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爱玛刚醒来,就看见书记员在广场上。她穿的是梳妆衣。书记员抬起头,向她打招呼,她匆匆点了点头,把窗户关上。
莱昂一整天都在盼望晚上六点到来,可是走进客栈,只看见比内先生一人坐在餐桌旁。
头一天的晚餐,对莱昂来说,算得上是件了不起的大事。一连两个小时,与一位女士聊天,他还是破天荒头一回。那么多内容,过去他无论如何都说不清楚,怎么在爱玛面前竟讲得那样娓娓动听?他一向腼腆,少言寡语,一半是生性羞怯,一半是有意不让人看透。在永镇,人人都认为他举止得体。遇到年长的人高谈阔论,他总是洗耳恭听,似乎并不热衷政治。对一个年纪轻轻的人来讲,的确难得。而且,他多才多艺,会画水彩画,能识五线谱,晚饭后不打牌的日子,就一心看文学。奥梅先生看重他有知识,奥梅太太则喜欢他为人殷勤,因为他常在花园里陪伴奥梅家的孩子。那几个小家伙,总是脏兮兮的,很没有教养,而且有点懵懵懂懂,如同他们的母亲。奥梅家照料孩子的,除了女佣,还有药店学徒朱斯坦。朱斯坦是奥梅先生的远房亲戚,奥梅先生善心一动,把他收留在家,同时当用人使唤。
药店老板表现得自己是再好不过的邻居。他向包法利夫人介绍各家店铺的情况,特意找来平常卖苹果酒给他的供货商,亲自尝酒,又去地窖看着把酒桶摆好;还介绍怎样才能买到便宜黄油,甚至还与教堂执事莱蒂布杜瓦谈妥了安排。莱蒂布杜瓦除了教堂差事和丧葬事务之外,还随各家喜好,按钟点或按年头,帮永镇的大户人家料理花园。
药剂师如此殷勤,曲意逢迎,并非全系好管闲事使然,其中还另有打算。
共和历十一年风月十九日颁布的法律第一条规定,任何人没有执照不得行医。奥梅违犯了这条法律,经人暗中告发,被传唤到鲁昂去见王家检察官。检察官身穿官袍,肩上披着白鼬皮饰带,头戴直筒高帽,站在办公室里传见了他。那是上午开庭之前。走廊里传来法警沉重的靴子走动的声音,远处好像还有大铁锁锁门的声音。药剂师耳朵里嗡嗡直响,像中了风,眼看就要倒下了。他恍惚看见自己被关进地牢里的秘牢,全家哭哭啼啼,药店被出卖,瓶瓶罐罐丢了一地。他不得不走进一家咖啡馆,喝了杯加矿泉水的朗姆酒,才定下神来。
日子一久,这次警告渐渐淡忘了,他故态复萌,又在后店给人看病,开些治不好死不了的方子。但是,镇长对他心存芥蒂,同行都妒忌他,必须时时小心提防。他对包法利先生礼数有加,极力套近乎,就是为了赢得他的感激之心,万一日后有所觉察,也只好嘴下留情。因此,奥梅天天早晨都给他把报纸送来,到了下午,常要抽点时间,离开药店,去医生那边聊聊天。
夏尔愁眉不展,因为没人登门求医。他不言不语,一坐好半天,不是在诊室睡觉,就是看妻子做针线活儿。为了消磨时间,他在家里干些力气活儿,甚至用粉刷匠剩下的涂料,把阁楼刷了一遍。可是,钱的问题令他忧心忡忡。装修托斯特的住宅,给太太添置服饰脂粉,还有这次搬家,花钱如流水;结果,三千多埃居的陪嫁,两年下来,花得一干二净。再说,从托斯特迁居永镇,搬运途中,不少东西不是损坏了,就是丢失了。且不说那尊神甫石膏像,马车有一下颠得太厉害,摔了下来,在坎康普瓦的石板路上摔得粉碎。
