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论述价值和生产理论的论文,主要论述的是一定量(given volume)的雇用资源在不同用途中的分配,以及在假定所雇用的资源正好为这个数量的情况下,如何确定所使用资源的相对报酬及其产品相对价值的条件。
对一可用(available)资源的数量问题,即对就业人口的数量、自然资源的数量以及积累资本的数量的问题,往往只是一提而过,并没有对这个可用资源中的实际就业人数是怎样被确定下来的纯粹的理论问题进行过深入细致的探讨。如果说对这种理论从无研究,那确实言过其实了。因为关于就业人数变动的讨论并不少,而这种讨论都不可能不涉及这种理论。我并不是说这个问题被人们忽略了,我是说,关于这个问题的基本理论一直被人们看得过于简单和显而易见,最多不过是一提而过。
古典学派的就业理论表面上简单明了,但实际上我认为这是建立在本身都不曾得到讨论的两个基本假设之上的。这两个假设是:
1.工资等于劳动力的边际产出。
这也就是说,一个就业人员的工资等于因就业人数减少一个所造成的价值损失(这其中也扣除了由于产量减少而免去的其他成本的支出)。如果市场与竞争不完善,那么按照此原则,工资就不会等于劳动力的边际产出。
2.在就业量不变时,工资的效用等于这些就业量的边际负效用。
这也就是说,一个就业人员的实际工资(按照就业人员自己的估计)应该足以维持这些数量的就业人员继续工作下去。正如在第一个基本假设中因竞争不完善而出现的例外一样,如果可以就业的人员都组织起来,那么第二个基本假设就未必适用于每个劳工。这里所谓的负效用是指,具有充分的理由使得个人或者团体宁愿不工作,也不愿意接受比某一最低效用更低的工资。
这一假设与所谓的“摩擦性”失业并不矛盾。因为把这个假设应用到实际生活中去的时候,总要考虑到适应的程度不可能尽善尽美,因而也就不可能有连续的充分就业的情况出现。例如,由于估计上的差错或者由于需求的时断时续,以致各种专门资源的相对数量的暂时失调,或者由于某些变化的始料未及而造成的时间间隔,或者由于从某一职业换成另一种职业所需的时日,中间也需要一段时间。凡此种种,都会在非静态的社会中造成一部分资源在“变换职业”的过程中失业。除了“摩擦性”失业之外,还有“自愿性”失业,这种失业并不与第二个假设发生矛盾。所谓“自愿性”失业是指由于立法、社会风俗,集体议价、反应迟钝或者人性的固执等诸多因素,工人拒绝或者不能接受相当于其边际生产力的产出价值为工资而导致的失业。“摩擦性”失业与“自愿性”失业包括了所有类型的失业。在古典学派的基本假设之下,不可能再有第三种类型的失业了,也就是说不存在我在下面就要讲到的“非自愿性”的失业。
由于受到这些限定,按照古典理论的这两个基本假设,雇用资源的数量已被完全决定下来。第一个假设给我们提供了一份就业需求明细表,第二个假设给我们提供了一份就业供应明细表。如此说来,就业的数量则归结在边际产出的效用恰好等于边际就业的负效用这一点上来。
由此推论,只有四种方法可以增加就业的人数:
(1)改革机构或者提高远见卓识,借以减少“摩擦性”失业。
(2)降低劳动力的边际负效用,借以减少“自愿性”失业。其降低的方式可用增雇一人所须提供的实质工资来表示。
(3)增加工资物品(wage-goods)工业中劳动力的边际生产力(工资物品是庇古教授用惯了的一个术语,货币工资的效用就是建立在工资物品的价值的基础之上的)。
(4)使非工资物品的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工资物品的价格上涨幅度,再使非工资劳动者的开支由工资物品转移到非工资物品。
按照我的最大的理解能力,这就是庇古教授的大作《失业论》一书的精髓,这本书是现存的古典学派关于就业理论的唯一一部论述得比较详尽的著作。
