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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人志

李小球: 你是如何重新瘦回巅峰状态的?你觉得减肥过程中最苦的事情是什么?

彭昱畅: 运动,每天都要坚持运动。我觉得都还好,没有最苦的事情,毕竟这是一件健康且对我有益的事情。但是我一定要提醒大家,跑步的时候注意自己的膝盖,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运动,不要让自己受伤,保护好自己最重要。

李小球: 有哪些技能是你之前根本没有想过,但在《向往的生活》里学到或者体验到的?

彭昱畅: 砍柴、捕鱼、生火等等,还有和小H、小O赛跑。我是真的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跟狗赛跑,神奇的是我还赢了两次。

李小球: 你心中向往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彭昱畅: 我希望等我当爷爷的时候,可以和我的孙辈一起看我演过的电影,然后自豪地对他们说:“看,这就是你们爷爷年轻的时候。”我觉得那个场景会很温馨。

李小球: 你最想从观众那里听到怎样的评价?

彭昱畅: 你演的某个角色我好喜欢。我觉得当观众特别喜爱我的角色的时候,就是对我演技的认可,因为只有我诠释得好,大家才会被这个角色所吸引,并且喜爱他。我也很希望有人看了我的作品以后,会说“彭昱畅演得真的还不错”。我期待有这样的一天吧。

李小球: 你认为比起刚出道时候的自己,现在的你有什么进步和变化?

彭昱畅: 最直接的变化就是更加忙碌了,我觉得蛮好的。作为一名演员,忙碌就说明有越来越多的观众关注和喜爱我,越来越多同行业的前辈和老师认可我,也意味着我可以有更多的作品和大家见面。我觉得很开心,也很感激。

李小球: 你会回看自己以前演过的影视作品吗?当时内心的“OS”是什么?

彭昱畅: 我会看自己以前演过的影视作品,但不会特意翻出来看。现在看以前的作品又会有不同的想法,对角色把握的认知可能会比以前更深刻一些。毕竟我的年纪也在不断地增长,接触的事情越来越多,肯定是会有一些不同的看法的。

李小球: 有些时候工作需要连轴转,这种时候你会烦躁吗?如何去平复和调整自己的心态?

彭昱畅: 我觉得还好,不会太烦躁,因为这些工作都是我所热爱的,演戏的时候我会觉得很幸福,也很快乐。如果真的觉得很烦躁,我会去跑跑步。跑步是一项会让人的精力变得集中的运动,因为相比其他运动,跑步就是长时间地重复一个动作。这样的重复动作能够锻炼我们的专注力,让我们的大脑在长时间的运动中只思考跑步这一件事情。这种专注也可以帮助我们提升工作效率。

李小球: 在娱乐圈里,你有偶像或者标杆吗?希望三十五岁或者四十岁的时候像哪位老师一样?

彭昱畅: 黄渤老师、黄磊老师、何炅老师,这些前辈都是我的偶像。他们都在自己的领域坚持了很多很多年,而且都依然保持着对演戏、主持这些事情的热爱,并且还在继续努力,认真地为观众呈现优秀的作品。我希望可以保持这种初心一直演到老。

李小球: 你是容易快乐和满足的人吗?什么情况下会让你瞬间感觉到幸福?

彭昱畅: 我是一个挺爱笑的人,笑的时候我就觉得挺快乐、挺满足的。从小到大我都挺爱笑的,平时的很多事情都会触动我的笑点。我是一个很容易被气氛感染的人,喜欢大家和我一起分享快乐,这样我就会觉得很开心、很放松,而且多笑笑对身体也好!大家喜欢我的作品,去电影院看我的电影我就觉得挺幸福的,如果看完之后还能夸一夸的话,我会觉得更加幸福!

李小球: 现在“90后”已经慢慢成为社会的中流砥柱,对于成长和责任,你是如何理解的?会有压力吗?

彭昱畅: 别说“90后”了,我觉得“00后”都已经成为社会的中流砥柱了。其实我觉得“责任”这个词不关乎年龄,不管你是“70后”“80后”,还是“90后”“00后”,每个人都要有责任感。小到对自己的责任,大到对这个社会的责任。有责任就会有压力,有压力才会有成长。拿我“演员”这个身份来讲,我希望我诠释的角色能带给观众一些触动,希望我演绎的作品能带给他们一些思考。我觉得这就是我的责任。

李小球: 配音、表演和综艺你都已经尝试挑战过,下一阶段有什么计划吗?

彭昱畅: 继续好好演戏,把好的作品呈现给大家,有合适的综艺或配音也会考虑。其实专注地做一件事情,把这件事做好,本身就是一种挑战。因为你要不断进步,要比以前做得更好,而且还要持之以恒地做下去,得不断努力才行。

李小球: 对彭昱畅说一句话吧。

彭昱畅: 不卑不亢,继续加油!

李小球: 对支持你的粉丝说两句话吧。

彭昱畅: 谢谢你们的支持,然后天热了,记得防暑哦。

世有好女

罗曼蒂克终将消亡
文/沈鱼藻

人物: 徐志摩&陆小曼
关系: 夫妻
相识日: 1924年
结婚日: 1926年
名言: 我是笼中的小鸟,我要飞,飞向郁郁苍苍的树林,自由自在。(陆小曼)
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徐志摩)

我喜欢的电影《罗曼蒂克消亡史》里,男主角陆先生对女主角小六说,我只知道大家是随随便便装装新潮、装装风流,就你是真花痴。

在民国那疯狂旋转的万花筒一般的世界里,正如陆先生所说的那样,多半人不过是赶时髦、装风流。情热未必是真,兴许只是一场大醉一场梦。酒散梦醒起身,照旧是庸碌红尘里一个奔波求生的俗人。

但有一个人不同,她是真正痴迷于罗曼蒂克,并终将罗曼蒂克化为自己的骨血。

她的名字叫陆小曼。

提到陆小曼,关于她和诗人徐志摩的那一段爱情故事,想必大家也都是知道的。初相逢,他已离异,她尚为人妻,她为他离婚,在一片反对声中与他结为连理。然而深情未久,几年后,他因飞机失事亡故。他的死,她被众人认为负有巨大的责任。若不是她挥霍无度,他又何必辗转多地教书谋生,因此踏上那段死亡旅程?

似乎对于他的死,她百死莫赎。

实际上,这是一段从一开始就不被人看好的婚姻。即使开放如民国,“出轨”也不是什么可被原谅的事情。何况陆小曼的丈夫王赓是那样优秀的一个人:留学西点军校,供职北洋陆军,相貌亦是堂堂。重点是,他深爱着陆小曼。

离婚时,他对徐志摩说,你此后对她务必始终如一,如果你三心二意给我知道,我定会以激烈手段相对。

离婚后,别人问起陆小曼,王赓说,既爱其人,便应以对方的幸福为幸福。我是爱陆小曼的,既然她认为和我离开后能觅得更充分的幸福,那么,我又何乐而不为呢?

王赓自是痴情种,但偏偏陆小曼并不爱他。

这场婚姻不是她自己的选择。

最重要的是,她需要无穷无尽的爱与呵护、无边无际的罗曼蒂克。而这些对于身为军人,肩上扛着家国的他来说,无法给予。

于是她在第一场婚姻里苦闷辗转,直到遇见徐志摩。

他们都是郁达夫所谓的“情热的人”,痴迷于罗曼蒂克,爱慕风花雪月,以爱情为人间最高尚的追求,以至于不惜伤害他人,因此也不能取悦于社会。在某种程度上,他们算是人间弃儿,不容于烟火。

于是两个人理所当然地相爱了。

然而他们的婚姻不受祝福。在徐志摩父母的心中,徐家只有一个儿媳,那就是张幼仪。甚至连徐志摩的老师梁启超,作为证婚人,也在婚礼上当着满堂宾客直斥这对新人:“社会上对于你们还惹下不少的误解。这些痛苦和误解,当然有多半是别人给你们的,也许有小半是由你们自招的吧!”

梁启超在写给儿子儿媳的信里更是直言:“找得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痛苦更无限。所以对于那个当头一棍,盼望他能有觉悟,免得将来把志摩弄死。”

到头来竟是一语成谶。

但这对小夫妻的婚姻生活里并非没有过快乐时光,徐志摩在书信里这样向朋友描述他和陆小曼在乡下的蜜月生活——

“每天九点前后起身,整天就管吃,晚上八点就往床上钻。曼直嚷冷,做老爷的有什么法子,除了乖乖地偎着她,直偎到她身上一团火,老爷身上倒结了冰。你说这是乐呀还是苦?”

一股恋爱的酸臭味扑面而来,一向不喜徐志摩文风的我倒觉得,这满含欢喜的抱怨,比起他那些艳丽的散文,更来得真诚可爱些。

后来他们搬去上海,一起写戏曲《卞昆冈》。唱戏是她的长项,诗人显见得是在取悦娇妻。据说这个剧本是两个人依偎在梳妆台前,你一言我一语地演示、推敲,最后由徐志摩执笔完成的。赌书泼茶、红袖添香也不过如此了吧?

之于陆小曼,那是一段最好的时光。

不仅仅是在爱情上,她人生中种种的如意事,仿佛都集中在那段时光里。

上海这座远东第一大都市,滋养着她无穷无尽的罗曼蒂克幻想。她和徐志摩住在一幢月租金一百元的房子里,仆从成群,每天乘私人轿车出入剧院、夜总会、赌场、西餐厅……有声有色有味,热闹一场接着一场,仿佛永远不会完。

在上海,她结识了唐瑛。“南唐北陆”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两个人都是名媛,都爱昆曲,又都年轻漂亮,虽说女人爱攀比,顶级美人之间更多的却是惺惺相惜。两个人成了好朋友,一起为云裳制衣拍广告,一起登台票戏。一九二七年,在恩振亚大戏院里,她们合演了《牡丹亭》里那一出“拾画叫画”。在流传于后世的照片里,唐瑛宽袍布冠扮作书生柳梦梅,低眉颔首踱方步;陆小曼着旗袍演杜丽娘,俏眼含春波,香扇半遮面。此情此景,若让徐克目睹,怕是能再拍出十个八个《青蛇》来。

她的照片被频繁地登在画报上,有《良友》《上海画报》。她是北来的风,倾倒了一座城。

但同期另一位上海才女曰:“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蚤子。”

罗曼蒂克爱好者陆小曼也不能例外。

情热者的烦恼必然也是因情起,陆小曼的烦恼有二:其一猜忌,其二分离。

猜忌简直是不可避免的事,她的所爱是诗人,诗人的浪漫里总伴随着多情,何况徐志摩即使在诗人的范畴里也是个多情种!他的情感经历太丰富,这让陆小曼有些患得患失。她的心里有太多根刺,且不说林徽因、凌叔华,就连被徐志摩抛弃的前妻张幼仪,她都免不了要怀疑,“幼仪我看比我好,真奇怪你为什么不爱她”。

她出身名门,通戏曲、善工笔,甚至还做过民国第一外交家顾维钧的女秘书。她十几岁入社交圈,于无限的娇宠中长大。原本是最自信飞扬不过的一个人,却因为爱上徐志摩,开始觉得不如人起来。难怪张爱玲说,爱一个人,会低进尘埃里。

分离就更无可避免,陆小曼嫁给徐志摩后,陆家已无往日风光,而她的罗曼蒂克又要花大价钱去供养。为养家,徐志摩不得不身兼数职,在上海与北京之间来回奔波。而陆小曼自幼病弱,经不起频繁地折腾。如此一来,夫妻之间,分离成了常态。

在聚少离多的婚姻生活里,为了排遣爱人不在眼前的苦闷,也为减轻病痛,陆小曼染上了鸦片瘾。而因为鸦片瘾,她和徐志摩之间又生出新的嫌隙……世间之事大多如冰面,一条缝隙起,万条裂痕生,分崩离析只在迟早。

她开始怀疑。当初背叛前夫、忤逆父母,顶着他那些朋友轻视的目光,听着他的老师那严厉的告诫,甚至为与他在一起不惜流产伤身,到头来为什么只换来责备和分离?

徐志摩同样也觉得委屈。他不明白陆小曼为什么总是这样任性,分不清戏和人生的界限,丝毫不肯妥协。她既要华服珍馐、罗曼蒂克,又要爱人永远在身侧,世上哪来这么多两全的事?

一九二七年,在恩振亚大戏院,陆小曼还单独演了一出《思凡》。她演小尼姑,说来也巧,她生在观音诞,家人戏称“小观音”,总归和佛门有缘。

小尼姑唱:“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

在《罗曼蒂克消亡史》里,小六对陆先生说,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你知道的呀。

陆小曼就是这样一个人。

陆小曼的人生合该只在戏台上,且是折子戏,一出一出,全是精华,全是高潮。全本的大戏里有太多平淡的过渡章节,她耐不得这些平淡的烦。

于追求极致罗曼蒂克的人而言,平淡之中,俱是委屈和心酸。

关于陆小曼的后来,也像《罗曼蒂克消亡史》里的小六那样。

历尽万千磨难,可算是活了下来,然而罗曼蒂克已经消亡。

从徐志摩死的那天开始,霓虹暗淡、管弦喑哑,红尘之中传奇继续。但那些,都已经和她无关了。

她素服终身,不再交际,每日供着徐志摩的遗像,给他上鲜花。

她的晚年只剩一个主题——将徐志摩的文章结集,寻求出版。

贫病、动荡,一次又一次的出版无望……她早年用罗曼蒂克为盾牌推拒于门外的那些生活的苦楚,在罗曼蒂克消亡后,破门蜂拥而入。

努力求全的人,往往委屈不堪;追求极致的人,往往到不了终点。

就像古人说的那样,情深不寿,强极则辱。

而罗曼蒂克终将消亡。

专栏

八月里的备忘录

金浩森

自由摄影师、作家、平面设计师、模特、民宿主理人。2009年与好友文子成立MOON工作室,开巡拍先河,并与《爱格》杂志结缘。

新浪微博:@金浩森

(一)

成长到现在,没什么比做好你自己更酷的事情了。

(二)

我今天收到了自己从因特拉肯快递回来的明信片,字迹模糊,不知道经过多少辗转才到我的信箱里,上面还落满了灰。

仍记得去年在去因特拉肯的火车上,路过伦格恩小镇,美到词穷;在因特拉肯的少女峰上,看到少女峰,震撼到词穷。后来雪山离我越来越远,山的轮廓变得模糊,和我在山下的马路上远观它并无两样。车厢里昏睡着各种肤色的人,当时我就在想不知道未来什么时候还会再来。但我敢确认的是,未来我一定会怀念那段时光的。

今天杭州天气阴沉,闷热潮湿,人像被关押在一个巨大的蒸锅里。我想念旅行。

(三)

一个做杂志的朋友来采访我和文子。对方问及几个团队怎么平衡管理,会累吗?文子说,当然也会有觉得累的时候,但喊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要不你就按下暂停键调整状态,要不你就咬咬牙挺过去。

他说这种话的时候很“欠扁”,好像我就是个大笨蛋,什么都不管。不过我又没啥可反驳的,事实就是如此。我讨厌管理,也讨厌周密紧凑的安排。

(四)

夏天上了两期摄影课,学生总会问:“老师,学完了我就可以成为摄影师了吗?”

奇怪,现在的小朋友都这么着急吗?

(五)

其实我每年给自己立的“flag”都差不多——坚持。坚持健身,坚持保持简单,坚持阅读。“坚持”这个词语老套又无聊,所以年轻人常常忽略。坚持一两天没啥,坚持半年、几年,可想而知它的能量。

坚持做一件事情,磨着自己的性子,找到它的方法和经验,像实验又像修行。最后无论我们表达了什么、做了什么,都是做自己。

(六)

比起给我夸赞的人,我更感激那些给我敬畏之心、让我羞涩的人。

(七)

被鸟屎砸中的概率一定比被馅饼砸中的概率大,所以我们要有管理情绪和解决突发状况的能力,对于“不劳而获”绝对要保持高度警惕并敬而远之。因为能砸到你身上的馅饼,基本上也都是惊喜的陷阱。

(八)

成年人不是都很成熟吗?

为什么还爱听那些恭维的场面话,这一点不是很幼稚吗?不懂。

(九)

去美院看展,大部分人都在拍照、打卡。很少有人伫立,走进创作者心里去体验和感受。感同身受比登天还难,创作者的孤独,恐怕只有本人才能领会吧。

(十)

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善良在我心里排第一位,好看、才华横溢、富有、情商高、踏实,所有其他的形容词都往后排。因为没了善良,一切都会暗淡。

每个海选导演都在寻找一个孤岛银行
——我们这行因吹斯汀(5)

文/鳄鱼姐

鳄鱼姐

曾为自由撰稿人,现供职于综艺节目制作公司。已出版整容行业主题长篇小说《今夜必有暴雪》。

微博:@鳄鱼姐233

我是在北京遇到那些人的。

在今年的五月底,我抱着十万分的决心,从内容导演转向了海选导演,换了另外一个项目,只带着两个实习生就奔去了北京给节目做海选。

所谓的海选导演对很多人来说并不陌生。无论是脱口秀节目,还是真人秀节目,只要涉及新人面孔,都会交由海选导演去搜集。也无非就是一家一家机构去拜访,一个一个地方去面素人,好比是综艺节目的HR。

我们在出差的途中,偶尔也会碰到其他节目的海选导演。东部沿海城市的某唱歌类节目,有近五十人组成的庞大海选团队。他们分四个小组在全国各地奔波,最远的已经到了新疆和西藏,更有小组已经下到了县级小城镇。而他们在一个地方停留不能超过两天……这种大规模的海选真是又浪漫又漂泊。

我们的项目是一个闻所未闻的新综艺,小组的三个人谁都没有过海选的经验,只能凭借着前辈留下的线人,以及在微博和公众号上搜来的信息,一点一点摸着石头过河。而我们见到的大部分素人等同于在路边茶馆碰到的行人,他们擅长的才艺还远远达不到在台上表演的标准。一天“面”上七八十号人,我们整个小组都像是废柴一样“丧”。

但是“面”人“面”到一定数量的时候,我们识人的眼力也陡然提高,像是发生了一些奇妙的化学反应。我们能一眼看穿这个人的年龄、身份、气质,从而推测出他是不是个有故事的人。在海选的第二周,我们已经能游刃有余地引导大家,让他们在三五分钟内介绍自己以及展示独特的才艺。

海选的时候,因为节目还没有定性,我们“面”人的标准也不统一,像是抓瞎一样地看人唱歌、跳舞、弹吉他,又或者是聊一聊他们的故事。作为一个写作者,我对于会讲故事的人情有独钟。我是在朝阳和通州交界的一个小区里听到的那个“孤岛银行”的故事。

当时我们像路痴一样,四处寻找约见的那家机构,突然迎面而来一群灰扑扑的年轻人。领头的男孩问我:“你也是来面试的吗?”

那个穿白色T恤的男孩在镜头前吞吞吐吐,并不知道要聊些什么,他的伙伴就提醒他讲那个“孤岛银行”的故事。他思索了片刻,慢吞吞地讲起自己的经历。

那大概是三四年前了,他被银行派到东部的一个小岛上去工作。那个岛上有许多韩国的企业,所以银行在这个荒僻的岛上设了一个网点,专门为岛上的企业做资金结算服务。

可是有一天,岛上的企业忽然就撤走了。两千多名员工在一夕之间离岛,原本热热闹闹的小岛在一天之内变得寂静无声。

岛还是那个岛,只留下零星的几户原住民;银行还是那个银行,只是仿佛被外界遗忘了一般。那个男孩周遭的一切都安静了下来,没有客户,没有忙碌的工作,每天就是看着海面,等太阳起落,等潮水涌退。时间缓慢得不可思议,生活乏味得让人头疼。

那种冗长又致命的无聊让他感觉害怕,有近两年的时间,他都是靠着在网上解答网友的疑问来打发无聊的时光。他一度在某社区网站上答题,答成了一个有三十万粉丝的大V。

直到许久后的一天,他再也找不到能消解无聊的办法,便义无反顾地辞了职,奔入了北京那座大城市,挤进了熙熙攘攘的人群里。

孤岛银行,多么让人动容的故事。尽管这个故事并没有办法在节目里呈现,但我依然听得十分着迷。我偶尔会想,那大概就是我转做海选导演的意义:听不同的人讲不同的故事,关于他们自己,或者另一种生活的可能。而一个海选导演,如果一生中能听到并且理解这种“孤岛银行”式的故事,那么这份工作便算得上是圆满了。

回看当时,在路上的那段时间是最充实的。有目标,有终点,我也知道我是谁。每天晚上一想到第二天要去崭新的地方见从未见过的人,就睡得既安稳又踏实。有些人注定是漂泊的命运,那大概就是此时此刻的自己。

红烧萝卜与琉璃的港湾
小岛歌系列之三十六

文/小熊洛拉

小熊洛拉

小动物饲养员以及热爰做美食的吃货,梦想是征服世界的胃!

梅雨季节里,柚木总是会特别想吃红烧萝卜。削好皮的白萝卜切成滚刀块,过油翻炒后再放适量的老抽和糖上色,倒水焖烧二十分钟左右就可以出锅了。出锅前放一小勺盐,滑滑软软的萝卜蘸着酱汁热乎乎地放进嘴里,在这样的阴雨天气里,简直是一种享受。

“师父也爱吃这个。”锅里咕嘟着胖乎乎的萝卜块,柚木舔了一下嘴唇对京屿说。京屿想起还小的时候,她站在锅边看着爸爸炖萝卜,外面也是这样间歇地下着雨,雾气蒙蒙。

“红烧萝卜真是让人觉得温暖。”柚木继续说道。

京屿没应声,眉眼却忍不住弯了弯。

“那可不一定哦。”一直坐在小吧台旁的女生忽然开口说道。柚木给白萝卜削皮时她就坐在那里了,一直在纸上写着什么,并不时地抬起头朝小厨房里看上一眼。这时她走过来,将小臂一伸,摊放在柚木面前:“喏,这道疤就是红烧萝卜烫出来的,我现在想起这道菜都觉得……”

她嘶了一声,朝柚木做了个有些搞怪的痛苦的表情。

“定期抹烫伤膏的话疤会淡掉的。”柚木很认真地看着她小臂上的伤疤,并提出建议。

“不。”女生微微笑了一下,摇摇头,“我要它留在这里。”

留在这里提醒自己,曾经的自己多么像个傻瓜。

十几岁的时候,似乎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歌手。可她不同,她喜欢的是站在歌手背后的作词人,她觉得那些词才是一首歌真正的灵魂。她有个好看的小本子,里面整整齐齐地抄满了她喜欢的作词人写的每一首词,她几乎都可以倒背如流。

她在网上只能搜索到很少关于那个作词人的信息,照片更是寥寥无几,只有几张唱片发布会上他同一群工作人员站在一起的合影,几乎看不清眉目,似乎也只有她能看出来那就是他。

大学毕业以后,她想办法去了他工作的唱片公司。听说他不常坐班,只有开会的时候偶尔会露面。而她只是个“萌新”小助理,给所有人端茶递水和处理杂七杂八的文件。她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次唱片策划会议上。她端茶进去,虽然早知道他会坐在那里,但见到他本人的那一刻,她还是慌到无法抑制。如果你也有这样一个追寻了十年的偶像,也许你就会懂她那一瞬间的感受了。

她还没走过去,就差点把椅子撞倒,还顺带将手里的茶给泼了出去。场面简直一塌糊涂,她懊丧得当即哭了出来。倒是他,似乎并不以为意,甚至还起身帮她收拾了残局。因为有他打圆场,故她也没有受到苛责。那天在会议室外面,她同他讲出了在心里存了十年的一声“嗨”。

后来他们就恋爱了。

她二十四岁,而他也不过比她大了十二岁,还不算老。

回忆起来,那是她人生中最为甜蜜的一段时光,他们一起做了很多只有情侣才会做的一些傻乎乎的事。枕着他的胳膊躺在草地上看风筝时,她觉得人生若真需要有可以依恋停靠的港湾,那么他便是她的港湾了。

直到有一天,她在广播电台里听到某个歌手将要发行的由他作词的单曲。主持人称那首歌是歌手的全新代表作,歌词不仅延续了他巅峰时期的韵味,还多了一丝少女的温柔。

她手中的铲子不知何时滑脱出去,带起的萝卜正好掉落在她的小臂上,灼痛的感觉令她的眼泪瞬间迸出。

那天是他三十七岁的生日,而她准备的生日宴的最后一道菜就是红烧萝卜,是他们俩的最爱。

但她却一口也吃不下。

“他偷了我写的词。”她微笑的样子看上去有些苦涩。

她悄悄写下的那些词,只给他一个人看过,他却把它敛为自己的作品。

“我就像一口被掏空的井!”事情败露之后,他向她呼号,“如果再写不出新鲜的东西,我的事业就完了!整整三年了,我连一句顺眼的词也写不出来,你知道他们在背后是怎么说我的吗?”

明明该控诉的人是她才对。

那一瞬间,她决定放下。放下这件事,也放下这个人,这个她还没见过面就已深深喜欢了十年的人。

彩云易散琉璃脆。

琉璃脆啊。

“后来呢?”柚木将盛好的红烧萝卜推到她的面前,问道。

“后来啊,发现自己写的东西居然这么好,我就成了……”

“一个作词人?”

“不,是诗人。”她莞尔一笑,大概心里真的将那些事情都放下了。

青春参考资料
文/戴帽子的鱼

戴帽子的鱼

双鱼座,挚爰十七岁,喜欢廉航、旅行与换宿。《爱格》签约作家,以笔尖写流年,已出版《热泪》《做喜欢的事,爱想爰的人》《何必珍珠慰寂寥Ⅰ》《何必珍珠慰寂寥Ⅱ》《我在新西兰等你》《我想和你环游世界》等。

新浪微博:@戴帽子的鱼Echo

我的闺密都是在中学认识的,是以我们常常聊起昔日同学的事情,谁谁谁怎么样了。总结起来会发现,原来命运起伏,有人可能高开低走,有人可能低开高走……充满了不可预估性。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的青春已算落幕,大概像一套完整的参考题摆在你的面前,也许你能找到一些与自己的题面相符的答案。

先说班级的学霸。我们学校有一桩悬案,因为高三的书多,桌肚里放不下,所以学生一般都是把书直接堆在桌上,垒得像小山一样高。有一天,一个女学霸的书全都不见了,直到今天也没查出到底是谁扔了她的书。

那时候我对她的印象是不端着。虽然她成绩顶尖,却没有像其他学霸一样遥遥地坐在前面,而是主动把座位搬到了教室后面,和最后排的差生们坐在一起说说笑笑,想不出来谁会与和善的她为敌。

高考前夕,那些书里不仅有重要的笔记,更像是一个考生的信心寄托。老师紧张得不得了,担心她受此打击会一蹶不振。但是她没有,似乎更燃起一股傲气:你想影响我,我偏不让你得逞。据说她如今在某银行总行工作,一贯的优秀。

若这是一道参考题,给青春有所提示的话,它的答案或许是:你优秀,就会有人使绊子,却也会壮大你。

再说班里的漂亮女生。我特别向往过三个人,那三个人使我曾暗自觉得,老天爷真的不公平,为何不给我那样的美貌?

一个是隔壁班的A。我常常偶遇她上楼,感觉众人之中,她身上独有一层柔光。印象最深刻的是听过一个喜欢她的男生放话:“不管去哪里,就算XX考到鸟不生蛋的地方,我也要跟着去。”

另外两个是同过班的B和C。我认识B的时候她正在发水痘,因为下雨,我们共撑一把伞。我近距离地看着她,心想,怎么水痘长在她的脸上都那么晶莹剔透,那么好看呢?可C的美艳和大胆让老师颇为头疼,但我倒是挺喜欢她的。在我后脖子上长疮的时候,因为看不到不好抹药膏,坐在后排的她直接拿过药膏就帮我抹,毫不嫌弃。还有同学们一起穿宽大的运动服的时候,她会主动教大家怎么用衣角折朵花,看上去更有设计感,能突出细腰。

我听朋友提起过A、B、C。A留在老家结婚生子,那是一座不怎么繁华的小城;C结了两次婚,身心受创,工作也没什么可多说的。多年后听闻这样的消息,我很失落,本以为她们会有如偶像剧中女主角那样的人生,不会如一般人那般平淡,应该有神仙眷侣,自己也站在很大的舞台上发光。

而B的人生虽有不如意,总体仍算别人眼中的辉煌。我们总结,不知是不是巧合,B一直以来就是又美又会学习的那种人。

若这是一道参考题,给青春有所提示的话,它的答案或许是:光有美貌难行,必须有能力捍卫,才挺得住人生跌宕。

还有很多很多的同学,看他们的人生轨迹,我常觉得唏嘘。

许多女生偷偷倾慕的钢琴王子如今是一个开始发福的踏实商人。上次见面问他,说是已经不弹琴了,哪有时间啊。原来我们热爱的,并付出无数心血的东西不一定能终生相依。

大家羡慕的一个同学是投胎小能手,是小城里赫赫有名的富豪的儿子,最后家境生变,现在在小区里经营着一个小餐馆。原来人生真的有时易、有时难,没有真正的一帆风顺。

写着写着就有些伤感,但幸好,你们的青春才刚刚开始。

请低开或高开,都高走。

可以参考资料,避免踩雷。

祝多年以后,别人回顾起你们,会为你们骄傲。

当然,每个人的幸福感和成就感的来源都不一样,自己的知足与快乐最重要。

不留
文/朱熙

朱熙

曾用笔名柏茗,青春文学作家、编剧。东京大学博士在读。已出版《藏身孤星的你》《白日出没的月球》《公主病》等作品。新书《王子病》热卖中!

新浪微博@朱熙熙熙

从四月到六月,短短三个月间,我搬了四次家——对前几期专栏还有印象的读者,应该早已察觉到我这个春天的流离动荡了吧。

其间第一次搬家是四月初,从独居了三年多的公寓搬到附近的合租房。在东京,叫一次搬家公司的费用不菲,我本想着两处相隔不远,三四站地的距离而已,不如就自己动手,来回多跑几趟。可花费数日将行李装了箱之后我才发现,几年间不知不觉积攒下来的生活用品和书籍杂物已膨胀到了一个庞然可怖的量,根本不是我独自能够搬成的。

最后不得已还是叫了搬家公司。

东西装了满满一卡车,好不容易运到了新家,却又出现了更大的问题——先前的公寓独占了三层,有着宽敞的阁楼和储藏间,而合租房则是独立卧室卫浴,共用仓库、客厅和厨房的构造,个人可用的储物空间并不大。行李从公寓原样搬到合租房,根本无法全部塞进房间。我闷头收拾整理了好几天,可还有许多纸箱堆在走廊上。

“断舍离啊!”合租房的室友拍着我的肩膀说,同情之中掺着几分幸灾乐祸,“扔吧。你去年没有用过的东西,今年、明年肯定也不会再用了。尤其是那些周边啊、玩偶啊——都是累赘,留下日用的必需品就好了。”

可是在日本生活,丢垃圾是一件极麻烦并且比喊搬家公司更费钱的事。

可燃垃圾每周才回收两次,不可燃垃圾更是每月才回收两次。报刊、纸箱、饮料瓶罐等所谓的资源垃圾每三周回收一次,书报要摞齐扎好,纸箱要拆开压扁,瓶罐要清洗干净并撕去塑料纸。大件的废弃物和家电则要提前多日预约上门回收,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掐指算算,前后要花上小半个月和上万日元,才能把“累赘”清理得差不多。

“扔。”我咬咬牙,下定决心。

将所有行李细细筛过一遍,扔了十几个45L的垃圾袋,还有若干家具和家电。每一件东西拿在手上,我都会默默回想片刻买下或得到它时的情形,给自己做一道选择题,“要”或者“不要”。

这项工作花费的时日不长,却比搬家这个体力活更累。

总算把房间收拾清爽后,我叫室友下楼来玩。她进了门,四下张望一番,然后惊叫起来:“说好的周边、玩偶都是累赘呢?怎么还留着啊!”顿了顿,她又跺脚,“那收纳盒挺实在的,将来肯定能派上用场,干吗扔了呀?”

“留下的都是我要的。”我说,“丢掉的都是不要的。”

在那之后,因为一些变故,我又频繁地搬了几次家。其中甚至有从东京到上海这样无法求助于搬家公司,只能掐着手指计算航班行李额度、揣度自己体力上限的搬家路线。“要”与“不要”的选择题做得多了,我的心里莫名变得踏实轻松了许多。

现在似乎有种风潮,推崇所谓的“极简”生活——房间里只留最基础的家具,一季衣服只备三五套黑白灰,仿佛桌上多一盒吃了一半的外卖、床头多几件没洗的亮色衣服都会碍眼——结果展示出来的照片空空荡荡,毫无生气。

我理想的生活并不是这样的。

简简单单的生活,依然可以保留烦琐的可爱,依然可以热热闹闹、拥拥挤挤。

尼采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有这样一句话:“精神不想再称它为统治者和神的这条巨龙是什么呢?这条巨龙的名字叫‘你应当’。可是狮子的精神却说‘我要’。”在图书馆偶然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才十九岁——又或许是十八岁吧,已经记不太清了。书极厚,也晦涩,当时还年轻的我根本无法读懂、读透。整本书囫囵翻过,我只记住了这么一句。也就是这一句,让当年稚嫩怯懦的我大受触动,并一度被我引为人生信条。

当年学会了说“我要”的我,是成长了。

而如今的我,更进一步地成长,则是学会了说“我不要”。

我想有说“我要”的勇气,也要有说“我不要”的理智与从容。

因为学会了“不要”,我才开始体悟到自己真正“要”的是什么。

如何对付“搞事情”
——给未关注的你(29)

文/火灵狐

火灵狐

天秤座,爱好上班,志向是成为一个很厉害的打工仔。

是有这样的人的,他们喜欢“搞事情”。

朋友给我讲了这样一件事。“因为要写一篇新闻稿,我问同部门的前辈姐姐要一个数据。她顾左右而言他,就是不肯告诉我。那又不是什么机密,我们之间也没有竞争,但她似乎就是不希望我顺利交差。最后她告诉我了,结果我写完交上去后却被告知这个数据是错的。我没说什么,她却抢先在小组会上数落我,说:‘小×不是我说你们,现在你们这些九五后,做事就是不认真。’”

小朋友很困惑:“她把我当敌人吗?为什么?我并没有想过当她的挡路石呀。”

我也被朋友笑过,说我不会“来事”。一群人吃饭,有一个女孩全程不太高兴。她不吃这个也不吃那个,嫌服务员反应慢,说空调太热又太冷。所有人围着她团团转,不管真心还是假意。朋友说,你看你,只会乐呵呵地说“我吃什么都行”“不用麻烦我自己来”,跟会“作”的女孩比起来,多没存在感啊!

会“来事”,所以得到了更多的关注和妥协;会“搞事情”,得以在职场上无须通过专业实力就能压制他人。这是一种让我觉得不太健康的现象。有些大人总是热衷于传授一些在我看来颇显油腻的处世哲学,比如最常见的一句老话就是“会哭的小孩有奶吃”。一些情感博主还把这套哲学发展到恋爱里,他们教女孩用各种方式“拿捏”男孩,并阐述这么做的理由:如果在恋爱初期你不“拿住”他,那么以后有你受的。而那些不擅长这么做的女生反而会遭受讥讽,“你这么懂事一定没人疼吧”。

我并不否认世界有丑陋的一面,也承认无论何种人际关系都有可能走向至暗时刻。但“搞事”的问题在于,他们并不是通过光明正大的方式来面对可能发生的困境。他们通过搞小动作而获利并沾沾自喜,而且他们的世界里剑拔弩张。如果你仔细观察,会发现喜欢“搞事情”的人内心其实并不笃定。他们不相信职场上有公平竞争,不相信会有一个人真心爱自己,不相信人与人之间可以真诚相处,不相信好心肠会得到好回报,不相信懂事会得到爱惜。所以他们抢先一步使用伎俩、手段、心机、套路,因为他们认为别人一定会用同样肮脏的方式来对待他们。

喜欢“搞事情”的,其实都是不快乐的人吧。

小时候有段时间我颇为一件小事苦恼。那就是班上有女同学喜欢拉帮结派,不站队的人反而显得格格不入。虽然这种“针对”无非是在背后嚼一些幼稚无聊的舌根,但在那个年龄段,我如临大敌。加上本身也是不服输的性格,我大声呵斥那个带头“搞事情”的小姑娘,拉住她要跟她讲道理。她吓得愣住,面色苍白。

我并没有“打赢了”的快感,反而在那一刻替她感到悲哀。我忽然明白,其实我们并不是没有“搞事情”的能力,而是我们不需要通过小动作和欺压他人来证明自己。

人际关系也是如此吧。我不止一次看到或被劝诫说女生在男生面前要适当“示弱”——哪怕你并不弱,但假装不懂,然后用天真茫然的眼神崇拜地仰望男生,总能得到更多的喜爱与便利。通过这种“假装”走了捷径的成功案例也确实比比皆是,但我总觉得这样做不太体面,也有损尊严。为什么我要通过伪装自己,甚至是做小伏低来获得他人的认可呢?如果他们并不欣赏真实的我,那我又何必在意他们?难道一个女生自己买包和口红,就意味着她不受欢迎,比接受馈赠的女生要可怜吗?

不是这样的。我们懂事,是为了成为一个更好的人,而不是为了获得谁的怜惜和嘉奖。

如果我担心一个同事会取代我,那么我愿意与他正面交锋,比比看谁更称职;如果我希望被一个人惦记,那么我会堂堂正正地告诉他我的感受。这样的话,哪怕比输了、被拒绝了,我也觉得尽力了,不丢人。我们不在背后使绊子,不是因为我们没有使绊子的能力,而是因为我们有底气正面迎接困难和挑战。可能有人说你傻,说:“看吧,人家靠小手段轻轻松松就赢了,而你这样老老实实地辛苦攀爬,值得吗?”

我觉得值得啊!难道因为别人钻了狗洞,我就要跟着钻吗?不,我就是要挺直腰背,要站着把仗打完,哪怕因此一败涂地,我也守住了那点小小的正直和骄傲。我们赢要赢得体面,输也要输得磊落。

有人喜欢通过“搞事情”赢?

没关系,我们不搞,我们也不怕。我们就是这么光明,这么坦荡。

星强档

001

大型角色扮演比赛现场有一种群魔乱舞的感觉,穿着正常衣服的陈朝反而显得有些另类。

白苏一眼就看到了他,一路小跑停在他面前:“道具帮我带来了吗?”

“嗯。”陈朝把背包里的手工皇冠掏出来,“我不知道你要哪个,就全带来了。”

“谢谢!”白苏给了陈朝一个大大的拥抱。

后台的化妆间只有不到十个台位,白苏拉着陈朝从拥挤的人流中间蹭进去。四周香粉的味道呛得陈朝的鼻子痒痒的,他扭头打喷嚏时瞥到化妆间门外一闪而过的身影,微微愣住。

比赛进行到最后一轮,选手们依次登台表演一段情节。

“可以请搭档上来吗?”有个打扮成吸血鬼模样的男生问评委。

“是西塞尔伯爵。”白苏附在陈朝的耳边解释道,“搭档就是奈特莉公主,那是动漫里经典的一幕。”

但所有人在台下等了整整两分钟,西塞尔伯爵的搭档也没有登场,台下开始有些骚乱了。

“没来的话,一个人表演也可以。”

“对不起,我迟到了。”快步走上舞台的女生差点被台阶绊倒。她的假发戴歪了,那套衣服对她来说也太大了一些,肩上的蕾丝缎带滑下来,一直坠到小臂上。

“怎么是你?”男生压低的声音里带着一点儿愤恨。

“玲奈没来……所以……”

“可以开始了吗?”评委催促道。

“噢,我亲爱的……”男生开始念台词,扮演奈特莉公主的女生双手紧紧抓住裙摆,把过长的裙子拎起来才能配合上他的动作。她一直处于忘词状态,最后当西塞尔伯爵终于表达出自己深沉的爱意时,台下观看的人齐声喊出“我愿意”,她才有些回过神般地对深情注视着她的男生说出那三个字。

“我愿意,江丞。”

“是西塞尔。”他提醒她。

台下的人哄笑起来,那场表演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叫江丞的男生黑着脸走下了台,女生还恭恭敬敬地做了谢幕的动作。她的眼睛弯弯的,小小的鼻子微翘着,像个很小的孩子。

陈朝的目光一刻也没有从她的身上移开。

是简里里。

“只是长得像而已!”白苏否认。

“我去看看。”陈朝说着已经从座位上站起身来。

他停在后台化妆间那扇半开的门外时,江丞正冷着脸发脾气。

“玲奈没来我自己也可以啊,不是让你负责网络投票吗?跑这里来干吗?”

“票数已经很高了,所以……”

“所以你就来让我出丑!你知不知道这顶假发你戴上有多难看……”江丞说着走过去想拽掉她头上的假发,她踉跄了一下,差点儿撞到化妆台的镜子。

“嘿!”陈朝挡在女生身前,一只手用力攥住江丞的手腕,“这样对一个女生有意思吗?”

“轮得到你来管?”江丞吃痛,侧过脸冷冷地看他一眼。

陈朝真想给他一拳。

舞台上传来主持人的声音,最后一个表演已经结束了。

“放手!”江丞甩开陈朝,径自走出化妆间。

贴在陈朝身后的女生像是在微微颤抖,他几乎能感觉到她的心跳。他屏着气,沉默半晌,连一句开场白也没有讲出来。

直到女生轻轻推了推他的后背:“你踩到我的裙子了。”

陈朝的脸倏地红了,他向前走了两步,回过身看着女生把裙子的下摆整理好。

“是你吧,简里里?”

“啊?”

“是我,陈朝。”

“我不认识你。”她故意做出有些茫然的样子,格外真诚地看着他,“你以为我是简里里,才来管我的事吗?”

陈朝说不出话来。

002

接到江丞的电话时,简里里正在做头发,彩色的卷发夹挂满了整个脑袋。她倾身去拿手机,药水就顺着脖颈滑进衣服里,凉得她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为什么不接电话?”江丞的声音明显不悦。

“我正……”

“我和朋友们在外面吃饭,你过来一下。”江丞全无耐心,截断她的话兀自说道,“在观巷。”

“可是……”

“超过半个小时没到就不要再来见我了。”

“江……”电话被挂断了,只有寂寞的嘟嘟声回应简里里。

这样任性地对待她,无非是以为自己整颗心都挂在他身上。

可那是真的吗?

简里里胸口发闷,江丞不知道自己这样待他无非是因为他很像她记忆中的某个人。可当那个人真真正正地在她面前出现时,她才明白,江丞这个替代品有多么苍白。

那一刻,简里里很想不理江丞就这么把头发做完,却又隐隐觉得,如果不去的话会错过什么对她来说很重要的事。

从理发店到观巷不堵车的话也要二十几分钟,简里里一直催促司机开快点。等她一只脚踏上观巷七十一号的木阶时,还有三分钟就到半个小时了。

江丞和他的朋友们就坐在大厅中央的桌子旁,大概有十几个人。简里里远远地看到挨在江丞身边的玲奈,他们头抵着头不知道正在说着什么。简里里走过去打了一声招呼,所有人都尴尬地看着她。

“你头上卷的什么乱七八糟的?”

“我刚刚头发做到一半……”简里里好声好气地解释,“你没告诉我今天有聚会。”

“社团聚会,你又不是成员。”

“那为什么……”

“请你来把账结一下。”江丞故意把声音扬起来,眼角的余光落在靠窗边的位子上。

简里里注意到了,他是故意表演给别人看的。而那个人,就是曾在后台用力捏住他的手腕的陈朝。

“要不要坐下来吃点儿?”有社团的成员招呼简里里。

“一会儿我们去唱歌,让她自己吃吧。”江丞微笑着说完,扬手招呼在吧台前站着的服务生,“账单——”

“来一瓶红酒。”落地窗前背对着他们的陈朝几乎在同一时间对服务生喊道。江丞的账单送到时,陈朝的红酒也送到了桌前。他拎起开了瓶的酒站起身来,就那么一直走到江丞身前,几乎将整瓶酒都浇到了他头上。

江丞回过神来后把桌子上的菜打翻了一半在地上,恨不得和陈朝同归于尽。但陈朝没给他这个机会,而是把沾满酱汁的铁板踢到他脚边,让他狠狠地摔了个跟头,半张脸上满是黑胡椒酱,原本英俊的一张脸显得滑稽又可笑。

社团的成员大概都是第一次看到他那么狼狈的样子,每个人都转过脸去假装没有看到,甚至没人想到要先去把他从地上给拽起来。

“简里里!”

“我在!”

“你不在。”陈朝抬手拦住她。简里里看也不看他,伸手想把地上的江丞拽起来,却被吼得差点儿脱了耳膜:“你走!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了!”

出了观巷一直走下去就是港口,那里常常盘旋着许多海鸥。那天下午,陈朝一直跟在简里里身后。简里里把身上的钱全掏出来买了小鱼干,整整两百袋,然后就坐在那里,一声不吭地喂海鸥。

“你为什么撒谎?”

“因为不想认你。”

“为什么?”

“不想认就是不想认。”

简里里一张脸绷得紧紧的,生怕稍有松弛,眼泪就会掉下来。

003

直播间里一切都已就绪,白苏坐在话筒前对着隔音窗外等着她的陈朝顽皮地挥了挥手,陈朝只是微笑。就在那时,他身侧的门被人推了一下,因为太重没有推开,顿了一下又用力推了推,半开的门外是气喘吁吁的简里里。

“对不起,我迟到了。”她举起手里的小鱼缸,用口型对直播间里的主持人阿金说。

阿金给她比了个手势,让她坐在那里等他。白苏看到简里里在陈朝身旁的椅子上坐下来,眉心微蹙。

但简里里挺直脊背,坐得板板正正,看也没看陈朝一眼。

阿金的夜间广播九点钟正式开始。开始前的三分钟,他们各自把将会聊到的话题大纲重新过了一遍。

直播开始后,两个人很顺利地聊了下去。虽然只是一个角色扮演者,但白苏在热爱二次元的宅男里拥有很高的人气,甚至还拿到了经纪公司的合约。

访谈结束后是听众热线环节,打进电话来的都是喜欢白苏的宅男,问的问题也是稀奇古怪,甚至有人问白苏喜欢什么颜色的内衣。

“白色。”白苏并不觉得尴尬。

“缀满蕾丝的那种吗?”

