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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共安全管理学学科的设立依据

学科是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按照GB/T 13745-2009学科分类主要依据,本节从学科的研究对象,学科的本质属性或特征,学科的研究方法,学科的派生来源,学科研究的目的与目标五个方面的独立性,阐述公共安全管理学设立为学科的依据。

一、公共安全管理学的研究对象

学科的研究对象是学科“观察与思考的客体”,是学科所有行动的目标,是学科建立与发展的基本要素之一,它确定学科研究的主要边界,影响学科的研究内容,影响学科的知识和概念体系。学科都应有自己明确而特有的研究对象,它是一门学科独立存在的基本条件。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对一门学科而言,就意味着在不断发展和演变的学科之林中没有该门学科独特的、排他的研究范围,没有属于自己的研究领地,这也意味着该门学科的理论研究必将陷入茫无目标的境地,该门学科的独立性必然会受到质疑。因此,“任何一门学科只有对其研究对象的形态、性质、规律进行准确的描述和深刻地揭示才能了解学科的特质”。

(一)学科研究对象的确定方法

独有研究对象的确定,是学科基本理论形成和理论体系建构的前提。学科基本理论的形成是主体对特定对象进行分析和研究并获得认知的过程,因此学科研究对象的确定是学科基本理论形成的前提,学科理论体系的进步与发展也依赖于对研究对象的深入认识和剖析。独有研究对象的确定,如同主体对学科理论体系进行建构的“镜子”,如果对学科的研究对象没有获得清晰的认识,那么理论研究就失去了比照的基础或标准,这样既可能导致学科理论研究的“越界”和“游离”,最终难以形成“聚焦性”的研究,这将会阻碍学科理论体系的建构,最终必然将阻碍学科的发展。

黑格尔说过:“就对象来说,每门科学一开始就要研究两个问题:第一,这个对象是存在的;其次,这个对象究竟是什么?”

1.学科研究对象不同于研究客体

如前文所述,学科的研究对象是主体对客体思考和认知的结果,并非客体本身。学科的研究客体存在于学科研究的现实领域,而研究对象则是主体利用不同的思维方法,从不同学科的角度对客体进行观察和思考的结果,是对复杂研究客体内在本质整体抽象和概括的结果。因此,研究对象是主体从客体表象中抽象出来的总体概念,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对研究对象的准确判定是属于“认识论层次”的问题,与属于现实领域的研究客体并不相同。

2.学科的研究对象不同于学科研究范围与研究内容

每门独立的学科在科学之林中都有自己的独有领域,研究主体正是根据其研究对象来划定自己的研究边界、圈定自己的研究领域,这就是学科的研究范围,它是“包括对象领域中所反映的全部事物”,研究内容则是在研究范围内所确定的反映学科各种因素的总和。研究内容和范围是基于对象的内容与范围,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就无所谓研究内容与研究范围。

3.学科的研究对象不同于学科的核心概念

学科研究对象是对学科研究客体进行抽象和概括而得到的总体概念,是对学科范围内所有研究内容的反映。学科的核心概念则是学科所有概念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最关键的概念。一般来说,学科的核心概念存在于对客体的抽象概念中,存在于学科的研究对象之中,是学科研究对象中最基本、最关键的因素。

总而言之,只有在确定独有研究对象的基础上,学科才能屹立于科学之林,找准自己的学科定位,获得长久的发展。那些研究对象模糊的学科,在当今社会学科发展高度综合与高度分化的浪潮中,必将会迷失甚至被吞并。

(二)从历史角度看公共安全管理的研究对象

我国与西方公共安全管理的发展过程并不相同。从时间上看,广义的公共安全管理的起源在中国——大禹治水发生在4000年前。

从历史的发展角度看,公共安全管理的研究对象在不断变迁;从广义的公共安全管理看,其研究内容涉及五大学科门类,涉及多数一级学科,难以提炼与抽象,目前尚未见广义公共安全管理研究对象的研究报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标准GB/T 13745-2009学科分类的表述,学科分类根据应用目的的不同,会产生不同的体系。GB/T 13745-2009建立的学科分类体系是直接为科技政策和科技发展规划以及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统计和管理服务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为规范学科专业的设置与管理建立了《学科分类与代码》。可见,不同时期、不同行业学科分类不同,学科研究对象亦不同,没有必要形成与“公共安全”概念意义相一致的广义的公共安全管理学学科,更没有必要确定广义的公共安全管理学学科的研究对象。因此,建立狭义的公共安全管理学学科既是“应用”的需要,也是行业发展的需要,为狭义的公共安全管理学学科研究对象的确定提供了前提条件。

