坚决,一个人明知身临险境,却义无反顾直面危险的时候,用的就是这种语气。“前门和后门都有人把守,但我们可以悄悄地从侧窗爬出去,穿过麦田逃走。上了大路,只要再走两里路,就到鹰谷了,骡马已经等在那儿。天亮之前我们必须跑完一半山路。”

“遇到拦截怎么办?”费里尔问。

霍普拍了一下束腰外衣下鼓起的手枪枪柄。“要是他们人多,就只好先撂倒几个再说了。”他说这话时惨然一笑,眼神中露出几许杀机。

屋里的灯火都已熄灭,费里尔从黑幽幽的窗户悄悄往外看去,眼前的这片麦田曾经是他的土地,现在他却要和它诀别了。但他还是按捺住了心头的怅惘,想到女儿的名誉和幸福,他觉得为她而作出牺牲,即使倾家荡产,也是值得的。周围的一切,看上去都那么宁静怡人,沙沙作响的树林,开阔寂静的田野,让人难以想到这是一个杀机四伏的所在。然而年轻猎人苍白的脸和凝重的表情都表明,在他匍匐爬行到这座屋子来的一路上,他早已对处境的凶险有了亲身体验。

费里尔挎好钱包,霍普背起数量有限的食物和饮水,露茜拎的包里,装着她心爱的小物件。他们小心翼翼地打开窗子,趁一片乌云使夜色变得更为浓重的当口,相继翻窗进入小花园。三人屏息静气,猫着腰,深一脚浅一脚地穿过花园,借着树篱的遮掩,摸向通往麦田的那个罅口。刚要走到那儿,霍普一把拽住父女俩,把他们按倒在阴影里,三人一动不动地蹲伏着,大气也不敢出。

大草原的狩猎生涯,练就了杰弗逊·霍普的身手,他耳朵灵敏得像山猫。他们三人刚蹲下,就听得几步开外响起猫头鹰凄厉的叫声,紧接着不远处传来一声应答的啼鸣。与此同时,从他们刚才走近的罅口处,出现一个朦胧的人影,此人又学了一声枭叫发出信号,叫声刚落,另一个人从黑暗中现出身来。

“明天午夜,”第一个人说,他看上去是头儿,“枭叫三声就下手。”

“好,”另一个说,“我要通知德雷伯兄弟吗?”

“你通知他,让他再通知其他人。七点差九分!”

“五点差七分!”另一个应答;两人随即朝相反方向迅速离去。他俩最后说的暗语,显然就是口令。耳听得两人的脚步声渐渐远去,杰弗逊·霍普一跃而起,拉起费里尔父女通过罅口,尽全力拽着他俩快步穿越麦田,眼看露茜快支持不住了,霍普半扶半拽地拉着她往前走。

“快!快!”他大口喘着气,一再催促说。“我们已经穿过警戒线了。跑得快就有救了。快跑!”

一上大路,就跑得不那么艰难了。有一次看见前面有人,他们马上藏身麦田,躲了过去。快到小城的时候,霍普带父女俩折进一条崎岖狭窄的山道。夜色中,只见两座黑黢黢的山峰赫然耸现在前方,两座山峰中间的隘口就是鹰谷,马和骡子在那儿等着他们。杰弗逊·霍普凭着精准无误的直觉,穿行在巨石阵中,沿着干涸的河道来到一处山石叠嶂的僻静所在,三头忠实的坐骑拴在木桩上,静静地待在那儿。露茜骑上骡背,费里尔背着钱包骑一匹马,霍普骑另一匹马,沿险峻的小路在前面引路。

一个不谙大自然喜怒无常脾性的人,进了地势如此复杂的山岭,一定会晕头转向。山路的一侧是一千多英尺深的悬崖,参差不齐的山脊,犹如某个变成石头的怪物的根根肋骨,山脊上黑魆魆、阴森森地矗立着玄武岩的石梁。另一侧是横七竖八的乱石和岩屑,根本没有落脚的地方。中间这条弯弯曲曲的小道,有的地方窄到只容单人单骑通过的地步。崎岖难行的山路上,只有高明的骑手才能策马前行。然而,纵然有这些艰难险阻,三个逃亡者的心情是轻松的,因为每向前一步,就离他们逃离的专制暴政远了一步。

但是,他们很快就明白了一个严酷的现实,那就是他们仍然处于摩门教的势力范围之内。就在到达山口最险要、最荒凉的部位之时,露茜突然一声惊叫,举手指着高处。只见山道上方的巉岩上,一个黑色的人影清晰地映现在天幕上,那是一个岗哨。就在他们发现他的同时,他也看见了他们,一声“谁?”的喝问声,响彻静谧的山谷。

“过路的,去内华达。”杰弗逊·霍普回答时,伸手握住鞍旁的来复枪。

那哨兵手扣扳机,往下看着他们,一副信不过的样子。

“是谁准许的?”他问。

“四长老。”费里尔答道。以他对摩门教的了解,他知道那四个人是最高的权威。

“七点差九分。”哨兵朗声说道。

“五点差七分。”霍普立即应答,他记得在花园里听见过这个口令。

“过去吧,主和你们同在。”上面那个声音说道。

过了这道哨卡,路面变得开阔起来,坐骑可以奋蹄小跑了。

回头望去,只见孤独的守望者仍倚枪站立在高处。他们知道,他们已经过了摩门教管辖区的最后一个哨卡,自由在前方等着他们。

第五章 复仇天使

他们连夜在隘口纵横、砾石散布的崎岖山道上赶路。他们不止一次地迷路,但幸亏霍普惯于翻山越岭,每次总能重新找准方向。破晓时分,一幅荒凉而又美妙的图景展现在他们眼前。四围都是白雪覆顶的山峰,重叠隐现的山峦一直绵延到远方的地平线。他们所处的峡谷,两侧都是陡峭的山崖,崖上的松树仿佛悬垂在头上,起阵狂风就会倒下压住他们似的。这倒也并非无稽之谈,荒芜的山谷里散布着树干和巨石,它们都是在这种情形下滚落谷底的。就在他们通过山口的时候,一块巨石隆隆作响地滚落下来,寂静的峡谷里回声震荡,疲惫的马受了惊,一阵狂奔。

太阳从东方的地平线上冉冉升起,巍峨的山顶相继被照亮,宛似节庆日点燃的灯火,诸峰渐次被染成淡红色,闪耀着夺目的光泽。壮丽瑰奇的景观,使三个逃亡者精神为之一振。在一道从沟壑涌出的湍急的水流跟前,他们停下来歇口气,给骡马饮了水,自己也匆匆吃了顿早餐。露茜和父亲很想多休息一会儿,可是杰弗逊·霍普不同意。“这会儿他们正在追踪我们,”他说,“一切都取决于我们的速度。等到了卡森,我们后半辈子有的是休息时间。”

