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庄公十七年

【经】 十有七年春,齐人执郑詹。夏,齐人歼于遂。秋,郑詹自齐逃来。冬,多麋。

【传】 十七年春,齐人执郑詹,郑不朝也。

夏,遂因氏,颌氏、工娄氏、须遂氏飨齐戍,醉而杀之,齐人歼焉。 5jyR31V4wsdJcnMVTsU/TYbkwof5kqhVoPrbgVDfDrCCH2izoPuF1mj+CYjNVJNS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