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让你犹豫不决的东西丢进‘三个月不用的话就丢掉它’的箱子里,如果三个月内真的没有用到,就下定决心把它丢掉。”
乍一看这个整理方法似乎挺有道理,实际操作起来也没有什么难度,但我是不赞同这个方法的。因为我曾经亲自实践过这个方法,发现它完全不适合我。
这个方法听上去挺合理,规则也简单易懂,在丢东西的时候也可以为自己找理由说:“算了,都已经三个月没用它了,看来是用不上了吧。”当时的我过度热衷于整理,正感到有些内疚,觉得自己“是不是扔得太多了”,而这个方法非常符合我的情感需求,于是,我竟然足足坚持了两年半。
首先,给“心动程度位于灰色地带但仍不舍得扔的东西”一个固定位置——衣柜右下角的纸袋里。下一步,应该给每一样东西贴上三个月后“判决”的标签,但由于东西并没有那么多,所以这一步骤可以省略。之后的时间里你不必理它们,照常生活就好。
而结论是:一旦把东西放进袋子里,就不会再使用了。
那些本打算丢掉的东西被救了下来,按理说应该开心才是,可是不知为什么,一看到右下角的袋子,心情瞬间就变得沉重起来。本来好不容易收拾好的衣柜总算能让人心动了,结果就是这个袋子让心动感直线下降。想着把袋子移到左边会不会好一点,结果只是徒劳。本来袋子里的东西是可以不用的,但是为了不浪费,尽量让自己去用,结果就是:拆信件的时候用到旅行时买的竹制裁纸刀;明明手边有一堆用不完的心动笔记本,却找出卡通人物封面的笔记本来用,而且只用过一两回…… 这段时间里,多希望“三个月早点过去”,真的到了做决定的那天,又会想:“我实在是太蠢了,这些东西到底还是用不上了,抱歉。”心里的罪恶感比起三个月前增加了不止三倍。
结果,在最后的半年时间里,我把所有的东西忘得精光,连袋子都没再碰一下。
那样的状态持续了两年半。有可能的话,我真想让过去的那个自己好好坐在面前,教训她说:“喏,你看看你……”如果真的有什么东西是你不舍得丢的,那就不要把它另外保管,坦然地把它收好就行。
因为,想要知道之后的三个月里会不会用到这个东西,只要参考之前三个月的使用情况,就可以做出判断。
站在物品的立场来看的话,应该会是这样的心态:你又不喜欢我,又觉得不会用到我,还让我在这里待了整整三个月。 看到这类物品的时候,就给它们判了“不让人心动”的死刑,把它们与其他物品隔离开来,再次看到的时候,嘟囔着“到底还是让人喜欢不起来啊”,这样的待遇简直与拷问无异。
想以“如果三个月不用,那就只好丢掉了”为由,减轻罪恶感,就把那些“灰色地带”的物品跟其他物品分隔开来,这是非常残酷的。
一旦这样分隔开来,那些“虽不让人心动却还要留着”的东西就有了在家里存在的理由。
最终,只剩下“是扔是留”这个二者必选其一的抉择。
如果这样的话,就应该下定决心好好对待那些决定要留下的东西。
再也别做留三个月犹豫期这种模棱两可的事了,既然决定要留下,就好好地接纳它,这样才不会让自己郁闷或后悔。把这些物品和其他物品放在一起,让自己经常可以看到,这样就不会遗忘了。
对于某一件物品,就算自己拿定主意,“这个夏天用不上的话就跟你说拜拜啦”,但是只要物品还在家里,就要像对待心动物品那样对待它,感谢它:“多亏有你一直在这里。”如果发现这件物品的确是无法让自己心动或者是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那就谢谢它一直以来的陪伴,然后果断地丢掉。
这件事情很重要,所以我要再强调一遍。
一旦自己决定留下某件“灰色地带”的物品,就坦荡地把它留在身边 ,与心动物品平等对待,好好地照顾、使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