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法就是用年、月、日计算时间的方法。历法主要是农业文明的产物,最初是因为农业生产的需要而创制的。古今中外的历法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即阳历、阴历和阴阳历。
阳历,也称太阳历,它是按照太阳的运行周期为天文依据而编制的历法,例如现行的公历。阳历的特点是,年的长短依据天象,平均长度约等于回归年;月的长度和一年定为几个月,则是人为规定,同月相盈亏无关。
阴历,亦称太阴历,它是以月亮的运行周期为天文依据,采用朔望月作为基本周期而编制的历法,例如伊斯兰教历。阴历的特点是,月的长短依据天象而定,平均值大致等于朔望月,大月30日,小月29日;一年中的月数则人为规定,同回归年无关。
阴阳历,它是把太阳和月亮两者的运行周期同时作为天文依据而编制的历法,把回归年和朔望月并列为基本周期,例如中国现仍保留使用的农历。阴阳历的特点是,既重视月相盈亏的变化,又照顾寒暑节气,年月长度都依据天象而定。月的平均值大致等于朔望月,年的平均值大致等于回归年。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发明历法的国家之一,在上古传说时期就有了历法的萌芽。到夏商周时,随着农业的发展,用来指导农业生产的历法也得以迅速发展而初具规模。世界上使用阴阳历,以中国为最早。从出土的甲骨卜辞考证,中国早在约公元前13世纪的殷商时代,已在使用一种较粗略的阴阳历,年有平年、闰年之分,平年12个月,闰年在年终置一闰月,共13个月;每月以新月为始,月有大、小之别,大月30日,小月29日,大小月相间,间或插入一个连大月,可见当时已经知道1朔望月长度应略大于29.5日,但连大月的安插尚无一定之规。同样,闰月的安置也带有较大的随意性,甚至一年中有14个月或15个月的记载。这些情况表明,这时的历法虽已有一些明确的规则,岁首已基本固定,季节与月名之间也有了基本固定的关系,但仍须依据实际的天象观测结果,随时作出相应调整,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西周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