整整一天,他们都在峡谷中艰难地前行。傍晚时分算了一下路程,估计离敌人该在三十英里开外了。他们选在一座悬崖底下露宿,山岩多少能挡住些凛冽的寒风,三人挤拥着相互取暖,安安生生地睡了几个小时。但没等天亮,他们就起身赶路了。没有发现有人追赶的迹象,杰弗逊·霍普心想,他们总算已经逃离了摩门教的势力范围,那个可怕的组织容不得他们的反叛,对他们是必欲除之而后快的。他没有意识到那只铁掌可以伸得多远,更没有料到它已经离他们很近,马上就要把他们捏碎了。

第二天中午时分,那点可怜的干粮快要吃完了。霍普对此并不太担心,大山里有的是飞禽走兽。靠手中的这杆枪狩猎为生,在他是常有的事。他找了个隐蔽的凹处,拾了些枯枝,生起一堆篝火,让父女俩取暖——现在他们处于海拔将近五千英尺的高山上,寒风冷得刺骨。他拴好骡、马,吻别露茜,背上来复枪出发去寻找猎物。走出几步开外,他回头望去,看见费里尔和女儿俯身向着篝火,马和骡子一动不动地站在后面。再走远些,嶙峋的山岩就挡住了他的视线。

他翻山越岭,从一个峡谷到另一个峡谷,走了两英里多路,一无所获。不过,从树干上的抓痕和另外一些迹象来看,他判断附近有群熊出没;可是搜寻了两三个小时,仍然毫无结果。最后,他正打算空着手回去的当口,抬头往上瞧了瞧,却被眼前的景象惊住了,心头高兴得突突直跳。在上方三四百英尺的悬崖边上,站立着一头动物,看上去有点像绵羊,但是长着一对硕大的犄角。大角儿——霍普在心里这么叫它——大概是在为一群他没见到的畜群放哨;所幸的是,它冲着另一个方向,没有看见霍普。霍普把来复枪架在一块岩石上,腮帮贴住枪托,稳稳地瞄准目标后,才扣动扳机。野羊猛地蹿将起来,落地后又在悬崖边上挣扎了一会儿,然后终于跌倒滚落到了下面的斜谷里。

这只野羊太大了,要整个儿背走实在过于沉重,霍普割下一条腿和几块腰部的肉,背在背上赶紧往回走。这时将近黄昏,暮色已经渐渐变浓了。但刚走了几步,他就意识到自己陷入了困境。方才他一路寻找猎物,早已远离了他熟悉的那片沟壑,现在要想辨认原先的来路,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此刻所在的山谷,沟壑纵横交错,相互都很相像,简直难分彼此。他顺着一道山沟往前走了一英里多路,发现前面那道湍急的山溪,肯定是不曾见过的。他确信自己是走岔了,于是回头换一条路,结果却还是不对。夜幕迅速降临了。即便找对了方向,走道也很不容易,因为月亮还没有升上来,两侧高耸的峭壁遮住了光亮,夜色变得又黑又浓。他背着沉重的猎物,一路走得又乏又累,脚下有些发飘,全凭一个信念支撑着自己,那就是他每往前走一步,就离露茜近一步,而且他背上的猎物,足以让他们在剩下的逃亡途中不会饿肚子。

他来到了先前跟他俩分手的峡谷隘口。即便在黑暗中,他也能辨认出两旁悬崖的轮廓。他想,他们等他一定等急了——他走了差不多有五个小时了。他兴冲冲地把双手拢在嘴边,喊了一声,心想他们听到峡谷的回声,就知道他回来了。他停住谛听应答。可是,没有任何应答,只听得刚才的喊声在沉寂的山谷里回荡,折射成无数的回声传到自己的耳畔。他又喊了一声,比刚才喊得更响些,但依然没有一丝声响从父女俩那儿传来。他隐隐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惧,猛地撒腿往前奔去,肩上那些珍贵的野羊肉,在慌乱中掉落在地上。

越过那块突出的岩石,就可以一览无余地看清他燃起篝火的那片空地。篝火还没完全熄灭,但看得出从他离开之后,没人再照料过这堆篝火。周围同样是死一样的寂静。他担心的事,肯定已经发生了。他冲上前去。尚未燃尽的火堆旁边,没有一点生命的迹象:骡马,老人,姑娘,全都不见了。显然在他离开这儿的时候,有个可怕的灾难骤然降临——攫走了所有这一切,却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杰弗逊·霍普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一时不知所措,他感到头晕目眩,靠来复枪撑着才没摔倒下去。但是他毕竟是个生性顽强的人,很快就从短暂的迷惘中摆脱了出来。他从还在焖燃的火堆里捡起一根半焦的树枝,借着它的亮光察看这片小小的宿营地。地上满是马蹄印,由此可见,是一队骑马的人袭击了这儿,从蹄印来看,马队是折返盐湖城而去的。莫非他们掳走了费里尔父女俩?——正在这时,他的目光落在一样东西上,全身的神经都震颤了起来,他没法不相信,那帮人肯定掳走了父女俩。宿营地的一侧稍远处,有个矮矮的红土堆,霍普能断定那是他先前不曾见过的。毫无疑问,那是一个新堆的坟墓。他走近过去,看见土堆上竖着一根树枝,枝杈上插着一张纸。纸上写的寥寥几行字,分外醒目:

约翰·费里尔

生前住盐湖城

死于1860年8月4日

不久前刚和他分手的那个刚毅的老人,就这么走了,这几个字居然成了他的墓志铭。霍普急切地环顾四周,看有没有另一座坟墓。好像没有。这就是说,露茜被这队凶狠的骑手掳走了,她终究难逃给某个长老的儿子做妾的宿命。当年轻猎人明白她的命运无法改变、他自己对此无能为力的时候,他恨不能也和费里尔一样,长眠在这堆红土之下。

然而,不肯轻言放弃的劲头重又鼓起,把绝望派生出的呆滞神情一扫而光。纵然他已一无所有,他至少还可以豁出这条命去报仇雪恨。他生来就有从不气馁、锲而不舍的毅力,又长期生活在印第安人中间,从他们身上学到了不报仇不罢休的韧劲。他伫立在行将熄灭的篝火旁,默默转着一个念头,那就是只有亲手抓住仇人,让他们受到永世不得超生的惩罚,方能抚平他心头的悲伤。他下定决心,要把自己无比坚强的意志和用之不竭的精力,奉献给这唯一的目标。他脸色惨白,一步一步回到方才掉落野羊肉的地方,重新拨燃篝火,烤了足够吃上几天的野羊肉。他把烤肉捆包背上,不顾疲乏,在山岭中循着复仇天使 的来路而去。