古典学派关于失业的那两个基本假设果真能包括所有的失业现象吗?实际上总有一些人愿意接受现行的工资制度而参加工作,但常常找不到工作。因为,在通常情况下,只要对劳动力有所需求,就是在现行的货币工资的水平下,也能够找到很多的劳动力。 古典学派认为这种现象与其第二个假设并不冲突,其理由是:在现行货币工资的水平下,尽管劳动力的供给量有可能大于劳动力的需求量,但还是难免出现这样的现象,这是因为劳工们之间存在公开的协议或者达成某种默契,拒绝接受低工资的工作。如果劳工们都愿意接受较低的货币工资,那么就业量就可以扩大。如果事实就是这样,那么这种失业尽管表面看上去是不情愿的,但就其实质而言仍属自愿的范畴,这种失业应该列入由于劳资之间的集体协议等原因所引起的“自愿性”失业的范畴之中。
如此说来又引出了我的两点看法:第一点是关于劳动者对实质工资和相应的货币工资的真实态度,不过这一点在理论上无关紧要,要紧的是第二点。
让我们暂时做这样一个假设:劳工们不打算为较低的货币工资而就业,现行的货币工资水平的降低将导致一些在业人员通过罢工或其他方式离开劳动力市场。但是我们是否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现行的实质工资水平准确地衡量了劳动力的边际负效用?未必。因为,降低现行货币工资,固然可以导致一部分劳工退出劳工市场,但是由于工资物品的价格上升,以工资物品来换算的现行货币工资的价值的下降却不一定造成同样的结果。换句话说,也许在某种范围之内,劳动者所要求的乃是一个最低限度的货币工资,而不是一个最低限度的真实工资。古典学派总是不公开地假设这点并不会引起他们的理论发生什么较大的变化,实则不然。因为,如果劳动力的供给并不是以真实工资为唯一自变量的函数,那么他们的论证就根本站不住脚,实际就业量也就变得难以确定。 古典学派似乎还没有意识到,除非劳动力的供应成为真实工资的唯一函数,否则他们劳动力的供应曲线,将会随着每一次价格变动而变动。因此可以说,他们的方法是与他们的特殊假设分不开的,不能用来处理一般的情况。
现在日常的经验毋庸置疑地告诉我们:劳动者坚持要求的(在一定限度内)是货币工资而不是实质工资,这种情况绝不仅仅是一种可能性,而是一种通则。尽管劳动者经常抵制货币工资的下降,但也并不是每次工资物品价格上涨他们都要丢弃工作不干。有时人们会说,劳动者只抵制货币工资的下降而不抵制实质工资的下降似乎不符合逻辑。下面(本章第3节)我们将列举理由说明这并不是像看上去那样的不符合逻辑。而且,正如我们在后面将要看到的那样,幸亏如此。但是,不论这种做法是否符合逻辑,经验表明劳动者实际上就是这样行事的。
如果说经济萧条时期出现的失业现象,是因为工人不肯接受降低货币工资而引起的,也并不完全符合事实。如果说美国1932年的失业现象是因为劳动者坚持反对货币工资的下降,或者坚持要求一个超过经济机构的生产能力所能承担的实质工资造成的,也十分牵强附会。在劳动者最低限度的实际要求及其生产力均无明显变化的前提下,就业量却往往有较大幅度的变化。劳动者在经济萧条时期也并不比在经济繁荣时期更为蛮横无理,甚至远非如此。劳动者的体力劳动量在经济萧条时期也不见得比在经济繁荣时期更小。这些来自经验的事实完全使我们有理由怀疑古典学派的分析的适当性。
观察一下关于货币工资的变化与实质工资的变化之间关系的统计研究的结果,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如果变化只限于某一特定的行业,那么实质工资的变化与货币工资的变化完全有可能发生在同一方向上。如果工资的普遍水准发生了变化,我认为我们将发现实质工资的变化与货币工资的变化,不仅在方向上不同,而且往往相反。这也就是说,当货币工资上升时,实质工资反而下降。当货币工资下降时,实质工资反而上升。这是因为在短时期内,货币工资的下降与实质工资的上升,都有各自的原因可能受到就业量低的影响。在就业量降低的情况下,劳动者比较容易接受减薪。当生产量减少而资本设备不变时,劳动力的边际生产力增大,实质工资就要增加。
诚然,如果现行实质工资已经到了最低限度,要再比它低,无论如何也不会使愿意就业的人数多于现在已经就业的人数。这样,除了摩擦性失业之外就不会有非自愿性的失业。但是,认为情况一定如此,也未必近情理。因为,即使工资物品的价格上涨导致实质工资下降,我们仍然可以在现行货币工资的水平下得到比现在已经就业的人数更多的劳动力。如果这种情况是真实的,那么现行货币工资所能购得的工资物品就不可能准确地表示出劳动力的边际负效用,因此,第二个假设难以成立。
