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仲马一生中写过九十多部剧本,一百五十多部小说,以及许多其他作品。在文学史上,他的剧作似乎比小说地位更高。丹麦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在那本有名的《十九世纪文学主流》的第五卷《法国的浪漫派》中,就几乎纯然把大仲马说成剧作家,对他的小说只是一带而过。
但是在一般读者心目中,大仲马无疑首先是《基督山伯爵》和《三剑客》这两部小说的作者。
一八三二年,以创作《亨利三世及其宫廷》、《安东尼》和《奈斯尔塔》等剧本而名声大噪,成为浪漫主义戏剧运动一员健将的大仲马,还刚刚只有三十岁。
这一年是他文学生涯的一个转折点。八月底,正在瑞士旅游的大仲马从报上获悉,他和阿尼塞合写的剧本《侨民之子》在巴黎首演惨遭失败。尽管在剧中饰演女主角的是当红的明星,但观众在台下喝倒彩,吹口哨,往台上扔杂物。大仲马十月回到巴黎,亦受到舆论界的冷遇。他直觉的印象是观众对戏剧开始感到厌倦了。但待他痛定思痛,他却发现真正对戏剧开始感到厌倦的不是观众,而是他自己。他决定改弦更张,开辟新的创作途径。
大仲马后来在《回忆录》中写道:“当时有一种介于小说和剧本之间的文学体裁。这种体裁的文学作品很有兴味,很能吸引读者。在这种作品里有对话,也有叙述。这就是所谓的‘历史小说’。”他还写道:“我放弃了剧本创作,开始从勃艮第公爵的史料里选材,从事‘历史小说’的创作。说得明确些,就是从有关查理六世和伊莎贝拉王后的史实中寻找素材,把这个时代的历史通俗化。”
他开始系统地阅读从五世纪西罗马帝国灭亡到一八二五年查理十世加冕的法国历史,想在历史小说的领域成为法国的司各特。
他的第一部长篇历史小说《德·阿芒达尔骑士》,是以马凯的《老好人杜韦》作为蓝本重新构思写成的。奥古斯特·马凯原先是个中学历史教员,对写作极有兴趣,但写的一些剧本始终未能被剧院采用。后来马凯经人介绍,把他写的三幕剧《狂欢节之夜》送去请大仲马修改润色。大仲马认为这个剧本“一幕半写得挺好,另外一幕半得重写”。经大仲马修改重写的剧本改名为《巴蒂尔德》,在巴黎舞台上公演获得好评。信心大增的马凯又转向历史小说,以路易十四去世后的摄政时期作为背景写成《老好人杜韦》,将手稿送给大仲马过目。大仲马觉得这个故事框架颇合自己心意,于是凭借丰富的想象力,把内容单薄的《老好人杜韦》改写成情节曲折动人、人物鲜明生动的四卷本小说《德·阿芒达尔骑士》,在《新闻报》上连载,大获成功。
从此,大仲马一发而不可收,以惊人的写作速度创作了大量的历史小说。其中最为有名的是以下三组作品(按作品内容年代排序,括号内为写作年份,后接小说内容年代。写于一八四五年的《基督山伯爵》因属当代题材,故未列入):
Ⅰ.以十六世纪宗教战争为背景:
《玛戈王后》(1845),一五七二—一五七四;
《蒙梭罗夫人》(1846),一五七八—一五七九;
《四十五卫士》(1848),一五八四—一五八五;
Ⅱ.以十七世纪路易十三王朝为背景:
《三剑客》(1844),一六二五—一六二八;
《二十年后》(1845),一六四八—一六四九;
《布拉热洛纳子爵》(1848—1850),一六六〇—一六七三;
Ⅲ.以十八世纪路易十四王朝及大革命时期为背景:
《约瑟夫·巴尔萨莫》(1846—1848),一七七五;
《王后的项链》(1849—1850),一七八四—一七八五;
《昂热·皮都》(1853),一七八九;
《德·夏尔尼伯爵夫人》(1852—1855),一七八九—一七九四;
《红屋骑士》(1846),一七九二。
这三组长篇历史小说,笔力遒劲、淋漓酣畅地勾勒了十六至十八世纪的法国历史长卷,其规模之宏大,卷帙之浩繁,不仅在法国文学史上,而且在世界文学史上都是绝无仅有的。
而其中最有影响、最受读者喜爱的,无疑当推《三剑客》。
大仲马有句名言:“什么是历史?就是给我挂小说的钉子呗。”让我们来看看,他在写作《三剑客》的过程中,是怎样往历史的钉子上挂他的小说的。