有一件他乐于操心的好事,使他得以排遣,那就是太太有喜了。随着产期的临近,他对她疼爱有加。另一种血肉联系正在形成,好像让他时刻感觉到,那是一种更为复杂的结合。他远远望见她,走起路来,懒洋洋的,没穿胸衣的腰身,在臀部上面款款扭动;要不然就是,两个人面对面,她倦怠地坐在扶手椅里,让他看个够;这时,他太幸福了,再也憋不住了,便站起来,搂住她,摸她的脸,叫她小妈妈,恨不得拉她跳舞,又是笑又是哭,心头涌出柔情蜜意的俏皮话,说起来滔滔不绝。想到有了自己的骨血,他就心花怒放。现在他什么都不缺了。他在经历全部人生,在人生的筵席上,他悠然自得。
爱玛起初感到十分惊讶,接着巴不得快些分娩,好知道做母亲是个什么滋味。她想要个吊床摇篮,配粉红色罗帐,加上几顶绣花童帽,可是,她不能由着自己的心思花钱,一气之下,干脆甩手不管,统统交给村里一个女工去做,既不挑选,也不多谈。这些准备工作是能唤起母爱的,其中自有乐趣,她就体会不到了。因此,她的母爱,从一开始,也许就打了折扣。
不过,每天吃饭时,夏尔总要谈起他们的小宝宝,因此不久她也常常放在心上了。
她盼望生个儿子,身强力壮,棕色头发,取名叫作乔治。这种要男孩的想法,是因为自己过去活得窝窝囊囊,希望出一口气。男人至少是自由的,可以遍历种种激情,周游世界,冲破艰难险阻,就是天涯海角的幸福,也要去享受一番。女人呢,则处处受到束缚;缺乏生气,任人摆布,不仅身体上软弱无力,而且法律上处于依附地位,每每不利。女人的愿望,就像帽子上用细绳系住的面纱,不管什么风一吹就簌簌直颤;时时都有欲望在鼓动,时时都有礼俗在牵制。
一个星期天的早晨,约摸六点钟,太阳升起的时候,她分娩了。
“是个女儿!”夏尔说。
她转过头,昏了过去。
奥梅太太几乎立刻跑过来吻她,金狮客栈的勒弗朗索瓦大妈也赶了来。药剂师懂得分寸,只在半掩的门外,说了几句临时道喜的话。他要瞧瞧婴儿,觉得长得很好。
爱玛在月子里,花了不少心思给女儿取名字。首先,她想到了所有带意大利语尾音的名字,诸如克拉拉、路易莎、阿曼达、阿塔拉等等。她相当喜欢加尔斯温特这个名字,但更喜欢绮瑟和莱奥卡迪。夏尔希望孩子叫母亲的名字,爱玛不同意。他们查遍了历书,还请教了外人。
“那天我跟莱昂先生谈起这事,”药剂师说,“他觉得很奇怪,你们怎么不给她取名玛德兰,眼下这名字好时髦呢。”
但是老包法利夫人大叫大嚷,说不能用这样一个女罪人的名字。奥梅先生呢,大凡能让人联想起伟大人物、著名事件或崇高思想的名字,他都情有独钟。他的四个孩子,就是按这种方式取的名字:拿破仑代表光荣,富兰克林代表自由,伊尔玛也许是对浪漫主义的归附,而阿塔莉则是向法国戏剧最不朽的杰作表示敬意。药剂师具有哲学信念,但这并不妨碍他对艺术的欣赏;他身上的思想家成分,并不窒息他的感受力;他善于区别对待,分得清想象和狂热。就拿这部悲剧来说吧,他抨击其思想,却欣赏其风格;诅咒其观念,却赞扬其全部细节;厌恶剧中人物,却喜欢他们的对白。每逢读到精彩之处,总不禁心潮澎湃;但一想到教士们借此为教会谋利,又不免黯然神伤。他百感交集,心困神惑,既想亲手给拉辛戴上桂冠,又想好好和他商榷一番。