(三)公共安全管理学研究对象的确立

虽然公安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管理,即狭义的公共安全管理的研究对象不同于研究客体、范围与内容,但通过对研究客体、范围与内容等方面的研究,可以提炼出公共安全管理学的研究对象。

公共安全管理学的研究范围包括消防安全、危险物品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环境安全、大型活动安全、社会秩序安全等。在公安职责范围内,消防安全管理涉及建设和使用的审批许可,使用过程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涉及火灾事故的原因调查,以及责任人的处罚;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涉及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存储和销毁,贯穿从产生到消亡的全过程;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环境安全的管理,涉及案件查处;大型活动安全的管理涉及活动审批、活动过程的安全监控、发生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社会秩序安全维护涉及群体性事件和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置。从公共安全观念和公安职责考虑,网络安全和交通安全应列入狭义公共安全管理学的范畴,但网络安全和交通安全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等具有特殊性,而且已分别成为公安技术和公安学学科下的其他二级学科,根据GB/T 13745-2009的唯一性原则,网络安全和交通安全不再列入公共安全管理学的研究范围。

按照上述研究范围,本书认为公共安全管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安全事件发生、发展的规律以及防控、处置的方法,核心是“安全事件”。公共安全管理首先是对安全事件的预防,预防以掌握安全事件发生和发展规律为前提,针对安全事件发生的条件进行防范,破坏其生成条件。如火灾事故的发生有4个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点火源和未受抑制的链反应,消除四者之一,火灾不能发生。围绕可燃物问题,产生了本质优化理论;围绕助燃物的问题产生了窒息法的灭火方法;围绕点火源问题,产生了火星淬熄理论;围绕未受抑制的链反应,产生了燃烧机理理论等等。其次是控制,研究安全事件发生时的应急指挥、救援方法等等。最后是后期处置,研究消除影响、教育公众的方法。本书确定的研究对象针对逻辑主链,也涉及其他支链,成为公共安全管理学“观察与思考的共同客体”,成为公共安全管理学的研究对象。

(四)公共安全管理学研究对象的独立性

前已述及,公共安全管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安全事件发生、发展的规律以及防控、处置的方法,是对“方法”的研究,不同于研究方法。它需要研究“方法”产生的物质基础、影响要素、要素之间的联系,研究控制影响要素存在与变化的方法,研究“方法”实施的物质基础、组织条件、外部环境等。

纵观公共安全管理学的相关学科,只有安全科学技术学科的研究对象与公共安全管理学的研究对象较为接近。一些学者认为,安全科学技术的研究对象是“三位一体”的,即“危险源+隐患+事故(职业病)”。危险源是引发事故(职业病)的根本原因;隐患是导致事故(职业病)的直接原因;事故(职业病)是存在隐患的危险源失控造成的后果,三者相互关联。

公共安全管理学与安全科学技术的研究对象明显不同。首先,名称及其内涵不同。公共安全管理学的核心概念是“事件”,内涵涵盖安全科学技术的核心概念“事故”。其次,安全科学技术的研究对象是“物”的范畴,而公共安全管理学的研究对象既有“物”的属性也有“人”的属性,具有双重性。其三,安全科学技术的研究对象集中在事故本身,未考虑事故的次生灾害或影响,而公共安全管理学不仅研究事件本身,还研究事件的次生灾害或影响,因此研究范围不同。公共安全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具有独立性。

二、公共安全管理学的研究方法

从一般意义上说,方法是人们为了达到一定活动目的而采用的手段,包括途径、程序、步骤等。方法的显著特点是应用性和可操作性。方法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其一是最普遍的方法,即对所有活动都普遍有效的方法,如哲学方法。哲学作为对世界根本问题的回答,属于世界观的知识或理论,而当解释世界时,它又是一种方法(论)。其二,是在一类活动中普遍有效的方法,通常也叫一般方法。例如,在对自然现象的研究活动中,科学观察、科学实验等就属于自然科学的一般方法。其三,是针对特定问题或客体的认识研究而有效的方法,也称特殊方法。

对研究中所采用的方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是把研究思路(逻辑框图)、研究视角、理论根据、数据来源等包括在内;狭义的方法仅指具体操作(思维操作、实践操作)。学科的研究方法是广义理解方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刻认识:第一,方法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而采用的手段。既然方法是为目的服务的,因此,确定目的是第一位的。只有明确了目的,才能对使用何种方法进行选择。第二,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要达到同一种目的,可以有多种方法。第三,任何一种方法,都有其一定的应用范围,具有局限性,不存在能解决所有问题的方法。第四,理论与方法既有联系,也有区别。方法是操作性的知识(默会知识)或理论(显性知识),当理论被应用时,可以转化成方法,即被应用的理论就是方法。

