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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公十七年

【经】 十有七年春,齐人执郑詹。夏,齐人歼于遂。秋,郑詹自齐逃来。冬,多麋。

【传】 十七年春,齐人执郑詹,郑不朝也。

夏,遂因氏,颌氏、工娄氏、须遂氏飨齐戍,醉而杀之,齐人歼焉。 ETWZtR50nEPyjecycUeg4AJZtnzPa1nk7uTXocb9TWcvzQo2SmkWrdb5jqhzsR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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