最后,爱玛想起在沃比萨尔庄园做客的时候,曾听见侯爵夫人叫一位年轻女子贝尔特,于是选定了这个名字。由于鲁奥老爹不能来,他们就请了奥梅先生做教父。奥梅先生送来的礼物,全是他店里的货品,计有:六盒大枣止咳膏、一整瓶健身粉、三筒蛋白松糕,还有从壁柜里找出来的六根冰糖棍。施洗礼的当天晚上,摆了一大桌酒席,本堂神甫也在座;大家兴致很高。临到行酒的时候,奥梅先生唱了一首《好人的上帝》,莱昂先生唱了一曲威尼斯船歌,老包法利夫人是教母,也唱了一首帝国时期的浪漫曲。最后,老包法利先生硬是要人把孩子抱下楼来,端了一杯香槟酒往她头上浇,说是给她行洗礼。如此取笑第一次圣礼,使布尔尼贤神甫大为生气。老包法利引用《众神之战》中一句话回敬他。神甫起身要走。女士们好言挽留,奥梅先生也出面打圆场,神甫这才重新坐下,没事人一样,从碟子里端起喝了一半的咖啡。
老包法利在永镇还住了一个月。早上,他总要上广场去抽烟斗,戴一顶神气的银边军便帽,还真让镇上人为之一愣。他喝惯了烧酒,而且量大,常常叫女佣去金狮客栈买一瓶,赊账记在儿子名下。他往丝围巾上洒香水,把儿媳所有的科隆香水全用光了。
有他在,儿媳并不讨厌。这位公公可是走南闯北有阅历的,经常讲起柏林、维也纳、斯特拉斯堡,还有他当军官时的情形,他相好过的情妇,他摆过的盛大酒宴。再说,他显得讨人喜欢,有时在楼梯上或花园里,甚至揽着儿媳的腰叫道:
“夏尔,你要当心呢!”
这样一来,包法利老太太为儿子的幸福担心了,生怕久而久之,老伴会对儿媳的思想产生不良影响,赶紧闹着要走。她也许还有更为严重的不安吧,老头子可是个无法无天的人。
一天,爱玛突然心血来潮,要去看看托给木匠老婆喂奶的女儿。她也不翻翻历书,看圣母六周是否过了,就朝罗莱住的地方走去。罗莱家在村头山坡下,大路和草场之间。
时值正午,家家户户都关了窗板。蓝天烈日之下,青石板屋顶熠熠发光,山墙顶上仿佛冒着火花。连风都是闷热的。爱玛走着走着,觉得体力不支,加上路边的石子又硌脚,她拿不定主意是折回去好,还是找户人家坐一会儿好。
正在这时,莱昂先生从附近一家大门里出来,腋下夹着一沓材料。他上前跟爱玛打个招呼,随即走到勒赫的店铺前面,站在灰色挑篷的阴凉里。
包法利夫人说,她去看孩子,不过已经觉得累了。
“要是……”莱昂欲言又止。
“您要去什么地方办事吗?”爱玛问道。
听了书记员的回答,爱玛便请他陪她一起走。一到傍晚,这事就传遍了永镇。镇长夫人蒂瓦施太太当着女佣的面说:包法利夫人这是往自己脸上抹黑嘛。
