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7年1月29日,法国巴黎第六轻罪法庭开庭审理一桩案件,主要被告人是福楼拜。案件的起因是他的新著小说《包法利夫人》(Madame Bovary)。这部小说首先在《巴黎杂志》上连载,顿时轰动法国文坛,广受社会关注。当局指控这部小说“伤风败俗、亵渎宗教”。
检察官指控福楼拜,说这本书“会落到年轻姑娘乃至已婚女子手里”,“会诱人寻欢作乐”。公诉状长篇累牍,直指书中四个片段:
一、主人公爱玛以养病散心为名,与情人骑马兜风,在雾气弥漫的树林里委身于鲁道夫。作者以大量文字赞美爱玛因偷情而变得漂亮,这是对偷情的颂扬。
二、鲁道夫最终弃她而去,爱玛为此大病一场。后来爱玛信起宗教。她用对情人的语言向天主倾诉,亵渎了宗教。
三、爱玛与另一情人莱昂在奔驰的马车里偷情,继而又描述他们幽会的旅馆房间,大段的描写有伤风化。
四、对爱玛临终场面的描写违背宗教和道德原则。
诉讼过程长达十天。经被告方据理力辩,法庭不得不在“判决书”里指出,“那些片段,无论从所阐述的思想,还是所表现的场景,仍属于作者试图塑造人物性格的范畴”,因而宣告福楼拜无罪。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胜利。它不仅是福楼拜的胜利,也是整个文学界的胜利。
事实和时间最终有力地证明了这部文学作品的价值。这部极其完美的小说是精致的语言典范作品,它不仅标志着19世纪法国小说史的一个转折,而且在世界范围影响了小说在此后一个多世纪的演变和发展过程。
福楼拜(Gustave Flaubert,1821-1880)是法国文学大师,名列19世纪法国现实主义文学三杰,另两位是《高老头》的作者巴尔扎克、《红与黑》的作者司汤达。因平生喜欢用亲手制作的鹅毛笔写作,他自称“羽笔文人”。福楼拜出生于医生世家,父亲是鲁昂一带远近闻名的外科专家,哥哥子承父业也成为一代名医。福楼拜很早就显露出文学天赋,14岁已开始写故事,编写文学报《艺术与进步》;20岁在巴黎法学院攻读法律,两年后因病辍学。家庭的熏陶和严谨的法律,使他不相信宗教而更相信治病救人的手术刀。崇尚真实的世界观在他的小说中有充分的反映。
19世纪中叶的欧洲开始流行以认识自然为主要目的的实证科学,许多学者以极大的热情走进实验室,物理学、化学等学科取得了重大突破,新学说新理论层出不穷,近代自然科学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时期。这种大的社会环境对福楼拜的创作产生重要影响。他把小说看作“生活的科学形式”,并像自然科学家对待自然现象那样,以冷静客观的态度观察、分析和解剖社会,追根溯源不一而足,力求对现实社会做出完全客观的、科学的反映。福楼拜重视美感与真实,并追求二者的高度统一。因此,他赋予观察、分析、理解以十分重要的意义,认为“透彻地理解现实,通过典型化的手段忠实地反映现实”,是小说家应当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这些思想在《包法利夫人》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小说抓住了当时社会的主要特征: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社会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平庸的时代。作品以这一时代资产阶级的庸夫俗子作为艺术描写的对象,以对资产者思维方式、生活方式的否定作为创作的基本主题,通过一个富有激情的少妇极力想要摆脱平庸的家庭生活和令人窒息的社会环境,积极寻找梦想最后却被平庸恶浊的社会所吞噬的悲惨经历,揭示了浪漫主义的追求和庸俗鄙陋的现实生活的矛盾,客观地反映了19世纪法国的社会现实,并由此丰富和发展了19世纪的现实主义。
