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父母对孩子的教育似乎都奉行一句“经典理论”——棍棒底下出孝子。追寻其出处的话,据说法家著名代表人物韩非子曾说过一句“严家无悍虏,而慈母有败子”(《韩非子·显学》),后来,被民间通用为“棍棒底下出孝子”。
这个家庭教育理论到底适不适合这个时代的孩子?这个时代有多少父母能把握好使用的尺度?当今社会有多少孝子真正出于棍棒之下?这个棍棒到底指什么,是单纯的打骂,还是有效的惩罚?如果能够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相信父母一定会游刃有余地使用这个棍棒。
但是,很多奉行“棍棒底下出孝子”的父母不但没有把孩子打出息,反而把孩子打出问题来,轻者满身是伤,重者因此毙命。
河南省淮滨县张庄乡有一位母亲,一直奉行“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教育观念。只要孩子不听话,就打两下。一天,她命令7岁的女儿把屋子扫一扫,女儿没有理会,只顾着做自己手中的事情。一气之下,她顺手用扫帚朝女儿头上敲了两下。女儿大哭不止,哭着哭着昏迷过去。母亲见状慌了手脚,赶紧把孩子送到医院。最后医生确诊孩子颅脑出血,虽然及时实行了开颅手术,但女儿还是不治身亡了。后来,这位母亲神情恍惚地说:“都说孩子不打不孝顺,我只是想教训教训孩子,现在却阴阳两隔。”
这件事情引起了民众的关注,一位教育局的干部说:“真是后怕啊!我也常常打孩子,以为打得越狠,对孩子的成长越好。幸亏没铸成大错!”这起悲剧强烈地震撼了那些“棍棒底下出孝子”的信奉者。更多的父母开始反思:这个棍棒对孩子的成长到底起到积极作用,还是消极作用?
其实,棍棒只要用对了地方、用对了时机、用对了力度,当然能起到积极作用。但是,父母如果过分依赖棍棒教育孩子,只能说明父母没有其他能力,孩子并不会被无能的父母培养成孝顺的人。
这里举一个不一定恰当的例子。警察对付匪徒的时候,一枪使其毙命是很简单的事情。这种果断而简单的处理手段消灭了“敌人”,但也不利于对案件的继续侦查。为此,很多警务人员都希望有一种武器,既能够最小程度地伤害匪徒,又能够起到成功捕获的作用。如果把警察比作父母,把匪徒比作孩子的坏毛病,把枪比作棍棒,相信大多数父母也希望能有比棍棒更有效的教育方法,既最小程度地伤害孩子,又能够使孩子改正缺点。
至此,父母应该明白了,棍棒不是常用的教育手段,也不是最好的教育方法,更不是唯一能对孩子的错误行为起警示作用的工具。所以,父母不要迷信“棍棒底下出孝子”,而是要根据孩子的情况进行最有效的教育。那生活中该如何做呢?
著名教育专家林格老师曾说:“在教育的十八般武艺中,惩罚是很必要的。因为人的发展是‘先痛苦后快乐’式的不断自我更新。但这里所说的惩罚不是教条,更不是单纯的打骂,而是以民主为内核精神的自我惩罚。”可见,教育不能没有惩戒,但前提是适度。
关于适度惩戒这件事,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规定,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适当惩戒;情节严重的,视情节给予处分。该办法还要求,学校的惩戒规定“应当向学生公开”。这是我国第一个以学校为主体的地方性政府规章,它的出台意味着青岛中小学和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将有法律依据。
这不能说是教育的尝试,而是教育的大势所趋,或者说是回归教育的本质。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古代几千年的教育中都有惩戒一说,而且教师还有教鞭、戒尺。《学记》中就写道:“夏楚二物,收其威也。”“夏楚”就是教鞭,用来警惕鞭策孩子,以收到整肃威仪的效果。
父母正确对待孩子的过失、孩子也理解父母为什么这样做时,他就不会感到委屈、不公平,而是会有一种被尊重、被信任的感受,会更加尊重父母,更加愿意与父母合作,进而接受父母的教导。而且,孩子也会在无形中学会正确对待他人的过失。
很多成功的人都非常感谢父母对他们的责打,没有一点怨恨,因为父母的责打有“含金量”,他知道为什么挨打、如何改正。
如果孩子被打了而不知道为什么,也没有来自父母后续的抚慰,那么这样的打并不会让孩子反省自己,只会徒增对父母的恨。有一天翅膀硬了,他就会反抗,甚至伤及父母。这不是在吓唬父母,只是想引起父母的反思。因棒打孩子导致孩子谋害父母的事情已经不是三五件了,应该引起大家足够的重视。
父母一棒子打下去,如果没有起到彻底警示孩子的作用,还是慎用为好。
但是,父母也应该明白一点:教育孩子不是不能打,也不是一定就得打。不是打不打的问题,而是怎么打的问题。其中的道理值得每一位父母深思。
(1)什么时候惩戒?这要看孩子的年龄。一两岁的孩子最好不要惩戒,因为很多时候他是在探索这个世界。3岁以后就可以适当地惩戒了。
(2)惩戒不等于武力,不等于暴力,而是要适度。“教”字的小篆体中,右边手拿小木棍,代表对孩子的适度惩戒;也表明惩戒要借助一定的工具,而不是直接用手打孩子。因为我们经常会伸手抚摸孩子,拥抱孩子,所以手是用来爱孩子的。不然,我们一伸手、一挠头,孩子以为又要挨打,就会害怕甚至哆嗦,那就不好了。
(3)惩戒孩子要适度,不能对孩子的身体造成伤害。比如,可以拍打屁股、手心,而不能打脸、扇耳光、打脑袋。
(4)不能随便惩戒。要事先跟孩子有约定:“如果做得不好,或者屡次犯同样的错误,妈妈就要管教你了”,而不是一上来不问青红皂白就打孩子一顿。要跟孩子事先有沟通,不要让他仅仅记住了惩戒这件事本身,而是要让他知道为什么会受惩戒,并做出总结反思。
(5)不能让孩子感觉惩戒他是父母的一种情绪发泄。也就是说,惩戒孩子的时候父母不能失控,要情绪平和,要有理性。有的父母心情好的时候孩子怎样做都行,心情不好拉过来就打,这样是非常错误的。父母的反复无常会让孩子无所适从,会让他的心灵受到折磨和伤害,不但起不到教育的效果,还会起到相反的效果。
(6)不能“秋后算账”“新账旧账”一起“打”。
(7)惩戒不是最终的目的,而是一种管教的方法,或者说是一种教育的手段;要让孩子敬畏规矩,而不是害怕父母。惩戒是手段,是为了不惩戒。惩戒是为了让孩子自动自发,无论是做人、做事还是学习,都能够自动自发。
(8)不用担心惩戒带给孩子的负面效果。只要生活在一个时时处处充满爱的家庭里,孩子就不会对一次应该承受的惩戒产生怨恨,该阳光还是阳光,该快乐依旧快乐!