不过,还存在着一个更为基本的反驳意见。经典学派的第二个假设产生于下面这样一种观念:实质工资完全依赖于劳资双方的工资议价。当然他们也承认工资议价所议的便是货币,甚至他们还得承认劳动者所得到的实质工资并非都与当时相应的货币工资状况无关。不过他们认为,劳资双方的议价可定出货币工资,货币工资可定出实质工资。也就是说,古典理论认为劳方接受降低他们的货币工资,也就等于降低了他们的实质工资。认为货币工资与劳动力的边际负效用趋于相等的看法,显然是建立在假设劳动者能够自己决定可以为之工作的实质工资的基础之上的,尽管他们决定不了在这个数量的工资之下进一步就业的人数。
一言以蔽之,传统理论坚持认为劳资双方的工资议价决定着实质工资。因此,只要雇主们之间存在着自由竞争,劳动者中间不存在限制性的联盟,那么在劳动者情愿的情况下,他们就能够使他们的实质工资等同于在此工资标准下雇主所雇人数的边际负效用。如果真实情况并非如此,我们就不再有任何理由认为实质工资趋同于劳动力的边际负效用。
不容忘记的是,古典理论的结论是要适用于全体劳动者,它并不意味着某一个人只要接受他的同伴所拒绝的降薪就能获得被雇用的机会。古典学派又认为他们的结论同样适用于一个封闭的经济体系,如同适用于一个开放的经济体系一样。他们也同样认为,这些结论不仅不取决于一个开放经济体系的某些特征,也不取决于某个国家削减货币工资对其外贸所造成的影响。这些问题都已经超出了本书讨论的范围。这些结论同样也不是建立在由对银行制度和信用状况产生一定影响的实质工资总支出减少所造成的间接效果之上,这种间接效果我们还要在第19章中详加讨论。他们的结论是建立在下面这样一种信念的基础之上的:在一个封闭的经济体系中,货币工资一般水准的降低,至少在短时期内必然引起货币工资的降低,尽管降低的比例不见得相同。这之中可能有例外,但这种例外完全影响不了大局。
实质工资的一般水准取决于劳资双方的工资议价的假设的正确性并不明显,但让人奇怪的是,多年来几乎没有人企图证明它的正确性,也没有人企图否定它的正确性。原因可能在于这种假设与经典学派的一般论调也是格格不入的。经典学派教导我们相信价格决定于货币形式的边际直接成本,而这一边际直接成本又主要取决于货币工资。如此说来,如果货币工资发生了变化,我们可以相信经典学派将会出来论证价格按照几乎相同的比例发生变化,也会出来论证真实工资与就业水准基本不发生变化。如果说劳动者有什么微小的得失的话,那完全是由于边际成本中有些因素并未发生变化造成的。 经典学派之所以没有按照这种思路研究下去,其原因一部分可能是由于他们认为劳动者可以自己决定自己的实质工资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一部分可能是由于他们有先入为主的偏见,认为价格取决于货币量。而且,劳动者可以自己决定自己的实质工资这一命题,一旦被采纳,就会同另一个命题相混淆。后一个命题是:劳动者总可以自己决定达到充分就业的实质工资的水平。所谓充分就业量就是在给定的实质工资条件下所能有的最大就业量。
总括起来说,我们将要对经典学派的理论提出两点反驳意见。第一点关系到劳动者的实际行为。一般说来,在货币工资不变的情况下,由于物价上涨所引起的实质工资的下降,并不会导致现行货币工资制度下劳动力的供应量低于涨价前的实际就业量。如果认为在现行货币工资制度下劳动力的供应量可能低于涨价前的就业量,那就无异于在说现行货币工资制度下愿意工作而实际并未就业的人,只要生活费略有提高就不愿意再去谋求职业。这样一种显而易见的奇谈怪论,竟然会构成庇古教授大作《失业论》的基础, 并为所有正统派学者默认。