(一)公共安全管理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基于以上认识,公共安全管理学研究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基本研究方法大体可以分为如下几类。

第一,哲学分析方法。哲学作为世界观,当以这种世界观去看待、解释现象时,它就成为了一种方法或方法论。哲学也是一种思维方法,其思维操作就是“终极追问”,它是在掌握大量现象的基础上通过终极追问,抽取出其背后或内在本质(根本性特征或差异点)的方法。它高度抽象,揭示事物内在联系的共同规律,这是任何学科在做理论研究时不可或缺的方法。例如,辩证思维及辩证法的三个规律(对立统一、量变质变、肯定否定)的应用,是科学学进行理论研究必不可少的方法,其他逻辑方法,包括形式逻辑、辩证逻辑、数理逻辑以及更具体的归纳法、演绎法等不仅必要,而且有效。

第二,自然科学方法。这里,自然科学方法是指在研究自然现象和事物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系列方法的总称。其方法(研究范式)的操作是,通过各种实践手段,如系统的观察、可控制的实验,包括定性的探索性实验和定量性实验,收集实证资料和数据,然后,运用数学的语言和方法,建立现象和现象之间的关系,即模型,然后对模型的参数赋值,并求解该模型。按照学科的不同,自然科学方法又可以区分为物理学方法、化学方法、生物学方法等等。虽然这是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但对于社会科学同样可以借鉴和使用。如研究学科的发展环境,可以借鉴生态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社会发展的规律问题,可以借鉴热力学中熵理论分析方法等。

第三,人文、社会科学方法。人虽然也属于动物的范畴,但具有特殊性。因此对人和由人的行为所造成的现象(即社会现象)进行研究时,其采用的方法和对自然现象进行研究时所采用的方法,既有相同之处(当把人看成是自然现象,或只涉及人的自然属性时),也有不同之处。人文、社科方法是指以人文、社会科学的视角和理论为手段所形成的研究方法的总称。例如,人类学方法,典型的如角色扮演法,心理学方法、社会学方法、史学方法;社会科学方法,如经济学方法等。管理活动,归根究底也是人的活动,分析管理创新方法,都需要借助这些方法。

第四,数学方法。任何事物和现象都有两种规定性,即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公共安全管理也不例外,既要重视定性分析,也要重视定量研究。数学作为一种工具,不仅可以用来描述和研究自然现象和事物,同样也可以用来描述和研究社会现象和事物。例如,火灾的蔓延可以用数理模型来描述,表现数值变化的规律;大型活动的人群流量分布也可以通过建立数理模型的方法来描述。

第五,系统科学方法。系统科学是关于系统及其演化规律的科学。系统科学方法是指用系统科学的理论和观点,把研究对象放在系统的形式中,从整体和全局出发,从系统与要素、要素与要素、结构与功能以及系统与环境的对立统一关系中,对研究对象进行考察、分析和研究,以得到最优化的处理与解决问题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系统科学诞生于20世纪30、40年代。它是在现代科学不断分化时所出现的综合趋势的产物。20世纪60、70年代以后,系统科学的发展不断出现新的飞跃。普利高津的耗散结构理论、H·哈肯的协同学、M·艾根的超循环理论、R·托姆的突变论、A·乌耶莫夫的参量型系统理论等纷纷问世,进一步在理论上解决了系统演化发展的条件、过程、动力等问题,使系统科学日臻完备。系统科学已成为一个包括众多分支的科学领域,它包括一般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系统工程、大系统理论、系统动力学、运筹学、博弈论、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学、超循环理论、一般生命系统论、社会系统论、泛系统分析、灰色系统理论等分支。这些分支,各自研究不同系统的结构、功能及其进化的规律,在各研究领域得到广泛应用,目前在生态系统和经济领域(经济管理系统)中的应用最为引人注目。公共安全管理是一个“复杂系统”,它既有自然属性也有社会属性,还有两者之间的相互影响,而且常常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系统性十分显著,因此,运用系统科学的理论、观点和方法,十分必要。