(9)惩戒这个动作在孩子上小学后应该逐渐减少,青春期时就应该停止了。因为青春期的孩子非常希望别人把他当成年人来看,如果这个时候还被责打,就会认为是一种耻辱,反而更不听从管教。
(10)惩戒对少数孩子可能不管用。个别性格比较刚烈的孩子,可能会因体罚而更加叛逆和难以管教;以前受过虐待的孩子也会非常排斥爱的管教;对非常敏感的孩子也要区别对待……总之,惩戒不是万能的,要因人因事而异。如果讲一些道理孩子就改正的话,就没有必要再使用惩戒的手段了。
(11)对于不适用惩戒手段的孩子,可以更换惩戒方式,比如,让他去面壁或静坐反省,剥夺他一段看电视、上网的时间……
(12)惩戒不是无原则的,而是讲求智慧与方法的。惩戒只是手段,最终要达到的目的只有一个:让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让他知对错,有自我约束能力。
在听到“棍棒底下出孝子”这一说法的同时,我们也常常听到“被打皮了”的言论。这里暗含了棍棒对孩子已经无效的意味,相信这并不是父母奉行棍棒教育的目的。而“被打皮了”的根本原因是父母动不动就拿出棍棒教育孩子。
如果使用棍棒时父母并没有跟孩子建立起基本的亲切感,出问题就暴打,孩子当然不能接受。想想看,那些崇尚“棍棒底下出孝子”的父母是不是平时的确很少关心孩子,而且更不懂得如何用温和的语言、平和的语气开导孩子?
即使父母和孩子有一定的亲切感,也不能动不动就“家法伺候”。父母第一次打孩子的时候,孩子会因为害怕而心存警惕;第二次打孩子的时候,孩子会为了避免下次被打而努力改过;第三次打孩子的时候,孩子开始有点明白这是父母惯用的手段;等到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的时候,孩子彻底明白这是父母教育自己的唯一方式。
等到这时,孩子就完全没有了对父母的敬畏和对自己犯错的警惕,因为孩子会心存这样的想法:犯了天大的错,不就是挨一顿打吗?于是,孩子像橡皮筋一样不可调教,父母歇斯底里的吼骂只能成为“无人捧场的独角戏”。
因此,父母在举起棍棒之前要先问问自己对孩子的关爱够不够。
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不犯错误的孩子长不大。父母一定要帮助孩子建立一种思维:勇敢为自己的错误承担后果,必要时要接受惩罚。这样长大的孩子,不但不会故意犯错,而且学会了承担责任。
杭州一个小区的几十辆私家车被一个12岁的男孩用小刀划坏。当这件事情传遍小区的时候,一封道歉信贴在了小区门口。道歉信是肇事者的父母写的,坦言是自己的儿子调皮无知给大家造成了损失,并承诺会带着儿子挨家道歉,承担所有的维修费用。果然,道歉信贴出后,男孩的父母带着孩子挨家给造成损失的家庭道歉,并当面再次表示要赔偿损失。父母的行为不但使大家不再埋怨小男孩,还纷纷赞许父母教导有方。父亲被记者采访的时候只说了一句话:“我希望孩子从小能够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对父母没有使用棍棒,而小男孩一定会受益终生。小男孩挨家道歉并接受对方的指责和教育,就是在接受惩罚,相信他以后不会再轻易做出无知的错事。同时,父母给他的教导让他更加明白什么叫责任。
所以,孩子犯错的时候,内疚感和惊恐感就是在惩罚孩子;而当父母一定让孩子承担后果时,孩子就更明白了自己的责任。这样的教育就如同警察找到了对匪徒伤害最小而又能成功捕获匪徒的武器。因此,父母不要着急去寻找教育的方法和工具,而是要先问问自己:我有没有能力引导孩子勇敢承担,有没有胆量和孩子一起面对责任?
奉行“棍棒底下出孝子”的父母只是希望借助棍棒,对犯错的孩子起到警示作用。这说明,父母真正关注的是孩子有没有吸取教训,而不是棍棒本身。既然如此,父母完全可以选择副作用较小的教育方式警示孩子。这种教育不拘形式,不一定是用棍棒惩戒孩子,但父母要把握一个核心原则:让孩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缺点与错误,从内心深处愿意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