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五年七月着手起草《人心与人生》一书,特先写此自序。
于此,首先要说我早在一九二六年五月就写过一篇《人心与人生》自序了。——此序文曾附在一九二九年印行的《东西文化及其哲学》第八版自序之后刊出。——回首不觉已是三十年的事,这看出来此书在我经营规划中是如何的长久。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在一九二一年《东西文化及其哲学》出版后的第二年,我很快觉察到其中有关儒家思想一部分粗浅不正确。特别是其中援引晚近流行的某些心理学见解来讲儒家思想的话不对,须得纠正。这亦就是说当初自己对人类心理体会认识不够,对于时下心理学见解误有所取,因而亦就不能正确地理会古人宗旨,而胡乱来讲它。既觉察了,就想把自己新的体认所得讲出来以为补赎,于是从一九二三年到一九二四年之一年间在北京大学哲学系我新开“儒家思想”一课,曾作了一种改正的讲法。在一年讲完之后,曾计划把它分为两部分,写成两本书,一部分专讲古代儒家人生思想而不多去讨论人类心理应如何认识问题,作为一书取名《孔学绎旨》;而把另外那一部分关涉到人类心理的认识者,另成《人心与人生》一书。这就是我最初要写《人心与人生》的由来。
一九二六年所写那篇序文,主要在说明一点:一切伦理学派总有他自己的心理学作基础;所有他的伦理思想(或人生思想)都不外从他对人类心理或人类生命那一种看法(认识)而建树起来。儒家当然亦不例外。只有你弄清楚孔子怎样认识人类,你才能理解他对人们的那些教导;这是一定的。所以,孔子虽然没讲出过他的心理学——孟子却讲出了一些——然而你可以肯定他有他的心理学。但假使你自己对人类心理认识不足,你又何从了解孔子具有心理学见解作前提的那些说话呢?此时你贸然要来讲孔子的伦理思想又岂有是处?我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便是犯了此病。在一九二三—一九二四年开讲儒家思想时,自信是较比以前正确地懂得了孔子的心理学,特地把先后不同的心理学见解作了分析讨论,再来用它阐明儒家思想,其意义亦就不同于前。但我所相信孔子的心理学如是者,无疑地它究竟只是个人对于人类心理或人类生命的一种体认—一种比较说是最后的体认罢了。所以将它划出来另成《人心与人生》一书是适当的。
那次同这次一样,书未成而先写了序,手中大致有些纲领条目,不断盘算着如何写它。一九二七年一月我住北京西郊大有庄,有北京各高等学校学生会组织的寒假期间学术讲演会来约我作讲演,我便提出以“人心与人生”作讲题。那时我久已离开北大讲席,而地点却还是借用北大第二院大讲堂。计首尾共讲了四星期,讲了全书的上一半——全书分九章,讲了四章。当时仍只是依着纲领条目发挥,并无成文讲稿。记得后来在山东邹平又曾讲过一次,至今尚存留有同学们的笔记本作为今天着手写作之一参考。
为什么着笔延迟到今天这样久呢?这便是我常常自白的,我一生心思力气之用恒在两个问题上:一个是人生问题,另一个可说是中国问题。不待言,《人心与人生》就是属于人生问题一面的。而自从一九三一年的“九一八”事件后,日寇向中国进逼一天紧似一天,直到“七七”而更大举入侵,在忙于极端紧张严重的中国问题之时,像人生问题这种没有时间性的研究写作之业,延宕下来不是很自然的吗?
