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来看毕达哥拉斯、苏格拉底、柏拉图这三个人。毕达哥拉斯,毫无疑问,是客观美学派啦!美是数与数的和谐嘛!还有比数更客观的吗?岂止是客观,而且可测量。所以呀,毕达哥拉斯不但是美学史上第一个客观派,而且还是最彻底的客观派。
苏格拉底就不好讲了。表面上看,他好像也是客观派。美是合适,美是有用,美在关系,美在目的,都是客观的。但我们要问:美是合适,是有用,对谁合适,对谁有用?人嘛!美在关系,在目的,谁有关系,谁有目的?也是人!人的目的,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合适不合适,又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至于柏拉图的理念,虽然被他说成是客观得不能再客观的东西,是“永恒的自存自在”和“天国的至善至美”,但我们知道,这个东西并不存在,它只存在于柏拉图的头脑之中。
实际上,古希腊罗马客观美学在苏格拉底这里,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那就是把美从事物的属性变成了人与事物的关系。属性,我们知道,那是客观的。长、宽、高、软、硬、冷、热,都是客观的,可测量的。关系,就不好讲了。而且,在苏格拉底看来,那些可以称之为“美”的关系,也都是“善”的。他说,任何美的东西也是善的。美不美,要看它为自己的目的服务得好不好。服务好,就是善的和美的,服务不好,就是恶的和丑的。这其实已经是非常主观的标准了。
这个弯子确实是转得很大的。在这里,美学的目光已经由物(数与数的和谐)转向了人(关系、目的)。正如卡西尔所说:“划分苏格拉底和前苏格拉底思想的标志恰恰是在人的问题上。”在苏格拉底那里,“以往的一切问题都用一种新的眼光来看待了,因为这些问题都指向一个新的理智中心”。这就是人。所以,卡西尔说苏格拉底的哲学是“严格的人类学哲学”。 不过这种人类学哲学,却还是以客观主义的形式出现的。人的目的性被看作是客观的、神的目的。而且,现实的人的目的性,只有在符合神的目的的时候,才是善的和美的。这一点我们回头还要讲到。
同样,从客观美学向主观美学的转变,这时也还只是有了一点趋势。美仍被异口同声毋庸置疑地看作和说成是客观的。这并不奇怪。美学这棵树才刚刚发芽。它要茁壮成长开花结果,还需要假以时日,也还需要风吹雨淋。
时间很快就到了18世纪。
同学们觉得太快了一点是不是?不能不快呀!因为已经有人开始不耐烦了。这些枯燥的哲学问题确实容易让人打瞌睡。不要紧,很快就会有些有趣的事情了。从柏拉图到18世纪,当中跳过去的环节,在以后的课程里也会补上。
18世纪有一位重要的美学家,叫博克。博克这个人是很好玩的。怎么个好玩呢?因为他把客观美学总是不可避免地要走向主观美学这一点,表现得淋漓尽致。博克在学术上,是属于英国经验派的。所以他和英国经验派的其他美学家一样,走的都是毕达哥拉斯的路子,也就是从事物的客观属性那里找答案。不过,时间好歹已经过去了二十多个世纪,英国经验派比起毕达哥拉斯学派来,总是要高明和精细多了。所以,我要先把英国经验派哲学大致交代一下,你们爱听不听啦!
英国经验派哲学开始于培根和霍布士,系统化于洛克。 洛克比毕达哥拉斯高明和精细的地方,是他把事物的属性分了类。第一类,包括广延、形状、大小、运动、数量,叫做“第一性的质”。第二类,色彩、声音、气味、滋味等等,叫做“第二性的质”。这样分有什么意义呢?一想就明白了。“第一性的质”是纯客观的,可以测量的。“第二性的质”就不大好讲了。色彩好不好看,声音好不好听,气味好不好闻,不能拿尺子量,磅秤磅,得靠人们的感觉去判断,而每个人的感觉又是不一样的。这就多少有了些主观性。
夏夫兹伯里和哈奇生把洛克的方法论用到美学里面来了。他们认为美就是“第二性的质”。色彩好不好看,声音好不好听,气味好不好闻,小姐漂亮不漂亮,一样都得靠人们的感觉去判断。同样的声音,有说好听的,也有说不好听的。同样的小姐,有说很漂亮的,也有说不漂亮的。一样。所以,美是“第二性的质”。
那么,美这个“第二性的质”靠什么感觉去把握呢?夏夫兹伯里说靠“心眼”,哈奇生说靠“第六感觉”。因为色彩、声音、气味、滋味、质感这些“第二性的质”,是靠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五种感觉去把握的。美既然属于“第二性的质”,又没有“美觉”这种感觉,就只好像毕达哥拉斯发明“对地”一样,也发明一个“第六感觉”。 大家觉得好笑是吧?这说明客观美学,实在是已经走向穷途末路了。
