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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十七年

【经】 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会齐侯、纪侯盟于黄。二月丙午,公会邾仪父,盟于趡。夏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癸巳,葬蔡桓侯。及宋人、卫人伐邾。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传】 十七年春,盟于黄,平齐、纪,且谋卫故也。

乃邾仪父盟于趡,寻蔑之盟也。

夏,及齐师战于奚,疆事也。于是齐人侵鲁疆,疆吏来告,公曰:“疆场之事,慎守其一,而备其不虞。姑尽所备焉。事至而战,又何谒焉?”

蔡桓侯卒。蔡人召蔡季于陈。

秋,蔡季自陈归于蔡,蔡人嘉之也。

伐邾,宋志也。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不书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厎日,礼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

初,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昭公恶之,固谏,不听,昭公立,惧其杀己也。辛卯,弑昭公,而立公子亹。

君子谓昭公知所恶矣。公子达曰:“高伯其为戮乎?复恶已甚矣。” 0dtoZLVKjToCe8NUmFCxe8YqBQry88UQbnQPzR77utpWIloag0VGzWeheUZVHBb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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