我们的第二点反驳意见就更为尖锐了,这种反驳意见的基本点是我们不承认实质工资的一般水平会受工资议价的左右。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以后的章节中还要继续讨论。经典学派的理论作出这样的一个假设实际上是犯了一个错误。因为,全体劳动者也许不会有什么办法可以让货币工资的一般水准所能兑换的工资物品,与目前就业量的边际负效用相等。也不会有什么办法通过工资议价时货币工资的修改而使实质工资降至某种水平。这就是我们的观点。我们将要指出的是:决定实质工资一般水平的主要是一些其他的力量。把这个问题弄清楚,将是本书的主题之一。我们将证明,对于我们实际生活于其中的经济体制在这一方面的基本误解是如何产生并逐步加深的。
个人或团体之间关于货币工资的争论,尽管常常被认为是决定实质工资一般水平的,但实际上,它是与另外一个事情分不开的。由于劳动力的流动不可能尽善尽美,在各不相同的行业净收益也不趋于完全相同,所以,任何愿意把自己的货币工资降低到别人之下的个人或团体,其实质工资都将必然会相应降低。对于他们来说,有充分的理由不去那样做。从另一方面讲,货币购买力的变化同样要影响到全体劳动者,要对每一次由此而引起的实质工资的降低都加以抑制是不大可能的。事实上,只要由此而引起的实质工资的降低不达到极端的程度,一般是不会受到抑制的。再说,对某个行业的货币工资的降低进行抑制,并不像对每次实质工资的降低进行抑制那样严重地阻碍了总就业量的增加。
换句话说,关于货币工资的争论,主要影响着实质工资总量在不同的劳动团体间的分配,而不是就业人员实质工资的单位平均值,这要取决于另外一组力量,关于这一点我们后面还要讲到。劳动团体的作用只在保障其相应的实质工资,而实质工资的一般水平则取决于经济体系中某些其他的力量。
幸运的是,劳动者尽管是不自觉地,但却本能地是一些比经典学派的经济学家更懂得经济的人。因为他们一贯抑制那些很少甚至从来不普及每个人头上的货币工资的降低,虽然现行工资所能买到的实物还超过目前就业量的边际负效用。然而他们并不抑制那些可以增加总就业量并保持相应货币工资不变的实质工资的降低,除非实质工资的降低程度过大,使得实质工资低于目前就业量的边际负效用。每个工会都要对货币工资的降低进行抵制,不管其降低的幅度可能是多么的小。但工会也并不想在每次生活费用略有上涨时就举行罢工,所以工会也没有像经典学派的经济学家们所说的那样阻挠就业量的增加。
我们现在必须对第三种形式的失业,即严格意义上的“非自愿”性的失业下一个定义。经典学派的理论是不承认有这种形式的失业存在的。
我们所说的“非自愿”性的失业,并不是指劳动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利用,这一点是十分明显的。例如,我们不会因为人可以每天工作10个小时,就把8小时工作日称为“非自愿”性失业。我们也不能把有些人宁愿不工作也不肯接受低于某种限度的实际报酬的现象称为“非自愿”性失业。另外,将摩擦性失业排除在我们定义的非自愿性失业之外也是一种方便之举。因此,我们的定义可陈述如下:如果工资物品的价格相对于货币工资有轻微的上升,而在现行货币工资制度下劳动力的总需求量与总供给量都增大,那么就会存在非自愿性失业现象。下一章中我们还要给出另外一个定义,不过二者就是在讨论同一个问题(参见第3章第1节)。
根据这一定义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第二个假设中所假定的实质工资等于就业的边际负效用这句话,可以解释为:在实际生活中,没有非自愿性失业现象的存在。这种情况我们称之为充分就业。摩擦性失业与自愿性失业都与“充分”就业不发生矛盾。我们发现这种解释与经典学派的理论中的某些其他特征十分吻合。经典学派的理论最好被视作是充分就业条件下的分配理论。只要经典学派的两大基本假设成立,此处所谓的非自愿性失业就不会存在。如此说来显而易见,失业现象不是由于在职业变换过程中工作的暂时中断,就是由于专业化程度的逐步加深致使工作需要时续时断,此外还可能是由于工会采取排外政策,不允许工会以外的工人就业。经典学派的经济学家们由于没有注意到其理论背后的特殊假定,必然会得出完全符合逻辑的结论:所有的失业(除了上述的例外之外)归根结底都是由于失业者拒绝接受与其边际生产力相应的报酬造成的。一个经典学派的经济学家可能会同情工人们拒绝接受货币工资的降低,他也会承认,为了维持一时的局面而降低工资,也许未必是明智之举,但由于科学研究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他还是得实事求是地说:拒绝接受降低了的货币工资是一切麻烦的根源。