“问得这么详细我男朋友会不开心的哦。”

“白苏小姐已经有男朋友了吗?”

“对。”白苏的语气十分肯定,坐在一旁的阿金微微愣了一下。直播访谈开始前两周,他曾打电话同白苏沟通访谈的内容,白苏明确表示不想谈涉及感情方面的问题。

“白苏小姐的男朋友是什么样的人?”

“他啊,个子高高的,有一双很温柔的眼睛,笑起来会露出一侧的虎牙……”

这么说时,白苏的目光完完全全落在陈朝身上,通过转播听到她这番话的陈朝几乎忍不住要站起身来。

广播结束后,直播间的工作人员一起去吃夜宵,拎着金鱼缸的简里里就跟在阿金身边,像一条乖巧的小尾巴。陈朝同她谁也没跟对方讲一句话。夜宵吃到一半,负责接热线的工作人员忽然笑道:“白苏小姐承认恋情之后,热线电话都要被打爆了,大家都好奇那个男生是谁呢。”

所有人心照不宣地一起看向陈朝。

陈朝温和地笑笑:“大家误会了,我和白苏只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

话说到这种地步,白苏的脸色变了变,忽然自己先笑了:“我只是烦了那些宅男,所以拉陈朝当挡箭牌而已。”

餐桌上忽然冷了场,一向负责活跃气氛的阿金招呼大家干一杯,手肘不小心碰翻了简里里送给他的那缸小金鱼。玻璃缸在地上碎成一片,有几块玻璃飞到简里里的小腿上,擦出了几道血痕。

“要紧吗?”

“没关系。”简里里弯下腰用纸巾擦拭掉血迹。

“只是一点儿小伤。”阿金抬起头来对餐桌旁的人说。

“去医院处理一下吧。”陈朝忽然开口道。

“不用。”

“血不是还没止住吗?要是有玻璃碴儿进去了可就麻烦了。”

“不会的。”

“你没去看过又怎么知道?去医院!”

这时,一桌人都屏息看着陈朝同简里里一来一去地争辩,只要不是“瞎子”都看得出来,陈朝整张脸上写满了担忧。

“不然……你带她去医院包扎一下好了。”阿金几乎看不下去了。

在去医院的路上,简里里一直鼓着腮帮子跟在陈朝身后,在饭桌上激辩的两个人这时候谁也不说一句话了。

伤口消毒时,简里里疼得差点儿叫出来。

“疼就不要忍着。”

“我不疼。”简里里嘴硬。

“那你喜欢阿金吗?”陈朝忽然问。

“喜欢。”

“你撒谎!”

当然,简里里撒了谎,但她无论如何都不会承认,和江丞分手后,她确实花了点心思接近常常采访白苏的阿金。她知道他们是朋友,也知道他们常常聚会,更知道那是她能不露痕迹地出现在陈朝面前的唯一理由。

她知道自己贪心了,可她就是很想看到他。

哪怕只是这样隔着遥远的人潮和早已逝去的时光。

004

陈朝的辩论赛还有十分钟就要开场了,观众席上仍没有简里里的身影。陈朝掀开台上的幕布,不时地向外面瞥上几眼。即使他拼命掩饰,白苏依然能看出他脸上有些许的焦虑。

“简里里没有来吗?”

陈朝转过身来点点头:“可能是路上耽搁了。”

“说不定不来了。”白苏假装漫不经心地道。

“不会的。”

是包扎好伤口从医院出来时,两个人站在外面等车,陈朝没话找话,忽然提起自己即将参加辩论比赛。

“你要不要来看看?”

“我?”简里里指了指自己。

“就在两周后。”

简里里知道自己不该去的,故意接近阿金已经是在冒险,但也许她可以带上一个男朋友一起,一个……可以让她避嫌的男朋友?

当简里里穿着一件五颜六色的毛衣,像一棵行走的圣诞树一样出现在后台时,她身边还站着一个比她还夸张的男生。在那么冷的季节,男生只穿了一件背心,露出整条胳膊的文身。

“我男朋友唐元!”简里里兴高采烈地向陈朝介绍,“他是个武替,功夫特别厉害!”

叫唐元的男生看着陈朝笑了笑:“我听里里说你是她的好朋友。”

陈朝只是浅浅地微笑着,白苏走过来站在他身侧,眼角的余光落在简里里身上,像凛冬结在玻璃窗上的一朵冰花。

“陈朝,准备开场了。”

“我们去观众席坐。”简里里识趣地接话,挽着唐元的手臂走开了。

那场比赛陈朝一直不太在状态。他不时地将目光投向简里里的方向,看着她不时地同唐元耳语几句,两个人还一起给他鼓掌。陈朝看不出简里里是不是真的喜欢唐元,但看上去她似乎很开心。

比赛到中场时,唐元接到一个电话,倾身同简里里说了些什么,简里里便起身同他一起离开了座位。最后一直到比赛结束,两个人也没有再回来。

陈朝下了台,在手机里看到简里里发来的消息,说唐元有一场临时演出必须去赶场。陈朝沉默地盯着屏幕上的那条消息,看了足足有一分多钟,直到白苏走过来一只手揽住他的肩膀。她当然看出了他有心事,但她假装没看出来:“一起去吃东西。”

“我不去了。”

“走吧!”同队的辩友也过来挽他的胳膊,一群人拥簇着他去吃东西。陈朝没什么胃口,只是坐在那里看大家笑闹成一团。有人开他和白苏的玩笑,问他们究竟什么时候才会公开关系。白苏笑着要去堵住辩友的嘴,陈朝的手机铃声这时忽然响了起来。

是简里里。

她的声音里带着一点儿羞怯:“陈朝……你能不能过来一趟?”

“你在哪儿?”陈朝立刻推开椅子起身。

原来唐元接到的临时演出是一场有预谋的群架,他还以为是在演戏,表演得格外卖力。但简里里渐渐觉出不对劲,这些人完全是动真格的,于是她躲在角落里悄悄报了警。当然,简里里也被带去问了话,回来时她没有别的人可以联系,只好给陈朝打了电话。

陈朝接到她时,街上下起了雪。简里里的脚在唐元忙着打斗时左躲右闪扭到了,陈朝扶着她走了几步后,索性直接将她背在了背上。鹅毛般的雪片纷纷扬扬,很快便在简里里的肩上落了雪白的一层。

“唐元呢?”

“他啊……”简里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听到警车响就跑掉了。”

陈朝忍不住气结,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

“以后不会交往这种靠不住的男朋友了。”简里里替他说道。

“那种人,有什么值得喜欢的?”

“也是有的。”简里里很认真。

“哪里?”

“他的眼睛。”简里里的声音很轻,然后在心里悄悄补充了一句——很像你。

005

简里里的新男友是个还没出道的男团练习生,有着一张棱角分明的脸,皮肤清透得几乎吹弹可破。

“我们在复古唱片店里看上了同一张唱片,同时伸手撞到一起,唱片掉到地上,两个人一同弯腰去捡的时候头又撞到了一起,奇妙的缘分……”简里里在白苏二十岁的生日派对上同围着他们的人讲述这段相遇的经历时眉飞色舞的,站在她身边的练习生便微笑着将目光投向她。

“为什么喜欢简里里?”有人八卦。

“她不是因为我的脸才喜欢我的。”练习生看上去一脸诚恳。

白苏哧了一声,眼底有些鄙薄的神色,而陈朝只是不动声色。

吹灭生日蜡烛,大家纷纷送出礼物。简里里送的是两张演唱会的门票,是白苏最喜欢的歌手登台十年的纪念演唱会,白苏因为没有抢到票还懊丧了好一阵子。

“南忆的公司给他们观摩的票,正好多出来两张。”简里里笑起来时眼睛弯成一座桥,而“南忆”就是练习生的名字。

演唱会那天,简里里和南忆同白苏和陈朝并排坐在一起。

中途的互动环节,会有录播的镜头随机抓取观演席上的情侣投放到大屏幕上,被投放的人有一分钟时间可以向自己喜欢的人表白,甚至还有人借机求婚。

白苏心里悄悄期盼着镜头能抓取到她和陈朝的身影。就在她这么期盼着时,镜头真的就挪了过来。但屏幕里是她慢慢错开的身影,最终停留在画面上的,是陈朝和简里里。

屏幕上两个人的表情都有些蒙。简里里回过神来,对着镜头用力地摆了摆手,示意他们搞错了。

“十年来每一次互动环节都没有搞错过。”中场互动的主持人忍不住笑道,“所以你们是还没有告白?”

“不是那样的。”

大屏幕上的画面快速倒回,一直退到开场十分钟左右镜头捕捉到的简里里和陈朝的画面,稍稍偏过头的简里里恰好同陈朝对上目光又迅速回避的瞬间。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陈朝和简里里身上。

正在简里里的脑子里一团乱麻时,陈朝已经接过了远远递过来的话筒。他刚要开口说些什么,简里里就一把抢过他手里的话筒,为了从重围中解脱出来撒谎道:“我们……是亲兄妹!”

后面的半场演唱会,简里里只坐了一会儿便起身去了洗手间。她的脸烧得厉害,如同被火烧云攀附。将脸浸在手捧的水中时,她听到身后响起白苏的声音。

“你是故意的吗?”

简里里抹掉脸上的水,静静地看着她。

“你不要忘了你答应过我什么。”

“我不会忘记的。”

“陈朝从前也只是觉得你可怜……”白苏还想继续说下去,简里里已错身从她身边走开。

走出洗手间,简里里就看到了靠着墙的南忆。

演唱会正唱到歌手的成名曲——我就等在这路口,不知你会不会经过,你是夏夜的月光,你看我这样渺小,每当我抬起头……

“我想走了。”简里里说。

“那我们现在就走吧。”

他们开车去了港口,顺着被侵蚀的石阶走到海滩上,看着海水一浪一浪打过来,海鸥在头顶发出呼唤般的声音。

南忆轻轻踢着脚下的贝壳:“里里喜欢的人……是陈朝吧。”

简里里沉默半晌,轻轻咬着下唇。

“你看陈朝的时候,眼睛里有星星……你从没那样看过我。”

“对不起。”简里里是真的感到抱歉,对南忆,也对自己。她不是不想喜欢南忆,可是她做不到,就像过去很多次那样,她再一次失败了。

006

陈朝有几个月没有见到简里里,她不是惯用手机和社交账号的人,就像一滴水汇入海里再难觅踪迹。好在陈朝曾送她回过住处一次,他凭着记忆找过去,可简里里并不在家。陈朝也不着急,只是倚在门旁耐心地等候着。

傍晚时分,楼梯间传来踢踏的脚步声,他很快便看到简里里背着一个硕大的双肩包走了过来。她看见陈朝,神情微微一愣,旋即回过神,微笑着同他打了个招呼。

“我一直联系不上你。”

“我最近在做户外探险的锻炼!”简里里扭身将那个硕大的双肩包展示在陈朝面前,“下个月我要跟青阳的队去牛尾山……”

“牛尾山?”

“对啊,那里能观察到很多不常见的动植物。”另一个声音从楼梯间传来。陈朝瞥过去,就看到一个穿着短靴的男生,同简里里一样,背上背着一个硕大的双肩包。

“马上就是雨季了,去牛尾山安全吗?”陈朝的声音沉了下去。

“不用担心,青阳很有经验的。”

大学时薛青阳就是户外探险社的社长,毕业后为了兼顾爱好,他开了一家户外用品专卖店,继续将他的探险社组织了下去。

简里里是在他为了宣传店铺沿街派发传单时遇见他的,她没什么事,就在户外用品店里逛了逛。她听薛青阳讲徒步探险的故事,像个充满好奇心的小女孩那样不时地发出惊叹。

那天她不仅买了很多户外用品,还加入了他的探险社。

“我也一起去。”三个人围坐在简里里家的小圆桌旁吃着她煮的面时,陈朝忽然一本正经地说道。

“你不行的,现在才准备,下个月怎么来得及?”青阳的语气不咸不淡。

“不过是去牛尾山,又不是上刀山下火海。”

陈朝说到做到,很快便买齐了户外装备,不用准备考试的时候就去参加青阳组织的锻炼活动。他和简里里见面的时间忽然变得多了,但两个人几乎没有互动,其他社员甚至看不出他们原本有多么熟。

到了进山那天,云压得很低,像是随时会大雨倾盆的样子。但天气预报说没有雨,于是青阳还是按照原定计划带着大家出发了。未经开发的小路崎岖而狭长,润湿的泥土一脚踩下去便是一个浅浅的坑。

下午他们徒步到山地深处,天忽然黑得厉害,还来不及避闪,豆大的雨点便噼里啪啦地落下来。这个时候要再退出去显然是不行的,一行人便慢慢走到远离山体的空地,套上雨衣耐心地等待着雨停。骤雨来得疾,去得也快,十几分钟便停了,但路已变得滑腻难走,大家只好挪动步子返回。

青阳换了一条路带大家。他在转身前抬手招呼陈朝:“你是新人,走在我身后。”

陈朝略一愣怔,侧着身子挪了过去。

路变得越来越窄,一侧靠着山,一侧下面是微斜的坡,仿佛比来时的路还要难走。陈朝的脚不知被什么东西硌了一下,身子没站稳,直直地顺着斜坡滑了下去。

“陈朝——”

“我没事!”斜坡下面有一块不足三平方米的小平地,陈朝抓着爬藤,双脚停在那里,慢慢站稳了身子。

斜坡上的草皮抓不稳,上面的路也是滑腻的,社友们根本没办法拉他上来,陈朝只能被困在那里。

“手机在这里没有信号,我们得出去找救援,留一个人陪着他吧。”青阳这段话说完,没有人应声,谁知道会要一起被困在这里多久呢?

“我留下。”简里里打破了沉默。

“我自己可以,你跟队伍走!”陈朝在下面喊。

“不!”

007

青阳和社友们的脚步声渐渐隐没在山间,只剩下简里里和陈朝。四周静得能听见微风扫过枝叶的声响,他们谁也没有开口说话,这种沉默从演唱会之后就一直横亘在他们之间,令两个人无所适从。

是简里里先打了个喷嚏,陈朝坐在下面仰着头问她是不是着凉了。

“没有。”

“简里里……”

“怎么了?”

“你十四岁时为什么忽然搬家了?”

“…………”

“我想起你爸爸说过,他做惯了港口的渔民,能靠着吃饭的就只有这门手艺,所以我想你们即使搬家了他也一定还是会做同样的工作。和你爸爸一起工作的忠伯也说你们搬去了沿海小城,之后的假期我去了好多有港口的城市……”

陈朝一口气说到这里才停住,没有再说下去,简里里枕在小臂上的下巴慢慢收进去,将整张脸埋进了臂弯里。

简里里想起她还很小的时候,同白苏一起追着陈朝在沙滩上奔跑。白苏一声声喊着“陈朝哥哥”,而简里里只是微笑。

陈朝捡到好看的贝壳会分给她和白苏,简里里小声地跟他说“谢谢”。

“谢谢谁呀?”陈朝攥着贝壳举过简里里的头顶,“要说谢谢陈朝哥哥!”

四周都是风声,寂寞而辽远。

回忆已如此遥不可及。

陈朝和简里里等了四个小时,天渐渐有些黑了。一直坐在窄路上的简里里一只手撑在地面上,身子轻轻一跃。陈朝看出了她想做什么,还来不及阻止,简里里已经滑到他的身侧。

“你就没有想过,万一救援没有到,下起雨来你在上面还可以走脱……”陈朝是真的急了。

简里里一句话便堵住了他:“我不怕。”

“里里……”

“像个傻瓜吗?”她偏过头去看着陈朝,嘴角明明是勾着的,眼睛里却噙着泪水。

陈朝摇了摇头。

他们挨得那么近,近到能听得到彼此的呼吸。

沉默,仿佛一个世纪般漫长。

多少次在梦里,当简里里孤单一人的时候,她多么希望能像这样挨着陈朝。可如今她只想痛哭一场,却只能拼命忍着,就像胃痛一样微微蜷着身体。

雨没有再下起来,救援队很幸运地在天黑之前赶到了。

陈朝因为小腿挫伤去医院做了简单的消毒包扎,白苏赶到时,护士刚刚为他缠好绷带。

“不要紧。”陈朝对着一脸紧张的白苏宽慰道。

“下午你的电话一直打不通……”白苏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需要补充的材料你为什么一直不递交上去?”

“我不想去了。”

“你乱讲什么?”

“真的,我不是一定要去国外读研究生,我想留下来直接工作……”

“陈朝!”白苏不敢相信地看着他,“你脑子坏掉了吗?我不许你这么做!”

“我已经决定了。”陈朝的声音很轻,却格外坚定。

简里里去药房拿了药走回来,正看到白苏的泪汹涌而下。白苏抬手抹掉,转身从她的身侧挤了出去。

“我去看看她。”简里里把药放下,匆匆追了出去。

“你是故意的,故意来搅乱我们的人生!”在通向住院部的凉亭里,白苏甩开简里里的手指责她,“一定是因为你,陈朝才不想走了。你知不知道这个机会对他来说有多么重要!”

简里里沉默着。

“你忘记你曾经怎么答应我的了?”

又是这一句。

古怪的笑意攀上简里里的嘴角,慢慢不可抑制。终于,她笑出了声。

“你笑什么?”

“我才知道,你爸爸掏出那笔钱根本不是在帮我们,他趁火打劫要了我们的地契……而我却像个傻瓜一样被你骗到现在。”

008

简里里一直记得,在那个下着大雨的夜里,十四岁的她是怎样一步一滑地走到白苏家的。停在门厅等人叫白苏的爸爸来时,她的膝盖、手肘和脸颊上满是泥渍,穿着睡衣的白苏静静地看着她。

“你爸爸的病一定需要很多钱,要是我爸爸帮了你们……”她试探般小心翼翼地问她,“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

“只要我能做到。”

“你一定能。”白苏肯定地说,“不要喜欢陈朝。”

白苏的爸爸走过来时,她们之间的对话便停止了。但白苏的目光一直停在简里里的脸上,等待着她肯定的答复。终于,简里里点了点头。

“你爸爸怎么了?”白苏的爸爸问简里里。

“他又晕倒了。”简里里努力克制着自己,不让上下牙齿磕到,“头磕在桌角,流了很多血……”

“我们现在过去……”

回忆渐渐变得模糊,就像后来的很多记忆里,她不太记得爸爸的病频繁发作的那两个月里妈妈在哪里,只记得白苏的爸爸帮她将爸爸安置在岛外的医院时,病房里就只有她和爸爸。

爸爸清醒的时间变得越来越短,在他最后清醒的那段时间里,他的精神忽然变得很好。简里里后来想,那大概就是回光返照。他坚持让简里里为他办理了出院手续,白苏的爸爸给他们的钱还剩下一点儿,他用那些钱给简里里租了一间小小的房子,刚好够她一个人生活居住。

“这座城市很大,比小岛上机会要多。”他像是交代遗言那样对简里里说,“里里一个人也要坚强地在这里生活下去。”

简里里不太记得爸爸刚离开的那段时间,她是如何一个人生活的了。她像个幽魂一样在城市的街道上游荡,在深夜的便利店里准备用身上最后的钱买一个热狗时,看到屏幕上播放着彩票领奖的画面,然后鬼使神差地买下了人生中的第一张彩票。

如你所料,她中奖了。

很大很大的奖。

她戴着面具去领了钱,这辈子也想不到的那么多钱。

多么讽刺。

她什么都没有了,只有钱。

她用其中的一点儿钱把爸爸给她租的小房子给买了下来,剩下的钱全部存了起来,好好地存着。

在角色扮演比赛现场遇到陈朝和白苏的确是个意外。

但演唱会事件后,她回了一趟岛上。那么多年,她一直没回过岛上,不只是因为爸爸嘱咐她,更因为回去若见到陈朝,她会再也不想离开。回去以后她才知道,家里的房子早已被卖掉了。她忽然明白,白苏的爸爸之所以肯掏出那笔钱,是因为他拿了他们的地契。而爸爸让她不要回去,也是因为不想她知道这件事。

可是为什么呢?简里里还是有些想不通。

但她决定不想了,就此将往事全部搁置好了。

陈朝从宿舍搬了出来,住在简里里隔壁的小房间里。他开始投简历,穿正装去面试。简里里想问他白苏说的那个重要的机会到底是什么,但陈朝只是巧妙地将话题一带而过。

他们依然没有向对方表白,可彼此之间的了然让他们觉得很熨帖。

那个夏天,后来还发生了两件事。

一件是白苏家里的水产公司因为问题海鲜流入市场,赔到几乎破产。白苏的爸爸因为这件事在办公室里突发心肌梗死,送到医院时已经不行了。

另一件是,简里里不告而别的妈妈回到了岛上。

009

谁也没有想到她会出现在白苏爸爸的葬礼上。

简里里几乎不敢认她,她看上去老了好多,穿着一条皱巴巴的黑裙子,神情局促。她似乎想喊一声“简里里”,张开嘴却什么也没有喊出来,最后只是远远地向简里里点了点头。

白苏爸爸的葬礼结束之后,简里里同她一起沿着海滩走了很久,最后坐在环岛路尽头的餐厅外面,她一声不吭地用勺子搅着面前凉掉的奶茶。

“对不起……”她终于开了口,对简里里说,“我当年……不该那样对你们。我没有多想,我也是真的害怕,我把房子卖掉时明明同那人约定好半年后再来收走房子的……可我回来找你们时你们都已经不在了……”

“你卖掉了房子?”简里里不敢相信地看着她,“是你?”

所以白苏的爸爸根本就没有要走他们的房契。

而他之所以让她爸爸这样以为,不过是希望她爸爸可以安心地接受他的援助。

他帮了他们那样大的一个忙,她却当他是个“吸血”的浑蛋。

简里里倒吸了一口凉气。她有点踉跄地推开椅子,从桌边站起身来,在海岸线的公路旁奔跑起来。

010

再后来……

是简里里帮陈朝递交的材料,她在陈朝的房间里找到了那个被压在柜子最底下的档案袋,并将它交给了白苏。

她知道,如果没有自己,他们未必不能成为幸福的一对。

陈朝内敛,白苏热烈。

日久天长,他会忘了自己。没有人能永远停留在过去。当你被时光裹挟着前进时,你不得不告别。

“为什么?”愣怔地接过档案袋的白苏这样问她。

“我发现,陈朝不是我喜欢的那个人了。”简里里微微一笑,面上无波无澜。

她也是这样对陈朝说的,因为太孤独,总贪恋过去的时光,到真正拥有了才知道早已不是自己曾心心念念的。

“人不就是这样吗?”她微笑着说。

那是她撒过的最大的谎。

哦,不对。

她还曾对他撒过一个这样大的谎——

当她还只有十岁时,他们在海边捡贝壳。因为走出去太远,涨潮时他们被困在几乎要被海水淹没的岩石上。陈朝要带她先游回岸边时,她看着站在不远处另一块岩石上已经哭出来的白苏,轻轻推了一把陈朝:“先带白苏上岸,我不害怕。”

水一点点漫上来,几乎淹过她的小腿。她看着陈朝远远地游过来时,几乎要哭出来,但她拼命忍住了。

“我不害怕。”她仍然这么对他说。

就好似她现在这样对自己说。

艾美丽

第一章

一天三台手术,程修明走出手术室的时候全身都被汗浸透了。窗外是黎明的天空,光线微弱,宽阔的街道上空无一人,飞鸟沉息,草木不语。他疲倦至极,却没有睡意,在花坛旁抽完了一整支烟,散了散烟味后缓步走进急诊室。

遇到方白羽,就是在这样一个黎明。

更准确地说,之后每次遇到方白羽,都是在类似这样的黎明。

“程医生,这个叫‘方白羽’的病人,这两个月已经是第四次食用见手青中毒被送来洗胃了。”

值班的护士有些奇怪地和程修明聊着这个八卦,程修明亦有些疑惑。见手青是牛肝菌的一种,五六月上市,味道鲜美,过油后爆炒,只要确保熟透,基本不会中毒。不仅饭店有售,到了当季,更是云南家家户户趋之若鹜的珍馐美食。这么频繁地中毒,让程修明不禁有些好奇。

手术后,他耐心地坐在方白羽的病床旁边等着她醒来。

他打量着昏迷中的她,眉眼淡薄,鼻梁高挺,双唇紧闭,右眼下有一颗淡棕色的泪痣。她的皮肤白得几近病态,四肢纤瘦,垂挂在床沿的手臂不堪一握。

黎明的雾霾渐渐散去,明晃晃的日光透过百叶窗,在方白羽的身上投下斑驳的影子。她在昏迷中似乎做了什么噩梦,紧皱着眉头,满头大汗。程修明不忍,轻轻为她拉好了被角,又过了许久,她的呼吸方才渐渐和缓下来。

程修明看见方白羽的脚正往外伸,想要去替她盖好,却在看到她双脚的时候愣了一下——从医多年,他从未见过这样伤痕遍布的双脚。

大多是陈年老旧的伤口,已经结痂,有少数新伤还是血迹斑斑。他是医生,对这些伤口的形成再熟悉不过。有些是骨裂的伤口,有些是脚趾错位矫正形成的,有些是指甲多次开裂造成的甲沟炎。这一双脚上,脚趾严重变形,右脚脚背上更是有一道骨折后手术缝线的伤口。

这居然会是一个年轻姑娘的双脚,程修明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方白羽还未清醒,他叹了口气,进入急诊室拿了消毒的酒精棉帮她清理伤口。

他仔细地为她擦拭双脚,她在昏迷中吃痛,蜷起身体。程修明一只手抓住她的脚腕,一只手小心翼翼地为她上药。

清理完毕后,他放下手里的工具。

“医生?”方白羽不知何时已经醒来,但意识尚未完全清醒,只觉得眼前有个白晃晃的人影,脚下生凉,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消毒水的味道。

“医生……为什么这一次……我还是没有看见他?”她问。

第二章

“看见什么?”

“我看见很多小人飞来飞去,彩色的毛线球,好多好多……还有很多人,老太太带着孩子……云朵……花,在我面前走来走去……天黑了……丝绸一般的河流,彩色的,又安静……又绚丽……”方白羽断断续续说着自己在昏迷中所见的幻象,眼泪一直流,就那么直愣愣目空一切地躺在病床上,绝望又迷茫。

“我看见了那么多人,医生,为什么没有他?”方白羽终于吐字清晰地问出这句话。

程修明不清楚她说的“他”指的是谁,轻声道:“你食物中毒了,看见的都是幻象。你在本地有没有亲人或朋友?我帮你联系。”

方白羽闭上眼睛:“没有,我累了,让我休息一会儿。”

程修明回到急诊室坐诊,再次经过病房的时候,见方白羽已经离开了。她落下了一个帆布包,是一个灰白色的小包,孤零零地被忘在床底。程修明捡起包,翻出里面的东西,试图找到一些关于方白羽的信息。

别无其他,只有一摞手写的信。

程修明打开其中一封——

陆启:

伦敦近来多雨,时常一起床就看见灰蒙蒙的天,还有淅淅沥沥的小雨。我住的地方外墙刷得很白,内里却一直透着浓重的木材腐坏的气味。威斯特教授的课程已经快要结束,我的脚伤也快痊愈,理论课程才占燥乏味,只有在练功房才能让我忘记烦恼。

我很想念你,想念我们家乡的餐馆,庭院深深,花影纵横。每到黄昏,我都能隔着稀疏的栅栏看见你高大的身影从小径一路向我走近,这让我觉得异常安心,我们是相依为命的孤儿。夜幕降临,星月光辉,少年时夜里惊醒,都是你陪伴在我身旁。

此前,威斯特教授时常夸赞我有悟性,因为他看我跳小美人鱼幻化成泡沫的那一个场景,我总能在最关键的时刻泪流满面。他不知道,其实那个时候,我都是在想着你会不会在某天突然离开我。就这么想着想着,不知不觉便会泪流满面。我不理解小美人鱼的悲欢喜乐,我只是太害怕失去你。

陆启,还有一年十个月零九天,等我。我一定会成为皇家芭蕾舞团的首席,我会抱着大簇的鲜花跑到你的面前,我会用尽全力去拥抱你、亲吻你,我们会在一起,永永远远地在一起。

陆启,等我,梦想和你,皆是今生不可弃的命运。

字迹清秀隽永,程修明隐约得知方白羽的脚伤是从何而来,也知道了她嘴里念念不忘的那个“他”到底是谁。

他无意窥探病人的隐私,看过这一封之后,再没有打开其他的,只在包里翻找了一下,看看是否有她的名片或是其他的联系方式。

最内侧的夹层里藏着一张合照,少年模样的男孩女孩。女孩是方白羽,那颗泪痣清晰可辨。男孩大概就是她口中的“陆启”,剑眉星目,穿着一件球衫,意气风发,看着有些眼熟。

第三章

第四天凌晨,程修明做完最后一台手术,刚换了衣服在办公室坐下,就听见有人在门口轻轻地敲门。

“您好,请问,是程医生吗?”一个纤长的人影站在门口。光线晦暗,影影绰绰间,程修明见她穿着一身纯白的长裙,整个人轻轻柔柔的,像被一团雾气笼罩住。

程修明眯着眼睛看了一眼,她眼角的那颗泪痣令人记忆犹新。

“方白羽?”

“嗯,是我,我丢了东西,护士说,被你收起来了。”

程修明从抽屉里找出帆布包,递给她。她伸手来拿,程修明却突然收回了手:“在此之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总是故意食物中毒吗?”

“嗯?”方白羽微微侧了侧头,“可能是我厨艺不佳。”

“也可能是你第一次食物中毒后,在幻觉中见到了你想见的人,所以你心心念念,故意多次食用未煮熟的见手青,想要再次在幻觉中见到那个人?”

方白羽沉默了一会儿,伸出的手僵在半空中。

“你看了我的信。”

“抱歉,我看了一封。”程修明将帆布包递到方白羽手中,然后坐到桌前,拿起钢笔,写了一张清单,“你脚上的伤口如果不及时消炎治疗,很可能会化脓溃烂。照这个单子去开药,药房出门右转。”他侧身,将写好的单子递给她。五月的清风怀揣着黎明的悸动,余生还这样漫长,她却苍老得像是历经一场劫难。

“你不应该放弃芭蕾,治好脚伤吧,或许你不能看到他,但谁也无法回答,他是否在注视着你。”程修明注视着她,恳切又坦诚,“唯物主义无法解释的问题,不想归于未知的话,你就当他是存在的吧。”

第九个凌晨。程修明开车路过街心公园,看见一个身影在跳舞。

清晨的第一束曦光打在她的身上,像是舞台上的聚光灯。她穿着一双红色的芭蕾舞鞋,收腰的舞裙勾勒出她美好而窈窕的身姿。她绷直了脚尖,举手投足,一个回首、一个转身,舒展的身姿像天鹅一般优雅灵动。没有音乐,她却像踏着世间最美妙的音符,在芭蕾舞曲里宣泄着孤独、愤怒、悲伤、绝望。从一开始汹涌而来的爱意、不可自抑的欢喜到逐渐呈现的别离,以及渐行渐远的怦然心动,最后一幕定格在她一个虚无的拥抱里。她的身躯剧烈地颤动,仿若蕴藏在身体里的灵魂,都在此刻悲伤地哭泣。

第四章

她晕倒在街头,在跳完那一支芭蕾以后。

程修明叹了一口气,停车熄火,将她送到医院。挂完两瓶葡萄糖,她才悠悠地醒来。

“如果你再不吃点东西,最后会因为饿死而上新闻。”程修明素来冷淡,此刻更是没有好脸色。

“那也挺好的。”方白羽平静地道。

程修明为她脱下芭蕾舞鞋,见她脚上的旧伤又裂开了。她并没有好好护理,包裹着伤口的白色纱布被血浸透,粘连在一起,撕下来的时候连皮带肉。可方白羽眉头都没有皱一下,仿佛早习以为常。

“我十九岁去的英国,三年零九个月,我成为英国皇家芭蕾舞团最年轻的首席。”方白羽缓缓道,“我没有童年,六岁开始学芭蕾,九岁进封闭式的舞蹈学校,日复一日地努力,练功房就是我的另一个家。汗水、泪水、血水,我都早已习惯。在英国的时候,我更是一个朋友都没有。那时我不会说英语,也不懂那里的风俗习惯,被针对孤立,芭蕾舞鞋里时常会出现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银针、玻璃碴、钢珠球。”她轻蔑地笑了一下,继而高高地扬起头颅,“我像是苦行僧一般努力,赢了所有人,成了首席。我方白羽做到了。”

但是下一秒,她的眼里忽然蓄满了泪水:“可那又怎么样呢?他死了。”

“照片里的那个人?”程修明想起为何会觉得那个人眼熟了,作为心胸外科的主刀医生,他曾被邀请参加陆启的专家会诊。

“他死的时候并不是很痛苦。”程修明回忆道,“他很早就放弃了治疗,选择用吗啡止痛。最后的那些日子,他开了最大剂量的吗啡,死的时候反而像安静地睡着了。”

“你们医生是不是见多了生离死别,所以觉得没有痛苦地死去就是莫大的幸福?”方白羽讽刺道。

程修明诚实地道:“是的,因为你无法体会到癌症的痛到底能有多痛,如果说分娩的痛苦是同时折断十二根肋骨的十级痛,那么对于濒死的癌症患者而言,癌症的痛大概有十二级。”程修明甚至拿手比画了一下,“如果我用手术刀扎你的话,避开要害,我大概可以扎你三四十刀,你可以大致体会一下那种痛苦。”

方白羽坐直身体,伸手将自己的衣襟拉开,露出胸口一大片痩骨嶙峋的肌肤:“可以试一下。”

程修明拿起手术刀,在她的皮肤上认真地比画了一下:“你如果真想体会,可以自学人体结构,不要连累我。我捅了你,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方白羽笑了一下,把衣服拉好:“如果可以,我希望病死的那个人是我。”

程修明没接话,转身从保温壶里倒出一碗温热的小米粥:“我不会做饭,在楼下买的。”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给你买碗粥就是对你好?”

“是的。”方白羽的手指轻轻地放在椅背上,抚摸着上面的纹路,“我和陆启都是孤儿。”她接过程修明递来的小米粥,用勺子舀起喝了一口,“陆启说,要珍惜在你最落魄的时候,还愿意对你好的人。”

第五章

喝完小米粥以后,方白羽就在程修明的办公室里休息。等程修明做完手术回来,她已经趴在桌上睡着了,地上躺着几封零散的信。程修明给她披了件外套,蹲下身子捡起信的时候看了几眼——

小羽:

又快到夏天了,你种的绣球花今夏第一次开花。每次回家都能看见小花坛里蓝的、红的、粉的、白的各色绣球挤在一起,开得热热闹闹。

你的信我收到了,餐馆的生意也很好,你不必担心。你的生活费还够用吗?我每个月多给你汇了两百英镑,你不要亏待了自已。从前听你读书,有“努力加餐饭”这一句。你在国内为了保持身材,总不愿意多吃。你在英国我更没办法时刻监督你,希望你能好好吃饭,不要让我担心。

我近来有些忙。你也知道,我读书不多,品位也不是很好,餐馆的装修一直有些“不伦不类”,许多客人都提了意见。我打算近期进行一次改造,可是我又很犹豫。你去日本演出时买回来的七彩鲤鱼旗我一直挂在餐馆门囗;你种的紫竹这两年疯长,竹笋总是顶破餐馆院子的地表,好几次都差点绊倒客人;还有你从非洲带回来的动物标本,我放在收银台的橱柜上。别人家的餐馆都放财神爷,只有我们家,是肥头大耳的花狸猫标本在拼命招财。

我想重新装潢,可是一想到要清理掉这些东西,又很舍不得,这里处处都有你留下的痕迹。你去英国已有两年,我要是改头换面地装修一次,万一你回来了找不到家可怎么办?

我想,我还是说服客人们接受现状比较好。你说呢?

程修明没有说什么,替方白羽收拾好了东西。等她睡醒后,他又开了一张医嘱给她:“这是轻剂量的安眠药,处方药,你拿着这个去药房拿药吧。”

第十八个凌晨,程修明也失眠了。他打开电脑,搜索英国皇家芭蕾舞团的相关新闻。翻到新闻的第二页时,一个醒目的标题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中国天才芭蕾舞女孩登上世界顶级殿堂。

他点开新闻,是一张舞台表演的剧照。再点开照片放到最大,他看清了表演者的五官,眼角下的那颗泪痣别有风情。

这是两年前的方白羽。程修明笑了一下,原来她在舞台上是这个样子。

这一夜,他在网上找了许久,看了许多方白羽表演的视频。有清晰的,也有模糊得只有一个人影的;有些是官方的宣传片,更多的是喜爱她的观众在现场拍摄后上传的。可无一例外,她在舞台上美得发光。

程修明还找到了她的几个访谈,她的英语口语流利,其中有一个关于“对爱情有什么看法”的提问。她听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起初有些惊讶,但转瞬便镇定了下来。那时的她自信优雅,回答问题的时候仪态端庄,似乎是想到了谁,嘴角不自觉地微微上扬。

第六章

“万物如微尘,浩渺的宇宙中,人更似蝼蚁一般微小。唯有时间和爱,须臾也好,长久也罢,得到和失去都真真切切。”

“那么现在呢?方小姐,您这么优秀,爱慕您的人数以万计,您有爱的人吗?

方白羽眼中的狡黠一闪而过,有些得意,也有些神秘地说:“一生这么短暂,我只能说,如果此生爱圆满,就会想有更圆满的来生。”

她顿了顿,又道:“如果此生爱而不能,那么来生就做简简单单的一句问候,或者做一朵花,月季、栀子、茉莉或百合,明艳又有香气的那种,开在他途经的公园里。或者是在一个特别的日子,被装饰得漂漂亮亮,送到他的面前。他看一眼花,真心实意地夸上一句‘这花真好’。这样,也就够了。

“所以于我而言,爱是绵绵不绝、永不止息的一件事。它和万物共生,和时间永存。”

凌晨四点五十七分,程修明关了电脑。他想起陆启写的那封信,那个挂着彩色鲤鱼旗、院子里长满竹子的餐馆。

他换了身衣服驾车去寻。这家餐馆几年前曾风行一时,是这座城市的特色餐馆之一。店的名字也奇怪,就叫“等鱼”。程修明吃过几次,印象深刻。

等鱼,等羽。

陆启一直在等一个人,一个心心念念的人。

程修明凭着记忆里的模糊印象,终于找到了那家餐馆。很奇怪,陆启去世已经一年有余,但这家餐馆虽不营业了,却也没有被转让,装修和布置仍是原来的样子。程修明推开门走进餐馆,发现这里被人打扫得很干净。

“你好,这里已经不营业了,不好意思。”

清晨六点一十四分,晨光正好,温柔和煦的光线照耀着来人的侧脸。方白羽穿着一身简单的居家服,看见是程修明,也略微有些惊讶。

“是你,程医生?”

“是我。”程修明道。

“你怎么来这里了?”

“来看看我的病人,三番五次地食物中毒,到底根源在哪里。”

“我记得我病历上填的地址不是这个。”方白羽轻笑了一声。她是极聪明的,很快就猜到了其中的大概。

“陆启死后九个月,我才得知消息。我很崩溃,正如你所见,我耗尽了所有积蓄盘下了这家店。陆启一直在等我,我应该回来。”

程修明点了点头,两个人对视,略有些尴尬。

“吃过早饭了吗?如果没有,可以一起来吃。”方白羽做了个邀请的手势,“放心,我现在很清醒,做的菜里面也没有见手青。”

程修明跟着方白羽走进厨房,见灶台上熬着白粥,桌子上摆了四碟小菜,咸鸭蛋被切开,黄澄澄的蛋黄往外流油。桌上已经摆了两套碗筷,方白羽又去橱柜里拿了一套,盛上粥,递给程修明。

这样温暖的烟火气息,让程修明有些措手不及。他这一生,连亲生母亲都从未为他下过一次厨。唯有一次他得了肺炎,奄奄一息地躺在病床上,他同父异母的哥哥煮了一碗清粥给他。

第七章

程修明拿起勺子尝了一口粥,难得真心地笑了一下:“很好吃,比我从前生病时吃的要好吃多了。”

方白羽坐在餐桌前,将咸鸭蛋递给程修明:“程医生似乎也过得并不舒心。”

“何以见得?”

“我这么浅薄的厨艺都能被你夸赞,看来你的饮食起居也没有人替你认真打理。”

“或许吧。”

“又或许你可以说给我听听,彼此交换一下痛苦的往事,也算是成为朋友的一个契机。”

程修明低头想了一下,看了看餐桌上另外一套空置的碗筷,知道这是方白羽留给陆启的。和永失所爱相比,他的那些事,似乎显得有些矫情。

“我的痛苦或许很细碎。我出生在一个大家族,家族里的长辈对我寄予厚望。我的父亲,我最想得到他的认可,但是他最爱的却是我同父异母的哥哥以及他的母亲。我的母亲因此郁郁寡欢,很早就去世了。父亲对我向来冷淡。我的童年或许比你有钱,但你比我幸运,起码有人真心爱你。”

程修明自嘲道:“后来我学医,远离了家族是非。我活得很独立,却没办法再去真心实意地爱一个人。可能是因为从来没有人这样爱过我,以至于成年后的我也学不会去爱别人。”

说完这番话以后,两个人都有些沉默。方白羽低头吃着碗里的白粥,良久才抬头说:“程医生,或许我们同病相怜,你失去了你的母亲,那时候,你的痛苦应该不亚于现在的我的,而你那时还那么小。”

程修明笑了一下:“那你从小没有父母,在孤儿院长大,不是更可怜?”

方白羽摇了摇头:“从来没有得到过的,不会惋惜。得到过那样的爱,再失去,并且知道今后再也不会有了,这样的痛苦才令人绝望。我自小没有父母,失不失去对我来说没有概念。”

两个人相视一笑。吃完早餐以后,方白羽去院子里修剪花草,程修明就在厨房打扫卫生。两个人配合默契,似乎已是相识多年的老友。

隔了月余的某个深夜,程修明做完手术,途经一个街市,看见一身红裙的方白羽站在烟火缭绕的小吃摊前挑挑拣拣。她真的很挑剔,半晌才选了小半篓,且大多是蔬菜。老板有些不耐烦,问她:“你挑好了吗?别耽误了我做生意。”

她愣了一下,有些羞愧地低下头。

做了医生以后的程修明总有这样的强迫症,看着这样羸弱不堪的患者多吃一口蔬菜,他都觉得是莫大的欣慰。

他停车上前,选了两根肉串,一同放进方白羽的小篮里。

“好巧,这次算我请你。”

两个人坐在小方桌前,等着老板烤串。

第八章

方白羽叫了一瓶白酒,仰头喝了一大口:“我还有很多事情没来得及做。”

“比如?”

“比如这样不顾身材,大口喝酒、大口吃菜。”她的眼睛被烟火熏红,“或者找个安静的小渔村,有海浪的声音,和他一起浅斟慢酌。冬天来了,就去有炕、有火炉的地方围炉夜话。还有蹲在街头一起吃拉面,手牵手一起去旅行,煮茶给对方喝。下雨天的时候睡得昏天黑地,醒来的时候,听到他在外头走动的脚步声。”

她的眼泪终于掉下来。

程修明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迷蒙的一双眼睛,水泽密布的瞳孔清亮,眼神却迷离,仿佛是温柔被击溃,零碎的光芒由明转暗,巨大的悲伤逐渐绽开,破冰而出的哀恸乘风而来。她的眼泪瞬间溢满眼眶,一眨眼,一连串的泪珠子便落了下来。

他的心一紧。

此前他读过许多关于夏夜、关于悲伤的诗句,却远不及这一刻的人间烟火里,这一点微末的愿景和期盼来得更令人难过。

“八十二公里,开车两个半钟头,现在出发,恰好可以看到海边的日出。”他打开手机说,“让老板把吃的用保温盒装好,你可以对着凌晨的日出完成一个心愿。”

他上前,拉过方白羽的手,将她塞到副驾驶座上,又让老板打包好食物,一刻不停地出发。

他们俩终于赶在太阳升起前到了海边。

一路的疲乏被洗净,生命里的所有爱意在旭日东升之前萌发、滋长。程修明看着方白羽,海水拍打着礁石,天边金色的晨光普照海面。晨曦温柔,是谨小慎微的温柔;她亦温柔,就像是冬日烈阳下的一汪清泉,尘世间唾手可得的美好和幸福在眼前流淌。忍受羞怯,甘愿嫉妒,真诚、热烈、温柔、炙热……程修明的内心迸发出一串词汇。他再推拒否认,却也不得不承认,这一刻,他心动了。

“你不是他,但是这一刻,你好像可以是他。”迎着海风,方白羽转身对着程修明粲然一笑,“谢谢你。”

第四十三个凌晨,程修明和方白羽对着汹涌的海面,迎着肆意的海风,喝完了六罐啤酒,吃完了满满两盒子烤串。

方白羽看着鼓鼓的肚子,用手轻轻抚摸着:“我从来没有一次敢这么放纵。”

“以后都要好好吃饭。”程修明伸出右手,微微上扬。在晨光照拂下,他右手的影子叠罩在方白羽的左手上。他轻笑了一下,似乎他右手的影子已经悄悄地、温柔地牵住了她的左手。

“好。”方白羽郑重地道。

原来爱上一个人,仅仅是一瞬间的事情。

怀着满腔的热血和深情,念念不忘却欲言又止。程修明不善言辞,却在此后数月开始频频探望方白羽。她的日子过得似垂暮的老人,每天养花种菜,清淡饮食,午后小憩,醒来后就念佛抄经。

程修明看过她誊抄的经书,方正娟秀的簪花小楷,朱红色的经文,熏了檀香。原先他以为是朱砂,一日午后来探她,看见她采了月季、海棠和百日草,拧出花汁,加入药油、珍珠粉调成胭脂作字。

第九章

“很花心思。”

方白羽用笔蘸了蘸瓷碟上的胭脂:“这经书是送他往生的。”

程修明担心方白羽身体孱弱,日日买猪肝和菠菜,熬猪肝菠菜粥。无奈厨艺不佳,他自己闻着都腥。可方白羽却难得高兴,当着他的面总能吃完满满一碗。这激励了程修明,他下载了两个APP,专门学做菜。

第二百零三个凌晨,程修明做完急诊手术,走出医院的时候刚好看到有小贩在卖新鲜的玉米,于是他买了些带去给方白羽。

“今天有玉米,我去厨房煮。”他熟门熟路地走进院子。方白羽早已起床,拿着扫帚在院子里打扫。不知不觉冬天已经来了,院子里的海棠谢了一地,高大的梧桐似乎也感受到了冬意,悄悄黄了叶子,随着风一片一片落在地上。

程修明清理玉米,剥下玉米须和最里层的包衣,想着待会儿可以煮水喝,清热润肺,适合冬天,更适合方白羽。

他将厨房垃圾分类,打算拿去门口丢掉。在整理的时候,他发现里面有一封烫金的邀请函。他从垃圾堆里拿了出来,用纸巾细细地擦拭干净,发现这是一封美国旧金山芭蕾舞团发来的邀请函。是手写的邀请函,言辞恳切,诚意拳拳,邀请方白羽前往旧金山发展。

所有芭蕾舞者可遇而不可求的机会,却被方白羽随意地丢弃在了垃圾桶里。

“方白羽。”程修明拿着邀请函走到院子里。

“什么?”方白羽手里拿着喷壶,额头上满是细密的汗珠。

程修明把邀请函摊在她的眼前道:“就这么放弃了?”

