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时,忆江南 |
第二章 |
碧海青天夜夜心。 |
嫦娥应悔偷灵药, |
长河渐落晓星沉。 |
云母屏风烛影深, |
古人不见今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在亘古如一的清皎月色里,人的生命显得渺小又无常。
与今人相较起来,古人对“无常”的感受无疑要深切得多。即便在和顺的太平年间,古人的生命亦脆弱得如同蝉翼。只消一次小小的意外、一场平常的疾病,一个正在盛放的生命弹指间便已消殒,任你是帝王将相、公子王孙,不经意中就会被死神的镰刀收刈,人间药石终归回天乏力。
但是,即便在见惯了生命无常、命运翻云覆雨的古人眼里,李叔恒家族的命运也无常得过分了些。
李叔恒少年聪慧,才气逼人,年近二十岁就考中了进士。唐代科举有所谓“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形容进士科之难考,知命之年若能及第已属不易,弱冠而及第者自是凤毛麟角,李叔恒就属于这凤毛麟角。无奈才命相妨,李叔恒只活到二十九岁,妻子卢氏青春守寡,一个人抚养幼子李俌,教他继续走读书应举之路。
李俌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成人之后通过了明经科的考试,被朝廷委任为邢州录事参军。虽然这只是个微不足道的职位,但既然已经迈进了官僚体制的大门,总会一步步升迁调任、光耀门楣的。李家的远祖是西凉武昭王李暠的第八子李翻,李翻的二哥李歆则是唐王朝皇室的远祖,如今说起来虽然关系远到了几乎毫无瓜葛的地步,但自家毕竟与皇帝同宗别派,都是西凉武昭王李暠的后裔,这样看来,唐王朝的事业又何尝不是自家的事业呢?
年轻的李俌踌躇满志,已经上了些年纪的卢氏看着儿子一步步登科做官、娶妻生子,自己也从母亲升格为祖母,在欣慰的笑容下,不知道是否也会偶尔缅怀被命运牺牲掉的大好青春呢?
李俌给儿子取名李嗣。“嗣”是继承的意思,这个人丁单薄的家庭需要子孙们顽强地抵御无常的命运,守住祖先的香火,不可让它熄灭。这大概是李俌生命中唯一的目标吧,在生下儿子、留下了家族的血脉之后,他便像父亲李叔恒一样,匆匆忙忙地辞别了人世;也像父亲一样,将抚育幼儿的担子完全甩到了女人肩上。
十年之后,含悲忍痛的卢氏夫人病故,其时孤孙李嗣尚未成年。人从来不会因为坚忍和善良就受到命运额外的眷顾,但命运之神终于眷顾了卢氏一次:没有拖长她的寿命,不许她看到李嗣将来完完全全地继承了父亲的命运——几乎是一模一样地考试做官、娶妻生子,然后,在一个成年人事业和家庭生活的起跑线上客死他乡。
李嗣一系原籍怀州(今属河南省),李叔恒的坟茔就在怀州之东原,从李俌开始迁居二百里之外的郑州荥阳,而到了李嗣这一代,全家人随着家主李嗣远赴江南千里入幕。当李嗣过早地死于江南之后,妻子拖着幼小的儿女们,千里迢迢地将李嗣的灵柩运回荥阳安葬。李家三代孤寒,家境原本就不宽裕,这一次的千里之行更是耗尽了家里最后的一点财力,当孤儿寡母回到荥阳老宅之后,不知道生活将何以为继呢?
那时候,作为家中的长子,李商隐年仅十岁。
唐宪宗元和七年(812年),式微的大唐王朝正在展露出一些中兴的气象。人们仍然沉浸在去年全国大丰收的喜庆氛围里,虽然黄河在初春时分冲毁了东受降城,但灾情不重,而且这该算是风调雨顺的大势里唯一的不和谐了。于是,在这一年的三月丙戌,当唐宪宗驾临延英殿听政,宰相李吉甫进言说“现在天下太平,陛下理当为乐”的时候,听上去也不算十分的阿谀刺耳。
但是,另一位宰相,以刚直敢言著称的李绛不留情面地反驳道:“汉文帝的时候,天下承平已久,家给人足,而名臣贾谊仍然认为天下之势犹如积薪之下埋着火种,不可以称为太平。而今日大唐境内,中央法令行不通的地方有黄河南北五十余州,游牧政权屡屡侵略边境,水灾和旱灾时有发生,粮食储备严重不足,这正是陛下该宵衣旰食操心费力的时候,怎么能说是太平呢,又怎么可以在这种时候松懈作乐!”