《德·阿芒达尔骑士》一炮打响后,大仲马意识到历史小说确是条康庄大道,决心继续往前走。他和马凯打算把背景的时代往前挪,从路易十四之后回溯到路易十三在位的时期。路易十三是个生性懦弱、优柔寡断的国王,偏偏生活在风云变幻、动乱迭起的年代。一六二四年(《三剑客》开场前一年),红衣主教黎舍留登上首相宝座,权倾朝野,炙手可热。这位颇有抱负的红衣主教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并且在与王室贵族较劲儿的同时,对胡格诺教派采取了高压政策。当权伊始,他就削减贵胄王族的年俸,充实国库以筹建强大的舰队和商船队。一六二六年,王后奥地利的安娜和谢芙勒兹公爵夫人、昂古莱姆公爵等显贵首先发难,密谋剪除黎舍留。阴谋败露后,夏莱伯爵被作为替罪羊授首斧钺之下。之后,黎舍留始终采取铁腕政策,压住了王公贵族的气焰。宗教上的新旧之争,亦即天主教派与胡格诺教派之间的纷争,由来已久,一直是内战频仍的根由。一五九八年,亨利四世对胡格诺教派作出让步,颁布了《南特敕令》,允许新教徒保留军队并占据若干地盘。拉罗谢尔就是新教徒据守的一个重镇。黎舍留上台后,英国权臣白金汉公爵唯恐黎舍留有朝一日称霸海域,于是出兵强占与拉罗谢尔遥遥相望的雷岛,并煽动拉罗谢尔军民举起叛旗。黎舍留抓准时机,发兵收复雷岛并团团围困拉罗谢尔。成为一座孤城的拉罗谢尔困守一年有余,最后开门投降。一六二九年颁布的《阿莱斯敕令》,实际上取消了《南特敕令》,至此绵延数十年的宗教战争始告结束。
大仲马凭借他善于捕捉戏剧冲突的本领,敏锐地看到这段历史很能“出戏”。他要找一个契机,“把历史升华到小说的高度”。
这个契机终于找到了。他在马赛图书馆偶然发现了一本《御前火枪营统领达德尼昂先生回忆录》(以下简称《回忆录》)。这本所谓的回忆录,其实是一部根据达德尼昂生平史实写作的小说,作者名叫库蒂尔兹·德·桑德拉,是个在军营供职的文人,平时“常用摹仿得并不到家的笛福笔法写些冒险故事”。达德尼昂实有其人,他出身世家,一六四〇年加入御前火枪营,以英勇善战、足智多谋为马扎兰红衣主教(黎舍留去世后继任的首相)所赏识,一六五八年升任火枪营统领。库蒂尔兹的这本《回忆录》在一七〇〇年出版后,一直默默无闻。但大仲马通读过后大为兴奋,一部以火枪手作为主角的历史小说的雏形,在他的脑海里渐渐形成了。他决定把库蒂尔兹笔下的一些人物和情节移植到正在孕育的小说中去,作为那本小说前半部的人物和主线。于是,如今我们读到的《三剑客》前半部中,有好些人物和情节都可以在库蒂尔兹的《回忆录》里找到它们的原型或影子:达德尼昂揣着给火枪营统领的引荐信前往巴黎;途中与罗什福尔(在库蒂尔兹笔下叫罗斯奈)发生争执;到巴黎后与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相识,参与国王的火枪手和红衣主教的卫士间的争斗;对俏丽的房东太太产生恋情;与阿托斯等伙伴跟四个英国人决斗,其中一人为米莱迪的小叔子;冒名顶替去和米莱迪幽会交欢等等。当然,库蒂尔兹提供的这些毛坯,是到了大仲马手里才被雕镂得如此精细生动,打磨得如此光彩照人的。
大仲马又把小说的年代提前了十六年。这样他就可以把整个故事跟有声有色的拉罗谢尔围城战和白金汉公爵之死衔接起来。大仲马还从王后的两位心腹侍从拉波尔特和德·莫特维尔夫人的回忆录中受到启发,把奥地利的安娜与白金汉公爵的爱情纠葛作为小说展开情节的另一重要线索。两本回忆录中都写到一件事,就是王后与白金汉在亚眠的花园相会时,白金汉想把王后拥入怀里,以致王后不得不唤来侍从。这段情节大仲马并没有直接采用。但大仲马发挥丰赡奇瑰的想象力,把王后与白金汉的爱情写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后白金汉公爵遇刺弥留之际,仍对心上人一往情深,死而无怨,真叫人读来有回肠荡气之感。
