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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童年的大部分时间都是聆听着奋斗的声音度过的。这种声音以糟糕的(至少是业余的)音乐的方式呈现,从我卧室的地板缝里传出来—那是楼下姑婆萝比的学生弹钢琴时发出的叮当声。他们在缓慢而笨拙地学习音乐。我家住在芝加哥南岸社区一栋整洁的砖砌小楼里。这栋小楼的主人是萝比和她的丈夫特里。他们住在一层,我父母在二层租了一间公寓。萝比是母亲的姑妈,许多年来对母亲一直很慷慨,但是我有点儿怕她。她古板严肃,是本地教堂的合唱团指挥,也是我们社区的钢琴教师。她穿着便鞋,脖子上总挂着一副带链子的眼镜。她笑容狡黠,但不像我母亲那样有幽默感。我时常听见她责备学生不勤加练习,或者责备家长送孩子上课迟到。

“晚安!”她白天会突然冒出这么一句,口气里带着怒火,就像有些人会说“哦,我的上帝啊”—感觉几乎没有谁能让萝比满意。

然而,奋斗的声音成了我们生活的背景音。每个下午和晚上都有练琴的声音。教堂的女士们有时会过来练习唱赞美诗,她们虔诚的歌声穿透了我家的墙壁。姑婆萝比定的规矩—上钢琴课的孩子一次只能练一首曲子。我在房间里听他们一个音符一个音符地弹,弹得战战兢兢,想努力获得她的认可。他们开始从《刚出炉的十字餐包》练起,直到学会《勃拉姆斯摇篮曲》就可以毕业,不过中间的过程可不轻松。音乐声并不烦人,但它无休无止。琴声爬上隔开我家与萝比家的那段楼梯。夏日里,琴声会从打开的窗户飘进来,伴随着我的思绪,那时候我通常在玩芭比娃娃,或者用积木搭建小小的王国。唯一的间歇是在父亲从城里的水处理工厂上完早班回到家时。他会在电视上放芝加哥小熊队 的棒球比赛,放大音量,将琴声挡在外面。

这是20世纪60年代末期的芝加哥南城。小熊队打得不坏,但也算不上很好。父亲坐在躺椅上看比赛,我坐在他怀里,听他讲小熊队正处在赛季末,毫无状态,还有球队外野手比利·威廉姆斯在球场左侧的挥棒有多么帅气—他就住在我家附近的康斯坦斯大道上。而在棒球场外,美国正处在大震荡中。肯尼迪兄弟被刺杀;马丁·路德·金在孟菲斯市的一个阳台上被枪杀,引发了包括芝加哥在内的席卷全国的抗议活动。1968年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期间,警察在格兰特公园用警棍和催泪弹驱离“越战”抗议者,酿成了流血事件。而格兰特公园就在我家北边大约九英里处。与此同时,许多白人家庭从市中心搬到了郊区,据说那里有更好的学校、更大的空间,很可能也更“白”。

我对这些都没什么印象。我当时还是个玩芭比娃娃和积木的小女孩,和父母、哥哥住在一起,晚上睡觉时哥哥的脑袋离我只有3英尺 。我的家人就是我的世界,是一切事情的中心。母亲早早开始教我读书,带我去公共图书馆,陪我一起认书上的字。父亲每天穿着城市工人的蓝色制服去上班,晚上下班后会向我们展现他对爵士乐和艺术的热爱。父亲年少时曾在芝加哥艺术学院上过课,高中时学过绘画和雕塑。学生时代的他是一位实力强劲的游泳健将和拳击手,成年后的他热爱电视上播出的所有运动项目,从专业高尔夫到北美职业冰球联赛。他喜欢看到有能力的人获胜。当我的哥哥克雷格对篮球产生兴趣时,父亲将硬币抛到厨房的门框上,鼓励他跳起来去够。

