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1625年4月头一个星期一,《玫瑰传奇》作者的家乡默恩镇一片混乱,就好像胡格诺新教派要把它变成第二个拉罗舍尔。只见妇女都朝中心街方向跑去,又听到孩子在门口叫喊,好几位有产者急忙穿上铠甲,操起一把火枪或一根长矛,以用支撑不大安稳的心神,也跑向自由磨坊主客栈。客栈门前人越聚越多,围得里三层外三层,都想瞧瞧发生了什么事。
那年头人心惶惶,常出乱子,差不多每天都有个把城市发生这种事件,记录在档。有领主之间的冲突,也有国王跟红衣主教打起来,还有西班牙向国王宣战。除了这些明争暗斗、明火执仗或者暗中进行的战争,还有盗匪、乞丐、胡格诺新教徒、恶狼和悍仆,也向所有人开战。城镇居民都常备不懈,随时准备对付盗匪、恶狼和悍仆——也时常对付领主和胡格诺新教徒——还时而对付国王——但是从来没有反对过红衣主教和西班牙人。这种习惯已经根深蒂固,因此,在上面所说的1625年4月头一个星期一这天,居民听见喧闹声,既没有看到红黄两色的旌旗,也没有看见德·黎塞留公爵扈从的号衣,就纷纷朝自由磨坊主客栈跑去。
跑到那里一看,才明白这种骚动的起因。
原来是来了个年轻人……让我们一笔就勾勒出他的形象:活似一个十八九岁的堂吉诃德,只是没有戴盔披甲,仅仅一身短打扮,蓝呢子紧身衣褪了色,变成难以描摹的葡萄酒渣和碧空的混合色。他长一张长脸,呈棕褐色,颧骨很高,这是精明的标志;腭部的肌肉极为发达,这是加斯科尼人的特征,他即使没有戴贝雷帽,也能让人一眼就认出来,何况这个年轻人又戴着插根羽毛的贝雷帽,眼睛还睁得圆圆的,显得很聪明;那鹰钩鼻子长得倒挺秀气;看那个头儿,说是小青年,未免太高,说是成年汉子,又嫌矮了点儿;如果没有那把挂在皮肩带下的长剑,缺乏眼光的人就会认为他是个赶路的农家子弟:他那把长剑,步行时拍打他的小腿,骑马时则拍打他坐骑倒竖的长毛。
不错,我们这位年轻人有一个坐骑,那坐骑特别引人注目,也的确惹人注意。那是一匹贝亚恩矮种马,看牙口有十三四岁,一身黄皮毛,马尾巴脱落,腿上短不了长了疮,走路时脑袋低到膝盖以下,因而缰绳也就多余了,尽管如此,一天它还是能走八法里路。可惜这匹马的优点,完全被它怪异的皮毛、别扭的步伐给掩盖了,又恰逢人人都自认为会相马的年头,因此,这匹矮种马从博让希门进入默恩镇刚刚一刻钟,就引起轰动,贬抑之词由马殃及它的骑手。
达达尼安(骑在另一匹罗西南特马上的堂吉诃德便是这样称呼)不管骑术怎么高明,也不能无视这种坐骑给他带来的滑稽可笑之处,因此,他听到评头品足的议论,就感到格外难堪。当初他父亲,达达尼安老先生,把这样一头牲口当作礼物送给他时,他接受了,却没少叹息,心里怎能不知道,这总归还能值二十利弗尔;当然,伴随礼物所嘱咐的话,可就无价了。
“孩子啊,”那位加斯科尼老贵族所讲的,还是亨利四世一辈子改不了的贝亚恩方言,“孩子啊,这匹马就在您父亲家出生,说话快有十三年了,还从未离开过家门,因此您应当喜爱它。千万不要卖掉,就让它体体面面地安享终年吧。您若是骑着它去打仗,就要像对待老仆人似的多多照顾它。”老达达尼安接着说道,“如果有幸进朝廷做事,而您出身古老世家,也有权享有这份荣誉,那您就不能有辱门庭,要知道五百多年来,您的祖先始终保持这个门庭的名声,为了您,也为了您的人。