方白羽看了一眼邀请函,低头继续喷花:“不然呢?放弃得更有仪式感一些,痛哭一场?”

“你就这么放弃了?”程修明问,“你对得起他?”

“程修明,你管太多了。”方白羽看了一眼邀请函,神色异常冷静,也异常荒凉。

“陆启呢?他怎么不在?”方白羽回国巡演的第一站,问前来祝贺的老友。

“他已经去世九个月了,对不起。”

“你在胡说些什么呢?”

“癌症,他坚持了很久,想等到今天。”

“不可能,他一直都有信写给我,我离开英国之前还收到了他的信。”

“他死前写了三百七十八封信,打着止痛的吗啡,在病床上夜以继日一刻不停地写。如果你仔细看,会发现后来的信上,他的字迹有些颤抖。”

老友将剩余的信交给方白羽:“我定期将他的信寄给你。他说,如果你提前知道这个消息,一定会影响你成为首席。”

遍地枯萎的海棠花被风吹起,程修明继而大步向前,蹲下身,伸手折过一朵开得尚好的海棠,站起来递给方白羽:“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你,很遗憾陆启没能看到你在舞台上熠熠生辉的样子。他的来生已经开始了,或许他现在正在某个角落等着你;又或许他就是你眼前的这朵花,开得正好的一朵海棠,等着你笑容满面地夸它一句,它就能够心满意足地凋落。

“方白羽,你并不是一个人活着这么简单,他打几份工供你学舞;每年买巨额保险,受益人都是你;他放弃治疗,只愿有尊严地离开这个世界;他爱你,有些话,根本不用说出口就能够明白。

“你现在活着,是连同他的那份一起在活。你应该记得那些头破血流的岁月;籍籍无名的青春;没有红毯,没有鲜花,整天担惊受怕,淋过雨、挨过饿、受过冻、遭受过打的过往。你的梦想不是你一个人的,有一大半是他的。如果你要放弃芭蕾,放弃你自己,你应该问问自己的良心,你对得起他吗?”程修明的五指渐渐紧握成拳,手里的海棠被他揉碎,姜黄色的花粉散落在空中,黏腻的花汁沾了他一手,“你就这么轻易放弃了?这就是你给陆启的答案?”

方白羽没有回答,盯着程修明手里的残花看了许久。许久之后,她突然笑了一下:“原来你看过我以前的访谈。”

程修明平静地道:“你不应该放弃。”

“好,我考虑一下。”

程修明嗯了一声,回去厨房做菜。他拿着锅铲,手却微微有些颤抖。或许他是在害怕,害怕她就这么过下去,也害怕她不这么过下去。

熠熠生辉的方白羽,陆启无法拥有。程修明深知,自己其实也无法拥有。

他突然有些懂陆启了。

或许是因为他们都爱着同一个人。

第三百二十个凌晨,程修明在住院部值班,却意外地看见了方白羽。

“你怎么来了?”他问,“有哪里不舒服吗?”

“给陆启的经书我已经烧给他了。”她手里捧着厚厚一册经书,对程修明道,“这是给你的。”

“给我?”程修明十分意外。

“程医生,我要去旧金山了。”方白羽笑了笑,柔声道。

程修明愣了一下,隔了良久才终于笑了一下:“很好。”

“陆启留了三百多封信给我,知道他去世以后,剩余的信我一直没敢看。最近,我终于看完了他给我的信。你对我说的话,他在信里说了类似的。”方白羽放下手里的经书,走上前,轻轻拥抱了一下程修明。她纤细瘦弱,身上散发着淡淡的玉兰的香气,让程修明有一刹那的恍惚。恍惚中,他亦想要拥她入怀。

“你不是他,可我却总想留下,就这样过下去。”她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程修明,“你希望我留下吗?”

程修明轻轻地推开她:“有机会,我会去看你演出的。”

方白羽的目光暗淡了一下:“好,希望我还能有机会回国演出。”她轻轻一笑,眼角的泪痣配上她温柔的笑意,令人沉醉。

第四百七十个凌晨,程修明在电视直播里看到方白羽在美国旧金山的演出。她天赋过人,诠释的小美人鱼真挚动人。表演结束,程修明关了电视,走到书房,拿出纸和笔。

第十章

方白羽:

这封信我犹豫了很久。

年少的时候,我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嗤笑其荒唐:一个人若真的深爱一个人,怎么会默默无闻,一生都不让其知晓?后来,我明白了。

我在数个凌晨见到你,其中一个凌晨,你在转的街心公园跳着芭蕾,我在车上静静地看着你。你的双眸里饱含泪水,眉上、眼睫上沾满了清晨的露珠。你挥手转身,莞尔一笑,却在下一个瞬间又掉下泪来。我看着红色的舞裙被你的汗水浸湿,晨曦在你的周身打下一道道绚丽的光影。

此后无数个深夜,我做了许许多多的梦。梦里大雾茫茫,我拨开重重迷雾,只觉得来处不知,归途亦不知,只有眼前轻灵模糊的红色身影,隐约指引着我前行。

我想,我是爱上你了。

爱你在舞台上闪闪发光、不可一世的样子,也爱你在混沌世间不堪一击羸弱哭泣的样子。

“爱”到底是什么?对于陆启而言,是无私的奉献,是退让,是理解,是无条件的牺牲,是无休止的付出,是一心只想让你得到快乐,是世间万物皆如尘烟,皆不及你重要。

可于我而言,“爱”是嫉妒,是不甘,亦是霸占,是偿还,是万物之唯一,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我的爱给了你,就必须让你也一样爱我,以我为重,爱我,别无他人。

我要这样的爱,我是这般自私,我想我这一生都不可能成为陆启那样温柔谦逊的人。因为前半生从未被人这样温柔地对待过,所以我想,这一生我都无法学会这样温柔地对待别人。

对不起,方白羽,我是无法守护你的人。两个在黎明相遇的人,都还未摆脱黑暗的束缚,又怎么能够成为相互的阳光,温暖彼此,相互依偎着走下去呢?

这样的我,不配成为你梦想的羁绊。

可我却也做不到祝你和别人幸福,我只能说,祝你在这沧桑的世间,永远怀抱着希望、梦想和勇气,努力地活下去。因为只有活下去,一切才有可能。

程修明放下了笔。他的字迹刚劲有力。幼年习字时,父亲站在身后,每当他倦怠的时候,父亲总是举起小木板,重重地敲在他稚嫩的手背上。他含着眼泪继续写,却在深夜看见父亲悄悄地坐在哥哥的床前,目光温柔又有恩慈,轻轻为他掩上踢开的被子。

他轻轻叹了口气,看着窗外越来越明的天,这个黎明又将过去。他手边放着方白羽寄来的机票和邀请函,邀请函上简单地写着一句——我想你来看我跳舞。

程修明拿起邀请函,反复而眷恋地看了又看。

“喂,方白羽。”他拨通她的电话。

时差十五小时,她那头是正午。

“是我。”

“我来不了旧金山。”

“为什么?”

“我不是陆启。”程修明拿起刚写好的信,塞到碎纸机里,“我是我,我自私又利己。”

“不是的,你只是从来都没有被认真地爱过。”方白羽的声音轻轻柔柔,像是三月底的柳絮,飘摇过海,落在他的心上。

程修明会心一笑,却还是有些难过。

“谢谢你,把分别说得这么美好。”他道。

但我也深知,你的余生无我,亦无不同,抑或会更好。

再见,方白羽。

再见,第四百七十个凌晨。

程修明在心里轻声道。

梁泊如在二十二岁那年成了整个圈子里的笑话。

求婚戒指被弃若敝屣,一生挚爱成为自己的表嫂。更惹人在背后讥笑的是,他那倒霉的病症仿佛噩梦般驱赶不散。

那个春天,他在家里肆意地摔砸,渴望外界能懂他的愤怒和沮丧,却换来某个傍晚父亲在饭桌上的一锤定音:“你这个病,暂时离家去医治吧。”

在南方某个叫清谷的小山村,住着梁父的一位旧友,极擅针灸。梁泊如这个看了多位名医仍不见起色的病,说不准他能治。

送梁泊如前往清谷的是梁父的司机,成伯。

过高速,穿国道,进省道,离开县道,一天一夜后,车子在颠簸的乡间沙石路上艰难地行进,终于在午后到达路的尽头。

车子进不去,于是他们改换步行。这是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湛蓝的天空紧挨着崇山峻岭,三面环抱,显得这山谷中的空间格外遗世独立。太阳光白花花地铺洒在碎石路上,还没踏上去,就让人觉得这温度与炭烤炉的差不多。

然而不等他有迟疑,成伯已经扛着行李箱往前走了。

远远的山脚处有零星的屋舍,从眼底延绵而去的则是大片大片的田野。此时日头正盛,恰是农家午歇的时候,某块农田里却还有个矮矮的影子在弯腰认真地插秧。

成伯顺着田埂走下去,撑着防晒伞的梁泊如稍稍有些犹豫,却还是跟了上去。

到了水田边,成伯冲着那个影子喊:“万万!”

那人影猛地站直了,然后望了过来。成伯招招手,她便抱着一大捧绿油油的秧苗,一步一个脚印地跑过来。

她跑得泥水飞溅,梁泊如生怕被溅一身泥,赶紧蹲下拿伞遮挡。

等他收回伞时,却恰好与眼前的人对上了目光。

万万戴着一顶青箬笠,弯下腰,好奇地与梁泊如平视,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打量着他。

良久,她困惑地皱起眉头,声音清脆地道:“你怎么长得这么丑啊?”

倒,梁泊如也没有搭理过万万哪怕是一次。

后来万万似乎明白了过来,小心地问:“我刚刚的话……是不是惹你生气了?”

梁泊如抿了抿唇:“没有,我只是不太想说话。”

之前周围的人都顾忌他的身份,避而不谈。只有万万,一见面就惊叹他的丑,听来刺耳,却是事实。

他现在的容貌确实丑陋不堪,那也是他自作自受的结果,怨不得别人。

万万姓沈,她的家在溪流的上游。梁泊如跟着她穿过浓郁的树荫,走过窄窄的石桥,又爬过很多长满青苔的石阶。

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

他们一前一后在溪边的小路上安静地跋涉了近半个小时,才隐约看到屋舍的影子。

山脚的平地上有一片三面围起来的竹屋,仿佛与群山融为一体。

晚饭是万万做的,梁泊如食不知味。她说父亲去深山里了,要明天才能回来给他治病。

一位山野大夫能有多高明的医术呢?梁泊如原本就不抱希望,之所以答应来这穷乡僻壤,是因为知道自己招了家人厌烦,不想继续在他们心中变得更可悲、更可怜。

这一趟,就当散心好了。

那晚,梁泊如安然酣睡。竹屋通透凉快,窗外是竹林,细叶随风沙沙作响,伴他入眠,倒有一份飘然尘世外的悠然。

然而到了半夜,他敲响了万万的房门。

等到门打开以后,他看着睡眼惺忪的万万,强装镇定:“能麻烦你去叫个人来吗?我房间里有蛇爬进来了。”

万万瞬间清醒,咚咚咚地很快就跑走了。梁泊如以为她是去叫人,谁知她去了趟厨房,出来后就进了他房里,并砰地把门关上了。

梁泊如担心她出事,站在外面敲门:“万万!”

无论怎么敲都没有回应,他越发着急,想起醒来时那令他胆寒的一幕,唯恐三更半夜这个莽撞的乡下姑娘会死在他房里。

他后退一步,正准备撞门时,门却突然开了。

只见万万手持一把铁叉,那条吓得他逃窜的蛇已经被叉死了。她晃了晃战利品,笑逐颜开:“明天给你加餐!”

下半夜,梁泊如将门窗紧闭,僵硬地躺在床上失眠。黑夜中,他的思绪漫无边际,最终落到了万万身上。

没想到她瘦弱的身子里竟然蕴藏着这么大的能量。梁泊如见过许多女生,她们性格大多与外表一样柔弱。

万万与他之前所见的全都不同。

这令他忽然间意识到,他的伤春悲秋已经足够久了。对旧爱的留恋是否该就此停止呢?对比万万,他至少要做个坚强洒脱的男人。

次日一早,梁泊如生平第一次被鸡叫醒。头昏脑涨地吃过早饭后,他不敢独自待在竹屋里,只好撑着伞,跟着万万去种田。

他自知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帮忙也是捣乱,就撑着伞坐在田埂上看万万下田插秧。

两个人闲聊,梁泊如问:“万万,你有没有想过去城市里?”

沈医生实在太奇怪了,让年轻的女儿住在山里,每日与孤独和山野为伴。这个世界飞速发展,去往大城市,体验更繁华的人生不是更好吗?作为父亲,应该都会为孩子的将来考虑吧。

万万困惑地问:“去那儿做什么?”

观察她插了一小片秧苗,梁泊如自认为已经学会了,便脱了鞋袜,挽起裤脚,下田去帮忙。

“城里能做很多事。”梁泊如想了想,一一列举,“吃得更好,看得更多,学得更前沿,也能赚更多钱。”

比起农家自给自足的经济,城市里发达的共享经济简直太便利了。

可惜万万丝毫不为所动,她想了好一会儿,才费解地说:“在城市里做再多事,也不能让田里的水稻一夜之间抽穗开花,明早就收割呀!”

梁泊如一时间无言以对,而万万低头瞥到他的小腿,突然呀了一声。

“蚂蟥咬你了!”

那天中午,梁泊如是被搀扶回去的。他坚持是自己身受重伤、失血过多,实际上却是被吓得腿软。

对一个成年男人来说,怕蚂蟥这种事实在是有点丢人。可他是第一次见这鬼东西,感觉昨晚被蛇吓出的阴影又回来了。

万万揪掉蚂蟥的画面犹在眼前,果断利落得像个女战士,让梁泊如百思不得其解。沈医生把女儿养在乡下,难道只为了把她练成女侠?

下午,沈医生回来了。他是个沉默忠厚的男人,到家后先把背上重重的竹篓卸下,让万万搬去厨房。

沈医生与梁泊如先是简单地寒暄了一会儿,问及梁家二老,之后便给梁泊如把脉,再查看了一番他的脸。

之后他点燃烟斗,默默地吞云吐雾了一会儿,才慢慢说:“不是什么大问题,你安心住下。”

万万捧着个大白瓷碗进来,里面盛着满满的鲜红欲滴的杨梅。她先是捧去给父亲吃,又殷殷地捧给梁泊如尝。

入口极鲜极甜,梁泊如忍不住赞叹好吃。万万笑得一脸骄傲:“这是爸爸从山里摘回来的。”

梁泊如突然想到一种可能,小心翼翼地问沈父:“您去山里,就是为了给万万摘杨梅吗?”

沈医生敲了敲烟灰,看着吃得眉开眼笑的女儿说:“每年就结这一季果。万万喜欢,自然要让她吃得尽兴了。”

梁泊如不由得沉默下来。

他想起了自己的父母,物质上的给予要比沈父多得多,可他们之间的关系仍旧疏离淡漠。

他愤怒地在家里砸东西,父亲见怪不怪,母亲却担心他不小心会伤了自己。而实际上,他只是希望父亲和母亲哪怕能跟他解释一句,他们支持表哥的联姻是出于什么不得已的苦衷。

他的心受到了伤害,他们看到了却恍若未见,以为随着时间的流逝他自己会治愈。

于是他面对父母时变得越来越沉默寡言。

从那天起,梁泊如开始喜欢逗万万开心。他发现,乡下的孩子未经世事洗礼,有一种别样的痴和真。

梁泊如做个鬼脸,万万都能哼哧哼哧笑上十分钟。他从网上挑了一些好玩的段子,复述得绘声绘色,每次都逗得万万笑得前俯后仰。

对万万而言,开心要表达出来,不开心也一样。梁泊如喜欢这种不藏着掖着的坦诚,也学着去做像她这样的人。

或许这样,心里的难过就会随着表情、话语和发泄出来的情绪,一同消散在空气中。

梁泊如过上了吃药膳、用药水洗脸的日子。

万万负责洗菜、做饭和煎药,他不想白吃白喝,便负责添柴扇风。两个人经常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梁泊如感觉自己渐渐变得愿意说话了。

他发现万万实在太容易满足了。早上阳光灿烂也能让她心情愉悦,因为可以趁天晴晒被子。而当梁泊如帮她一起把被子晒好后,她就更加开心了。

“比起刚来时,你的心情变好了很多。”万万笑眯眯地解释,声音清脆,“想到这中间可能有我的功劳,我就很开心。”

梁泊如沉默了,想让这个乡下小姑娘开心,成本实在是太低了。

想当初为了哄钟瑟开心,情人节前夕他飞去瑞士定做手工巧克力,恋爱纪念日预订一场海边的绚丽烟花,连求婚戒指都是他亲手精心设计……

可即便如此,也没能换来钟瑟的长长钟情和久久相伴。

在清谷住了月余,梁泊如脸上的症状有所缓解,这确实是意外之喜。

恰逢沈父受到了某个好友的请托,要去邻省出诊一趟。临走前,他给梁泊如留下话:“等我回来时,你应该好得差不多了。到时你离开,我们沈家和你之间就两不相欠了。”

梁泊如觉得奇怪:“您和我父母之间有过什么恩怨吗?”

不怪他敏感,梁父的性格是唯我独尊,却十分讲义气,所以这些年来,仇人有,兄弟也不少。

可出乎他意料的是,沈父苦笑着摇了摇头:“不是和你父母,是和你。”

和他?

太奇怪了,在梁泊如的印象中可从未见过沈家父女。能与一个素未谋面的孩子结成恩怨的关系,怕是只有指腹为婚了吧?

面对惊疑不定的梁泊如,沈父没有过多解释。他留下了足够的药材,又叮嘱两个孩子在家互相照顾后就出了门。

那天的午睡时间,梁泊如翻来覆去思索着沈家与自己的关系,最终仍是无果。

他好不容易入睡了,却在不到一小时后被震耳欲聋的雷声惊醒了。

天地间昏暗一片,暴雨如注,打在竹屋上噼啪作响。大风将竹林刮得东倒西歪,过了一会儿,他眼前猛地一亮,雷声紧随而至。

“万万!”梁泊如惊恐地大喊。

喊出口后他就捂住了嘴,恨不得扇自己一耳光,不想承认自己是被雷声吓到了。

然而不过一会儿,万万就跑了进来,抹着脸上的雨水,笑嘻嘻地问:“你怕打雷吗?”

梁泊如哪里肯承认:“我是担心你而已。”

见她身上淋湿了大半,他顿时变了脸色:“你干什么去了?”

“我把药材收进屋里了。”万万才刚说完,就被梁泊如慌慌张张地拉到床边,一边替她擦身上的雨水,一边忍不住数落:“那些东西有你重要吗?闪电最爱劈你们这种浑身湿透的人了。”

万万认真地解释:“药材是给你治病的。”

梁泊如一时无言。

又一串闷雷轰隆隆地炸响,震得整个山谷连带竹屋都好似抖了三抖。

见他脸色骤变,万万伸出手臂环住他的肩膀,安慰道:“你放心,这里是山谷,回声大,其实雷并没有劈在我们这边。”

“真的吗?”梁泊如将信将疑,“那怎么停电了?”

“因为我一早就把电闸给拉下来了呀!”万万用一种看小笨蛋的目光望着他,而后从柜子里翻出蜡烛点燃,摆到桌上,“现在亮了。”

一抹小小的烛光逐渐变大,照亮了整间屋子,仿佛有一抹温暖的光覆到梁泊如的身上。万千情绪涌上他的喉咙,最终他干巴巴地说:“下次我去拉闸,你好好待着就是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万万大概也猜出了他外表坚强,内心其实是个胆小鬼,闻言扑哧笑了。

恐怕普天之下只有万万的嘲笑,梁泊如能不放在心上了。

他拉着万万柔软的手,认真地注视她的眼睛:“万万,谢谢你!有你陪着我,好多了。”

他的确该谢谢万万,在这个世上,没有谁有义务照顾他。他爸妈将他扔到这举目无亲的大山里,万万肯这么尽心尽力地照顾他,是因为本性纯善。

那么,收到这一份善意的他,至少应该说个“谢”字,让万万明白,她的好意并没有像撒进沙土中的泥,毫无结果和回馈。

某天清晨,吃过早饭后梁泊如准备去镇上,把万万也一并带上了。

他销声匿迹近两个月,那群狐朋狗友专程探望来了。这个名目说得好听,实际上只是为了看他梁泊如的好戏,以便回去和人八卦而已。

梁泊如当然积极赴约,他要向所有人证明,他很快就会痊愈,到时富贵是他的,风光也仍是他的。爱情失意算什么?那只是水中的云影、山里的岚烟。

他们走出山谷,找了个摩托车师傅,颠簸了快一个小时才到达镇上。

梁泊如先去镇招待所开了一间房,换上一身干净亮丽的名牌衣裤,穿上全球限量版的球鞋,戴上顶级奢侈的腕表,头发也简单地做了定型,还往空中喷了点男士淡香。

离开仿若世外桃源的清谷,他收敛了曾被释放的本性和开朗,重又变成了外界的纨绔子弟。

等他从洗手间出来时,万万目瞪口呆,一副不敢认的模样。

梁泊如招招手,揽着她往外走:“待会儿见了人别怕,就是一群仗势的纸老虎而已。”

万万懵懂地点点头。

镇招待所的大门前已经被好几辆豪华跑车占据,车里下来几个年轻人,为首的一见梁泊如出来,就上前去与他拥抱。

“你这脸,好得差不多了呀!”这群富二代里,宋子寒与梁泊如在一起玩得最多。

“高手在民间。”梁泊如揽着万万向大家介绍,“这是沈医生的女儿。”

大家都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只有宋子寒认真地盯着万万,目光似有深意。

见面后自然是拍合照了。宋子寒把照片发到朋友圈,梁泊如进去点了赞。万万好奇地凑过来,他便放大了照片给她看。

“你还挺上相。”

一群男生中间,站在梁泊如身边的万万显得格外纤细。她笑得腼腆,一副不谙世事的模样,让人想到山谷里的小百合花。

这时,梁泊如才看到她的肩膀上竟然搭着一个人的手。那人是站在侧后方的宋子寒。

倒也不是什么大事,或许宋子寒拍照习惯了才这样。梁泊如按捺住情绪,没有发作。

到了午饭时间,一行人前往镇上最大的饭店。

梁泊如原本存着带万万来吃大餐的心思,谁知道等菜上来,万万夹了一筷子尝完后,就凑到他耳边,自以为小声地抱怨:“好难吃。”

在座的大家全听到了。

梁泊如不以为意,反而点点头,也小声答复她:“对,没有你做的好吃。”

习惯了万万用柴火烧出的农家小菜,乍一吃外面的饭菜,他也觉得太过油腻。

而一旁的宋子寒却像是耳聋了,他用公筷给万万夹了一块莲子扣肉,笑得像狐狸似的:“万万,这个不腻,很好吃。你试试。”

在饭店的洗手间里,梁泊如直接将宋子寒堵在洗手台边上,冷笑道:“你和万万倒是一见如故。”

“不是一见如故,”宋子寒眨眨眼,“是久别重逢。”

因为正对着镜子,所以梁泊如清楚地看见自己的脸色一瞬间变得多么难看。

他压低嗓音威胁:“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些什么,趁早把你脑子里污秽的东西给冲干净。”

姓宋的喜欢找小白兔款的女学生,这在圈子里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以前梁泊如都当个笑话来听,可轮到万万头上时,他恨不得揍得宋子寒满地找牙。

万万不懂人心险恶,没有城府,真心实意待人好,她的单纯是被大山滋养出来的。而宋子寒最喜欢的恰恰就是这种。

可他宋子寒又是个什么东西?

梁泊如回到包间内,问万万吃饱了没有,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他抱歉地跟大家道别,说是临时有急事要先走。

宋子寒一直没有出现,众人也只象征性地挽留了几句。

梁泊如便牵着万万直接离开了。

而宋子寒被他关在了洗手间,估计此时正忙着开门呢。等他忘记“久别重逢”这四个字怎么写时,也许就能开开门了吧。

梁泊如带着万万离开饭店。他走路优哉游哉,万万显得比他还急:“你不是有急事要办吗?”

“我骗他们的。”

万万敏感地问:“你怎么像是生气了?”

梁泊如简直怀疑她头顶插着两根接收情绪的小天线。

其实他不是生气,而是恨。

他恨宋子寒拈花惹草,也恨自己没考虑周全,将万万随随便便带出来,给了宋子寒大献殷勤的机会。他更恨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处处是这种别有用心的人。

马上带万万回清谷去,任宋子寒这群人怎么找也绝不搭理。

他原本有着坚定的信念,但走到半路上,手机却响起了提示音。

是来自钟瑟的微信。

“我看到子寒发的照片了,旁边是你的新女友吗?”

梁泊如突然像是从梦中惊醒。

他点开钟瑟的相册。昨晚,钟瑟与好友们凑了一场旗袍派对,年轻的女孩们妆容精致,手拿名牌包,饮酒闲谈。

这才是与他匹配的、梁家儿媳该有的模样,宋子寒那些人才是他应该融入的圈子。

这一刻,从小来自父母的耳提面命,如晨钟暮鼓般在他的心中震荡回响。

梁泊如找了一辆摩托车送万万回清谷。他提前付好钱,又给师傅前前后后录了一段视频,这才放了心。

万万十分好奇地问:“你不跟我一起吗?”

“不了。”梁泊如笑笑,“我还有事要处理。”

挥别了恋恋不舍的万万,他回到了招待所。

他需要一个私密的空间好好整理一下自己的思绪。

某天,相恋多年的女友钟瑟突然告诉他,她要嫁给他的表哥了。而他原本一直以为,他们家世相当又互相喜欢,肯定会相携着走过一生。

梁泊如将钟瑟约出来,质问她为什么可以果断舍弃多年的感情,就像丢掉一团垃圾。

“泊如,我们自出生起就享受了家族和父母的无限好处。”钟瑟叹气,“总归要回报的。”

这种将自己当报恩机器的想法实在太可笑了,何况她嫁给他的表哥对他而言不啻天大的羞辱。

他气红了眼:“那你就等着‘与弟弟恋爱,最后却嫁给哥哥’的消息传遍网络吧!”

钟瑟气得浑身发抖:“那正好,我就更没有留恋你的必要了!”她掏出他曾经送的求婚戒指,直接扔向远处,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那是他们第一次约会看落日的地方,他原本是想借故地挽回旧情的,却不料口不择言互相伤害,而那枚他亲手设计的戒指也滚落山谷……

窗外的一声惊雷打断了他的思绪,只见倾盆大雨将天地间激荡成白茫茫一片。他起身将窗帘拉上,彻底将外界的动荡隔绝在外。

“妈,替我找个合适的恋爱对象吧。”离家后,他第一次主动联系母亲。

将消息发送出去后,他就蒙头睡了。

不知过了多久,房门被砰砰地敲响。窗外轰隆隆的雷声还在继续,仿佛在恐吓芸芸众生。

这一瞬间,梁泊如突然心如电转,冲到门口猛地打开了房门。

门外站着一个披蓑衣的人,她应该是走路来的,鞋底沾满了泥,雨水像线一样滴在地上,积聚成一摊。

万万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嘴唇发白,仍认真地解释:“打雷了,有我来陪你,你就不会那么怕了吧?”

过了很久,梁泊如仍呆立在原地,一言不发。然后他就像是被触发了某个开关,缓缓上前,抱住她冰凉的身体,笑着说:“嗯,不怕了。”

万万,你知道吗?你出现的这一刻,我竟然开始觉得害怕。两个世界在这一刻真正有了交集,而在它们背后,生长着令人胆寒的荆棘丛林。

山谷的夏夜格外寂静,如水的夜色凉凉地笼罩着丰茂的草木。万万喜欢将小竹床搬到溪边,旁边燃一小堆驱蚊的薄荷叶,安静地躺着纳凉。

那时流萤点点,在溪畔、草丛间及夜空中无声地亮起熠熠微光,美不胜收。

有时候梁泊如会凑过来,与她挤在一张竹床上。他伸直手臂,万万就枕在他的胳膊上,听着此起彼伏的蛙鸣,数点点流萤。

“以后你去我家,草坪上种满玫瑰花,树枝上挂着星星灯,一年四季都美不胜收的。”梁泊如说。

万万摇头:“我还是喜欢萤火虫。”她又解释道,“萤火虫很自由,它们随心所欲,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并不是我们想看,它们就会飞过来,每一次都可遇不可求。”

“你是不是不高兴啊?”她小心翼翼地问。

不是的。他只是更加清楚地明白,他不忍心将万万带入自己已成轨道且充满桎梏的生活罢了。

可这些他全都不能说出口。

他握住万万的手,摊平了看掌纹:“你看,你的爱情线连上我的,是一个笑容的弧度。”

万万惊讶地细看,梁泊如摸了摸她的脑袋说:“所以我怎么会不高兴呢?跟万万待在一块儿,我时时刻刻都很高兴啊。”

溪头的石榴花开始凋谢时,沈父外出归来了。

当晚,他替梁泊如把过脉后,点上旱烟,沉沉地吸了一口:“你现在好得差不多了。”

梁泊如的内心惴惴不安,接下来果然听到沈父说:“你可以回家了。”

“伯父,我想带万万走。”最终,梁泊如还是把话说出了口。

此刻,他的内心是前所未有的忐忑。这条路太难走了,他的父母以及整个梁家是巨大的障碍,而横亘在此的,则是让人摸不透的沈父。

果然,他说了很多,沈父依旧恍若未闻,完全不为所动:“明早五点动身,我送你出山谷。”

那天晚上纳凉时,梁泊如问万万:“你知道我的脸是怎么变丑的吗?”

万万果然很好奇。

“有人把我曾经很珍视的一枚戒指丢进了山谷里。”

当时梁泊如热血上涌,爬到山谷下方,在茂密的乱林里摸索寻找,整整一夜却一无所获。

不久后,也许是因为吸入了林中的瘴气,又许是因为身心失调,他脸上开始不断地长疙瘩,堪比毁容,迎来了一段痛苦而备受折磨的时期。

“可我也不后悔。”梁泊如微笑着说,“我一直都是一个为了想要的东西,即使付出一切也甘愿的人。”

所以,即便是回了梁家,他也会排除万难,想办法说服沈父,带上万万一起走。

第二天一早,晨光熹微,梁泊如已经跟着沈父离开山谷,他们在路边作别。临走时,梁泊如郑重地承诺,会等万事俱备时再来带走万万。

可沈父却只是一脸漠然:“如果你还记得八年前发生的事,今天就不会这么执迷不悟了。”

八年前?他十四岁时?

梁泊如满腹疑问地望着沈父坚定离开的背影,不知为什么,心渐渐沉了下去。

归家后,梁泊如多番不适应。

习惯了伴着乡间的树动和蛙鸣入睡,寂静无声的豪华卧房让他辗转难眠;赴朋友们的热闹聚会,还不如陪万万一起在树下纳凉来得舒心。

某天早餐时,他向父母提起想继续之前的珠宝设计工作。

他出门治病一趟,不仅与父母的关系恢复如常,没想到还增长了事业心。

父亲自是欣然答应,一旁的母亲插话:“感情生活也要放在心上。什么时候去见一见朱家小姐?”

之前母亲也推荐过朱小姐,梁泊如只以为是在替他觅女友,此时却意识到没那么简单。

果然,只听父亲解释道:“半年前两家人谈过结亲的事,但后来因为你生了病,朱家女儿就不愿意了。现在你恢复如初,她比你还要高兴。”

梁泊如只觉得刚咽下的早餐都要吐出来。姓朱的禀性如何,他能不清楚?

“我是不会去见她的。”他站起身,盯着父母,说话掷地有声,“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是沈医生的女儿,万万。”

“她是个很好的女孩。只要你们见到她,一定会像我一样喜欢她的。”

如钟瑟所说,他确实从小就享受了家族的光环和父母的慷慨付出,然而这些并不是他自己选择的。他一生仅此一次的人生路,一定要由他自己做主。

听了他的“豪言壮语”,父亲大为光火。事后,母亲忧心忡忡地发消息给他:那个沈万万,你跟她之间是不可能的。你趁早放弃吧。

长长的句子刺痛了梁泊如的眼,他回复:八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母亲却不再回应了。

自从离开清谷后,梁泊如每天都跟万万发信息沟通,还养成了晚上通电话的习惯。

那天晚上,他在约定的时间拨打过去,却迟迟没有人接听。他重拨十次、二十次也是依旧。

就在他急得去找成伯,准备出发去清谷时,却接到了父亲的电话。

“宋子寒住院了。”父亲说,“他脸上受了伤,去找沈医生治疗,却吓到了沈家女儿,被沈医生打得浑身是伤。”

已是深夜,在医院的高级病房内,宋子寒独自躺着休息。可突然,病房门被人猛地推开。他睁开眼,刚看清进来的人是梁泊如,还没来得及坐起身,就已经被冲上来的人压倒在床上。

接下来他便只剩下挨打的份。

很快便有人冲进来,试图将梁泊如拉开。可他的恨意太重,好几个护工联手才将他拖下病床。

“就凭你,这辈子都不配喜欢万万!”梁泊如还想扑上去,“痴人说梦,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货色!”

宋子寒却笑得欢快:“难道我不配,你就配吗?”

在梁泊如又想冲过来时,他展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你记不记得八年前发生过什么?要不要我帮你回忆回忆?”

在梁泊如十四岁时,母亲生了重病,经人介绍,重金邀请了一位沈医生来家医治。与沈医生一同来的,是他十三岁的女儿,万万。

那时,梁泊如最喜欢乖巧可爱的万万了。万万与任何人都不同,他有那么多玩伴,却偏爱守在家中与万万一起打发时光。

钟瑟那群人自然对万万很不满,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宋子寒却对万万十分友善。

每次来梁家,往往大人还未察觉,他就已经偷溜出去找万万,并送上小礼物。后来他甚至去找梁泊如,希望万万能去他家做客。

年少的梁泊如气得七窍生烟,直接拒绝了。

可他不知道,那时家族的公司到了发展壮大期,父亲独断的性格自然得罪了某些人,而由此造成的后果却需无辜的小辈来承受。

一场绑架事故就在离梁家不到三百米的路边发生了,梁泊如安然无恙,因为在千钧一发之际,万万将他推开了。

后来劫匪提的要求,梁父全部拒绝,并明确告知他们绑错了人。而后,他十分理智地报了警。

沈医生急得六神无主,梁父则冷笑匪徒终将自食恶果。

彼时举目四顾,梁泊如找不到可以商量的人。最后还是宋子寒找上门来,让他去悄悄偷听父亲与警察的谈话,看万万被绑到了哪里。

“到时你告诉我,我偷偷去救她。”宋子寒心急如焚,“等警察包围了现场,谁知道狗急跳墙的匪徒会不会伤害万万呢!”

梁泊如听从了他的建议,但他偷听到位置信息后,并没有联系宋子寒,而是自己悄悄去了。

在那间荒废的仓库里具体发生了什么,宋子寒并不知情。总之之后的结果是,梁泊如从仓库的二楼摔下来,磕破了脑袋。而万万在被绑的第一天就被砸破了头,却因为只是梁家医生的女儿而根本没有得到医治。

“一场冷酷无情的绑架案的处理,成就了你父亲在业界无人撼动的威名。”此刻,宋子寒笑得阴森,“泊如,我不是什么好东西,可我看你也没什么两样。”

事后,梁父支付了一大笔费用用以医治万万。而梁泊如磕坏了脑袋,醒来后就忘了这一段经历,按照他既定的人生轨迹,升学、恋爱、出国。

难怪沈医生那么斩钉截铁,医治他与梁家父母的恩怨无关,只与他梁泊如有关。

这位为人父的老医生始终记得十四岁的少年孤身犯险去救他的女儿,所以在梁家人找上门时,他没有拒绝,而是抱着恩怨两清的打算。

梁泊如再次来到清谷,这儿山高云淡依旧、松风鸟鸣依旧,可他的心情却不复平静。

在半途的溪边,他遇到了出门采药的沈医生。两个人一路无言地走回竹屋后,沈医生才说:“对万万而言,你就是一颗炸弹。”

“所以,今天是最后一次,以后都不要再来了。”

少年梁泊如可以徒劳无功地去救万万一次,可即便有人爱她、珍视她又如何?为人父母,又何曾希望孩子未来的人生遭遇磨难呢?

倒不如避开一切可能的祸端,让她永永远远地在这山野间自由成长。

在里屋的竹榻上,万万正蜷着午休。她眉目舒展,仿佛在做一个很好的美梦。

即便之前宋子寒一门心思要带她走,被沈父痛打也不肯松手,将她吓得惊慌失措。可她心思纯净,那些烦恼便很难在她身上留下持久的暗淡色彩。

梁泊如坐在一旁凝视着她,直到日影穿透了窗扉,万万伸了个舒服的懒腰,醒过来时,一眼就看见了他。

在她惊喜得要蹦起来抱他之前,梁泊如站起身:“我要走了。”

万万瞪大了眼:“可是,你才刚来呀!”

她的眼神依旧澄澈清亮,一如初见时那样干净分明。

然而梁泊如的耳畔却回响着宋子寒的话,如重锤敲击:“你不会一直都没发现她思维迟钝吧?正是那场事故的后遗症。梁泊如,这是你欠万万的。”

他确实从未发现。一开始他只觉得这个乡下女孩痴憨,后来却爱上了她这份痴痴的善良和傻傻的纯真。

“我以后都不会再来了。”他听见自己用很冷静的声音说,“我妈妈给我找了个女朋友,我很喜欢她,我们快要结婚了。”

他的语气僵硬得仿佛在背台词,可万万却真的听进了心里去。她的眼睛立刻就红了,泪珠滚落下来。

“可是……可是……”她抓着他的手,绞尽脑汁想说服他,“可是我不陪着你,下次再打雷,你还会害怕呀!”

梁泊如缓缓地挣开了她的手,叹息一声:“万万,外面的世界有比风霜雷电恐怖得多的东西。”

“外面世界的我不怕电闪雷鸣,所以,外面的我也不需要万万的陪伴了。”

离开之前,梁泊如站在曾经乘凉的溪头树下静默了很久。

在清凉的夏夜,他们曾卧看流萤飞舞。那时,万万天真烂漫地说她喜欢萤火虫,因为它们自由自在、随心所欲。

梁泊如便笑嘻嘻地作怪,手持大蒲扇,将成群的萤火虫扇得晕头转向,队伍七零八落。

“你看,命运的变数是很强大的哦。”他装模作样地叹气。

万万便抱歉地看着萤火虫们,小声道:“好可怜。”

是啊,好可怜,人生被自己没办法控制的力量驱使;好可怜,明明浑然天成却被戏弄成分隔的两端。

好可怜,一如那些飘摇在风中的流萤,一如束手无策的他自己。

花城札

认识孙夕言完全是个意外。对徐慧慧来说,人生里纯粹因为意外而结识某个人的经历,在此之前真的为零。

作为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的学生,徐慧慧要求自己多去涉猎好的剧目,所以看舞台演出差不多是她走出学校的唯一理由。只是剧院离学校实在是远了点,普通长度的剧结束后她尚且能赶上地铁回学校,地铁停运后就只能打车了。

所以当徐慧慧在网上从前一场的观众处得知,自己期待许久的一部剧时长近四个小时,结束后肯定没地铁的时候,她真的是一个头两个大。人群聚集本就不好打车,加之又是半夜一个人,心里难免有些打鼓。

好在微博的戏剧博主开了帖子,让观众自行沟通,寻找可以结伴的同路人,或者搭便车。徐慧慧随手翻了翻,就看到一个同校的人,说是自己有车,如果有同校的同学可以联系。她尝试着联系了,对方很随意就应了下来,并告知了她车牌号。两个人约好了散场后在哪里碰头,除此之外就再没多说什么,互加了微信后也一句话都没聊过。

这反而让徐慧慧觉得很安全,毕竟她是个严重的社交恐惧症患者,所以才做什么都喜欢一个人。如果对方是那种特别热情的女生,她有可能会退缩。

没错,那时徐慧慧真的以为对面是个女生。网络ID实在难辨性别,对方发帖的语气也比较温柔,加之平日看演出的群体确实是女生占大多数,所以她被自己脑海中的固有印象蒙蔽了。直到散场后,她来到那辆车前,看见了正坐在驾驶室里等着她的孙夕言。

她脸上的诧异和无措毫不掩饰。

“是你吧?”车内的灯不是特别亮,但足够让徐慧慧看清孙夕言的脸。很俊秀的长相,鼻梁很高,稍稍有点兔牙,但不影响美观。他探身过来从里面推开副驾驶室的车门:“上来吧。”

徐慧慧却仍然在车门外犹豫:“我以为你是女生……”

“你这可就有点性别歧视了啊。”孙夕言一下就明白了她是什么意思,笑着朝后面甩了甩下巴,“这样,你坐后面,我不关一侧的车门锁。你也不用和我说话,这样总可以了吧?”

孙夕言主动这样说,反倒更令徐慧慧有些不好意思。孙夕言看上去确实人畜无害,又等了她那么久,这时用手机叫车软件叫车也未必会更安全,所以最后她还是慢吞吞地移到了后座上。

车子不偏不倚地朝着学校开去,路程还是很远的,渐渐地徐慧慧就有点困了。她强撑着不睡,但眼皮一直在打架。

“真的不说话吗?”孙夕言透过后视镜看得一清二楚,有点想笑。

“说……说什么?”

“那行吧,我说。我是学舞台设计的,上大三,基本都是自己一个人看剧,以后你要是想找人陪,可以联系我。”他笑了一声,“不过我看你也不太想。”

徐慧慧有些羞赧地笑了笑。

之后的一路都是孙夕言不停地在说,倒是把自己的情况撂了个干净。虽然徐慧慧也没太记住,但困意被打发走了不少。

车子一直开到允许车辆离女生宿舍楼最近的地方才停下,幸好是周末,并没有人管,但毕竟已经过了零点了。深夜会给人与人之间笼上一层与白天截然不同的氛围,会让徐慧慧这种习惯和人保持距离的人更紧张,就好像私人领地被侵犯了一样。她迅速下车,书包带被安全带扣钩了一下,吸扣的包被扯开,东西散落到了座椅上。她慌慌张张全抓进包里,窘得有点脸颊发热。

“谢谢你。”徐慧慧在副驾驶室的窗外停了一下,对孙夕言说。

“回去吧。”

徐慧慧转身往宿舍走,两旁树木浓密,路灯照不到的区域有点黑。她正想着,背后就有光照了过来,将前路照得特别明亮。她捂着眼睛回头,看到车子没有发动,只是开了远光灯。灯光太强,她没法看到孙夕言,但还是笑了笑。

发自内心的。

对孙夕言来说,这不过是举手之劳,根本就没想太多。但当他在像烟雾一样的光源里看到徐慧慧清浅的笑容时,心跳突然漏了一拍。

直到徐慧慧的身影完全消失,他仍在回忆刚刚那一瞬间的感受。如果非要形容,应该说,他被击中了。

只是即便是孙夕言也没想到他们会这么快再见面。分开十二分钟后,他就收到了徐慧慧的微信:“不好意思,请问我的钥匙是不是掉在你的车上了?”

彼时的徐慧慧站在宿舍楼道里手足无措,她刚刚在门前翻了半天都没找到钥匙。时间已经那么晚了,她又怎么好意思敲门让室友来开门呢?她回忆了一下,自己出门时肯定是带了钥匙的,所以最大的可能是刚刚掉在孙夕言的车上了。

孙夕言的寝室还好,只有一个室友在,且正在打游戏。他都没来得及坐下,就又出了门,拿着手电筒往车后座一照就看见了,上面还挂着一个猫咪的毛毡玩偶。他拿在手里吹了吹上面的土,给徐慧慧发微信说:“找到了,我给你送过去吧。”

“不了不了,太麻烦了,我们找个折中的地方碰头吧。”

“行吧,那……三十二号楼那里,怎么样?”