对我来说,所有重要的事情都发生在五个街区的半径内—我的祖父祖母和堂(表)亲们的家,街角的教堂(我们因为上主日学校所以不经常去),一个加油站(母亲有时会派我去那儿买一盒新港香烟),以及一家酒品商店,那里也卖沃登面包、散装糖果和盒装牛奶。在炎热的夏夜,附近公立公园会传来喝彩声,那里在举行成人垒球联赛,克雷格和我会在这喝彩声中打瞌睡。白天我们会爬上公园游乐场的攀爬架,和其他孩子一起玩捉迷藏。

克雷格和我相差不到两岁。他遗传了父亲柔和的眼睛和乐天派的性情,还有母亲的不妥协。我们两兄妹的关系一直很亲密,一部分原因是他从最初就对自己的妹妹有一种不可动摇和无法解释的忠诚。在一张早年的黑白家庭照片里,我们一家四口坐在沙发上,母亲面带微笑,揽着我坐在她怀里,父亲看起来严肃又骄傲,克雷格倚在他腿上。我们穿着正式,也许正准备去教堂或者参加婚礼。我当时大概八个月大,脸肉嘟嘟的,表情严肃好斗,戴着尿布,穿着熨过的白裙子,看起来随时都会从母亲的手里滑出去,而且盯着镜头,好像要吃掉它。克雷格紧挨着我,他系着蝴蝶领结,穿着西装外套,表情严肃,看起来像个小绅士。他只有两岁,但看样子已经有哥哥的保护欲和责任感了。他的胳膊朝我这边伸着,手握着我胖胖的手腕,似乎要保护我。

拍这张照片时,我们住在帕克维公园社区,和祖父祖母家只隔着一条过道。帕克维公园社区是芝加哥南城的一处经济适用社区,里面都是现代风格的公寓楼房。社区是20世纪50年代落成的合作公寓 ,是为缓解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黑人工人阶层家庭住房短缺问题而设计的。后来,在贫穷和帮派暴力的碾压下,这个社区每况愈下,成为城里最危险的居住地之一。不过,早在那之前,我还在蹒跚学步时,父母就接受邀请,搬到南边几英里外萝比和特里家里住,这里要比之前社区的环境好多了。我的父母十几岁时相识,后来二十几岁时结了婚。

在欧几里得大道上,我们是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两户人家,空间并不大。从设计来看,二楼应该是老人房,只够一两个人住,但我们一家四口还是设法住了进去。父母用了唯一的卧室,我和克雷格的卧室在一个稍大的区域,我猜这里本该是起居室。后来,我们长大一些,我的外祖父普耐尔·席尔兹,一个热心但技艺不算精湛的木匠,带来一些便宜的木制镶板,做了一个临时隔断,将房间分成了两个半私密的空间。他还给每个空间安了一扇折叠门,这样又隔出了一个小小的公共游戏区,我们可以用来放玩具和书。

我爱我的房间。这里只够放一张单人床和一张窄窄的书桌。我把我所有的毛绒玩具都放在床上,作为一种例行仪式,每晚睡觉时都把它们精心地摆放在我脑袋周围。克雷格那边的空间和我的一模一样,他的床紧挨着木镶板,和我的床平行。我们之间的隔断很薄,晚上躺在床上可以聊天。在隔断和天花板中间有一个10英寸 的空隙,我们聊天时经常从这个空隙把卷起来的袜子扔来扔去。

姑婆萝比那边的屋子布置得像一座坟墓,家具都包裹着塑料保护膜,我大着胆子坐上去时,光着的腿挨着保护膜,感觉又冷又黏。她的架子上摆放了很多小瓷像,但不许我们碰。我的手会在一组样子甜美的玻璃贵宾犬上停留一下,那是一只漂亮的母狗和三只小狗,然后我把手撤回来,担心萝比会生气。没有钢琴课的时候,楼下一片死寂。电视从来没有打开过,收音机也没有开过。我甚至不确定他们夫妇在楼下是否说过话。萝比的丈夫全名叫威廉·维克多·特里,不知什么原因我们都称呼他的姓。特里就像个影子,几乎不怎么说话,他一周里每一天都穿着三件套西装,看上去很体面。