我所说您的人,是指您的亲人和朋友。除了红衣主教和国王,您不买任何人的账。一个世家子弟,要靠自己的勇敢,仔细听清楚,只能靠自己的勇敢,才能建功立业。谁在一瞬间发抖了,也许就会丧失命运之神恰好送来的机会。您还年轻,有两个理由应当勇敢:第一您是加斯科尼人,第二您是我的儿子。不要害怕各种机会,要敢于闯荡。我教过您怎么用剑,您有铁腿钢臂,找点碴儿就动武,现在禁止决斗,就更要跟人斗一斗,这样,打架就要表现出双倍的勇敢。孩子啊,我只能送给您十五埃居,我的马和您刚听到的叮嘱。另外,您母亲还要给您一种制药膏的秘方,那种创伤膏,她是从一个波希米亚女人那儿学来的,疗效神奇,只要没伤着心脏就能治好。无论什么您都要尽量利用,要活得痛快,活得长久。——我只有一句话要补充了,想提供给您一个榜样,但不是我本人,我没有在朝廷当过差,仅仅当过志愿兵去参加宗教战争;我要说的是特雷维尔先生:他从前是我的邻居,他小时候,有幸跟路易十三世一块儿玩耍——愿天主保护我们的国王!他们游戏,有时还真动起手来,但是国王并不总能占便宜,挨了拳脚,但是国王反倒非常器重他,对他情深义重。后来,德·特雷维尔先生头一次前往巴黎,一路上同人打过五场架;从老国王驾崩一直到当今国王成年,不算作战和攻城,他同人决斗过七次;从国王成年直到今天,也许同人决斗了上百次!——然而,虽有法规、条例明令禁止决斗,他还照样当他的火枪卫队长,也就是说,是国王特别倚重而红衣主教颇为忌惮的一批勇士的头领,而众所周知,红衣主教先生是不惧怕什么的。此外,德·特雷维尔先生年俸一万埃居,因此,他是个大派头的贵族。——他开头跟您一样;拿着这封信去见他,照他的样子,学他的榜样。”
说完这番说,达达尼安老先生将自己的剑给儿子佩挂上,深情地吻了他的面颊,并为他祝福。
年轻人从父亲房间出来,又见到母亲。她拿着那张神奇的药方,正等着儿子;从上文极力推荐的话来看,这个药方今后会常常用上。母子话别比父子分手持续时间要长,更加难舍难分。倒不是达达尼安先生不喜爱自己的儿子、他唯一的后嗣,但他是条汉子,认为过分伤悲,就不配当一个男子汉。达达尼安老太太就不同了,她是女人,又是母亲,她流了一大把眼泪;我们在这里也要称赞一句小达达尼安先生,他虽然极力控制,要像未来的火枪手那样坚定,但还是流了不少泪,也仅仅忍住了一半。
这个年轻人当天就上路了,带着父亲赠给他的三样东西,即上文交代的十五埃居、一匹马和致德·特雷维尔的一封信;不言而喻,叮嘱的话我们没有算在内。
达达尼安vade mecum,他就从精神到外表,成了塞万提斯那部小说主人公的精确复制品了。而我们作为历史学家,必须描绘他的形象,在上文对两者也作了恰当的比较。堂吉诃德把风车当作巨人,把羊群视为军队;达达尼安则把每个微笑当作侮辱,把投来的每一个眼神视为挑衅。因此,从塔尔布一直到默恩,他始终握紧了拳头,而且两只手握着按住剑柄,每天也不下十次,不过,拳头还没有击到任何人的腮帮子上,剑也没有拔出鞘来。这并不等于说,过路人瞧见这匹寒酸的小黄马,脸上没有绽出过笑容;可是,小马上面毕竟有一大把长剑啪啪作响,长剑上面还有一对炯炯发亮的眼睛,而那眼神露出的凶光多于傲慢,行人也就憋住笑声,如果实在憋不住而失慎,他们也至少像古代面具那样,尽量用半边脸笑。就这样,达达尼安一路行来,保持凛然难犯的神态,也安然无恙,直到默恩这座倒霉的城市。
