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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言不失正义方可践行

有子曰:“信近于义 ,言可复 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③ 也。”

【注释】

①义:适宜、合适、正当、正义、合理,指符合“仁”的要求的行为准则。②复:实践诺言。③宗:宗尚,取法的意思。

【细读】

有子说:“所守的诺言如果符合或接近义的标准,那么所说的话就能够兑现。恭敬、谨慎的态度如果符合礼的要求,就不致遭受耻辱。因为这样做没有失去追求仁德的方向,因此可以效法和受到尊敬。”

本条讲的是诚信与道义、恭敬与尊礼的关系。义是儒家学说中非常关键和重要的一个概念,指的是社会普遍公理。开头两句说守信也要用义的标准来衡量判断,在与人商议事情时,首先要考虑是否近于义,然后才可以做出承诺。对人恭敬严谨,也要遵循礼的要求,如果把握不好分寸,做得太过分,本身就是耻辱;但如果缺乏恭敬心,也同样会遭致耻辱,只有恭敬而又接近礼的要求,才能远离耻辱。 cleIW5dvzZtH9g+17OrWXoK3hnUSPBk4rokO1Gcjyp6WWkpubaSUKq0YqNr0Y+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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