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带一路’建设国际合作框架内,各方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携手应对世界经济面临的挑战,开创发展新机遇,谋求发展新动力,拓展发展新空间,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不断朝着人类命运共同体方向迈进。这是我提出这一倡议的初衷,也是希望通过这一倡议实现的最高目标。”
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响应。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一带一路”建设有了纲领性文件。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实行市场化运作。推进同有关国家和地区多领域互利共赢的务实合作,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
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国家领导人先后出访二十多个国家,出席加强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对话会、中阿合作论坛第六届部长级会议,就双边关系和地区发展问题,多次与有关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进行会晤,深入阐释“一带一路”的深刻内涵和积极意义,就共建“一带一路”达成广泛共识。
“一带一路”涉及60多个国家、40多亿人口。秉承共商、共享、共建原则,“一带一路”得到沿线国家的支持和积极参与。目前,“一带一路”已经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蒙古“草原之路”战略、哈萨克斯坦“光明大道”、欧洲“容克投资计划”、越南“两廊一圈”等国家和地区的战略规划形成了对接。“一带一路”建设是区域经济合作领域实践的重大创新,也为完善全球经济治理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案。正如俄罗斯《导报》所说,“一带一路”与其说是路,不如说是中国最重要的哲学范畴——“道”,包含行动、力量、创举和社会秩序等多重含义,中国在“一带一路”战略中提出了“全球治理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