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尔外出时,她常常打开那橱柜,从叠好的餐巾、桌布之中,拿出她扔在里面的绿缎雪茄匣。
她端详着烟匣,打开盖子,甚至闻一闻衬里的气味,那是马鞭草和烟草的混合气味。这是谁的呢?……是子爵的。说不定是情妇送他的礼物。那是在红木绷子上绣的;绷子是件小巧东西,藏起来不给人看的;满腹心事的绣花人,在上面不知花了多少功夫,轻柔的云鬓垂在绷子上。底布的纱眼曾经透过爱情的气息;一针针扎下去,绣的不是希望,就是回忆,这些交织的丝线,都是默默情思的绵绵延续。后来,一天早晨,子爵把烟匣拿去了,放在宽宽的壁炉台上,花瓶和蓬巴杜式座钟之间,那时候他们说了些什么呢?此刻,她在托斯特。子爵呢,人家在巴黎。在巴黎!这巴黎到底什么样儿?这名字真了不起!她小声咀嚼这两个字,从中获得乐趣。这名字像教堂的钟声,在她耳边回荡;这名字在她眼前闪闪发光,竟至照亮香脂瓶的标签。
夜里,鱼贩子们赶着大车,唱着《牛至》小调,从她的窗户下面经过;她醒了,听着铁箍车轮的声音;车一出镇走上土道,声音很快就小了。
“他们明天就到巴黎了!”她自言自语道。
于是,她的心跟随他们,上坡下岭,走村过镇,披着星光走在大路上。不知走了多远,总会有个朦朦胧胧的地方,一到那里,她的遐想就断了。
她买了张巴黎地图,经常用指头在图上画着路线,游览京城。她走上一条条大街,走到每个街角,走到街与街之间,走到表示房屋的白色方块前面,就逗留一会儿。最后,她看累了,闭上眼睛,又见黑暗里,煤气灯在风中摇曳,常有马车在戏院的柱廊前面,哐啷一声放下踏板。
她订了一份妇女报纸《花篮》,又订了一份《沙龙仙子》。什么首轮公演、赛马和晚会的报道,她都如饥似渴地阅读,一字不漏。无论女歌手的初次登台,还是商店开张,她都关心。她熟悉各种新潮时装,知道一流裁缝的地址,知道森林公园和歌剧院的日程安排。她阅读欧仁·苏的作品,研究他的小说中有关家具摆设的描述;她看巴尔扎克和乔治·桑的小说,从中寻求个人渴望的虚幻满足。甚至在餐桌上,她也带着书,夏尔一边吃饭一边跟她说话,而她却在翻动书页。看着看着她就想起了子爵,并且把书中的虚构人物与子爵联系在一起。然而,以他为中心的圆圈渐渐扩大,他头上的那圈光晕,离开他的面孔,游移到更远的地方,照亮别的梦境。
在爱玛的心目中,巴黎比海洋还要渺茫,在一片绯红氛围里,闪闪烁烁。茫茫人海,躁动无常,不过芸芸众生,人以类聚,景因情异,还是可以区分的。爱玛只看到其中的两三类,便以为他们代表全人类,其实尽有不同,只是都让这两三类遮住罢了。爱玛看到的,首先是外交家圈子:这类人出入的客厅,地板光洁,墙上都镶着镜子,椭圆形桌子上铺着金色流苏的丝绒桌毯,这里有燕尾服,有重大机密,有微笑掩饰的焦虑。其次是公爵夫人的社交场:人人脸色苍白,睡到四点才起床;女士们,可怜的天使!裙子下摆有一道英国式的针钩花边;男士们,外表平平,怀才不遇,不惜累垮自己的马匹,以逞一时之快,夏天则去巴登避暑,到头来,四十岁左右娶个有遗产继承的女人。最后是饭馆雅间:形形色色一群文人和女优,半夜过后来用夜宵,对着烛光,纵声狂笑。这些人挥霍如王侯,一腔没有着落的雄心,加上荒唐无稽的异想天开,放浪于天地之间,生活于狂风暴雨之中,傲视众人,有那么点超凡脱俗。除此以外的人世,全都看不见,没有确切的位置,仿佛压根儿就不存在。而且,越是近在身边的事物,爱玛心里越是回避。