第六,分形理论方法。在当今非线性时代,分形理论与混沌理论、孤子理论并列为三大非线性前沿理论。分形几何中的结构自相似概念以及从衍生到形态、功能、信息、时间等方面的扩展,使其升华为一种新的科学方法论,即分形论。分形理论认为,分形内部任何一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在一定程度上都是整体的再现和相对缩影(分形元),人们可以通过认识部分来认识整体。分形理论指出了分形元构成整体所遵循的原则和规律,它所揭示的复杂系统的标度不变性、自相似性等全新的系统特性,是对系统论的一个重要补充。分形理论和系统论,体现了从两个极端出发达到对事物全而认识的思路。系统论从整体出发来确立各部分的性质,从宏观到微观考察整体与部分间的相关性;而分形理论则是从部分出发确立整体的性质,沿着从微观到宏观的方向展开。系统论强调部分对整体的依赖性,而分形理论则强调整体对部分的依赖性,二者的互补构成了完整的辩证思维方法。自然界、社会和人类思维活动中广泛存在分形现象。因此,分形理论自20世纪80年代诞生之后得到了迅速发展,并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等领域获得了广泛应用。如今,分形和分维的概念已从最初所指的形态上具有自相似性质的几何对象这种狭义分形,扩展到了在结构、功能、信息、时间上等具有自相似性质的广义分形,出现了诸如分形物理学、分形生物学、分形经济学、分形人口学等学科。它在公共安全管理学的研究中也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

第七,多学科方法与跨学科方法。所谓多学科方法是指,把所要解决的问题在管理上分成具有不同学科性质的组成部分,由不同地方的研究者,运用不同的技能,共同去解决。但对各种成果的综合,不是由原来的研究者,而是由一个更高的管理层来进行的。这种方法适合于任务导向型的研究工作。而跨学科方法(也称交叉学科方法)是一种持续的相互作用的研究或学习模式。为了更好地进行研究或学习,研究者或学习者需要应用一个或一个以上其他学科的思想、概念、资料或手段。这样的研究或学习通常是为了实现一个特定的目的或任务。

(二)公共安全管理学研究的具体方法

基本研究方法是宏观研究方法,相对而言,公共安全管理学还有具体的研究方法,主要方法如下:

1.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一方面,基于现有理论和逻辑推演,明确现代公共安全管理应该遵循什么样的理念、建立什么样的制度、实施什么样的机制、采取什么样的举措、达到什么样的模式等,即开展规范分析;另一方面,这种分析又基于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实际状况,使研究具有现实基础和现实操作性,以体现实证分析的特点。

2.历史分析与个案考察相结合的方法

一方面,要梳理公共安全问题及其管理的历史路径,明确“路径依赖”的现实约束,尤其要从过去管理方式与当前管理现状中总结问题,以在面向未来的举措中化解这些问题。历史分析往往是宏观性概括和抽象。另一方面,为了使问题更加清晰和明确,采取个案考察的方法,将历史分析这个广角摄像机的焦距调近,用狭角摄像机细致地扫描公共安全管理的实际,进行更为精确的分析。

3.比较分析与本土视角相结合的方法

一方面,总结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公共安全管理的成功经验与不足,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虽然中西方现实公共安全管理的条件不同,但仍存在共性,具有借鉴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在借鉴的同时确保本土化,不奉行“拿来主义”,杜绝照搬照抄西方的公共安全管理模式,将其经验与中国实际密切结合。

(三)公共安全管理学研究方法的独立性

宏观研究方法具有普遍适用性,不仅仅对于公共安全管理学适用,对其他学科同样适用。公共安全管理学研究方法的独立性是指具体研究方法的独立性。具体的研究方法又分为适用于公共安全管理学学科所有问题的研究方法和具体问题的研究方法。公共安全管理具体问题的具体研究,彰显问题具体的特性,使研究方法具有独立性。例如火灾原因调查中的研究方法是由“环境勘验、初步勘查、细项勘验和专项勘验”组成的综合研究方法。环境勘验是指火灾调查人员在火灾现场的外围进行巡视,观察火场周围的环境,搜索火场外围存在的痕迹和物证,特别是爆炸碎片和邻近建筑物等破坏情况,判断有无从外部引起火灾的可能性,确定下一步勘察范围和勘验顺序的一种勘验方法;初步勘查是依据观察,判断火势蔓延路线,确定起火部位和下一步的勘验重点的方法;细项勘查是指调查人员在前期勘验的基础上,在尽量不破坏现场的情况下,通过手触的方式对其进行勘查,提取痕迹物证,对初步勘查认定的起火部位进一步核实认定,准确确定起火部位的勘查方法;专项勘查是指查找发热物、发热体等可以引起火灾的引火源、引火物或起火物,收集证明起火原因的证据的勘验方法。可见,火灾原因调查中的研究方法具有独立性。然而,适用于公共安全管理学学科所有问题的研究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通用性,属于相对独立的研究方法,如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历史分析与个案考察相结合的方法以及比较分析与本土视角相结合的方法等,在其他学科中也有一定程度的应用,但结合公共安全的具体问题后,这些研究方法具有独立性。