一连五天,他在先前骑马走过的谷地跋涉前行,走得腿脚酸疼,又困又倦。夜里他栖身岩石底下,稍稍睡上几个小时;但天没破晓就又上路了。第六天,他来到了鹰谷,当初他们就是从这儿开始悲惨的逃亡之旅的。从这儿,他可以俯瞰摩门教徒们的屋宇。疲惫的他靠枪撑住身子,愤怒地向脚下这座静谧的城市挥动着干瘦的拳头。往下看去,只见几条大街上挂着彩旗,还有一些别的节庆饰物。他正在寻思这是什么意思,忽听得有马蹄声响,抬眼看见有个人骑马迎面而来。等来人驰近,霍普认出他是一个名叫考珀的摩门教徒,霍普曾经帮过他几次忙。所以等他到了跟前,霍普就开口招呼他,想从他那儿知道露茜·费里尔现在到底怎样了。

“我是杰弗逊·霍普,”他说,“你还记得我吧。”

这个摩门教徒带着毫不掩饰的惊讶神情看着他——确实,要从眼前这个衣衫破烂、脸色惨白、眼露凶光的流浪汉身上,认出昔日那个风度翩翩的年轻猎人来,还真是不容易呢。最后,当他好不容易看清对方是谁以后,他脸上的神情,从惊讶变成了惊恐。

“你到这儿来,难道是疯了吗?”他大声说。“要是有人看见我跟你说话,我的性命也保不住。为你帮助费里尔父女逃跑那档子事,四位长老对你下了搜捕令。”

“我不怕他们,也不怕他们的搜捕令。”霍普语气热切地说,“你是一定知道一些情况的,考珀。我以你心目中最珍贵的东西的名义,恳求你回答几个问题。我俩一向是朋友。看在上帝的分上,请别拒绝回答我。”

“你要问什么?”摩门教徒不安地问道。“快说。石有耳朵树有眼。”

“露茜·费里尔怎么样了?”

“她昨天嫁给小德雷伯了。脚别软啊,伙计,站稳喽;你怎么像掉了魂似的。”

“不用管我,”霍普虚弱地说。他跌坐在方才倚靠的大石块上面,嘴唇没有一丝血色。“你是说,她结婚了?”

“昨天结的婚——就为这,圣仪堂都悬挂了彩旗。小德雷伯和小斯坦格森还为谁娶她吵过一场呢。他俩都参加了追捕费里尔父女的那次行动,斯坦格森开枪打死了她的父亲,所以他觉得自己更有理由娶她;但是他俩当着裁判团的面争辩时,德雷伯一方占了上风,先知把她判给了他。不过,她在谁手里都长不了,我昨天看她的脸,就知道她死到临头了。她哪儿还是个女人呀,看上去就像个幽灵。你怎么,要走了?”

“是的,我要走了,”杰弗逊·霍普说,他已经从大石块上立起身来。他的脸像是大理石雕成的,表情坚毅而决绝,眼睛却露出凄厉的凶光。

“你去哪儿?”

“你别管。”霍普说着,背上来复枪,大步走下山谷,消失在野兽经常出没的大山深处。从此以后,所有那些野兽中,再也没有比他更凶猛、更危险的了。

露茜的结局,也被那个摩门教徒不幸而言中。不知是她父亲的惨死,还是她被迫接受的该诅咒的婚姻,使她终日难展心颜,越来越憔悴,不出一个月,便郁愤而死。酗酒成性的丈夫,本来就是冲着约翰·费里尔的财产娶的她,对她的死并不感到伤心;但他其他的几个妻子,还是为露茜操办了葬礼,按照摩门教的习俗,在落葬前为她彻夜守灵。次日凌晨,她们正围坐在灵柩旁边,突然门被猛地推开,一个看似饱经沧桑的男子大步走进屋来,瞧见他粗野的面容、褴褛的衣衫,她们的惊讶和恐怖简直无法形容。来人对瑟瑟发抖的女人们不加理会,连看也不看一眼,他径直走向裹着白纱的遗体,这个静静躺着的躯体中,曾经有过露茜纯洁的灵魂。他俯下身去,深情地吻了吻她冰冷的额头,然后拿起她的手,从手指上取下那枚结婚戒指。“不能让她戴着这东西下葬。”他狂怒地大声说,没等那些女人来得及喊人,他迅速下楼而去。这一幕显得那么怪异,又那么倏然而逝,就连在场的人都难以置信它真的发生过,更别说叫旁人相信了——然而那枚标志她做过新娘的金戒指,确确实实不见了,这是个无可否认的事实。

一连几个月,杰弗逊·霍普在山岭中转悠,过着野人般的生活;满腔报仇雪恨的怒火,却一刻也不曾熄灭。城里一时流言纷纭,传说有个神秘的幽灵时而在附近游荡,时而出没于人迹稀少的峡谷。有一次,一颗子弹穿过斯坦格森家的窗户,打在离他不到一英尺远的墙壁上。又有一次,德雷伯途经一座悬崖时,一块巨石訇然滚将下来,他幸亏马上扑倒在地,才算逃过一劫。这两个年轻的摩门教徒很快就明白了两次蓄意谋杀的起因,他俩多次带人进山搜寻,想要抓住或杀死这个心头之患,可是每次都无功而返。于是他俩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绝不独自一人或在夜间出门,而且在住宅周围布置了警戒。过了一段时间,眼看那个对手没有一点动静,他俩对他的戒备渐渐放松了,心想时间也许终能消泯他的报仇之念。

其实大大不然,时间的流逝非但没能消泯,反而增强了霍普复仇的信念。他生性刚强,宁折不弯,如今满脑子想的尽是怎样报仇,此外再无别的念想。但归根结蒂,他又是个很实际的人。他很快就意识到,即便是铁打的身板,也经不住这般无休无止的折腾。日晒雨淋,四处觅食,消耗着他的体力。倘若他像条狗那样死在群山丛中,哪里还谈得上什么报仇雪恨呢,要是日复一日照样过下去,他早晚会这么死去。他觉得那才是正中了仇人的下怀,所以他尽管不情愿,还是回到了以前待过的内华达矿区,一边将养身体,一边干活攒钱,为达到目的做好准备。

他原本打算在那儿至多待一年,可是相继发生的一些不曾料到的情况,使他无法脱身,结果在矿上待了将近五年。虽然过去了这么些年头,当年的深仇大恨,他却一刻也不曾忘记,报仇雪恨的意愿,依然跟站在约翰·费里尔坟前的那个夜晚一样热切。他化了装,换了名字,又回到盐湖城。他已把生死置之度外,只求心中的正义得到伸张。但有个坏消息在那儿等着他。几个月前,摩门教派起了内讧,教派中的一些年轻成员奋起挑战长老们的权威,结果有一批教徒退出摩门教,离开犹他州,成为摩门教异教徒。德雷伯和斯坦格森也在其中;没人知道他们去了何方。有传言说德雷伯变卖大部分家产,换成了现钱,所以出走时已是富翁,而他的同伴斯坦格森,相比之下就是个穷人了。但是有关他俩的下落,始终没有丝毫线索。