以下试把上面所说我当年对人类心理的体认前后怎样转折不同,先作一简括叙述。
首先说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所表见的我对人类心理的那种体认。而这一体认呢,却又是经过一番转折来的,并非我最初的见解。我最初正像一般人一样,以意识为心理,把人们有自觉的那一面,认作是人类心理的重要所在。这是与我最初的思想——功利派思想不可分的。如我常常自白的那样,我的思想原先倒很像近代西洋人,亦就是《东西文化及其哲学》所菲薄的墨子思想那一路。及至转到出世界想,即古印度人的那一路,又是其后的事。再转归到中国固有思想上来,更是最后的事了。因为我少年时感受先父影响。先父平素最恨中国旧式文人,以为中国积弱都是被历来文人尚虚文而不讲实用之所误;论人论事必从实用、实利作衡量;勉励青年后进要讲求实学。因而在我就形成了最初以利害得失来解释是非善恶的那种功利派思想。在这种思想中总是把人类一切活动看成是许多欲望,只要欲望是明智的那就好(正像近代西洋人那样提倡开明的利己心)。欲望不就是在我们意识上要如何如何吗?所谓明智不又是高度自觉吗?意识、自觉、欲望……这就是(我)当初的人类心理观。
自己好久好久运用不疑,仿佛是不易之理的,慢慢生出疑难问题,经过反复思考卒又把它推翻,这才进入《东西文化及其哲学》那一时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一书表面上好像站在儒家一面批评墨子,站在中国一边批评西洋,其实正是我自己从一种新的体认转回头来指摘其旧日所见之浅薄。
那么,此时所有新的体认是如何呢?那恰是旧日所见的一大翻案。人类一切活动不错都是通过意识来。——不通过意识的是例外,或病态。然而人类心理的根本重要所在则不在意识上,而宁隐于意识背后深处,有如所谓“本能”、“冲动”、“潜意识”、“无意识”的种种。总之,要向人不自觉、不自禁、不容己……那些地方去求。因此,人生应该一任天机自然,如像古人所说的“廓然大公,物来顺应”那样;若时时计算利害得失而统驭着自己去走路,那是不可能的,亦是很不好的。——这便是《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的思想。
如上所说由人心体认到人生思想这样前后一个翻案,好像简单的很,却概括了那全书大旨;一本《东西文化及其哲学》就从这里来。这在原书中曾不惜再三指点出。
原书第五章指证世界最近未来将从西洋文化转变到中国文化的复兴,分了三层来说明。其中一层就明白地说是由于现在心理学见解变了之故。
(上略)如果单是事实(社会经济)变迁了,而学术思想没有变迁,则文化虽有转变之必要,而人们或未必能为适当之应付。然西洋人处于事实变迁之会(资本主义经济要变为社会主义经济),同时其学术思想亦大有改变迁进,给他们以很好之指导,以应付那事实上的问题,而辟造文化之新局。这学术思想的变迁可分为见解的变迁(或科学的变迁)和态度的变迁(或哲学的变迁)之二种。见解的变迁,就是指其心理学的变迁说,这是最大的,根本的。(中略)差不多西洋人自古以来直到最近变迁以前,有其一种心理学见解,几乎西方文化就建筑在这个上面;现在这个见解翻案了,西方文化于是也要翻案。(中略)这就是一向只看到人类心理的有意识的一面,忽却那无意识一面;……不晓得有意识之部只是心理的浅表,而隐于其后无意识之部实为根本重要。(中略)以前的见解都以为人的生活尽是有意识的,尽由知的作用来作主的,尽能拣择算计着去走的,总是趋利避害去苦就乐的……如是种种。于是就以知识为道德,就提倡工于算计的人生。自古初苏格拉底直到一千九百年间之学者,西洋思想自成一种味调态度,深入其人心,形著而为其文化,与中国风气适相反对者盖莫不基于此。
这下面举出麦独孤(W. McDougall)《社会心理学绪论》之盛谈本能,罗素(B. Russell)《社会改造原理》之盛谈冲动,以及其他一些学者著作为例,证明好多社会科学社会哲学的名家学者们通都看到了此点,而总结说:
(上略)虽各人说法不同,然其为西洋人眼光从有意识一面转移到另一面则无不同。于是西方人两眼睛的视线乃渐渐与孔子两眼视线之所集相接近到一处。孔子是全力照注在人类情志方面的,孔子与墨子不同处,孔子与西洋人的不同处,其根本所争只在这一点。西洋人向不留意到此;现在留意到了,乃稍稍望见孔子之门矣。我所怕者只怕西洋人始终看不到此耳。但得他看到此处,就不怕他不走孔子的道路。
其中最明白的例是罗素。罗素这本著作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写出的,他开宗明义的一句话,就说他从大战领悟了“人类行为的源泉究竟是什么”这个大道理。自来人们总把人类行为看作是出于欲望;其实欲望远不如冲动之重要有力。如果人类活动不出乎种种欲望,那么,他总是会趋利而避害的,不至于自己向毁灭走。而实际上不然。人类是很可以赴汤蹈火走向毁灭而不辞的;请看大战不就是如此吗?酿成战争的都是冲动——不管怒火也罢,野心也罢,都是强烈的冲动。大凡欲望亦为有一种冲动(罗素名之为“占有冲动”)在其中才有力。冲动不同,要事先注意分别调理顺畅,各得其宜;抑制它,或强行排除它,不是使人消沉没有活气,就是转而发出暴戾伤害人的冲动来。“要使人的生机顺畅而不要妨碍它”,我认为这就是罗素终会接近于孔子的根本所在了。