要去奶妈家,出了街得向左拐,就像要去公墓一样;再顺着矮屋和院落之间的一条小径往前走。小径两旁,女贞树正开花,婆婆纳也在开花,还有犬蔷薇、荨麻和轻盈的树莓,耸立在灌木丛中。透过篱笆上的窟窿望去,在偏院里,不是一头猪在肥料堆上爬来爬去,就是戴了颈栓的几头牛在用犄角蹭着树干。两个人肩并肩,款款而行。爱玛靠在莱昂身上,莱昂放慢脚步,随着她的步子。在他们前面,有一群苍蝇,飞来飞去,嗡嗡作响,空气燥热。
他们认出了那所房子,房子坐落在一棵老胡桃树的树荫下。房子矮矮的,盖着褐色的瓦片,阁楼窗户下挂着一串葱头。靠荆棘篱笆,立着一捆捆细树枝,圈住一畦生菜、几株薰衣草和架子上正开花的豌豆。脏水泼在草上,流得东一摊,西一摊,周围晾着好几件已经难以辨认的破衣烂衫、针织的袜子、一件红印花布女上衣,篱笆上还搭着一条粗布床单。听见栅栏门响,奶妈出来了,怀里抱着个正在吃奶的孩子,另一只手牵着个瘦得可怜的小家伙,脸上长着瘰疬。小家伙是鲁昂一个针织品商的儿子,父母忙于生意,把他留在了乡下。
“请进。”奶妈说,“您女儿在那儿睡觉呢。”
整个屋子就只有楼下这么间卧室,里面靠墙有张大床,没挂帐幔;靠窗放着和面缸;窗玻璃裂了一块,用蓝纸剪了个太阳粘在上面。门后角落里,在洗衣池石板下面,摆着一双靴子,靴钉闪闪发亮;旁边有个瓶子,盛满了油,瓶口插着根羽毛。壁炉台上落满灰尘,上面有本《马太历书》,扔在打火石、蜡烛头和零碎火绒当中。整个屋子里最不实用的东西,是一幅吹喇叭的消息女神画像,多半是从什么化妆品广告上剪下来的,用六个鞋钉钉在墙上。
爱玛的孩子睡在地上一个柳条摇篮里。她把孩子连被窝一块儿抱起来,一边摇晃,一边低声哼起歌曲。
莱昂在屋里踱来踱去。看到这位穿南京布长裙的漂亮太太,置身如此贫寒的环境之中,他似乎觉着不对劲。包法利夫人脸红了。莱昂转过身去,心想这样看她,未免失礼。孩子吐奶了,吐在了爱玛的衣领上,她把孩子放回摇篮。奶妈赶忙过来给她揩,还说不会留下印痕的。
“她往我身上吐的次数可多呢,”她说,“要不住地给她洗了又洗!您能不能跟杂货店老板加缪打个招呼,我要用肥皂的时候,让我拿几块?这样您也方便,免得我打扰。”
“好的,好的!”爱玛说,“再见,罗莱大嫂。”
她走出来,在门槛上擦了擦脚。
奶妈一直把她送到院子尽头,一边诉苦,说她半夜里还要起来。
“有时候,我实在困得不行,坐在椅子上就睡着了。所以,您好歹得给我一小磅磨好的咖啡,可以管一个月,我早上兑牛奶喝。”
包法利夫人耐着性子听完奶妈道谢,就上路了。在小径上走了一段路,听见后面木鞋响,回头一看,又是奶妈赶来了!
“有什么事?”
那乡下女人把她拉到旁边一棵榆树后面,开始谈她的丈夫,说他干那行当,一年才六法郎,他的头头……
“长话短说吧。”爱玛道。
“好吧,”奶妈边说边叹,“我担心,我丈夫见我一人喝咖啡,心里会不痛快。您知道,男人都……”
“您有不就结了吗,”爱玛连声说道,“我会给您的!……您真啰嗦!”
“唉!好心的太太,都只为他受过伤,胸口老疼得厉害,抽着抽着疼,他甚至说,连苹果酒也不能喝。”
“有话快说呀,罗莱大嫂!”