唐宪宗很欣赏李绛的进谏,在退朝后对身边的人说:“李吉甫一味阿谀奉承,像李绛这样的才是真正的宰相。”
李吉甫虽有阿谀之嫌,其实也算不得奸臣。他一生谨小慎微,虽然官居宰辅,但对自己素来厌恶的人也能容忍而不加伤害,这已经算是十分难能可贵了。而唐宪宗英武有为,既能任用保守得近乎陈腐的李吉甫,也能同时信用直言无忌的李绛,其判断在关键时刻总能保持澄澈灵明。人们之所以期待元和政治会一扭安史之乱以来的颓唐风气,是因为唐宪宗确实让大家看到了中兴之望。
就是在这一年里,李嗣在获嘉县令的任上喜得贵子。他为儿子取名商隐,这两个字承载着一位父亲对儿子一生的无限厚望。是啊,父亲留给他的全部东西也不过寥寥几样:郑州的老宅,一星半点模糊的回忆,以及这个激励他一世亦磨折他一世的名字。
商隐,取“商山隐者”之意。后来取字义山,字与名意义关联,寓意着商山隐者之高义。
商山距离长安并不远。这一带原本不属于隐士,而是渴慕功名者汲汲向往的所在,因为以变法闻名的商鞅曾食邑于此,因而被称为商鞅。商鞅变法,使秦国成为军事强国,终于一扫六合,吞并天下。嬴政称皇帝之后,选拔了七十名高才饱学之士授予博士之职,以资顾问。及至秦末大乱,有四名博士避官隐世,就在商山之上岩居而穴处,采紫芝以充饥。因为四人皆年逾八旬,须发皓皓,便被合称为商山四皓。汉高祖刘邦久闻四皓的高名,多次派人礼聘他们出山做官,但每一次都遭到拒绝。四人作《紫芝歌》以明志,表明自己将会终老山中,再也不会出山用世。
后来天下大定,大汉王朝却出现了第二代继承人的危机。刘邦宠爱戚夫人,想废掉吕后所生的太子刘盈,改立戚夫人之子赵王如意。吕后求助于张良。这虽然是帝王的家事,但废立太子终归是朝政大忌,严重者会引起血雨腥风,使天下为之扰动。于是张良献策,请动了商山四皓,只拜托他们一件事,就是在一次筵席上侍立于刘盈身边。当刘邦看到连商山四皓这样的隐士都甘心为刘盈所用时,不禁失色,这才知道太子羽翼已成,只能无可奈何地放弃了废立之念。后来刘盈顺利继位,即汉惠帝。至于商山四皓,一战功成之后便悄然隐退,继续回商山过那不问世事、云淡风轻的生活去了。
这就是“商隐”一名的含义。士人之家,每一个孩子的名字里都蕴含着父亲的期望。“商隐”一名虽然颇有隐逸的色彩,但李嗣似乎期望儿子平居之时可以高义而不仕,但在国家的关键时刻仍能挺身而为帝王之佐,谈笑间安定江山社稷。
士人一生的关键,就在于“出”“处”二字的分寸。出,即踏入仕途,安邦定国;处,即躬耕林下,洁身自好。孔子为士人定下的出处纲领是“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这就意味着士人在清白的时代里应当勇于进取,以天下为己任;在污浊的时代里应当勇于退却,严守最后一寸道德底线,绝对不可以为了私利而同流合污。孔子还有教诲说:在清白的时代里,贫贱的人是可耻的;在污浊的时代里,富贵的人是可耻的。
是的,任何一个社会都会形成自己的一套淘汰机制,或者淘汰卑劣无耻的人,或者淘汰清廉正直的人。君子不该随着时代风气而改变自己的操守,尤其在污浊的时代里。你可以不求或无力改变社会,但至少不能让社会改变你自己。
商山四皓正是对出处分寸拿捏得极好的人,而李嗣也正是以此期待李商隐的。但李嗣不会知道,李商隐在成人之后的生涯里将会时时处处受着出处抉择的困扰,将会在入仕与退隐的矛盾里纠结,在朝廷与藩镇的矛盾里纠结,在藩镇与藩镇的矛盾里纠结,在家庭与党派的矛盾里纠结。李商隐在每一个抉择关头都不肯辜负自己的名字,不肯辜负父亲的期许,于是在时人的眼里,乃至在今人的眼里,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而他的悲剧生涯分明是咎由自取。
如果李嗣能够预见儿子的一生,不知道是否会后悔给他取商隐这个名字。如果孩子的一生只可以在清高的悲凉和苟且的丰裕中选择其一,父母们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譬如杜甫,他感叹自己的生活是“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为人父母者,究竟会希望儿女成为衣轻裘、乘肥马却庸俗可鄙的富儿呢,还是坚贞高洁却一生困顿偃蹇的杜甫呢?
唐宣宗大中二年(848年),彼时已过而立之年、备尝人世艰辛的李商隐从江南返回洛阳,途中经过商山脚下的四皓庙,不禁百感交集。《商於》一诗记载了他当时的心境,其中有两句:“割地张仪诈,谋身绮季长。”
两句诗涉及商山背后的两则历史掌故。后一则掌故正是商山四皓的故事,绮季即绮里季,四皓之一,诗人以之代称四皓。前一则是说战国末年,张仪在秦国为相,为了破坏楚国和齐国的同盟关系,张仪向楚王提出条件:只要楚国和齐国绝交,秦国愿意割让商山一带的六百里土地作为酬答。楚王见利心喜,派人出使齐国,在朝堂上痛骂齐王,提出绝交之意。齐王大怒,果然与楚国绝交。然而,当楚王的信使去秦国索要土地的时候,六百里却变成了六里。
人世间尔虞我诈,人们以智力、勇力、势力相角逐,只论成败而不论是非,只有张仪那样的人才能左右逢源,才能痛快淋漓地展现自我,并且乐在其中。然而那些正直、良善的人,在这样的世道里除了处处碰壁之外,还能有什么作为呢?也许唯一的归宿就是退出竞争,在山林田园里过甘于清贫而与世无争的日子。所以商山四皓是明智的,他们看得清世界,也看得清自己。他们很明白世界是属于张仪之辈的,自己不该进取而求功,只当退守而避害。
此时,李商隐颇动了一些商山隐逸之念,但他毕竟还记挂着商山四皓的定国之功,他在诗里继续犹疑而纠结着:“清渠州外月,黄叶庙前霜。今日看云意,依依入帝乡。”四皓庙沉浸在清冷的月光里,伴着清渠、黄叶和秋霜,而云朵在头顶上缓缓摇扬,看那势头,应该是向着京城长安飘去的吧?
所谓云意,其实只是诗人自己的心意罢了,功名之念终归占了上风。他以不符合年龄的天真执拗地期待着,想在这个让张仪之辈如鱼得水的浮华世界里觅到一个属于自己的位置。
但是,不知道到底在哪一年,当他再次经过四皓庙的时候,感触已经悄然发生了变化。这首诗直接题为《四皓庙》:“羽翼殊勋弃若遗,皇天有运我无时。庙前便接山门路,不长青松长紫芝。”
这首诗用典奇巧:秦始皇封禅泰山时,半途遇到暴雨,匆忙中到一棵大松树下躲避,事后赐予这棵松树五大夫之爵。紫芝则是山中的菌类,商山四皓隐居时采摘紫芝以果腹,作《紫芝歌》以明志。而四皓庙前的山路上,只有供隐者食用的紫芝,却无被封为五大夫的青松,正如商山四皓建下定国之功,却在事后被帝王弃置不问一般。
此时,李商隐已经见惯了政坛的人事沉浮,见过了自己素来最为钦敬的名相李德裕是如何被罗织罪名,最终贬死在穷乡僻壤的,于是难免生出这样的疑惑:这样一个薄情寡义的朝廷,究竟值不值得为之付出?在这个无道的天下,自己是否应该追随着商山四皓的足迹,在滔滔浊流里死守灵明的清白?
