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是中国古代最为健全的文官制度。它渊源于汉,始创于隋,确立于唐,完备于宋,兴盛于明、清两代。如果从隋大业元年(605)的进士科算起,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被废止,科举制度在中国有整整1300年的历史。科举制度还曾“出口”越南、朝鲜等国,扩大了汉文化的影响。始于19世纪的西方文官考试制度,其创立也与中国科举的启发相关。孙中山在《五权宪法》等演讲中反复强调,中国的科举制度是世界各国中所用以拔取真才之最古最好的制度。胡适也说,“中国文官制度影响之大,及其价值之被人看重”,“是我们中国对世界文化贡献的一件可以自夸的事”。
科举的产生有一个基本前提,就是国家的权力不再掌握在世袭贵族手里。只有在没有世袭贵族掌握国家权力的时代,才有可能发生科举。换句话说,在“封建”(封邦建国)时代,不可能产生科举。这种没有世袭贵族掌握国家权力的时代,中国从秦王朝就正式开始了;西方比较晚,日本更晚。没有掌握国家权力的世袭贵族,就出现了一个问题:一个王朝与谁共享权力?反过来提问或许更好:这个时候所有有能力的人都希望与王朝共享权力,他们经由什么途径达到这个目的?从治理天下的角度来看,有能力的人,主要在读书人里面。余英时的一个观点是,采用科举制度,不仅仅是帝王的意愿,更是读书人的意愿,是帝王与读书人“协商”的结果。这个“协商”过程很长,两汉魏晋南北朝,经历了好几百年的时间。汉朝实行的是推荐与考试相结合的察举制。察举制有一个最大的麻烦,就是你再有才能,只要没人推荐你,你就失去了机会。这是它跟科举制最大的不同。科举制的特点是只要我有能力,想考就考,谁也不能阻止我。为什么隋朝开始有了科举制度之后,它不断得到读书人的拥护?就是因为那些有能力的读书人意识到,这种方式是对他们最有利的方式,别的方式很容易堵塞其仕进之路。结论是:科举之所以在中国产生,是因为中国比较早地结束了封邦建国的政体,没有了掌握国家权力的世袭贵族;科举制度是有能力的读书人与帝王共享权力的一种制度,是知识阶层与帝王“协商”的结果,是知识阶层在社会生活中有巨大影响力的一个证明。如北宋苏轼《战国任侠论》一文所说:君主要保持国家的安宁,务必与天下的“秀杰”共享富贵;优秀的人才被笼络住了,那些“椎鲁”的人,想闹事也无人领头,自然就闹不起来了。而“隋、唐至今”的科举制度,则是君王与“秀杰”共享富贵的一种较好的体制。 这里,苏轼说出了科举制度对读书人有利的一面。
科举制度在保证“程序的公正”方面具有空前的优越性。官员选拔的理想境界是“实质的公正”,即将所有优秀的人才选拔到最合适的岗位上。但这个境界人类至今未达到过。不得已而求其次,“程序的公正”就成为优先选择。“中国古代独特的社会结构是家族宗法制。家长统治、任人唯亲、帮派活动、裙带关系皆为家族宗法制的派生物。在重人情与关系的社会文化背景下,若没有可以操作的客观标准,任何立意美妙的选举制度都会被异化为植党营私、任人唯亲的工具,汉代的察举推荐和魏晋南北朝的九品官人法走向求才的死胡同便是明证。” “古往今来科举考试一再起死回生的历史说明: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一个人情社会,人情与关系在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防止人情的泛滥,使社会不至于陷入无序的状态,中国人发明了考试,以考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秩序的调节阀。悠久的科举历史与普遍的考试现实一再雄辩地证明,考试选才具有恒久的价值。” 从这一角度看,科举制度不但在诞生之初有着巨大的进步意义,而且在整个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上,都是一个了不起的创造。较之前代的选官制度,如汉代的察举、征辟制和魏文帝时开始推行的九品中正制等,科举制度都更加公正合理。
1951年,钱穆发表了《中国历史上的考试制度》一文。针对民国年间人事管理腐败混乱的状况,他痛心疾首地指出:科举制“因有种种缺点,种种流弊,自该随时变通,但清末人却一意想变法,把此制度也连根拔去。民国以来,政府用人,便全无标准,人事奔竞,派系倾轧,结党营私,偏枯偏荣,种种病象,指不胜屈。不可不说我们把历史看轻了,认为以前的一切要不得,才聚九州铁铸成大错” 。1955年,他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书中进一步指出:“无论如何,考试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中一项比较重要的制度,又且由唐迄清绵历了一千年以上的长时期。中间递有改革,递有演变,在历史进程中逐渐发展,这绝不是偶然的。直到晚清,西方人还知采用此制度来弥缝他们政党选举之偏陷,而我们却对以往考试制度在历史上有过上千年以上根柢的,一口气吐弃了,不再重视,抑且不再留丝毫顾惜之余地。那真是一件可诧怪的事。” 这些话都是说得很中肯的。
在充分肯定科举制度合理性的同时,对其负面也要保持必要的警觉。汉代以降的历代帝王,一方面有意无意地向读书人开放权力,另一方面也有意无意地致力于强化读书人对帝王的依附性。“以饵取鱼,鱼可杀;以禄取人,人可竭。” 帝王在将功名利禄给予“英雄”的同时,也以此为工具实施对“英雄”的驾驭、控制和改造。毋庸置疑,考试标准是帝王定的,考试题目是揣摩帝王的心思出的,所以,并非所有的“英雄”都可从帝王那儿分享功名富贵,有幸“入彀”的,只是那些合乎标准的、顺乎帝王心意的人。倘若不合标准而又歆羡富贵,则只好委屈自己,千方百计去适应、迁就,到头来,这些人就可能成了晚清龚自珍《病梅馆记》所说的“病梅”,并因长期处于体制之内而丧失了批评的勇气和能力,成了所谓“俗儒”。科举制度的这种负面影响,是苏轼《战国任侠》所忽略了的,却正是《儒林外史》所集中表现的,吴敬梓对“俗儒”的针砭至今仍有其振聋发聩的效果。
据五代王定保《唐摭言》记载,唐贞观(627—649)初年,进士考试放榜的那天,太宗来到端门,看见进士们在榜下成行出来,高兴地对侍臣说:“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 唐太宗何以如此兴奋呢?