“行。”

徐慧慧发完微信就往那边跑,两个人从宿舍楼过去时间是差不多的。她气都还没喘匀,就看到孙夕言从黑暗中渐渐走出来。

刚刚他一直在车里坐着,此时他站在眼前,徐慧慧才惊叹原来他有那么高,T恤卡在裤子里一点,感觉浑身都是腿。夜深人静的校园里,他们两个人在树下碰面,虽然不是偷偷摸摸的,却还是让徐慧慧平白地乱了心跳。

“给。”孙夕言把钥匙交到徐慧慧的手上。

她双手捧住,垂着头不停地点:“谢谢。”

两个人突然都沉默了,气氛有那么一点点尴尬,可谁都没开口说要走。也就那么一两秒,却在心中延伸得很长,直到孙夕言说:“今天月亮很好看哎。”

徐慧慧应了一声:“嗯。”

“可你都没在看啊!”

被揭穿的徐慧慧这才慌张地抬头,硕大的满月突然映进眼里,照亮了她的眼睛,也洗去了她所有的紧张与羞怯。就在这时,孙夕言问:“你后面还订了别的剧吗?”

“啊,有的,”徐慧慧打开手机常用的订票软件里的票夹看了一眼,“是……”

孙夕言将自己的手机伸过去,两个人一对照,买的竟然又是同一场的。

因为同期有那么多的剧目,同一个剧目有好几天的场次,所以这样的概率并不高。徐慧慧抬头愣愣地看着孙夕言,还是有点不敢相信,不过两个人很快就笑开了。

“那……到时候一起去?”孙夕言试探着说。

徐慧慧缓缓点了点头,又飞速地点了好几下。

就像小动物会对即将到来的天灾有所反应一样,人在爱情靠近的时候也是有感觉的。那个时候他们都知道,两个人都要朝对方走近一步了。

半个多月后,徐慧慧搭孙夕言的车去剧院,因为两个人不是同时买的票,一左一右离得还挺远的。但徐慧慧一转头,总能越过无数的人看到孙夕言的脸。无论是灯光暗下前的最后一次转头,还是中场休息灯亮起来的一刹那;无论是谢幕时起立欢呼,还是散场时一片混乱,徐慧慧永远都能找到孙夕言的眼神,这让她觉得特别神奇。

她后知后觉,那是因为孙夕言也总是在第一时间看向她。

在回去的路上,两个人热烈地交流感想。孙夕言发现徐慧慧并不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她只是不太会主动,需要别人开个头,遇上感兴趣的话题也能说个不停。

“你会骑自行车吗?”他突然问。

“会啊。”

“那你放假要不要来参加公益骑行?”

“公益骑行?”

“嗯,我们一个俱乐部的人组织的,二十几个人参加,什么年纪的都有,给贫困学校的孩子们募集十元爱心午餐。”车子停到了学校的停车位上,孙夕言解开安全带,侧过身认真地对徐慧慧说,“我参加过好几次了,你什么都不用管,就和大家一起骑就是了,最后会发一张证书。”

这当然是好事情,可徐慧慧有很多顾虑,首先就是自己的体力:“多远啊?”

“十公里。”孙夕言知道她在想什么,赶忙说,“我们又不竞速,就是起个宣传作用,即使掉了队也没关系。再说我可以陪着你,实在掉队了也是两个人一起。”

他要是不这样说,徐慧慧或许还想试试。但听他这样一说,徐慧慧立刻猛烈地摇头:“算了,算了!”

孙夕言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了,他明明能看出徐慧慧的心动,但随后无论他如何劝说,徐慧慧都只说“算了”。这让他无比困惑,两个人刚刚缩短的距离仿佛一下子又拉开很远。

接下来的几天徐慧慧都很沮丧,她知道自己这样很扫人兴,可她控制不了。这是她从小到大被迫养成的性格,宗旨只有一条:不能给别人添麻烦。

她的爸爸是外科主刀,妈妈是急诊科医生,工作起来都没日没夜的。她从小就习惯了在学校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能给爸妈打电话,因为打了多半也没人接听。“不要惹麻烦”“与人为善”“学会解决问题”……每当徐慧慧想和父母倾诉心声时,得到的都是类似的教育。于是徐慧慧在无数次的吃亏和受伤后总结出了规律:不给别人添麻烦,也不给自己找麻烦,就只能远离人群,不和任何人深入交往。

习惯成自然以后倒也不觉得寂寞,只是到了某个年龄后,身边出双入对甜甜蜜蜜的人逐渐多了,徐慧慧却突然发现自己不会爱了。担心对方觉得烦,她就信息都不敢发;一个话题对方没接下去,她立刻就会觉得自己很无聊;对方越多地照顾她,她就越觉得自己没用。

后来徐慧慧在网络上看到一个词:害怕恋爱综合征。

就在她几乎已经要认命时,孙夕言出现了。

大二快结束时,徐慧慧被作业弄得焦头烂额。一个命题短篇而已,她知道怎么拍,也有想法,可就是进行不下去。

她想要负责打光的同学调整一下位置,可只要看见人家板着脸就开不了口,最后只能自己去。演员想改台词找她,道具找不到合适的找她,甚至这个要喝水、那个要休息,她都要兼顾到。

她小心翼翼地关注着每个人的脸色,已经心力交瘁,结果就在快收尾时不经意间听到别人在背后说的话:“徐慧慧真不适合学这一行,一点沟通能力都没有。”

她像被最后一根稻草压垮的骆驼,终于溃不成军。她转身跑出很远,觉得没有熟人会看到时,才在灌木丛后面的背阴处蹲下来,把脸埋在双膝之间哭了出来。

讲真,徐慧慧选择专业时并没有想太多。在她长大的过程中,舞台艺术和影视剧给了她非常多的陪伴,对她而言是很美好的。可当她真的考来这里以后,却开始迷茫。或许自己真的不适合学导演,几个人她都控制不了,又如何在几十甚至上百人的剧组里游刃有余呢?

“怎么了?”头顶突然传来一个耳熟的声音。徐慧慧心一惊,双手捂着脸抬起头,近距离地对上了蹲在对面的孙夕言的脸。

她难堪地吸了吸鼻子,希望能把眼泪赶紧憋回去。

“没……没事……”

“没事哭什么?”孙夕言当然想不到自己会偶遇徐慧慧,但他觉得这就是机会。他握住徐慧慧的手腕,将她的手从脸上拉开:“和我说说嘛!”

徐慧慧张了张嘴,有一股冲动冲击了她的上颚,却又飞快地落回心里。最后她还是摇了摇头:“真没事。”

直到她想抹脸,才意识到孙夕言还握着她的手腕,一直没有松开。他们两个人现在相对着蹲着,摊着两条胳膊,特别像在做幼稚游戏的小朋友。

徐慧慧先是有点不好意思,而后却破涕为笑。

“你等会儿有事吗?”孙夕言问。

“还有一点点收尾工作。”

“那你做完了给我打电话,我带你出去玩。”

徐慧慧想了想,点了点头。

被孙夕言这样一打岔,徐慧慧的情绪也就过去了,她迅速回去继续做事。虽然还是不免有些混乱,但终归是拍得差不多了,之后的剪辑可能花的时间要更长。但此时此刻她不愿意多想,而是赶紧联系了孙夕言。

孙夕言没有开车,徐慧慧也不好意思问他为什么,两个人坐着车往市区走。华灯初上,城市的夜晚很漂亮。他们找地方吃了晚饭,出来后孙夕言指着便道上停放的一排共享单车说:“我们运动运动吧。”

于是他们沿着江边骑车。城市被长江的支流贯穿,分成了左右两边,由许许多多的桥相连。他们约定绕远一点的圈子,从东边绕到西边再回到原地。一开始他们还能不紧不慢地聊天,两个人学的科目有关联,很聊得来。但后来突然起了风,共享单车也算不上好骑,徐慧慧就逐渐没了力气。

“加油!想想你讨厌的人和事,每次用力地踩踏板,就当是把那些都踩在了脚下。”孙夕言像是给她做示范似的,身体离开车座,一双长腿半站立着用力踩踏板,姿势有点好笑,又有点热血,“我讨厌微博上的键盘侠!讨厌室友乱扔袜子!讨厌自己的牙齿!最最最最讨厌考试不画重点!”

他们顶着风,孙夕言铿锵有力的话语像潮汐重又漫过徐慧慧。她并不觉得尴尬,内心反倒有一种无法言喻的感动。她知道孙夕言是想让她发泄一下,被人关照着的感觉总是温暖的。

可惜徐慧慧不是一个能在公共场合大声说话的人,她努力了半天,每次都只说出一个“我”字就再也进行不下去了。

直到该过桥了,坡度让徐慧慧几乎蹬不动,她不得不稍稍欠起身来使力。内心的平衡装置终于倾斜了,冲动像一颗弹珠晃晃悠悠地从胸口滚到了喉咙里。

“我……我讨厌我自己。”

孙夕言没想到她会冒出这么一句,心忽地紧了紧,但没有出声打断她。

“我讨厌自己不敢对其他人说‘不’,我讨厌自己不会主动找话题,我讨厌自己一开口就冷场,我讨厌自己不勇敢、不可爱、不被人信任……可我也想改变!我想改变!”

越过了桥的最高点,坡度陡然向下,徐慧慧全部的力气都卸下来,将自己交给地心引力,连同沮丧也仿佛抛了个干净。她最后大喊了一声:“我想变得更勇敢一点!”

“那就先从这个开始吧。”

孙夕言两只手离开车把高高地举了起来,徐慧慧也学他,只是因为害怕,没办法那么潇洒。结果她的手还来不及举过头顶,车把就猛烈地摇晃起来,吓得她发出尖叫,孙夕言则毫不客气地笑出了声。

两个人就这样将笑声混进风里,从逆风变为顺风,回到学校时都大汗淋漓,内心却无比轻松。

只不过到了宿舍楼下,徐慧慧又拘谨了起来,想说“谢谢”又觉得太生疏,大眼瞪小眼了好一会儿,还是她先说了“晚安”,再转了身。

“徐慧慧!”

就在她快要走进宿舍楼时,孙夕言在她背后喊了一声。她略带期待地回过了头。

“上次我跟你说过的公益骑行,这周末,一起去吧。”

这次徐慧慧没有犹豫太久就点头说:“好。”

但回到寝室后,徐慧慧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流露出一丝丝的失落。刚刚那一瞬间,她期待的是另一句话,如果孙夕言说了,她相信自己也会回答“好”。

周末天气特别热,极其不适合户外运动。但定好的时间不能改,公益团队的人早早地就在起点、终点和途经的几处搭了宣传桌,车上也贴了带二维码的牌子,插上了宣传的旗帜。

孙夕言去得比较早,他提前和徐慧慧说好了,让她只要不迟到就可以。徐慧慧也起得很早,拿出化妆包对着镜子发了一会儿呆,又都收了起来。虽然她也想在孙夕言面前更漂亮,可想来从认识之初她暴露出的不完美就太多了,早已没了伪装的必要。

到了地方,她见车子都已经准备好了。徐慧慧还是第一次骑专业的骑行车子,孙夕言先教了她要领,又帮她调了车座的高度。他让徐慧慧在车上坐好,从背后探过身来检查,握车把时用双臂将徐慧慧圈在其中。徐慧慧的后背能感受到孙夕言的胸膛透过来的热度,心跳突然就乱了。

“好了,十公里其实也没多远,累了就停下来喝点水。”孙夕言撤身很久后,徐慧慧才回过神来。

她在心里暗暗给自己打气,可不能掉链子啊!

结果没想到最先跟不上的不是她,而是一位老人家。还是徐慧慧先注意到老人家不对劲的。她和孙夕言本来已经超过了老人,但她心里有些放不下,回了两次头,还是停下了车子。

孙夕言也跟着她停了下来。两个人拦下了老人。如果不是孙夕言说这位老人已经七十多了,徐慧慧觉得老人顶多六十。老人摆手说没什么,只是天太热了,体力消耗得有点快。眼看着还有半程,总得缓一缓,徐慧慧对孙夕言说:“要不你先走吧,我陪爷爷就好。”

“没关系,我们去前面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孙夕言温柔地笑着。

他们推着车子往前走了一会儿,正好有个市民广场,徐慧慧就扶着老人在背阴的一面坐下。一个跟他们年纪差不多的男生举着自拍杆绕到了他们跟前,问:“你们在干什么?”

徐慧慧对于陌生人的下意识抵触让她一瞬间就耸起了肩膀,倒是孙夕言歪头看了一眼那个人的手机:“在直播啊?”

一听到在直播,徐慧慧更紧张了。

“正好,那给我们打个广告呗。”徐慧慧本来还想躲开镜头的,谁知孙夕言竟一把拉住了她的胳膊。她拼命摆手想往后躲,可孙夕言的手很有力,牵引着她站了起来。他们两个人一起站在手机正对面,只是徐慧慧有点瑟缩,半边身子躲在孙夕言后面。直到孙夕言转头问她:“还记得我教你的官方宣传语吗?”

“记得……”徐慧慧忍不住挤眉弄眼,心说你不会让我在直播里说吧?

“我们是自发组织的公益骑行队,队员来自五湖四海……至今我们已经组织了三次骑行活动,为贫困山区的孩子和……”孙夕言用手臂揽过她,握住了她的肩膀,像是把力量传给了她,她只得跟着孙夕言一起断断续续地说:“环卫工人募集爱心早午餐,也响应了全民运动的号召。你看,七十多岁的爷爷也是我们中间的一员。”

直播的男生把手机转了转,拍到了一旁的爷爷,爷爷还做了个“耶”的手势。

镜头又飞快地对准了孙夕言和徐慧慧,直播的男生在前面问:“你们俩是情侣吗?”

徐慧慧眼睛瞪得老大,想看孙夕言又不敢,只能尽可能地让自己的视线不聚焦。但她全身心都在等孙夕言的反应。结果孙夕言往前探了探头,看着屏幕问:“现在有多少人在?”

别说徐慧慧了,就连直播的男生都愣了一下,随后答道:“一万多吧。”

“那还挺多的。”孙夕言突然转头看着徐慧慧。虽然有身高差,但两个人还是离得非常近,徐慧慧能看清他眼睛里的率真:“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我要你做我女朋友,你会答应吗?”

徐慧慧无声地啊了一下,感觉脑袋里炸开了几朵绚烂的烟花,屏蔽了周围所有的画面与声响。难以思考的时候,本能会给予答案,她的眼睛里盈着水光,点头说:“好啊!”

直播间里有许许多多的弹幕在说“恭喜”和“般配”,直播的男生又拍了一会儿他们的捐款二维码,然后他们才继续出发。

活动结束后,每个人都拿到了证书,凑在一起拍大合照。徐慧慧突然意识到如果不是孙夕言,她不会有这样的际遇。

“一、二、三,茄子”之后,徐慧慧扭头问:“刚才你说的是认真的吗?”

“当然了,他直播赚的钱又不给我分成。”

徐慧慧如释重负地笑了,孙夕言顺势也问:“你答应也是认真的吗?”

“不一定哦。”徐慧慧突然使坏。

“那我得要个保险。”

孙夕言俯下身,飞快地在徐慧慧的嘴唇上啄了一下。

在一起后,孙夕言和徐慧慧做了几个约定:一、没有特殊情况,比如不在学校,即使再忙都要抽空见一面,每周都要一起出去走一走,无论去做什么。二、不隐藏自己的情绪,不敷衍,聊天的时候不准只报喜不报忧,有什么不开心就直说。三、不冷战,意见不合时先寻求解决方法。

但他们并没有什么意见不合的时候,他们的兴趣爱好和审美都高度统一。在孙夕言的带动下,徐慧慧喜欢上了运动。运动能使人心情好,她渐渐不那么瑟缩了。

徐慧慧不太认同老师给她的一份作业打的分数,关键倒不在于高低,而是她觉得自己的想法老师没看懂。她有解释的冲动,放在以前这种冲动立马就会被胆怯盖过,而现在她却反复犹豫。中午她和孙夕言在食堂吃饭,提起这件事,孙夕言立刻说:“去啊,有想法为什么不去说呢?”

“可说了也不见得能改变什么。”

“说话不一定是为了改变什么,只是因为说话是我们和人沟通的最直接的桥梁。我们学了那么多艺术的表现手法,如舞台布景、镜头推动等,都能表达丰富的意象。可不管我们多努力,那些东西终归只有一部分人能看懂。人的思想很复杂,如果不说出口,即使最亲的人面对面也无法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孙夕言趁徐慧慧听得认真,偷偷将自己碗里的胡萝卜挑进她的碗里,“所以有说话的机会就一定要说,很多误会都是因为不说造成的。”

“喂!你又挑食!”

徐慧慧被他这副一边说大道理一边做小孩事的样子逗得笑起来,忍不住问:“照你的意思,我现在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喽?”

“那你猜猜呀!”

“我不!猜对了你也可以否认啊,我要听你说。”

“这么聪明啊……”孙夕言上半身朝前趴了趴,双手交握,几乎抵着徐慧慧拢在碗边的手指,拉着长音说,“我在想……你真可爱。”

“胡说!”

徐慧慧抬手推了他一把,抿着嘴偷偷地笑。

第二天课后,徐慧慧拦住了老师,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老师虽然觉得她的表现方式有待商榷,但表示理解,并且鼓励了她的勇于尝试。这是徐慧慧第一次被老师夸奖,以前她都是默默地上课下课。她哼着歌走出教室,忙不迭地给孙夕言发微信:“说出来果然很开心。”

“还会有更开心的。”

在这条信息之后,一张照片发了过来。徐慧慧放大了才看清是一只黄白色的小猫。

隔着手机屏幕,孙夕言看不见徐慧慧突然沉下来的表情。

“我看到你钥匙上的毛毡玩偶,想着你应该喜欢猫吧。刚好朋友家里新生了猫崽儿,我就要了一只。我先让我爸妈替我们养着,等毕业了再给你。”

“嗯,我喜欢猫。”

徐慧慧说的是实话,她确实喜欢猫,她钥匙扣上的毛毡玩偶正是自己做的。她感动于孙夕言的细心,可孙夕言又怎么会知道她曾经发誓再也不养小动物了。

她小时候曾经捡过一只小猫,它在她父母都忙的童年时代给了她很多快乐。只是她上学的时候家里总是没人,有一天妈妈去上班忘了关窗,猫就跑掉了。后来过了一个多月,徐慧慧在上学路上看见一只被车轧死的小猫的尸体。她其实无从确定那只猫就是自己家的那只,因为她根本就不敢仔细看。可这还是给徐慧慧留下了心理阴影,她觉得自己没办法去承担一条生命。最关键的是,她害怕失去。

与其承受失去,徐慧慧宁可不曾拥有。

但徐慧慧实在不好意思和孙夕言说这种事,她最不好意思做的事就是给人家泼冷水。

在那之后系里要排话剧,徐慧慧很忙,她和孙夕言就只能在食堂和图书馆见一见面。每次见面孙夕言都会给她看小猫的照片和视频,有几次徐慧慧想起自己和孙夕言的约定,都想过要跟孙夕言说实话。但她能想象出孙夕言的反应,他会尊重她,会说“没关系”。

但她想听到的不是“没关系”,她想要的不是退让。她也想做一个失败过,但还敢再尝试,并且会努力做到更好的人。

所以徐慧慧想再等一等,或许她能在孙夕言身上找到力量,推开心里那扇沉重的门。

让徐慧慧万万没想到的是,有一天深夜,妈妈居然给她打了电话。她被枕边的手机振动声吵醒,心里立刻就涌起不好的预感。爸妈都不常联系她,他们之间默认只要不联系,就是没有坏事发生。

妈妈用很克制的语气对她说:“你爸爸今天白天做了一台十几个小时的手术,心脏病犯了,现在正在抢救。你要是明天白天没什么课,就回来一趟。”

徐慧慧什么也没说,挂断电话就翻看起了列车时刻表,发现最近的一班也要早上六点多。可她这一夜注定是不能睡了,她知道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如果不是有见不到最后一面的风险,妈妈根本不会打这通电话。

她知道父母在事业上很成功,职业也很高尚,她缺少的那些陪伴换来的是很多人的生命。更何况她从小衣食无忧,没理由责怪父母。可是偶尔,只是偶尔,在她的内心最深处,还是会有那么一点埋怨,毕竟她从未从父母那里学到过如何处理亲密关系。当一个孩子连父母都不能依靠时,她自然很难去依靠其他人。

所以徐慧慧就一个人挨着,在室友还没醒时独自奔赴火车站。一直到火车开动,她都还在犹豫要不要告诉孙夕言,最后她决定先看看父亲的状况再说。好在当她赶到医院时,得到的消息是爸爸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

徐慧慧一口气松下来,坐在楼道的椅子上给孙夕言发信息:“我临时回家了。”

“咦,为什么?”

“我爸病了。”

“严重吗?”

徐慧慧想了想,还是走到楼梯间打了个电话,把具体情况和孙夕言说了。因为目前已知稳定的结果,徐慧慧才能尽量平静地诉说。如果是在昨夜,她肯定会惊慌失措。但当她说完,孙夕言沉默许久,只说了一句:“我生气了。”

“可是我们说好的,不能冷战。”徐慧慧知道他在气什么,反应很快。

“是你先犯规的,所以我也要犯一下规,和你冷战十分钟。”与其说是在赌气,还不如说是在撒娇,孙夕言的语气就像小孩子,“十分钟后你要主动给我打电话哦。”

他说完就真的挂了电话。在这十分钟里,徐慧慧想了很多。她想如果自己第一时间将事情告诉孙夕言,又能改变什么。其实什么都不能改变,但她却能让爱着她的人感受到被爱。其实说到底,爱就是这么简单的东西,就像她时常感觉不到父母爱她,那是因为父母总是坚强,不会向她索取,而她又不会撒娇。

所以徐慧慧喜欢并且羡慕孙夕言会撒娇。

十分钟后,徐慧慧给孙夕言打了电话,那边飞速接了起来,哼哼着问她:“知道错在哪儿了吗?”

“知道了。”

医院的步梯处有门,与里面隔开了。因为有电梯,所以走步梯的人并不多。这里非常清静,以至于徐慧慧轻声说话都觉得有回音。她的心声变成话语,又落回自己心里,生了根又发了芽:“以后的日子,我可以依赖你吗?”

“当然了,不然男朋友是干什么用的。”

“那好吧,我还不知道要待几天,你能帮我去找我的室友要一下这几天老师上课时画的考试重点吗?还有帮我盯着点话剧排练的进程。”

“没问题。”孙夕言恢复了平日清透的语气,“下不为例哦。”

“遵命。”

没过多久,骑手送来了外卖,很大一份,收银条上备注着:好好吃饭,注意身体,叔叔吉人自有天相,会没事的,他肯定想等到我改口的那天。

徐慧慧惊讶于孙夕言的厚脸皮,之后却对着一张皱巴巴的收银条傻笑起来。

爸爸度过危险期进入普通病房后,徐慧慧回了学校。但她已经错过了期末考,只能等补考。在那个间隙,她和孙夕言一起去看了猫。

猫已经长大了不少,毛茸茸的,特别可爱。在真正看见它的那一刻,徐慧慧就知道自己肯定要养它了。

“之前没跟你说,其实你刚和我说要送我一只猫时,我是有点害怕的。因为我小时候的猫不见了,可能死掉了。所以在那之后我就对自己说,以后再也不要养了。”徐慧慧双手合十,夸张地抱歉,“对不起,我又犯规了,原谅我这一次吧……”

“所以,现在呢?”

“现在我觉得不一样了,可能是因为……有你。”

“嗯,这个理由我喜欢。接下来看看它怎么想……”

孙夕言将猫举到了她的面前,猫不停地舔她的鼻子,弄得她特别痒。她跳起来跑,孙夕言举着猫追她,两个人的笑声从窗口飘散出去,融入阳光里。

在遇见孙夕言以后,徐慧慧才相信人生的缺憾总会来得及弥补,人生的基调总会来得及改变,对的恋人是携勇气而来的。

大二的那年暑假,高照因为和父母吵架不愿回家,闲着也是闲着,索性找了一家报社去实习。原本想着自己只是实习生,端茶倒水“摸摸鱼”应该就可以了。谁料正碰上采编部一个编辑请了年假,另一个编辑在准备生二胎,倒是把他一个实习生给累得够呛。刚来一周他就在全城东奔西跑,七月酷暑还被安排去了建筑工地采访。虽说是批准他开报社的车去,但在武汉这样的大火炉,到达那里的时候也是浑身汗津津的。

工地方听说有人要来采访,早就安排妥当。高照原本想去施工工地上跑两圈的,谁知直接就被带到了办公室。负责接待他的是两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看上去很好相处,一直笑眯眯的。但聊了几句高照就在心中暗暗叫苦,这样的人都是“打太极”的一把好手,问了半天,什么有价值的信息也了解不到。

采访完之后,原本是安排了晚餐的,高照连连摆手:“不用不用,我晚上已经跟人约好了,就不和你们一起吃了。”

他收拾好东西出了办公室,回了大学室友的微信:“撸串没问题,去哪儿?堕落街?”

正准备发动汽车,他的手机就响了起来。室友的微信没回复过来,而是报社的王姐打来的:“小高,采访完记得拍照啊!别跟上次一样,吊儿郎当的。”

高照翻了个白眼,拎起相机悻悻然地下车,在心里抱怨,报社里的这群老同志做事情就是太爱较真了。

虽说已是傍晚时分,可阳光依旧灼热。才走了两步,高照便立马从包里掏出防晒喷雾,全身上下一阵猛喷,心中念叨着真是“人生艰难”。

他在建筑工地上走了几圈,随手拍了一些施工现场的图片,也有一些还在进行作业的工人,皮肤晒得黝黑,豆大的汗珠顺着脖子往下滚。

他和几位正在休息的工人聊了几句,侧面了解了一下工地的情况。工人嘛,朴实健谈,高照倒也觉得聊得很开心。

这时,有人大喊:“休息了!食堂开饭了!”

不同方向的人便陆陆续续三五成群地往食堂的方向走去。

高照把相机挂到脖子上准备撤离,晃晃悠悠地往外走。走了几分钟,他才发现自己迷了路,非但没有走出来,反而更往建筑工地中间走去。

他一边走着,一边四处张望。拐了个弯后,他一抬头,见眼前的夕阳下出现了一个身影。

那个人高而瘦,戴着一顶黑色的鸭舌帽,正对着工地上吊起来的沙袋踢出一脚,身形极其漂亮。

夕阳的余晖洒下来,那个人氤氲在金黄的色泽里,又是一记左勾拳。高照迅速举起相机对焦,并按下快门。

咔嚓一声——那张照片拍得极好。

而那个人似乎也察觉到有人在身旁,就转过头来——高照的“作案工具”还在手中,连藏起来的机会都没有,只得嬉皮笑脸地走过去:“小兄弟……”

“谁是你兄弟。”这边的人送了一个白眼过去。

听到声音,高照有些惊诧,在心中犯嘀咕:竟然是个妹子。

她额头上出了很多汗,一把将头上的鸭舌帽摘下来,露出一头利落的短发。高照此时已经走到她面前,这张脸——虽说被阳光晒得黝黑,一点脂粉都没有,但仍旧看得出来是一张好看的女孩的脸。

眼睛不大,单眼皮,却很清冽;睫毛很长,被余晖镀上一层金黄的色泽。

真好看,高照在心中惊叹,脑海中不知怎么的就想起了《红楼梦》里的台词——这个妹妹我好像见过。

女孩把手往前一伸:“拿来。”

“啊?什么?”高照假装不懂。

“相机,”女孩给了他一个白眼,“删掉。”

高照把相机往她面前一推:“你看,拍得多好,要不你留个联系方式,我发给你?”他顺势将自己前两天刚刚印刷好的名片推到她面前,“我又不是坏人,你看,这是我的名片。”

女孩一副懒得搭理他的神情,伸出手去按下了相机的删除键。名片她倒是接过去看了看,然后塞到了口袋里。

她把鸭舌帽重新戴到了脑门上,往食堂的方向走去。她穿黑色T恤、黑色运动裤,猛地看过去,还真看不出是个女孩。

高照也不知哪里来的兴致,跟在女孩身后:“名片都拿了,要不你也自我介绍一下呗。”

工地上的那些人在朝她挥手:“小原野,快过来吃饭了。”

“来了。”她应了一声,迈开步子便往那边走去。

原野?

原野。

高照觉得这个名字有几分趣味,又觉得有几分熟悉。

晚上和室友在堕落街大快朵颐,两瓶啤酒下了肚,高照把报社的男女老少上上下下吐槽了一遍,说完一拍脑门:“我下午去工地采访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美女。”

“工地上还会有美女?”室友大口吃着羊肉串,“再说了,咱们新闻系什么样的美女没有,你还没审美疲劳吗?”

高照一撇嘴:“哼,这个不一样。”

那天之后,每逢有那个建筑工地上的采访,高照总是毛遂自荐。报社的王姐乐得合不拢嘴:“哟,小伙子真有干劲,毕了业就来咱们报社好了。”

高照嘴里应和着“好咧”,心里想的却是“记者这份苦差事,我可不想干”。

他倒是也聪明机灵,采访的任务总是能提前完成,并且也能找出来一些不错的角度。之后他便在工地上闲逛,所以总能看到原野。

而且每次都是在意想不到的地方。

这一次,高照来来回回走了两圈都没有看到原野。好在他经常来工地晃悠,倒也和工人们混了个脸熟,于是走过去问一个正坐在阴凉处吃冰棒的建筑工人:“赵哥,原野呢?”

他往对面一指:“那儿呢。”

高照回过头去,见身后是一栋建到一半的大楼,并没有看到原野的影子。

“抬头,往上看。”

他的目光缓缓移上去,这一看差点发出尖叫。炎炎烈日下的脚手架上正挂着一个身形瘦削的人,不是原野还能是谁。

“原野!”高照看着都觉得心惊胆战,大喊了一声便要冲过去,却被赵哥从后面喊住:“好啦好啦,小原是我们工地的施工技术员,正在做现场检测呢。你别喊了,她一会儿就下来了。”

赵哥继续吃着手里的冰棒,可高照哪里放心得下,抬起头一动不动地盯着在脚手架上移来移去的原野的身影。她每换一个动作,他都要跟着提心吊胆一下。

二十多分钟以后,她才从上面缓缓下来。她正摘着头上的安全帽时,高照已经小跑到她面前:“你刚才那样太危险了知不知道?你们土木工程专业的实习不是可以申请去设计院吗?你一个女孩天天往工地上跑太危险了,刚才那么高……”

原野把安全帽捧在手上,甩了甩头发上的汗水,看着眼前这个脸上的防晒霜都化了的男孩,面无表情地接了一句:“多管闲事。”

“你!”高照气急,“我这是关心你知不知道?”

“不用。”原野翻了个白眼,转身大踏步往前走去。

高照跟在她身后:“我专门来看你的。”

“你这么闲吗?”

“才不是呢,特意抽出来的时间。”高照忙为自己辩解,“你几点没事?我请你去吃冰吧。”

原野原本不想搭理他,径直去食堂。可这次因为检测耽误了时间,食堂已经打烊了,只能去外面吃。高照自然乐得跟在后面:“正好我也没吃饭,一起,一起。”

建筑工地外也没什么体面的餐厅,两个人于是去了沙县小吃——高照第一次和女孩来这种地方——原野是他见过的饭量最大的女孩。

鸡腿饭加上一份汤,还要再加上一份蒸饺,往嘴里送的时候,高照不断在心里呼喊着“卡路里卡路里卡路里”。

她吃饭不像一般女孩那么扭捏。高照往常和女生约会,都约在精致的西餐厅或者日料店,女生通常还没吃几口,就拿纸巾一抹嘴:“我吃好了。”

哪像原野,如风卷残云一般。

“你慢点吃。”高照笑道。

她倒也有点不好意思,忽然咧嘴一笑:“在工地上养成的习惯,吃得慢了可就没饭添了。”

高照也跟着笑了起来。

看来原野今天的心情不错,不像往日那般拒高照于千里之外。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原野的鼻尖和额头上汗津津的,沙县小吃里的风扇咯吱咯吱地转动。高照抬头看着她,脑海中忽然浮现出什么,一拍大腿,把原野给吓了一跳:“我想起来了。”

“什么啊?”

“原野!你是不是在平阳一中读的初中?”

她也很明显地愣了愣,迅速把高照的名字和面庞在自己的脑海中搜索匹配着。咔,和脑海中隐藏的某个图像匹配在了一起:“噢,我想起来了。”

自己过了这么久才认出原野来,高照可是一点都不奇怪。平阳一中的师生全部集中起来,高照相信也没有谁会认出原野来——女大十八变果然不假,谁能想到当年那个野蛮的小胖墩今天居然会这么漂亮。

“他乡遇故知,他乡遇故知。”高照端起桌子上的瓦罐汤,“我以汤代酒,先干为敬。”

原野也笑了笑:“我也快认不出你来了。”

晚上住在工地的板房里,原野坐在桌边对照着笔记本看《土木工程施工手册》,还没有翻上几页便觉得有点疲惫,洗漱之后就躺在了床上。

她的脑子里乱糟糟的,却没有什么睡意,后来伸手拉开抽屉,从最下面翻出来一个本子。她有保存旧东西的习惯,从本子里面翻出来的是初中时全校同学的一份成绩单。

自己的名字当然很容易看到,手指顺着往下滑了很久,才在快要结尾的地方看到高照的名字。

不知为何,他的名字还被那个时候的自己在上面画了一个小圆圈。

高照晚上照常去堕落街报到,只不过这次不是吃烧烤,而是和室友找了一家又麻又辣的川菜馆。室友开启八卦模式:“你和金刚学姐怎么样?”

高照拿筷子敲过去:“怎么喊呢?什么金刚学姐,嘴贫。”

教训完对方之后,他自己反而叹了口气:“不过还真是,她从小就是女金刚。”

“啥?你们从小就认识?”室友啃着排骨说。

“我和她是初中同学。”

“那敢情好,有了这层关系在,约学姐也方便多了。”室友说道,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对了,你们初中时关系怎么样?”

高照一声哀号。

初一下学期的时候,爸爸因为生意上的事情把他从以前的学校转到了平阳一中。说起来他和原野当同学的时间也不过短短几个月而已。

城市里的孩子晚熟一些,原野那时坐在他前面,而他热衷于搞一些如今看起来特别幼稚的恶作剧,抓蚯蚓在她面前吓唬她,或是趁她起身的时候把椅子抽走让她坐在地上之类。

要是别的女生,大概早已经被吓哭了,高照便会有一种计谋得逞后的快感。

但这些对原野来说却没什么用。

那条蚯蚓在她面前扭动了好一会儿,高照非但没有看到她抹鼻涕,反而见她面不改色地将那条蚯蚓拎起来,丢到教室外面的花坛里,还不忘送给高照一个白眼外加一句“神经病”。

把椅子抽走倒是起到了作用,原野一屁股坐在地上,谁料高照想象中的全班同学集体欢呼的情形没有出现,却都是一副“山雨欲来风满楼”的神情。高照的同桌拿手肘捅了捅他,小声地在他耳边嘀咕:“你真是英雄,连原野都敢惹。她在班里可是女金刚,一会儿准把你揍一顿。”

谁料接下来大家想象中恶斗的场面并没有出现。原野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若无其事地把椅子拉好,又继续坐在那里看书。

全班同学面面相觑。

高照最终还是领略了原野的厉害。

学校组织义务劳动,在小县城里捡垃圾。在这个过程中,原野远远地看到了垃圾场里有一个废弃的足球。

高照也是在那个时候看到的,几乎是同时,两个人都拔腿便往那个方向跑去。

从不同的岔路冲向一条小道,还不忘互相推搡对方一下,也基本是在同一时间,两个人一起抱住了那个足球。

“后来呢?”室友竟然听得津津有味。

“后来我就被女金刚暴揍了一顿。”高照哀号,“一个女孩,打起人来可真是毫不留情。在那之后,我就再也不敢招惹她。几个月后,我就转学回去了。”

这便是高照与原野不值一提的往事,除了用来证明她的“男人味”是从小就修炼出来的,没有任何冒着粉红泡泡的东西。

高照依稀还能回忆起来的,是同桌当时和自己说过,原野有一个在监狱工作的爸爸,据说班里有同学见过她爸爸,一副脾气暴躁的样子。“怪不得养出了这么一个女金刚。”同桌咋舌。

之所以会称呼原野“学姐”,是因为两个人在同一所大学,高照在新闻系,原野在土木系。高照因为念书的时候留了一级,而原野已经是上大三的暑假实习生。

他说的也并非没有道理,她在土木系本身就是名列前茅的成绩,又是女生,要找设计院的实习工作并不是什么难事。这次是她自己申请去工地的,原因也很简单——能多学点东西。

气象局发布过多次“高温预警”的那个炎热的夏季,原野是在建筑工地和板房里度过的。

她同高照熟稔起来。高照一跑完新闻便会过来,在小卖部里买几听可乐,和原野蹲在树荫底下喝。一身大汗之后喝下去,感觉浑身都舒畅痛快。

高照已经很久没有过过这样的夏天了。

往常的暑假,他不是躲在空调房里打游戏,就是约上三五好友在KTV里消磨一下午。

火辣辣的阳光,酣畅淋漓的汗水,树上的蝉鸣声,运气好的话可能会再碰到一场雨,这样才是真正的夏天。

他送给过原野一份礼物,是美妆排行榜上第一名的防晒霜。

原野有些别扭:“我不要,我不喜欢化妆。”

“不是什么化妆品啦,”高照解释,“防晒霜。太阳这么毒,你一点防晒措施都不做,皮肤会受不了的。”

“小女生才涂这些,把自己搞得白白的。”

高照停下自己正猛喷防晒喷雾的手:“你看,这你就是乱说了,不防晒以后会得皮肤癌的好不好。”

原野虽说嘴硬,但后来也总是会按照高照的交代,早上出门前二十分钟就把防晒霜涂在脸上。别说,自那天以后,她的皮肤就很少会有火辣辣的痛感了。

工地上的沙袋仍旧挂在那里,原野收下了高照这个徒弟,带着他去打拳。

“这个我经常在电视上看,简单……”高照一拳挥过去,沙袋在反作用力下差点弹回他的脸上,他忙往后躲了几步,“这么难。”

“你的姿势不对。”原野往前走了几步,摆出一个标准的起拳姿势,“像这样。”

高照依葫芦画瓢。

“不对,”她往他身边走了两步,伸出手来纠正他的姿势,“这边的手臂放在耳边,前面的手臂收紧……”

她离高照那么近,在夕阳的余晖之下,高照连她脸上细密的绒毛好似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高照的心剧烈地跳动了一下。

那张脸是如此小巧精致,嘴唇……高照忽然把脸凑过去,几乎就要亲到原野的嘴唇。

她一个箭步蹲,再一个反手,立即将高照的双手反锁住,几乎要将他整个人按在墙面上。

高照匆忙求饶。

解开双手之后的原野忽然拔腿跑开,留下高照一个人呆呆地站在原地。

高照晚上和室友一起吃饭,明显不在状态。室友说了几遍:“要开学了,晓雯怎么办?”他则对着小龙虾的虾壳在发呆。

被捅了一下之后,他抬起头来:“啊?你说什么?”

“隋晓雯怎么办?”

听到这句话,高照觉得头更大了。

那个隋晓雯不知道是哪根筋错乱了,从大一一进学校就对高照猛追不舍,“隋晓雯究竟能不能追上高照”一度成为寝室睡前茶话会讨论度最高的话题之一。这次暑假前,隋晓雯更是放出话来,让高照开学一定要给自己一个答复。

平心而论,隋晓雯倒也是个可爱的姑娘,长相甜美,衣品在线,听说在微博上还是坐拥数万粉丝的美妆博主,性格也不错,说起话来软软糯糯的。

但用高照的话说就是——没有那种会心一击的感觉。

几个室友当时纷纷埋汰他:“好啦,你当生活是偶像剧啊,还要那种会心一击的感觉。要是有这么个大美女成天追着我不放,我可是做梦都会笑醒。”

会心一击的感觉。

原野的那张脸在高照面前晃来晃去。

纵使高照平日里脸皮再厚,索吻不成反被揍的事件发生以后,他也不好意思再在原野面前晃荡。正好报社的实习也到了收尾阶段,他有好几篇稿子要抓紧时间赶出来。

原野那个时候也忙,工地要迎来上级的检查,项目组和施工组有很多事情需要沟通和交接,她经常戴着安全帽跑来跑去。

没有了高照,她晚饭就和工人们一起吃。建筑工地上大部分都是三四十岁的中年人,趁着中间的休息时间,会各自掏出手机和家里人视频。

“囡囡,”旁边的男人对着手机笑得合不拢嘴,视频里是一个六七岁的扎着两根羊角辫的小女孩,正拿着自己得了第一名的奖状,“囡囡真棒,等我这阵子忙完就让奶奶送你来这边待几天好不好?”

“好!”那边的小女孩奶声奶气地回答。

原野的脸上露出羡慕的神情。

挂断电话后,男人转过头来:“原野不给家里人打个电话吗?”原野笑着摇摇头,继续低头往嘴里扒拉着米粒。

她哪有这样的爸爸,她的爸爸是一个暴君。

晚上原野在板房里对着电脑敲打实习报告的时候,忽然听到了敲门声。

“哪位?”她扯着嗓子问了一句。

“原野,是我。”是高照的声音。

原野趿拉着拖鞋走过去开门,正欲蹙起眉头责备他怎么现在过来,却见高照将手中的蛋糕提了提,咧嘴一笑:“走,去过生日。”

生日?原野愣了愣,一回头正好看到桌子上的台历,这才反应过来。

她有些不好意思:“我不过生日……”她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高照打断:“生日这么重要怎么能不过?走,我带你出去玩。”

外面建筑工地上的灯亮亮的,照得高照的眼睛也亮亮的,让原野想拒绝的话说不出口。

她衣服也没有换,穿着宽大的T恤和短裤,趿拉着拖鞋就被高照拉了出去。

那个生日是在建筑工地上过的。

蛋糕拿出来,正准备点蜡烛的时候,高照把生日帽往后一递:“喏,给你。”

“这是什么?”原野有些手足无措。

“公主帽。”高照对着她一笑,径自起身帮她戴在头上。

“原本订了餐厅,”他自顾自地说道,“但后来想到,对你的二十一岁而言,最重要的应该是这个建筑工地。”

蜡烛点燃,在夏夜的风中摇摇晃晃的。

“许个愿吧。”

第一次对着生日蜡烛许愿的原野,脑海中尚没有“愿望不能说出来”这样的概念。她走过去双手合十,对着蜡烛说道:“让我成为一名优秀的建筑师吧。”

高照的心中有微微的震动,算起来,他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听过这样的愿望,也没有许下过这样的愿望了。

他的生日,通常是被带到高档包间里和父母亲戚一起过,不用许什么生日愿望,想要的东西都摆在那里,限量版球鞋、高档电子设备、一趟台湾游。他心里许的愿望也不过是发财暴富、狂吃不胖、不挂科之类的。

相较之下,原野的这句好似小学生“以后想当一名科学家”的愿望,倒是有一种认真的可爱。

“你一定会的。”高照由衷地说道。

“对。”吹熄蜡烛之后的原野重重地点了点头,环顾了一下四周,“就从这里开始,以后会有更多的大楼、更多的建筑,是由我所创造出来的。”

后来他们转移阵地,去了门口的烧烤摊。原野往日里好似无坚不摧的野兽一般,现在才两杯啤酒下肚就变成了絮絮叨叨的小猫咪。不知怎么的,她忽然跟高照说起了小时候的事。

“我爸是做狱警的,可能是长期和犯人待在一起的原因吧,脾气一直很差。他一直想要男孩,不喜欢女孩,觉得女孩没啥出息。我小时候就想让自己变成男孩。可男孩应该是什么样的呢?其实我也不知道,就觉得不能让别人看不起我,不能让别人欺负我。我从小就和别人打架,所以后来班里的同学都怕我。”

她忽然抿嘴笑了笑:“因为你是中途转学过来的,所以只有你不怕我,还会捉弄我。有人捉弄我,我那时候还觉得蛮有趣的。

“不过后来就连你也怕我了。”

“对,”高照笑了笑,“我也被你打了一顿,你还记得是因为什么吗?”

原野有些不好意思:“一个破足球。

“不过那个时候,我是特别想要一个足球,但是又不敢跟我爸说。那天正好看到了那个,你还非要和我抢。那个足球后来我踢了好久,”原野说道,“有两三年呢。只是后来实在是破得不行,我爸看不下去了,就给我买了个新的。”

烧烤摊上的顾客走了一拨又一拨,两个人还坐在那里,天南海北地聊着。直到老板娘催促着说要收摊,他们才起身结账离开。

月光下,原野的眼睛亮亮的,又带着些许醉意地看向高照:“今天真开心。”

那一刻的她,好似小兽卸下盔甲,反转过来肚皮,如此柔软。

“学校见。”送她到板房门口后,高照说道。

原野轻轻地点了点头。

走出去的高照,在深夜无人的街道上,张开手臂迈开腿大步奔跑着。从来没有哪一个时刻,他的心中如此轻快、坚定,他知道她想要去的地方在哪里,也希望自己能够同她一起,往更好更高的地方奔跑。

明天学校见。

他在心里轻声念叨着。

至少在那一天的那一刻,他们的心中有过一个有对方的明天。

高照在学校里见到原野时,她还是在工地上的那身打扮,穿宽大的黑色T恤和牛仔短裤,正一只手提着一个开水瓶从开水间走出来。

“原野……”高照还没有喊出名字来,旁边忽然就蹿出来一个女孩,声音雀跃:“高照,好久不见。”

原野的笑容在脸上停顿了一下,然后慢慢地消失。高照还没有反应过来,原野就已经拐到了另外一条路上。

“吃饭了吗?要不要一起去吃饭?”隋晓雯似乎是刚从外面回来,手里提着大包小包,“你帮我拿一下吧,我的胳膊好酸。”

高照不好拒绝,帮她把东西提在手里。

中途他回过头去看了看,原野已经往宿舍楼走去,只留下一个背影。

不知为何,那个背影看起来有些寂寞。

女孩天生敏感,隋晓雯也注意到了高照的眼神,嘴角微微动了动。

数日之后,学校的论坛上出现了匿名帖——新闻系甜心隋晓雯VS土木系金刚原野,高照情归何处?他们三个人之间的关系一时间成为闲了一个暑假正蠢蠢欲动的大学生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原野是谁?土木系的?土木系的女生不是都不能看吗?”