这些皆是后话,元和年间的李商隐还只同一般孩童一样,天真烂漫,懵懂无知。彼时小商隐的眼里、心里,只有邻家小子藏起来的九连环,昨儿才买的蟋蟀金鱼,桥边糕饼店永不令人失望的时令点心,以及桃花笑春风、江水绿如蓝。他还不知晓,“商隐”这两个字,将会像谶语与符咒一般地作用于自己的成年世界。
从元和九年到长庆元年,李商隐跟随父母在江南度过了无忧无虑的童年,烟波边读书,碧柳下习字,不自觉地沾染了江南的灵秀之气。
父亲全心全意教导李商隐,从他五岁起,就开始领他背诵儒家典籍。小小的商隐拿笔还不稳,就那样认真地跟着父亲,用稚嫩的口吻大声朗诵“君子不自大其事,不自尚其功”或是“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之类。有些句子太艰涩,习读好多遍仍记不牢,父亲不责怪,小商隐也不慌乱。
江南的孩子会念书是有道理的:学得烦了倦了,抬眼即湖光山色,这湖光山色不是冷的,不是青灰的,它染有草木之香与和煦的阳光,是令人胸怀暖畅的。学童放开笔,略一伸手,扑簌簌碰下许多粉的白的花瓣,直将书页铺满……再多浮躁亦被这怡人光景抚平。就在这光景里,一个字一个字,一遍又一遍,父亲耐心地教授,直至把君子之道通通植入儿子的头脑和血脉中。
李商隐童年的回忆,是父亲慈爱的语气,是握不稳的毛笔,是江南的和风细雨,是梦里花落知多少,是风轻帘幕燕争飞,是那些温良恭俭让的道理。
这样的生活如果可以无风无浪地延续下去,应该也不会和幸福偏离太远吧?
但李嗣过早地辞世了,不能再庇护他挚爱的幼儿与妻子。而失去支持的孤儿寡母,显然无力在物价高昂的江南立足,年仅十岁的李商隐只能随母亲一路北上还乡,每日每夜里护送着父亲的灵柩,每一步都在远离江南这个美丽而熟悉的异乡,接近那个早已记忆模糊的陌生故土。
别了,江南。别了,莲蓬、桂花、莼菜、蛙声。别了,乌溜溜的小船、怎么走也走不完的石板桥和如水般流泻的阳光。未来的生活突然变得不可预期。
而对于一个十岁的孩子来说,被命运突然从熟悉抛到陌生,从按部就班的轨迹里抛到吉凶未卜的混沌里,在他小小的心里,惶惑不安的种子会枝枝蔓蔓地攀缘到所有感官的最深处吗?
古人极重丧葬,凡客死异乡者必须归葬祖茔,无论艰险,不计资费。诗人李白年轻时与蜀中友人吴指南同游于楚地,吴指南意外死于洞庭湖,李白先将挚友暂时葬在湖滨。几年之后李白重来此地,在洞庭湖冷冽的波光间,他亲手执刀,剔去挚友尸体的筋肉,收纳骸骨,徒步携负,最终将挚友营葬于鄂城之东。
一场丧葬,有时候可以彻底拖垮一个中产之家。在李嗣去世的二十余年后,李商隐在给堂姐撰写的祭文里回忆起这件绝不愉快的童年往事,说当时自己陪着母亲,“四海无可归之地,九族无可倚之亲”,当父亲的灵柩终于安葬在荥阳祖茔之后,孤儿寡母已经衣食无着,形同难民了。正是“生人穷困,闻见所无”,父亲的死亡不但耗尽了家里所有的积蓄,亦使这个稍见起色的士人家庭陡然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支柱。
在这个命运的转捩点上,刚刚从童年步入少年的李商隐作为家中长子,也许从此只能辍学务农,为现在而牺牲将来。许多人会批评说这样的选择实在太过短视,怎能为了家里一时的生计,牺牲一人一生的前途?然而越是长远的打算,越是需要当下的资本。人生很多所谓错误的选择并非因为计拙,仅仅是因为无可奈何。
李商隐后来到节度使卢弘正的幕府谋职的时候,在给卢弘正的投书里谈及自己在老家郑州的家境:“无文通半顷之田,乏元亮数间之屋。”
文通就是南朝文人江淹。江淹曾经论及隐居生活,说只要有五亩之宅、半顷之田,屋檐上有鸟儿栖息,台阶下有溪水流淌,那么自己甘愿从此隐遁,再也不羡慕世间的浮华。元亮即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隐士诗人陶渊明,他在诗中写过自己清贫的田园,说自己有“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
隐居生活被历代文人想象的过于诗情画意:闻的是“荷风送香气”,听的是“竹露滴清响”,吃的是“夏来菰米饭,秋至菊花酒”,可以“临风听暮蝉”,亦能“狂歌五柳前”,没有一点尘世的气息。白天吹花嚼蕊、看书弹琴,若有知音来寻,相对而坐,在藤萝下煮一壶清茗;夜深了,缓缓摇舟,缓缓吟唱,向月光与芦花深处前进……然而,从诗歌回到现实,现实生活中即便是最为简陋寒酸的隐居,至少也要有江文通所想与陶渊明所居的基本物质材料。
初回郑州老家的李商隐,陪着母亲——一个无力经济的妇道人家,陪着幼小的弟妹——手无缚鸡之力的幼童,纵使自己甘愿躬耕劳作,愿意独立撑起家庭,又能做些什么呢?
