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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单元
五行学说

细目一 五行学说的概念

(一)五行与五行学说的含义
1.五行含义

五行,即木、火、土、金、水五类物质元素的运动。我国古代人民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认识到木、火、土、金、水是人类生产和生活不可缺少的最基本物质。常用的五行概念,来自于最初的“五材”说。

2.五行的特性

以“五材”说为依据形成的五行学说,在对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朴素认识基础上,进行抽象而逐渐形成了哲学的概念。

(1)木的特性:古人称“木曰曲直”。“曲直”是指树木的生长形态,为枝干曲直,向上向外周舒展。因而引申为具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木”。

(2)火的特性:古人称“火曰炎上”。“炎上”是指火具有温热、上升的特性。因而引申为具有温热、升腾等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火”。

(3)土的特性:古人称“土爰稼穑”。“稼穑”是指农作物的播种和收获。土具有载物、生化的特性,故称土载四行,为万物之母。农作物的作用。因而引申为具有生化、承载、受纳等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土”。

(4)金的特性:古人称“金曰从革”。“从革”是指“变革”的特性。引申为具有清洁、肃降、收敛等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金”。

(5)水的特性:古人称“水曰润下”。“润下”是指水具有滋润和向下的特性。引申为具有寒凉、滋润、向下运行等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水”。

3.事物与现象的五行归类

根据五行的特性对各种事物进行归类,方法有二:其一,取象比类法,即将事物的性质和作用与五行的特性相类比,推演得出事物的五行属性。其二,推演络绎法,即根据已知的某些事物的五行属性,推演至其他相关的事物,以得知这些事物的五行属性。现将自然界和人体的五行属性,列简表如下。

事物属性的五行归类表

细目二 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

(一)五行相生与相克的概念和次序
1.五行相生

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资生、助长和促进的作用。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从五行相生关系来说,五行中的任何“一行”,都存在着“生我”“我生”两个方面的联系。“生我”和“我生”,在《难经》中比喻为“母”和“子”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故五行中的相生关系又可称作“母子”关系。如以火为例,木生火,火生土,故“生我”者为木,“我生”者为土,即木为火之“母”,土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2.五行相克

指木、土、水、火、金之间存在着有序的克制、制约的作用。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从五行相克关系来说,五行中的任何“一行”,都存在着“克我”“我克”两方面的联系。“克我”和“我克”,在《内经》中称作“所不胜”和“所胜”,即“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以火为例,水克火,火克金,故“克我”者为水,“我克”者为金。

相生与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正因为事物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联系,才能在自然界维持生态平衡,在人体维持生理平衡,故“制则生化”。

(二)五行制化的概念与规律

五行制化指五行之间既相互资生,又相互制约,以维持平衡协调,推动事物间稳定而有序的变化和发展。五行制化,是一种五行相生与相克相结合的自我调节。

五行制化的规律是:五行中一行亢盛时,必然随之有制约,以防止亢而为害,即在相生中有克制,在克制中求发展。具体地说,即木生火,火生土,而木又克土;火生土,土生金,而火又克金;土生金,金生水,而土又克水;金生水,水生木,而金又克木;水生木,木生火,而水又克火。如此循环往复。

所谓“制则生化”,即是说木能制土,火才能生化;火能制金,土才能生化;土能制水,金才能生化;金能制木,水才能生化;水能制火,木才能生化。也就是说,母气能制己所胜,则子气方能得母气之滋养而起生化作用。故《素问·五脏生成》说:“心,其主肾也”;“肺,其主心也”;“脾,其主肝也”;“肝,其主肺也”;“肾,其主脾也”。这里所说的“主”,即指生化之主,实际上即是相克制约之意。因其“克中有生”,“制则生化”,所以称其为“主”。

五行学说认为,五行制化调节的自我调控效应,保证了五行系统在正常情况下的生化运动,保持着整体的协调与平衡。

(三)五行相乘与相侮的概念和次序
1.五行相乘

指五行中的一行对其所胜之行的过度制约和克制,即相克太过,又称“过克”,属异常现象。五行相乘的次序与相克相同,即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导致五行相乘的原因有“太过”和“不及”两种情况。一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过于亢盛,对其所胜行进行超过正常限度的克制,产生相乘,如“木旺乘土”。二是指五行中某一行过于虚弱,难以抵御其所不胜行正常限度的克制,产生相乘,如“土虚木乘”等。即土气不足,则木乘土(虚),或因木气亢极,不受金制,则木(亢)乘土,从而使土气受损。

