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克拉克和韦尔达提出了营销的概念,然而营销并没有作为一项商务职能落脚在组织形态上,并没有在组织形态上找到落脚点。至今为止,绝大多数企业只有销售部门和市场部门。诸多企业冠名“营销中心”,实际上,从事的是“促进产品销售”的策划工作,这种情况与营销界的关注层面有关,也与企业界的关注点有关。
营销界和企业界始终关注的是“产品—货币”之间的转换,注重的是促销(Promoting),而忽略了“企业—客户”之间的关系。1953年,尼尔·博登(Neil Borden)在美国市场营销协会(AMA)主席的就职演说中提出,企业可以从12个方面入手,采取优化组合的手段,刺激或影响目标市场的需求。当时他罗列出的12个方面是:产品、定价、品牌或商标、分销渠道、人员销售、广告、营业推广、包装、售点展示、售后服务、物流管理、市场调研与分析。从现在的眼光看,这12个方面,都是企业商务活动领域的资源、条件和活动事项,而且绝大多数与销售活动事项有关。由此而论,博登讲的是从这12个方面入手,促进销售业绩的提高。
1957年,霍华德(John A.Howard)借用“营销”(Marketing)一词,提出要依靠“营销策略”,强化企业对外部环境的适应性。这也许是后人误把营销当作一种策略,把4P当作营销策略的根源。可以肯定,促进销售是一种策略,是销售职能活动的一种策略,即促销策略,但不是营销策略,不是营销职能活动的策略。
1960年,毕业于美国西北大学的麦卡锡(E.J.McCarthy)在《基础营销》(Basic Marketing)一书中,把企业所要影响的消费者,称作“目标市场”,设计了一组策略,命名为“市场营销组合策略”。这就是后来风靡全球的4P组合营销策略的由来,所谓4P策略,就是产品(Product)、价格(Price)、渠道(Place)和促销(Promoting)。据说这种策略分类的原创,来自麦卡锡的博士生导师克鲁维(Richard Clewett)。
值得注意的是,麦卡锡采用的方法是“命名”,所谓“命名”(Naming),就是对一个“本体”(Noumenon)进行冠名,使“名称”与“实体”两者对应起来,而不是依据“本体”的特性进行“定义”(Definition)。可以说,营销界绝大多数概念,都是被任意冠名的,都没有依据事物的本质特征进行严格定义。
至此,营销界与企业界,已经不再关心“企业—客户”关系层面上的事情了,一心一意在“产品—货币”转换层面上做文章。1960年,美国市场营销协会(AMA)的营销定义是“引导货物和劳务,从生产者流转到消费者或用户所进行的一切企业活动”。1985年,美国市场营销协会的营销定义是,“对思想、产品及劳务进行设计、定价、促销及分销的计划和实施的过程,从而产生满足个人和组织目标的交换”。在营销界,在营销专业人士的头脑中,所谓营销,就是一种促进销售的策略、招数和计谋。营销大师,就是点子大王、策略大师和公关杀手。
科特勒营销学的问世,最大的成就就是打通了“产品—货币”的全过程,从按需销售到按需生产、按需研发,使产品的销售变得容易。营销界最大的成就,就是产生了一批又一批懂得促销的优秀人才,从降价促销到广告宣传、市场运作,使产品销售的成本变得越来越高。以至于科特勒不得不说,尽管市场导向的理念深入人心,人们所作所为依然还是1P,即促销。谁之过?