雪上加霜的是,除此之外,还有一层束缚加在他身上:按照儒家的礼教,他必须为父亲守丧三年(实际多是两年零一个月,只要时间跨到第三年就算满三年之数),守丧期间严禁任何生产性活动。
儒家认为家族伦理是国家伦理的根源,孝道是家族伦理的根源,而丧服制度则是孝道不可或缺的形式。所以儒家最重丧制,各种对丧服制度的礼仪规定以及相关的经典文献可谓连篇累牍,甚至丧礼可以成为专门的学问。所以,对丧礼仪式最细微的疏忽,也会被视为对儒家礼制的根本性背叛。
严格的丧礼仪式少不得要人付出惊人的时间、精力与经济成本,而以李商隐一家当时的处境来看,已经连普通农民的境况都不如了。儒家礼制有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说法,对庶人阶层不以礼法要求,守丧期间该种地还要种地,该做工还要做工。这个规矩实在是有些人性化的,庶民百姓谋生不易,真要在守丧期间不事生产的话,多数人家其实是无力承受的。但李商隐一家,家道虽然败落,毕竟是自祖宗传下来的书香门第,守丧的规矩就算无力遵行也必须遵行不误。
对这一点的坚持想必应该归功于李商隐的母亲,她不能容许李家这个曾经的名门望族摧折在自己手里。作为妻子与母亲,她的责任不仅是延续李家的香火,也一样要延续李家的诗书之道。
我们不知道这个坚强的女人究竟做了些什么,是如何用她苍白细弱的双手撑起一个风雨飘摇的家,带着家人挨过时光中最艰苦的一段的;我们唯一知道的是,李商隐确实严格地守满了三年之丧,直到完全除掉丧服之后,才开始了他跌宕的谋生之旅。
唐人讲究门阀,也看重所谓书香门第,这实在有一个物质上的原因。
今天的孩子,只要肯学,书籍无处不在,价格也极其低廉。除了专业论文需要通过专门的渠道获得,一些珍贵的历史档案需要有专业的资历才能查阅之外,其他任何资料都是不难获得的。
而在唐代,书籍在历代战乱中流失严重,加之印刷术还很不发达,所以就连一些很基本的经史书籍也不是普通人家可以随意置备的。若无书籍,要怎样学习?若不学习,怎能考取功名?书是宝贵的财富、进步的阶梯,此话在当时绝不为虚,因此那些诗礼传家的书香门第往往重视书籍的传承。得来不易的书籍,能够使自家子孙赢在起跑线上,这是平常人家远为不及的优势。
印刷术既不发达,书籍便无法普及,人们保存书籍最主要的途径就是抄写。抄写的份数越多,保存下来的概率也就越大。另外,政府发布的公文也需要抄写多份,分发到各个官僚机构里去。所以,只要你的书法过关,对薪资的期待够低,在唐朝可以轻松谋到一份抄写文书的工作。
唐朝立国伊始,唐太宗便命令魏徵主持抄写四部群书,在这个类似清代《四库全书》的工程的班底里,有二十名校对员和一百名抄写员。直到唐高宗即位,这项浩大的文化工程依然看不到完工的希望。于是在唐高宗显庆年间,实行了一次精简机构的改革,遣散了校对员和抄写员,不让这些人占用政府编制,以雇佣的方式招募民间人士来做抄写和校对,计值酬佣,也就是按照工作量的多寡来支付报酬。
从此之后,唐代社会上以抄书和抄写公文为生的自由职业者多了起来。工作虽然辛苦,待遇虽然微薄,但是,对于那些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却未曾取得功名,又不甘心做工或种田的人来说,这份工作简直可以说是唯一的选择了。
守丧结束时,李商隐已是十二三岁的光景。满腹诗书与风月的他,自然不会选择做工和种田,顺理成章地找了一份抄写员的工作。除此之外,他还谋了一份兼职:贩舂,具体来说就是买进带壳的谷物,舂成细粮之后再转手卖掉。李商隐后来回忆起这段时光,说那时候“佣书贩舂,日就月将,渐立门构”,贩舂一天天磨炼他的体格与意志,佣书则可在谋生之余扩大阅读,在抄书中读书,在读书中成长。
但是,仅仅靠这样不成体系的自学,将来注定无法博取功名。若不能博取功名,便不能改变命运。不知道此时的李商隐是否对未来怀有什么美好的理想。也许摆脱现状的渴望要大于经邦济民的宏图吧?他需要一位老师,一位虽不失知识分子的清高,但也懂得现实的老师。
幸运的是,他得到了一位很好的老师。
但幸或不幸的是,在这位老师的身上,只有清高,没有一丝半点的现实。
在成长的关键年龄段里,李商隐幸或不幸地被这样一位老师认认真真地言传身教着。
士君子居家不仕者称为处士。
甘愿以处士身份终老一生的人一般都是些耿介孤高的人,很为人们敬服。
但朝廷不喜欢处士,因为在孔子的教导下,“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所以处士是一个刺眼的标志,社会上的处士越多,就说明天下越是无道,这让皇帝很是难堪。
如果甘做处士的人太多,相形之下,那些达官显贵岂不正应了孔子的另一句名言:“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所以处士的存在,也会让那些名利场上的成功者难堪。
所以朝廷总是喜欢延揽处士,不管是不是真有合适他们施展才能的职位,也不管他们是不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总之,只要能将他们通通纳入官僚体制,使他们由“天下无道”的标志变为“天下有道”的标志,不给统治阶层制造不和谐的声音,那就够了。如果处士最终放下清高姿态,穿朝衣、领朝俸,那么朝廷的形象就会得到提升。