许多人,尽管曾经义愤填膺,但面对如此这般的绝境,最终会把复仇的念头放下;但是杰弗逊·霍普从来不曾有过片刻的动摇。他身边的钱不多,不时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就这样,他走遍美国的一个又一个城市,去寻找那两个仇人。一年一年过去了,黑发变得花白了,但是他仍像条猎犬那样在四处搜寻,心里只有一个目标,为了这个目标他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终于,他的执著有了回报。那仅仅是隔着窗子瞥见了一张脸,但这一瞥告诉他,他苦苦追踪的那两个人,眼下正在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城。他回到寒碜的住处,把复仇的计划又细细想了一遍。不巧的是,德雷伯也隔窗认出了街上的流浪汉,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了杀机。德雷伯急忙带上斯坦格森——他现在是德雷伯的私人秘书——去找治安法官,声称他俩遭到一个昔日情敌的追杀,此人忌妒心极重,对他俩恨之入骨。当天晚上,杰弗逊·霍普被警方拘捕,因无法找保,在拘留所待了几个星期。等他终于获释时,德雷伯的住处已经人去楼空,德雷伯和斯坦格森早就去了欧洲。

复仇计划又一次落空,满腔的仇恨再次驱使他继续追踪。但由于缺钱,他有一段时间不得不先回去打工,为接下去的复仇之旅积攒路费。最后,钱终于攒够了,他动身前往欧洲,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追寻仇人,沿途不时打些零工,什么脏活苦活都干,但就是这样,还是没能发现那两个仇人的行踪。当他追到彼得堡时,他们已经去了巴黎;他赶到巴黎,却听说他们刚去哥本哈根。他追到丹麦京城,却迟了两天,那两个家伙动身去了伦敦。在伦敦,他终于追上了他们。至于接下去发生的事,我们还是再次引用华生医生在日记中的记录吧。华生医生的记录,我们前面已有所叨惠,下面摘录的内容中,则相当详细地记录了杰弗逊·霍普作为当事人的陈述。

第六章 华生医生回忆录的后续部分

杰弗逊·霍普的疯狂反抗,显然并不表示他对我们有什么恶意——一旦发现自己无力拒捕,他当即态度友好地笑了笑,说他希望刚才扭打时没有伤着我们。“我想您是要把我送到警署去,”他对歇洛克·福尔摩斯说,“我的马车就停在门口。您要是松开我的腿,我可以自己走下去。我比从前重了好多,抬起来可费劲呢。”

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对视了一眼,看上去他俩觉得这个要求有点出格;福尔摩斯却二话不说,马上解开了绑在嫌犯脚踝上的毛巾。霍普坐起身来,伸展一下双腿,似乎想确认一下那两条腿又自由了。我记得,当时我看着他,心想我从没见过体格如此壮实的人;被太阳晒黑的脸上,有一种坚毅、刚强的表情,跟魁伟的体格一样令人心感钦佩。

“要是警署缺个头儿,我看您是合适的人选,”他用不加掩饰的赞许目光注视着我的同伴。“您跟踪我的办法真是绝了。”

“你们最好和我一起去,”福尔摩斯对两个警探说。

“我可以赶车,”莱斯特雷德说。

“好!格雷格森和我坐车里。您也可以啊,医生。您既然对这个案子很有兴趣,何不跟我们一起走一趟呢?”

我欣然接受提议,大家下楼而去。嫌犯全无要逃跑的意思,安静地坐进原来属于他的那辆马车,我们随即上车坐定。莱斯特雷德登上驭座,扬鞭策马,马车一会儿工夫就把我们带到了目的地。我们被引进一个小房间,里面的一个警官记下了嫌犯的姓名和他涉案谋杀的被害人的姓名。警官苍白的脸上漠无表情,他只是在没精打采地、机械地做他的例行公事。“此案本周就会开庭,”他说,“现在,杰弗逊·霍普先生,您有没有什么话要说?我必须警告您,您的每一句话都会记录在案,并有可能被用作不利于您的供词。”

“我有好多话要说,”嫌犯缓缓地说,“我想把所有的一切都告诉在座的各位先生。”

“出庭时再说,不是对您更好吗?”警官问。

“我恐怕不会出庭了,”他回答说,“你们不必紧张。我并不是说要自杀。您是医生吧?”他把目光凶野的深色眼睛转向我,问道。

“是的,我是医生,”我回答说。

“请您把手放在这儿,”他微微一笑说,被铐住的手往自己的胸口指了指。

我把手按在他的胸前,顿时感觉到那里面有一种异样的、杂乱的搏动。他的胸壁在震颤,仿佛有一部功率强大的机器在危房里开动,整个房子在剧烈地抖动。周围一片安静,我能听见他胸腔里发出的沉闷的嗡嗡声。

“唷,”我大声说,“您得了主动脉瘤!”

“他们是这么说来着,”他平静地说,“上星期我为这东西去看过医生,他对我说,过不了多少天,这个瘤就会迸裂。病情是一年年加重的。当初我在盐湖城的山里挨饿受冻,落下了这病根。现在我把要做的事都做了,再能活多久,我已经不在乎,但我还是希望能把有些事情说说清楚。我不想被人看作一个为杀人而杀人的谋杀犯。”

警官和两个侦探交头接耳,就是否可以允许他陈述自己案情的问题,紧急进行磋商。

“医生,您认为病情有随时发生意外的可能吗?”警官问道。

“确有可能。”我答道。

“既然如此,从有助于办案的角度着眼,我们有责任及早取得他的供词,”警官说,“先生,您有权作出陈述,但我再次提醒您,您的陈述都将被记录在案。”

“对不起,我得坐下来说,”嫌犯说着,径自坐了下来。“这个瘤让我很容易疲劳,半小时前那番搏斗,又折腾得我够呛。我已经是临死的人了,我不想对你们说谎。我说的每句话都绝对是真话,至于你们记下来派什么用场,那我就管不着了。”

说完,杰弗逊·霍普就把背靠在座椅上,开始了下面这番动人心魄的叙述。他神情安详,说得很有条理,仿佛说的这些事情都是再平常不过似的。对以下记录稿的准确性,我可以做担保,因为我能看到莱斯特雷德的卷宗,他是当场把嫌犯的供述逐字逐句记在上面的。

“我为什么恨这两个家伙,其中原因跟各位并没多少关系,”他说,“知道这一点就够了:他们害死了两个人——一个父亲和一个女儿——所以他们应该偿命,这是罪有应得。事情已经过去了那么久,我无法相信法庭一定会对他们作出有罪的判决。但我知道,他们确实是有罪的,于是我决定,我应该同时既是法官、陪审团,又是死刑的执行者。如果你们当时处于我的位置,只要你们身上还有一点男子气概,你们也会这么做的。