三、公共安全管理学的研究目的与目标的独立性

公共安全管理学研究的总目标是保障人身财产的安全,但就每个研究领域而言,其研究目的与目标又各不相同。公共安全管理学研究的总目标是公安学研究目标的重要内容,使公共安全管理学成为公安学的分支学科;公共安全管理学研究的分目标具有独立性,使公共安全管理学具备独立学科的条件。具体目标如下:

(一)消防安全的目标

消防安全是消防管理的目的,消防管理分为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监督管理,公安机关从事消防监督管理。消防监督管理是公安消防部门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依据有关消防法规、规范、标准,对法律授权监督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察督导的管理活动。

消防研究机构众多、研究人员庞大、研究历史悠久,尽管如此,火灾事故仍然高发。根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2015年全国共发生火灾33.8万起,共造成1742人死亡,1112人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9.5亿元。消防安全研究的目标是减少火灾对生命和财产的威胁,但在消防安全理论基本成熟的今天,安全教育、安全措施落实方面的研究也是消防安全研究的现实目标。

(二)危险物品安全的目标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是为了安全的目的,依法对易燃、易爆,具有穿透性、杀伤性,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物品进行的管理。2015年“8·12”天津港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是典型的危险物品安全事故,危害范围之大、造成的影响之大令人震惊。公安机关纳入管理范畴的危险物品有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剧毒品和放射性物品6类物品。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民众文化水平的提高,危险品种类不断翻新。电击枪、仿真枪被列入危险品管理的范畴。硝铵化肥也被监管,因为硝铵化肥经过简单的加工可以变成“土炸药”,爆炸性较强。这也使“危险源”的辨识成为目前危险物品安全研究重要目标之一。此外,烟花爆竹,尤其是违规、伪劣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和使用造成了大量的事故,也成为目前危险物品安全研究的重要目标。

(三)食品、药品、环境安全的目标

近年来,食品、药品、环境安全事件频出,国家加大了监督、检查、打击力度,各省公安厅相继成立“食药环”监察队伍,配合其他行政部门的质量检验机构实施监察,重点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由于公安“食药环”监察队伍成立时间不长,监察体制、职责以及与其他行政部门的协同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研究监察体制、协同机制、立案标准等法规成为目前研究的主要目标。例如,医学研究成果显示,长期摄入“地沟油”会对人体造成明显伤害,如发育障碍、易患肠炎,并易致肝、心和肾肿大以及脂肪肝等病变。而“地沟油”中主要危害物之一的黄曲霉素是一种强烈的致癌物质,其毒性是砒霜的100倍。然而目前“地沟油”的认定标准尚未确定,给“地沟油”案件的立案、查处带来困难。假冒伪劣药品案件更是复杂,以“保健品”充当药品、进行虚假宣传的有之;利用民间组织进行宣传,推广非法药品的有之;改装过期药、假冒正规厂家产品的有之等等,使发现假冒伪劣药品,研究检查体系成为当前重要的任务。环境安全问题影响面广,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据调查,因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年均增长29%,快速响应研究应成为目前研究的主要目标。

(四)大型活动安全的目标

2015年元旦上海外滩的“踩踏事件”让人们记忆犹新,这种没有确定边界的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成为目前研究的重点。对于体育场等场所的大型活动安全研究已有很多成果,形成了一套安全管理办法。然而,在市场化运作的今天,商人们利用各种契机,在人流高峰时段、地点,举行促销活动,导致数以万计的人群围观,以达到轰动效应、扩大影响,实际上形成了“大型活动”。这种大型活动由于地点难以确定、参与人数难以确定、活动地点的安全隐患未能事前排除、应急预案难以具体化、信息不明导致警力难以调配等,更增加了活动的危险性。此类大型活动已受到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成为公共安全管理研究的新目标。

(五)社会秩序安全的目标

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社会利益关系失调,社会行为失范,社会矛盾凸显,加上敌对势力的挑唆、干预与破坏,造成群体性事件以及恐怖主义事件等不断出现,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严重破坏,威胁公共安全。

近几年来,群体性事件仍然高发。社会的结构性张力与政府治理体系的内在缺陷相互强化,施压型抗争和柔性表达相互结合,利益诉求和非利益诉求相互交织,矛盾冲突指向对公权力行使的不满成为近期群体性事件诱发因素的新特点;