其他类此,不再多说。
这种改变不独见之于当代西洋人,而且同时还见之于中国主张学西洋的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首脑人物陈独秀先生。在他主编的《新青年》中和他本人的文章中均供给了我很好的例证,原书也一同作了征引,这里且从略。
以上只是说出了从我最初的见解到《东西文化及其哲学》时期见解的转变,而要紧的还在此后的第二个转变,以下将进而叙明它,亦即指出我对人类心理最后作何认识。
为了说话简便易晓,我每称此第二个转变为“从二分法到三分法”的转变。什么是二分法?二分法就是把人类心理分作两面来看:本能一面较深隐,而冲动有力;理智一面较浅显,却文静清明。人类行为无不构成于这两面之上,不过其间欹轻欹重各有不同罢了。除此两面之外不可能更有第三面,所以是“二分法”。
所谓三分法不是通常所说的“知”、“情”、“意”那种三分,而是指罗素在其《社会改造原理》中提出的“本能”、“理智”、“灵性”三分,恰又是对“不可能更有第三面”来一个大翻案的。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我曾表示不同意罗素这种三分法。罗素建立灵性,说它是宗教和道德的心理基础,我以为远不如克鲁泡特金所说的正确。克氏著《互助论》一书,从虫类、鸟类、兽类以至野蛮人的生活中,搜集罗列许多事实,指出像人类社会所有的母子之亲、夫妇之情、朋友之义等等早见于生物进化的自然现象中,而说之为“社会本能”。这不恰和孟子“良知良能”之说相发明相印证吗?他还同孟子一样把人们知善知恶比作口之于味、目之于色,从切近平实处来说明道德,而不把它说向高不可攀,说向神秘去。何需乎如罗素那样凭空抬出一个神秘的“灵性”来呢?我恐怕由于“灵性”在人类心理上缺乏事实根据,倒会使得宗教、道德失掉了它的根据吧!
当年既如此斩截地否定了罗素的三分法,其后何以忽然又翻转来而肯定它?这不是随便几句话可以说明得了的,要看完我这全书才得圆满解答。看完全书亦就明白“三分法”并不是一句正确的说法,《人心与人生》所为作亦绝不只是为了阐明三分法有胜于二分法。然而在此序文中却不妨姑就此问题引一头绪。
我们要从二分法的缺欠处来认识三分法,那么三分法虽不是一句正确的说话[法?],它还是胜于二分法的。二分法的缺欠在何处呢?其根本缺欠在没有把握到人类生命的特点,首先它远不能对人类社会生活予以满意的说明。
人类在生物界所以表见突出者,因其生命活力显然较之一般生物是得到一大解放的。其 生命重心好像转移到身体以外:一面转移到无形可见的心思;一面转移到形式万千的社会。 人类生命所贵重的,宁在心而不在身,宁在群体而不在个体。心思和社会这两面虽在生物界早有萌芽,非独见于人类,然而心思作用发达到千变万化,社会生活发达到千变万化,心思活动远超于其身体活动,群体活动远超于其个体活动,则是人类最为突出独有的。它虽从两面表现,但这两面应当不是两事。发达的社会生活必在发达的心思作用上有其依据;无形可见的心思正为形式万千的社会之基础。那么,就要问:从二分法来看,这里所谓心思主要是理智呢,还是本能?
头一个回答,似乎应该便是理智。因为谁都知道只有物类生活还依靠着先天本能,而人类所特别发达的正在理智。然而我那时(写《东西文化及其哲学》时)意见恰不如是。导致我那时意见的则有三:
第一,我看了近代西洋人——他们恰是以理智胜——由其所谓“我的觉醒”以至个人主义之高潮,虽于其往古社会大有改进作用,但显然是一种离心倾向(对社会而言);使我体会到明晰的理智让人分彼我,亦就容易只顾自己,应当不是社会的成因。
第二,曾流行一时的,“社会契约说”,正由近代西洋人理智方盛,不免把人类行为都看作是有意识的行为而想像出来的。其于历史无据,已属学者公论;社会构成不由理智,于此益明。
第三,从克鲁泡特金的《互助论》上,知道人类之一切合群互助早在虫类、鸟类、兽类生活中已有可见,明明都是本能。于是我便相信了发达的人类社会是由于所谓“社会本能”的特殊发达而来。
这是符合当时我重视本能的那种思想的。然而到底经不起细思再想,不久之后,就觉察出它的不对。第一,本能在人类较之物类不是加强而是大为减弱;我们之说人类生命得到解放的,即指其从那有机械性的本能中得解放。今若以其优于社会者归功于其所短之本能,如何说得通?再看物类如何合群,如何互助,乃至有的如何舍己为群,种种不一而莫不各有所限定。像这样恒各有所限而不能发展的,说它是一种本能自然没有错。但若人类社会之日见开拓,变化万千,莫知其限量的,焉得更以本能看待?