2.五行相侮

是指五行中的一行对其所不胜之行的反向制约和克制,又称“反克”。五行相侮的次序是: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导致五行相侮的原因,亦有“太过”和“不及”两种情况。一指五行中的某一行过于强盛,使原来克制它的一行不仅不能克制它,反而受到它的反向克制,产生相侮,例如“木亢侮金”。一指五行中某一行过于虚弱,不仅不能制约其所胜的一行,反而受到其所胜行的“反克”,产生相侮,如“木虚土侮”等。即金本克木,若木气亢极,不受金制,反来侮金,即为木(亢)侮金。若金气虚衰,则木因其衰而反克,即为木侮金(衰)。

(四)五行的母子相及
1.母病及子

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异常,累及子行,导致母子两行皆异常。其形成多是母行虚弱,引发子行不足,终致母子两行皆虚。如水不足,不能生木,导致木气虚弱,终致水竭木枯,母子俱衰。

2.子病及母

指五行中某一行异常,影响及母行,终致子母两行皆异常。子病及母的一般规律有两种:一是子行亢盛,引起母行亦亢盛,结果是子母两行皆亢盛,一般称为“子病犯母”,如火旺导致木亢,终至木火皆亢。二是子行虚弱,上累母行,引起母行亦不足,终致子母俱不足,一般称为“子盗母气”,如木不足导致水枯,终至木水皆不足。

细目三 五行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

(一)在生理方面的应用
1.说明五脏的生理特点

以五行的特性说明五脏的生理功能。肝属木,肝喜条达而恶抑郁。心属火,心阳有温煦之功能,心火易于上炎。脾属土,为气血生化之源。肺属金,肺气具有清宣、肃降之功能。肾属水,肾主水液的蒸化和排泄,并有藏精之功能。

2.构建天人一体的五脏系统

构建了以五脏为中心的天人一体的五脏生理病理系统,从而使人体内外环境联结成一个密切相关的整体,相互收受通应。

3.说明五脏之间的生理联系

一是以五行相生说明五脏之间的资生关系。水能生木,肾水滋养肝木;木能生火,肝木上济心火;火能生土,心火温运脾土;土能生金,脾土滋养肺金;金能生水,肺金滋养肾水。二是以五行相克关系说明五脏之间的制约关系。金克木,肺金可抑制肝阳之上亢;木克土,肝气通脾气的壅滞;土克水,脾气调节肾水;水克火,肾水上可制约心火;火克金,心火可制约肺气。三是以五行的制化和胜复来说明五脏之间的自我调节。

(二)在病理方面的应用
1.说明五脏疾病的发生

由于五脏外应五时,四时六气异常,可导致主时之脏首先受邪而发病。如春季肝先受邪,夏季心先受邪,长夏脾先受邪,秋季肺先受邪,冬季肾先受邪。

2.五脏病变的相互影响和传变

一是相生关系的传变,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的传变。母病及子,又称“母病累子”,指病变从母脏传来,并依据相生方向侵及属子的脏腑,临床常先见到母脏证候,继则又见子脏证候。子病犯母,又称“子盗母气”,指病变从子脏传来,侵及属母的脏腑,临床多见先有子脏的证候,继则又见母脏证候。二是相克关系的传变,包括“相乘”传变和“相侮”传变。相乘传变,即相克太过而导致疾病传变,如木亢乘土,即肝脾不和或肝胃不和证。相侮传变,即反克为害,如木火刑金,即肝火犯肺病证。

(三)在疾病诊断中的运用

依据五行属性归类和五行生克乘侮规律,以确定五脏病变的部位,并推断病情的轻重顺逆。一般多从本脏所主的色、味、脉来诊断本脏病。如面见青色,喜食酸味,脉现弦象,可以诊断为肝病;面色赤,口味苦,脉象洪,可诊断为心火亢盛等。还可从色与脉之间的生克关系来判断疾病的预后。如肝病,面色青,见弦脉,色脉相符;或色脉不符,若见沉脉,则属生色之脉(水生木),为顺,主预后良好;若不见弦脉,反见浮脉,则属相胜之脉,即克色之脉(金克木),为逆,主预后不良。其他四脏亦可据此判断。