他到了默恩,在自由磨坊主客栈门前下马,却不见来人招呼,无论老板、伙计还是马夫,都没有到下马石来扶马镫。他从一楼半开的一扇窗户望进去,看见一个身材魁伟,虽然眉头微皱但神态十分高贵的绅士,正对着两个似乎洗耳恭听的人谈论什么。达达尼安凭自己的习惯,自然而然以为他是谈论的对象,于是侧耳细听。这一次,达达尼安只错了一半:人家谈论的不是他,而是他的马。那位绅士仿佛在向听者列举这匹马的各种优点,而正如我所讲的,听者对讲话的人十分恭敬,他们时时哈哈大笑。须知微微一笑,就足以惹恼这个年轻人,因此可以想见,这样哄堂大笑对他会起什么作用。
不过,达达尼安倒想先看清,嘲笑他的那个放肆家伙的尊容。他以高傲的目光凝视那陌生人,看那样子,年龄在四十至四十五岁之间,黑眼睛目光敏锐,脸色苍白,鼻子特别突出,黑髭胡修得十分齐整。再看他的衣着,只见他穿一件紧身短上衣和一条紫色齐膝短裤,配以同色的饰带,除了露出衬衣的袖衩之外,就再也没有什么装饰了。那短裤和紧身上衣虽是新的,却很皱巴,就好像长时间搁置在箱子里的旅行服。达达尼安的观察又迅疾又极为细腻,注意到这几点,而且他无疑出于本能,还感到那个陌生人对他的未来生活会产生重大影响。
且说达达尼安正盯着瞧那位身穿紫上衣的绅士,那位绅士也正品评那匹贝亚恩矮马,发表一段极为渊博而深刻的议论,惹得那两个听客哈哈大笑,而他本人也一反常态,脸上显然有一抹淡淡的微笑在游荡,假如可以这样说的话。这一次再也没有疑问,达达尼安确实受到了侮辱。因此,他深信不疑,便把帽子往下一拉,模仿他在加斯科尼偶尔见到的旅途中的一些贵绅,摆出朝廷命官的派头,向前走去,一只手按住剑柄,另一只手叉在腰上。然而不幸的是,他越往前走越气昏了头,本来想好了一套话,要义正词严地向人寻衅,可是从他嘴里吐出来的,却完全是狂怒地打着手势的一个粗鲁家伙的言辞。
“嘿!先生,”他嚷道,“说您哪,就在这扇窗板里面的那位!对,就是您,您在那儿笑什么呢?说给我听听,咱们好一起笑笑。”
那贵绅的目光,从马缓缓地移到骑马的人身上,仿佛半晌才明白过来,这种莫名其妙的指责是冲他来的;继而,再也没有一点儿疑问了,他就微微皱起眉头,又沉吟了好一会儿,这才以难以描摹的讥讽和放肆的声调,回答达达尼安:“我可没跟您讲话,先生。”
“可是我,我在跟您讲话!”年轻人又嚷道,他见对方又放肆又得体,又鄙夷又掌握分寸,就更加气急败坏。
那陌生人淡淡地笑着,又打量他一会儿,便离开窗口,慢腾腾地走出客栈,来到距达达尼安两步远的地方,正好站到马的对面。他那样泰然自若,又一副嘲笑的神气,引得仍然站在窗口的那两个人越发大笑不止。
达达尼安见那人走过来,立刻拔剑出鞘一尺来长。
“这匹马么,说它现在是,不如说它年轻时,肯定是毛莨黄花色。”陌生人接着说道,他继续端详这匹马,但是却对着窗口那两个人讲话,就好像根本没有注意到达达尼安恼羞成怒,尽管年轻人就站在他和那两个人之间:“这种颜色,在植物中很常见,但是迄今为止,这种颜色的马却寥寥无几。”
“嘲笑马的人,未必敢嘲笑马的主人!”堪与特雷维尔匹敌的人狂怒地嚷道。
“我不常笑,先生,”那陌生人接口道,“您自己瞧一瞧,就能从我这张脸的神色看出这一点。不过,我高兴笑就笑,这种权利我执意要保留。”
“我不管,”达达尼安又嚷道,“反正我不高兴就不让别人笑!”