周围近在咫尺的一切,无论是沉闷的田野、愚钝的小市民,抑或平庸的生活,在她看来,只是世间的一种例外,是她偶然陷入的个别环境。在这以外,那广阔无边的,都是充满幸福和激情的世界。爱玛在自己的欲念之中,混淆了声色享受与精神愉悦、举止高雅与感情细腻。爱情难道不是像印度花木一样,需要有精心调配的土壤和特定的气候?月下的叹息,难舍的拥抱,洒在人家手上的眼泪,肉体的沸腾和情意的缠绵,凡此种种,都离不开充满闲情逸致的大城堡的阳台,离不开挂着绸缎帘子铺着厚实地毯的小客厅,离不开枝叶繁茂的一排排花盆,离不开高踞台上的卧榻,也离不开宝石的闪光和制服的饰带。
每天早上,驿站的伙计来刷马,穿着大木屐,在过道上穿进穿出,工作服上有破窟窿,光脚丫子穿着布鞋。这便是家里雇得起的穿束膝短裤的小马夫!而且活一干完,他整天就不再来了。夏尔从外面回来,自己把马牵进马厩,自己卸鞍子、套笼头;这时候,女佣抱来一捆麦秸,使劲扔进料槽完事。
爱玛找了个十四岁的小姑娘——一个看上去还温驯的孤女,来接替娜丝塔西(她还是离开了托斯特,走的时候,眼泪淌得像小河似的)。爱玛不准小姑娘戴布帽,教她在人前说话要称太太、先生,端茶送水要用托盘,进屋要先敲门,还教她熨衣服、然后上浆、伺候女主人穿衣服,一心想把她调教成贴身使女。新女佣怕辞退,服服帖帖,毫无怨言。太太平常总是把钥匙挂在食橱门上,费莉西泰每晚拿一小包糖,做完祷告,独自躺在床上享用。
下午有时候,她到对面去跟驿夫们闲聊,太太待在楼上屋里。
爱玛穿着室内便袍,领口敞开,交错的圆翻领间,露出带褶衬衫,上面有三颗金纽扣;腰间系一根坠着大流苏的绦带;石榴红小拖鞋,有一簇宽带子搭在脚背上。她买了一本吸墨纸、一沓信笺、一支笔和一些信封,尽管她没有一个要通信的人。她掸去摆设架上的浮尘,对着镜子照了照,然后拿起一本书,看着看着走了神,书掉在了膝上。她渴望去旅行,要么就回修道院去过。她想死,又想去巴黎住。
夏尔不管是下雨还是下雪,总骑着马抄近路赶来赶去。他就在农家桌上吃炒鸡蛋;把手伸进湿漉漉的被窝;给人放血,热血溅到脸上;听病人的喘气声;察看病人的大小便;撩起病人的脏衣服。然而,每天晚上回到家里,等待他的总是一炉旺火,预备好的饭菜,舒适的家具,还有一位精心打扮的可人娇妻,身上一股清香,也不知这香气是从哪儿来的,是不是她的肌肤熏香了她的衬衫。
爱玛总有许多别出心裁的讲究令他着迷,不是花样翻新,给烛台做个纸托盘,就是给长裙换一道压边;一个普通的菜,女佣烧坏了,她就取个别致的菜名,使得夏尔高高兴兴,一扫而光。她在鲁昂看见有的贵妇,在表链上吊一串小饰物,自己也买了些。她由着自己,在壁炉台上摆一对蓝色玻璃大花瓶,过了一阵,又放上个象牙针线盒,还带一枚镀金的银顶针。所有这些,夏尔并不懂其中的妙处,愈是不懂愈觉得有意思。它们为他增添了感官的愉悦和家庭的温馨,像金粉洒满他的人生小径。
夏尔身体棒,气色好,名气也有了。老乡们都喜欢他,因为他没有架子,见到孩子就抚摩两下,从来不进酒店,而且他的人品,得到大家信任。他最拿手的,是治伤风感冒和胸部杂症。其实呢,夏尔很怕治死病人,一般开出的方子,无非是些镇静剂,偶尔也开点催吐剂,再就是给人用热水烫烫脚、用水蛭吸吸血而已。倒不是他怕做外科手术,给人放起血来,就像给马放血一样;拔起牙来毫不手软。