恐怖袭击是当今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难题,中国也受到恐怖主义的威胁。2014年3月1日晚9时许,5名暴恐分子手持砍刀在昆明火车站广场、售票厅等处用残忍的手段砍杀无辜群众,造成31人死亡、141人受伤的惨剧。

四、公共安全管理学的本质属性与特征的独立性

(一)公共安全管理学的本质属性

1.学科性质的判断方法

学科性质是该学科区别于其他学科的本质属性。学界对学科性质的判断,大致有两个维度:第一个维度基于学科研究对象和目的,分为理论(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理论(基础)学科以理论研究为主,如物理、化学、哲学等;应用学科以服务实践为主,如计算机、经济管理、会计、医学等。第二个维度基于存在价值和构成要素,分为工具学科和内容学科。工具学科提供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信息获取方法、信息处理方法和科学研究方法,如外语、档案等;内容学科提供人类社会或自然界一定系统的知识,如历史、地理等。

2.公共安全管理学属应用学科

从第一个维度分析,公共安全管理学学科应属应用学科。虽然公共安全管理学有自己的理论体系,但从理论的内容上看,是揭示事物安全状态变化的规律,目的是为了掌握事物的安全状况;从理论构成要件上看,公共安全管理学的理论都有安全这一要素;从理论形成的目的上看,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达到安全的目的,服务安全的特征明显,应用性突出。学科属性难以绝对划分,理论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应用,纯理论也有应用的成分,纯应用学科也需要有理论支撑,因此,理论与应用学科的划分具有相对性。

3.公共安全管理学属内容学科

从第二个维度分析,公共安全管理学是关于公共安全事件自始至终的全方位的知识体系,应属于内容学科。

首先,周密性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原则之一,周密性要求全方位地防控,不留漏洞。防范的周密性客观上要求知识体系的系统性。系统性在时空方面,体现为时间上的无时不防范和空间上的无处不防范;手段上,体现在多重防护和立体防护;措施上,体系在制度、政策、监督、检查、处罚和保障等方面,形成了多角度、多层面的公共安全防范知识体系。

其次,公共安全管理学的自然、社会双重性也体现了内容学科的体征。公共安全管理学中的“危险物品” “火”等都具有“物”的属性,对其变化规律的研究属于自然科学。然而,公共安全管理学中也有群体性事件的防范,有恐怖袭击案件的防范,它是对“人群”的安全防范,具有“社会”属性。

其三,公共安全管理学的内容不是工具性内容,不是数据的查阅、内容的翻译、计算方法的获取,它不是为其他学科服务的知识体系,而是自身有应用价值,直接服务于自然和社会的知识体系。

(二)公共安全管理学特征的独立性

1.公共安全管理学知识体系的特征

公共安全管理学是一门典型的交叉学科,系统性是公共安全管理学的最基本的特征,公共安全管理学的系统性体现在学科的综合性突出、目的性明确等方面。首先,学科目的性是指学科的建立具有特定的目标,它不是以提出客观世界的一般规律为目的,而是根据人类某种特殊需要,并为满足这种需要而建立起来的学科,因而是运用一切科学知识所揭示的客观规律来为人类服务的科学。公共安全管理学以揭示公共安全事件客观规律,避免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混乱为目的,目的具体、明确,直接服务于人类。其次,学科的综合性指从整体上看学科实现的目标是综合的,其基本构造是由人、物、人与人关系、物与物关系、人与物关系要素组成的。这些要素构筑了公共安全管理学的基本要素,使公共安全管理学综合性突出。其三,目的性指明了公共安全管理学知识系统服务目标的特殊性,多维的要素展示了公共安全管理学知识系统的综合性与复杂性。上述要素中的关键要素是人,人不仅是被服务的对象,而且是实现这种服务的系统中的最活跃的因素,并且行为受到思维支配,具有非线性与复杂性的特点,使公共安全管理学知识系统成为非线性的复杂的功能系统,只有依靠运筹、信息、控制的系统方法,才能实现综合学科建立的既定目标,满足人类在生存与发展中的安全需要。