“我刚才说到的那个姑娘,本来是二十年前就要嫁给我的。但她被迫嫁给了那个德雷伯,心碎而死。我从她的尸体上取下婚戒,发誓一定要让德雷伯看着这枚戒指而死,要让他死个明白,知道这是对他的罪行的惩罚。我随身带着这枚戒指,跟踪德雷伯和他帮凶的足迹,跑遍了两大洲,最后终于追上了他们。他俩想把我拖垮累垮,但他们没能如愿。就算我明天死去——这是很有可能的——我也死而无憾,因为我知道,我已经做了我在这个世界上该做的事,而且做得很漂亮。他们俩都难逃一死,而且会是我亲手让他们送命。我心愿已足,别无所求了。

“他们有钱而我很穷,所以对我来说,要跟踪他们并不是很容易的事。到达伦敦时,我身上已经没有钱了,我必须先解决谋生的问题。驾车、骑马,对我来说,就像走路一样稀松平常,于是我去一家经营出租马车的车行提交了申请,很快他们就雇用了我。每周我要缴一笔份子钱,剩下的钱归我自己。剩下的钱少得可怜,但我还是慢慢积攒起了一些钱。最让我犯难的,是不认识路,我敢说,在所有路径难认的城市当中,伦敦是最像迷宫的。我身边始终带着地图,而一旦熟悉了大旅馆和主要车站的位置,情况就好多了。

“前不久,我发现了这两个家伙的住处;尽管我一直在打听、查找,可最后还是碰巧才遇上他们的。他俩住在泰晤士河对岸坎伯韦尔的一座公寓里。既然找到了他们,我知道,他们就落在我的手心里了。我留了胡子,他们已经认不出我了。我要跟踪他们,紧追不舍,等待机会的降临。我暗下决心,这次绝不让他们从我的手心里逃脱。

“话虽这么说,他们毕竟还是很容易逃脱的。所以我一点不敢掉以轻心,他们在伦敦无论走到哪儿,我都一刻不放松地跟着他们。有时我赶着马车尾随在后,有时步行盯住他们,不过还是赶着车更稳当,那样他们始终处于我的视线之中。我只有一早一晚可以揽客挣钱,要缴给老板的份子钱,也就拖欠了下来。可是我已经顾不上这些了,只要能亲手杀掉我苦苦追寻的这两个人,别的我什么都不在乎。

“这两个家伙很狡猾。他们一定是考虑到了可能我会跟踪他们,所以从不单独一人外出,也从不在夜里出门。一连两个星期,我每天驾车跟在他们后面,没有一次见到他俩分开过。德雷伯经常喝得醉醺醺的,可是斯坦格森一直没让我发现有任何疏忽之处。我天天盯着他俩,找不到下手的机会;但我没有泄气,我能感觉到,这个时刻就快到了。我唯一担心的是胸口的这个东西会迸裂,万一迸裂得太早了点儿,我可就功亏一篑了。

“终于,有天晚上我赶着马车在他们住的托凯街上转悠时,瞧见有辆出租马车驶来,停在他们屋前。马上有人把一些行李拿了出来,片刻过后,德雷伯和斯坦格森走了下来,一同登车而去。我扬鞭驱车,紧跟其后,心里不安地想,只怕他们又要换住处了。他们在尤斯顿车站下车,我唤来一个孩子替我看管马车,转身跟着那两个人来到站台。只听得他俩在打听去利物浦的火车什么时候开,站台的人回答说刚开走一列,下一列要几个小时后才开。听到这回答,斯坦格森看上去心情很烦躁,德雷伯却若无其事,甚至还挺高兴似的。尽管站台上人声嘈杂,但我站得离他们很近,他俩说的每句话,我差不多都能听得很清楚。德雷伯说他有件私事要去办一下,如果斯坦格森不介意等他一会的话,他很快就回来。斯坦格森劝他别走,提醒他说,他们说好不单独行动的。德雷伯回答说,情况有点微妙,那件事他必须单独去处理。我没听清斯坦格森说什么,但见德雷伯突然出言不逊,冲着对方说,他只不过是自己雇用的仆人,没有资格来说三道四。那个做秘书的,眼看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不再坚持,只提出一个要求,就是德雷伯万一误了最后一班火车,一定要到哈利迪私家旅馆去找他;德雷伯没好气地说,他十一点前准会回到站台,说完就走出了车站。

“我等了那么久,这个时刻终于来到了。这两个家伙再也逃不出我的手心了。他们两人在一起,还可以互为帮手,一旦落了单,就只能听我摆布了。不过,我没有鲁莽行事。我早就有过一番周密的考虑。只有让仇人有时间明白他死在谁的手里,清楚他为什么会受到惩罚,复仇才是圆满的。按照我的计划,必须让这两个曾经想置我于死地的仇人,在临死前明白,这是他们罪有应得的报应。碰巧几天前有位先生乘我的马车去布里克斯顿街,去看几处他空置的房子,把其中一处的钥匙落在了我的车上。当晚他来取了回去;但趁这工夫我已经刻了个印模,去照样配制了一把。这样一来,我在这个大都市里至少有了一个地方,可以放心地做我的事,不用怕有人干扰。现在我要解决的难题,是怎样把德雷伯弄到那个屋子里去。

“他来到街上,先后进了两家酒吧,在第二家待了差不多有半个小时。出来时,他脚步踉跄,醉得不轻。正好有一辆双座出租马车停在我前面,他招手上了车。我紧跟在这辆车后面,辕马的鼻子离坐在车后高处赶车的车夫只有一码光景。我们疾驶穿过滑铁卢桥和好几条街道,最后,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又回到了他的住处。我想不出他这么回去,是出于什么目的;但我还是驶了上去,把车停在离他的住处一百码开外的地方。他进了屋,门口的双座马车随即驶走。喔,请给我一杯水。我讲得嘴很干。”

我递给他一杯水,他一饮而尽。

“现在好些了,”他说,“就这样,我等了一刻钟,或许再久些,突然传来一阵喧闹声,好像屋里有人在打架。随后大门被猛地推开,两个人出现在门口,其中一个是德雷伯,另一个是我从没见过的年轻人。年轻人揪住德雷伯的衣领,把他拽到门外台阶上,往前一推,又跟上一脚,把他一直踹到街中央。‘你这狗杂种!’年轻人向他挥舞着木棒,高声骂道,‘竟敢欺负一个清白的姑娘,看我怎么收拾你!’这个年轻人怒不可遏,要不是德雷伯跌跌撞撞地拼命狂奔,我想他一定会赶上去,狠狠揍这个狗东西一顿。德雷伯奔到街的拐角处,瞧见了我的马车,他扬了扬手,跳上马车对我说:‘去哈利迪私家旅馆。’