福楼拜具有高超的写作技巧。小说主人公是爱玛,而他将小说取名为《包法利夫人》,这似乎是在暗喻:作者要讲述的,是一个有夫之妇的故事。这一特别的角色定位,将爱玛置于了道德与人性冲突的既矛盾又尴尬的境地,主人公对平庸生活的失望、不甘、矛盾、抗争,对婚外恋之痴迷、癫狂、焦灼、放荡不羁跃然纸上。巧妙的谋篇布局,分明的层次架构,鲜明的人物刻画,入理的内心描写,细腻的艺术表达以及严谨的语言风格,使小说具有很强的艺术欣赏性和可读性。
美国耶鲁大学克雷顿·奥尔德弗教授提出的人本主义需求理论认为:较低层次的需求一旦满足,便会引发对于更高层次需求的愿望。这是现实社会中人性需求层次变化的一种必然,《包法利夫人》印证了这一点。
修道未果的爱玛嫁给了看来很有身份的一个医生——夏尔·包法利。感情热烈、耽于幻想、衣食无忧,慢慢使她觉得生活乏味。“结婚以前,自以为就有了爱情,可是,本应由这爱情生出的幸福,却不见来”;偶然参加的一次贵族舞会,“在她的生活中捅出了个窟窿,如同狂风暴雨,一夜之间便在山岭上冲出些大裂缝”。爱玛感受到了奢侈糜华的贵族生活与她淡而无味的现实生活间的天壤之别。她梦想着子爵一样风度翩翩的男子爱她,给她所憧憬的浪漫爱情和贵族生活。她两度婚外恋情,误把对方的猎奇当成爱情,模仿贵族的浪漫消遣却成了高利贷的盘剥对象,求浪漫奢华刺激而不得的残酷现实,留给她的只有痛苦和绝望。
爱玛一直被公认为世界文学史上最有生气的妇女形象之一,但又备受歧视。仔细探究不难发现,她一不为名分二不图钱财(反而举债),她不惜背叛现实世界的秩序,终其一生苦苦追寻的只是人性中最美好的爱情。她对复杂的社会缺乏判断力,又不善把握自己,最终身败名裂,令人扼腕。其实哪个女人没有对爱情的憧憬与幻想?哪个女人甘愿虚度青春年华?追求更好,乃人性使然。爱玛的行为理应得到理解。19世纪上叶的法国,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社会地位低下,她们的行为受到陈规陋习的严格约束,不管她们如何出类拔萃,都不可能打破严明的身份等级。爱玛终究摆脱不了农家女子的事实身份。然而,她敢于真实地活出自我,主宰自己的身体和感情,勇敢地寻找爱情,享受爱情,享受生命。这比道貌岸然的资产阶级政客的虚伪与堕落、乡绅地主的狡诈与猥鄙更加高尚,更加让人同情。至少,她没欺骗她所爱的人。
爱与死,是文学乃至人类的永恒主题。爱玛的悲剧在于她生活的那个社会,她的堕落毁灭是贵族资产阶级社会腐蚀和逼迫的结果。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分析了英雄时代古希腊妇女的地位后指出:“一夫一妻制从一开始就具有了它的特殊的性质,使它成了只是对妇女而不是对男子的一夫一妻制。”在男权社会里,男子可以随心所欲,妇女则无权掌握自己的命运,妻子只能是丈夫的玩偶和工具,没人关心她们的精神需求和内心感受。社会一方面认可、允许,甚至鼓动男子出轨,另一方面却又对失足女性施以最严厉的惩罚和终身的道德鞭挞。我们无意为婚外偷情大唱赞歌,问题在于,爱玛的行为如果发生在男人身上,是否同样受到谴责?强加在女人身上的种种清规戒律,在男人身上是否同样适用?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男权尊严不可践踏,而女子个性的张扬与发展却被冠以轻浮,实为历史与社会的不公。
尽管17、18世纪欧洲资产阶级早就在反对封建专制的斗争中提出了“天赋人权”的学说,宣传男女平权的思想,尽管欧洲妇女运动一直引领着世界妇女运动的发展,尽管法国妇女运动先驱德古日在大革命时期,就发表了世界上第一篇《女权宣言》,要求妇女得到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但生活于斯的爱玛还是没能逃脱男权社会对她的压迫,她奋力抗争却无奈于命运的不公。她只盼能生个叫作乔治的男孩,因为“男人至少是自由的,可以遍历种种激情,周游世界,冲破艰难险阻,就是天涯海角的幸福,也要去享受一番。女人呢,则处处受到束缚”。这看似平淡的企盼所蕴含的,何尝不是对社会的控诉、对不公的哀叹!
爱玛短暂的一生,可爱可悲可叹又可怜。她不幸地走了。尽管娇艳的花期短暂,但她美丽、真实。
单乾
200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