公共安全管理学的系统性还表现在时间、空间、知识体系和知识体系对接等方面。在时间上,公共安全事件的防范与处理不是一时一刻的事,它贯穿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始终。在不同时期、不同时刻,公共安全事件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内在的变化规律。认识不同时期、不同时刻公共安全事件的特点和变化规律形成了系统的公共安全管理学知识体系。在空间上,公共安全事件在任何地点都可能发生,不同的地点在地理环境上具有特殊性,防范与处理的知识体系也具有不同的特点,形成了公共安全管理学知识体系在空间上的系统性。空间上的系统性不仅表现在平面上,也反映在立体结构上,使空间系统性具有复杂性。在知识体系方面,公共安全管理学需要研究所有公共安全事件的内在变化规律,研究其防范、控制、监察、处置等规律。在知识体系对接方面,公共安全管理学的知识体系必须形成良好的知识对接,否则在防范链条中,任何方面的知识漏缺将导致方案体系的失败。例如,视频监控手段的出现,必须有对应的信息传输手段,否则视频手段没有任何作用。

2.相关学科知识体系的特征

安全科学技术学科的知识体系以特定的目的性、整体的综合性、复杂的系统性为基本特征; 管理学的学科特征是“统一性”,表现在6个方面,即特定性与限定性的统一,理论性与应用性的统一,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统一,综合性与专门性的统一,规范性与实证性的统一,宏观性与微观性的统一;

3.公共安全管理学特征的独立性

从上述公共安全管理学知识体系基本特征以及相关学科知识体系基本特征的表述中可以通过比较分析得出公共安全管理学知识体系特征的独立性。

首先,公共安全管理学的“系统性”与安全科学技术的“目的性、综合性、系统性”不同。从字面上看,安全科学技术也有“系统性”,但它的系统性是针对“劳动安全”知识体系的系统,是本书中所指公共安全管理学知识体系的一部分,它们的内涵不同。内涵不同则知识之间的联系就不同,相关的政策、措施以及实施手段就不同,这是两者的系统性不同所产生的差异。

其次,公共安全管理学的“系统性”与管理学的“统一性”不同。管理方法的核心是协调,只有具备了统一性才易于协调。但统一性是关于各个方面的统一,各方面本身存在差异,不成为系统,不是统一的整体。虽然管理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提高效能。但提高效能针对的是人,人的思想、知识、技能存在差异,提高效能不能采取相同的方法,从而产生了管理学的“理论丛林”。对于一个特定的人群,最适合的理论可能只有一个,多种理论的同时使用不一定能产生更好的效果,有时还会产生适得其反的结果。公共安全管理学的知识系统与之不同,它有“多重保护原理”,多重保护可以提高防护效果,因此它们的学科特征存在差异。

其三,公共安全管理学的“系统性”与法学的“公正性”不同。为了公正地定罪,刑法必须列出所有罪行,“法无禁止即可为”,从表面上看,法律规定了所有的违法行为,形成了系统,但这里的系统与公共安全管理学的“系统性”存在巨大的差异。每一项罪行都有严格的界定,理论上讲,罪行与罪行之间不应当存在交叉,但公共安全管理学的各种措施必须是“无缝对接”,不能存在防范漏洞,可见两者之间的系统性并不相同。

总之,公共安全管理学的学科特征与相关学科不同,与其他学科的特征差异更大,因此公共安全管理学的学科特征具有独立性。

五、公共安全管理学的派生来源及嬗变

研究普遍意义上的“安全”问题由来已久,但对公共安全的研究仅有一个世纪的历史,而具体到在众多学科关于公共安全问题的交叉研究中诞生的公共安全管理学研究,则是在2003年的“非典”之后开始兴起。政治学从政权的视角出发构建的国家安全知识体系、公安学从维护社会秩序角度出发构建公共安全知识体系、法学从犯罪角度构建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安全科学从生产安全角度构建的安全科学技术知识体系、管理学从应对突发事件角度构建综合减灾的知识体系等,使公共安全管理学知识来源复杂,也为派生出独立的知识体系奠定了基础。

(一)政治学来源及嬗变

国家安全是国家的最根本利益,自然成为政治学的重要研究内容。根据国家安全影响因素的关注点,可将国家安全理论划分为传统国家安全和非传统国家安全。

传统国家安全以国家层面的安全为关注点,认为国家是否安全取决于政治安全和军事安全这两个方面是否受到威胁,但军事安全更为重要,没有军事安全,就没有其他层面的安全。伊拉克、阿富汗的政权更迭告诉我们,军事安全决定政治安全。进入21世纪之后,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在继续,但美国“9·11”事件和中国“非典”事件之后,学界和政界普遍认识到,能够对国家安全造成致命打击的已不仅仅是政治和军事因素,而有更多“非传统安全”要素。非传统安全理论认为对国家安全造成实质影响的因素十分广泛,应从传统的政治和军事领域扩大到经济、文化、科技、社会和环境等各个领域的综合性安全,包括经济安全、金融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社会安全等。非传统安全理论强调行为体的多样性以及多样性的行为体之间的安全关系问题,强调非传统安全问题的跨国性,强调非传统安全问题的不确定性及其变化性,强调安全的非军事性,强调问题解决的国际合作性、协商性,强调各问题领域之间的联系性等。

