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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哀伯谏纳郜鼎】(桓公二年《左传》)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非礼也。

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犹惧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孙。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凿,昭其俭也。衮、冕、黻、珽,带、裳、幅、舄,衡、紞、纮、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

钖、鸾、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

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俱而不敢易纪律。今灭德立违,而置其赂器于大庙,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诛焉?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郜鼎在庙,章孰甚焉?武王克商,迁九鼎于洛邑,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大庙,其若之何?”公不听。

周内史闻之,曰:“臧孙达其有后于鲁乎,君违,不忘谏之以德。” 7veWQ5esPgmklGJaet98XWrrBhZlaRNNbQfv4vbFnZx7VwaRLTM3tYxZ3310wzj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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