既不是理智,又不是本能,人类社会之心理学的基础必定在这以外另自有说。那么,是不是就在罗素所说的“灵性”呢?
在经过考虑之后,还是发现罗素在本能、理智之外提出灵性来确有所见,并不是随便说的。罗素说灵性“以无私的感情——impersonal feeling——为中心”,这就揭出了他之所见。我们要知道,本能在动物原是先天安排下的一套营谋生活的方法手段,因之其相应俱来的感情冲动——皆有所为,就不是无私的感情。到了人类,其生活方法多靠后天得来,既非理智代替了本能,更不是于本能外又加了理智,乃是在本能中有了一种反乎本能的倾向,本能为之松弛减弱,便留给后天以发明创造和学习的地步。原从降低了感情冲动而来的理智,其自身没有动向可见,只不过是被役用的工具;虽然倒可说它是无所私的,却又非所谓“无私的感情”了。因此,罗素提出的灵性确乎在此两者(本能、理智)之外,而是很新鲜的第三种东西。问题只在看是不是实有这种东西。
老实讲,第三种东西是没有的;但我们说来说去却不免遗忘了最根本的东西,那便是为本能、理智之主体的人类生命本身。本能、理智这些为了营生活而有的方法手段皆从生命这一主体而来,并时时为生命所运用。从主体对于其方法手段那一运用而说,即是主宰。主宰即心,心即主宰。主体和主宰非二。人类生命和人心,非二。罗素之所见——无私的感情——正是见到了人心。
人类社会之心理学的基础不在理智,——理智不足以当之;不在本能,——本能不足以当之;却亦不是在这以外还有什么第三种东西,乃是其基础恰在人类生命本身,——照直说,恰在人心。
我们为什么竟然忽略遗忘了它呢?因为你总要从生活来看生命,来说生命,而离开人的种种活动表现又无生活可言;这些活动表现于外的,总不过一则是偏动的本能,二则是偏静的理智罢了;还有什么呢?特别是生命本身在物类最不易见。而我们心理学的研究之所以由意识内省转入本能活动者,原受启发于观察动物心理,那就也难怪其忽略。
物类生命——物类的心——因其生活大靠先天安排好的本能,一切为机械地应付便与其官体作用浑一难分,直为其官体作用所掩蔽而不得见。在物类,几乎一条生命整个都手段化了,而没有它自己。人类之不同于物类,心理学何尝不深切注意到。然而所注意的只在其生活从靠先天转变到靠后天,只在其本能削弱、理智发达;此外还有什么呢?理智!理智!这就是人类的特征了。而不晓得疏漏正出在这里——正在只看到生活方法上的一大变动,而忽略了与此同时从物类到人类其生命本身亦已经变化得大不相同。请问这生命本身的变化不较之生活方法的改变远为根本,远为重要吗?无奈它一时却落在人们的视线外。
这根本变化是什么呢?这就是被掩蔽关锁在物类机体中的生命,到了人类却豁然透露(解放)。变化所由起,还是起于生活方法之改变。当人类生活方法转向于后天理智之时,其生命得超脱于本能即是从方法手段中超脱出来而光复其主体性。本能——是有所为的;超脱于本能,便得豁然开朗达于无所为之境地。一切生物都盘旋于生活问题(兼括个体生存及种族繁衍),以得生活而止,无更越此一步者;而人类却悠然长往,突破此限了。他(人心)对予任何事物均可发生兴趣行为而不必是为了生活——自然亦可能(意识地或无意识地)是为了生活。譬如求真之心、好善之心只是人类生命的高强博大自然要如此,不能当作营求生活的手段或其一种变形来解释。
盖理智必造乎无所为的冷静地步而后得尽其用,就从这里不期而开出了无所私的感情。——这便是罗素说的“灵性”,而在我名之为“理性”。理智、理性不妨说是人类心思作用之两面:知的一面曰理智;情的一面曰理性;二者密切相联不离。譬如计算数目,计算之心属理智,而求正确之心便属理性。数目算错了,此心不容自昧,就是一极有力的感情。这感情是无私的,不是为了什么生活问题。——它恰是主宰而非工具手段。
本文至此可以结束。关于人类社会之心理基础问题,书内将有阐明,此不详。旧著《东西文化及其哲学》有关儒家思想一部分所以粗浅、不正确,从上文已可看出,那就是滥以本能冒充了人心,于某些似是而非的说法不能分辨。其他,试看本书可知。
一九五五年七月着笔而未写完,
一九五七年八月十二日续成之。
梁漱溟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