“真的吗,先生?”陌生人更加镇定自若,继续说道,“很好,这样完全公正。”说罢一掉身子,就要从大门回客栈。达达尼安刚到的时候,就注意到门下拴了一匹备好鞍的马。
然而,达达尼安岂肯让一个放肆嘲笑过他的人溜掉,他拔出剑来,边追边嚷道:“掉过头来,掉过头来,嘲笑人的先生,可别让我从身后袭击您。”
“咦,袭击我?”那人转过身来,又惊讶又鄙夷地注视年轻人。“哼,算了吧,小老弟,您敢情疯了!”
接着声音转低,仿佛自言自语:
“真可惜!陛下正四处招募勇士,扩充火枪卫队,这个人多合适啊!”
话音还未落地,达达尼安一剑就猛刺过来,那人急忙往后一跳,动作稍慢一点儿,就可能再没机会开玩笑了。陌生人这才明白,这回玩笑可开大了,于是他拔出剑来,先向对手致意,然后拉开架势。就在这工夫,那两名听客由客栈老板陪同,各操棍棒、铲子和火钳等家伙,一齐砸向达达尼安,来势凶猛,好似一场冰雹,逼得达达尼安只好全力招架,而那对手却以同样准确的动作,将剑插回鞘中,演员没当成,重又成为这场搏斗的旁观者,并保持他那一贯的冷漠的神态,不过嘴里却嘟囔道:
“该死的加斯科尼人!把他扔到那橘黄马背上,让他滚蛋!”
“懦夫,没干掉你,休想把我赶走!”达达尼安嚷道,一边奋力抵挡三名敌手的围攻,一步也不肯后退。
“又是一个硬充好汉的家伙,”那绅士咕哝道,“老实说,这些加斯科尼人,真是不可救药!既然他非要找不自在,那就继续玩吧。等玩累了,他就会说够了够了。”
然而,那陌生人还不知道,他在同多么顽固的一个人打交道。达达尼安这个人,什么时候也不会讨饶。搏斗又进行了几秒钟,达达尼安终于筋疲力尽,猛然一棍子打来,剑给打断,手上的半截也给震飞。紧接着又是一击,正中额头,将他打倒,满面流血,几乎昏过去。
正是这时候,居民从四面八方跑向出事地点。客栈老板也怕事情闹大,就让伙计帮着,将打伤的人抬进厨房,稍微给他治疗包扎一下。
那位贵绅则回到原来窗口的位置,颇不耐烦地看着围观的人,见他们没有散去的意思,不禁有点儿恼火。
“喂!那个疯子怎么样啦?”他听见开门的声响,便回身问进来问候他身体状况的店主。
“阁下安然无恙吧?”店主问道。
“是的,安然无恙,我亲爱的店家,我是在问您,那小伙子怎么样了?”
“他好些了,”店主答道,“刚才他不省人事了。”
“真的吗?”那贵绅问道。
“不过,他昏过去之前,还拼命喊您,喊着向您挑战。”
“这小伙子,难道是魔鬼的化身?”陌生人高声说道。
“哎!不是,阁下,他不是魔鬼,”店主又答道,同时做了个轻蔑的鬼脸,“因为,他昏过去后,我们搜了他的身,他的包裹里只有一件衬衣,钱袋里也只有十一埃居,就这样子,他要昏过去时还说,这件事如果出在巴黎,您当即就要后悔,发生在这儿也得后悔,只是晚点罢了。”
“这么说,他是什么王子王孙化了妆啦。”那陌生人冷淡地说道。
“我向您提这情况,阁下,也是想让您多留神。”店主接口说道。
“他发怒时有没有提起什么人?”
“怎么没有,他指着衣兜说:‘看看德·特雷维尔先生怎么说,居然有人侮辱受他保护的人’。”
“德·特雷维尔先生?”陌生人说道,他开始注意起来,“他拍着衣兜,提起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名字吗?……喏,我亲爱的店家,我可以肯定,在那年轻人昏迷的时候,他那衣兜,您不会不同样瞧一瞧。兜儿里有什么?”
“有一封信,是给火枪卫队长德·特雷维尔先生的。”
“真的吗?”