为了掌握动态,他订了《医林》。这是一份新杂志,他收到过广告征订单。晚饭之后,他总要看一看,但屋里太暖,加之吃得过饱,才看五分钟,就打起盹来,于是他坐在那里,双手托住腮,头发像马鬃一样,披散到灯座前面。爱玛看看他,只好耸耸肩。要知道,有些男人,只知默默用功,总是挑灯夜读,最后熬到六十岁,虽然风湿缠身,但那不大合身的黑礼服上,总可以挂上一排勋章。她怎么就没嫁到这样一位丈夫呢?她多么希望包法利这个姓——如今也是她的姓——不胫而走,在书店摆着,在报刊一再提起,在全国家喻户晓。可夏尔就是胸无大志!前不久,伊沃托一个医生和他一道会诊,竟然就在病床前,当着病人家属的面,简直弄得他下不了台。晚上他把这事讲给爱玛听,气得爱玛大骂他那个同行。夏尔大为感动,含着眼泪吻了她的额头。可是,爱玛气上加气,恨不得打他一掌。她走到过道上打开窗户,吸着新鲜空气,好让自己平下气来。
“真是窝囊废!真是窝囊废!”她咬着嘴唇,低声说道。
而且,她愈看他愈觉着不顺眼了。年岁一大,夏尔的举手投足也粗俗不雅;饭后吃甜食的时候,把空瓶的塞子切来切去;吃过东西,老用舌头舔牙;喝起汤来,咽一口,咕噜一声;人也开始发福了,面颊虚胖,本来就小的眼睛,似乎给挤住太阳穴了。
有时,爱玛不是替他把编织衫的红边掖到坎肩底下,就是替他正正领带,有时手套旧了他还要戴,被她扔到一边。她这样做,并非如夏尔所想,是为了他,而是为了她自己,那是自私的表现,神经质的表现。有时候,她也给夏尔讲讲她读过的东西,例如一段小说、一部新剧本,或者报上登的上流社会的逸闻趣事,因为夏尔好歹是个人,总会洗耳恭听,随声附和。即便是对她的猎兔犬,她也是无话不说呀!就是对壁炉里的劈柴,对座钟的摆锤,她也有知心话要倾诉。
然而,在心灵深处,她时时期待发生什么事情。她睁大一双绝望的眼睛,在自己寂寞的生活中搜寻,就像沉了船的水手,遥望水雾溟蒙的天边,寻找一叶白帆。她不知道会碰上什么样的机遇,不知道什么风能把机遇吹到她跟前,会把她带到什么彼岸,也不知道是一叶扁舟还是三层大船,装得满到船舷的,究竟是苦恼还是幸福。但是每天早晨,她一醒来,就希望机遇当天会来,细听种种声音,一骨碌跳下床,纳闷怎么还不见来。于是夕阳西下,还是愁上加愁,恨不得已经身处明天。
春天又到了,梨树开花,天气转暖,她心头感到阵阵憋闷。
刚进七月,她就扳着指头计算,还要过多少星期才到十月,心想安代维利耶侯爵说不定还会在沃比萨尔举行舞会。可是,整个九月都过了,不见来信,也没人登门。
失望之下,百无聊赖,她的心又空虚起来,于是类似的日子,一个接一个,周而复始。
如今,这种日子还要一天接一天,翻来覆去,天天一个样,数也数不清,什么也没带来!别人的生活,无论怎样平淡,起码总会发生点什么意外之事。一次偶然事件,有时也会引发无穷波折,环境也会变动。可是她呢,什么事也碰不到。这岂不是天意!未来就像一条黑洞洞的走道,尽头的门关得死死的。
乐曲她也不练了,还弹它做什么?谁是知音?既然她永远不会在音乐会上,身穿短袖丝绒裙,坐在一架埃拉尔钢琴前,轻盈的十指弹着象牙琴键,听众的赞叹声微风般在身边荡漾,既然没那机会,又何必费神去练。至于画夹和绒绣,她让它们在衣橱里睡大觉。何苦来?何苦来?想起针线活,她就来气。
“书报杂志嘛,我读遍了。”她自言自语道。
于是她无所事事,不是把火钳烧得红红的,就是看外面下雨。
星期天,晚祷钟声敲响时,她是多么惆怅!她呆呆地细听那喑哑的钟声,一下接一下。屋顶上,有只猫拱起背,在黯淡的夕照下,慢条斯理地走动。风在大路上扬起阵阵尘土。远处不时传来几声狗吠。单调的钟声,按着均匀的节奏,还在敲响,消散在田野里。