“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唐摭言》所引用的这两句诗道破了帝王以科举制度驯服臣民的动机:帝王对读书人仕进关口的控制,有助于确立中央集权的至高无上的权威。科举制度是中国大一统的特有产物,只有统一的中央集权的王朝才能大规模地实施这一制度。因此,这一制度在向读书人敞开权力大门的同时,也威风凛凛地宣告了帝王(“势”的代表者)对士(“道”的承担者)的优势。如李弘祺所说,“西方一开始就是以城邦国家为建国的典型”,“因此一统的学说,很少能被人接受。罗马帝国统治少数民族,一般来说,对各种文化的容忍度都比较高。这使得他们即使是采用很好的制度,像我们所谓的任贤制度来做单一的统一理念变得比较困难;中国提倡选举及科举的人,却是要‘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汉武帝同时把这两样东西放到一起”。 一统的观念,有助于采用统一的考试制度和维护社会的稳定,却也加强了对思想的钳制。
实行科举制度的理论宗旨之一是把读书人培养成熟悉儒家经典并根据它来为人处世的君子,但“主卖官爵,臣卖智力”,这种潜在的买卖关系却促使一部分读书人从开始就以“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为目的,眼睛直盯着功名富贵。民间社会对功名富贵的迷信、仰慕又鼓励了这种倾向。《儒林外史》中的马二先生说:人生世上,除了文章举业,就没有第二件可以出头。所谓“出头”,其一是扬名显亲;其二便是物质利益了,如范进中举后,许多人来奉承他:有送田产的,有送店房的,还有那些破落户,两口子来投身为仆图荫庇的。不到两三个月,范进家奴仆、丫鬟都有了,钱、米是不消说了。使王惠、王德、王仁、严贡生、匡超人等孜孜以求科名的,不也同样是名、利的力量吗?
匍匐在权力与利益脚下的体制内的“俗儒”,年复一年地被科举制度制造出来,也日渐销蚀着儒家的活力。与体制内的“俗儒”不同,作为在野儒生,吴敬梓在失去了太多现实利益的同时,也因其在野的视角而获得了观察的深度和批评的力度。作家执着于知识阶层的历史使命,痛苦于“俗儒”对道义理想和独立人格的放弃,满怀悲壮之情地展示了科举制度下士人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向社会、向历史、向未来发出了响亮的呼吁:读书人,保持你的自尊和高贵!作为“道”的承担者,必须保持超然于“功名富贵”的儒生情怀,吴敬梓以在野儒生的身份反思体制的弊端,重新激活了儒家思想。
《儒林外史》对科举制度负面影响的描绘,乃是基于吴敬梓的厚重的儒生情怀和敏锐的社会观察。吴敬梓对人生问题的关注和思考从《儒林外史》的基本内容便可看出。第一回“说楔子敷陈大义,借名流隐括全文”,写王冕的故事,表达否定功名富贵的思想。从第二回到第三十三回,吴敬梓集中笔力讽刺那些追名逐利的读书人。他们或是热衷于科举,或是津津于名士风流,但目的却是相近的。从第三十四回到第四十四回,《儒林外史》着力刻画一批品行高尚、学识渊博、才能卓特的士人。他们集合在礼乐的旗帜下,有志于移风易俗,但其结局都很不妙,或投闲置散,或降级使用,或连一个安宁的归宿都没有。从第四十五回到第五十五回,《儒林外史》集中表现以儒林为中心的整个社会的灰暗现实,“那南京的名士都已渐渐消磨尽了”,倒是“市井中间”出了四个自食其力、置身于功名富贵之外的奇人。第五十六回《幽榜》是否系吴敬梓原作,学界尚有争议。
《儒林外史》前有楔子,后有尾声,在结构上颇具匠心。楔子是为了笼罩全局而设计的。吴敬梓在描写王冕与危素、时知县等人的纠葛之外,还别具深意地展开了七泖湖畔一个对比鲜明的场面:王冕决心做一个超尘脱俗的画家,而三个不知姓名的读书人却一边野餐一边谈论着功名富贵。这三个读书人,正是《儒林外史》中绝大部分读书人的写照;而危素、时知县,则又象征着一系列混迹官场的士人;至于王冕,读者从他身上不难想到虞育德、庄绍光、迟衡山、杜少卿等鄙弃功名富贵的正人君子以及尾声中的四位市井奇人。吴敬梓透过对这三种类型人物的勾勒,展现了全书的大致格局;而《儒林外史》主体部分与楔子、尾声之间,则构成了相互映衬、相互生发的关系。王冕是吴敬梓为书中人物设置的一个参照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