于是,对于狡黠者来说,做处士竟然可以成为做官的捷径。只要你肯把自己打扮成处士,伪装一种清高,仔细地经营一下自己的名声,吸引中央政府或藩镇的延揽,做官就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在唐中宗朝累居要职的名人卢藏用就是一个典范,他为了求官,隐居在长安附近的终南山上,以各种手段为自己散播名声,终于得偿所愿。后来他有一次送别道士司马承祯,指着终南山缅怀自己的处士生活,说“此中大有嘉处”,司马承祯不客气地答道:“在我看来,这座山不过是仕宦的捷径罢了。”卢藏用大有惭色,而这段对话为后人留下了“终南捷径”这个极具讽刺色彩的成语。
世事就是这般反讽,人们以清高对抗庸俗,清高却反过来变成了达至庸俗的工具,所以庄子早就睿智地说:“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借重圣人本是为了治理天下,反而是大盗得益最多。制造斗斛来量,却连斗斛也窃取了;制造权衡来称,却连权衡也窃取了;制造印章来取信,却连印章也窃取了;推行仁义来矫正社会,却连仁义也窃取了。”
在这样的世道里,纵然是一位真正耿介孤高的人,想做一名真正的处士也不容易。所以,当武宁军节度使、以统管骄兵悍将名闻天下的王智兴礼聘荥阳李处士出山入幕的时候,并未料到自己会遭受对方拒绝;他更未料到的是,这拒绝居然很带羞辱性。
荥阳李处士,后世不传其名。他是荥阳当地的一位传奇人物,十八岁便通晓儒家五经,通过明经科的考试,还进入太学读书深造。这个时候,父亲忽然患病,李处士便放弃学业,回老家照顾父亲的生活起居,而父亲这一病就是二十多年。
父亲去世之后,李处士绝意功名,只是在家治学,钻研儒家五经。而愈见离奇的是,在写成著作之后,李处士不肯拿给任何人看,仅仅选出其中一些浅显的内容来教育李氏宗族的子弟。著述与教育之暇,李处士也会像大多数文人一样撰文写诗,只是他的文章与诗歌莫不是词古义奥,与时下流行的雕琢辞藻、讲究对偶的骈文与今体诗绝不相合。对于时人来说,李处士是一位被误植入当下时空里的活生生的古人。
李处士书法极佳,但是,正如他不愿意自己的著作流传于世一样,他也不喜欢让世人见到他的书法。就连写信,他都会口授内容,请别人代笔。有一次他为父亲祈求冥福,抄写佛经,请人镌于石板。后来摹写的人太多,他不耐烦起来,便将石板运入佛寺,移入古代的碑林里,无人再能辨识。
当武宁军节度使王智兴慕名礼聘李处士时,后者的回答是“从公非难,但事人匪易”,然后长揖不拜,拂衣而归。
李处士这个简洁的答复实是对王智兴不留情面的讥刺。王智兴行伍出身,本在节度使崔群帐下听用,后来借一次率兵平叛之机收买军心、屠戮异己,成功地逐走了老上级崔群。朝廷对此无能为力,只好认可了这个既成事实,将原属崔群的职位转授王智兴。这段史事,正是孔子最为切齿的所谓“君不君,臣不臣”的政治乱象。李处士的言下之意是:你王智兴居然想要我侍奉你,请你回想一下,你当初是怎么侍奉崔群的?我们不难想象王智兴听闻此言的愤怒与难堪,更不难想象李处士的拒绝需要多大的勇气。
曾有友人读至这段故实,之后大生感慨,说李处士不明智,若实在不愿出仕,只轻轻推辞便罢,何必得罪如此显贵?即使冒死直言又如何,难道王智兴还能在聆听直言之后改过自新吗?对友人的感慨我不以为然。是,当时当地李处士的耿介并未带来一丝效用,但我相信,正是这些“无用”的正直,延缓了虚伪、谎言、谄媚、卑鄙的蔓延;我相信,一直正直下去,总能唤醒某些沉睡的良知,总能感动一个什么人,让他也学会正直。
人们都说言传身教,身教的意义远远大于言传。少年李商隐就拜在这位同族叔父李处士的门下学习,学习儒家经典与诗歌文章,同时也在自觉不自觉地学习老师的忠直、朴实与理想主义。
少年时期正是塑造一个人一生性格的关键时期,于是,少年李商隐跟着这位同族叔父,养成了一副不肯苟全的兀傲性格,学成了一身不合时宜的诗文本领。
每一个王朝都会追求意识形态的统一,任何统治者都不爱百家争鸣的局面,所以明代的八股取士,清代的文字狱以及编修《四库全书》,并非什么标新立异的做法,只不过是把这种亘古相传的政治理念贯彻到极致罢了。
大唐王朝也在统一意识形态:一方面官修《五经正义》,为儒家经典确立标准的阐释,为科举考试确立标准的儒学教材;另一方面不许百姓擅立私学,在家自学的儒生需要获得州郡的保荐才能进京参加科考。
知晓了这个背景,我们就会懂得为什么李处士在家钻研儒学五经,明明有心得、有著述,却偏偏秘不示人,这不仅因为他刻意远避名利,实在也是出于自保的考虑不得已而为之。若自己的著述与主流意识形态相左,难免会招来祸事,所以把著述藏起来更安全。
李处士是一位标准的民间学者,治学仅仅出于个人兴趣,并不在意自己的见解与官方的标准阐释是否相悖。他拿自己的学术来教育宗族子弟,宗族子弟却未必与老师一样只为了兴趣而读书。
至少李商隐读书不是为了兴趣,至少不仅仅是为了兴趣。
因为父亲的早逝,他的家庭骤然由中产沦为赤贫,而改变命运的唯一途径就是科举。如果自己读书无成,将来通不过科举考试,非但自己一辈子只能做佣书贩舂的贱役,家庭的累世书香与士人清誉也将彻底断送在自己手里。
于是,少年李商隐怀着一颗不得不功利的心跟着这位与功利彻底绝缘的老师潜心学习。那时候,他尚无力辨别,老师所传授的内容与科举考试所规定的内容之间究竟有多大差异。对李商隐的成人生涯尤其重要的是:当“苟且”成为这个社会里位列第一的生存技能时,老师偏偏教会了他耿介和清高。
唐代儒学考试的科目是九部儒家经典,按照重要性的不同分为大经、中经、小经三等:《礼记》《左传》为大经,《诗经》《周礼》《仪礼》为中经,《易经》《尚书》《公羊传》《穀梁传》为小经。考生至少要精通一门大经和一门小经,此外还要兼通《论语》和《孝经》。