“也太不修边幅了吧,我还以为她是个男孩呢。”

“你选哪个?”

“肯定是隋晓雯啊,这个原野看起来凶巴巴的。”

“我倒是觉得她蛮有气质的。”

“来来来,投票,投票。”

原野平日里很少上学校论坛,她性格比较刚硬,在学校里也经常是独来独往。这件事情发酵几天后,才有人把链接发给她让她看到。

那个人,是隋晓雯。

图书馆已经到了闭馆时间,原野走出去的时候,隋晓雯正在外面等着她,轻声喊出“原野学姐”。

隋晓雯絮絮叨叨说了些什么呢?大概是说自己一直都很喜欢高照,高照的父母都是有头有脸的商人,只等着他大学毕业就安排进家里的企业。自己家也是,并不比高照家差多少。

“你和他不合适。”隋晓雯最后得出这样的结论。

原野面无表情地听完,只觉得有些好笑,然后用自己惯常的冷冽眼神瞥了隋晓雯一眼,说了句“幼稚”,便抱着怀里的书本往前走去。

隋晓雯气急,踩着高跟鞋噔噔噔地追过去:“既然你也不喜欢高照,就把他让给我呀!”

原野仍旧快步往前走,没有说话,也没有停下来。

手机上收到过几次高照的消息,有他因为论坛上的帖子向她道歉的,也有问她什么时候可以一起吃个饭的,原野看完就随手删掉,从来不回复。在学校里碰到高照,她也总是像没看到一样,匆匆地走过去。

十月份的时候,原野接到一个电话,是医院打来的,说她爸爸忽然脑梗,生命垂危,问她能否回去看看。

原野已经三年多没有回去了。

高考结束后,原本爸爸是不想她继续念书的,用的还是老一套的说辞:“女孩嘛,念那么多书也没有用,最后还不是要嫁人。

“读土木?那是不可能的,能不能学个适合女孩的专业?”

后来她是怎样争取来的机会呢?

原野和爸爸打了一架。

虽说做狱警二十余年,一直都在进行体能训练,但爸爸毕竟年过半百,哪里是原野的对手。她一边同他撕扯着,一边大声喊道:“我就要学土木!你看我哪里像个女孩。”

最后两个人都累得气喘吁吁,爸爸颓然地抬起头来,发现自己的这个女儿倒是真不像个女孩。

和高照不同,和隋晓雯不同,他们的人生完美轻松,读的专业喜不喜欢没有关系,读书用不用功没有关系,反正他们的生活就是用来试错和享受的,但是她却不能。

她的路是自己用拳头打出来的,容不得出一丁点儿差错。坐在开往大学所在的这座城市的火车上时,原野把头靠在玻璃上看向窗外,暗暗在心中发誓,一定要过被人肯定和被人看到的生活。

办完爸爸的葬礼后,原野立即回到了学校。她已经是大四,临近毕业,论文、毕业、工作、考研,周遭难免笼罩着一层焦虑的氛围。

土木系的官网上贴出了通知,援非项目需要招聘一批国内优秀的土木工程系学生,为期五年,待遇和发展前景看起来都很不错。

校领导想象中的学生踊跃报名择优挑选的情况并没有出现,系里大部分学生看完通知只是一撇嘴:“那么远,又辛苦,好山好水好寂寞,我还是随便考个公务员算了。”

好在提交上来的申请名单里也有足够优秀的学生,譬如原野。

政审的时候,校领导同她谈话:“女孩去,辛苦了点啊。”

她咧嘴一笑:“学校里的男生都没几个能打得过我的。”

非洲那边人才需求强烈,缺口很大,原野甚至都没有等到五月份举行毕业典礼,就要提前离校。

离校的前一晚,她没有拒绝高照的邀请。

两个人骑着自行车回到建筑工地。几个月过去,几栋大楼基本都已初具雏形、拔地而起了。

路过街角处的一家KTV时,高照问原野:“要不要唱歌?我请你。”

“我五音不全啦。”

“没关系,KTV里的人都是瞎吼。”

可瞎吼的人只是高照,原野唱歌很好听。

金刚女孩最喜欢的歌手竟然是王菲。

高照取笑她:“我以为你会唱腾格尔的。”

原野哈哈大笑,对准高照的胸口就是一记扎实的拳头。

她转过身来拿起话筒,声音竟如此惆怅婉转:“我愿意为你,我愿意为你,我愿意为你,被放逐天际……”

一滴泪悄然滑落,好在并没有人看到。

位于莫桑比克的医院修建完成之后,原野在非洲又陆续签下了几个项目。她这一次负责的是“安居房”的承建工程,主要是针对安哥拉罗安达的非洲贫民,也是援非项目之一。

某日,原野正在建筑工地上查看工程进展情况,有人跑过来:“原设计师,采访团来了。”

这四年多以来,原野在非洲负责的一些项目引起了国内外极大的关注,一些前沿的设计理念为这个贫瘠的地方带来了生机。前阵子她的一个设计项目获得国际大奖,没过多久就有国内媒体联系她,说是想要安排实地采访。

“我们这个月正好有一批援非记者过去,到时候会和原先生您取得联系的。”

挂断电话,原野笑着摇了摇头。这两年,外界有传她是先生的,也有传她是女士的,倒是真真假假分不清了。

“好,我这就过去。”她将头顶的渔夫帽摘掉,伸手拨弄了一下额前的头发,转过身去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三四个扛着摄像机、胸口挂着工作证的人朝这边走来。

她的心微微紧了一下。为首的那个人,面庞是如此熟悉。

“学姐,”高照走到她的面前,勾起嘴角,“这边的太阳比武汉的还要毒,防晒霜带够了吗?”

工程团队里的人早已习惯了原野的沉默果敢,这还是第一次看到她的脸上露出如此明显的兴奋的神情。只见她伸出手去,往高照的胸口打了一拳。

高照一个反手,将那个拳头握住。

再将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前。

言情篇

近来工作室里来了一个“新客人”,是荻童在溶化玻璃做她最拿手的花瓶时意外得到的副产品。

一滴烧得滚烫的玻璃不小心洒进了冷水里,等荻童有工夫将它拿出来的时候,它已经凝结成了水滴状,后面拖着长长的尾巴。

就在她准备将之扔进垃圾桶的时候,无意中捏到了那细细的尾部,转瞬之间,方才还存在感十足的玻璃水滴在她手中裂得粉碎。

合伙开工作室的沈泽然目睹了全过程,跟荻童一同愣在原地。随后他听见荻童用一种莫名其妙的语气说:“见了鬼了。”

荻童是后来上网“冲浪”时找到的解释,原来这玩意儿早在十七世纪就被和她一样的“粗心怪”制造出来,拥有子弹打不穿的坚硬头部以及一捏就整个碎裂的尾巴。

荻童立刻想到本月的主打新品正缺,于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地开了个后门,将这个新奇的玩意儿摆上了货架。

连同现成的名字都这么具有卖点:鲁珀特之泪,天然自带一股文艺小资风,绝对会在上市后掀起热潮。

沈泽然却觉得只是荻童的一厢情愿:“有谁会买这么个一碰就碎的玩意儿,这和把钱扔水里听个响儿有什么不同?”

荻童却是信心满满,啪啪啪地敲了几下键盘,提早将预售链接打开:“你千万不要低估了现在的年轻人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心,他们对一切未知的事物都充满了兴趣。”

沈泽然诘问:“也包括当冤大头吗?”

荻童朝他翻了个白眼。

与销量相比,荻童现在更担心的是制作上的事,除了第一次的意外之作完美爆开外,后面依葫芦画瓢的许多个都或多或少有问题。

就像是学生时代无意中考了一次高分,就以为自己掌握了这门功课的奥义,其实之后不管多么努力都没能再重现之前的辉煌。

荻童手托着下巴唉声叹气:“或许我们应该再多试几次总结经验,或者跟出过同样玩意儿的同行讨教一番。”

沈泽然却笑眯眯地说:“或许你也可以直接找个成绩好点的理科学霸聊一聊。”

荻童一下子瘫倒在工作桌上,大声哀号:“不要啊……”

尽管沈泽然没有明说,荻童却完全能明白他的弦外之音。

两个生活单调的宅男宅女如果能在某天自贫瘠的生命里汇集出同一点耀眼的光芒,那一定来自他们高中时期的绝对男神——杜城。

一个最擅长与数字和公式打交道的男生,全校的风云人物,只穿一件普普通通的白T恤和一条运动裤,便能成为女生口中“一见杜城误终身”的现象级男神。

荻童曾有幸和他做过一段时间的同桌,并在他的指点之下以全年级第二(第一当然是他)的物理高分,自信满满地选择了理科。

然而就像荻童做鲁珀特之泪一样,短暂的高光过后,她往后的理科成绩可谓一落千丈,就连老师都开始怀疑平时的乖乖女是否在分班考试时动了手脚。

荻童也只好收起那些少女时代不切实际的粉红色心事,一心一意扑在漫天飞舞的各类试卷里,被一条接一条的物理公式和化学公式压得抬不起头来。

在高考后的同学会上,荻童在满是人的KTV包间里号叫着“往往心中最爱的那个人,最后却离自己最远”。

沈泽然说她是对杜城仍有想法,她却豪迈地两手一挥,大着舌头跟他侃大山:“早就不想了,现在我的心里只有一件事,就是学习。”

其实她自己很清楚,根本是从一开始就没那么喜欢罢了……应该没那么喜欢吧。

荻童听说他考去了一所国内排名TOP3的名校,本科还没念完,就早早地被确定保研,如今已是博士在读,未来一片通途。

反观她,在一所普普通通的学校里苦熬四年,毕业证书刚一到手,立马开了一间家长口中不务正业的工作室,做着和之前学的专业完全不对口的工作。

站在世界两极的人,早就被时光打上了句号,没有逗号,没有顿号,更不会有省略号,她现在连他的联系方式都没有!

荻童笃定沈泽然如今是在挖苦她,又翻了个小小的白眼,斜挎上自己背了很久的帆布包就往外走。

她需要回家厘清一下思路,明天再来和鲁珀特之泪作战。

只是出现在她家门口的一团黑影是谁?!

荻童拼命眨了眨眼睛,又死死地抱住自己的包,一时之间心跳得快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她家闹贼啦!

荻童为了方便去工作室,一直租在交通便利但设施落后的老城区。

这里距离市中心不过咫尺之遥,四周卖早饭和卖菜的一应俱全。相对的,这里鱼龙混杂,治安什么的一直算不上太好。

荻童原本以为自己给房门安上了沉甸甸的大锁,又在天花板上装了摄像头,便彻底断了小偷小摸之人的念想。

谁知居然有人敢胆大包天地跑上门来,还是在这阳光刺眼的大白天!

不远处的“小贼”个头着实不小,哪怕蹲在地上,曲起的双腿也是肉眼可见的修长。他正撅着屁股,手里拿着一根小棍,伸进门底的窄缝里掏啊掏。

荻童已经翻出自己板砖似的手机,蹑手蹑脚地走过去,对着这“小贼”的后脑勺就是重重一击,再飞腿往他屁股上一踹!

怪不得动漫里总说永远不要把后背留给你的敌人,饶是“小贼”这样威猛的块头,还不是被矮个的荻童一招制裁了。

荻童丝毫不给“小贼”反应过来的时间,抓起自己的帆布包又是一通猛捶,并放开嗓子大声喊:“来人啊!有贼!”

邻居们是真热心,纷纷开门凑过来。

在他们的视线里,荻童已经骑坐在“小贼”的窄腰上,双手扳着他的脸扭过来,挤着声音道:“我倒要看看你这个贼长什么……么……样……”

最后几个字几乎完全被吃进喉咙里,她目之所及,“小贼”有着一张素净的脸,双眼皮很深,眼睫毛很长,笔挺的高鼻梁预示着他有一张极好看的脸。

这是她曾经烂熟于心的侧颜,这是她在十六七岁的岁月里反复描画的弧度。

荻童如今仍记得第一次见他时的所有细节。在令人昏昏欲睡的初秋时节,已经打过上课铃的枯燥清晨,忽然有人慢吞吞地推开门,之后一个笔直的身影直直地戳进每个人的视线里。

老师很是熟稔地喊了他的名字,问他想坐哪儿。他抓着挎包的带子,懒洋洋地扫视整间教室,然后指着荻童旁边的空位道:“就那儿吧。”

在所有人的窃窃私语里,他如带着风一般坐过来,然后留给她一个一生难忘的侧脸。这是惊艳了她整个青春的男孩。

荻童此刻结结巴巴地念出那个被自己写过千万遍的名字:“杜……杜……杜……城!”

她从他的身上跌坐下来,用力挠了挠头。如果现在挖一个大洞把自己埋起来,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

荻童从邻居家现借了一个鸡蛋,煮熟了给杜城揉脸。

他伤得不重,只是颧骨上有一点青紫。他接过那个鸡蛋在脸上反复地滚,并坦白:“其实没什么问题,不处理也行。”

荻童可是一点儿都不敢怠慢,恨不得一下把他摁在沙发上,倒上一瓶红花油,帮他死命地揉:“不行!被女朋友看到还不心疼死!”

她一激动就手舞足蹈,一手舞足蹈就爱出状况。她原本只是斜坐在沙发上,如今身体一晃没控制好重心,立马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杜城连忙扔了鸡蛋去扶她,摇头叹气道:“你都多大了,还这么冒冒失失的。”

荻童立马缩回沙发上,试图做个改邪归正的小淑女。

印象里,他以前也说她太活泼,实在被惹急了,便伸直了手指轻轻戳一下她的脑袋:“你给我安静点儿,给你讲题呢!”

只不过她突然听他这么说,一下子就涌出了久违的熟悉感,好像中间分隔开的那些年都消失了,他还是坐在她身边会耐心给她讲题的好同桌。

荻童带上几分甜甜的笑,问杜城:“你怎么在这儿?”

杜城指了指她隔壁那一间说,他的博士学业临近尾声,近来在CBD找了份实习的工作,为了方便上下班便就近租了个套间。

荻童想起最近隔壁确实在忙着搬家,房东也一早说过会换租客。只是她没想到杜城会成为自己的邻居,而且还在她家门外做那么危险的动作!

杜城赶紧接着给她解释:“是因为搬书的时候不小心撒了一地,里面恰好有张卡片沿着门缝钻了进去。”

荻童听他这么说,一下子从沙发上蹿起来,趴到地上帮忙找。杜城也跟着跪下去,沿着沙发缝来回看。

“找到了!”

“找到了。”

卡片就压在离门极近的沙发边缘,两个人异口同声地喊起来,不小心把头碰到了一起。起初两个人都愣了一下,后来是杜城先让开的。

荻童的一颗心跳得连同胸腔都在振动,一时间尴尬极了。她赶紧站起来摸了摸头,笑嘻嘻地试图自我解嘲。

她将那张写着“给最最亲爱的小城城”,落款是“你最最亲爱的小枫”的卡片递给杜城:“这么重要的东西,可别再弄丢啦。”

她咬着牙根说话,自己都没发现语气里带着酸味。

荻童在网上搜寻许久,有关鲁珀特之泪的文章全是些感慨其奇特构造的科普,却从来没有人介绍应该如何将它做得完美。

荻童毫无头绪地将电脑关上,拎起桌上的空外卖盒子出了门。

只是她没想到会在外面遇见也提着一包垃圾准备出去的杜城。

两个人相视而笑,都提了提手里的袋子以示默契。荻童走在他前面给他引路:“这边的垃圾桶挺难找的,我带你去。”

老城区,多得是弯弯扭扭走也走不完的弄堂。荻童初到这里的时候,常常会因为出门买个东西就把自己弄丢了。

生活垃圾都集中堆放在几百米外的一处水泥小房里,两个人从一扇黑洞洞的小窗把垃圾扔进去,回来的路上,天色已然暗了下来。

两个人并肩走着,脚底下是被亮起的路灯照出的长长的影子,时而和他们一样并排,时而交错,最后短得被踩在脚底,又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杜城突然问她:“这里环境一般,你一个女孩住这里会不会不安全?”

荻童刚想亮出自己的肱二头肌,夸赞自己“连你这么大的块头都能放倒,其他小贼何足挂齿”,立刻就想到他喜欢文文弱弱的小淑女。

于是她连忙尖起喉咙说:“其实这里治安很好的,你看,到处都有摄像头。”顿了顿,她又噙着笑看他,“现在不还有你……这个邻居吗?”

杜城仍是用那张完美到不太真实的侧脸向着她道:“嗯。”

“你好像不爱做饭?”他又问,“鸡蛋是问邻居借的,晚饭是吃的外卖?”他想到她刚刚拎的快餐盒。

荻童不以为意:“现在的人有几个会做饭的,不都是叫外卖吗?”她向着杜城一扬下巴求赞同,“你肯定也不会做。”

杜城却说:“我会,只要有时间,我一定会自己做饭。”

荻童一脸“你别逗我”的表情看着他:“我以为你们这种读博士的平时压根儿不食人间烟火,只要啃啃公式就好了。”

“说什么呢!”杜城总算笑着看过来,又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戳了一下她的脑袋,“真以为我读书读傻了?”

荻童却被他这熟悉的动作引得半晌没反应过来,直到他狐疑地看着脚下生根的她,她方才往前跨了一大步。

“对了!”她头顶的灯泡突然亮起来,“你学的什么专业来着?”

“化学,物理化学。”

听完杜城的回答后,荻童的脸上立马笑开了一朵小花,连忙把近期制作鲁珀特之泪时遇到的种种困惑告诉他。

身为理工科学生,杜城曾在书上看见过这个名词,只不过当时只是一扫而过,对它为何会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物理原理没有刻意记过。

因为他是学化学的,物理化学是化学的一个分支,而荻童显然没搞懂这个词。当然,他也不打算跟她解释清楚。

第二天上午,杜城便赶到荻童的工作室,用他前一晚在网上搜索来的资料告诉她:“鲁珀特之泪之所以会在触碰尾部后发生爆裂,是因为‘裂纹扩展’。”

一个典型的物理学名词,从一个化学生的嘴里说出来:“滚烫的玻璃遇水后,内外冷却的速度不一致产生应力。当在尾部中心的残余应力场加速单个裂缝并迅速达到临界速度时,裂缝分叉便会引起崩解。”

所以说,这个世上没有什么是颜值解决不了的事,尽管荻童根本一个字都没听明白,却还是一本正经地盯着杜老师,恨不得把他说的每个词都塞进脑子里。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荻童拖着长长的尾音,示意自己是个好学生,“那我到底该怎样做出完美的鲁珀特之泪呢?”

学生是假学生,老师却是真老师,杜城叹息着戳了一下她的脑袋:“就知道你没听懂。来吧,我们试试看这次能不能成功。”

杜城出马,一个顶俩。反复困扰荻童好久的不解之谜到了他这里,就像是人坐到椅子上那么简单。

荻童很快就在他的指点下掌握了鲁珀特之泪的制作方法,小泪滴似的玻璃珠子铺了一整张桌子,随便挑一个出来夹一下长尾巴,立马爆裂成齑粉。

荻童高高地伸手要跟他击掌,杜城则看着她愣了一下,直到她出声提醒“give me five”,他方才笑着反应过来,却仍旧只是弹了一下她的脑袋。

“哎哟!”荻童夸张地捂头,“真讨厌。”

其实才不是真讨厌,知道杜城来过的沈泽然时常发现荻童手托着下巴,时不时就盯着杜城坐过的位子发呆。

沈泽然取笑她又一次被杜城以美色蛊惑,她倒是一点儿都不觉得害羞,睁着眼睛大言不惭地说:“我连我们孩子未来的学区房都看好了。”

沈泽然大笑:“他现在到底有没有女朋友?”

荻童想到那天那张语气暧昧的卡片,猜测那或许只是一个和她一样暗恋着学霸的迷妹:“没有吧……”

可如果只是迷妹,他为什么会一直收着,还那么在意地宁愿被当成小偷也要在她家门下掏来掏去呢?

“我也不知道。”

有了一同制作鲁珀特之泪的“战斗友情”,荻童觉得自己跟杜城更加亲近起来。

偶尔他来敲门喊她过去一起吃饭,她也就一点都不客气地大摇大摆地过去。一方面当然是为了品鉴杜博士的手艺,另一方面,喀喀,荻童特别想知道那个“最最亲爱的小枫”到底是谁。

杜城这边除了她,倒是一直都没有其他访客,家里的拖鞋也只有一大一小,多一双给别的客人的都没有。

荻童渐渐就将那什么“小枫”抛之脑后,转而又烦恼到另一件事上去。

鲁珀特之泪的预售卖得一点都不好,正式开售后更是因为无人问津直接被甩入小黑屋,开创了她从业以来的最差销量。

还真是被沈泽然说中了,买家们尽管对鲁珀特之泪十分好奇,荻童上传的鲁珀特之泪爆裂视频也被点击过几十万次,可愿意为它埋单的却寥寥无几。

除了钱多人闲的,根本没人愿意花钱买这玩意儿,只为了看它瞬间爆裂。

这太蠢了。回过神来的荻童也觉得自己傻,不明白自己当初怎么就会为它痴迷。

可她还是不想放弃,毕竟从杜城加入进来的那天起,小小的玻璃水滴就被赋予了其他意义。她可是等着跟所有人炫耀“我跟男神共同做了个爆款”的。

杜城知道她忧虑,却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能拍拍她的肩以示鼓励:“说不定明早就想出什么促销的好办法了。”

荻童才不信自己能有这水平,最后又是杜城帮忙想出的解决办法。

他一大早来敲她家的门,兴高采烈地说有个好主意:“商家卖东西都是要有噱头的,你想想看鲁珀特之泪的特性是什么?又最像什么?”

鲁珀特之泪是志坚之脆的结合体,它圆润的头部能承受几十吨力的冲击,子弹也击不碎。可它的尾巴却脆弱无比,只是一点小小的裂缝就能让它完全瓦解。

“特别像……”荻童的脑子转得快烧着了,满脸的一本正经,“像我减肥!不管怎么少吃都瘦不下来,稍微多吃点就一下胖成球。”

杜城捂了一下脸,随即在她的脑门上一戳:“像爱情。坚硬的顶部代表坚贞不屈的爱情,脆弱的尾巴却告诫我们,一点错误便会毁掉这份爱。”

荻童一下就呆住了,瞪着大大的鹿眼看着他。杜城被她看得背脊发毛,揉着她的脑袋问她这个提议好不好。

“好啊,太好了。”荻童说,“我就是觉得不敢相信这居然是你想出来的,我总觉得你是要跟书本结婚的。”

上一次她说他吃书本就够了,这一次又说他要跟书本结婚。她对他的误解到底还有多少呢?杜城摇头:“我还是想跟女人结婚……不过这个主意确实不是我想出来的。”

“是小枫?”荻童想也没想便脱口而出。

杜城轻描淡写:“你是怎么猜到的?”

荻童觉得自己此生最大的敌人可能就是那个叫“小枫”的女人,尽管她从来都没真正出现在自己的世界里过,却又早已经存在感十足地矗立在了自己的世界里。

这种感觉太过糟糕,以至于有了新宣传语后销量狂飙的鲁珀特之泪都没办法让她高兴起来。

沈泽然说她是遇见了高手,一边不断撩她,一边还金屋藏娇:“人果然是会变的,以前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杜城多单纯啊!”

荻童立马皱起鼻子朝他哼哼两声。尽管杜城“大坏蛋”在她心目中的地位一降再降,她却还是一点儿都听不得别人诋毁他。

“他才不是那样的人,他也没有撩我,他只是……只是还跟以前一样,把我当成他的好同桌而已。”

只是说着说着就觉得心痛,荻童连忙捂住胸口,最后被沈泽然一把搂进怀里:“算了吧,要不咱们俩凑合着过得了。”

他嬉笑着,明显是在开玩笑。荻童刚准备跳起来横扫他一腿,工作室的大门忽然被人敲响——两个人齐刷刷地看过去。

杜城一脸尴尬地站在门口,仿佛看见了什么不该看的一样,视线扫向他处。

荻童更是恨不得给沈泽然一腿,一溜小跑着过去引杜城进来,就差膝盖一软跪下来大喊“我跟他是清白的”了。

杜城过来是要告诉荻童一个好消息,顺便再跟她做一笔小买卖。

好消息是在今年的全国物理年会上,鲁珀特之泪的造型被选为了年度标志,之后的一段时间,鲁珀特之泪线上线下的销量预计会更好。

小买卖是他想要买一个不会爆裂的鲁珀特之泪送人。他看起来十分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说:“要送的这个人只希望能有鲁珀特之泪的心,万物不催。”

荻童一直点头,好奇又不敢问,最后是她肚里的“蛔虫”帮忙发的声。

沈泽然问:“是不是要送给‘金屋藏娇’里的那个‘娇’啊?杜大学霸。”

恐怕是正切心事,杜城不仅没有回答,还额外给了沈泽然一个死亡之瞪。沈泽然跟荻童都大吃一惊,特别是荻童,嘴巴噘得老高,一点精神都没了。

只不过荻童非凡的职业素养还是约束着她将订单好好完成了。

需要完美爆裂的鲁珀特之泪需要技巧,一个不会爆裂的鲁珀特之泪却相当简单。因为是要送人的,她还在玻璃里加了一点粉色颜料,成品完成的时候带着一种梦幻般的色彩。

她心里其实是打着自己的小算盘的,杜城只说送人,却没有说要送给谁,说不定那个人会是自己呢?

转天荻童将这枚特殊的鲁珀特之泪送到杜城手里的时候,能看得到他的眼睛明显一亮。

“很漂亮吧,知道你是送女孩的。”

杜城愣了愣,身为学霸的聪明模样完全不见,一时间木木呆呆的,完全不知道该说点什么,脸颊渐渐浮上绯红。

很多事情一目了然,何况他最后还吞吞吐吐地赞同道:“哦,对,她……喜欢粉色……吧。”

荻童朝着他笑,眼底还有不死心的期待。只是这么站了好一会儿,除了两个人彼此间长久的对视,他始终没有其他反应。

所以是自己自作多情了吧,荻童一声叹息:“那我走啦。”

几周之后,荻童在全国物理年会的会场直面命运对她的审判。她费尽心思做的那枚粉色鲁珀特之泪被制作成挂件戴在了一个年轻女孩的脖子上。

她是那么漂亮,宛如行走的明星,一大堆人围绕在她身边,将她变成全场唯一的焦点。她的眼里却只有杜城一个人。

她很亲昵地挽着杜城,整个人几乎挂到他身上,尖尖的下巴磕在他的肩头。

杜城时不时笑着看一看她,那种宠溺的眼神是荻童之前从来没有见过的。

荻童一时间忘了自己到这里来是为了告诉杜城,他是她从十六岁起就开始做的一个梦。

不过现在也好,梦碎了,那就捡起另一个早早地上路吧。荻童悄悄离开了会场,就像她从不曾来过一样。

和杜城之前预料到的一样,借着物理年会的东风,鲁珀特之泪的销量又翻了几番。

荻童用在店铺里的宣传语“愿你有鲁珀特之泪般的心,万物不摧;但也愿有一人终知你心,稍纵即碎”也一度在微博热搜上挂了好久。

荻童最近的工作状态就是不停地和烧溶的玻璃打交道,这曾是她乐此不疲做的一件事,现如今却在不停地提醒她悲伤的往事。

她语气悲痛地告诉沈泽然:“我孩子的学区房已经准备买了,只不过他爸爸临时换了人。”

戏谑归戏谑,荻童倒是真的准备换房子了。她现在住的地方确实有点乱,之前死活坚持着,全是因为被杜城的美色所迷惑。

现在他有了自己坚不可摧的鲁珀特之泪,那么她也该离得远远的,去寻找自己的美梦了。

荻童已经很久没有去杜城那边蹭饭,搬家的事也对他绝口不提。

她想得很简单,反正他们现在只是邻居,她没必要告诉他自己的安排。况且他那么忙,其实也不会关心自己吧。

她蚂蚁搬家似的一点点拿走自己的物品,偶尔遇见杜城,他一脸疑惑像是憋足了劲要跟她说点什么,可到底还是没说出口。

转机出现在她即将彻底消失的那一天。那个戴粉色鲁珀特之泪的女孩来杜城家串门,他们像是发生了争吵,在门口一直不停地拉扯,争论时两个人都面红耳赤的。

“小枫!”杜城压低声音,试图叫住往荻童这边走的女孩。

荻童一边在心里嘀咕着这女孩果然就是小枫,一边看着已经走到自己面前的女孩。她刚准备开口问“你有什么事”,小枫已经先开口打断了她。

“我哥哥从十六岁起就喜欢一个女孩,我想代他问问那个女孩为什么总是对他若即若离?为什么每次在他以为女孩也喜欢他的时候就会突然离开?”

荻童的嘴巴张得老大:“你……你……你哥哥?”

小枫点点头:“嗯!我哥哥!亲的!怎么了?”

荻童继续结巴:“你说他……他……喜欢谁?”

小枫翻了个白眼,回头看着杜城,摊手道:“哥哥,原来这个人跟你一样傻呢!”

杜城早上又睡过了头,开学的第一天就迟到了。老师早就在假期里跟他联系过,不仅没有责备他,还让他自己选座位。

他看到靠窗的位置有个脸蛋鼓鼓很可爱的女孩,明明是令人神清气爽的早晨,她却手托着下巴像他一样昏昏欲睡。

“就坐那儿吧。”他指了指她旁边。

新同桌是个有点小迷糊也有点小聪明的女孩,会好心地帮他带早餐,也会虚张声势地吓唬其他人:“不许欺负我同桌!”

他对她偷偷看他、偷偷画他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偶尔被她发现自己也在看她,他就戳一下女孩的脑袋佯装愠怒:“这一题你又错了。”

他想让她也学理科,所以宁可每天晚点回家也要帮她复习和预习。女孩考第二名那次,他其实比她还要高兴,逢人就说:“我同桌还算不笨。”

只是没想到他们最终还是被老师分开了,她像是一条滑手的鱼立刻脱离了他的控制。他只能千方百计打听她的志愿,想要跟她考去同一座城市。

毕业聚会当天,他鼓足勇气要向她告白。可进入包间的那一刻,他却看见她倒在沈泽然身边大声宣布:“现在我的心里只有一件事,就是学习。”

一别数年,她像是从人间蒸发。他好不容易在看到她的工作室后搬去她的隔壁,却又一次发现沈泽然还在她身边。

他想做一颗坚不可摧的鲁珀特之泪来向她告白,可理科生天然的怯弱和木讷在她说出“知道你是送女孩的”的时候,却让他没办法说服自己点头说一句“是给你的”。

他后来也不是没想过再给她,当面给当然是失败了,不然就塞她门缝里?谁知那缝太小了,差点卡在半路上!

这时,负责物理年会的导师告诉他,自己还是想用莫比乌斯环做标志:“象征物理是永无止境的单面环,不比突然爆裂的鲁珀特之泪有意义?”

早已无计可施,万万不能失去这最后一个告白机会的杜城第一次强烈反对:“鲁珀特之泪,鲁珀特之泪,鲁珀特之泪……”

导师:“……”

荻童却更加不理他了。是因为看见鲁珀特之泪被他妹妹抢走了?是因为更加喜欢沈泽然?还是因为单纯地反感他这个人,所以连家都要搬走?

能够推导出无数公式的杜城,却怎么也解不开爱情这道题。

被无意戳破最后一层窗户纸的荻童忽然就由内而外地淑女起来,扭扭捏捏地站在原地,根本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最后是杜城来到她面前,那枚粉色的鲁珀特之泪就在他的口袋里。他深呼吸几次后,还是哆哆嗦嗦地拿出来放到她的面前。

“这个你还要吗?”

两个人相互看了好一会儿,荻童忽然就忍不住大笑起来。杜城也被感染得嘴角迅速勾起,将这滴玻璃眼泪塞到她的手里。

小枫则靠着身后的墙起哄:“亲一个呗。”

民国篇

我这一生,是不识字的。老来儿孙孝顺,也曾握着我的手教我写自己的名,一笔一画写出一行“孟花好”。我撂下笔,望着那三个字,哑着嗓子不说话。

我活了八十三年,有过三个名字。

第一个是做女儿时的乳名,前尘往事,不提也罢。第三个是这“花好”,叫了大半生。还有一个……

还有一个,我想提,又不想提。那时我叫玉蝶,没有姓,在烟花柳巷里谋生。我叫这名字的五年,是我这辈子最好的五年,也是我这辈子最坏的五年。

那时候天是灰的,仗总打个不停。那些打仗的名头我是不清楚的,你要是想知道,历史书里都有。在我最早的记忆里,我父亲是个警察。那年他放走了一批闹游行的学生,所以就只能替那些学生去死了。

父亲死后,我的记忆就乱了。有时候是在讨饭,有时候是在卖唱。逃难的人从北到南,我也跟着跑。路上有人说要给我干净衣裳穿,给我蒙着纱幔的屋子,给我一日三餐。我听得心动,两句话就被哄走了。

那时候,我以卖笑换口饭吃。

你应当晓得我在说什么。

想来也怪。那几年,我的日子应当是很不好过的。可是我每次回头看过去,却一点也记不起那些受苦的事。我一转身,满眼都是一个人的影子。

你说人这一辈子到底是在活什么呢?我这样的凡夫俗子,活的是一幅幅的画。一生但凡有那么几幅能刻进骨子里,这辈子也就不算白活了。

我第一眼见他,就是一幅水墨画。

穿着那么威风的空军制服,却一身学生气。别人都进堂厅找姑娘跳舞,他低着头,在水池边上喂金鱼。

很晚了,夜色落了一院子。荷叶像水墨染的,金鱼像水墨染的,他也像是水墨染的。

我醉得头晕,一出门,正撞到他身上。

这一撞,我没事,倒把他撞了个诚惶诚恐。他让我扶着他的手臂站稳,身子却离我八丈远。

我借着月色看他,又看不清他——这人啊,头偏着,看都不敢看我一眼。

你问我他是谁?

他是个英雄,可在女人面前没种,连名字都是别人告诉我的。他叫高岳,江河浩荡,山岳巍峨的“岳”。

我后来才听说,这些人都是战备新调来的空军飞行员。行军生活枯燥,来舞厅是他们唯一的娱乐活动。有今天没明天的一群人来这儿只跳舞,不谈情。

在那之后,他们常来。

和别的客人比起来,我们当然更喜欢陪这些空军飞行员。年轻、英俊、绅士,个个器宇轩昂。高岳在他们之中不算出众,他话太少,不讨女孩欢心。

那时他的中队长,风流倜傥,人人都称他“三哥”。有一天晚上,他喝完酒把我叫走,送了我一个玉镯,没头没尾地对我说:“玉蝶姑娘,拜托你了。”

拜托我?拜托我什么?没等我问清楚,他便将我推进一扇门里。我抬起头,看见高岳在椅子上正襟危坐。

酒色人间,我一下就懂了。

可这个人也太好笑了,坐在那儿一动不动,神情落寞得厉害。我给他倒了杯酒,袅袅婷婷地往里走,并拖长了调子说:“军爷,咱们这儿可不是这么玩……”

他攥住了我的手腕。

那是我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地打量他。真是年轻啊,年轻又干净,眼睛亮得让人心疼。我看了他很久才终于看出来,他眼里最深处是克制的恐惧。

我忍不住问:“你怕什么?”

那也是我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地听他说话。他的声音也干净,语调还有些孩子气,茫然又无助。

他说:“你知道吗?我要死了。”

我更不懂了,从没见过这样的客人。我敛了脸上轻佻的笑,小心翼翼地问他:“你活得好好的,怎么说自己要死呢?”

好多年后,在我听闻了许多传说后,才终于知道我那句话问得有多天真。岂止是他呀,和他一起来的那些空军飞行员,哪一个不是将死之人?

他绷了半刻钟,在这一刻终于笑了。他一笑,我就松了口气。他瞥了一眼我的手镯,问我:“三哥给你的?”

没等我回答,他又说:“我要是能回来,也送你一个。你把他这个收起来吧。”

他就是这个样子,后来也是。上天之前总要给我些许诺,好像有这个约定在,他回来的概率就大了几分。他们空军飞行员是男人里最“坏”的,把女人当成一根线,连接着天与地。

他把酒喝了,我也把酒喝了,他让我侧坐在他的膝头。我那时也荒唐,事情这样发展,我反倒舒了一口气——因为我本就不信这个世上有君子,只有他对我轻佻,我才觉得合理。

可高岳这个人,唉——我就说过他在女人面前没种!

接下来的事都顺理成章了,他却把头侧了过去。他从脸一直红到脖子根,一句话将我问得哭笑不得:“我能亲你一下吗?我还没亲过女人。”

哪怕在后来的许多年里,他也是唯一的,在亲吻前征求我意见的男人。他确实没有吻过女人,姿势笨拙而克制。我闭上眼,感觉到他哭了。

我问他:“你多大?”

他说:“二十。”

他竟比我还小一岁。

想到他说“我要是能回来”,我又问他:“你要去哪里?”

他这回却什么也没说。他搂着我的腰将我送到一旁,然后戴好帽子,扎紧皮带,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我后来才知道,南宁那边也打起来了。战时通信不畅,消息都是断断续续传来。那些空军飞行员不大来了,偶尔来几个也是沉着脸喝酒,我什么都问不到。

我想高岳一定去了,三哥他们也去了,所以那晚的气氛才像是在诀别。我提心吊胆地过了几天,有一天半夜被雨声吵醒。雷声轰隆,像战斗机在轰鸣。我站在窗户前,求他早些回来,盼他这一行平安。

可笑又可怜。我这一辈子啊,等过很多男人。我盼他们的钱、盼他们的权,这是我第一次盼一个人平安。

隔天,我便听卖货的人说早晨来了八架飞机,朝着机场的方向飞了过去。我刚想笑,那个人又说:“走的时候是九架,回来是八架,不知是哪个倒霉鬼留在广西了。”

那天晚上,来跳舞的空军飞行员里没有他。

我浑浑噩噩,也不晓得哭,只觉得酒菜有一股腥味,客人的面目都是模糊的。喝多了,我又想,我才见他几面?人家即便是留了遗书,也留不到我这里。一个舞厅的女人,情比笑还廉价。一颗真心我愿意捧,人家还未必收呢。

结果没过三天,他就来了。

他的胳膊上打着绷带,脸上的伤痕未愈。不过几天没见,他就老了,脸上多了胡楂,眼里染了一层戾气。我看见他凶神恶煞般地站在人群里,别的客人都避之不及。可他看见我的时候,眼睛却又亮了。他瞥了一眼我的手腕,怪委屈地说:“我不是叫你把三哥的手镯给摘了……”

这日子过得提心吊胆,我哪还记得什么镯子。他一提,我便赶忙取了下来。他单手不方便动,便让我自己从他的衣兜里摸他的镯子。我一碰,他眉头就一皱,衣服底下还藏着伤。

我怎么就哭了呢?

见我哭了,他慌了,三哥就在旁边笑。三哥说:“伤还没好就催着我带你来,是嫌我的镯子占了玉蝶姑娘的手?弟弟,你倒是早说啊,我不如留了钱给自己买条像样的腰带。”

旁边的兵都笑了。那时候他们真年轻啊,脸上一道皱纹都没有,要不是穿着军装,笑起来就像是一群学生。我被他们笑得怪害臊的,拿了镯子就跑,只听见三哥在后面起哄:“追呀!小鬼子的飞机都追上了,到这儿却慫了?”

那晚他是和我一道睡的。他也不碰我,扣子都没解地躺在我身边,没一会儿就睡着了。窗外雨打芭蕉,我俯身看他,想象着这张脸在战场上的样子。

我是个明白人,知道许多空军飞行员死的时候都是尸骸四散。我要好好看看他,把他的模样记得清清楚楚。这样哪怕他以后被炮火轰成碎片,我也能把他带回家。

想到这儿,我又难过起来。

我和他会有个家吗?他这样的人,会娶我这样的人吗?

我不该爱上一个人,更不该有这种天真。

后来他又离开了几次,也回来了几次。每次回来,他的神色都会更憔悴些,也更苍老些。他不说,我也不问。但是我们都知道,一开始和他一起来跳舞的那些空军飞行员,有一半都战死长空了。人死得最多的那一次,我听见他在梦里念着战友的名字,用牙齿咬嘴唇,血把枕头染得一片斑驳。

他如此快速地成熟,又如此快速地苍老,像一根树枝掉光所有绿叶,变得干瘪腐朽起来。

入秋的时候,三哥死了。

听说三哥死得很壮烈。他被三架敌机围困,击落其中两架后,被第三架敌机击穿了油箱。他没有跳伞,而是驾驶着战机打算去撞击敌方的指挥部。可是地面的炮火太密集了,他的战机在半空中就爆炸了。

他的名字被刊登在报纸上,荣誉和哀悼占了大半页。可这又有什么用呢?他的父母要的是儿子,不是冷冰冰的勋章;他的爱人要的是丈夫,不是那一地的焦黑。

那次高岳消失了一个多月,再回来时形销骨立。他的生命已经干瘪了,可他的眼睛却发着光。我想他已经决心把三哥的那一份也活下去,因此才不显悲痛,甚至有些亢奋。

我又害怕又心疼。

他有时候叫我玉蝶,有时候又叫我姐姐。有一天他喝多了,翻出我藏在柜子里三哥送的那个镯子,突然就大哭起来。认识他的这些年,他总是沉默的、压抑的,可那天他和我说了很多。他第一次说起他在航校求学的经历,说他那个女教官冼青鸿和她的爱人叶大夫,说他最佩服的教官叫张翎羽,说他那些死去的战友。他说累了,就枕在我的腿上睡了,求我给他唱首歌。

那晚我唱了许多歌,他都不喜欢。才开口两三句,他就摇着头抱怨“不听这个”。我想了好久,想到了父亲还没死的时候,他常听的一首歌。

我知道唱什么了。

那晚我反反复复唱这首歌,唱到他沉沉地睡去,唱到月亮攀上枝头,唱到我的嗓子逐渐沙哑。

那首歌叫《月圆花好》。他走以后,我再也没听过这首歌,也再没唱过这首歌。但是我常做梦,梦里有个女人不停地在夜色里唱:“浮云散,明月照人来,团圆美满,今朝最。清浅池塘,鸳鸯戏水,红裳翠盖,并蒂莲开……”

歌里唱的是什么?是太平日子。这样的生活我过得不多,但高岳在的那些年,就是我的太平日子。

我这辈子取了三个名字。第一个乳名,不提也罢;第二个“玉蝶”,并非我愿;第三个,我从歌里取了“花好”二字,叫了六十年。

说来惭愧,我有与高岳成家的奢望,却没与他婚嫁的打算。我要的东西不多,数来数去也只有两件——

他奔赴战场,我求他平安;他死里逃生,我给他唱歌。

等到战争结束,他自有鹏程万里,而我足以凭这段回忆终老。我想,人一生的快乐是有限的,与他婚嫁这样的事,于我而言太过挥霍。

天哪,如果真的上有青天,能否将快乐慢慢给我?我宁愿不要与他相守的那三年,只要他平安终老。而你只需赐我有他的零星回忆,也足够我快意余生。

总比我这般行尸走肉要好。

谁能想到高岳会向我求婚呢?

不过那算求婚吗?我是说不清的。求婚是新式青年的玩意儿,要美景,要信物,要爱人间的私语。可我和高岳又算什么呢?

我已经记不起那天更多的场景了,只记得有个客人在台下不停地让我唱《月圆花好》。我不依——那是我和高岳的歌。那人把大把大把的钱往我身上砸,可我就是不开口。客人急了,一杯酒泼了我满身,把我浇得想起了自己的斤两。

我是什么人啊?

我是歌女啊!

被人放在心里才几天,我还真当自己与别人有什么不同了?我是这战乱年代最廉价的那种女人,千万人踩,站上台就是明码标价。我忍着眼泪抱起琵琶,刚弹了一个音,就听见台下有枪响。

人群尖叫着散开,中间那个举枪的军官曾在我的腿上沉睡,黑洞洞的枪口正对准那个客人的眉心。我被高岳满身的戾气惊得手指冰凉,扔了琵琶,跳下台喊:“高岳!”

他看了我一眼,神情便不似要杀人了。他冷冷地看了那个客人半晌,语气出奇地嘲讽:“你这酒囊饭袋,也配听这样好的歌?”

对方穿着体面,应当也是个官员。他打量着高岳的军服,恶狠狠地问:“你是谁?为了个歌女和我动枪,就不怕我找你的长官?”

寻常的求婚应当是什么样的呢?我至今都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求婚是嘈杂的舞厅,是呛鼻的烟味,是酒染湿的裙角,是高岳将枪口顶在别人的眉心,凶神恶煞般地说:“我是谁?我是空军第五大队二十八中队副队长高岳。你调戏空军飞行员的眷属,还有胆子去找我的长官?”

从那天起,我便不是舞厅里被人呼来喝去的歌女了,我是空军飞行员的太太。我有丈夫,他叫高岳,是空军第五大队二十八中队的副队长。我有家了,就在空军机场旁的眷村。

说是成婚了,他真正在家的日子却屈指可数。屋子里总是我一个人,可我从不觉得寂寞。每天早上醒来,即使他不在我身边,但想着这是我们的小家,我便觉得一天都是亮堂堂的。我去郊外摘了野花插在泥罐里,家里便有了一抹春色。素色的床单太单调了,我便在上面绣了鸳鸯和牡丹。我少小离家,女红自然生疏,高岳却是个没见识的,只知道夸我手艺好。后来我嫌他总将靴子扔在门口,就用木板钉出了一个鞋柜。那天他回家围着鞋柜看了许久,竟坐到地上感叹起来:“我是什么样的运气啊?娶到了这样能干的妻子!玉蝶,和你比起来,我除了会开飞机,什么都不会!”

