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圣徒的名义起誓,”爱德蒙说道,“真莫名其妙,这位修士率直真诚,幽默诙谐,彬彬有礼。谈吐间,举座为之倾倒,个个都开心。咳,真不明白,为什么还有世俗人要把修士拒之门外,称他们为扫兴者呢!就像蜜蜂把马蜂赶出花丛一样,为什么呢?”
“维吉尔在诗中写道:
蜜蜂赶走大马蜂,
巢外不许有懒虫。”
高康大答道:
“道理很简单,修士们穿道袍,披蒙头斗篷,世俗人怪之而鄙视,甚至谩骂棍打,正像塞西亚东南风刮来乌云一样。但究其因是他们吃世俗社会的粪便,即世人的罪孽。既然是吃粪便就得倒进厕所里,这厕所就是教会和修道院,必须远离文明社会,与房屋一定要隔开。你只要明白猴子为什么老是遭受嘲弄和讥笑,就不难发现修士遭老老少少唾弃的缘由了。猴子既不是看家狗,也不是拉犁的牛,又不是驮东西的马,而只会拉得满身屎,到处惹祸,当然遭到侮辱和打骂。修士也是这样,我指的是那些游手好闲的,他们不像农民会耕种,不像武士保卫家园,不像医生会治病,也不像传教有方的福音使者和教师那样布道和讲课,也不像商人那样运送生活的必需品,众人嘲笑他们,鄙视他们的原因就在此。”
“你说得没错,”大古吉说,“但他们也替我们向天主祈祷啊。”
“根本不是那回事,”高康大回答,“他们只会把钟敲得叮当响,骚扰方圆几里的人。”
“没错,没错,”修士说道,“钟敲得响,弥撒也就成了一半。”
“他们口里念经,有口无心。为圣人歌功颂德,却不明白自己在说些什么。只要口口声声说‘在天之父’,‘万福,圣母玛丽亚’,他们也就心满意足了;但他们心不在焉、充耳不闻,那不过是嘲弄天主,而不是祈求天主。如果他们不是怕丢掉黄油面包和鲜美的浓汤而真正替我们祈祷,那天主会保佑他们的。真正的信徒不论地位尊卑,不管天南海北都能向天主祈祷,圣灵会为他们祈求,替他们祷祝,天主也会赐福于他们。我们的约翰修士就是这样的,才会人见人爱。他不是个顽固不化之人,也不是衣衫褴褛到处乱跑的,而是胸怀坦荡,快活风趣,体贴入微,真正是我们的好朋友。他勤劳勇敢,勇于抵御外敌;安慰受苦受难者,帮助贫困者,他是修道院真正的卫士。”
“我做的事远远不止那些,”修士说,“我一边同他们一起念那些倒背如流的祈祷文,一边搓弓弦,擦弓箭,大的小的都擦亮,我还编织逮兔子的罗网和布袋。我告诉你,我从来就没有闲着。嗨!现在是喝酒的时候!上酒吧!再上点水果。这可是圣赫米出产的栗子,是全国最好的。吃点栗子,再配点好酒,一下肚就能放个好屁。你们喝的还不够尽兴吗?天主在上,我见酒就喝,就像教堂巡逻官的马见水就喝。”
吉姆纳斯特对他说:
“约翰兄弟,你能不能把挂在鼻尖上的鼻涕擦掉?”
“哈哈!”修士说道,“水漫鼻尖,是不是有被淹死的危险?不不,马上就要滴下来了,不会再流进去,喝酒是最好的预防措施了。啊,我的朋友,如果你有一双像这样结实的皮靴子过冬,你就可以下水逮牡蛎,保证滴水不进。”
“为什么约翰修士长了这么一个漂亮的鼻子?”高康大问。
“这是天主的意愿啊,”大古吉回答,“天主按他的神旨塑造万物,就像陶瓷工人捏陶器一样。”
“是这样,约翰兄弟第一个到鼻子市场,挑了一个最漂亮,最大的。”包诺克拉特说道。
“你们说得太离谱了,”修士说,“根据我们修士的真知灼见,是因为我奶娘的乳房太软了,我吮奶的时候,鼻子就像陷进一堆黄油,我的鼻子就像发了酵的面团,越揉越拱,就越大越高,乳房硬邦邦的奶娘,孩子一吸乳,一碰鼻梁就塌了。嘿,好玩吧!我向你举目(拉丁文),从鼻子的形状就能说明他们的背景,我举杯祝你……,我从不吃果酱。伙计,倒酒来!请再上点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