那时我把楼上和楼下看成两个不同的天地,由两种不同的氛围主宰。楼上的我们闹哄哄的,并觉得理应如此。克雷格和我在公寓里互相扔球追逐。我们把碧丽珠家具护理喷蜡喷到走廊的木地板上,这样就可以穿着袜子在上面滑得更远更快,经常滑得撞到墙上。我们用两副手套(那是父亲送的圣诞礼物)在厨房里举行兄妹拳击比赛,还有“私人教练”指导我们如何稳准狠地出击。晚上,我们一家人会玩棋类游戏,讲故事或笑话,听杰克逊五兄弟乐队的唱片。如果我们吵到了楼下的萝比,她便果断地走向我们共用的楼梯间的电灯开关,这个开关也控制着我们楼上走廊的灯泡,一开一关,一开一关,这是她在礼貌地提醒我们小点儿声。

萝比和特里上了年纪。他们成长于另一个时代,拥有不同的思维方式。他们看到过我们的父母也不曾看到的事情,克雷格和我两个毛孩子就更不懂了。有时我们对楼下的坏脾气抱怨过度时,母亲会这么教育我们。虽然我们不了解时代背景,但我们被教导要记住它是存在的。父母告诉我们,地球上的每个人都背负着一段看不见的历史,单凭这一点,宽容就是必要的。许多年之后,我才了解到,姑婆萝比曾经以种族歧视的罪名控告西北大学。1943年,她报名参加了一个合唱音乐研习班,却不被允许住女生宿舍,而被通知去住城里的一个出租房,还被告知那里是“有色人种”的住处。特里曾经是出入芝加哥的夜间客运专线上的一名卧车服务员。那是一份体面但薪水一般的工作,从事这个工作的全都是黑人男性,他们穿着干净整洁的制服,为乘客提供行李托运、送餐以及其他服务,包括擦鞋。

退休多年后,特里依然保持着一种麻木的礼节—着装一丝不苟,态度温和谦卑,与世无争,至少在我眼中是这样。好像他为了生存已经放弃了一部分自我,我常看到他在夏天的烈日下割草,脚穿一双布洛克雕花皮鞋,身穿背带裤,头戴一顶卷檐软呢帽,正装衬衣的袖子仔细地挽上去。他每天只抽一根烟,每月只喝一杯鸡尾酒,这是他放松的方式。即便那样的时候,他也不会像我父母在喝了掺有苏打威士忌调酒和喜立滋啤酒后那样放松,他们每个月都要喝上几次。我有点儿希望特里能开口,倾诉他心里藏着的秘密。我想象他有很多关于他曾到过的城市以及富人们在火车上行为是否得体的有趣故事。但是,我们没有听到过任何故事。不知为何,他从来不讲这些。


大概四岁时,我决定学习钢琴。克雷格当时读小学一年级,每周到萝比家学弹立式钢琴,回来时基本安然无恙。我想我准备好了。事实上,我确信自己潜移默化中已经学会了弹钢琴,毕竟之前听了那么久其他孩子磕磕绊绊地弹奏曲子。那些音乐已经印在我脑海中了。我迫不及待想下楼向苛刻的姑婆展示我是一个有天赋的女孩,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成为她的明星学生。萝比的钢琴放在房子后部一个小小的方形房间内,挨着窗户,在那里可以俯瞰后院。房间一角放着一盆盆栽,另一角是一张折叠桌,学生们可以在上面做音乐练习题。上课时,她笔直地坐在一个带软垫的高背扶手椅上,一个手指打着节拍,昂着头仔细听着,不放过任何一个错误。我害怕姑婆萝比吗?并不,但她确实让人心生畏惧。她代表了一种严苛的权威,是我在别处不曾见识过的。她要求坐在她的钢琴凳上的每一名学生都表现优秀。我希望她能认可我,或者说,我想征服她。在她面前,你总感觉要去证明什么。

上第一堂课时,我坐在钢琴凳上,腿太短够不着地,来回晃荡。萝比给了我一本初级音乐练习册,我兴奋极了。她还给我演示了正确的弹奏手法。

“好了,不要走神。”她说,还没教就开始责备我,“找到中央C音。”