“我荣幸对您讲的,阁下,就是真的。”
店主缺乏洞察力,丝毫也没有注意到,他的话引起那陌生人表情的变化。本来,那人一直待在窗口,臂肘撑在窗台上,现在他离开那里,皱起眉头,显得惴惴不安。
“见鬼!”他咕哝道,“这个加斯科尼人,难道是特雷维尔派来对付我的?他这么年轻!不过,刺一剑就是刺一剑,不管举剑刺来的人有多大年龄。对一个孩子,人们倒不大提防;一个极小的障碍,有时就能毁掉一个重大计划。”
陌生人陷入沉思,过了好几分钟,他才又说道:
“喏,店家,您就不能把这个疯子给我打发掉吗?”在良心上,他不能杀掉他,然而,他脸上露出冷酷的凶相,补充道,“然而,他碍我的事。他在哪儿呢?”
“在楼上我老婆的房间,有人正给他包扎伤口。”
“他的口袋衣物都随身带着吗?他那短外套没有脱掉吗?”
“没有,这些东西都放在楼下厨房里。不过,那个疯小子,既然碍您的事……”
“当然碍事。他给贵店添了这么大乱子,体面的人怎能不气愤。您上楼去吧,给我结账,再告诉我仆人一声。”
“怎么,先生这就要走?”
“这您完全清楚。我不是早就吩咐您备马了吗,难道没有照我说的去办吗?”
“当然照办了,正如阁下见到的,马已经备好,就拴在大门下面。”
“那好,您就照我讲的去办吧。”
“哦!”店主心中暗道,“莫非他怕那个小子?”
这时,陌生人瞥来命令的目光,打断他的思路。他卑微地施了一礼便出去了。
“可不能让那个怪家伙瞧见米莱狄,”陌生人继续说道,“她很快就要从这里经过,而且,她已经晚了。毫无疑问,我最好骑马去迎她……我若是能了解给特雷维尔的那封信的内容就好了!”
他自言自语走向厨房。
这工夫,店主已无疑虑,确信这年轻人一来,就逼得那陌生人离开客栈;他上楼到妻子房间,看到达达尼安终于苏醒过来,于是就让年轻人明白,他向一位大老爷——照店主看来,那陌生人只能是个大贵族——寻衅斗殴惹了祸,很可能要招来警察,劝他不管身体多么虚弱,也要快点起来继续赶路。达达尼安头还发晕,上身没穿外衣,脑袋缠满了绷带,一听这话只得站起来,由老板半扶半推着下楼,到了厨房,头一眼就看见他的挑衅者:那人站在由两匹诺曼底高头大马拉的一辆大轿马车踏板上,正安闲自在地同人说话。
谈话的对方是个二十来岁的女子,从车窗探出头来。前面讲过,达达尼安能捕捉一个人的全貌,速度快得出奇,因而一眼就看出那女子又年轻又美丽。如此美貌的女子,他在一直居住的南方从未见过,因此尤为惊讶。她的脸色略显苍白,一头金发长长的,卷曲着披在肩上,一对蓝色大眼睛带着几分忧郁的神色,那朱唇赛似玫瑰,纤手雪白如玉。她正非常激动地同那陌生人谈话。
“这么说,法座命令我……”那夫人说道。
“即刻返回英国,如果公爵离开伦敦,就直接禀报法座。”
“还有什么指示?”美丽的女行客问道。
“全装在这匣子里,等过了拉芒什海峡,您再打开。”
“好吧。那么您呢,您怎么办?”