显然,如果经典学派的理论只适用于充分就业的情形,那么把它应用于非自愿性失业问题上就会一错再错。但是,谁又能否认这个问题的存在呢?经典学派的经济学家,恰似欧几里得几何学家生活在非欧几里得的世界里,当他们发现在日常生活中两条看来是平行的直线会相交时,就要抱怨这两条线为什么直线不直走。在他们看来,直线直行乃是避免二线不幸发生碰撞的唯一办法。然而,事实上除了放弃平行公理,另创非欧几里得几何学外,别无他途。今日的经济学也需要类似的改造。我们需要推翻经典学派理论的第二个假设,创造出一个严格包含非自愿性失业可能存在的经济体系的行为规则。
在强调我们与经典体系不同之处的时候,我们切不可忽视一个重要的共同之处,那就是我们已经接受了他们的第一个假设,并且也像经典学派经济学家所主张的那样,对它进行一下修正。这样,我们有必要先停下一会儿,研究一下这个假设的内涵。
这个假设说:在给定的组织、设备与技术条件下,实质工资与产量(亦即实质工资与就业量)之间存在着某种单一的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就业量增加时,实质工资率就必然下降。因此,我也不反对这个经典学派经济学家认为是不可反驳的重要事实。在给定的组织、设备和技术条件下,一个单位劳动力(aunit of labour)所赚的实质工资与就业量存在着一种单一的(相反的)关系。因此,如果就业量增加,在短时期内,单位劳动力所得工资能购买到的工资物品必然会减少,但利润却会增加。 [8]
其实,这不过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命题的反面,这个命题叙述起来应该是:在短时期设备等假定不变的情况下,行业常受报酬递减律的支配,即当就业量增加时,工资物品行业的边际产出(它决定着实质工资)就必然减少。的确,只要这个命题成立,任何增加就业量的方法必然会同时导致边际产出的减少,因此也就是导致了以这种产出来衡量的工资率的下降。
然而,当我们把经典学派的第二个假设推翻之后,出现的局面将是:当就业量减少时,劳动者固然可以得到能购买更多工资物品的工资,然而就业量的减少,却不一定是因为劳动者要求提高工资而引起的。而且劳动者愿意接受较低的工资,也未必是解决失业问题的良好对策。这里我们虽然涉及了工资与就业之间的关系,但还不是对它们详加讨论的时候,这要等到本书写到第19章及其附录的时候再重新详细谈起。
自从萨伊和李嘉图时代以来,经典学派的经济学家们都在谆谆教导我们:供给创造它自己的需求(supply creates its own demand)。他们说这句话的意思,大概是想表明全部生产成本必然直接或间接地用在购买该产品上,但是他们毕竟没有说清楚,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在其《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中,对这个学说做了清楚的表述:
凡是用来购买商品的,只是商品。每个人所用来购买他人产品的,只是他自己所有的产品。就字面意义来讲,所有的卖者必然是买者。假设一个国家的生产力突然增加了一倍,那么每个市场的商品供应量也就增加了一倍,人们的购买力也会同时增加一倍。这就是说每个人的供应量和需求量都比从前增加了一倍。每个人的购买量也会增加一倍,这是因为每个人可用以交换的东西也增加了一倍。
由这一学说可以得出这样一个推论:假如有人具备消费的条件而不消费,其结果势必使劳动力与商品不再从事于对供给的消费,而从事于资本财富的生产。下面从马歇尔的专著《国内价值的纯粹理论》 摘下来的一段话可以阐明这种传统的看法:
一个人的全部所得是用来购买别人的劳务和商品的。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话:某人将其所得花掉一部分,储蓄一部分。但在经济学上,大家公认:他所储蓄下来的那一部分所得,也将用于购买劳务和商品,同他花掉的那一部分相比,没有什么两样。当他购买劳务和商品,用于现在的享受时,我们称之为消费。当他购买劳务和商品用于生产财富,希望以此财富取得未来的享受时,我们称之为储蓄。
类似的引文在马歇尔后期的著作 或埃奇沃思或庇古教授的著作中都不易找到了。这种学说如今已不再以当初那样简陋的形式出现了。不过它仍然是整个经典学派理论的基础,没有它,整个经典学派的理论就要崩溃。当代的经济学家也许不会完全接受穆勒,但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接受以穆勒理论为前提的某些结论。以庇古教授为例,他在绝大多数的著作中,始终坚持认为,除了能够引起若干摩擦阻力而外,有没有货币,没有多大差别。现在的经济学家完全可以像穆勒那样,根据实物交换的情形来制定生产与就业的理论,然后再随随便便地引入货币——这就是经典学派传统观点的现代说法。当代的思想仍然深深扎根在这样一种观念之中:人不是以这种方式花钱,就是以另一种方式花钱。 战后的经济学家,很少有能始终如一坚持这种观点的,因为他们今天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相反思潮的影响,与此同时,某些与他们从前的观点明显不同的经验和事实,也深深地影响了他们。 不过他们还没有足够的勇气完全接受由此而产生的后果,因而也没有修改其基本学说。
首先,从认为不存在交易概念的鲁宾逊·克鲁索(Robinson Crusoe)经济体系中得出来的这些结论,可能一直被错误地类推应用到我们现实经济体系中来。在鲁宾逊·克鲁索的体系中,个人消费的或者储蓄的作为生产活动之结果的工资所得,千真万确是他自己唯一的生产实物。除此之外,认为产品成本总是在总体上能为产品销售所得收益所弥补的结论,之所以能令人深信不疑,是由于它很难与另一个外表相似却又不容置疑的命题区别开来,这个命题便是:社会的全部成员在生产活动中的所得总额在价值上正好等于其产值。
同样道理,人们会很自然地设想,一个人在不索取他人的情况下使自己致富的行为,也会使整个社会富裕起来。因此(如前援引马歇尔之语所言),个人的储蓄行为势必会导致平行的投资行为。同上面一样,这个命题又与另一个表面相似却又不容置疑的命题相混淆,这后一命题是:个人财富净增量的总和恰好等于社会财富总量的净增量。
然而,那些这样考虑问题的人都是受了某种幻觉的蒙骗,这种幻觉混淆了两种根本不同的活动。他们错误地以为,决定现在不消费与决定留着将来消费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关系,其实,决定后者的动机,与决定前者的动机是迥然不同的。
总产量的需求价格等于其供应价格的命题,被视为经典学派理论的“平行公理”。承认了这一点,随之而来的各种问题就会层出不穷。例如:认为个人和国家的节俭是社会的美德的节俭论,对利率持传统态度的利率论,古典的失业论,货币数量说,主张自由放任的国际贸易论等就会接踵而至。关于这些,我们以后都要论及。
在本章的各节中,我们依次指出了经典学派理论所基于的三个假设:
1.实质工资等于现行就业量的边际负效用。
2.从严格意义上讲,不存在非自愿性失业。
3.供给会自己创造自己的需求,这就是说,在产量与就业量处于任何水平的情况下,总需求价格总是等于总供给价格。
这三个假设实为一体,存亡与共。其中的任何一个在逻辑上都必然蕴含另外两个。
[8] 此论证明如下:假设有n个人被雇,第n个人的增产量为每日1斗,则每日工资的购买力为1斗。如果第(n+1)人的增产量为每日9升,那么,除非粮食的价格与工资相比有相对的提高,使得每日工资的购买力只有9升,否则就业量就不可能增加到(n+1)人。工资总数从前为n斗,如今则为 (n+1)斗。所以当就业量增加1人时,肯定会使已就业者的一部分所得,转移到雇主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