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死后不久,其弟秦钟呜呼哀哉。本书写秦钟之死,发昏三次、易箦多时、魂魄离身,见许多鬼判来捉他,而他念着家中、惦记智能儿,央告鬼判,鬼判不肯徇私,与之辩论,最后秦钟魂魄打出宝玉的旗号,虽把鬼判们吓了一下,终无大用,还是随鬼判进入了阴曹地府。
秦钟颇不高雅,但亦无大恶,只不过在那个偷鸡摸狗的环境中,染了一些年轻人的恶习。这样一个人的死,居然写得如此油滑耍笑,实在令人觉得有失厚道。甚至有点不大“人道”。顺便说一下,《红楼梦》人物似乎死得极快极易,动辄死了一个,比死个猫儿狗儿还便宜。这里,除了说明当时的医疗保健条件太差以外,不知是否也有观念上的问题,如不懂得尊重爱惜人的生命,虽然前面我为曹雪芹笔墨乃至一般小说笔墨的游戏性辩护了老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