那是自然的。你什么都不会做,也什么都不用做。你只要把你的飞机开好,每天平平安安地回来见我,我就叩谢上天仁慈了。

如今想来,许多事都是有预兆的。

住在隔壁的那位军官上个月阵亡了,他的妻子不哭也不闹,安安静静地去拿遗物,安安静静地将孩子送回老家,又安安静静地回来收拾行李。我睡到半夜觉得心慌,将高岳摇醒,非要他陪我一同去看看那位太太。门开的一瞬间,屋里传来一声闷响,血溅到铺在地面的书信上。

小太太用丈夫遗物里的枪饮弹自尽,我们来晚了一步。高岳去喊人,我跪在地上去碰她的血,手指尖一温,就昏倒在她身边。高岳回来的时候吓坏了,连夜把军医叫过来,陪了我一宿都没敢睡。

听说就是从那时起规定,遗物里不许再有枪。

我醒来的时候,他眼里全是血丝。我想他不光是心疼我昏倒,那个军官的死让他想到了自己的死。而那个小太太的死,又让他想到了我。

他问我:“玉蝶,我是不是不该娶你?三哥早就和我说,做空军飞行员的,不该有爱人。”

我说他总说些胡话,又说:“你要是不娶我,我才要恨死你呢。你送我镯子,又听我唱歌,让我满心里都是你。要是你丢下我不管,那你就是这天底下最坏的人了。”

他哑着嗓子笑,笑完了又说:“我们空军飞行员本就是天底下最坏的男人。”

我说:“你知道就好。”

他说:“好了,你好好睡着,我去给你弄点吃的。”

我记得他那天做的是一道粥,把整间屋子都弄出了雾气。我睡得迷迷糊糊,他走到我身边说:“玉蝶,你一定要听我的话。要是我死了,你可不许寻死觅活的。你没被子弹伤过,那种痛痛极了,你会受不了的。你要活着,活到头发都白了,好吃的、好玩的都替我去瞧瞧。玉蝶,你听到了没有?”

我闭着眼胡乱点头,因为我怕一睁开眼就会哭出来。

高岳不依不饶:“你好好答应我,你到底听到没有?”

我捂着耳朵,假装被他吵着睡觉了:“我听到、听到了!我答应你了,让我睡觉好不好?”

他说这话那年我二十三岁,如今我已经八十三了。我活得好好的,旁人都说,没见过这样的老人,爱吃好吃的、爱玩好玩的,精神还那么好。

因为这些都是我答应高岳的,我不能不做到。

见着高岳的教官冼青鸿,是在一九四〇年的八月。得知她的部队要调来重庆,高岳高兴得不得了。他给我讲了许多他在昆明求学的趣事,语气还颇显骄傲。他说:“玉蝶,不是我往自己身上揽功。要不是我的腰伤,我青鸿姐怎么会拜托叶大哥给我看病?他们俩又哪有机会培养感情?你说,我是不是他们俩的媒人?”

这些年他越发老成,讲起少年事却眉飞色舞得像个孩子。我什么都依他,哄着他说:“是了是了,当然是你的功劳。记得叫你青鸿姐来吃饭,这样的女人,我也很想见一见。”

我嘴上说得轻巧,心里却很忐忑。高岳曾给家里写过书信提起我,然而回信却迟迟未来。很多事或许也不必他说,我这样的人,又是这样的身份,他家里必定是不满意的。

而按他的意思,这个冼青鸿何止他的教官,更似他的亲姐姐。我头一次见“家长”,紧张得不得了。

那可真是个万里挑一的女人。

我曾听说人美到一定地步,男女的界限便模糊了,冼青鸿便是这样的人。她从门外走进来时,穿一身空军制服,帽子拎在手中,身量只比高岳矮少许。她抓着我的手看了许久,回头大骂高岳:“弟妹太美了,配你实在是糟蹋了。你是使了什么手段把人家骗进家门的?”

高岳委屈极了:“青鸿姐,你怎么胳膊肘往外拐?玉蝶是漂亮,但我……我也不差呀!”

我和冼青鸿都大笑起来。

时至今日,我仍然会去回忆那日的光景。那时我有家、有丈夫,还多了一个认我且爱我的夫家姐姐。那天除了冼青鸿,家里还来了别的人做客。高岳不去客厅,硬要在厨房给我打下手。我怕冼青鸿觉得我不懂事,便说:“你在这儿缠着我做什么?去陪青鸿姐他们喝酒啊!”

他说:“都是自家人,吃饭时再聊,也不差这一会儿。”

我佯装恼怒:“平日不见你来帮我,今天青鸿姐来了却在这儿殷勤。我是怕她觉得我不懂道理,让男人下厨……”

“她?”高岳捂着肚子笑,“她连行李都让叶大夫收拾,又怎么会怪你让男人下厨……”

“喂?你们小两口是不是在厨房说我的坏话呢?”冼青鸿在外面大喊,“高岳!你做饭就自己做,不要缠着玉蝶!放她出来歇着,我得问问你有没有欺负人家!”

那天我被青鸿姐拉着闲话家常,第一次细细地回忆了一遍我与高岳的相识和相爱。命运多奇妙,第一眼见到那个在水池边喂鱼的年轻空军飞行员时,我怎会想到有一天能成为他的妻子呢?唱出第一句《月圆花好》时,我又怎会想到他会因为这首歌向我求婚呢?

但那天的记忆也不是尽然快乐。酒席至尾声,他们说起了近来的局势。我听不大懂,便去厨房给他们沏茶。门外低语窃窃,我听见青鸿姐说:“你当我们来是做什么?不就是有线报说日本人九月要进攻重庆吗?光见飞行员往这赶,飞机还是那些破飞机,几百架全是落伍货!队长不让我说丧气话,可就现在这样……怎么打得过人家?”

酒桌上有片刻的沉默。紧接着,我就听到拍桌子的声音。高岳哑着嗓子,语气狠戾:“飞机没有,飞行员管够!大不了老子开着飞机撞上去,和他们同归于尽!”

手里的杯碟落到地上,待反应过来时,我已经蹲下身去捡拾碎片了。

我听见青鸿姐骂他:“你说什么胡话?我在航校教你一年多,就教你撞飞机了?”

另一个军官也说:“高岳,你懂不懂事?当着玉蝶的面,说什么同归于尽?”

他这才回过神,慌乱地跑进厨房找我。他半蹲下身子,握住我的手,轻声细语地哄道:“玉蝶,我那是在说气话,你千万别当真。东西我来收拾,你去歇着……”

我没听完,起身就往卧室走。他跟在我后面连声道歉,我把门一撞开,靠在门上就开始流泪。

我以为自己不怕,可青天之下,最不可信的就是“我以为”。

我到底在哭什么呢?初遇他时,我不就做好了捡他尸骸的准备了吗?小太太们的丈夫一个一个地走了,莫非高岳就能是例外?我是个福薄的人,竟还有与他白头偕老的奢望吗?

他不说,我不提,我也以为我们心里都清楚:先尽着好日子过,只等那一天的来临。可如今他说了,我怎么就这样承受不住呢?

后来的事我也记不太清了,似乎是青鸿姐进来了,给我擦了许久的泪,承诺她会在战场上保护高岳。她提起她曾有个战死长空的弟弟与高岳生得很像,因此她拼了性命也会保护高岳。她身上有种让人安心的气质,我倚靠着她,慢慢就不哭了。

他们走后,高岳在客厅里抽了许久的烟,不敢进来找我。夜深了,我怕他冷,抱着被褥送去客厅。我原以为他睡着了,却被他一把拽进怀里。我从没闻到过他身上那么重的烟味,呛得我流了好多眼泪。他吻我的额头和脖颈,吻我的眼泪,让我喊他的名字,还让我给他唱歌。我被他弄得没什么脾气,歌声断断续续的,被他含碎在唇齿间,像呜咽的风声。

高岳给了我很多东西。譬如一个叫“花好”的新名字,譬如一个生日。我本来是不记得我的生日的,因此我也从不过生日。高岳死后,我便将他的祭日改为我的生日,因为在我心里,“玉蝶”已经随他一同死去了。

爱上高岳的时候,我曾想象我去战场捡拾他的尸骸。可真到他战死的那天,我连他的遗体都没有见到。据说青鸿姐因此和长官吵了一架,最后是她在战场上偶遇的丈夫叶延淮劝住了她。

他说:“青鸿,有的时候,没见到要比见到好。”

那天在战场上,他去冲撞敌人的战机,机身直插地面,在田野上燃起熊熊烈火。我听过旁人的描述,因此我想这个叶大夫说得或许有道理。时至今日我想起高岳,脑海中浮现的仍是那个在夜色中低下头的年轻军官,或是他用枪顶着别人的头向我求婚的姿态,而不是一具焦黑的尸体。我胆子太小,高岳如果知道他会吓到我,估计走得也不会太安心。

现实中的战争还没结束,我心里的仗却已经结束了。青鸿姐每天都会来看我。我知道,她是怕我像那些丈夫战死的太太一样寻短见。我不会寻短见,我答应过高岳要好好活着。可我又不知道没了他,究竟如何才算好好活。家里的花枯萎了,门前再没有他乱扔的军靴。青鸿姐给了我好多钱,说是阵亡战士的抚恤金。我问她:“这钱是拿高岳的命换的。我不要钱,那能把高岳的命换回来吗?”

她咬了咬嘴唇,闭上了眼。

我想我这样问太残忍了,她归根到底也是个女人。我牵过她的手,温声细语地说:“青鸿姐,你也累了。你和叶大夫好不容易重逢,就同他一起待着吧,不用总来看我。”

她应该是哭了,因此我又抱住了她。女人的哭泣实在是太抓心,我听见她反反复复地说:“玉蝶,对不起,我答应你要替你照顾他的,对不起……”

我说:“青鸿姐,这怎么能怪你呢?他注定是要死的人,能与他过三年这样的好日子,我已经很满足了。”

奇怪,怎么到头来我反倒成了最坚强的那个人呢?

死了丈夫的女人,眷村是不让住的。青鸿姐帮我收拾好行李,又送我去了车站。在汹涌的人潮里,她与我互道珍重,目送我上了火车。我想向她挥挥手,可人太多了,当我第二次回头的时候,就找不到她了。人流随着列车的启动往前涌,我忽然看见高岳站在人群里。他像我第一次见到他时那样年轻,身上有一道洁净的光,眼神更是清澈。我发了疯似的喊他,他却只是摆摆手,静静地目送我离开。

同行的还有个小太太,丈夫也是在这场仗里阵亡的。我拽着她说:“姐姐,我看见高岳在站台上,你快去叫车长停车,我要下车去找他。”她冷冷地看着我说:“玉蝶,你的丈夫死了,我的丈夫也死了,白纸黑字的文书。你那都是幻觉啊!”

是幻觉啊,是幻觉啊!

是幻觉啊!

高岳死后,我去过很多地方谋生。他夸过我绣工好,我便当过绣娘;他说我手艺好,我也摆过面摊。后来青鸿姐写信将我介绍到一家长沙的花店,老板娘叫谢琼,亦是空军飞行员的遗孀,我便在她那里安定了下来。

大概是女人之间的互相怜悯,她与我都不提过去,连给青鸿姐写信都是分开寄送。除了在梦里,我很少想起高岳。我庆幸自己的记忆淡化得如此之快,不然像谢琼那样,夜夜睹物思人,日日以泪洗面,身子早晚要撑不住。

她的身体是不好,大病小病不断,在这战乱时节尤其难熬。有一次她病得实在太重,把我喂给她的药都吐了。半梦半醒间,她哭着念一个男人的名字,病得喘不过气还要骂这个人。她说:“空军飞行员是男人里最坏的。”

她没熬过那场大病,去世了。

她死后,由我替她打理花店,按月将钱寄给她的家人。入冬的时候,店里找了个帮工,是个沉默可靠的男人。他不知道我的过去,开始叫我“老板娘”,后来又叫我“花好”。到了第二年冬天,我嫁给了他。我写信跟青鸿姐说了这件事,她没回我,我想她应当是生我的气了。

这些年来,我听过许多那个年代的传说,电视上也总喜欢放烽火硝烟里的爱情剧。故事里的人如果没有白头偕老,那留下的一方定是用一生去怀念。

可他们只是在笔下写“一生”,在镜头前演“一生”,我却是真的过了一生。说什么“人生苦短”,可是你们不知道,一生真的好漫长。那是很多很多日落、很多很多烟火,很多转瞬即逝的人和感情。我想,矢志不渝的人一定是存在的,可我真的只是一个凡人。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我需要一个家,也需要一个男人。

不晓得为什么,我觉得如果高岳知道了也不会怪我。

即使全天下的人都怪我,他也不会怪我。

我今年八十三岁,已经很老很老了。我不会写字,你握着我的手教我写“花好”,说这是我的名字,可我一点都不高兴。

“花好”是谁呀?我不认识她。

我叫玉蝶,我住在眷村。我的丈夫叫高岳,是空军第五大队二十八中队的副队长。你们看这个镯子,就是他送给我的。天晚了,你们快送我回家吧。你们知道我家怎么走吗?总之门前有一个木板钉的鞋柜,窗台上有昨天摘的野花。你们为什么不让我走啊?这里不是我的家,高岳不在这儿,这里又怎么会是我的家呢?

我没有糊涂,我脑子很清醒。你们不信,我给你们唱首歌,我记歌词记得可清楚了,那首歌叫……叫什么来着?

哎呀,我知道你们为什么叫我“花好”啦,你们是把我和那首歌给弄混了!那首歌啊,那首歌就叫《月圆花好》。

听我给你们唱——

“浮云散,明月照人来,团圆美满,今朝最。清浅池塘,鸳鸯戏水,红裳翠盖,并蒂莲开。

“双双对对,恩恩爱爱,这软风儿向着好花吹,柔情蜜意……

“满,人,间。”

古风篇

报丧的士兵捧着一个染血的香囊与一封书信到我面前时,我因受了风寒,裹着狐裘,抱着暖炉,仍感觉屋内冷如冰窖。

“棺椁半月可抵京都,只是……将军临终前落入敌手,受尽折辱,身体多有残缺。”报丧人拜倒在地,悲愤地道,“敌人为折辱我国,竟欲把将军做成人彘!”

我蓦地咳嗽起来,脑子里嗡嗡作响,闭目道:“陈执一生磊落,死后不该因可怖遗容遭人非议。传令下去,火化遗体后再将骨灰送回即可。”

春寒料峭,夜间风大,扰得我不能安眠,遂披衣起床,坐在灯下慢慢展开那封遗书。上面说他有一位至交好友乃世家庶子,先他半月战死,咽气前将家中独子托付给他,而今他力有不逮,劳烦我看顾一二。我觉得好笑,他自身难保,倒一味关心旁的事。

送回的那个香囊的芝兰绣纹上血渍猩红,艳若梅花,据说是染上了陈执的心头血。绣它时针扎的痛,至今仿佛还残留指尖,我来回摩挲,想象着心头血泼洒其上。

该是滚烫滚烫的。

翌日,太后宣我入宫慰问。我风寒加重,面容憔悴,眼眶因病泛红,回话时带着浓浓的鼻音,却让人误会我夙夜哭泣才变成这样。但众所周知,我与陈执乃天子赐婚,成亲四载,向来相敬如宾,左右没有生死相依的情意。

有人劝:“长公主千金之躯,才貌俱佳,且尚年少,还可再嫁。”

话里话外,他们都觉得我是怕变寡妇独守空闺。

我不置可否地望向母后。陛下年幼,当今太后是如今朝政真正的掌权者,也是决定我一生沉浮的掌舵。她在我的手背上拍了拍以示安抚,那只手保养得宜,滑如蝮蛇,激起我一阵鸡皮疙瘩。我恹恹地低头,做出一副悲伤过度的模样告罪离宫。

回府的马车行至一半,我想起陈执信中所托,命车夫掉转方向前往翰林学士魏思敬的府邸。

魏氏风流,陈执的故友便是魏思敬庶长子的庶子之一。其妻早逝,留下一个独子年方九岁,因长期不受宠,遭府内奴仆欺压,瘦骨嶙峋得竟好似五六岁。

他坐在阴暗的小屋里,手中用来练字的纸笔破损残缺,十分不像样。

我喊信上提及的小孩的小名:“狸奴。”

他隔窗循声望来,眼神阴沉戒备,丝毫没有本该存在的童真,即使他的声音是那样稚气:“你是谁?”

我本来只打算稍加提点,让魏思敬细心照顾自己的曾孙。可现下看到这个小孩,我突然改变了主意——他流露出的神采,像极了我小时候。我顾影自怜,朝他微微一笑:“我应你父亲之托,来带你离开。”

他先是茫然,随即皱了皱眉,小脸上满是不信和疑惑。

“本宫乃长公主熙宁。”我的目光扫过院墙,含笑道,“狸奴,且等着,你很快就能挣脱这个牢笼。”

不久后,魏氏举家郊游祈福,路遇乱石滑坡被堵在了山道上。夜间官兵来援,才惊觉少了个极不起眼的小曾孙。一番搜寻后,在山谷中发现了他的衣物并几块人骨,显然是混乱之下落入山谷遭野兽啃食。魏府罚了几个奴仆,草草收殓,很快便抛诸脑后。

“已死”的狸奴惊吓过度,从侍卫偷偷将他带回府中起就高烧不退。我风寒未愈不怕感染,又闲得无聊,便亲自照料他。他烧得浑身通红,我守在榻边反复给他敷湿帕,却始终不见他梦呓说胡话,安静可怜得惹人怜惜。

清醒后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

他稚嫩孱弱,板着脸强撑大人气势,我扑哧笑出声:“你一无所有,我能图你什么?”

他涨红了脸不吭声,我心一软,摸了摸他干枯的头发,轻轻叹了口气:“你别怕。

“你父亲与陈执生前交好,如今他们皆血洒疆场,我答应了会照拂你。听闻魏府后院谁人都敢欺辱你,去岁冬至,魏氏嫡曾孙推你入池水中,自个儿摔下假山磕破额头,反恶人先告状倒打一耙,你不仅受冰水浸冻而病,且还挨了一顿打骂。你能辗转活到现在,也算是命大了。”

他不语,猫似的眼睛里什么表情都没有。我唤人把煎好的药端进来,他一碗,我一碗。

药汁太苦,我喝到一半歇下来,却见他乖巧地一饮而尽。我拈了两颗蜜饯笑眯眯地塞到他嘴里,却听见帷帐外传来婢女的声音:“公主,驸马的骨灰已送回府中。”

砰!我手一抖摔碎了药碗,药汁溅上裙裾留下褐色的污渍,暗沉得好像斑斑血迹。

狸奴犹豫着伸手拉住我的衣袖,也不说话。我抱住他,喃喃道:“我和你一样,我也一无所有。”

许是照顾狸奴费神,我的风寒不见好转,操持起陈执的丧事来就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好在他为国战死,身负荣耀,自有天子下旨厚葬。我看着前来吊唁的文武官员,不由得想起报丧人的话,“敌军要把陈执做成人彘”。他临终前受尽折磨,四肢残缺,不知如何挣扎痛苦。

可他做出这些牺牲,他为之舍生忘死的国家却准备同敌国议和了。

太后新封了一位宗族女为公主,预备和亲,还专门请主和一派的几位大臣为陛下开经筵讲学,论“和为贵”。

当夜我做了个梦,梦见十九岁的陈执在月下练枪,手下招式变化多样。我立在廊下看着长枪上的红缨,问他:“驸马最想做什么?”

英姿勃发的少年抹了一把汗,沉声道:“陈执毕生所愿,助我朝驱逐敌人,开一代盛世。”

那眼睛当真亮极了,耿耿似星河,皎皎如明月。

狸奴愿意对我笑已是一年之后。

他日月调养的身子总算有了起色,发丝日益乌黑,皮肉越发白嫩,个头也长高不少。纵使魏氏人见了,也认不出这是之前那个骨瘦形枯的小可怜。

我将他放在身边,让他扮成小姑娘,对外宣称是街头捡来的小婢女。狸奴的容颜姣好,唇红齿白,尤其是双眸波光荡漾如湖水,透着猫一般的灵慧透亮,因此并不惹人怀疑。

我闲时教他读书写字,有时兴起还会同他分析一两句朝政时事。他聪颖至极,往往触类旁通,尤其擅长兵法诡术。我不由得感慨魏府人眼拙,让这样一颗明珠蒙尘。转念又一想,狸奴未尝没有向魏氏展示过才能,只不过惹来旁人嫉妒,百般折磨,哪里还敢锋芒毕露。

陈执去世后,我越发频繁地参与政事。我在背后帮太后做事,暗地里揽权,偶尔也玩点阳奉阴违的把戏。

狸奴看出我与太后不如表面和睦,却猜不出缘由,憋了很久才忍不住问:“殿下养尊处优,一辈子锦衣玉食,何苦卷到官场中去?”

我咂摸着“养尊处优”几个字,不禁笑了出来:“金笼娇雀易做,苍穹飞鸟难为。狸奴啊,世间本没有天降恩泽的好事。”我望向皇宫,“所以走什么路,便须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有的。”他沉默片刻道,我愣了愣,见他神色认真,“殿下于我,如天降恩泽。”

我脑中浮现出那年早春出现在冷宫的陈执,恍惚了一瞬:“天降的恩泽早晚会收回去。”

陈执死后第三年,太后降下懿旨,将我赐婚给大理寺卿吴臻。这位年过而立之年的文官名声和出身都不大好,但官居要职,颇有些手段,太后一直想收归己用,便想用我来拉拢他。

再嫁那天同我第一次出嫁时一样,是个天朗气清的好日子。

鼓乐喧天,迎亲队伍穿过长街姗姗来迟,明里暗里透出些怠慢。狸奴作为婢女跟在我身边,兀自愤恨道:“那吴臻荒诞浪荡,常年混迹秦楼楚馆,哪是良配!太后怎能将殿下推入火坑?”

我笑了一声,意味深长道:“焉知这不是一次机会?”

他先是一愣,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殿下要拉拢吴臻?”他又补充道,“为自己而非太后。”

我默认了。

婚后半年,我故意同吴臻为姬妾侍婢争吵不休,举城风传夫妻不睦。我入宫向太后哭诉他如何不将我放在眼里,如何冷落羞辱我。太后早在吴臻那儿碰了多次软钉子,发了好一通火,斥我刁蛮任性,又骂吴臻粗鄙妄为、不识抬举,最后笼络一事只得作罢。

我回府时华灯初上。吴臻端坐屋内,好整以暇地看过来:“长公主遣婢子悄悄唤我来,所为何事?”

说到“婢子”二字,他轻慢地瞥了狸奴一眼,大抵看出了女装下的名堂,也不知联想到什么,眼神极为暧昧。

我心中恼怒,按住眸色阴郁的狸奴,冷声道:“听闻大人近日密奏陛下,暗示其看清太后狼子野心,却遭陛下一顿训斥,好不狼狈。”

吴臻面容惊惧,我缓了语气:“大人所谋,亦是本宫所想。若得大人相助……”

我点到为止,他明白过来:“我怎知长公主并非太后派来的细作?”

“当前困局不久可破,算是本宫献上的诚意。”我微扬下巴,胸有成竹地笑道。

等到吴臻离开,狸奴低声说:“殿下所谋,会令自己处境危险。”

“你知道我要做什么?”

他点点头:“暗中扶持陛下重掌政权。如履薄冰,凶多吉少。”这日渐长大的少年,条件得天独厚,集旷世容貌及卓绝才思于一身,雪山冰湖似的双眸盛着困惑看过来,仿佛能直通人心,“太后毕竟是殿下的生母,总不会害你性命,殿下何以如此铤而走险?”

“一辈子宛如提线木偶,生死荣辱全凭一人定夺有什么意思?更何况……”我静静地回望他,勾唇一哂,“狸奴,皇室有桩秘闻,知者甚少。我呀,并非母后亲生血脉。”

真正的熙宁公主年少夭折,而我由冷宫妃子偷偷生下,藏到十岁,先帝驾崩时才暴露于人前。

若非先帝驾崩第三日熙宁长公主意外落水而亡,太后秘而不发,临时叫我顶替了上去——皇室行事,总归有个名正言顺的长公主要方便许多——我早就被秘密处死了,哪能侥幸活到现在。须知先帝惧内,中宫骄横专宠,皇嗣凋零,除了中宫所出的太子和熙宁公主,其余要么早夭,要么胎死腹中。

太子三岁登基,至今十二载。太后垂帘听政把持朝局,独断专行,苛刻暴戾。朝中那些老臣一边热火朝天地同她明争暗斗,一边请出当世大名担任帝师,把幼帝教得宽仁明智,心怀山河远志。

如今陛下对太后,也并非言听计从。

为此,太后也往陛下身边送了不少人,其中侍候他时间最长的当属小宫女岑溪,与陛下堪称青梅竹马,情意甚笃,依照太后的指令吹吹耳旁风简直不费吹灰之力。但她却生了异心——按小黄门的说法,她撺掇陛下忤逆太后,夺回政权。更令人头疼的是,她已身怀龙种。

彼时阴雨绵绵,开春天气反复,我受了凉,整日卧榻吃药。听闻太后与皇帝闹得厉害,我只得强撑精神趁夜入宫。

太后正在气头上,瞧见我病弱的模样,无端多出几分愉悦。我知道她想到了什么,忍住厌恶,斟酌着字句轻声劝道:“母后若执意发落,平白与陛下生出嫌隙,实非上策。”

她砸了茶盏:“因那贱婢教唆,陛下如今已与哀家离心了!”

茶盏猛地撞上我的眉心,掉落地面,发出清脆的声响。我一动不动,忍着痛意献策:“强行分开只会徒增妄念,母后不如先如了陛下的心愿,再为陛下充盈后宫。届时岑溪得陛下专宠,又为母后所不喜,自然有人出手……”

借刀杀人。

头眩晕得厉害,我看着眉心的血一滴一滴落到手背上,仿佛染满了双手,污秽不堪。

退出殿门前,太后叫住我,漫不经心道:“你身边那个婢女瞧着不错,改日给陛下送去,也同那贱婢争争圣宠。”

一股寒意顿时自脚底蹿入我的四肢百骸,怒火从心中肆意蔓延。她掌控我的命运那么久,四年前扣压粮草,逼得幽清关一役中陈执涉险战死,如今轻飘飘一句话又想夺走狸奴。好在事情还有转圜的余地,狸奴近日沉迷兵书,已月余不曾同我外出。

我跪在地上,仿佛难以启齿般为难道:“那孩子染了天花,没多少时日了。”

一番做戏,好歹过了关。

后背冷汗津津,我来不及换衣裳,赶忙去找狸奴,递给他一颗药丸:“吃下去浑身会暂时冒红疹,看上去便如患了天花。”解释完原委,我垂眸苦笑,“只能委屈你装病诈死了。”

说来好笑,他两次摆脱困境,靠的都是诈死。

我注视着茫然无言的少年,摸了摸他梳的侍女发髻:“你十三岁了,无须再扮小姑娘仰人鼻息。离开长公主府,天高海阔,想过什么样的日子都可以。”想了想,我又柔声道,“别怕,纵使出了府,我也会安排人暗中护你周全。”

少年反应过来,开口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话:“吴臻传了话来,愿听凭殿下差遣。”他目光藏锋,直勾勾地盯着我,“岑溪撺掇天子夺权一事,是殿下推波助澜,私底下策反了她对吗?我猜这事还有后续……譬如岑溪被太后害死,陛下悲痛欲绝,终与太后反目。”

他随侍左右,很多事情我并不避讳他,但他猜得这样准还是令我感到惊讶。

“由此可知,殿下并非心慈手软之人,却纵容我知晓这么多秘密,天真地放我远走天涯,而不加以利用吗?”他声音里的情绪似平静似激荡,一股脑地砸过来,像辛辣浓烈的烧刀子,“无亲无故,殿下待我这样好,为什么?”

为什么?我想着四年前陈执的那封信,起先只为完成遗愿,等到见了狸奴,看他的眼神像极了我年幼时,便忍不住拉他一把,日夜教养陪伴,倒比血缘之人更亲近些。

世人皆知他是我捡来的小婢女,唯独我将他当成另一个自己,宠着、护着,想让他飞出三尺牢笼,做一只局外苍鹰。

“你天赋异禀,若当成棋子放入朝中,必然能为我挡明枪暗箭,成为太后一派的心腹大患。可狸奴,你是我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任性,唯一的寄托。”我压下舌尖弥漫的涩意,微微笑起来,“我终生难企及的自由,岂愿你也失去?”

晨曦微露,一缕朝晖映上窗台,晃到少年身上,一片澄明。

“狸奴尚未有大名吧。”我说,“就叫魏晞,‘朝露待日晞’的‘晞’。”

“我走了,殿下一个人撑着又该怎么办?”他的声音几不可闻,我困惑地挑了挑眉。他却缄默不言,兀自取了温水药剂替我处理眉心的伤口。那双清冽透明的眸子倒映出我煞白的脸庞,我先前强压下去的病痛排山倒海般袭来。我咳了半天,捧着他塞过来的暖炉,两眼发黑地昏睡过去。

魏晞走了。

留下一封书信,立下封侯拜相的豪言壮语,带着我为他伪造的新身份文牒,跑去关外从了军。我不知他是何时生出入朝为官的念头,这让我倍感荒谬——我将向往二十余载的东西赠予他,他却弃之如敝屣,视之如鸡肋。

我恼怒不已,硬起心肠不肯管他,后来收到他寄回来的第一封家书,终究忍不住心软。同龄的十三岁孩子还窝在长辈怀里嬉戏,哪里像他一样拼命自找苦吃。我叹了口气,叮嘱军中将领留意一些,好生照看着。

后来有裨将传来密信,说他放弃优待,自请下放到末等营房,操练时的那股狠劲儿令轻视他的人望而生畏。与老兵油子混迹一处,难免受到排挤,但他所在的营队伤亡都远远低于旁的,割获敌军的人头又多,渐渐众人就服气了。

裨将惊叹他百年一遇的才谋武略,我却留心到一个细节——那些曾经得罪过他的兵卒小将,都悄无声息地死在了战场上。

这样睚眦必报的性情,我并非第一次窥知。

当他还是我的小婢女时,府中嬷嬷倚老怠慢他,他表面温顺,暗里却挑拨她们互相争斗以致犯错,将这些人一步步算计得发配出府。我被他当了枪使,恼怒之下生出将他送走的念头。

彼时他跪在我的脚边,羸弱瘦小的身子挺直,仰着头哀怯地看着我:“从来没人告诉我不能这样做。我刚出生母亲就病逝了,父亲常年戍边打仗,没有人教我管我……如今殿下也不肯管我了吗?”

我被那目光刺了一下,沉默半晌,妥协道:“以后万不可如此阴诡行事。要活得坦荡,无愧于心,像……”

像谁呢?陈执虽然光风霁月,却也只活了二十二年。我顿住了,久久说不出话来。

他却笑了,抱着我的手臂撒娇似的蹭了蹭,琥珀色的双眸弯弯如月:“狸奴知道了!”

后来他再也没做过这种事,又或许只是没让我察觉,总归隐藏得深。事到如今,我也无法再责备他手段诡谲,战场瞬息决生死,不狠一点,哪能最快得到想要的东西?

但我担心他误入歧途,一番思忖后,写了一封信稍做训诫,顺带寄了一匣子经书和贤君策过去。他乖觉地抄了十页佛经回来,义正词严地表明向善之心,倒令我哭笑不得。

年底魏晞从关外回来,风吹雨淋磨砺半年多,闺阁中养出的娇气化为桀骜的少年英气,一双琥珀色的猫眼瞳仁清透,笑起来无辜中带着点乖戾。

我坐在空荡荡的厅堂中对他说:“岑溪死了,咬舌自尽,留下一纸血书。”

天子有个出身卑微的心上人,为此不惜与世俗抗衡,同母亲翻脸。直到岑溪遭宫妃陷害而流产,屋内搜出诅咒帝后的巫蛊木偶,他才知道自己护不住她。他困于亲缘孝悌,受生母掣肘不愿正面相抗,可授意宫妃一步步害死岑溪的就是太后。

我曾去天牢见过岑溪,她被得了太后意旨的狱卒折磨得遍体鳞伤,纤纤十指血肉模糊。她的眼泪淌过脸颊,目光哀婉而坚毅,向我磕头道:“陛下是个心怀宏图的明君。请长公主助陛下真正坐拥锦绣河山,妾死而无憾。”

这颗由我亲手推进深渊的棋子,终是淬炼成刺激天子的一剂猛药,用来断绝天子的孺慕之情。生性怯懦的女孩,偏偏死得那样刚烈。

“吴臻说我手段阴损,确乎没说错。”我面无表情,总感觉满手沾染了黏稠的鲜血。

听到吴臻,魏晞面色微沉。他一直不待见吴臻,怀着一腔莫名其妙的敌意冷哼了一声,蹲下身来握住我的手,像是安慰。他老成地叹了口气,忧心忡忡地仰首看我:“将来陛下得知真相,殿下又如何自处?”

我避而不答,只诚心诚意地劝:“搅入朝堂,日夜提防劳神,片刻不得安宁,纵使换来权势富贵,又有什么意思?狸奴,你还来得及抽身退开。”

“没有权势就得任人宰割,什么都保护不了。”他反问道,“既然殿下看淡权势富贵,这般苦心孤诣又是为何?”

我愣住了,下意识地摩挲着袖袋中那枚染血的芝兰香囊,喃喃道:“我是没有办法。”我抑制着几乎冲破喉咙的苦涩,重复一遍,“我没有办法。”

岑溪死后,天子醉酒三日不朝,此后像是变了一个人,表面虽披着颓靡不振的皮,暗里却开始雷厉风行起来,正是我们保皇派期待的结果。我松了口气,心生悲凉,为他,也为自己。

世人啊,总要在失去最重要的东西时方知悔恨,方才顿悟。

魏晞重回军营,时常写信询问些朝廷风向,偶尔提及边塞轶事,却从未抱怨过军营艰险。我忙于计划,紧锣密鼓地盘算筹谋,无暇他顾。一晃两年,只知他进步神速,从伍长到佰长再到仟长,乃数百年第一例。

又一年早春,我再次生了病,烧得浑浑噩噩的时候,依稀看到少年自门外逆光而来,眉眼坚毅带笑。清醒后乍见魏晞立在床头,我不由得蒙了半晌。

他扶我靠坐起来,吹着热腾腾的汤药,惊雷似的蹦出一个好消息:“我为殿下游说镇北将军,他答应加入保皇一派。”

我愣住了,镇北将军为人圆滑,现下情势不明,他怎肯归顺……心念一转,我皱眉问:“你许诺了他何物?”

“他有个掌上明珠,至今未嫁……”

“荒唐!”我霎时明白了他的意思,不敢相信道,“他那幺女天生痴傻,貌若无盐,年纪与我相差无几!你疯了不成,怎能娶她?”他先斩后奏,算准了我没有退路。我心火难平,头疼得厉害:“为什么这么做?”

“往后陛下掌政,我就是头等功臣。我得做个权臣,立足万人之上,才不会总是无能为力。”少年面无表情,低头看着手里的药碗,“人总得舍弃一些东西,这不是你说过的吗?我知道殿下近日为着兵马一事寝食难安,这下解决了,殿下怎么不开心呢?”

怎么会开心?我自己也就罢了,抛却良知玩弄权术,泥足深陷,却还要眼睁睁看着他牺牲姻缘,重蹈我的覆辙,一步步走向泥泽。仿佛我们这些见不得光的人,无论如何挣扎,都踏不出三尺囚笼。

我哑声道:“值得吗?”

“这是殿下为陈执绣的香囊吧,听说当年他战死时贴身带着,染上了心头血。”他的目光落在我枕边血色暗淡的旧香囊上,反问道,“殿下日夜睹物思人,为此折腾得每年的这个时候都生病,值得吗?”

我只觉他天真:“哪有那般简单。”

“殿下看淡权势富贵却掺和朝政,明知会触犯陛下逆鳞却利用岑溪把自己往火坑里推,难道不是因为想实现陈执的遗志吗?

“可他早就死了!”他咬牙道,脸上浮现出一种难言的戾气,“殿下欺瞒世人说与他没有生死相依的情意,私下却为个死人殚精竭虑,值得吗?”

我并未否认全部:“我不过是想活得……”我想起陈执光风霁月的一张脸,一笑绽开,如春风拂槛光彩焕然,接着轻声道,“有尊严些。”

镇北将军的加入为扳倒太后添了两成把握,我虽恼魏晞自作主张,却也不得不承认,局势因此才变得明朗。他在府中待了几天,等到我的风寒稍好,又重新回了军营。

次月,吴臻纵容宠妾公然挑衅我。我大闹一场,入宫面见太后,演了一场戏——向太后献上驸马吴臻策动陛下夺回政权的书文密谋,上有计策名簿,真真假假足以迷惑人心。

我伏首在冰冷的地面,怒斥吴臻对我的粗蛮无礼:“待母后登基,务必将那厮凌迟处死!儿臣当真一刻都不能忍了!”

太后装模作样地训斥一两句,却不许我与吴臻和离,只让我潜伏敌侧探听消息。我看着她目中的精光,便知她意动了。天子颓废乱来,臣子把柄在手,朝政筹谋已久,她有什么理由不提前篡位?

那天比想象中来得要快。

除夕夜宫宴大摆,朝臣齐聚一堂,太后找来德高望重的老臣当众宣读天子的过失,长长的一串罪状,念下来足有两刻钟。按照约定,我要在此刻站起来,率先跪求太后废帝自立。

“陛下宽仁,非庸君暴主。”我等这一刻多年,心中快意直冲胸臆,迎着太后震惊怨怒的目光道,“天子得天授意,母后是要妄图逆天谋反吗?”

太后摔了酒杯,周遭侍卫提刀逼近,将众人围困起来。外面短兵相接,刀剑声、喊叫声乱成一锅沸水。紧接着大门敞开,镇北将军率军闯进来,旁边跟着风尘仆仆的魏晞。一阵兵荒马乱,太后党羽伏诛的伏诛,被俘的被俘,终于尘埃落定。

这夜过去,我难得睡了个安稳觉。

醒后日照纱窗,魏晞刚从宫里收拾残局回来,顺带拿回了我请陛下批奏的和离书。

此后世间,熙宁长公主名正言顺的驸马仅陈执一人。

少年摊开圣旨,神采奕奕的面容上掩不住喜悦,道:“殿下自由了。”

“是啊。”我望着他雀跃的眉眼,终是叹了口气,“狸奴,我活不长了。”

吧嗒一声,圣旨掉落在地,他嘴角的笑意凝成一个扭曲的弧度。我敛眸轻声道:“你可还记得我曾说过,我并非真正的熙宁长公主?你想过没有,我与太后非亲非故,她为什么敢那么信任我?”

顶替长公主的代价,是乖乖由太后种下子母蛊虫。母蛊在太后身上,无害;子蛊在我体内,依托母蛊而生,蛊灭人亡。每年种下蛊虫的那个时节,子蛊躁动,发作起来就容易生病,因此我的身体一直不大好。

可笑魏晞竟误会我是因陈执而故意折腾自己。

我素来是惜命的。

十岁那年,先帝驾崩,太后下令宫妃全部陪葬,我这猫狗一般卑微长大的“金枝玉叶”暴露人前,惹来熙宁长公主注目。她承母秉性,怎能容我和她一样冠着公主名头,恼怒之下想把我推入池塘淹死。推搡中我们双双落水,我挣扎着爬上了岸。

那时我本来有机会救她,可我颤抖的手放到她不断浮出水面的头顶时,却是按了下去,直至再无声息。我流着泪踉跄起身,正撞入一双惊骇的眼里。

那是十四岁的陈执。

我扑到他面前,恳求他不要声张:“我迟早会死,或许今晚、明天、后天,可如果太后知道我杀了她,我即使死也会受尽折磨。我怕痛……”我绝望地哭起来,“她要杀我,我没有办法……”

少年咬了咬牙,伸手扶住我的肩膀:“公主别怕,我不会告诉别人的。”想了想,他又解下腰间的玉佩递过来,“倘你走投无路,可来靖侯府找我。”

不久后,他父亲病逝,他成为新任靖侯,远赴边关,直到四年后天子赐婚才回京城。

我则成了熙宁长公主的替身。

我嫁给他的第一年,太后命我与命妇往来,搜集朝臣动向。我做得磕磕绊绊,为此挨了一顿打,皮肉不显,疼痛蚀骨。恰巧子蛊暴动,我伤病缠绵,险些没能熬过那个早春。

半夜我痛醒过来,咬着唇缩成一团。陈执抱住我,把手臂伸到我的嘴边:“嘴唇都流血了,咬我吧。”他突然落了泪,泪水滴在我的指尖,滚烫至极,“陈执无用,保护不了公主。”

我在他怀里痛哭失声:“我不想当个傀儡。”

“人活一世,想走什么路都行,只要问心无愧。”说这话时他眸如明镜,仿佛看透了我潜伏太后身侧的虚与委蛇,“公主身似微尘,心悬明月,怎会是傀儡。”

他认出我来了。也只有他这样傻的人,明知真相还把我当金枝玉叶。

可他死了。

那道闯入我黑暗岁月的荧荧烛光,永远地消失了。

往事悠悠,寥寥不过三言两语。我捡起地上的圣旨,苦笑道:“我本来只想报仇,没有除恶惩奸、以身殉道的志向,与陈执相处久了,便也忍不住想象盛世昌隆的景象,日夜期盼那一天能早点到来,觉得死也无妨。

“可我看不到了。狸奴,你就替我瞧瞧真正的太平盛世吧。”

魏晞呆呆地站在原地,惨然道:“殿下诸般作为,原来早就知道结果。”他蓦地抬起头,一字一句地道,“可殿下分明还有机会挽救,若太后不死……”说着他目光一亮,转身往外疾行。

咚、咚、咚。

是丧钟响起的声音,太后殁了。

少年的脚步定住。我听着不绝于耳的丧钟声,不由得笑起来:“昔年我母亲是被内侍强灌毒酒,不知今朝太后是毒酒、白绫还是长剑?想来也不会舒服。”

“殿下不想活了吗?”魏晞转过身来,满脸悲茫。

我怜惜地看着他:“我明白你的意思。早一点寻医取蛊,或许能找到办法取出蛊虫,可这样便会引起太后怀疑。昨晚将她保下来,别让她那么快死,或许也有机会。可这样朝廷便无宁日,她总有机会翻盘。

“狸奴,”我温柔地道,“我想得偿所愿,就必然要付出代价。”

尾声

身体肉眼可见地衰弱下去,药石无医,我终日昏睡,醒来总挂心着如何出面废除魏晞与镇北将军幺女那桩荒唐的婚事。

想出计策来,尚未实施,倒让魏晞拦住了:“傻子还消停些呢。”他强笑着看向我,眼里全是绝望,摇头低语道,“无所谓了,娶谁都行。”

我恨铁不成钢,奈何头脑昏沉、遍体无力,生气都费劲,只好絮絮叨叨说些闲话。

魏晞坐在我身畔,突然道:“殿下说陈执是你的救赎,焉知你不是别人的救赎?”那声音温柔轻缓,听得我越发恍惚,“我自幼无人管教,明里暗里受尽凌辱,积恨太多,累就一副黑心肝。那时我就想,定要想方设法活下来,欺负过我的人,一个都别想跑。

“可殿下来了。

“殿下把我从仇恨的旋涡中拉出来,带我步入阳光中,让狸奴魏晞不至于成为一个披着人皮的恶魔。后来我就想留在殿下身边,强大起来,帮助你、保护你。

“可我保护不了你……”

一滴泪滴在我的手背,滚烫灼人,我迷迷糊糊看到陈执的影子,仔细一瞧又似是魏晞,少年模样,漂亮的琥珀色眼睛里一片凄凉。我的心痛了一下,吃力地伸手去擦他的眼泪。可我太困了,也太累了,手举到一半,终是落了下去。

我最后说:“陈执,你别哭……”

鸢上花

第四章
爱惜芳心莫轻吐,且教桃李闹春风

他温柔地一笑,倾身过来,在她耳边轻声道——

“不顾一切到,忘情弃爱,作践痴心,草菅人命。”

一阵寒意闪电般蹿遍全身。

那个人的呼吸近在耳畔,细细地、冷冷地钻进她的耳朵里,仿佛毒蛇在嘶叫。

孟聆笙僵住了,指尖冰冷。

须臾,那个人又笑了。

他直起身来,笑容如轻风掠过枝头:“开玩笑的。他乡遇故知,以后还请多多关照。”

如傅思嘉预想的那样,这出“全本杨门女将”唱红了上海滩,从报纸到巷陌,从文人雅士到寻常百姓,都对这件事议论纷纷、各抒高见。

傅思嘉如愿名利双收,借着遗产案的风头,轰轰烈烈地开始了“远东第一厅”的建设。

而孟聆笙也受惠不少,这场遗产官司一打,让不少受愁事缠身的名媛贵妇认识了她。一时间,无数官司潮水般向着孟聆笙涌来,引得律师事务所的同事半开玩笑地拈酸:“就说世事难料吧,谁想得到孟律师能有今天?我还记得,就在半年前,孟律师接官司还得靠肖老大提携呢。”

可不是,那时当事人都嫌她年纪太轻,又是个女流之辈,总是要肖可法再三打包票并承诺如有闪失自己无偿善后,才肯将信将疑地把案子交给她。

现在想来,那时她也确实不值得信赖,只一味偏听偏信当事人的话,缺乏自己的调查和判断,险些助纣为虐,也是因此才结识了云观澜……

云观澜。

自从医院一别后,她就再也没有见过云观澜。

还记得最后一次见面时,云观澜给她读《春荫梦》,那时连载还未过半。一转眼三个月过去,孟聆笙出去办事,路过四马路的书店,看到店门外的黑板上用粉笔写着《春荫梦》即将上市的消息。

云观澜送给她的那袭连衣裙就挂在衣柜里,每次打开衣柜她都能看见那抹绿。也是每次在短暂的犹豫后,手掠过它,取下自己的黑白蓝灰。

转眼间,春彻底尽了,连夏也开始褪色,那条绿裙子始终怅然地待在衣柜深处,不得和春住。

而它的赠予者,也不知去了何处。

再见云观澜是在九月末。

好不容易摆脱了一位阔太太的喋喋不休,孟聆笙送人出门,转身就看见了云观澜。

高大的法国梧桐下,云观澜倚车而立。这一天高温回返,阳光炽烈,他单穿一件白衬衣,阳光从梧桐树冠的罅隙间零零碎碎地照下来,披金染翠地兜头洒他一身。他笑意盈盈地望着孟聆笙,单手举起朝她挥了挥:“孟律师,好久不见。”

孟聆笙有一瞬间的恍然。

两个人站在树下披着一身翠金碎光说话。云观澜高些,孟聆笙需得仰望他,一抬起头,眼睛就被阳光晃花,看不清他的面孔。

她索性在眼前搭了个凉棚:“云先生今天怎么有空来这里?难道是遇到什么麻烦要我帮忙?”