小说中另有一段重要情节,即米莱迪奉黎舍留密令赴伦敦从白金汉身上窃得两颗钻石坠饰,红衣主教遂以此为把柄要挟王后,达德尼昂得到三位伙伴相助,历尽艰险抵达伦敦面见白金汉公爵,取回仿造的钻石坠饰,挫败黎舍留的计谋。加进这段情节以后,不但小说前半部故事更显生动,而且人物形象也更加饱满——达德尼昂是如此,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更是如此。阿托斯他们在库蒂尔兹的《回忆录》中是作为陪衬的次要人物,在大仲马笔下则成了贯串全书的主人公——“三剑客”,读过这部小说的人,就此再也不会忘记他们:狷介端方、寡言重诺的阿托斯,那张英俊的脸庞始终那么苍白,那么高贵,浑身上下无处不透出雍容的大家气派;魁伟勇猛、粗犷豪爽的波尔多斯,爱虚荣,好吹牛,却不让人觉得可厌可憎,只叫人感到可亲可近;隽秀倜傥、儒雅睿敏的阿拉密斯,说话慢条斯理,不时还要脸红,但使起剑来身手矫健,遇到险境临危不乱,而且还有位神通广大的“表妹”能保佑他逢凶化吉。
如果说达德尼昂和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多少还在史书中有案可稽的话(据文学史家考证,阿托斯他们仨在历史上亦均有原型),米莱迪则是纯属虚构的人物。库蒂尔兹在《回忆录》中写过一个叫米莱迪的女人,她是被流放的英国玛丽王后的一名侍从女官,达德尼昂对她一见倾心,冒充她的情人潜入卧室跟她幽会,后被她识破。在这以后,《回忆录》中就不见她的影踪了。大仲马把米莱迪写成黎舍留的心腹密探,并在这个艳若桃李、毒如蛇蝎的受过烙刑的女人身上大做文章,不仅让她在钻石坠饰事件里露面,而且让她在小说后半部里演了大段大段的“重头戏”:她第二次奉黎舍留密令赴伦敦,意在阻止白金汉率舰队救援拉罗谢尔叛军;未及登岸即被小叔子德·温特勋爵截获,囚禁于戒备森严的城堡之中;使出浑身解数诱惑费尔顿将她救出城堡,并唆使费尔顿行刺白金汉;潜回法国在贝蒂纳女修道院与博纳修太太不期而遇;为对达德尼昂报复,毒死毫无戒备的博纳修太太;行踪被阿托斯识破后束手就擒;达德尼昂、阿托斯、德·温特勋爵及里尔城刽子手一起指控其罪名;直到最后在百合河畔伏法。
“只见小船靠上了对岸;淡红的天际勾勒出黑黝黝的两个人影。……月光照在那柄宽刃的剑身上,射出一道寒光;接着双臂往下抡去。只听得长剑‘嗖’的一声,受刑人一声惨叫,身首分离的尸身倒了下去。”整部小说就在这凄怆的氛围中接近了尾声。
英国学者、诗人安德鲁·兰说过:“大仲马在一展歌喉之前,先得有个音叉定一下音;而他一旦认准了音高,就能一泻千里地唱下去。”洋洋洒洒六十多万字的《三剑客》,就是大仲马有了史料的音叉后唱出的史诗。
他这部传之后世而不朽的小说,也就这样挂上了历史的钉子。
《三剑客》于一八四三年三月至一八四四年七月在巴黎《世纪报》上连载期间,在法国引起空前的轰动。
此后,《三剑客》被译成多种文字传播到国外,并从一九一一年起多次被法、美、意、墨等国搬上银幕(据不完全统计,法国、美国各摄制过六个不同版本)。我国早在光绪年间就有伍光建先生的译本。伍光建先生系根据英译本转译并多有删节,书名改为《侠隐记》,取三位主角均为隐名侠士之意。后来李青崖先生从法文译出全书,取名《三个火枪手》。
译者此次全书重译,并将书名定为《三剑客》。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都是御前火枪营的成员,所以拙译行文中也称他们为火枪手。但实际上,他们平日里的形象是头戴插羽翎的宽边帽,身穿敞袖外套,腰间佩一柄长剑,左右各插一支短枪。但凡格斗厮杀,多用长剑短枪,火枪那玩意儿,是要到战场上才摆弄的。考虑到这些,本书就沿用译制片的旧译,取了《三剑客》的译名。
本书据法国Librairie Générale Française出版社的一九七二年版本译出,仅有个别的地方对照Calmann-Lévy出版社的版本作了校勘并采用后一版本的行文。迻译过程中还参考了Everyman’s Library丛书一九二八年版英译本和The Penguin Classics丛书一九五二年版英译本。
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