这时教堂里的人出来了。妇女们穿着上过蜡的木鞋,农夫们穿着新罩衣;孩子们没戴帽子,在大人前面蹦蹦跳跳;大家都往家里走。只有五六个人,而且总是那几个,留在客栈大门口打瓶塞,一直要打到天黑。
冬天寒冷,每天早晨,窗玻璃结满霜花,宛如毛玻璃,透进来的日光白蒙蒙的,有时整天不见变化。一到下午四点,就得掌灯。
遇到晴天,爱玛就下楼到花园里走走。露珠给白菜叶子镶上了银色的镂空花边!还有一根根晶莹的长丝,从这棵牵到那棵。听不到鸟语,仿佛万物都还在沉睡;墙边的果树裹上了草;葡萄藤像生了病的大蛇,盘在墙檐底下;走近了,就见有些多脚虫在那里爬来爬去。篱笆旁边的云杉底下,头戴三角帽的神甫读着经书,但右脚早掉了,而且由于霜冻,石膏剥落,脸上有了一块块白癣。
随后,爱玛回到楼上,把门一关,拨拨炭火,火炉热烘烘的,她只觉得浑身酥软,感到烦闷更加沉重地向自己压来,她本想下楼跟女佣聊聊,可又碍着面子,只好作罢。
每天到了一定的时刻,头戴黑色缎帽的小学校长,就会打开他的护窗板;乡警工作服上挎着刀,从路上走过。一早一晚,驿站的马三匹一组,穿街而过,去池塘饮水。小酒店的门铃不时丁零零响。理发店门口,两根铁杆上挂着小铜盆,当作招牌,风一吹就碰得嘎吱作响;作为门面装饰,窗玻璃上贴了张旧时装画,还摆了一尊黄发女人半身蜡像。理发师也叫苦连天,哀叹生意停滞,前景惨淡,渴望去大城市开店,譬如去鲁昂,在码头上,靠近剧院。他成天愁眉苦脸,在村公所和教堂之间游来荡去,等待顾客。包法利夫人一抬眼,总望见他在那里,歪戴着希腊式无边软帽,穿着厚呢上衣,像个值勤的哨兵。
下午,厅房玻璃窗外,有时会露出个男人脑袋,脸上饱经风霜,黑黑的络腮胡子,脸上挂着微笑,又从容,又随便,又温和,露出一口白牙。接着华尔兹舞曲就开始了。手摇风琴上面,有个缩微沙龙,手指般高的小人儿在里面翩翩起舞;系玫瑰红头巾的女人,着盛装的蒂罗尔山民,穿黑色燕尾服的猴子,穿短套裤的绅士,一齐旋转起来,在扶手椅、长沙发和靠墙的半圆桌之间转来转去。旁边那些小镜片,角上用金纸粘着,映照出他们变幻的舞姿。那人一边摇动手柄,一边左顾右盼,还往窗户里张望。他不时朝界石吐一口又长又黄的老痰,同时用膝盖把琴箱往上顶一下,因为皮带硬硬的,勒得肩膀酸痛。琴箱上有一道带阿拉伯图案的铜筋网格,里面蒙一块粉红色塔夫绸帘。绸帘里面,呜呜地飘出阵阵音乐,时而凄切舒徐,时而欢快急促。全是在别处,在舞台上演奏的曲子,在沙龙里吟唱的曲子,在吊灯下夜舞的曲子。这些上流社会流传的曲调,一直传到爱玛的耳畔。萨拉班德舞曲无尽无休,在她的脑际徜徉,一首接一首;她的思绪,就像在彩花地毯上起舞的印度寺院舞女,随着音符跳跃,左右摇摆,一个梦去一个梦来,旧愁未消新愁又起。那人用帽子接过赏钱,然后拉下蓝色旧呢罩子,把手摇风琴往后面一背,就拖着沉重的脚步走了。爱玛望着他渐渐走远。
爱玛尤其不堪忍受的,是吃饭的时候。楼下那间小餐厅,炉子冒着烟,门嘎嘎作响,墙上渗着水,石板地面总是湿漉漉的。在她看来,人生的悲酸,统统盛进了她的盘子。随着肉汤的热气,内心深处不由得泛起一阵阵恶心。夏尔吃饭吃得慢,而她呢,除了嗑几粒榛子,就是把胳膊支在桌上,用餐刀的刀尖在漆布上划道道消遣。