“一见他钻进我的车厢,我的心充满喜悦地狂跳不止,我唯一担心的是在这最后的关键时刻,那个血管瘤会撑不住。我缓缓地驱车前行,心里盘算着最好的做法。我可以把他带到郊外,找一条没有人去的小路,在那儿跟他清算总账。我正想下决心这么做,他却帮我改变了主意。原来他酒瘾又犯了,要我把他拉到一家酒吧门口。他进了酒吧,关照我在外面等他。他在里面一直待到酒吧关门,出来时已经烂醉如泥,我明白这场较量我是稳操胜券了。

“可别以为我会一下子就结果他的性命。如果那样做,只不过是刻板地执行法律的判决而已,我是不会那样做的。我早就作了决定,倘若他还想搏一搏的话,应该让他有机会做最后的生死一搏。我在美洲过颠沛流离的生活时,干过许多营生,其中有一项是在约克学院的实验室当看门人兼清洁工。有一天教授讲有关毒药知识的课,他给学生看一种叫作生物碱的粉末,那是他从南美洲土著抹在箭头上的某种毒液中提取出来的,这种粉末毒性非常大,极其微小的剂量就能叫人当场毙命。我认准了那只盛生物碱的瓶子,趁大家都走出实验室的当口,从里面倒了一点出来。我是个相当不错的药剂师,于是我把这点生物碱做成了两颗小小的、易溶的药丸,分装两个盒子,每个盒子里再配上一颗模样相同但没有毒性的药丸。当时我就对自己说,有朝一日逮住那两个家伙,得让他们每人从不同的盒子里,取一颗药丸吞下去,剩下的那颗我来吃。这办法跟蒙上手帕开枪相比,效果一点不差,动静却要小得多了。从那天起,我一直随身带着这两盒药丸,现在终于到了它们派用场的时候了。

“已经过了午夜,就快一点钟了,阴冷的黑夜大雨滂沱。但尽管外面是凄风苦雨,我内心却充满喜悦——我真想喊出声来,尽情地倾吐心中的欢欣。在座的各位,倘若也曾有过这样的体验,心心念念想着一样东西,盼望了二十年之久,然后突然发现它就在你手边,你随时可以得到它,那么你们一定可以理解我当时的心情。我点了一支雪茄,大口大口地抽着想平稳一下情绪,但还是激动得手在颤抖,太阳穴扑扑地跳。我驾着车,眼前看见苍老的约翰·费里尔和可爱的露茜在夜空中望着我,对着我微笑,清楚得就像我在这个房间里看见你们各位一样。一路上他俩分别在辕马两边,始终在我前方伴我前行,直到马车停在布里克斯顿街的那座屋子跟前。

“街上没有一个人影,除了雨声,没有一点别的声响。我从车窗望进去,只见德雷伯蜷成一团,酒醉还没醒。我抓住他的胳膊摇醒他,‘该下车啦,’我冲他说。

“‘知道了,车夫。’他说。

“我想他一定是以为到了他说的那座旅馆,他不再作声,下车跟着我进了花园。看他依然有点头重脚轻的样子,我只得在旁边扶他一把。到了门口,我推开门,把他带到前屋。我可以对你们发誓,一路上费里尔父女俩始终在前面给我们引路。

“‘可真够黑的。’他说着,东一脚西一脚地往前走。

“‘马上就有亮光了,’我说着,划了一根火柴,点亮了随身带来的一支蜡烛。‘你看看,伊诺克·德雷伯,’我转身向着他,把蜡烛擎到我的脸前,问道,‘我是谁?’

“他醉眼蒙眬地对着我看了一会儿,然后我看见他的双眼突然充满恐惧,整张脸抽搐起来,我知道,他认出我是谁了。他脸色发青,脚步踉跄地往后退去,汗滴从额头滚下,抖得牙齿格格作响。见他这副模样,我背靠着门,纵情放声大笑。我一向知道复仇会有快意,但是我从没想到复仇会像现在这样,让我整个身心感到痛快淋漓、无比酣畅。

“‘你这狗东西!’我说,‘我从盐湖城一直追你到彼得堡,可每次都让你逃脱了。现在,你再也无路可逃,我们俩总有一个人,不是你,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明天升起的太阳了。’我说这话的时候,他一个劲地往后退缩,从他的神情可以看出,他以为我疯了。其实当时我是疯了。太阳穴的血管咚咚地跳,仿佛有柄大锤在敲击我的头部,我相信,要不是鼻血一下子往外涌,起了缓解的作用,我一定会发病昏厥过去。

“‘你对露茜·费里尔还有什么可说的?’我锁住房门,在他面前晃动着钥匙大声说。‘惩罚是来得迟了,但报应最终还是落到了你头上。’我看见,我说这话的时候,他怯懦的嘴唇在发抖。他明白,求我饶命是不会有用的。

“‘你要杀害我?’他结结巴巴地说。

“‘这不叫杀害,’我回答说,‘杀一条疯狗,会有人说是杀害吗?我那可怜的心上人,你把她从惨遭杀害的父亲身边拉开,把她带到你那无耻的、该受诅咒的家里去的时候,你可曾有过一丝怜悯?’

“‘她父亲不是我杀的。’他大声说。

“‘但你撕碎了她纯洁无瑕的心,’我厉声说道,把药盒伸到他面前。‘让公正的上帝来裁决吧。你挑一颗吃下去。一颗,是死,另一颗,是生。你挑剩的那颗归我。让我们看看,这世界上究竟是只凭运气呢,还是自有公道在。’

“他浑身发抖地往后退缩,大声嚷嚷地求我饶命,可是我拔出刀抵在他喉咙上,逼他吞下一颗药丸。然后我吞下了另一颗,我们两人面对面地默默站了一两分钟,等着看谁能活着,谁将死去。当他感到第一阵剧痛袭来,知道毒药已进入自己体内时,脸上流露出的那种恐怖的表情,我难道还忘得了吗?我当场放声大笑,拿出露茜的婚戒让他看着。但这只是一转眼的工夫,生物碱的毒性发作太快了。痉挛扭曲了他的脸;他双手往前伸,摇晃了几下,然后,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重重地扑倒在地板上。我用脚把他翻过身来,伸手扪了一下他的心房。没有心跳。他死了!