“我嘛,这就回巴黎。”
“也不惩罚那个无礼的小子?”那夫人问道。
陌生人正欲回答,要开口的当儿,不料全听在耳中的达达尼安冲到大门口。
“是那无礼的小子惩罚别人,”他嚷道,“但愿这次,该受惩罚的家伙不会像头一次那样逃脱。”
“不会逃脱?”那陌生人皱起眉头接口道。
“不会,当着女人的面,谅您也不敢逃走。”
“想一想,”米莱狄见那贵绅手按剑柄,便高声说道,“想一想吧,稍有延误,就可能满盘皆输。”
“您说得对,”那贵绅高声说道,“那么您和我,都各自赶路吧。”
说罢,他朝那贵妇颔首致意,便骑马飞驰而去;大轿车的车夫也用力挥鞭赶马。两位对话者,就是这样朝这条街相反的方向奔驰而去。
“嘿!您还没付账呢!”店主叫起来,他见旅客没结账就走,心中的敬意顿时化为极大的轻蔑。
“去付钱,笨蛋!”那行客对仆人吼道,同时还一直奔驰。那仆人回马,往店主脚下扔了两三枚银币,又追主人去了。
“哼!懦夫!哼!无耻之徒!哼!冒牌绅士!”达达尼安边嚷边追那仆人。然而他受了伤,身体还太虚弱,经不住这样折腾,刚跑了十来步远,就觉得耳朵嗡嗡响,眼前一黑,跌倒在街中央,嘴里仍喊着:“懦夫!懦夫!懦夫!”
“他的确是个懦夫!”店主走到达达尼安跟前,也咕哝一句,想通过这句迎合的话同这可怜的年轻人和解,就好像寓言中所说,那只鹭鸶要同它晚上碰到的蜗牛和解一样。
“对,十足的懦夫,”达达尼安有气无力地说道,“不过她么,很美丽!”
“她,是谁?”店主问道。
“米莱狄。”达达尼安结结巴巴地说道。
接着,他再次昏迷过去。
“反正也一样,”店主说道,“那两个走掉了,还剩下这一个,我有把握,至少也能留他几天,总还可以赚上十一埃居。”
我们知道,十一埃居正好是达达尼安钱袋里所余的钱数。
店主算计用十一天养伤,每天一埃居;然而,他没有连这个旅客一起算计。第二天一大早,刚刚五点钟,达达尼安就起床,自己下楼到厨房,要了葡萄酒、橄榄油和迷迭香,此外还要了几种配料,但是单子没有流传下来,我们也就不得而知。他拿着母亲给他的药方,为自己配了创伤膏,抹在好几处伤口上,绷带也由自己来换,不愿意再请任何医生。无疑多亏波希米亚人创伤膏的疗效,也许还亏了没找任何大夫,达达尼安当天晚上就能起立行走,第二天就几乎伤愈了。
这两三天,达达尼安为治疗绝不进食,唯一的开销就是用了迷迭香、橄榄油和葡萄酒,而那匹黄马则不然,照店主的说法,它吃的草料,要比它那个头儿的马正常吃的多出三倍。可是要付钱的时候,达达尼安掏空口袋,也只找到旧丝绒钱袋和里面的十一埃居,致德·特雷维尔先生的那封信却不翼而飞。
开头,年轻人以极大的耐心找信,将衣裳的大兜小兜翻来翻去足有一二十遍,旅行袋也掏了又掏,钱袋打开又关上,关上又打开,最后确信那封信找不到了,他第三次怒不可遏,差一点又要消耗葡萄酒和橄榄油:因为,这个脾气暴躁的年轻人又大发雷霆,威胁说如果不把他的信找回来,他就把客栈全砸了,店主见状,已经操起一支长矛,他老婆也抓起一把扫帚柄,伙计们也都各自操起前天使用过的棍棒。
“我的推荐信!”达达尼安嚷道,“我的推荐信!妈的,还给我!要不然,我就让你们像猎来的雪鸦那样,全插在烤扦上!”
可惜的是,有一种情况阻碍了年轻人实施他的威胁:前面已经交代过,在第一次搏斗时,他的剑断为两截,这事儿他完全丢在脑后,结果达达尼安真拔剑时,握在手中只是八九寸长的断剑,这是店主细心插进剑鞘里的。至于另一段剑,大厨已经转移走,打算改成往瘦肉中塞肥膘的扦子。
然而,这种挫折也许不足以阻止暴躁的年轻人,幸好店主考虑到,这位旅客向他提出的要求完全是正当的。于是,他长矛放低,问道:“可是,那封信,到底哪儿去了呢?”
“对呀,信哪儿去了?”达达尼安嚷道,“我可先告诉您,这封信是写给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必须找到,如果找不回来,他会让人找到的,哼!”