另外,唐朝皇帝自神其姓,说自己是老子的后人,于是尊崇老子,以道教为国教,还把《老子》《庄子》也列入了科举考试的范畴。《红楼梦》写贾宝玉和薛宝钗成婚之后,宝钗有一次见宝玉读《庄子》读得出神,不禁心头烦闷,责怪他不肯用功准备科举,两人狠狠地拌了一次嘴。设若宝玉生活在唐朝,兴趣和功名之间或许就没有那么大的反差了。
在唐朝的科举用书里,《左传》是儒学重镇,《庄子》是道学重镇。这两部书虽然卷帙最繁,但论起情节之跌宕、文采之斑斓、哲理之通透,均远在诸经之上。所以资质驽钝的人往往会硬啃《礼记》《仪礼》之类虽然枯燥至极却相对易于掌握的典籍,聪慧而具有文学天赋的人则会不自觉地被《左传》和《庄子》迷住。李商隐就是后一类学生,在他后来的诗歌文章里,《左传》和《庄子》的典故用得真可谓得心应手、左右逢源。
然而凡事有一利必有一弊,为了顺利通过科举考试,士子们一方面要精通《左传》和《庄子》,一方面又要努力使自己不太受这两部书的行文风格的影响。
在唐朝人看来,《左传》和《庄子》的文风属于“古文”,是一种完全散文化的文章,古奥朴拙,松散恣意;而当时流行的文章是骈文,行文就像写格律诗一样,每一句都有固定的字数要求,相邻的两句还要构成精致的对仗。
骈文是从六朝时期开始流行起来的,因为辞藻华美、音律铿锵,很受时人的喜爱,以至于就连政府文书、法律判决也要用骈文来写。原本枯燥干瘪的公文,在六朝及唐代却是字字珠玑,美学价值比实用价值还高。闭目遥想,彼时政府的文档里,皆是类似“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锦水丹鳞,素书稀远;玉山青鸟,仙使难通”之类流光溢彩的句子,多么美丽。
今天的古文教育里已经很少有骈文的身影了,而在唐代,几乎清一色都是骈文的天下,古文鲜有用武之地。作为“唐宋八大家”之首的韩愈开创的古文运动就是逆潮流而动,提倡古文而反对骈文的。而所谓“唐宋八大家”,并不是指唐宋两代中文章最好的八个人,而是指当时写古文写得最好的八个人,而古文在唐代其实属于“小众文体”。
韩愈首倡以古文对抗骈文,理由是骈文容易使人对文章的形式美倾注过多的精力,以至于牺牲内容以迎合形式。譬如,你想写一首七言律诗来抒情,某句话你必须用八个字才能说清,但严格的形式使你无论如何都要删掉一个字才行,意思就被损害了;再譬如,你明明写到迤逦的绿水已觉意尽,已觉恰到好处,但对仗的规矩要求你必须连带着把峻峭的青山也写了,意思同样也被损害了。
少年李商隐沉迷于《左传》和《庄子》之中,同时深爱韩愈的文章,而他的老师李处士恰恰又是古文运动的忠实拥趸,毕生只写古文,不沾骈体。自然而然地,李商隐爱古文远甚于爱骈文。文学天赋极高的他,仅用几年时间,便写得一手出色的古文。多年之后,他在为自己的文集作序时回忆少年往事,还喜滋滋地说起自己在十六岁那年就写成了《才论》和《圣论》,以古文造诣受到长辈们的赏识。
《才论》和《圣论》今已不传,李商隐的古文才华我们如今只能在极有限的几篇文章里领略一二。《柳枝诗序》就是其中之一,记述了诗人年轻时和洛阳少女柳枝传奇般相遇而又痛失的故事,文字颇有几分韩愈的神髓。
遗憾的是,朴拙大气的古文在李商隐一生的写作中只如昙花之一现、惊鸿之一瞥,如今我们在厚厚几大册的李商隐文集里只看到连篇累牍的骈文。成年之后的他,必须背弃自己早年的教育与喜好,改弦更张写骈文以谋求生存,一如浑金璞玉被雕琢、被打磨,被世俗的铅华肆意沾染。
他毕竟天资过人,从古文天才蜕变为骈文名家,这之间并不曾花费太多的时间。但是,当我们今天读着他的文集,那骈文写得越好,越发感到那蜕变背后的隐隐悲凉。
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华采和质实,是一对相反的概念。要做一个合格的君子,就必须在这两者之间取得某种微妙的平衡。就文章而论,形式之美不可以压过内容之美,反之亦然。这就像一个人的穿衣打扮,既不可以不修边幅,也不可以让衣服压过人——很多人都在这两类偏颇中非此即彼,后者的情形显然比前者要多。古往今来,莫不如是。
整个唐代,不仅华美的骈文压倒了质朴的古文,华美的今体诗同样压倒了质朴的古体诗。
所谓今体诗,顾名思义就是新诗,对唐人而言的新诗。在诗歌史上,唐朝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转捩点,汉魏时代的那种粗手大脚的诗歌形式被格律谨严、对仗工巧、音色经过细腻雕琢的新的诗歌形式彻底压倒。这个转变是从初唐便开始的,所谓“初唐四杰”的诗歌成就,并不在于他们真的把诗歌写得多好,而在于今体诗是在他们手上奠定了自己的地位,使有唐一代的诗歌大势从他们所打开的门径里一泻千里。
杜甫在《戏为六绝句》里说:“王杨卢骆当时体,轻薄为文哂未休。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王杨卢骆所写的“当时体”一度遭受过轻薄之讥,杜甫之所以会为他们鸣不平,是因为杜甫本人就是写今体诗的大师,对今体诗的初期遭遇特别理解和同情。
而在唐诗的两大宗师巨擘里,李白一生都在写古体诗,只是偶尔才写一下今体诗。正是两位大诗人截然不同的性格、脾气造就了彼此的不同选择:写古体诗不受什么束缚,所以才有“李白斗酒诗百篇”,只要兴之所至,诗句就可以信手拈来,一泻千里;写今体诗正如闻一多所谓是“戴着镣铐跳舞”,所以杜甫写诗是“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诗句是慢慢打磨、锤炼出来的。
古体诗偏于“质”(内容),今体诗偏于“文”(形式)。古体诗虽然音律不够铿锵,辞采不够华美,但独有一种古朴浑拙之美,与上古风格也最接近。所以在古代文人眼里,单以诗歌风格的高下而论,总觉得古体诗毕竟胜今体诗一筹。我们看《唐诗三百首》的编辑体例,古体诗就是排在今体诗之前的。