对小孩子而言,钢琴好像有一千个琴键。你盯着那排长长的黑白键,两个小胳膊张开都够不到边。我很快学到,中央C音是个很关键的点。它是左手和右手负责弹奏区域的分界线,在高音和低音之间。如果你可以把大拇指放在中央C音键上,其他的就好办了。萝比家钢琴的按键在颜色和形状上有细微差异,因为长年使用,琴键上有几片象牙掉了,看起来像坏了的牙齿。中央C音键有一个角完全掉了,缺了差不多有我手指甲那么大一块,正好让我的手每次都能很容易地找到它。

我发现自己喜欢钢琴,坐在钢琴前感觉很自然,好像这是我注定要做的事情。我的家族成员中不乏音乐家和音乐爱好者,特别是我母亲这边。我有一个舅舅是专业乐队成员,有好几个姨妈都在教堂合唱团里唱歌。我的姑婆萝比,除了做合唱团指挥和教钢琴课外,还是一个轻歌剧学习班的负责人。那是一个面向孩子的低价音乐剧学习班,克雷格和我每星期六早晨都去上课,地点就在教堂的地下室。不过,我们家族的音乐中心是我的外祖父—木匠席尔兹,他是姑婆萝比的弟弟。外祖父肚子圆滚滚的,留着一把蓬乱的花白胡须,总是无忧无虑的,笑起来极富感染力。我还小的时候,他住在城西边,克雷格和我就称呼他“西区的”。但是我开始上钢琴课那年,他搬到了我家附近,所以我们改了称呼,叫他“南城的”。

“南城的”和我外祖母在几十年前分居了,那时候我母亲只有十几岁。他和我的大姨卡洛琳还有小舅斯蒂夫住在一起,离我家只有两个街区。那是一座舒适的平房,为了听音乐,他把房子里里外外装上电线,每个房间都有扬声器,连浴室里都有。在餐厅,他精心打造了一组橱柜来放他的音响设备。设备大都是从庭院旧货市场上淘来的。他有两个不配套的唱机转盘和一个老掉牙的盘式磁带录音机,还有多年来收藏的满架子的唱片。

“南城的”对世界有很多不信任。他是那种典型的老派阴谋论者。他不信任牙医,结果最后满口牙几乎都掉光了。他不信任警察,也并不总是信任白人。他的祖父是佐治亚州的一名奴隶,在种族隔离法案实施时期,他在亚拉巴马州度过了童年时光,后来在20世纪20年代北上来到了芝加哥。“南城的”有了自己的孩子后,在保障他们的安全上费尽心思—他用或真实或编造的故事吓唬他们,内容是黑人小孩去了不应该去的社区后的遭遇,还教导他们和警察保持距离。

音乐似乎是他烦恼的解药,是他放松和排解烦恼的一剂良方。“南城的”在领到木匠活儿工钱的日子,有时会挥霍一下,给自己买一张新唱片。他经常为家人举办派对,因为放的音乐声太大,大家被迫要很大声讲话。我们庆祝生活中很多大事件时都是在“南城的”家里,所以这些年来,我们曾听着“艾拉·费兹杰拉” 拆开圣诞节礼物,听着“克特兰” 吹灭生日蜡烛。据我母亲说,“南城的”年轻的时候很重视向七个孩子灌输爵士乐,他经常在日出时带孩子一起散步,同时尽心地播放他的那些唱片。

他对音乐的热爱很有感染力。“南城的”搬进我们的社区后,我下午经常泡在他那里,随意从架子上抽下唱片,放进音响里,每一张都是一场独特的冒险历程。尽管我当时还小,但他并不限制我的行动。后来他给我买了我人生的第一张唱片—史提夫·汪达 的《发音书》。我把这张唱片放在他房子里一个特别的架子上,这个架子上放的都是我最喜欢的唱片。如果我饿了,他会播放着艾瑞莎 、迈尔斯 或者比莉 的音乐,给我做一杯奶昔,或者煎一整只鸡。对我来说,“南城的”家里就像天堂一样大。而天堂,在我的想象中,是一个充满了爵士乐的地方。


