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的原则提供的是授权必然遵守的共同准则,这在某种意义上构成授权的底线。然而,原则本身并不能产生授权操作的具体方法。不同的授权方法会产生不同的效果,试图授权的主管应对主要的授权方法了然于胸。授权的方法按照不同的维度,有不同的划分方法。按照授权受制约的程度,授权的方法有:
·充分授权
·不充分授权
·弹性授权
·制约授权
充分授权是指主管在向其部属分派职责的同时,并不明确赋予下属这样或那样的具体权力,而是让下属在主管权力许可的范围之内,自由、充分地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自己拟定履行职责的行动方案。这种方式虽然没有具体授权,但在事实上几乎等于将主管自己的权力——针对特定的工作和任务的——大部分下放给其下属。充分授权的最显著优点在于能使下属在履行职责的工作中实现自身价值,获得较大的满足,最大可能地调动下属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对于授权主管而言则大大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工作量。充分授权是授权中的“高难度特技动作”,一般只在特定情况下使用,基本要求授权对象是具有很高素质和责任心的部属。
不充分授权是指主管对其部属分派职责的同时,赋予其部分权限。根据所给部属权限的程度大小,不充分授权又可以分为几种具体情况:
·让下属了解情况后,由领导者做出最后的决策;
·让下属提出详细的行动方案,由领导者最后选择;
·让下属提出详细的行动计划,由领导者审批;
·让下属采取行动前及时报告领导者;
·让下属采取行动后,将行动的后果报告领导者。
不充分授权是现实中最普遍存在的授权形式,它的特点是较为灵活,可因人、因事而异,采取不同的具体方式,但它同时要求上级和下级、主管和部属之间必须事先明确所采取的具体授权形式。
弹性授权是综合充分授权和不充分授权两种形式而成的一种混合的授权方式。弹性授权是根据工作的内容将下属履行职责的过程划分为若干阶段,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授权方式。弹性授权的精髓在于动态授权的原理。弹性授权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当工作条件、内容等发生了变化时,主管可及时调整授权方式以利于工作的顺利进行。主管在应用弹性授权时的技巧在于保持与部属的及时协调,加强双向的沟通。
制约授权是指主管将职责和权力同时委托和分派给不同的几个下属,以形成下属之间相互制约地履行其职责的关系。如会计制度上的相互牵制原则。制约授权形式的应用要求主管准确地判断和把握使用的场合,它一般只适用于那些性质重要、容易出现疏漏的工作之中。制约授权在应用中的另一个警惕点在于,警惕制约授权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过分的制约授权会抑制下属的积极性,不利于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制约授权作为较特殊的一种授权方法,一般要求与其他授权方法的配合使用,以其利,去其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