可见,国家安全从传统延伸至非传统领域之后,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的问题都会触及公共安全领域。的确,上述任何方面出了问题,都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巨大威胁,应该成为公共安全管理学的研究内容。然而,国家安全以政权安全为最终目标,它与公共安全以群体生命财产安全为最终目标显然不同,目标上的差异将造成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的差异,必然形成不同的知识体系,产生知识体系的嬗变。

(二)法学来源及嬗变

虽然我国并未颁布《公共安全法》,但《宪法》中规定了公共安全的基本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不断完善,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不断出现,逐渐形成覆盖全面、体系完备的公共安全法律体系。

法律对威胁或潜在威胁到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进行认定和量刑。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的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第二编第二章有11个条文对危害公共安全的23个罪及其刑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直到2015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颁布施行为止,危害公共安全罪涉及26个条文,对危害公共安全的56个罪及其刑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自20世纪80年代后,我国政府对公共安全日趋重视,颁布了一系列法律,以1989年施行的《传染病防治法》为代表,颁布了《食品安全法》 《职业病防治法》 《公共场所卫生法》等涉及公民健康的法律;以1998年施行的《防洪法》为代表,颁布了《水法》 《森林法》 《草原法》 《气象法》 《防沙治沙法》和《防震减灾法》等保障防灾减灾体制顺利进行的法律;以1998年施行的《消防法》为代表,颁布了《安全生产法》 《环境保护法》 《劳动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建筑法》等构筑了公共安全法律的基本内容;以1993年施行的《国家安全法》为代表,颁布了《戒严法》 《集会游行示威法》 《人民警察法》 《人民银行法》 《货币法》 《公司法》 《保险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对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治安的行为进行了规定。

上述法律及其修正案不断充实、完善公共安全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构建了公安机关进行公共安全管理的法律体系,成为公安公共安全管理的基石。

(三)管理学来源及嬗变

管理学以资源的调配、优化为主要内容,而安全是资源调配和优化的基础,没有安全,谈不上资源调配和优化,因此,管理学一直把安全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新中国成立后,关于安全的学科是指“劳动保护科学”,它是与事故相对应的生产安全的系统科学,20世纪80年代所说的“安全管理”,实质上是指生产安全管理。从生产安全管理出发,我国学者逐渐将安全理念扩展到生活安全、生存安全,形成了今天的“大安全”理念。

从世界角度看,主流学者认为:“大安全”应由政府负责,因为“政府作为社会力量的中代表、协调者及组织者,有能力调动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妥善处理突发灾难及其后果。”

(四)安全科学技术来源及嬗变

安全科学技术是公共安全管理学技术知识体系的主要来源,公共安全管理不仅需要稳定的政治形态,需要完备的公共安全法律体系,需要管理理论和方法,也需要科学技术,在现代公共安全管理中科学技术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20世纪中叶,公共安全管理靠人力;今天的公共安全管理靠科学技术,先进的科学技术渗透到公共安全管理的每个角落。从公共安全管理学的发展历程看,公共安全管理是安全科学技术水平提高的受益者,每一次重大科学技术的进步都提升了公共安全的管理水平。探测设备的进展,延伸了人体的感官;视频技术的发展,改变了巡逻的方式;传感技术的改进,实现了远程监控等等。另一方面,安全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还拓展了公共安全管理学的学科领域。核技术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清洁能源,同时也带来核污染,引发核安全问题;计算机与网络的创建,极大地提升了生产力,同时也引发了计算机网络安全问题,创建了网络安全学科等等。安全科学技术丰富了公共安全管理的内容,改进了公共安全管理的方法,但公共安全管理也为安全科学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公共安全管理需求的提升,促进了安全科学技术的发展,因此,公共安全管理与安全科学技术相辅相成,既有区别也有联系,独立发展着各自的知识体系。

作为新兴的学科,公共安全管理学的知识还来源于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这是交叉学科的共同特点。知识来源奠定新学科知识体系的基础,知识派生造就了知识体系的独立性。正是因为公共安全管理学的多学科知识来源和派生,成就了公共安全管理学知识体系的独立性,为公共安全管理学屹立于学科之林奠定基础。 lWpZGDTVn9B4lOzTHPSmyWu4SehGKiMRh7Kq8Fn7qvl83NLyJHYTuncu2PBhg2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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