…………*…………


在家里,我继续在音乐之路上稳步向前。坐在萝比的立式钢琴前,我很快掌握了音阶,可见潜移默化还是有用的。我积极地完成她给我的读谱练习簿。因为我们家没有钢琴,所以我不得不去她家里练习。等到没有学生上课时,我经常拖着母亲一起坐在那张带软垫的椅子上,让她听我弹琴。钢琴书里的曲子我学了一首又一首。我也许并不比其他学生优秀,可能一样笨拙,但是我很有动力。对我来说,学习的过程有一种魔力,我从中得到了一种成就感。首先,在练习的时间和取得的进步之间,我发现了一种简单而令人鼓舞的关联。我在萝比的反应里也察觉到了某种情绪— 一种隐藏太深无法直接表露的喜悦,在我零失误地演奏完一曲后,还能察觉到她流露出的一丝轻快和高兴的情绪。当我右手选中一首曲子,左手摁下琴键时,我眼角的余光注意到,萝比的嘴唇会稍稍放松,打节拍的手指也会小小地雀跃一下。

后来证明,这是我们的“蜜月期”。如果我少一些好奇心,对她的教学多一些尊敬,萝比和我原本可以继续保持这种状态。但是钢琴书太厚了,开始的几首曲子又练了太长时间,后来我失去了耐心,开始往后看—不是后面几页,而是很靠后。我开始看那些难度更大的曲子,并且在练习时开始试着弹奏。当我得意地在萝比面前弹奏了书里很靠后的一首曲子后,她爆发了,对我的表演报以一声恶狠狠的“晚安!”我被她责骂了一通,就像她之前责骂其他学生那样。我只是想学得更多更快一些,萝比却将此视为近乎叛国的罪行。她并不欣赏我的表现,一丁点儿也不。

我并不后悔。我是那种希望得到具体答案的孩子,我喜欢把事情辩明,得到一个合理的、可能也会让人筋疲力尽的结果。我那时候就像个律师,还有点儿专横,我那位常被我赶出公共游戏区的哥哥可以证明这一点。当我对某件事有个好主意时,我不喜欢别人说“不行”。这也是我和萝比发生冲突的原因,我们两个都很激动,固执己见。

“你为什么会因为我想学一首新曲子而发火呢?”

“你还没有准备好,学钢琴要循序渐进。”

“但是我准备好了,我刚才把那首曲子弹出来了。”

“那不是学琴的方法。”

“那是为什么呢?”

钢琴课变得冗长而令人厌烦,主要是因为我拒绝墨守成规,而萝比也不认同我随意地在她的歌本中选曲子来练习。在我的记忆中,我们连续很多周都在反复地练习。我又是个有主意的人,她也是。在争执间隙,我继续练琴,她继续听,还提出一连串改正意见。我并不把自己在钢琴上取得的进步归功于她,她也不认为我的提高是我自己的原因。但是,我们的钢琴课依然继续。

楼上,我的父母和克雷格觉得整件事非常好笑。晚饭时,我边吃意大利面和肉丸,边讲述跟萝比的“战斗”,情绪仍然激动,他们却捧腹大笑。克雷格和萝比相安无事,他是个让人愉快的孩子,学钢琴按部就班,并不十分投入。父母对我的遭遇并没有表示同情,对萝比也没有。总而言之,他们对于我们学业之外的事情并不过多干预,而且很早就希望哥哥和我能自己处理自己的事情。他们似乎认为自己作为父母,在家中的责任主要是倾听以及在需要时给予鼓励。对于我的表现,其他父母也许会责备孩子对长辈不敬,但他们却不予理会。我母亲从大约十六岁开始和萝比一起住,被迫遵守她定下的那些莫名其妙的规矩,看到萝比的权威受到挑战,她可能心中窃喜。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父母对我的奋起抗争是欣赏的,我为此感到高兴。那是我心里的一团火,他们想让它燃烧着。