这种威胁,终于把店主吓住了。除了国王和红衣主教,军人,甚至老百姓,最经常提起的人,恐怕就是德·特雷维尔先生了。当然喽,还有约瑟夫神父,不过,他的名字,人们提起来,从来要把声音压得很低,那位人称灰袍法座,红衣主教的亲信,简直让人谈虎色变。
店主干脆把长矛扔掉,还命令他老婆扔掉手中的扫帚柄,命令手下伙计扔掉棍棒。接着,他又作出表率,开始寻找失踪的信件。
店主找了一会儿毫无结果,便问道:
“这封信里装有什么贵重的东西吗?”
“那还用说!我想当然贵重啦!”加斯科尼青年高声说,他本来把这封信当作进宫的路条,“信里装着我的财富。”
“是西班牙债券吗?”店主不安地问道。
“是国王陛下专用金库的债券。”达达尼安答道。他是要靠这封推荐信进宫当差,就觉得这种颇为轻率的回答不算说谎。
“真见鬼!”店主说了一声,这下他可一筹莫展了。
“不过也无所谓,”达达尼安接着说道,一副他那地方人处变不惊的神态,“也无所谓,钱不算什么:信比什么都要紧。我宁可丢掉一千皮斯托尔,也不愿意把信弄丢了。”
就是说两万皮斯托尔,也不算太过分,但是这个青年还有几分羞耻心,也就适可而止了。
店主闹翻了天也一无所获,却猛然心头一亮,高声说道:
“信根本没有丢啊!”
“哦!”达达尼安应了一声。
“没有丢,是让人拿走了。”
“拿走啦!谁拿的?”
“是前天的那位绅士。他去过厨房,而您的上衣就放在那里。他一个人在那里待了好一阵。我敢打赌,是他偷走了信。”
“您这样认为?”达达尼安接口道,他不大相信店主的话,因为他比谁都清楚,这封信仅仅对他个人至关重要,想不出别人拿去能贪图什么。事实上,这家客栈的任何伙计、任何旅客,拿了这封信也捞不到一点儿好处。
“您是说,您怀疑那个傲慢无礼的贵绅了。”达达尼安又说道。
“跟您说吧,肯定是他,”店主继续说道,“当时我告诉他,老爷您是受德·特雷维尔先生保护的,您身上甚至还带着给那位显贵的一封信;他听了神色十分不安,就问我信放在哪里,得知您的上衣放在厨房,他随即下楼去那里。”
“这么说,是他偷了我的信了,”达达尼安应声道,“我要向德·特雷维尔先生告他的状,德·特雷维尔先生就会向国王告他的状。”
说罢,他神气十足地从兜里掏出两埃居,付给店主。店主帽子拿在手上,送他一直到大门口。达达尼安又跨上黄毛马,一路行去,再也没有出什么事情,到达巴黎圣安托万门,三埃居将马卖掉。马卖这个价就相当不错了,须知最后这一程,达达尼安路赶得很急。因此,马贩子花九利弗尔买了马,丝毫也不向这个年轻人掩饰,他出这个大价钱,只因马的毛色很独特。
且说达达尼安腋下夹着小包裹,走进巴黎城内,步行许久,才找到他租得起的一间房屋。那房屋是间顶楼,位于卢森堡宫附近的掘墓人街。
定金一交,达达尼安就入住了。这天余下的时间,他就用来往紧身衣和外短裤上缝绦子:这些绦子,是老达达尼安七八成新的紧身衣上的,被他母亲偷偷拆下给他了。然后,他又去铁器码头街,给他的断剑重配了剑身,再去卢浮宫,遇见个火枪手便打听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府邸。那府邸在老鸽棚街,也就是说,恰巧在达达尼安租的客房附近:看来是个好兆头,他此行必达目的。
这些事情料理完,他就上床,心安理得地睡觉;他对自己在默恩的表现颇为满意,对过去毫无愧疚,对现时满怀信心,对未来也充满希望。
一觉醒来已是早晨九点钟,这还纯粹是外省人的酣睡。他起了床,便去见那大名鼎鼎的德·特雷维尔先生,据他父亲判断,那是王国的第三号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