云观澜扑哧一笑:“你们做律师的,是不是天天盼着人遇到麻烦?咱们好歹也有过病友之谊,我就不能是来看看朋友?那天你出院没去送你,我心里一直过意不去。顺便也要向你道贺,恭喜你孟律师,听说你现在是上海滩名媛贵妇们的‘新宠’了。刚才送走的那位,如果我没看错的话,是利兴昌洋行陈大班的太太吧?陈太太家财万贯,有钱得很,这可是桩大买卖。”

孟聆笙叹了口气:“什么大买卖,我真是厌烦了这些阔太太。为傅六小姐打遗产官司,看上去虽是一家争产之私事,但往大处看,亦是追求女子平权,于全体女性和国家民族有益。只是这几个月来,这些阔太太……”

她垂眼摇头苦笑,云观澜便明白了。追逐她盛名而来的这些案子,多半或荒诞无稽,或不值一提。

他安慰道:“有的将军可能一生都没打过一场好仗,但这并不意味着披甲从戎就没有意义。”

孟聆笙摇摇头:“沪上律师数千名,每天却大多只为富人的财产和消遣奔波来去,反倒是那些真正需要法律帮助的穷人,一不信律法,二口袋空空,遇着事情只好俯首认命。到头来法律全失其价值,律师全失其意义。”

她倒了半天苦水,这才觉得跟云观澜说这些有些唐突。人家好心好意来看自己,岂是为了听自己抱怨的?

她邀请他:“既然来了,不如进去小坐一下?”

云观澜笑容灿烂:“这下更像是遇到麻烦来打官司了。”

孟聆笙笑出声,转身带路引人。

“肖可法事务所”开在法租界的马斯南路上,老板肖可法是沪上知名的大律师,报纸上说他“与人谈话两小时可得一根金条,办两件小案能买一辆汽车,打一场官司就购得起花园洋房”。现今,他家就安在马斯南路上那处被称为“东方巴黎”的独立花园别墅区内。为方便上下班,他就在同一条马路上租了幢三层小洋楼当事务所。

云观澜跟在孟聆笙身后走进了事务所。

相比于室外的燠热,事务所里要清凉得多。红色木地板刚刚用水拖过,还没来得及干透,被探进来的阳光一照,亮堂堂、水汪汪的。天毕竟热,沿墙立着一台华生牌电风扇,叶片咯吱咯吱地送出风来,吹得白色窗帘一鼓一鼓的。

事务所一楼是大间,一张张红桌子连接着,或整齐或杂乱地堆满了书籍和档案。

孟聆笙领了他上楼:“我先前也在一楼办公,上个月才搬上二楼的。”

他们事务所按照资历划分律师,大家等级分明。实习律师和还未有成功案例的小律师在一楼集体办公,独立代理过案件且有成功案例的则升上二楼。至于三楼,那是肖可法的办公室所在,也是事务所里全体律师的梦想所在。

能上到三楼,也就意味着你已功成名就。

孟聆笙推开半掩着的门:“请进。”

毕竟刚升上二楼,她的办公室还很小,被一架书柜、一张桌子和一张小沙发塞得满满当当。书柜里全是档案本和大部头的法律书籍,云观澜打眼瞟过去,突然咦了一声:“我没看错吧,这是《春荫梦》?”

孟聆笙心下一惊。

她忙解释:“嗯,是。昨天去看守所见当事人,回来时路过四马路,看到书店里在卖。我正好要拆零钱,就买了一本,还没来得及看呢。”

这段话一句一个谎言,她昨天是去看守所见当事人了,但看守所和四马路根本不顺路。这本《春荫梦》是她一早就跟书店伙计订好的,昨天书才到货。她从看守所出来,就忙不迭地绕路去取,取到手后又不敢带回家,怕被澹台秋看见,这才带到律师事务所来。她一口气看完后,抬起头来时外面已是星光璀璨。

好在云观澜也并未继续追问书的事:“去看守所见当事人?怎么,这次接了个刑事案?”

孟聆笙暗自长舒一口气,点点头:“是个刑事案……准确地说,是杀人案。”

云观澜惊讶地一挑眉:“那你的当事人?”

孟聆笙嗯了一声:“是嫌疑人。这是贫民律师扶助会派发下来的案子,事务所里大家手头上都有案子,我就接了过来。”

云观澜嘴角一勾,淡笑道:“不是手头都有案子,而是嫌没油水又麻烦吧。”

当事人是贫苦百姓,律师公会成立贫民律师扶助会,为的就是给这一类人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原本是件好事,但很多律师或是嫌麻烦,或是觉得没油水可捞,或是忙着打“正经官司”,往往都不愿承担这一义务。

云观澜问:“能冒昧地问一下这个案子的大体情况吗?”

孟聆笙点点头:“其实也没什么好保密的。我的当事人张林氏是一名已婚女子,而死者是她的丈夫,一个姓张的屠夫。这是一桩杀夫案。”

云观澜沉吟片刻:“对于大多中国女性而言,丈夫大过天,竟然闹到要杀夫的地步,背后是否另有隐情呢?”

孟聆笙摇摇头:“她只说杀人偿命,她认罪。”

云观澜若有所思:“这认的到底是罪呢,还是命呢?”

孟聆笙冷笑:“无论是认罪还是认命,认不认她说了不算,我这个律师说了才算。”

她站起身来:“时间不早了,我还要去凶案现场调查一下,云先生……”

云观澜也跟着站起来:“凶案现场在哪里?”

凶案就发生在当事人家里,闸北华界,一个叫“吉祥里”的地方。

云观澜道:“从这里过去远得很啊,还要过苏州河。不如这样,正好我顺路,开车带你一程啊!”

孟聆笙表示疑惑:“你去闸北做什么?”

云观澜解释:“联懋在闸北那边新建了片场,有一部电影正在拍,我今天恰巧也要去探视慰劳一下员工,这可不就顺路了?”

车子缓缓驶离马斯南路,朝着苏州河的方向驶去。

车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并排坐着。孟聆笙低头看自己放在膝盖上的手,十指长长的,手指细细的,指甲剪得很短,贴着手指的边缘。金色的阳光从肩上慷慨地洒下来,洒得她满身金粉,两手光斑,脸颊也被阳光烤得发烫。

她觉得浑身不自在。

之前并非没有和云观澜单独相处过,在医院里他每天都去给她读书,两个人相处得很愉快。或者说,那是自她少年离家后最快乐的一段时光。但那时她眼睛失明,绷带给她隔离出一个安全的世界,一切行为都可以把责任推卸给生病。她为救他而受伤,他的关怀她可以理所应当地笑纳。

但现在不一样,她的目光清明,没有绷带当盾牌。

离开了施恩者与报恩者的身份,他们之间无非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关系。

故而她有些无所适从。

总要找些话来说,于是她问云观澜:“云先生这段时间在忙些什么?”

云观澜娴熟地打方向盘,他的衬衣袖子挽起,露出结实的小臂,随着打方向盘的动作,可以看到青筋在跳动:“不瞒你说,我这三个月来忙得很,先是追查了一桩案子,然后又谈了一笔生意,同时还忙着闸北片场的建设……”

孟聆笙蹙眉:“案子?”

她很快联想到几个月前令自己受伤的爆炸案:“是四海影院那件事?”

云观澜回答她:“四海开业那天,电影错放引起骚乱。那部放错的片子是由日本电影厂拍摄的,但联懋从未购买过它的发行权。拷贝竟然出现在四海,且被贴上当晚原本要放映的电影片名。毫无疑问,是四海树大招风引人妒忌,被外贼买通内鬼,搞出来这样一幕李代桃僵的闹剧。

“果然,没过多久,四海发生爆炸案,而就在爆炸案后的第二天,四海影院的一个员工失踪了。

“我并不怀疑他与爆炸案有关。实际上我认为爆炸只是放错电影的衍生物,是激进分子对我这个‘卖国贼’的警告,恐怕连之前偷换拷贝的幕后主使都没想到。

“偷换拷贝不过是商业倾轧,爆炸却牵扯到人命。那员工原本只是拿人钱财偷天换日,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种地步,惊吓之下唯恐受牵连,便索性遁逃了。

“但他不知道的是,我早已请人暗中叮嘱四海的一位员工,一有异动立刻向我汇报。你出院那天,我的人恰巧追查到了他的下落。”

原来那天他没去医院,为的是破案。

她问:“追查出幕后主使了吗?”

云观澜点头:“是同行,九州电影公司的陈老板。九州与联懋同年在上海成立,这些年来,九州对联懋亦步亦趋,跟风拍摄、跟风经营。去年联懋制订转型策略,决定建立集明星培养、制片、发行和放映于一体的影业王国,第一步就是开办自家的影院。恰逢永泰影院经营不善寻求脱手,联懋就想盘下永泰。

“谁知半道里杀出一个九州电影,要同联懋争夺永泰影院。当然,最后的结果你也看到了,联懋大获全胜,改“永泰”为“四海”,打出了上海第一电影院的名号。

“输此一招,等同于失去了扩张的先机。九州气不过,便使出这种歪门邪道。也要怪我疏忽大意,这样重大的事体竟然未加防范,给了人可乘之机。”

孟聆笙对电影经营一窍不通,听着只觉得事态严重,不免有些替他忧愁:“损失很难挽回吗?”

云观澜反倒笑了:“说难也难,说易也易。谣言虽难澄清,但观众也最健忘。电影公司说到底是以作品立身,只要有一部好片子,就没有挽不回的观众。”

孟聆笙迟疑道:“可是好片毕竟难得。”

“这就要提到我谈的那笔生意了。

“孟律师,去年有一部电影叫《歌女红牡丹》,你有没有看过?”

话一出口他自己倒先笑了:“抱歉,忘了你是不看电影的人。这部电影是有声片,一经上映便风靡上海,连南洋片商都疯狂求购拷贝。

“看了这么多年的默片,观众都被这带声音的电影惊到了。我看默片的路是要走到尽头了,却又觉得《红牡丹》的声音粗糙了些,只听得见人说话。但现实里,人的一举一动,乃至蝉鸣鸟叫、风过树梢皆有声音。于是我便想,这些声音能不能也加到电影里去呢?我想拍一部电影,要有声音,且声音要比《红牡丹》里的更丰富,要有风声、雨声,甚至是衣裳摩擦的窸窣声,这样才是一部石破天惊之作。

“可是我四下里打听,电影界的同仁都说这是新玩意儿,他们也不懂,说怕是只有外国人才懂这些。

“说来也巧,没过多久我就得到消息,美国的一位电影大导演来华旅行,就住在天津。所以我立刻带人跑了趟天津向他取经。”

可到了以后才知道,导演前一天就离开了天津。于是他们只好一路追下去,从天津追到青岛,又从青岛追到威海卫……

他说起电影来眉飞色舞,斑斓的阳光在他高高的眉骨上跳动,孟聆笙不禁听得入了迷:“那圣僧你取到真经没有?”

云观澜嘴角勾起:“真经已经到手,只等着拍部好电影普度众生了。”

说话间,地方便到了。

与马斯南路上别墅林立、法国梧桐婆娑的景象不同,虽然同在夏末,眼前的吉祥里却仿佛停留在十年前,甚至是更久远的时光里。

车轮前横着一条污水沟,污水漫出,藤蔓一样地四下匍匐。污水沟后是几排歪歪斜斜的两层小楼,小楼建得粗糙,黄泥搀着稻草糊在灰砖墙体上。被雨水冲刷的墙皮剥落,楼与楼之间的过道窄到不容汽车行驶。二楼窗棂破烂的窗户大半洞开着,里面伸出长长的旧竹竿,相互交叉着、扶持着,权当晾衣竿,上面晾满了旧衣裳。衣裳遮住了这小小的一方天,也遮住了仅有的日光。

午后正是上工的光景,窄街上少人,只有一个光着上身、肚子鼓鼓的小孩,咬着手指好奇地看着他们。

杀夫案就发生在这里,一条被湿漉漉的旧衣服遮蔽天日的穷巷。

孟聆笙向云观澜道了一句谢,伸手推门下车。

下一秒她的左手腕却被攥住,带着一种干燥的、略有些粗糙的手掌心的温度。

孟聆笙浑身一个激灵,扭头撞上一双带着戏谑的笑眼:“孟律师是第一次办刑事案吧?”

孟聆笙蹙眉:“怎么?云先生有什么高见?我洗耳恭听。”

云观澜松开攥着她腕子的手。她的皮肤细而白,他虽握得不重,却也留下一片淡淡的胭脂红。

云观澜抱歉地一笑,解释道:“小门小户人家,尤其是贫苦家庭,对法律全无了解,看如今的法庭一如看清朝的衙门官府,最怕扯上关系会缠夹不清。稍有些见识的,也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苦掺和到别人的官司里,尤其还是人命官司。你以律师的身份上门,人家一忌惮,反倒打听不出什么,不如先扮成普通人,佯装要租房子,和邻居们闲话几句家常,说不定能得到更多有用的线索。”

他说得也有几分道理。

孟聆笙说了一句“知道了”,云观澜却还是看着她笑。

片刻后,孟聆笙才反应过来他在笑什么,自己也禁不住笑了。

她直接从事务所过来,身上是工作时常穿的偏中性化的西装套裙,正是初见云观澜那天所穿的澹台秋赠送的衣裳,一眼望去就知道价格不菲。

这样穿着的人又怎么会来此处租房呢?

孟聆笙有些为难,这里离家远,总不能再回去一趟换衣裳吧?

云观澜的手指敲打着方向盘说:“说来又是一桩凑巧,距离此处不到一里就是联懋的新片厂,孟律师如果肯赏光,我倒可以载你去片厂借一身戏装。”

新片厂就在十分钟车程外,车子在一道长长的铁栅门前停下,铁栅门后矗立着一幢高大的四方建筑。见有访客,传达室里跑出人来移开铁栅门。云观澜驱车直入,一直开到那四方建筑的大门前才停了车:“到了,今天里面在拍戏,咱们进去借套衣裳。”

孟聆笙跟在云观澜身后走进楼里,又跟着他七拐八绕,最后进到一间摄影棚。

棚里正在拍戏,看置景,应是一场吃饭的戏。台子上布置成了一间小厨房的内景模样,门口挂着印蓝花布帘子,沿墙立着碗柜,分布着灶台。当中一张小小的桌子上摆着几样饭菜,一男一女坐在饭桌旁,边吃饭边交谈。

台上的演员演得旁若无人,台下的众幕后人员各司其职,鸦雀无声。孟聆笙第一次置身于拍摄现场,被这陌生的气氛所慑,不觉屏息凝神、手足无措,只乖巧地亦步亦趋地跟在云观澜身后。

云观澜领着她径直走到一堆幕后人员身旁,当中一个中年人余光瞥见他来,扭头竖起手指嘘了一声,又转过去继续盯着台上。几分钟后他高喊一声“cut”,整个棚里的气氛这才松快下来,人声叽叽喳喳地交织成一片。

云观澜向孟聆笙介绍:“这是我们联懋的头牌,孙临导演。”

他又向孙临介绍孟聆笙:“这是孟律师。”

听说他要借戏服,孙临一边招手唤场务,一边同他开玩笑:“云老板可真抠门,好不容易盼到你来探班,不给我们带点心不说,还要拿我们的东西。”

孟聆笙疑惑地瞟云观澜一眼,对呀,他不是说来闸北是为探班吗?怎么连探班的礼物也没事先准备?

一个女场务小跑过来,听孙临吩咐了两句后,毕恭毕敬地对孟聆笙说:“孟律师请跟我来。”

她把孟聆笙带进更衣室,自己又跑出去,片刻后抱了衣裳回来。

孟聆笙抖开衣裳。这是一件素色格子单层棉旗袍,半旧,配一双平底绊扣布鞋。孟聆笙换上旗袍和布鞋,把蓬松卷曲的长发一拧扎成一个低马尾,再看镜子里,活脱脱就是一个从平民弄堂里走出来的小学女教员。

她走出更衣室,抬头就看见云观澜。他倚墙抱臂斜站,眼中笑意流转地看着她:“这下不是孟律师,是孟老师了。”

他改换了一身片场剧务的装束,领子浆洗到发硬泛黄的白衬衫,磨起毛边的麻料背带裤,半旧起褶的皮鞋,扣一顶褐色的鸭舌帽,半遮住他凌厉的长眉。

孟聆笙打量他:“你这又是唱的哪一出?”

云观澜笑答:“你不知道,这一带人虽穷,防备心却重。单身女人租房子是会被人提防的,这边的房东寻租客偏向找小夫妻。正所谓‘送佛送到西’,既然我都已经掺和进来了,也不妨再陪你走这一遭。”

见孟聆笙站着不动,云观澜挑眉:“怎么,孟律师怕了?”

孟聆笙朝着他走过去:“什么孟律师,我现在是孟老师。”

两个人走路去吉祥里,一路上商量着囫囵编了一通瞎话:他们两个是从外地来上海的小夫妻,孟聆笙现今在附近的小学里当老师,云观澜则在附近刚建成的联懋制片厂里谋了份场务的差事,所以打算在这一带租一间房子。房子不用太大,有一间卧室睡觉、一间厨房烧菜就够了。当然,最要紧的是租金便宜。

吉祥里就在眼前,云观澜却停下了脚步。

孟聆笙蹙眉看他,云观澜嘴角一勾弯起手臂:“我说孟老师,咱们可是新婚小夫妻,正是浓情蜜意的时候,你见大街上哪对情侣不是手臂缠着手臂、肩膀偎着肩膀的?”

孟聆笙只好挽住他的手臂。

冷不防的,云观澜轻轻一扯,把她拽得歪倚在他身上:“这样才勉强有点恩爱的模样。”

地上有一洼水,路过时孟聆笙一瞟,水坑里歪歪扭扭地倒映着她和云观澜互相偎依的影子。水面被风吹皱,涟漪荡漾,映着橘红的夕阳,越发显得水中的人影暧昧缱绻。

她正看着倒影发愣,突然听到有人喊:“你们找谁?”

循声望去,不远处的屋檐下,一位中年阿嫂正好奇地盯着他们。阿嫂看上去不过三四十岁的年纪,穿一身灰色粗布旗袍,跷腿坐在圈椅里,膝头放着个竹笸箩,里面堆了一团毛线球,正在打毛衣。

孟聆笙挽着云观澜的手臂走过去:“阿嫂侬好,我们是来找房子的。请问这一带有没有空房子出租?”

话一出口,云观澜忍不住扭头瞟了她一眼。

认识这半年以来,孟聆笙从来都是说普通话,本就硬朗有余、温柔不足,再加上她是个律师,念多了法律条文,打多了嘴仗,更不知柔声细语为何物。

而现在,为配合外地人和新嫁娘的身份,她放软了声音,带出一点吴侬软语的腔调,整个人的气质也骤然绵软了几分,倒真有几分像“三日入厨下,洗手做羹汤”的羞怯新娘。

阿嫂仔细打量他们几眼,这才开口:“听口音不是上海人吧,你们是从哪里来的?怎么想到来这里租房子?”

路上已经把瞎话编得圆熟,孟聆笙对答如流:“我是桐庐人,我先生是诸暨人。我是附近小学的老师,我先生在离这不远的电影厂做事,我们想租间便宜房子好上工。”

听见两个人都有正经工作,阿嫂的神情松弛下来,也变得热情起来:“那你们算是问对人了,我在这吉祥里住了快十年了,家家户户的事情我都了解得清楚。这里倒是有两三户房空着没人住,你们具体说说想要什么样的?”

孟聆笙把那套编好的要求复述了一遍,阿嫂一拍膝盖:“巧了,还真有那么一间,前段时间刚空出来,只不过……”

她的神色有些犹豫。

孟聆笙和云观澜不约而同地对视一眼。

云观澜开口:“有什么难处阿嫂不妨直说,莫不是房租太贵,怕我们付不起?”

阿嫂扑哧一笑:“这个地方本就是穷人窝,房租贵是不贵的,只是兆头不好。”

她张望了一下四周,探身过来,凑近了云观澜和孟聆笙,小声说:“那间房子死过人的!是凶杀,还是妻杀夫。你们小夫妻最好不要住这种地方,不好。”

孟聆笙哎呀一声捂住胸口,装出一副受了惊吓的模样,脸色竟然也有些发白:“竟然有这种事情,吓死我了。”

云观澜看她演戏,心里好笑,伸手把她搂进怀里,摩挲着她的背柔声细语地安慰道:“别怕别怕,有我在呢。”

孟聆笙佯怒地把云观澜一推:“我有什么好怕的,人家是妻杀夫,又不是夫杀妻,就算怕也该是你怕。我看这男人八成是在外面勾三搭四才惹来杀身之祸,你可要小心,要是让我知道你在外面拈花惹草,我也饶不了你!”

云观澜顺势握住她的双腕,稍一用力把她扯进怀里搂住,叫屈道:“冤枉啊,我哪儿敢啊!”

孟聆笙冷笑:“是,你是不敢,你现在是空有贼心没有贼胆,但难保以后——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和你们电影厂的那个章小姐!”

听到“章小姐”三个字,云观澜一愣,莫名其妙地看了一眼孟聆笙,眼神里的意思很明显——章小姐是哪位?咱们刚才的彩排里没这个角色呀?

孟聆笙也愣住了,她这个“章小姐”指的是云观澜的女秘书章小荷。就是初见那天,在云观澜的办公室里,那个扑在他身上解他衬衫纽扣的女孩。

刚才也不知是怎么的,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女孩的名字突然就冲到了她的嘴边。

两个人瞬间僵住了。

这种“僵”看在阿嫂的眼里,却成了云观澜被孟聆笙戳破了心思。她忙打圆场:“哎呀,你们小夫妻到底是年轻,以为拈花惹草就是了不得的事情。侬哪里晓得,夫妻间的事体何止拈酸吃醋这么简单。她不杀他,迟早也要被他打死!即使不被打死也要被饿死,总归是要死一个的,她这叫‘先下手为强’!”

孟聆笙一惊,这里面果然有内情!

她正要追问,突然听到一阵噔噔噔的脚步声,接着看到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跑过来。他光着上身,肚子圆鼓鼓的,光头圆亮,一头扎进阿嫂怀里。阿嫂双手扣住他的肩膀:“这是我儿子,阿乐。阿乐,问叔叔阿姨好。”

阿乐扭过头来,一双晶亮的眼睛滴溜溜地打着转看着云观澜和孟聆笙。他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声音响亮地说:“我见过你们的,就在……”

他就是之前他们来时在街上看到的那个小孩!

没等他说完,云观澜就截断他的话:“我也记得你,先前我和阿姨来的时候,你就在街上玩是不是?”

说话间,他从裤兜里掏出两颗糖果逗弄阿乐:“喜不喜欢吃糖?”

到底是小孩子,一见到糖果就把一切都抛到了九霄云外。阿乐跳起来抢过糖果,剥开糖纸塞进嘴里,满脸餍足地跑开了。

阿嫂笑吟吟地看着云观澜:“先生你很喜欢小孩呀,你们两个有小孩没有?”

尽管知道是做戏,孟聆笙还是不禁热气上脸,低声回答:“我们才刚结婚没几天。”

云观澜忙补充:“现在连房子都还没有,等安顿下来才好考虑生孩子,到时候生十个八个的,还要劳烦阿嫂多多给我家这位传授育儿经呢,你说是不是?”

他拿手肘轻撞了一下孟聆笙,孟聆笙凶狠地回瞪他一眼,嘴上却还不得不装温软娇羞:“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先把房子租定了才是真的……对了阿嫂,你刚才说什么‘先下手为强’?”

阿嫂索性把怀里的笸箩往桌子上一放:“打老婆呀,那张屠夫吃酒又好赌,拿到工钱就去赌,赌输了就喝酒,喝完酒就打老婆……”

张屠夫一家只有夫妻两口人,三年前搬来的吉祥里,搬来时两个人也是新婚不久。张屠夫在附近的一家小屠宰场里帮忙,他的妻子张林氏听说过去是在别人家里做女佣的,结婚以后就辞了工在家操持家务。一家的生计都落在张屠夫一个人肩上,张屠夫就觉得老婆靠自己养活,以家中功臣自居,后来又沾染了酒和赌,脾气也就变得越来越差,稍有不顺心的事情,就靠打老婆来发泄。

尤其是年初,“一·二八”时日本人的飞机轰炸闸北,吉祥里虽然躲过了一劫,但张屠夫工作的屠宰场一带却吃了炸弹。张屠夫丢了工作,失意之下,他的赌瘾和酒瘾越发严重,每日流连赌场酒馆,赌债越积越多,熟人怕惹麻烦也不敢再给他介绍工作。

家里渐渐拮据到连米汤都喝不上。为了生计,张林氏托人找了份工厂女工的工作。

“那段时间张太太真叫一个神采飞扬。她过去老是畏畏缩缩的,走路沿墙溜边,街坊们和她打个招呼都能吓她一跳,似过街老鼠一般,怪可怜的。去工厂做工的那两个月,她腰也直了,背也挺了,会笑了,也会主动跟人打招呼了。”

可惜的是,好日子没持续几天,张屠夫不知听了谁的教唆,嫌老婆抛头露面丢了自己的人,跑去工厂里大闹了一通,硬是逼得张林氏辞了工。

“退工后她吞安眠药自杀过一次,但是没死成,给救了回来。

“还不如就那么死了呢。在那之后,张屠夫打她打得更厉害了。

“张家就在我家隔壁。喏,隔着薄薄一层板,惨叫声我听得是一清二楚。”

孟聆笙精神一振,试探着问:“那凶杀案发生的当天,隔壁发生的事情你也听得很清楚喽?”

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阿嫂的神色也明显变得防备起来。

云观澜忙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糖来,往笸箩里一撒:“这些糖送给阿乐吃。总之,房子的事情还劳烦您多费点心。我们还有事就不多打扰了,改天再来拜访。”

走出吉祥里,孟聆笙问云观澜:“你怎么还带着糖?”

幸亏他带了糖果,这才堵住了阿乐的嘴,让她成功地打听出张家的那些家事。

云观澜双手插在裤兜里,笑吟吟的:“找人家打听事情,当然要预备好甜头了。倒是你,我帮了你这么大一个忙,你也不给我点甜头尝尝。”

孟聆笙看了一眼手表:“今天怕是来不及了,我还想跑一趟看守所。改天吧,改天请你吃饭。”

云观澜扑哧一笑:“那可不成,万一改天你不认账呢?不如这样,我开车送你去看守所,然后你再请我吃晚饭,怎么样?”

孟聆笙心知他其实是借故帮自己的忙。天色已晚,看守所离这里也有一段路程,既然云观澜愿意当这个免费司机,她也就欣然笑纳:“只是从看守所出来不知要到多晚,怕是要连累你陪我饿一会儿肚子了。”

云观澜把插在裤兜里的右手拿出来,伸到孟聆笙的眼皮子底下舒展开来:“没关系,我还留了点甜头。”

他的手心里,安静地躺着两颗包装花花绿绿的糖果。

第五章
小荷才露尖尖角

周一第一节课是专业课。岑晏走进教室,目光落在坐在前排的迟早早身上。她脸上贴着个哆啦A梦的创可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装饰。

岑晏自然地落座在她后面一排。

“大家安静一下,上课了!同学们好,我是你们这学期‘谈判策略’课的老师彭鹏。”一个个头中等、啤酒肚滚圆的男老师拿着课本走进教室。他的身材和他的名字很贴合,膨胀得让人一眼就能记住。

他转身在黑板上写下“沟通与谈判”五个大字:“在正式开始上课之前,我想问问同学们,你们理解中的沟通与谈判是什么?”

同学们众说纷纭,有的说联合国大会上为了能源问题舌战群儒的外交官,有的说商业谈判桌上讨价还价的谈判官,还有的说港剧里跟着飞虎队飞檐走壁的谈判专家。

大家脑海里描绘出来的无一不是精彩绝伦的大戏,这也是他们对自己未来职业生涯的展望。

趁下面吵得火热,岑晏用钢笔戳了戳前排迟早早的肩膀,压低声音问:“换药了?”

“嗯。刚换完就来上课了,医生说明天再上一次药就不用去了。”迟早早一回头,马尾扫了他的脸,干净的皂角香味钻进他的鼻孔。

注意到台下这两个人在开小差,彭鹏点了迟早早起来回答问题:“这位脸上贴着创可贴的女同学,你来说说你理解中的沟通与谈判是什么。”

“嗯……就是我卖水果的时候,总有人让我少五毛钱。”迟早早不假思索地说出自己脑海中的第一个想法,同学们哄堂大笑。

“你们别笑。她说得很对,谈判说白了就是买卖双方为促成交易、解决争端并获得各自经济利益的一种手段。其实沟通与谈判是一个从属概念,谈判属于沟通学的一种。沟通是不同行为主体通过各种载体实现信息的双向流动,形成行为主体的感知以达到特定目的的行为过程,下面细分的方向有商务谈判、人力资源、危机公关等等。除了你们刚刚提到的那些影视剧里常见的高能片段,沟通谈判其实存在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个场景之中。我来给大家举个例子:学校门口有个理发店,剪发有十五块、三十五块和八十五块三个档次的价位。你们一般会选哪个价位?依次举手。”

根据举手的统计情况,选择中等价位的人数最多,占了全班人数的百分之八十。其次是低档价位,占了百分之十五。只有姜芯、华麟等几个人毫不犹豫地选了最高档价位。

彭老师点了一下人头:“总数不对,少了一个人。刚刚是不是有人没举手?一个都没选。”

“我没选。”迟早早举起了手。

“为什么?”

“老师,我平时头发都是自己在家剪。如果出去剪,我的最高心理价位不会超过十块。如果一定要从十五块起,我应该会换家店子。”迟早早没脸没皮惯了,这话引得大伙儿又是一阵笑。

“很好。其实当店家给出高、中、低三档价位的时候,绝大多数人包括我都会倾向于选择中档价位。高了觉得不划算,最低的又觉得没面子。这就是商家的‘锚点策略’,首先设置一个锚点让客人去进行比价。你以为你选择中档相较于高档省了很多钱,其实商家压根儿就没打算能销售出最高档价位的商品,只是放在那儿让客人有所比较。顾客往往被最高和最低两个锚点影响了对价格区间的预期,从而忘了自己的需求,很少有像迟早早同学这样能跳脱出圈套的思维。这就是我们谈判人需要的思维!”

彭鹏对着迟早早猛夸一顿,迟早早万万没想到自己有一天还会因为抠而受到夸奖。

“再出一个延展性问题:两个小孩抢家里唯一的橙子,你是他们的妈妈,要如何跟他们沟通解决这个问题?”

下面的同学集思广益,有的说年龄大的让年龄小的,有的说拿别的水果同他们交换。

华麟高高地举起手:“老师,我听过这个故事,我知道,我知道!”

“那位高个子的同学,我的课不用举手,直接站起来说就可以。”

“让一个孩子自己来切,另一个孩子先选。这样就能保证公平!”华麟得意扬扬地说出自己的答案,并且十分肯定这是个标准答案。这个老掉牙的故事他小学六年级时就在脑筋急转弯的书上看过。

“好,请坐。那么按你说的,现在两个孩子各拿到了一半的橙子。第一个孩子把半个橙子的皮剥掉扔进垃圾桶,把果肉打成了果汁。第二个孩子却把果肉挖出来扔掉,把橙子皮切碎了混在面粉里做蛋糕。你觉得这看似公平的分配,真的是物尽其用了吗?”

“老师,你耍赖!你没有说这个前提条件。”华麟很不服气。

“你作为孩子的妈妈,却没问他们要橙子是做什么用。同学们,这就是失效的沟通。”彭鹏点名让另一个刚刚开小差的岑晏回答,“其实这是沟通谈判学中著名的‘橙子与皮之争’,找到互为补偿的利益达到双赢。这位同学,你说说他的方案问题在哪儿?”

“没有事先申明价值导致盲目追求形式上的公平,结果各自的利益都未在谈判中达到最大化。”

“那如果有个孩子既想要果肉也想要果皮,而且必须是完整的一个,两个人又谁都不肯让步,又该怎么解决呢?”华麟哪里会服气,继续反问老师。

彭鹏回答之前先看向了还站着的岑晏:“你有没有答案?”

“用BATNA(最佳替代方案)和WATNA(最坏替代方案)。”

所有同学都在状况外。迟早早一脸蒙地回头看着他:“BA什么鬼?”

岑晏满脸写着“这么容易还需要解释”,彭鹏却笑着让他展开多说一点。

“BATNA,Best Alternative to a Negotiated Agreement,指的是如果目前谈判条件不成,就达到目标所在的其他可能性,即当事人在谈判无法进行下去时,对谈判临界点的预估所做出的最佳替代方案。WATNA就是Worst Alternative to a Negotiated Agreement。”

他的英文发音很标准,每个音节都很清晰,和迟早早她们中学时学的那种随意的美式发音不太一样。明明每个单词都可以听懂,但合在一起就像听外星语一样。

“你叫什么名字?”彭鹏好奇地问。

“岑晏。”

“原来你就是我们的全校第一名啊!”彭鹏哈哈一笑,挥手让岑晏坐下,“岑晏同学刚刚提到的BATNA,即谈判协议最佳替代方案不是教材里的内容,现在不要求大家掌握,同学们可以跳过。”

“晏哥又不说人话了。”田路摇了摇头。

薛家齐点头附和道:“不然人家能是全校第一,我们是刚好擦过分数线的?”

“全校第二也听不懂,所以问题不在我们。”华麟肯定地指着岑晏的背影,“是!他!太!变!态!”

连上两节专业课之后是上大学英语,他们飞速运转两节大课的大脑终于得以休息。大学英语的难度对一群刚刚从高三解放出来的学生来说还是很轻松的,尤其是亚大这样的顶级高校。课上到一半,已经有大半学生走神了。

姜芯的手机振动个不停,她同时和七八个男生聊得飞起,已经约到了据说是外语系系草一起吃午饭。田路和薛家齐在联机打游戏,华麟早就约会周公去了。岑晏英语书下压着一本梁少瑾教授编撰的专业书,看得正入神。

整个课堂上只有迟早早和肖筱听得还算认真,迟早早甚至会时不时记个笔记。但仔细看她的笔记本就会发现,上面全是数字,一个字母都没有。原来她是在记账。

上课时就跟中了催眠术一样的华麟下课后立马满血复活,冲到岑晏的桌子旁边。

“今天社团开始招新,我今早路过一食堂看到旁边有好多展位,吃午饭的时候咱们去看看?”

亚大作为顶尖的综合类大学,除了学习,在学生的业余兴趣爱好培养上也是非常舍得下本钱的。

亚大社联的宗旨就是,要玩就玩得专业,玩得深且精,才不算浪费时间。同时,学校社团的多样性和专业性远远超出了别的学校那些常规社团。

比如说有同学想学骑马、射箭,学校就建起了自己的马场、弓箭场,甚至还有高尔夫球场;有同学对动漫、二次元感兴趣,学校就组织二次元动漫节、角色扮演大秀等年度保留活动,可以说是尽最大努力使学生全方位地发展。

进了大学,学习成绩不再是唯一衡量好学生的标准。有独立的个性和思想、文体“两开花”的学生才更受欢迎。

但华麟同学就不止“两开花”了,除了学习,宇宙中的一切文娱活动他都感兴趣。所以选社团对他而言也是件难事,因为太多了就没法取舍。

华麟见岑晏好像没有要一起去的意思,便问道:“晏哥,你不会一个社团都不参加吧?那你好意思说自己读过大学吗?”

岑晏一边收拾书包,一边漫不经心地回答:“我有别的打算。”

迟早早在前排听了一耳朵,也不知道岑晏说的打算是什么。泡四年图书馆?依这个人的性子倒也是做得出来的。

“早早,你有想加入的社团吗?”旁边的肖筱显然也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怎么?小小同学也想去混社团?”迟早早原本以为肖筱对这种事应该是避之不及的。她那么害怕与人打交道,却选择了沟通谈判系,这一直是迟早早心中的一个未解之谜。

“嗯!参加社团是走出‘新手村’的第一步,我想去试试学生社团联合会。听张晴蓓说那里是统筹管理学校所有社团的地方,和每个社团都联系紧密,可以最大限度地了解学校的社团构建。”

“那我陪你一起去看看。”迟早早揽着肖筱的肩膀往教室外走,华麟跟在她们屁股后面叫:“我带你们去,我门儿清。”

诚如华麟所说,每年的社团招新都是亚大最热闹的事情。所有社团都鼓足了劲,把摊位收拾得花枝招展,想出百般花样来吸引新生。但每个社团的风格不一样,招新的状态也有着千差万别。

比如说动漫社就有角色扮演的小萝莉和古装帅哥站台;占卜社展台前有免费的水晶球占卜桌;音乐社的台面最壮观,在中间搭了个小舞台,社长抱着吉他坐在台上弹唱民谣,迷得路过的女孩尖叫声连连。

“烧包。”路过的华麟看不惯有人比他还风骚,不屑地抛了个白眼。

迟早早无情地揭穿他:“嫉妒使人丑陋。”

“我会嫉妒?我弹吉他甩他十条街好吧。你看着!”刚好一曲终了,华麟一个箭步冲上舞台,“哥们儿,借你的吉他用用。”

“你干吗的?”社长警惕地看着这个来砸场子的毛头小伙子。

“我来竞选音乐社未来的社长。”华麟十分狂妄地接过他的吉他,走到麦克风前,“一首《宝贝》送给站在台前、我最可爱的肖筱妹妹,还有她旁边那个臭着脸白眼翻上天的迟早早同学。”

“我的宝贝宝贝,给你一点甜甜,让你今夜都好眠……哇啦啦啦啦啦,我的宝贝,要你知道你最美……”华麟边唱边指着肖筱,虽然算不上天籁之音,但荷尔蒙过剩的大学生们都陷入甜蜜的歌里,旁边的女生则向肖筱投来艳羡的眼神。

“好帅啊!那是他女朋友吧?”

“又帅又甜。我男朋友要有这一半用心,我做梦都要笑醒。”

“他手上戴的是不是C家的男士手镯?限量版啊!又帅又有钱还疼女朋友,我‘柠檬’了。”

当惯了绿叶和影子的少女第一次处在追光的中心,受人群瞩目,而这光来自台上抱着吉他放声歌唱的少年。华麟唱到兴起,弯腰向台下的肖筱伸出手,手腕上的钻石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晃了她的眼睛。

那一刻,说是神祇降临也不为过。她伸出手,便连通了这道光。

迟早早看着被华麟拉上台沉浸其中的肖筱,隐隐觉得有些不妥。像华麟这样的花花公子,要的从来都不是一个“灰姑娘”。但看着肖筱一脸幸福的样子,迟早早只希望能有奇迹发生。万一发生了呢?

华麟大闹音乐社后,反而被社长引为知己,就差没内定为下一届社长了。所以他们拖拖拉拉耽误了半小时才领着肖筱去学社联报名。

相比起这些热闹的文艺社团,学生会和学社联这样的组织招新完全是另一番景象。招新的工作人员只要拿着一瓶矿泉水往桌子后面一坐,就有一大堆新生排着队来领表。有时候新生提些问题,他们也不热情回应,自顾自地和旁边的“老干部”聊着天,官僚气息浓厚。

华麟拉着肖筱旋风般地冲到队伍的最前面。他早上已经在这边报过名了,所以和这里的干事混了个脸熟,伸手冲着一个胖乎乎的男生就喊:“黄部长,拿张表来。这是我妹妹,她也要加入学社联。”

要说他的自来熟还真是不得不服,那个坐在办公桌后面啜奶茶的胖男生是学社联文艺部部长。他们早上聊了一阵,现在说话已经熟得跟认识了十几年似的。归根结底,还是华麟的“人民币攻势”用得好,现在所有学社联成员喝的下午茶都是华麟买的。

黄胖胖扯了张表递给他,还不忘打趣:“亲妹妹还是‘情妹妹’啊?”

“亲的,亲的。”华麟把表拍在肖筱面前,“想进哪个部门就填哪个。最好和我一起去文艺部,哥照顾你,咱们兄妹俩红尘做伴,过得潇潇洒洒。”

肖筱心里主意正,没听华麟的,认真地把学社联每个部门的职能介绍看了一遍,最后咬着笔头,工工整整地在表格里填上“秘书部”。

从社团招新处回来,华麟泡在寝室里打了一下午游戏。

自打从军训基地回来以后,华麟只要一有空闲时间就在《缘起剑灵》刷任务。因为他在游戏里认识了一个操作超神的妹子叫“小草心”,两个人偶然匹配到,一起刷了一晚上的副本,还加了好友,相谈甚欢。

军训回来后,华麟勤学苦练。他刚开始只能踉踉跄跄地以残血过关,现在已经游刃有余还能带个队。他的等级直线上升,但小草心却一直没有上过线。

直到这天,好友名单里紫色的名字突然发出亮光,小草心上线了,和他在一个主城跑商。

华麟见到这个久违的ID,心下雀跃难掩,马上凑过去打招呼:好久不见!

你是?小草心明显已经不记得他了。

他有点受伤。也许在小草心眼里,他不过就是一起玩过一次游戏的路人吧。华麟自觉无趣地关闭了对话框,径自下线。

“女神”把我当路人。这个认知让华麟一整天都打不起精神来,游魂一般地去上课,游魂一般地去吃饭,吃完饭又游魂一般地去学社联值班。

学社联有个大办公室,所有部门的大一新生都被要求每天中午和下午轮流过来值班,还得写值班日记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华麟是每周三值日。今天他从进办公室开始就趴在桌上写值班日记:“星期三,天气阴,文艺部一片冷清,没有人来学社联办事。我的心情也如天气一般阴沉……”

同样在办公室值班的肖筱咬着笔头站在他身后,看看他的日记,又抬头看着窗外阳光明媚的天空,寻思着他是不是视觉神经出了问题:“你今天怎么自带debuff(游戏术语:减益状态)?”

华麟悠悠地转过头,看着肖筱,突然怪叫一声抱住她的腰,像窦娥喊冤一般:“我现在HP(生命值)无限趋近于零。”

“有话好好说。”肖筱别扭地拿开他的手,往后退了好几步,“你碰到MOB(游戏中的怪物)了?”

华麟一改夸张的神色,正色道:“比怪物更可怕。我觉得我喜欢上一个人了。”

华麟的“丧病”大概是传染给了肖筱,弄得她一整天也魂不守舍,连迟早早叫她下课一起吃晚饭都没听见。

“你怎么了这是?”迟早早挥舞着手在她眼前晃。

“早早,你说喜欢上一个人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吗?”

“嗯……这是个深奥的哲学问题。”迟早早托腮做沉思状,“对你和岑晏这种慢热型的人来说,可能很难。但对华麟和姜芯这种交际花型的人来说,简直太简单了!吃顿饭就可以换个目标。不过华麟和姜芯还是有点不同,姜芯是为了证明自己的魅力,广撒网收鱼,但心里清醒得很。而华麟纯粹是少年发春,脑子里全是糨糊。”

“那你呢?”肖筱有点好奇迟早早把自己归为哪一类。

“我两边都不是。年纪轻轻谈什么恋爱呀?我只想专心搞钱。”

肖筱觉得迟早早说的话大部分都对,只是有一点错了。像她和岑晏这样的人,并非难以动心,只是习惯性地不显山不露水。可一旦爱上了,就像做微创手术一样,外表看着伤口只有一个小洞,可内里早就翻江倒海,血肉模糊。

华麟说她喜欢的女孩英姿飒爽,仪态大方,武功高强,喜欢穿一身鹅黄色的长裙,翩然若仙子。

武功高强是什么?肖筱听不懂。反正他说的和自己好像一条也不符合。

华麟下线的时候信誓旦旦,再也不理小草心,本来还想把她删除的,最终却没下得去手。他的倔强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周五上线的时候,小草心主动来找他了。

对不起,我上次一下子没想起来。你进步好快,要不要一起打一把?

华麟赌气半晌才打出一句话:你怎么不和别人打?

我一直在等你。

其实小草心原本的意思只是在等他上线一起打游戏,但耐不住华麟的心理戏比较多,硬是把她这句话脑补出了无限痴情。

华麟按捺不住内心的狂喜,在寝室里上蹿下跳:“看到了吗?看到了吗?‘女神’在等我!”

薛家齐捧着他的雀巢咖啡,啧啧道:“至于吗?前两天因为人家不记得你‘丧’成狗,现在又因为她的一句话乐成狗。”

“你们没有被‘女神’宠幸过,不懂。”

华麟和“女神”聊得很投契。“女神”喜欢动漫,他也喜欢;“女神”喜欢收藏手办,他也喜欢。他觉得自己碰到了“真命天女”,两个人简直是天作之合。

你……真的是男孩吗?对方果然发出这样的感慨。

如假包换的男大学生。

华麟试探性地问道:“女神”,你也是学生吗?