直到2001年,艾略特·艾登伯格(Elliott Ettenberg)在“关系营销”(Relationship Marketing)思想的基础上,提出4R,即关联(Relativity)、反应(Reaction)、关系(Relation)和回报(Return)。4R的中心思想可以这样概括,即把企业与顾客视同一个共同体,在更长的时间跨度内和更大的空间范围内,依靠响应顾客的需求及其预期的变化,强化企业的商务模式,强化为顾客创造价值的能力及其企业自身的盈利能力,并依靠不断提高与扩大的共同利益基础及其预期,维持共同体的存续及其长期合作关系。
2004年,美国市场营销协会彻底转变观念,明确“营销是一种组织职能和一套流程,用来对顾客创造、沟通和交付价值,以及以有益于组织及其利益相关者的方式管理顾客关系”。明确营销是一项组织职能及其流程,而不是一种观念,不是基于市场导向观念所做的事情。营销的本体或营销活动事项,就是对企业与顾客之间的关系进行管理。
应该指出,做任何事情都需要策略,用于销售活动的就是销售策略,用于市场活动的就是市场策略,用于营销活动的就是营销策略。策略、工具或手段,本身不具有性质,策略的性质是由事情的性质决定的。步枪可以用来打仗,也可以用来比赛。比赛用枪就是体育用品,打仗用枪就是兵器、武器或凶器。工具相同,用途不同,则性质不同。
如果不知道策略用于何事或不知道策略的用途,那么就看事情的结果,依据结果来判断。一种策略工具的应用,结果提高了销售业绩,或提高了“产品—货币”之间的转换效率,而没有提高企业的市场地位,或者没有强化企业与顾客之间结成的一体化关系体系,没有深化“企业—顾客”之间的联系,那么这种策略只能命名为销售策略。
从古至今都一样,只有明确了实体,才能给出定义。比如,什么是“玉”?古人不会说“玉就是玉”,也不会说“这就是玉”。不会从名称到名称,或从概念到概念,不会拿脑子里的东西去定义脑子里的称谓。古人一定会拿客观存在的事物去定义脑子里的概念,一定会想方设法为脑子里的称谓找到对应的事物,一定会找到客观事物,把“玉”这个概念表达出来。《说文解字》曰,“玉,石之美者”。意思是,玉是一种石头,一种很好看的石头。现在我们通过科学研究,知道古人的定义没错,玉就是一种石头,一种美丽漂亮的石头,主要化学成分是二氧化硅。再比如,什么是“玉佩”?玉佩就是贴身佩挂的美石饰品。古人认为玉可以养人,强调“君子无故,玉不去身”。
古人知道“概念与本体”“抽象与具体”“名与实”的关系。玉佩有各种各样的外在表现形态,诸如“璧、瑗、环、玦”。但万变不离其宗,都有内在的本质规定性,都有“肉”与“好”。“肉”指的是玉佩的边缘,“好”指的是玉佩的中孔。《尔雅·释器》中记载,“肉倍好谓之璧,好倍肉谓之瑗,肉好若一谓之环”。意思是,边缘大于中孔为“璧”,中孔大于边缘为“瑗”,边缘等于中孔为“环”。另外,两瓣对开为“玦”。
一旦明确定义,就会形成制度规范,不得随意更改。古人把这种规定性称为“形制”,无人会随意更改,都会自觉遵守统一的形制。以便彼此交流,赋予这些玉佩用途及其意义,包括观念、理念或道理。《荀子·大略》记载,“问士以璧,召人以瑗,绝人以玦,反绝以环”。古人崇尚礼仪,玉佩通常作为礼尚往来的信物。如用“玦”表示断绝来往,所谓“玦者,诀别也”;用“环”表示修复关系,所谓“环者,返还也”。
自然世界不同于人文世界,可以摆脱人的主观性或经验主义,直接依据事物固有的属性或自然的特性进行定义和命名。瑞典自然学者、现代生物学分类命名的奠基人林奈(Carl von Linné,1707-1778)认为,“知识的第一步,就是要了解客观物体本身。这意味着对客观物体要具有确切的理解;通过有条理的分类和确切的命名,就可以区分或认识客观物体”。林奈深信客观事物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应该按照客观事物的自然属性,进行系统的分类和命名。使多样性的事物,呈现出内在的秩序与归属,也称“科学的统一性”。