现在,爱玛对家里的事,一切听之任之。四旬斋期间,老包法利夫人来托斯特住了一段日子,见到这种变化,很是诧异。可不是吗,过去她那么细心,那么讲究,如今整天不事穿着,穿的是灰线袜,点的是土蜡烛,还口口声声说应该节俭,因为他们不是有钱人家,还说她过得很称心、很幸福,什么她很喜欢托斯特这地方,以及一些别的新说法,叫婆婆无话可说。再说,婆婆的意见爱玛似乎也不想再听。甚至有一次,老包法利夫人居然说,做东家的也该管管下人的宗教信仰,爱玛狠狠白了她一眼,冷笑一声,算是回答,于是老太太不再提这类话。
爱玛越来越难伺候,反复无常。她吩咐给她做几样菜,端上来后连碰也不碰;今天只喝鲜奶,明天又要喝几杯清茶。她说不出门就不出门,后来又嫌气闷,把窗户全都打开,只穿一件薄裙。她责骂女佣,过后又送她礼物,或者让她去邻居家串门。有时,她把兜里白花花的钱币,统统撒给穷人,尽管她当时并不是心肠软,也轻易体察不到别人的喜怒哀乐,正如大多数出身农家的人,灵魂深处还存有类似父辈手上的老茧样的东西。
快到二月底,鲁奥老爹念着女婿为他医好腿的情分,亲自送来一只肥壮的火鸡,在托斯特住了三天。夏尔要看病人,便由爱玛陪他。鲁奥老爹在卧室里抽烟,往柴架上吐痰,聊的全是庄稼、牛犊、奶牛、家禽和乡镇议会,所以他一走,爱玛把门一关,松了一口气,连她自己也感到吃惊。此外,如今她再也不掩饰对任何事、任何人都不屑一顾的态度;有时故意发表些奇谈怪论,别人说好的她偏说坏,而种种有悖常情、伤风败俗的事却被她叫好,丈夫听了,睁大一双眼睛。
这种不幸的处境,难道会永远继续下去?难道她就跳不出吗?可是,那些生活幸福的女人,哪一个她比不上!在沃比萨尔,她也见过几个公爵夫人,腰身比她臃肿,举止比她粗俗。她怪上帝不公,常常头倚墙壁,暗自落泪。她向往热闹生活、通宵假面舞会、放浪形骸的愉悦及种种狂欢,她虽然未曾体验,想必一定令人沉醉。
她的脸色日见苍白,常常觉得心慌。夏尔让她服缬草汤,洗樟脑浴。试来试去,她的火气好像反而更大了。
有些日子,她讲起话来慷慨激昂;兴奋过后立刻又萎靡不振,一言不发,一动不动;要恢复过来,得往胳膊上洒一瓶科隆香水。
由于她时时抱怨托斯特不好,夏尔心想,她的病根可能是水土不服。他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便当真考虑要搬家了。
从这时起,爱玛又喝醋减肥,结果得了干咳的小毛病,而且一点胃口也没有了。
要搬离托斯特,夏尔并不合算,在这里待了四年,正开始站稳脚跟。可是,不得不走啊!他把她领到鲁昂,去见他当年的老师。爱玛得的是神经官能症,需要换个环境。
夏尔多方打听,得知新堡区有个重镇,叫永镇院。镇上的医生是个流亡的波兰人,上星期搬走了。于是,夏尔给当地的药剂师写信,了解镇上有多少人口,离最近的同行有多远,前任每年收入多少等等。得到的答复令人满意,所以他拿定主意,如果爱玛的病情不见好转,开春就搬家。
一天,为准备搬家,爱玛清理抽屉,不小心手指让什么东西扎了一下。原来是她的新婚花束上的铁丝。橘花蓓蕾蒙上了灰尘,已经发黄,银丝缎带的边上也开了纱。她把花束扔进火里。花束霎时就烧着了,比干草还快。不一会儿,就像一丛小红树摊在灰堆上,慢慢地销蚀。爱玛看着它烧。硬纸板做的小浆果一个个炸开,铜丝一根根扭曲,缎带化为灰烬,纸做的花瓣慢慢卷曲,像一只只黑蝴蝶,沿着炉膛壁扶摇直上,最后从烟囱里飞走了。
三月份他们搬离托斯特的时候,包法利夫人已经有了身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