博克不同意什么“第六感觉”的说法。他认为这种说法没什么依据,解剖学也帮不了美学的忙。美感的根源应该到社会情感(他称之为“一般社会生活的情感”)中去寻找,这就是爱,也就是同情。因此,他也得出了他关于美的定义——美,就是“物体中能够引起爱或类似情感的某一性质和某些性质”。
表面上看,博克还是客观美学派,而且是毕达哥拉斯那一派的。因为他仍然认为美是事物的属性,是“物体中的某一性质和某些性质”。如果只是这么说,也没什么稀罕没什么新鲜的了。因为这种说法早已有之。但博克是个认真的人,因此也是个可爱的人——认真的人往往都比较可爱,是吧?博克怎么可爱呢?他不像中国的许多美学家那样耍滑头,说声“美是客观的”就算了。他不但认为美是“物体中的某一性质和某些性质”,还要把这些性质一五一十地都说出来。比方说,小巧、光滑、逐渐变化、不露棱角、娇弱以及色彩鲜明而不强烈等等。
这下子可就授人以柄了。博克几乎遭到了美学史上最多的责难。美就是小巧?苍蝇都很小巧,怎么不美?美就是光滑?秃头倒很光滑,怎么不美?再说了,光滑固然可能是美的,毛糙未必就不美。花岗岩,就是越毛糙越好。小巧美,巨大也未必不美。如果一定要小巧才美,那么,难道建筑物还不如垃圾箱?就算博克说的这些,小巧、光滑、娇弱等等,都对,那也只是美的一种——东方女性美。
但是我们恐怕误解了博克。他还没有愚蠢到认为美就是小巧、光滑、逐渐变化、不露棱角的地步。 他也没有指望拿出这样几个“属性”,就能一劳永逸地解决“美是什么”这个千古难题。他只不过是在举例子。而且,他举的这几个例子,也只是要说明“可爱性”。这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小巧、光滑等等,总是相对比较可爱吧?所谓相对,就是对同一对象同一事物而言。比如光滑的玻璃总比不光滑的玻璃好,小狗总比老狗可爱吧?我们抚摸一只小狗,总是喜欢它的毛光滑一点吧?我们有个小情人,也只会叫她“小猫咪”,总不会叫她“大母牛”吧?
所以,小巧、光滑等等,总是相对比较可爱的。可爱又怎么样呢?就比较容易让人觉得是美的。我们那个可爱的“小猫咪”,不是越看越好看吗?所以博克认为,一个事物所具有的“美的性质”,其实就是它的“可爱性”。与此相反,“崇高的性质”则是“可怖性”,比如庞大、有力、晦暗、空无、壮丽、无限等等。我们知道,在西方美学史中,美是和崇高相对的。崇高性是可怖性,美(也就是优美)则表现为可爱性。因此,美就是物体中能够引起爱或类似情感的某一性质和某些性质。换句话说,一个事物美不美,就看它能不能引起爱或类似的情感,美是靠爱或类似的情感来证明的。那么我们要问,爱,情感,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同学们答:主观的)对,主观的。那么,那个要靠主观的东西才能证明、也才能成立和存在的美,难道会是客观的吗?
所以我说呀,客观美学总是不可避免地要走向主观美学。走着走着就走过去了,自己都不觉得。事实上在博克之前,夏夫兹伯里和哈奇生就已经表现出这种倾向。夏夫兹伯里和哈奇生所谓“第六感觉”,其实是指人类天生的一种辨别美丑善恶的能力。正是它,赋予对象美的性质。也就是说,一个东西之所以美,并不是它有什么“美的属性”或“美的理念”,而是因为人感到美。它的美是人给它的,是人的美感(第六感觉)赋予的。所以,“物体里并没有美的本原”,“真正的美是美化者而不是被美化者”。这不是主观美学是什么?
和博克大体上同时的休谟更是干脆举起了主观美学的大旗。 他明确宣布:“美不是事物本身的属性,它只存在于观赏者的心里。”比方说一个圆形的美,就只是圆形“在人心上所产生的效果”。“如果你要在这圆上去找美,无论用感官还是用数学推理,都是白费力气”。所以,“每一个人心见出一种不同的美。这个人觉得丑,另一个人可能觉得美”。美,其实是主观的。
不过,尽管如此,休谟仍然认为美有标准。因为人心虽然各异,人性却彼此相同。那些心灵最为美好的人的一致判决,“就是审美趣味和美的真正标准”。但这种“客观性,已经不怎么“客观”了。何况他这种说法,也还值得商量。比方说,什么人才算是“心灵最为美好的人”,就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