“刚才那会儿,鼻血始终在流淌,可我根本没注意它。不知是怎么回事,我突然转过一个念头,想用这鼻血在墙上写几个字。也许这是一种恶作剧的心理,想把警方的侦查引向歧路吧,因为我实在太轻松太兴奋了。我记得纽约有过一个案子,死者是个德国人,凶手在墙上写了RACHE这几个字母。当时的报纸评论说,一定是黑社会作的案。我心想,能迷惑纽约警方的事情,应该也能迷惑伦敦警方,于是我就用手指蘸了鼻血,在墙上找个地方,写下了这几个字母。然后我出门看看四周,不见一个人影,夜色很浓,依然是狂风大雨。我驾车行出一段路以后,把手伸进平时放着露茜那枚戒指的衣袋,突然发现戒指不见了。这一惊非同小可,要知道,这枚戒指是她留下的唯一的纪念品哪。回想起来,很可能是我弯下腰去看德雷伯的尸体时,不小心把戒指掉了出来。我掉头回去,把马车停在旁边的一条街上,壮起胆子往那座屋子走去——我甘冒任何风险,一定要找回这枚戒指。进去时,我和一个从里面出来的警官撞了个正着,我装出一副发酒疯的样子,总算把他给糊弄了过去。

“这就是伊诺克·德雷伯得到应有下场的前后经过。接下来我要做的,是对斯坦格森也照此办理,让他偿还欠约翰·费里尔的血债。我知道他待在哈利迪旅馆,就驾车整天在那附近转悠,可他就是不出来。我猜想他是因为不见德雷伯露面,心里起了疑心。这斯坦格森是个狡猾的家伙,时时处处都在戒备。但倘若他以为闭门不出就能甩掉我,那他就大错特错了。我很快就弄清了他的房间的位置,第二天一清早,我从旅馆后面的夹弄里,搬来一架梯子,趁天色还没大亮,从窗口爬进他的房间。我把他叫醒,对他说,他多年前欠下的血债,现在是偿还的时候了。我告诉他德雷伯是怎样死的,也给了他同样的选择药丸的机会。他却并没有抓住我给他的这线生机,从床上猛地跳起,扑上来卡我脖子。我举刀自卫,一出手就刺中了他的心房。反正结果是一样的,上帝是不会容许他那只罪恶的手捡起没有毒性的那颗药丸的。

“我还有几句话要说,说完了也好,因为我也快完了。我又赶了一两天马车,想靠这挣点钱,攒够回美洲去的路费。那天我正在车行等客人来叫车,有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小子来问,有没有一个叫杰弗逊·霍普的车夫,还说贝克街221号B座有位先生要雇他的车。我毫无防备地跟他去了贝克街,接下来我记得的事,就是在座的这位年轻先生一下子给我戴上了手铐,他出手之快我真是见所未见。各位,这就是事情的全部经过。你们可能会认为我是个杀人凶手;但我坚信我和你们一样,也是维护法律尊严、伸张正义的使者。”

他讲述的故事惊心动魄,他的神态又是那么令人印象深刻,所以我们都静静地坐着,听得入了神。即便是那几位对形形色色的案件见多不怪的职业侦探,看来也对他的故事兴趣很浓。他讲完以后,有几分钟时间,大家依然坐着不出声,静默中只听得莱斯特雷德的铅笔在纸上沙沙作响,他在写速记稿的最后几行。

“只有一个地方,我还想再问一下,”歇洛克·福尔摩斯打破静默说,“我登了招领启事以后,你那个前来认领戒指的同伙,是什么人?”

案犯狡黠地对福尔摩斯眨了眨眼。“我自己的秘密,可以和盘托出,”他说,“但是我不会把别人牵连进来。我看见了您的启事,心想着可能是个圈套,但也可能那正是我在寻找的戒指。我的朋友自告奋勇去一探究竟。我想您会承认他干得很漂亮吧。”

“确实很漂亮,”福尔摩斯诚心诚意地说。

“各位,”警官语气庄重地说,“例行的司法程序必须执行。本周四案犯将出庭受审,届时在座各位务请到场。在这以前由我负责看押案犯事项。”说着他拉了拉铃,两名看守把杰弗逊·霍普带了下去。我和福尔摩斯走出警署,乘出租马车返回贝克街。

第七章 尾声

警官通知我们周四出庭;但到了周四,却不用我们去作证了。一个级别更高的法庭受理了这个案子,霍普被传唤到上帝面前去接受最公正的审判了。他被捕的当晚,动脉瘤就迸裂了,第二天早晨在拘押室地上发现他的尸体时,只见他脸上带着平静的笑容,仿佛在临终前的时刻回望这一生,他感到过得很充实,做好了自己该做的事。

“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知道他死了,准会抓狂,”第二天傍晚我俩谈起此事时,福尔摩斯说,“他们忙着大吹大擂,这下子玩完了。”

“霍普落网,我并不认为他俩在这中间做了多少事情。”我回答说。

“在这个世界上,你做了什么,是件无关紧要的事,”他有些愤愤然地说,“问题在于,你怎么能让别人相信你做了哪些事情。不过,”他顿了顿,神情变得挺轻松地接着说,“只要有案可查,我总是不想错过的。回顾历年办过的案子,此案堪称精彩。虽说案情简单,但还是有几个关键点颇为发人深省。”

“案情简单!”我禁不住喊了起来。

“可不是,也只能这么说吧,”歇洛克·福尔摩斯说,笑吟吟地瞧着我满脸惊愕的模样。“此案从根本上说相当简单,其证据就是我无须任何人帮助,只要凭借一些例常的推理,就可以在三天之内逮住这名罪犯。”

“确实如此。”我说。

“我已经对你说明过,看上去异乎寻常的事,往往非但不会堵塞你的思路,反而会给你某种启示。解决这一类问题,关键之处是要能进行逆向推理。这是一种很有效,而且不难学会的本领,可是很少有人应用它。在日常生活中,正向推理更为有用,所以逆向推理就很容易被忽视。如果有五十个人能进行综合推理的话,能进行分析推理的只有一个。”

“说实话,”我说,“我不太明白您的意思。”

“我那么说,还真没指望你能听明白。让我看看能不能把这意思说得更清楚些。大部分人是这样的,如果你把一连串的事情一一讲给他们听,他们就会告诉你,结果会是怎么样的。他们在头脑里把这些事情归拢在一起,由此论证将会出现怎样的结果。而很少有人能在你告诉他一个结果以后,凭借自身的领悟能力,推断出整个事情是怎样一步一步发展,从而造成那个结果的。我刚才说的逆向推理,或者说分析推理,指的就是这种推理能力。”

“我明白了。”我说。

“在这件案子里,结果是已知的,而其他的一切,你都必须自己去寻找,去发现。现在就让我试着把我推理的每一个步骤,给你说个清楚。还是从头说起吧。你知道,我是下了车徒步走近那座屋子的,当时我的脑子里还没有任何印象。首先自然要查勘路面,我已经对你解释过,我在路面上看见很清晰的马车印痕,询问在场的警员后,我确认这些车痕一定是头天晚上留下的,车辙的轮距比较窄,由此我推断,这是一辆出租马车,而不是私家马车。通常伦敦的出租马车轮距都要比私家马车窄一些。

“这就是我得出的第一个结论。接着,我沿花园小径缓步往前走,小径是黏土掺沙砾铺成的,特别容易留下印痕。当然,它在你眼里不过就是条泥泞不堪、被许多人踩踏过的小路,但是在我训练有素的眼睛看来,小径上的每个印痕,都自有它的含义。在刑侦学里,足迹学是个非常重要,却又最为容易被忽视的分支。所幸的是,我一向高度重视这方面的训练和应用,久而久之,辨认脚印成了我的一种本能。我认出了警察重而有力的脚印,同时还认出了在他们之前穿过花园的两个男人的脚印。他俩是在警察之前来的,这一点很容易看出来,因为他俩的有些脚印,已经被别的印痕覆盖或者擦掉了。至此我形成了推理的第二个环节,这就是夜间来客一共是两个人,其中一个长得很高大(量一下他的步幅就可以知道),另一个穿着很讲究,这是从他的靴子留下的精致鞋印推断出来的。