所以,即便在唐代,即便在今体诗最流行的时期,也有一些人顽固地守卫着古体诗的世界,追求遗世独立的高古之风。不难想见,李处士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不仅在文章上只写古文而不写骈文,写诗也是只写古体而拒绝今体。因此,李商隐最早接触到的诗歌教育,亦是以高古之风为贵的。
在所有的古体诗里,李商隐最爱鬼才李贺的作品。李贺的诗写得光怪陆离,带着三分仙气、七分鬼气,就是没有一点人间烟火气。李商隐早年的诗里,譬如本书楔子里介绍过的《燕台四首》,就很有一点李贺的味道。但是,李商隐毕竟是一个渴望入世亦必须入世的人,而为了入世,他就必须改变自我以迎合主流的社会风尚。他必须忘记古体诗,必须投身于今体诗的世界里,用流行的腔调和他必须去交往的人相交往。
他成功地改变了自己。今天,在他传世的所有诗作里,最为脍炙人口的那些篇章,清一色全是今体。
诗歌在今天仅仅是一种文学性语言,而在唐代,它还是一种重要的功能性语言。
是的,进士科的考试要考诗歌,士大夫阶层的人际交往需要诗歌酬唱,在长官安排的酒筵上也需要有诗歌来助兴,帝国出现了祥瑞更需要有诗歌来歌功颂德。尤其在人际交往的环节上,诗歌堪称最理想的婉语,诸如请托、投靠、拒绝……所有不方便直接说出口的话语都可以在诗歌的包装下变猥琐为优雅,变唐突为妥善。
所以,只要你有入世之心,诗歌技巧就必须好好掌握。诗歌不再是私人趣味,而成为公共语言当中的一环。诗歌既然属于公共语言,自然需要迎合公共的风尚。这,就是李商隐必须弃古体诗而改写今体诗的原因。
李商隐不是李白,他没有李白那种可以恃才傲物、睥睨天下的经济资本,更缺乏与之相应的脾气性格。他只能谨小慎微地,在底层世界的泥泞里踮起脚,辛苦地向上张望,希望能一点点地挤回李氏门庭曾经属于过的那个阶层。
他的一生,的确都在这样艰难地努力着。但是,任他如何练习妥协,任他如何了解背叛,童年与少年时养成的性格终归是骨血里的东西。正如一个人纵使一辈子都在矮檐下行走,他的脊椎与颈椎也永远不会失去挺拔的天性。对于李商隐来说,在自己还没有成长到学会选择与防御的年龄时,老师李处士那孤高耿介、遗世独立的气质,以及一生不弃的理想主义,已经潜移默化地塑造了自己。
而李商隐将来的悲剧就在于,他必须以一个出世的灵魂,去做一个入世的人。
古人的婚姻必须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个规矩是绝对不能松动的。因为这正是人之所以区别于禽兽的地方:禽兽完全遵循天性行事,而人类懂得道德廉耻,懂得以礼自防。
所以,自由恋爱在古人看来实在是一种无耻的行径。司马相如以琴声撩拨卓文君的芳心,完成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私奔之旅,这种事情只有今人会为之赞叹,并口口声声大呼浪漫;在古人看来,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堪称寡廉鲜耻、伤风败俗。
白居易曾写过一首《井底引银瓶》,流传甚广。白先生坦言写作此诗的目的就是为了“止淫奔也”,全篇以私奔女的视角写就,诗末痛心疾首道:“岂无父母在高堂,亦有亲情满故乡。潜来更不通消息,今日悲羞归不得。为君一日恩,误妾百年身。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翻译过来就是:家乡父母健在,亲情满满,这样温馨的家我却回不去了,因为曾经私奔,即使我现在无处可去,我又怎有颜面回家去?就因为你一时的欢情,我一辈子都给耽误了。痴情的小女子们,且谨慎些吧,不要轻易以身相许、随人私奔。这首诗充分证明,时人对自由恋爱并不那么赞许。
在古代,如果你深深爱上了一个女人,如果你不可救药地想要追求这个女人,你一定要征求父母的批准,然后由父母出面委派媒人,由媒人撮合你们的婚事。因为在求婚的时候,你总要讲出自己有哪些好处,但自己总不方便自夸;父母夸自己的儿子也不可取,至少对于外人来说是毫无说服力的;只有媒人,有着中立的立场,可以无所顾忌地大讲你的诸般好处,这些话如果你有机会亲耳听到,一定会觉得无地自容。
所以,提亲之类的事情你切切不可亲自出面、亲力亲为。若你真的这么做了,就会被人讥为“自媒”,顾名思义,就是自己为自己做媒。
孟子讲过:男人天生就需要女人,女人天生也需要男人,但如果只顾着遵循天性,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私定终身、逾墙相从,那么父母和国人都会轻贱他们。同理,古代的君子都有急切的出仕之心,但再急也会遵循正道来求仕,如果求仕却不由其道,那就和男女私定终身一样了,会被所有人看不起的。
所以,在传统的儒家观念里,求婚的“自媒”和求仕的“自媒”都是同样性质的事情,同样卑劣,同样有失尊严。只有当你希望能在某位老师门下学习的时候,你才可以“自媒”,即亲自拜访老师——这是一种放低姿态、自我贬损的表示,而不可以派人去请老师过来教你。《礼记》所谓“礼闻来学,不闻往教”,说的就是这个规矩。
在婚姻和仕宦的问题上,自媒其实需要很大的勇气和极佳的心理素质,自尊心稍强的人就做不来这些事情。然而,唐代在中国历史上实在有点特殊,它虽然一般无二地秉持着儒家传统,但帝国上下总是洋溢着一股进取的力量,越是个性张扬、不惮于自我推销的人,在这个时代里越吃得开。而所谓个性张扬,所谓自我推销,归根结底都是自媒。