“那,”奶妈行了个大礼,接着说,“要是您不嫌我过分的话……”她又行了个礼,“如果您肯开恩,”目光里露出恳求的神色,“就要一小罐烧酒吧,”她终于说出了口,“我会用一些给您的小宝宝擦脚的。她的小脚丫,嫩得像舌头。”
爱玛打发掉奶妈,又挽住莱昂的胳膊,快步走了一阵,才慢了下来,东张西望的目光,落到小伙子的肩上。莱昂身上的外套带黑绒翻领,梳得平整服帖的栗色头发,垂在领子上。爱玛还注意到他的指甲,在永镇就没见过留那么长的。保养指甲,是书记员的一件大事,他的文具盒里有把小刀,就是专修指甲用的。
他们俩沿着河岸返回永镇。时值暑季,河岸宽了,连花园的墙基也露了出来。各家花园都有几级台阶,通到河边。河水无声无息地匆匆流着,看上去十分清凉。细长的水草,在水流的推力下,俯伏在一起,宛如被扔掉的绿色头发,散开在清澈的水里。不时可见一只细脚虫,在灯芯草尖端,在睡莲叶面,或爬动或栖息。阳光照射下,水面上现出一个个蓝色的小气泡,小气泡随波逐流,破了又现,现了又破。修剪过枝条的老柳树,在水中映出灰蒙蒙的倒影。放眼望去,周围一带都是草场,显得空荡荡的。正是农家吃饭的时候,少妇和她的同伴往前走着,只听见他们在小径上走路一下一下的脚步声、彼此交谈的说话声和爱玛身上的长裙窸窣声。
花园墙头嵌有碎玻璃,围墙像温室的玻璃棚一样热烘烘的。砖缝里长出些桂竹香,包法利夫人打着阳伞经过时,伞边一碰,枯萎的花朵就化作黄色粉末撒落下来;要不然就是,金银花和铁线莲探出墙外,枝条倒垂下来,缠住伞边,在绸伞面上拖一下。
两个人正在谈一个西班牙舞蹈团,不久要在鲁昂剧院演出。
“您去不去?”爱玛问道。
“能去就去。”莱昂答道。
他们彼此就没别的话可谈吗?然而,两个人的眼睛分明在说着更要紧的话;当他们搜索枯肠,说出些无关痛痒的话时,双方都感觉,有一种相同的枯燥乏味向他们袭来;仿佛心灵另有一种絮语,深沉而缠绵,盖过了口中说出的絮语。他们想不到会有这种新鲜的美妙体验,惊诧之余,谁也不想说出自己的感受,也不想弄懂它的由来。未来的幸福,就像热带的沙岸,把充满乡情的滋润情怀,以及馥郁的和风,向遥远的地方吹去,让人如醉如痴,不去操心那些看都看不见的,远在天边的事情了。
有一处,地面被牲口踩得陷了下去,积了一摊烂泥,里面稀稀落落地有几块大青石,必须从上面踩过去。爱玛不时停一会儿,看在什么地方落脚;石头一动,她就摇晃,手臂扬在半空里,身子前倾,眼神犹豫不定。她笑了起来,生怕跌进水洼里。
自家花园到了,包法利夫人推开小栅栏门,跑着登上台阶,就进去了。
莱昂回到事务所。上司不在,他望一眼案卷,削了一支羽毛笔,最后拿起帽子走了。
他来到阿尔格伊岭上的牧场,躺在森林进口处的枞树下,隔着手指缝,遥望天空。
“多么无聊!”他自言自语说道,“多么无聊!”
他怨天尤人,住在这么个小镇上,交奥梅这样的朋友,又碰上吉约曼先生那样的上司。吉约曼先生戴一副金丝眼镜,蓄一圈红络腮胡,打一条白色领带,心思全扑在业务上,对微妙的情感问题一窍不通,只会摆出一副丁是丁,卯是卯的英国派头,最初时还真的唬住了书记员。至于药剂师的老婆,那倒是诺曼底最贤惠的妻子,温驯得像绵羊,挚爱自己的儿女、父母和亲戚,别人有难就落泪,家里的事概不过问,还讨厌穿胸衣;——可是她行动那样慢吞吞的,听她讲话那样乏味,长得那样平常,谈吐那样狭隘。虽然她三十岁,莱昂二十岁,睡觉门对门,而且每天都要跟她说话,可是书记员压根儿就没想过,她在男人眼里会是个女人,她除了身上穿的裙子,还有什么是女性的。
此外,还有些什么人呢?比内,几个生意人,两三个开小酒馆的,本堂神甫,还有镇长蒂瓦施以及他的两个儿子,这些人有钱,粗鲁,愚钝,自己种地,在家大吃大喝,还虔诚信教,这帮人实在令人无法忍受。
在这些嘴脸构成的背景上,爱玛的形象犹如鹤立鸡群,然而也离得更远了,因为他感到,她与他之间,似乎隔着好些莫名的鸿沟。
起初,莱昂曾与药剂师一道,好几次去过爱玛家。夏尔接待他时,好像并不特别觉得奇怪。而莱昂呢,一方面唯恐自己冒昧,另一方面又想跟爱玛亲近,却又觉得跟她亲近几乎不可能,所以不知道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