“进屋后,这个推断得到了证实。那个靴子考究的男子仰面躺在地上。那么,倘若这真是一起凶杀案的话,高个子就应该是凶手了。死者身上没有伤痕,但是从他脸上紧张激动的表情,我可以确定,他在临死前已经意识到自己的命运了。因心脏病发作或突发其他疾病而猝死的人,脸上不会有这种紧张激动的表情。我闻了闻死者的嘴巴,隐隐闻到一种酸味儿,由此我判断,他是被迫服下毒药而死的。推断的根据,仍然是他的表情,从那种又恨又怕的神情可以看出,他是被迫服毒的。根据排除法,得出这个结论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其他任何假设都无法跟实际情况相吻合。请别以为这是没有先例的个案。迫使受害人服毒,在犯罪记录档案里算不得新鲜事儿。敖德萨的多尔斯基案和蒙彼利埃的勒迪里埃案,都是毒物学家耳熟能详的。

“接下来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犯罪动机了。抢劫不是凶杀的目的,死者身上的东西一样也没少。那么,这起案件是跟政治,还是跟女人有关呢?这是摆在我面前的问题。我偏向于后一种可能性。涉及政治的凶杀案,凶手作案后唯恐逃得不快。而现在,案犯那么悠闲自在,满屋子到处是他的脚印。可见他一直都在现场。如此不慌不忙地实施复仇计划,一定是出于个人恩怨,而不是由于政治原因。发现了墙上的血字,我的判断又多了几分把握。这很明显是故布疑阵。找到那枚戒指以后,问题的答案就确定无疑了。显然凶手曾用这枚戒指让对方回忆某个已经死亡,或者当时不在场的女性。为了弄清这一点,我当时就问格雷格森,他有没有给克利夫兰发电报查询过德雷伯先生的有关经历。你想必记得,他的回答是没有。

“随后我就着手仔细查看案发现场,证实了我关于凶手身高的推想,另外还发现了一些细节,诸如受害人抽特里其雪茄、凶手指甲很长等等。有一点可以肯定,既然现场没有搏斗痕迹,地板上的血迹一定是凶手在亢奋状态下流出的鼻血。我注意到,哪儿有他的足迹,哪儿就有血迹。一个人倘若不是血色很好的话,是不大会在激动时出鼻血,而且血流不止的,因此我大胆地推测,案犯很可能身体强壮、脸色红润。后来的情况,证明我的推测是对的。

“离开屋子后,我就去做格雷格森忽略没做的事。我给克利夫兰的警察局长发了封电报,内容仅限于询问有关伊诺克·德雷伯的婚姻状况。回电内容很简要:德雷伯曾向当局指控一个名叫杰弗逊·霍普的昔日情敌,要求得到司法保护,而且这个霍普眼下正在欧洲。我知道,我已经掌握了谜团的线索,剩下要做的事情,就是逮捕凶手了。

“我心里早就认定,跟德雷伯一起进屋的人,就是驾出租马车的人。从路上的马蹄印可以看出,辕马曾经东溜西达地捯过脚,在有人看管的情况下是不可能那样的。那么,马车夫若不在屋里,还能在哪儿呢?再说,如果设想一个神智健全的人,会在一匹类似于第三者的马——它肯定会泄露他的秘密——的目光注视下,心无旁骛地实施凶杀,那岂不是太荒唐了吗?最后的一点是,假定一个人想在伦敦四处跟踪另一个人,他还有什么比当马车夫更好的办法吗?这种种考虑,使我得出一个极有诱惑力的结论,就是杰弗逊·霍普应该到伦敦的马车夫中间去找。

“而他只要当过马车夫,我就没有理由认为他现在歇手不干。从他的角度来看,任何突然的改变,都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他很可能,至少在一段时间里,继续当他的马车夫。也没有理由假定他会换一个假名。在一个谁也不知道他真名的地方,有什么必要改名呢?我于是召集那支街头小混混的侦缉队,指派他们逐个逐个地把伦敦的车行问个遍,直到找出我要找的那个人为止。他们干得有多出色,进展有多迅速,想必你还记忆犹新。斯坦格森被杀,是出乎意料的突发事件,不过这种事情,几乎是无法预先加以防范的。你知道,踏勘斯坦格森被杀现场时,我找到了那些药丸,它们的存在,我早有预料。你看,所有的事情就是一个完整的、环环相扣的逻辑链。”

“太棒了!”我大声说。“应当让舆论和公众,让全社会都了解你做了多么了不起的工作。你应该把这个案例公开发表。如果你不想写,我可以代你写。”

“你爱怎么做就怎么做呗,医生,”他回答说。“看看这个!”他把一张报纸递给我说,“瞧这儿!”

这是今天的《回声报》,他指给我看的,正是有关此案的报道。报道内容如下:

伊诺克·德雷伯和约瑟夫·斯坦格森先生凶杀案嫌犯霍普突然死亡,使公众失去了看一场好戏的机会。此案的内幕细节,我们可能就此难参其详,但据有关当局披露的消息,此案起因是一段陈年往事的宿怨,涉及情仇和摩门教事务。据悉两位受害人年轻时都是自称后期圣徒的摩门教徒,已故案犯霍普亦来自盐湖城。此案纵然未能引起更广泛的注意,却至少以一种极为吸引眼球的方式,让我们领略了警方探员的精明干练,同时警示所有外国人士引以为戒,夙仇恩怨亟应在当地解决,千万不能带入不列颠领土滋生事端。众所周知,此案进展神速,凶犯束手就擒,功劳均归于苏格兰场知名警官莱斯特雷德和格雷格森先生。据悉,案犯系在一位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家中被捕,这位先生本人作为一名业余侦探,也显示了一定的探案才能,假以时日,相信他的这种才能定能在两位警官的指导下有所增进。此间普遍认为,当局将给予两位警官某种褒奖,以表彰他们的杰出贡献。

“我不是一开始就对你说了吗?”歇洛克·福尔摩斯笑着大声说。“这就是我们血字的研究的全部成果:为他们赢得一份褒奖!”

“没关系,”我回答说,“我把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都记下来了,公众会知晓的。你呢,就以成就感来犒劳一下自己吧,这好有一比,你就像那罗马的守财奴——

笑骂由他笑骂,

财迷我自为之。” 0YWW4r1bCYWry+Cbfi11/VIncRjRst65IjGdCL5cCabXr18k3rGounRSLcNWC7Vn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