唐代的著名诗人里不乏自媒的高手。李白向韩朝宗自我推荐,吹捧对方说“制作侔神明,德行动天地,笔参造化,学究天人”,夸赞自己说“虽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王公大人,许与气义”,在今天看来实属肉麻至极。杜甫到长安求仕,不断写诗投赠王公显贵,甚至在诗中还拜托京兆尹鲜于仲通帮自己走通巨奸杨国忠的门路,一天天过着“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的日子。
之所以这种“斯文扫地”的事情会成为有唐一代的风气,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唐代干谒者不认为干谒是在谋求一己私利,他们认为,他们是为了避免国家流失人才,才主动跳出来振臂高呼“我是人才,我能让唐帝国发展提速,请快些重用我”的。杜甫在献给韦左丞的干谒诗中就明确地表达了“自谓颇挺出,立登要路津。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张楚的自信不输杜甫,他说“至如高班要津,听望已久,小郡偏州,常才为之”。将两位大诗人的话大致翻译成现代文,杜甫说的是“我才华出众,所以一定要做官,这样才能辅佐君王,重现尧舜时代的美好生活”,张楚说的是“我的聪明才干,必须在关键职位上发挥作用,那些小郡偏州的芝麻小官,让普通人去做吧”。干谒者之所以干谒,是因为他们笃定自己能为唐王朝添砖加瓦;如果他们有才干却不能身居要职,这是帝国的巨大损失。
所以唐才子们奔走八方,告诉许多人,自己有多么优秀;他们将自己的才华展现给那些有力量与资源的人,希求通过那些力量与资源,闻达于天下,做出一番事业。在这种风气的影响下,唐代的科举考试并不以一次考试成绩来论英雄。一名士子是否能够中举,主要并不取决于当次考试的成绩,而取决于他在考试之前是否做好了行卷工作。
所谓行卷,就是在进士科考试之前,应试的举子们精心挑选代表自己最高水准的作品,递呈给社会上有名望、有地位的人,以求这些贵人向主考官推荐自己,或者提高自己在文坛上的声誉。唐代的科举考试采取“实名制”,也就是说,考卷不糊名,哪张卷子属于哪个举子一目了然。主考官评阅试卷之外,自然而然还会参考举子在文坛上的名声以及其他作品,甚至说参考都不准确——考场外的名声与作品,决定着考场内的胜负。而考场外的名声与作品,靠行卷来提供。
所以,夸张一点来说,科举考试是否成功,士子是否擅长自媒实在是第一要因。而少年李商隐所接受的学术训练与人格培养,都使他疏离于唐代的主流社会,这使他在将来的成年世界里对自媒行径充满鄙夷。
于是,世界对他也投以同样的鄙夷,将来他在科举中会一次次败给那些擅长自媒的竞争者——资源总是过度稀缺的,纵然你全力以赴地去争夺,也未必能得到自己的一份,更何况你甘愿被各种道德锁链缚住手脚呢。
不知道李商隐是否为自己的坚守或不得不坚守而后悔过。他那首著名的《常娥》似乎蕴含着非常耐人寻味的情绪:
云母屏风烛影深,长河渐落晓星沉。
常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当银河渐渐隐没,群星在又一度的曙光中又一度沉入海底的时候,在高寒的月宫里,烛光深深地在云母屏风上镌刻下嫦娥孤寂的影子。此时的她,是否懊悔当初的选择呢?抛弃繁华纷扰的人世,她获得了永生。世间沧海桑田,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她却拥有一张不老的脸,任它一千年一万年。但凡事皆有代价,嫦娥付出的代价就是——在凡人高不可攀的天堂,自己是自己唯一的伴,固守一片孤寒。想来多么寂寞:自己永恒的青春与笑靥,无人欣赏或钦羡。即使皮囊始终如一地光鲜,但灵魂最终凋敝,不复在凡间时的丰美鲜艳。
李商隐应当有过疑惑,亦有过动摇的时刻,但是,正如嫦娥一偷灵药便从此寂守广寒,他那少年的心志一旦塑成,终生都不可能改变。他并非一个拒绝妥协的人,只是不肯把底线也一并妥协出去。
没错,他可以弃古文而为骈文,可以弃古体诗而为今体诗,但妥协并不意味着没有底线。自媒,就是他一生中无论如何都跨越不过去的障碍。
李商隐后来在一篇祭文里谈及自己的性情:“不忮不求,道诚有在;自媒自炫,病或未能。”正是这最后的一点坚守,使他在科举与仕途中屡屡碰壁。人生总是在权衡与取舍中度过,君子和小人的区别其实只有一点:前者的权衡总是在底线以上做出来的,后者的权衡从来不问底线。
如果你改变不了世界,就只有改变自己。
如果你不肯改变自己,就必须坦然承受世界对你的遗弃。
全部的人生哲理,其实就这么简单。
以今天的标准来看,政府公文应该总是刻板枯燥的高头讲章,如果太过讲究文采,反而令人感觉不伦不类,有失体统。然而唐代的观念恰恰相反,骈文是标准的公文文体,一定要写得对偶工整、辞采华丽、用典丰赡才行,即便是法官断案撰写判词也要用这种调调才好。流风所及,直至明清,人们认为正经的公文、判词都应该是骈文写就的才对。
就连话本小说里都是这样编排情节的。《初刻拍案惊奇》有一回《韩秀才乘乱聘娇妻,吴太守怜才主姻簿》,吴太守主审一桩婚姻官司,亲笔写判词道:“韩子贫惟四壁,求淑女而未能;金声富累千箱,得才郎而自弃。只缘择婿者原乏知人之鉴,遂使图婚者爰生速讼之奸。程门旧约,两两无凭;韩氏新姻,彰彰可据。百金即为婚具,幼女准属韩生。金声、程元、赵孝,构衅无端,各行杖警。”全篇判词骈四俪六,读来朗朗上口,令人不自觉地就会摇头晃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