(四)在疾病治疗方面的应用
1.指导脏腑用药

以药物天然色味、不同性能与归经为依据,按五行属性来指导脏腑用药。即青色、酸味入肝,赤色、苦味入心,黄色、甘味入脾,白色、辛味入肺,黑色、咸味入肾。

2.控制五脏疾病的传变

依据五行母子相及与相乘、相侮关系,五脏中一脏有病,可以传及其他四脏而发生传变。如肝有病可以影响到心、肺、脾、肾等脏,心、肺、脾、肾有病也可以影响肝脏。因此,临床治疗时除对所病本脏进行治疗之外,还要依据其传变规律,治疗其他脏腑,以防止其传变。如肝气太过,或郁结或上逆,木亢则乘土,病将及脾胃,此时应在疏肝平肝的基础上预先培其脾气,使肝气得平,脾气得健,则肝病不得传于脾。如《难经·七十七难》所说:“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于脾,故先实其脾气。”

3.根据相生规律确定的治则治法

有补母、泻子两个方面,即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补母,适用于母子关系失调的虚证;泻子,适用于母子关系失调的实证。具体治法有四种。

(1)滋水涵木法:滋补肝肾之阴,以涵敛潜制肝阳的治法,又称滋肾养肝法、滋补肝肾法。适用于肾阴亏虚,不能涵养肝木,而致肝阴不足,阴不制阳,肝阳偏亢之“水不涵木”证。临床可见头目眩晕,眼目干涩,颧红耳鸣,五心烦热,腰膝酸软,男子遗精,女子月经不调,舌红少苔,脉弦细而数等症。

(2)金水相生法:滋补肺肾阴虚的治法,又称补肺滋肾法、滋养肺肾法。适用于肺阴虚不能布津以滋肾,或肾阴亏虚,不能上荣于肺,而致肺肾阴虚的病证。临床可见咳嗽气逆,干咳少痰或咳血,音哑,潮热盗汗,腰膝酸软,遗精,体瘦,口干,舌红少苔,脉细数等症。

(3)培土生金法:通过补脾益气而补益肺气的治法,又称补养脾肺法。适用于脾胃气虚,生化减少,而致肺气失养的肺脾气虚证。临床可见久咳,痰多清稀,食欲减退,大便溏薄,四肢无力,舌淡脉弱等症。

(4)益火补土法:温肾阳以补脾阳的治法,又称温肾健脾法。火,在此是指命门之火,而非心火。益火,即补益命门之火,即温肾阳之法。适用于肾阳衰微而致脾阳不振的脾肾阳虚证。临床可见畏寒肢冷,腰膝冷痛,腹泻,完谷不化,或五更泄泻,舌淡胖,边有齿痕,苔白滑,脉沉无力等症。

4.根据相克关系确定的治则治法

一是抑强,泻其乘侮之太过,适用于相克太过引起的相乘和相侮。二是扶弱,补其乘侮之不及,适用于相克不及引起的相乘和相侮。具体治法有四种。

(1)抑木扶土法:疏肝健脾或平肝和胃的治法,又称疏肝健脾法、调和肝胃法,适用于木旺乘土或土虚木乘之证。具体应用时,对木旺乘土之证,以抑木为主,扶土为辅;对土虚木乘之证,以扶土为主,抑木为辅。

(2)培土制水法:健脾利水以制约水湿停聚的治法,又称敦土利水法,适用于脾虚不运,水湿泛溢而致水肿胀满的证候。

(3)佐金平木法:滋肺阴、清肝火的治法,又称滋肺清肝法,适用于肺阴不足,肝火上逆犯肺之证。若因肝火太盛,耗伤肺阴的肝火犯肺之证,又当清肝火为主,兼以滋肺降气。

(4)泻南补北法:泻心火、补肾水的治法,又称泻火补水法、滋阴降火法,适用于肾阴不足,心火偏旺,水火不济,心肾不交之证。

应用于针灸疗法方面,可依据十二经脉及其“五输穴”的五行属性及其生克关系来进行选穴治疗等。

应用于精神疗法方面,可利用情志之间的五行相胜关系,调节异常情志变化,恢复其正常的情志活动。如恐可以胜喜,是因为恐为肾志属水、喜为心志属火的缘故。

在实际运用中,阴阳、五行学说相互结合不仅可以说明事物双方的一般关系,而且可以说明事物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较为具体和复杂的关系,从而有利于解释复杂的生命现象和病理过程。 tLfdXBpvYWf016cZHvvOhA4WOq7XTZVPqbfGWAv4TpY0gA/k9g3hGstBWrFBW/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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