嗯,刚上大一。“女神”刚放了个大招,帅得华麟流口水。

别再叫我“女神”了,叫“小草”就行。

这么有缘?我也是上大一,你不会在亚大吧?

服务器有优先匹配附近的人的功能,当初他们第一次组队,就是在附近的人里招募的。这么一想,华麟的心怦怦怦地狂跳起来。

这次小草心过了很久才回话:不是。

肖筱一贯是不会撒谎的人,但这回面对游戏里这个可爱的网友的问题,她选择了撒谎。如果说“是”,迟早有一天会被约出去见面吧?她害怕社交,更害怕见了面让这个一口一个“女神”且对她崇拜至极的男生失望。

就这样让他保持一个美好的幻想,很好。

姜芯从肖筱的桌子旁边路过,见她的等级又升了:“这个游戏看上去挺好玩的。肖筱,教我玩玩吧!”

“啊?哦……好。你先注册一个账号,之后我带你。”肖筱还在思考华麟的问题,慢了半拍才回话。

姜芯打开自己的电脑,快速下载了游戏,咬着嘴唇思考ID应该取个什么名字好。最后她瞟了一眼肖筱的游戏ID,给自己取了一个类似的名字——姜草心。

辩论赛在即,胡一统拿到上面发下来的比赛资料,就把迟早早和岑晏叫到办公室:“虽然最后市里的比赛只有一个名额,但我作为你们的班主任,当然希望看到你们两个人都能留到最后。这就需要我们有策略地选择对手了,你们先看看这个比赛场次安排表。”

迟早早弯下腰,凑近这个手绘的像树状分布图一样的表格仔细分析。而以岑晏的身高,就只能看到一颗毛茸茸的大脑袋。

“头大就站后面一点。”一只大手把她扒拉到一旁。迟早早愤恨地瞪着他:“长那么高有什么用,近视就去配副眼镜。”

“好了好了,留着劲比赛再用。”眼见两个人要掐起来,胡一统不得不出声安抚,“你们看图,我已经十分有技巧地把你们俩在决赛前的所有场次都岔开了,这样在总决赛之前你们就不会碰到彼此了。”

胡一统露出一脸“我是不是很机智”的表情等着两个人夸他。

但岑晏只是略微挑了挑眉:“可惜了,那岂不是要等到决赛才能看到某人输得哭着叫爸爸?”

“哟,谁怕谁啊!”迟早早踮起脚与他平视。

胡一统扶额,思考着是不是得给这两个人做个笼子隔离开来:“你们俩给我出去!好好准备比赛!”

按照胡一统的安排,在校级辩论赛中,迟早早和岑晏都顺利杀进了半决赛。

岑晏的比赛在上午,对战去年的冠军——法律系的种子选手。所有人都看好有着“三寸不烂之舌”的法律系选手,迟早早本来也准备了纸巾打算安慰将被淘汰的岑晏,结果他却把对方杀了个片甲不留,按在地上摩擦。

如果语言是剑,那么经过这场激烈的搏杀后,法律系的学长全身都是血窟窿。而岑晏在舞台上负剑而立,睥睨众生。

看着法律系的学长被气得差点表演现场吐血,迟早早还是觉得这场辩论赛太过残忍。又残忍又痛快,看得人汗毛倒竖。

辩论赛是最能激起集体荣誉感的比赛,法律系的男生都摩拳擦掌想要揍岑晏。迟早早旁边坐的是法律系的妹子,见学长输了比赛哭得昏天黑地,于是迟早早把纸巾留给了她。

“谢谢。下午的比赛,我一定会把谈判系的人说得跪地求饶!”她恶狠狠地发誓。

“嗯?”迟早早满脸问号,自己这是莫名其妙被针对了吗?

中午岑晏一个人在食堂吃饭,突然一个只有白菜和米饭的餐盘从天而降,摆在了他的对面。然后只见迟早早跨坐到长凳上,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你要对我负责!”

岑晏愣了一下,从自己碗里夹了一个鸡腿到她的餐盘里。

“我不是说这个!我是说下午的辩论赛!你把对方的怒气值加满了,再让我去接大招。这不是推我去送死吗?”迟早早怒咬了一口鸡腿。

“怕了?那就直接认输好了。”

“能说点有建设性的话吗?”迟早早循循善诱,“比如跟我说说你的制胜秘诀之类的。你为什么能连赢这么多场?”

“天赋。”

迟早早想用手里的鸡腿戳到对面的人的脸上,果然自恋的人的脑回路她永远跟不上。

“如果今天下午的比赛我赢了,咱们俩在总决赛上就是对手了……”迟早早低头做柔弱状,筷子在白米饭里来回捣鼓。

岑晏放下筷子,撑着头看她又耍什么花招。

迟早早讨好地把碗里的鸡腿夹给他:“我现在贿赂你还来得及吗?”

岑晏挑了挑眉:“拿我的鸡腿贿赂我?”

迟早早噎了一下,忘了这个鸡腿是刚刚从他碗里夹出来的。她眼珠子一转,掉头跑去小卖部,回来时手里拿着一瓶水:“干吃鸡腿会噎着,班长您喝点水。”

岑晏心安理得地接过来小丫头买的水,拧开瓶盖灌了一大口:“怎么?想让我放水?”

“话也不是这么说。你知道的,这场比赛对我来说很重要。我那远方姑母的女儿的邻居临死前想看我拿到冠军,我又怎么能违背一个将死之人的心愿呢……”迟早早又开始满嘴跑火车。

“更重要的是还有三千块钱奖金。”岑晏替她补充道。

“对。还有三千块……啊不!你怎么能把我看得这么肤浅呢!我是为了圆别人一个梦,为荣誉而战!”

岑晏起身安慰性地拍了拍她的肩膀:“放水也不是不可以……”

迟早早以为他松口了,还没来得及高兴,只听岑晏又补充了一句:“但你又不一定能进决赛。”

下午的比赛,辩题是“公司要求员工‘996’合不合理”。

迟早早是正方,法律系的小妹是反方。一上来,对方就火力全开,痛斥“996”制度的剥削性,还声泪俱下地说了自己的父亲当初因为“996”的工作制度而错过自己的成长,还落下一身病的惨痛经历。

“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不是慈善机构。如果招聘时就说清楚要求‘996’,不接受完全可以离开。存在即合理,多大的努力就有多大的收获。如果对方辩友的父亲当初认为参与你的成长更重要,完全可以选一个工作环境相对轻松的工作。说白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总不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年薪百万和五点下班只能二选一,你怎么选?”

“你这是混淆视听,加班加点不等于报酬丰厚。同样,准时下班也不代表不可以年薪百万。”

“是吗?据我所知,公务员能达到年薪百万的方法都已经写进了《刑法》里。对方辩友不妨去研究一下。”

此话一出,全场哄堂大笑。她明知对方是法律系的,此话不可谓不毒。岑晏勾唇一笑,带头鼓掌,台下瞬间掌声雷动。迟早早昂首挺胸,接受着如潮水般的掌声。

果不其然,同样上大一的小妹脸皮薄,气得“你”了半晌也说不出话来。短短一瞬间,胜负已定。

半决赛上,谈判系的两位健将横扫往年的冠亚军成为黑马,不少人都期待看到他们在总决赛上自相残杀。

最终决赛是1V1的赛制,除了本系的人过来加油助威,还有不少别的院系的学生来看热闹。

在舞台侧边候场的迟早早心跳如擂鼓,正是因为见过岑晏如何对待“敌人”,才知道成为他对手的可怕。

她偷偷掀开帘子的一角打探舞台上的情形,见下面黑压压地坐着一大群观众,同学和老师都在。

这次决赛为了考验他们的临场应变能力,辩题一直保密,直到比赛开始才会由主持人公布。往常一个辩题至少讨论一周,这次临上台了还不知道题目,迟早早心里没底,紧张得手心里直冒汗。

有人从身后拍了她的肩膀一下,把她吓得一哆嗦。

“早早,你很紧张吗?”肖筱作为比赛主办方之一的学社联的干部可以自由出入后台,她悄悄附在迟早早耳边说,“我刚找主持人套出了你们的辩论题目:做人该不该省钱?你是正方。还有点时间,你先准备一下。”

迟早早的大脑飞速转起来,这个题目简直是为她打造的,而且正方也太占优势了。做人要省钱,这个道理连三岁小孩都知道,岑晏又能怎么辩?

“华麟刚刚也看到了题目,估计这会儿也已经告诉班长了。你抓紧时间,笨鸟先飞。加油!”

“好。”等等,什么叫笨鸟?迟早早刚想反驳,肖筱已经被学社联的同学叫走了。

被肖筱这么一闹,迟早早紧张的情绪稍微散了点。她看向舞台的另一侧,见岑晏正站在大红色的帷幕后候场。

他那边放了一架钢琴,他轻轻倚在钢琴旁边,白色的衬衣与黑色的钢琴相映衬,就像童话书里的王子。

隔着一个舞台的距离远远看去,样式简洁的白衬衣穿在岑晏身上自有一种华美之感,他长身玉立,凛凛一躯。说不好到底是衣服衬人,还是人衬衣服。他其实和华麟差不多高,但因为背脊总是挺得笔直,才显得比同龄男生都要高一些。

此刻他侧着头,耳朵里塞着一对白色耳机,不知在听什么,手指无意识地在钢琴上敲打,嘴角还噙着淡淡的微笑。那个年纪的岑晏还不像后来那般锋芒毕露、风华绝代,但已经让迟早早在喧闹的世界里感受到一种遗世独立的宁静。

意识到有人在看他,岑晏回头看到迟早早正呆呆地盯着他。他摘下一边的耳机,打手势问她:“准备好了吗?”

迟早早紧张到不停地搓手,只能勉强点点头。

此时华麟跑到他身边:“老大,我刚打听到了辩题……”

“为了保证比赛公平,不要告诉我。”岑晏打断了他。

“可肖筱已经告诉迟早早了。”

岑晏不为所动,将耳机线仔细地绕好:“规矩就是规矩。”

“你这是存心让迟早早,给她放水吧?”

岑晏看了对面一眼:“你这么说是小看了她,她不需要谁让着。”

迟早早看到岑晏好像做了个“停止”的手势打断华麟说话,然后把挂在脖子上的耳机连同口袋里的MP3取下来给了华麟。

之后华麟匆匆跑开,从后台绕了一圈后竟然把MP3交到了迟早早手里:“晏哥让你听,说听完你就不紧张了。”

迟早早手心里的MP3在暗淡的光线下泛着银色的光泽,这玩意儿“古老”得很,早在她读高中的时候,班里的男孩就有些嫌弃MP3落伍了,没想到岑晏还在用。

迟早早好奇地戴上耳机,听到耳机里传出林忆莲温柔的声线:“如果全世界我也可以放弃,至少还有你,值得我去珍惜。而你在这里,就是生命的奇迹……”

全世界的猪都死光了,至少还有你。

迟早早想到这个笑话,扑哧笑出声来。

她终于知道岑晏刚刚在笑什么了,两个人默契地对视一眼,好像突然有了一个只有对方知道的小秘密。

少女私橱

在这个逐渐被各种奶茶包围的夏天,我要为冰激凌和雪糕说说话。没有冰激凌和雪糕的夏天,不是完整的夏天。本期少女私橱就带大家来“种草”几款不一般的冰激凌和雪糕。

中街1946经典黑白半巧雪糕:最贵妇

其实市面上巧克力口味的雪糕有很多,但要从中脱颖而出可不太容易,关键还是在于巧克力的品质。而中街1946这个品牌不愧是雪糕界的“爱马仕”,黑白半巧雪糕选用高品质的纯正巧克力,不掺水,像直接冰冻的大块巧克力,味道十分浓郁。与我们平常吃的巧克力口味雪糕相比,黑白半巧的巧克力部分味道会有些偏苦,但是和清爽不腻的牛乳搭配起来则刚刚好。一口苦一口甜,完美!

钟薛高手煮茉莉雪糕:最清新

花香、茶香、奶香,大概再也不会有一款雪糕能够把甜蜜和清香结合得这么好了!钟薛高的这款手煮茉莉雪糕,用精选的烘干茉莉全程手工萃茶,无任何添加剂,一口咬下去,茉莉花茶的清香搭配着淡淡的奶香和丝丝甜味在舌尖一下子绽开,夏日小清新说的就是它啦!而且真的可以吃到茉莉花瓣。还值得一提的是,这款雪糕的外形像一片瓦片,雪糕微微融化的时候就像瓦沿在滴雨,感觉耳边随时都要响起一首林俊杰的《江南》。

奥雪双黄蛋雪糕:最创意

今年夏天雪糕界的最佳创意奖,非奥雪的双黄蛋雪糕莫属。明亮的黄白配色加上圆圆的双黄蛋造型,中间的蛋黄部分还有些微微凸起,一眼看上去就给人“萌萌哒”的感觉,还没吃就得先拍张照片馋一馋朋友圈的吃货。雪糕的白色部分是牛奶味,奶香浓郁,甜而不腻;黄色部分是咸蛋黄味,甜咸搭配刚刚好,口感也是像咸蛋黄一样沙沙的。一口咬下去,感觉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爱咸蛋黄的朋友一定不能错过。

海象木糖醇冰激凌:最养生

海象的木糖醇冰激凌简直就是冰激凌女孩们的福音,因为这是一款健康、无糖、吃不胖的冰激凌。木糖醇是一种天然植物甜味剂,与蔗糖相比,甜度相当,热量却低很多。而这里的无糖其实就是用木糖醇替代传统冰激凌所使用的甜味剂,在保持甜度的同时大大降低热量。从此大口吃冰激凌,再也不用担心发胖了!最推荐香芋口味,淡淡的清甜加上浓浓的香芋香,好吃到根本停不下来!

夜机

你一生的故事
文/梁佑宁

前段时间,我妈去体检,意外地发现身上长了一个小肿瘤。

跟我打电话讲起此事,我强装镇定地安抚她:“保持平常心,一切等医生的化验结果出来。”

她轻快地答应下来。

隔了两天,化验结果出来了,良性。

她很快便住了院,是她独自去医院做的手术。术后她打来电话:“做完手术了,医生让我住院一周。”除了无用的叮嘱,我再也不能给她任何帮助。

谁承想,正是恢复期,她却自行出了院,第二天如常去上班。得知这一消息后,我责怪她:“你怎么完全不把医生的话放在心上?”

她回我:“就一个小手术,又没到下不了床的地步。”

那一刻,说不心疼是假的,却又略微有些欣慰——她似乎找回了从前的自己,人群中最勇敢的那一个。

值得

说她是人群中最勇敢的那一个,当然有据可依。

据说刚结婚那几年,我妈就张罗着跟我爸一起做生意。那年他们运了一车收来的花生米去外省售卖,晚上车子在高速公路上抛锚了,我爸去找人来修车。漆黑的马路上,她一个人守在车旁等待救援。有车子飞快地从一旁驶过,如同飞快燃起又灭了的火柴。

我妈听到窸窸窣窣的声响,绕到车后去看,发现有人从车上拽下一包花生米打算悄悄溜走。我妈走上前去叫住了那个人,那个人大惊之下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威胁她:“不许喊!”

我妈临危不惧,淡定地回他:“大哥,一包花生米值不了几个钱,我知道你也许是家里有困难才这样做的。要不你把花生米放下,我给你点钱,你走你的,我不会喊,更不会报警。”

那个人诧异地看着我妈:“你确定?”

我妈说:“谁的人生能一直平顺不出点变故呢?只是以后再不要做这样的事了。”

那人拿了钱,很快便消失在夜色里。

我爸知道后,说我妈傻,她却笑呵呵地说:“人的一生中是有低潮期的,做错事、走错路都是寻常。要允许别人犯错,而我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几百块钱没了不要紧,要紧的是如果这些钱和那番话能改变一个人前进的轨道,倒也值了。

低潮

我妈也有过低潮期。

其实后来仔细想想,所谓低潮,不过是典型的离婚后遗症。

世间夫妻,柴米油盐,难免会有磕碰。偏生我妈自小便是刚烈要强的性子,最后离散是他们的收场。不难堪,但难过是真的。

离婚后,我妈一个人去了新疆,开了一家旅馆,日子过得还算顺遂。只是她很难走出当时的情绪,寂寞的时候就在麻将桌上打发时间,就这么一晃过了十年。再后来,她遇到了叔叔,觉得他人不错。数年后,两个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而我独自长大,无惧,却也有不少忧愁。

那会儿我也正值人生的低迷期,辍学未读,一个人在社会上游荡。想起自己所遭遇的一切时,总将最终原因怪罪在原生家庭上;每逢歇斯底里时,总要与她吵上一番,最后闹得不欢而散。

放狠话,是我们俩的强项,却也不过是两败俱伤。虽然都知道初衷并不是指责彼此,而是想跟对方讨要一点爱。

那时我不懂,大人和孩子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大人也会有他们的烦恼,但他们早习惯了用故作坚强来掩饰内心的痛苦;而小孩不一样,小孩要哭天抢地证明自己的痛苦有多大。

那时,她的痛苦是一段婚姻以失败告终,人生与原本设想的走向不同,挺失败。而我的痛苦则是,有一个人把我带到这个世上来,带给我的多数是痛苦和成长的缺失。

陌生人

再见我妈时,我十七岁。

火车站车水马龙,我妈站在马路对面,在人群里用目光找寻我。

人这一生中,分离的时刻总是漫长的,于是相处的时间更加显得欢娱短暂。

相处的那几天,我能明显感觉到,我和她之间不如寻常母子那般亲密。

有一晚,奎屯下了一场大雪。屋子里的暖气够足,我们俩穿着短袖坐在一起包饺子,电视机里小娟唱着《离家五百里》。

水开了,饺子下进去,捞上来吃一口,热腾腾的,那是家才能给一个人的宽慰。

临走的前一天,她絮絮叨叨地说:“你的衣服洗得不干净,鞋子刷得也不干净。”

我在一旁看着她,接了一句:“这么多年从来没人说过。”

我妈突然就哭了,然后就开始跟我发火:“你的性格也不好,每次问你喜欢吃什么,你都说随便!随便是什么啊!”

我解释说:“你是我妈,你做什么,我就吃什么。”

但我知道,她不是在怪我,而是在怪自己。

他们离婚时,我是一个将将七岁的小毛孩;等到她再见到我时,我已半大不小即将成年。她错过了我人生中最重要的那几年,她在怪自己。

可是她也不必为此哭啊,我一样错过了她重要的那几年啊。真要算个明白,那我们也算是扯平了。

我们这些年经历的一切,都像是不被得知的秘密,不可触碰,只能去猜测彼此经历过什么,又是如何走出了人生的那道窄门。

秘密

我妈跟我说过她的秘密,关于感情。

读中学的时候,有个男生喜欢她。那个男生毕业后去当了兵,没什么能给她的,只留下一封情书。不同于别人缠绵悱恻、洋洋洒洒的表白,那个人倒是足够特别,在信上说:“你要是愿意,就等着我,等我当兵回来,我就娶你。”

一个是没见过世面的少女,一个是昭昭我心的少年。我妈将情书藏在了枕头下面,再后来又偷偷撕了,怕被严厉的外公发现,少不了要挨一顿教训。

后来,他们还是没有在一起。少年回来时,她已嫁给他人,成了别人的妻子、母亲。她的一生都与他无关,但他知道,有个少女曾经也爱慕过他、等过他,仅此而已。

人生必定是有遗憾的,完满是童话才有的标准结局。

但多数故事未完待续,他们也一样。

有一年,他打电话给我妈,说起自己一直未婚,知道她也是独自一人,问她愿不愿意跟他在一起。她心里的那头小鹿好像有死而复生的迹象,于是跟我打电话说起此事。我自然为她高兴,但仍然跟她分析:“如果心里还有喜欢,去找他也不为过;如果喜欢的劲头过了,就分开白头,也没什么不好的。”

他们最终没有在一起,我妈说:“有些人是用来爱的,而有些人是用来错过的。”有时候我觉得她就像个哲学家,对自己理性也残忍,但似乎理智的人很难谈感情。

这一生

哲学家也有感性的时候。

有一年,我们俩大吵了一架,具体原因我早忘记了,吵架的内容却记得格外清楚。那大概是我第一次跟她说自己的心里话。

我告诉她,其实在我心里,她一直是一个风向标般的存在。我穷其一生,不过是为了想要活得像她一样精彩。在我看来,从前她勇敢,是个不懂畏惧的人,活得极潇洒。但现在不一样了,她明明才快五十岁而已,却没有一点生气。由着自己意志低沉不是她的性格,使小性子把自己的小旅馆盘出去不是她从前会做的事,每天郁郁度日的人更不应该是她。

因为这件事,我们有好几天没有通电话,说什么都落得一个尴尬。但好在给彼此都留了一点反省的时间和空间。

那阵子我一直在想,是不是我说话太伤人、太过分,惹得她伤心难过,在心里不断自责。而她呢?可能是这番话奏了效,年近五十的她终于决定重新开始工作,并且主动跟我打电话报备这件事。

去年冬天,我妈的单位放假,她跟着叔叔来北京旅行。这是她的又一个进步,战胜了自己内心的恐惧(我妈心脏不好,常以此为借口不肯坐飞机)。

晚上我们吃完火锅一起回去的时候,她悄悄跟我说:“现在想想,之前的那些年,其实怪丢脸的,因为受伤就停滞不前。人要抛开那些羞耻心和自我制造的羁绊,只有这样才能变得更强大。”

我知道,她回来了。

痛快活

离开北京的前一晚,我们一起吃了饭。

其间聊起当年身边的玩伴都已结婚生子的事,我妈看了我一眼,问我:“你有什么打算?”

我坦白自己是个顽固的独身主义者,没有结婚的打算。

原以为她会与我意见不合,谁料她看着我,一本正经地说:“人这一辈子啊,很多事情需要自己去面对,那些人生中的选择题也要靠自己来完成。这些并没有一个标准答案,随心就好。”

她又说:“没有谁规定你必须活得像别人一样才算成功。做学生时,别人都争做第一,但我觉得只要你能及格就很不错;当大人了,别的家长觉得进个好单位才争气,有份外人看来极好的工作才叫正确,可我认为你喜欢才是关键。太多人把生活过得像是人生的范本,他们工工整整、规规矩矩,确实没有什么错,但一眼就能看到头的人生也太没意思了。在我看来,只要你这辈子尽兴地活,你觉得痛快,即使少了某一环也没有什么好遗憾的,你说对不对?”

我点点头,深以为然。

未央阁

夜未央

《爱格》创始人,主编
格子心目中神秘的女王大人
城市的听众,生活的记录者
爱仰望星空,爱拥抱情怀

十七岁

阿茶的十七岁,是周杰伦的歌陪伴的。

她买了周杰伦所有公开发行的CD,再将里面的歌拷贝到电脑里。

容量不大的手机,只能储存三十多首无损音质的歌,剩下的都在笔记本电脑里。她想听的时候,就把笔记本电脑抱到床上。好多个夜里,她不想睡,只因为周杰伦的好歌实在是太多了,她听不厌也听不腻。她有些小贪心,总想着在手机里多存两首。所以手机常卡顿,也没有自拍照。得是多大的一份热爱,才能让一个爱美的女生与手机的摄像头说再见。

她的手头不宽裕,所以只能买廉价的耳机。还没到第二个月,仅剩一只耳机有声音在轰鸣。她实在是受够了这样的日子,然而贫穷让她不得不屈服于现状。她想去听周杰伦的演唱会,可这又是一件极其奢侈的事情。算了算了,周杰伦永远不会老去,他的经典之作永远流传,那么也就没必要急于这一时三刻了。

暑假里,她拼命打工,只想换一部更好的手机。

有些人总在她最灰头土脸的时候出现。比如周全。

那天,她在拖一个很重很重的箱子,他过来搭把手。他有点自来熟,查户口一样问东问西。这让她觉得他的帮助并不单纯。如果两只耳机都响的话,她一定能把他隔绝在自己的世界以外,可偏偏耳机坏了一只,而且她还把坏掉的那一只给扯掉了。实在没话题的时候,周全问她:“是在听周杰伦的歌吗?”

“是啊是啊!”她回答的时候眼里闪着星星。

周全笑了。他不是爱听歌的人,对歌星知之甚少。只是周杰伦名声太盛,他能讲出的就这么一位而已。

他的运气真好啊,他赌对了。

五十首歌

像周全这样的怪小孩,实在是让家里人操心。

他用所有的积蓄买了一台相机,这笔花费在本就不宽裕的家里显得格外突兀。家人希望他好好读书,而他只想谈点梦想。

家里人不支持,他还想赌个明天。父母断了对他的经济支持,他便出走了。他抱着自己的相机,背着沉沉的包,走向人声鼎沸的广场。

满街的小旅馆,没有一间住得起。他兜里就剩五块钱,于是选了火车站的广场。在长明的路灯下,他蜷在台阶上。人们都说火车站是最乱的,可那喧嚣的人声之外,花坛里的小喇叭播着新歌《稻香》。说不清是他忘了疼还是歌声本就治愈,他竟然感到异常踏实。

后来梦想进行得不畅,他回到了家乡。和朋友喝酒的时候,他时时感慨如啤酒沫一般的过去。世界那样小,微醺时,他记得有一个女生分了他一只耳机,里面传来叽里咕噜的歌声。更好玩的是,她另一只耳机坏了,她仍旧煞有介事地听着。

两次遇见,同一副光景,他应该叫她坏耳机女生。

“听不清他在唱啥。”

“你认真听了吗?”

“认真听了好多遍呢,还是听不清他在唱什么。但是,好听,百听不厌。他是不是骗我多听几遍啊?”

她竟然不自觉地伸手摸了摸他的头:“一周要写五十首歌的人,没这么闲。”

“哦。”

越来越短的称呼

再后来,两个人能开开心心地唱一路周杰伦的歌。

当一个不爱听歌的人开始接受并学唱这些复杂曲调的时候,就意味着他爱上了喜欢这个歌手的女生;当一个女生唱起《双截棍》还不顾形象地双手乱舞的时候,就代表她没有拿面前的男生当外人。

周全牵阿茶的手了。

以往是漫长得让人失去耐心的暑假,如今是两个人在凉快的房子里舀西瓜吃,在蝉鸣中追剧,在蛙声中发消息说晚安。

周全与阿茶买过周杰伦后来出的五张专辑,在预售开始的那一刻。他们看周杰伦自编自导的电影,还在他当导师时去现场为偶像鼓掌。

他照亮了两个人的青春。

他也有足够的精彩,供明日回想。

他很多年前写的歌,放到现在仍流行。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周全与阿茶相爱了十个年头。一朝一夕,换长长久久。生活偶尔单调,但合唱一曲就会不无聊。

两个人的称呼逐渐变短。

女朋友。

老婆。

喂。

七月十六日

得知周杰伦要开演唱会的那一刻,阿茶兴奋得整夜整夜睡不着。

黑夜待她不薄,赠她以黑眼圈。

周全盘腿为她轻揉眼睑,他不知从哪里听说这样对减轻黑眼圈有奇效。

他认真的样子就像个江湖骗子。阿茶心一暖,嘟嘴嘬了他一口。年纪不大,自诩老夫老妻,竟也有别样的心跳,如初恋一般。

这是彼此的温柔给彼此的馈赠。

七月十六日,周杰伦世界巡回演唱会南京站的门票开售。到了开票的时间,一台电脑、一部手机,俩人背靠着背抢票。

一顿操作猛如虎,可手速还是慢了一拍。仅仅不到三十秒的时间,两个场次所有价位的票都售罄了。阿茶真失望啊,眼中有泪水在打转。周全慌了,他摸她的头,如许多年前她摸他的头一样。他说不慌不慌,如果运气真的这样,我们还去演唱会现场;如果捡不到漏,就在场外,我给你圈块地方。场内的万人大合唱,总得有几个场外的人来和。我们的任务艰巨着呢!

他认真的样子,像个江湖骗子。

可这个江湖骗子明显戳到她的心了,她抬起头看着他,缓缓止住了眼泪。

“这样也行?”

“为什么不可以!”他的小傲娇成功地吸引了她。

阿茶一埋头,眼泪鼻涕蹭了他一脖子。

二十八张尾货

乌云笼罩的夜晚,周全在睡觉。一条消息弹到手机屏幕上,阿茶当时就跳了起来。因为有人发文说周杰伦的微博数据那样差,不明白门票为何这么难买。

好气!有人欺负咱偶像!她把目光落在床上,走过去,伸出右手,把周全给拍醒了。

“有人黑咱家杰伦没流量。”阿茶气鼓鼓地说。

“无不无聊啊?!”周全翻了个身,紧接着,他突然惊醒了,睁大懵懂的眼睛,“啥?!”

他翻了个白眼,走到电脑前,打开了电脑。

阿茶知道,他这是要购物了。

周全对着键盘一顿敲打,打开一个电商网站:“他的专辑还有二十八张尾货,扫了吧。”

说话间,他站了起来,因为阿茶管钱。

等她准备付款时,却发现已经缺货,她有些无奈。

“被人扫光了。”她讷讷地说。

阿茶这些粉丝的遗憾就是,当她们有了钱,她们的偶像却只知道喝奶茶、陪媳妇,不写新歌,也不拍电影,好多年才开一回演唱会。真是让人生气,也让人羡慕。偶像开心就好,她们安静地等待,哪怕偶像再无新作。

阿茶不高兴了,就想数落一下周全。

“你看看人家。”阿茶嘟了嘟嘴。

不用她明说,周全也知道他被谁比较了。偶像哪里高攀得起,他只能委屈地说:“我也不差呀!你看看,我努力工作,挣钱养家,只为了你想花就花。”

好吧,不气了。抱抱他吧。

四个字

周杰伦的粉丝被迫营业,阿茶只是万千营业大军中的一员。她觉得好委屈啊,都一把年纪了,还要学怎么刷流量,还要抱团奋力一搏让杰伦上热搜。

老公的号,自己的大号和小号统统奉献出来,旧时弄丢的那些账号,此刻想尽办法将它们找回来。阿茶可真卖力,顶话题、勤回复,在特定的时间段使用积分……万千“杰迷”一起,用这种行为艺术重新解构数据、热度与流行,想拼尽全力证明一回,谁都不是昨日星。周杰伦如此,她自己也一样。生活琐碎,双唇缄默,她,还能“打”。

在这个过程中,阿茶两眼通红。那些过往的岁月、回不来的青春,在周杰伦的歌声中与生活和解的日日夜夜,还有周全如何待她周全的分分秒秒,通通变成回忆杀,一拳一拳击中她的心脏。

有些情怀,静待唤醒。

想必别人也一样。

有同好提醒她——不许秀恩爱哦。

阿茶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呵,原来周全追寻她的脚步,在她的留言与转发后偷偷发了三个字——

我爱你。

她转过身,对那个假装睡着的男人说了四个字——

我也爱你。

混圈子

星光不负赶路人

李小球: 当初决定参加《创造营2019》的时候有过犹豫吗?是什么契机让你最终决定参加的?

张远: 没有犹豫。怎么讲呢?是我自己决定参加的,因为我真的是看了第一季《创造101》的节目之后觉得那个舞台是我梦寐以求的。我就问了当时的腾讯艺统,说你们选人年龄有上限吗?他们反馈说有下限,但没有上限。我说好,我可能会去,之后就确定去了。犹豫也有过,是在一轮轮的面试当中。虽然我出道超过十年了,但是导演也没有放过我,让我跟大家一样,进行了一轮二轮三轮筛选才最终确定。每一次面试都有犹豫,每一次也都有纠结,想自己够不够资格、会不会丢脸、会不会有很大压力等等,就是有很多纠结的问题。但我最终还是问了自己一句:不来的话我会后悔吗?答案是:会。那好,那我就过来。然后我没想那么多就来了。

李小球: 作为踢馆选手,站在舞台上看到四位班主任时,心情是怎样的?

张远: 说实话,当初踢馆的时候我眼睛里什么都没有,因为我不敢去看台下是谁。都是我的前辈,而且是自己的偶像,如果把压力弄得过于大的话其实对自己的发挥不好。所以当我站在舞台上的时候,不管是踢馆还是我自己表演的歌,眼睛在望向前面的时候我是看不到任何人的,因为在那一刻我完全投入进去了。

李小球: 在节目中,四位老师对你说过什么或者给过什么鼓励吗?哪位老师让你印象最深?

张远: 肯定是郭富城老师。郭富城老师给我印象最深是因为我提过一个问题,我问郭富城老师有没有力不从心的时候,比如说年纪变大啊、身体变弱啊。然后郭富城老师就说,你还是对自己太善良了,如果你想做一个很好的艺人的话,对自己是要狠一点的,不能过于善良。你不能想我要养生,所以我要怎么怎么样。他还说,如果你的身体有一种这样的状态的话,你还不如做一个举动去改变它。他给我提了一个建议,让我每天去跑步,然后改善这种精神状况,说可以多增加一些练习,不一定自己就做不到。所以我觉得郭富城老师的话给了我很大的刺激,做一件事情,想要做好的话,真的是要对自己狠一点。

李小球: 走到总决赛,算是完成了你的目标了吗?这次《创造营2019》之旅是否还有遗憾?

张远: 其实还是有遗憾的,只能说我一直以来在台上的时候只是为了让自己的遗憾没有那么多。尽量去弥补这些遗憾,然后让我在舞台上能够更多地表达我想要传达的东西,也让自己十年的阅历和经验能够帮助到现在的年轻人,让中国男团的事业能更好地发展。所以,也就让遗憾没有那么多了。但是也没有让自己的目标完全实现,因为我觉得未来还长,还有好多路要走。

李小球: 《侥幸者》的歌词改编用了大概多长时间?哪句歌词是令你最热血澎湃想要唱出来的?

张远: 其实《侥幸者》的歌词我几乎没有改,我改的只有一句,“高姿态的炫耀”改成了“低姿态的炫耀”,因为这是我的性格。我的性格决定了我再怎样都不会以一种高姿态的形式去跟大家炫耀,就算是想大声歌唱时,也是一个低姿态的人。我最喜欢的一句歌词是“我生命也有几分饥渴,值得被大声地歌颂着”。

李小球: 在创造营宿舍,有什么趣事可以跟大家分享一下吗?

张远: 没有,我喜欢孤独。哈哈哈!

李小球: 很多观众会好奇,镜头前和镜头后真的是一样的吗?时间是否真的会紧张到无法休息?

张远: 说实话,是很紧张的。尤其是要公演的时候,一旦发布任务就没觉睡了。很多弟弟都是通宵、熬夜,我很佩服可以四十八个小时不睡觉的人。我是不可能的,我必须要睡,起码一天要睡四到五个小时。不然我会特别暴躁,心情会特别不好,就可能真的不行。

李小球: 哪一刻会让你有“哦,我好像有点老了”的念头?

张远: 还真是二十四小时挑战的时候,真的是完全记不住。啊啊啊——完全记不住。

李小球: 其实R1SE成团的经历你在十年前就已经经历过,有什么想对他们说的吗?

张远: 成团的经历和至上励合还是不一样的,环境啊、时代啊都不一样。我只能说,很多时候其实你们也是探路者,我作为一个摸索过这条路的人,可以给你们一些建议。我觉得聪明的弟弟们应该能从我的身上看到男团成长的影子,我想说的基本也都在我决赛时写的那首< Crossroad 里了,希望大家多多去聆听我的心声。未来还是你们自己的,多多去加油、探索,努力了就好。

李小球: 你认为现在是适合男团发展的更好的时代吗?为什么?

张远: 我只能说现在比我们那个时代要好一点。因为舞台变得更好了,大家欣赏的音乐更多元化了,也更包容一些了。但是呢,也同样形成了一个没有那么大热门的时代,或者说是大热门更迭更快的时代。所以我觉得还是需要有过硬的作品,希望大家把注意力放在更实在、更本质的地方,也就是音乐作品本身上。

李小球: 这些年你最低谷的时期是哪一段?又是如何扛过来的呢?

张远: 应该有五六年时间吧。怎么扛呢?说实话也没有什么好方法,就是硬扛。

李小球: 现在的张远和十年前的张远比起来,有什么改变?你是喜欢这些改变,还是觉得丢掉了一些东西?

张远: 改变是肯定有的,比如体重,比如眼睛,哈哈哈——说正经的,唱歌确实比之前有进步,这个进步不仅是说音色,更多的是一种不破不立的感觉,就是完全打破了之前的自己,不去顾及一些自己所谓的完整,而是更从内心去想一个作品要怎样表达,自己只是一个工具。所以我很喜欢变成这样一种工具,为作品服务,非常幸福。

李小球: 你的初心是什么?又是怎样理解“赤子之心”这个词的?

张远: 其实每个人的初心都未必是“终心”,因为初心未必是一个非常正确的或者说是真正发自内心的。初心可能是当时你觉得自己要做的事情。我本来的初心就是为了音乐,过滤之后发现初心还是音乐,我觉得这个才是初心。所以我的理解是,“赤子之心”就是反复过滤后的单纯吧,是理性沉淀后的感性。经历过之后还依然能保持最初的样子,这个才叫“赤子之心”。

李小球: 至上励合作为当年国内最红的男子组合,年少成名,后继乏力,你觉得问题在哪儿?

张远: 没办法,就是没赶上那样的时代,没有那样的环境。其实也不是自己不够努力,我们真的靠自己出了七张唱片,也尽力做了很多事情,但是没有地方可以去施展。有种很无力的感觉,无的放矢的感觉。再努力去唱歌,大家还是喜欢听你唱《棉花糖》,我觉得很多时候需要天时地利人和吧。

李小球: 身为队长,你觉得作为偶像组合的至上励合还有机会合体吗?

张远: 我觉得一切皆有可能吧。人生大起大落,什么事情没见过呢?未来还长,希望有一天至上励合还可以回来。我觉得至上励合不应该一地鸡毛,应该还是大家心里最美好的样子。

李小球: 你的综艺《合唱吧300》即将播出,“再就业男团”让不少粉丝热泪盈眶,二〇〇七届“快乐男声”私下仍会经常见面聚会吗?又是什么样的相处模式呢?

张远: 要说经常也不算,但我们每年都会尽量合体聚一聚。因为大家各自有各自的档期,也会出现谁红一点最近就忙一点的情况,哈哈

李小球: 有很多你的粉丝会认为,你为什么不去努力给自己设定一个人设?或者是做一些宣传?似乎你始终都站在边缘,从不去营销和推荐自己。

张远: 因为我这个人,是填补型人格,是那种哪里需要我我才会去的人,而且我觉得人设不要去设定,因为去设定的话一定会塌,所以不如就是塌的,哈哈哈。反正都塌了那么多年了,就一直那样好了。我的人设就是这样远远地看着大家,一直站在背后,那就是我。

李小球: 对以后,你有什么期待和计划?

张远: 希望能够开一场演唱会,这是我最想做的事情。

李小球: 对一直支持你的粉丝说两句话吧。

张远: 以前总怕成为你们的拖累,现在你们成了我的软肋。未来一起面对,加油。

答疑台

李小球: 苏醒的电视是否到位了?

张远: 没有。为什么?因为他不红,没工作,也没钱。

李小球: 你认为自己最能够体现少年感的地方是?

张远: 只比苏醒小一岁,但看上去比他小十岁。耶!

李小球: 选择一位弟弟,爆料他在宿舍休息时的小怪癖或者小习惯。

张远: 姚琛吧,那呼噜声就没断过。

李小球: 是否想过要C位重新出道?

张远: 我其实一直对C位这件事情有意见,哈哈哈。我觉得一个团体就不应该有所谓的C位,而应该大家共同去完成一件事情。所以在我这儿不存在C不C位。

李小球: 面对“回锅肉”的质疑,你想对那些键盘侠说什么?

张远: 回锅肉挺好吃的,是不是?是不是一道大家常点的美味?哈哈哈!

李小球: 对未来的张远,你想说什么?

张远: 希望未来的你能够喜欢现在的你。嗯。

明月照大江
随侯珠著

在不为人所知的情况下,龙腾中学最近发生了一件大事:校长江之河突然变成了问题学生张大贺,问题学生张大贺却变成了流浪哈士奇,而流浪哈士奇成了校长江之河……

对此毫无所知却身处旋涡中心的江眠突然发现自己的高三生活好像有点乱套了!

乱套事件一:偷看

“哈哈,你转过身,我要换个衣服。”江眠开口说。

张·哈士奇·大贺刚想听话地扭过头,一转念“不行啊”,他做混混的时候都没有那么听话,为什么做了狗还要那么听话。他不转,就是不转。

江眠见哈哈不但不转身,还抬着脑袋盯着自己看,不由得莞尔一笑。她打算暂时让哈哈离开自己的房间。就在这时,哈哈闭上了眼睛。

对,就是闭上了,像人捉迷藏一样闭上了眼睛。

江眠:这也太神了吧!!!

乱套事件二:父女连心

田长胜发下试卷的时候专门把“张大贺”请上了台,客客气气地问他:“张班长,请问你是如何做到解题步骤完全不对,却得出完全正确的答案的?”

“张大贺”:“因为……江眠也是这个答案啊……父女连心。”

江眠:对此无话可说。

乱套事件三:女朋友

江眠问出了自己最好奇的一个问题:“军科大很好啊,你为什么要退学?”她装作不太在意的样子。

景照煜笑了笑,像是猜到江眠会问他这个事,嘴角微微上扬,说:“军校太苦了。读下去……感觉找不到女朋友。”

江眠:请不要笑得这么好看,还说着这种怪怪的话!!!

“818:我们公司的暴君和他的小仙女
——节选自《千颜2》

人物:暴君“霸总”卫泽希×天下第一小仙女颜未染作者:超人气作家侧侧轻寒

暴君就是我们公司副总,去年空降到公司的。其实他是某个大股东的儿子,从名校毕业后不想去家族企业混日子,他爸就把他塞到我们公司来练手了。对,没错,有钱人就是这么任性——拿市值数百亿的业内顶尖公司让他练手。

小仙女是个气质好特别的美人,我一个笔直笔直的女生,看见她都有种想化身为T的感觉。

小仙女是个化妆师,业界口碑超级好,那一手化妆技术简直出神入化,能把宝强化妆成志玲姐姐。我们私下都觉得太可怕了!

更可怕的是,我们武力值超高的暴君大人,唯一的克星就是她!

明明看起来应该是弱势群体的柔弱小仙女,可暴君大人在她面前那副模样,就差打个滚变成忠犬了,那切换速度简直令人匪夷所思!

第一次感觉他们不对劲,是有一次我上飞机前买了个大猴子靠枕,附送的一个小猴子还蛮可爱的就挂包上了。然后小仙女有一次过来时心情很好,和我聊天时就捏着小猴子笑得很灿烂。

其实我估计她也就是顺手捏捏而已。

结果那天下班时在电梯里遇到老板,他面无表情地问我:“小猴子哪里买的?”

我被老板搭讪了还有点小激动,就说:“机场买颈枕送的啊!”

然后,老板面无表情地嗯了一声就走了。

结果!过了一段时间后,我看见了小仙女去美国的照片,挂在她包上的,赫然就是一只小猴子!和我那只一模一样的小猴子!

我醒悟了!亲们,那一刻我觉得我一辈子的智商都拿来挖掘这段爱情故事了!不过可惜……下一次她来的时候,小猴子就不见了。

我试探着问:“上次包上不是有个小玩偶吗?”

小仙女说:“哦。那个是朋友的,我还给他了。”

她说得很漫不经心,可是亲们,我的眼前立刻就出现了暴君蹲墙角哭泣的脸!

一个小猴子玩偶都要还给他是怎么回事?“我本将心托明月,谁知明月照沟渠”吗?

有一次同事神秘兮兮地给我看一个页面,有人在网站提了个问题:女朋友很漂亮是什么体验?

暴君的回答脱颖而出。他秀的女友,就是我们的女主角,他发了好几张她的照片,然后回答:天下第一的小仙女,不接受反对意见。目前还不是女友,但很快就会是了。

很快,他这个回答就被赞到了第一。因为小仙女实在是太好看了,当然,暴君的拍照技术也好。

小仙女和那些普通好看的女生一比就是高出好几个档次。

暴君拍的照片和那些普通人拍的照片一比也是高出好几个档次。

最近公司还有个八卦,说原来小仙女的身体不太好。

因为暴君特地请了个粤菜厨师,每天就是专门煲老火靓汤,然后送过去给小仙女喝。

然后每天下午三点左右就是暴君打电话去问大厨今天喝什么汤的时候。

有段时间,我们每天一早就会在八卦群里下注今天喝什么。然后到了下午三点左右,我们的八卦女王,暴君的助理就会在八卦群里揭晓谜底。

结果总是猜对的一个广东女生被我们请喝奶茶喝得都胖了三四斤了……

说回正题哈。

有一次我开电脑看小仙女的化妆视频。

老板刚好从我身后走过,然后他就端着咖啡,站在我身后,从!头!至!尾!看完了十分钟的化妆视频!

要知道那可是一个学习万圣节丧尸妆的教程,那血污和撕裂的肌肉看得我都恶心死了,他居然还津津有味地看着视频喝着咖啡!

直到小仙女出镜,对着镜头面无表情(对,她上镜的时候就是习惯把自己弄出一副古板的高中班主任模样)地说完了两三秒的结束词。

然后就在那两三秒之间,我看见老板的眼睛亮了!

闪闪发亮的那种亮!忠犬膜拜女王陛下的那种闪亮!

仿佛他忍受十分钟的视频就为了看这一眼!

对不起,楼主激动得有点语无伦次,待我去喝杯冰水冷静一下。

——楼主脑补暴君被小仙女降服绝对是有理有据的。

——小仙女和暴君更多的精彩爱情故事在《千颜2》里,二〇一九年八月上市,好想看哦!

——已经看完第一部咯,出版名叫《千颜》。期待《千颜2》八月上市呢! J5RGT/EzYW4tXA+wgyiVeiGShojqXzvolm0soCD8yJOBP/o4wx0FSw+JXk40uzH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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