…………*…………


每年,萝比都会组织一场钢琴演奏会,让她的学生们可以现场为观众演奏。直到今天,我都不知道她是如何做到的,总之她想办法借到了位于芝加哥市中心的罗斯福大学的一个练习厅。演奏会就在密歇根大道上一座宏伟的石质建筑里举行,旁边就是芝加哥交响乐团的演奏场地。光是想想要去那里演奏,我就紧张不已。芝加哥卢普区 在我们位于欧几里得大道上的公寓以北大约九英里处。那里闪闪发光的摩天大楼,人们熙来攘往的人行道,让我感觉像另一个世界。我们一家人一年里到市中心的次数屈指可数,通常是去参观艺术学院或是看场话剧。一家四口坐在父亲的别克车里,好像太空舱里的宇航员。

我父亲对于任何需要驾车外出的理由都表示欢迎。他的爱车是一辆古铜色的双门别克Electra 225,他骄傲地称它为“两块两毛五”。他精心为爱车擦拭打蜡,严格遵循保养程序,把车开到西尔斯百货进行轮胎换位和润滑油更换,就像妈妈定期带我们去儿科医生那里做体检一样。我们也爱“两块两毛五”。它那流线型的车身和窄窄的尾灯让它看起来帅气又新潮。车里很宽敞,感觉像个房间一样。我在里面几乎能站起身,手能摸到覆着布的车顶。那时候,系安全带还不是必需的,所以很多时候克雷格和我就在车里打闹,当我们想跟父母说话时,就把身子探到前座。在车里一半儿的时间,我会踮起脚,把头放在驾驶座的头枕上,探出下巴,这样我的脸就贴着父亲的脸,我们的视野就完全一样了。

这辆车让我们一家人有了另一种亲密方式,我们可以一边开车一边聊天。晚饭后,克雷格和我有时会央求父亲带我们出去兜兜风。作为夏夜的消遣,我们一家还会到社区西南方向的一个汽车电影院看《人猿星球》系列电影。我们在暮色中把别克车停下,安顿下来看电影,母亲把从家里带来的晚餐—炸鸡和炸薯片分给我们,克雷格和我坐在后座,把食物放在大腿上吃,小心翼翼地用餐巾纸擦手,而不是直接把油抹在座位上。

多年之后,我才完全理解开车对于父亲的意义。小时候我只能模糊地感觉到,他开车时有一种自由自在的感觉。发动机运转良好,轮胎稳稳地转动,这让他有一种快感。父亲三十多岁时,一条腿有种奇怪的无力感,医生告诉他,将来他可能无法走路,疾病发展的过程会漫长又痛苦。很可能在某一天,他的脑神经和脊髓神经神秘脱鞘,他就完全无法走路了。我不记得确切日期,但是父亲买下这辆别克车和他被诊断出患多发性硬化症大约是同一时间。尽管他从未说过,但这辆车对他某种程度上应该是一种慰藉。

关于这种病,父亲和母亲都没有多考虑。那时候,还需要再过几十年才有谷歌,才能一搜就有一堆让人眼花缭乱的图表、数据和医学解释,带来或带走希望。即使当时有这些,我猜父亲也不愿意看。虽然父亲从小就去教堂,但他应该不会乞求上帝祛除他的病。他也不会寻找替代疗法或权威专家,又或者怪罪某个有缺陷的基因。在我的家族中,我们有一个由来已久的习惯,那就是屏蔽坏消息,在它到来的那一刻就忘掉它。没人知道父亲在看医生之前已经有多长时间感觉不舒服,我猜测不是几年也得有几个月。他不喜欢看医生,也不会怨天尤人。他是那种接受命运安排、一门心思往前看的人。

我清楚地记得,在我参加钢琴演奏会的重要日子,他走路已经有点跛,左脚跟不上右脚的步伐。我对父亲的所有记忆里都有他残疾的样子,虽然我们都不愿意用这个词。当时我只知道,父亲比其他小孩的父亲走路要慢一点儿。我有时看见他在爬一段楼梯前会停住,似乎需要想想怎么爬再行动。我们去商场购物时,他会坐在长凳上,帮忙看包或者打个盹儿,让其他人去逛。