在林奈发表《自然系统》(1735年)以前,植物世界没有一个统一的命名法则,同物异名、异物同名,难以交流。林奈依据植物的“生殖器官”进行分类,确立了植物的共性基础。再依据“生殖器官”,即雄蕊和雌蕊的自然属性,包括类型、大小、数量及相互排列,确立了植物的个性依据,把各种植物区分为24纲、116目、1000多个属和10 000多个种,所谓“纲、目、属、种”。接下来就是命名,林奈采用的是“双名制”命名法,并用拉丁文表示,一般以12个字母为限。所谓“双名制”,就是“属名(用名词表示)+种名(用形容词表示)”。例如,银杏树“GINKGO BILOBA L”,其中“GINKGO”是属名(名词),“BILOBA”是种名(形容词),“L”是定名者林奈(Linné)名字的缩写。林奈的植物分类方法和双名制,最终被各国生物学家接受,植物王国随之变得井然有序。
古人并不一定比今人聪明,玉佩与植物都是“物品”,而不是“事情”。古人擅长于对“物品”的命名和定义,却没有充分展示对“事情”进行命名和定义的能力。对事情进行定义比较困难,古人通常采取比喻的方法,假借物品来类比事情。比如“模具”原本指的是物品,该物品有两个部分构成,“模”与“范”,“模”是外观,“范”是内容。古人借助于“模”与“范”,比喻一个人以另一个人为榜样,做事的外在风格与内在价值观一模一样、惟妙惟肖。后来被延伸到人文社会,比如,把文质彬彬的君子,当作表里如一的榜样或内外兼修的模范人物。孔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有了古人的示范,今人懂得用物品比喻事情或打比方。比如,把企业各项经营活动内在统一的无形道理,称为“经营范式”;把企业各项经营活动外在有形的表现形态,称为“经营模式”。换言之,模式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外在形态;范式就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内在道理。内在道理是简单的,外在形态是复杂多变的。所谓“大道从简”。
任何比喻都有局限性,事情毕竟不是东西,有些事情找不到类比的物品。这里有两个概念,即“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都是有关事情的概念,很难找到类比的东西,只能回到事实层面,回到事情的单纯状态。从具体的事情中提炼出抽象的概念,所谓“实事求是”。假设有一个单位规定,任何人不准骑着自行车进出大门。在这个规定下,门卫可以采取两种方式进行干预或控制:一种就是“直接控制”,劝阻骑车人下来推行;另一种就是“间接控制”,设置铁杆这样的障碍物,横放在大门口,骑车人遇到障碍物只能下车推行。据此可以进行定义,所谓直接控制就是“控制行为人”,所谓间接控制就是“控制行为”。
这里,真正的困难在于,如何遵循事情之间的联系进行定义和命名;换言之,如何用一组概念刻画事情之间的联系。所有事情都不是孤立的,反映事情的概念也不是孤立的,不能把各种事情割裂开来进行命名和定义。就像“璧、瑗、环、玦”一样,各种物品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或世界,构成一个完整的玉佩乃至玉器的世界。就像林奈所面对的植物世界一样,是由各种各样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植物组成的,必须遵循植物世界的内在统一性进行命名和定义。人类没有真正学会的就是这件事情,不知道如何把构成一个特定世界的各种事情一件一件地区别开来,再按照整体要求统一命名和定义,建立一套概念体系。建立概念体系的意义和作用,就是为了透过纷杂的表象,把握事情的全貌,把握一件事情跟另一件事情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区别。
要想把握营销的本体并给出定义,就必须回到事实层面上,回到历史开始的地方,通过企业具体发生的事情,把握营销是一件什么事情,把握被称为“营销”的究竟是一件什么事情。尤其是要遵循历史本来的逻辑或因果关系,从企业各项事情的联系和区别中,把握营销这件事情的客观性。唯有这样,我们才能明确营销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才能遵循企业各项事情的内在统一性要求,还营销世界一个本来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