到市中心参加钢琴演奏会的路上,我坐在别克车的后座,穿着一件漂亮的裙子和一双漆皮鞋,扎着辫子,生平第一次紧张得直冒汗。我对于演奏很焦虑,虽然我已经在萝比家把曲子练得滚瓜烂熟。克雷格也参加这次演奏会,他穿着一身西装,似乎并不紧张,还在车后座上睡着了。事实上,他睡得很死,嘴半张着,表情愉快而平静。这就是克雷格。我这辈子都梦想可以像他那样淡然从容。他当时参加了青少年篮球联赛,每周末都会比赛,显然对现场表演这档子事已经驾轻就熟。

父亲经常会花很长时间挑选停车地点,为的是与目的地尽可能地接近,这样就要多付一笔钱,但可以让他少走几步路。那天,我们很顺利地找到了罗斯福大学,走进了那个看起来巨大的有回声的大厅,钢琴演奏会就在这里举行。走进大厅,我感觉自己很渺小。大厅装着典雅的落地窗,从那里可以望见格兰特公园的大片草坪,远处还可以看到密歇根湖白色细浪腾起的湖面。大厅内整齐地排列着一排排青灰色的座椅,人慢慢多起来,都是紧张的孩子和满怀期待的父母。在大厅前部,高出地面的舞台上,放着两架小型三角钢琴,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这种钢琴,它们那被撑开的巨大的硬木顶盖,就像黑色的翅膀。萝比已经到了,她穿着一条印花长裙,正在忙碌,看起来就像舞会上的美人,不过是上了年纪有点儿发福的美人。她要确保所有学生手里都拿着要演奏曲子的活页乐谱。当演出开始时,她示意全场安静下来。

我记不清楚那天的演出顺序了,只知道轮到我的时候,我从座位上站起来,用最好的仪态走到大厅前面,走上舞台台阶,坐在其中一架闪闪发光的小型三角钢琴前。事实上我已经做好了准备。虽然我认为萝比急躁又顽固,但她对完美的苛求已经内化在我的身体里。我对于要演奏的曲目熟悉到根本不用思考,要做的只是动手而已。

但是有一个问题,当我小小的手指放在琴键上的一瞬间我就发现了这个问题—放在我面前的是一架完美的钢琴,它的表面被仔细地擦拭过,琴弦的音调得很准,八十八个琴键完美地排列着,就像一条黑白相间的缎带。但问题是,我不习惯完美无瑕。事实上,我有生以来从没有见过完美无瑕的东西。我关于钢琴的所有经验都来自萝比那间低矮的小音乐室,屋里有盆乱蓬蓬的盆栽,窗外是我们简朴的后院。我唯一摸过的乐器就是她那台不完美的立式钢琴,上面的琴键已经泛黄,中央C音键有个缺口。对我来说,那才是钢琴的样子,就像我的社区是我的社区、我的父亲是我的父亲、我的生活是我的生活一样,那才是我认识的钢琴。

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台下坐着的观众在盯着我看,而我正盯着那些光滑闪亮的琴键,它们看起来一模一样。我不知道手该怎么放。我喉咙发紧,心扑通扑通地跳,但努力掩饰着自己的紧张情绪向观众席望去,想寻找母亲那张熟悉的脸。这时,我看到一个身影从前排站起来,慢慢地朝我的方向飘过来—是萝比。在那之前我们已有过多次争吵,我已经有点儿把她视为敌人。但就在我感到窘迫的时刻,她像天使一样来到我身旁。也许她明白我的感觉,也许她知道世界的差异正在无声地向我第一次展现,也可能她只是想加快演奏速度。不管怎样,萝比没有说一句话,只是把一根手指放在中央C音键上,让我知道从哪里开始。然后,她转过身,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鼓励的微笑,让我开始演奏。 h//6sljW/5Azb0IQ8b7m19aqsacfEPXv9zCUDvGqCSS2Pq7dE2zdKpUoK/K1Q8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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