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从一个打错的电话开始的,在那个死寂的夜里,电话铃响了三次,电话那头要找的人不是他。很久以后,等到他能够思索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时,他将得出结论:一切纯属偶然。但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一开始,还只是那件事及其后果。不管结果会不会有所不同,也不管所有的事情是否从那陌生人吐出第一个字时就已注定,都不是问题所在。问题在于这个故事本身,至于它是否意味着什么,那都不是这个故事所要告诉你的了。
说到奎因,几乎不需要我们费什么口舌。他是谁,从哪里来,做过些什么,都无关紧要。比方说,我们知道他三十五岁了。我们知道他结过婚,也曾为人父,然而现在妻子和儿子都已经死了。我们也知道他写过书。确切地说,我们知道他写过推理小说。用威廉·威尔逊的笔名,以差不多每年炮制一本的速度,赚来的钱足以让他在纽约一处小小的公寓房里将就度日了。因为每写一本小说最多只要五六个月的工夫,所以每年剩下的时间他就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了。他大量读书,逛画展,还去看电影。夏天,他在电视上看棒球比赛;冬天,他去看歌剧。不过,他最喜欢的事情还是散步。不管是刮风下雨还是晴热寒暑,他几乎每天都要出去遛达一圈,从公寓出发,信步穿入市区——不是真的要去什么地方,只是任由两条腿把自己带到哪里算哪里。
纽约是一个无边无际的空间,一个永无止境的迷宫,不管他走出多远,不管他对社区和街道有多么了如指掌,它们总会给他一种迷失的感觉。迷失,不仅是摸不清这个城市,而且也找不到他自己了。他每次散步出去,都会觉得把自己撇在身后了,他沉浸在街上的车水马龙中,使自己沦为一只东张西望的眼睛,这就逃避了思考的义务,只有以这种方式,他才能获得一些平静,一种神清气爽的放空。世界在他之外,在他四周,在他面前,它变化得如此之快,使他无法投入到任何一样东西中。关键是移动本身,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前面、随着自己的躯体向前漂移的动作。漫无目标的游荡,使得所有地方都变得别无二致,身在何处也不再重要了。在最享受的那些散步中,他会有一种不知身处何方的感受。这种感受,成了他最终所渴望的一切:去往永无之地。纽约就是他在自己周围垒起来的无何有之乡,他意识到自己再也不想离开这里了。
过去,奎因也曾颇有抱负。年轻时,他出版过几本诗集,写过一些剧本和评论文章,也搞过几部长篇译著。但相当突然地,他放弃了这一切。他的一部分已经死掉了,他告诉朋友们,不希望那部分再阴魂不散地缠着自己。也就是从那时起,他开始启用威廉·威尔逊这个名字。著书立说的那部分奎因已经不存在了,尽管从许多方面来说奎因还存在着,但他已不再为任何人而存在,除了他自己。
他还在继续写作,因为他觉得这是自己唯一能做的事情。推理小说似乎是一种合理的办法。他几乎不费什么脑筋就能编造出推理小说所需的复杂情节,而且经常是不由自主地,就好像根本不用怎么费劲就能把这类小说写得很好。因为没把自己视为这些作品的作者,他不觉得自己该对它们负责,因此也发自内心地觉得没必要捍卫它们。威廉·威尔逊,毕竟是臆造出来的,虽然是奎因自己臆造的,但他现在已经过上了独立的生活。奎因很尊敬他,有时甚至还有些羡慕,可总不至于相信自己和威廉·威尔逊就是同一个人了。正因如此,他才没有从自己笔名的面具后面现身而出。他有一个代理人,但他们从不碰面。他们的接触来往只限于信件,奎因还为此在邮局租用了一个信箱。和出版商的交往也照此办理,对方支付给奎因所有费用、稿酬和版税,一概通过代理人。威廉·威尔逊的书全都没有作者照片或简介。威廉·威尔逊的名字从未被列入任何作家名录 中,他也从不接受任何采访,收到的所有信件都由代理人的秘书答复。据奎因所知,没有人知道他的秘密。一开始,朋友们听说他放弃了写作时,总会问他打算靠什么过活。他对他们的回答都是一个口径:他从妻子那里继承了一笔信托基金。但事实上,他的妻子根本就没钱。事实上,他也不再有什么朋友了。
已经五年多了。他不再那么经常地想起儿子了,就在最近,他还把妻子的照片从墙上拿掉了。偶尔,他会突然有种怀里抱着一个三岁男孩的感觉——但那并不是什么思考,甚至连回忆都算不上。那是一种肉身的感受,是过去时光在他身上留下的印记,他根本没法控制。现在,这种时候开始少起来了,而且大体看来,他的情况似乎已经开始变化了。他不再盼着死亡。然而也不能说他很乐意活着。但至少他不再为此怨天尤人了。他还活着,这个事实的根深蒂固开始渐渐迷住了他——就好像已经活过了自己的寿数,就好像莫名过上了一种死后的生活。他再也不亮着灯睡觉了,而且这几个月来,他一点都想不起来自己做过什么梦。
那是在夜里。奎因躺在床上抽烟,听着冷雨敲窗。他想知道雨什么时候能停下来,早上散步时会走得远些还是近些。一本翻开的《马可·波罗游记》倒扣在旁边的枕头上。自从两星期前完成了最新一本威廉·威尔逊的小说,他一直饱受煎熬。他书中的叙述者,那个私家侦探马克斯·沃克,解开了一个精心策划的连环罪案,遭受了许多挫折,经历过几次死里逃生,奎因觉得自己都被他的艰难经历折腾得有点精疲力尽了。这些年来,沃克已经变得和奎因非常亲密了。对他来说,威廉·威尔逊仍然是一个抽象的人物,沃克却变得越来越生动了。在奎因那种三位一体的自我中,威尔逊担当的是某种口技表演者的角色,奎因自己是那个傀儡,沃克则是为这项事业提供意志的鲜活声音。如果说威尔逊是一个幻觉,但他至少证明了其他二者生命的合理性。如果威尔逊并不存在,那他至少也是奎因把自己渡向沃克的桥梁。一点一点地,沃克成了奎因生命中的幽灵,他精神上的兄弟,他孤境中的战友。
奎因拿起那本《马可·波罗游记》,又从第一页开始看起。“所以吾人之所征引,所见者著明所见,所闻者著明所闻,庶使本书确实,毫无虚伪,有聆是书或读是书者,应信其真。” 正当奎因开始琢磨这些句子的意义,在脑海中反复思量那些直截了当的保证时,电话铃响了。很久以后,当他能够把当时的情景重建起来时,他将会记起他朝钟上瞟了一眼,发现已经过了十二点,他还纳闷怎么会有人这时候给他打电话。他想,这种时候听到的极有可能是坏消息。他从床上爬起,光着身子走到电话机旁,在第二声铃响过后拿起听筒。
“哪位?”
电话那头却迟迟没有声音,有一会儿,奎因还以为打电话的人已经挂断了。然后,就像是从一个遥远的地方,传来了一个他从未听到过的声音。那声音呆板木讷却又充满感情,轻如耳语却又清晰可辨,连声调也是这样,他都听不出那是个男人还是女人。
“喂?”那个声音说。
“你是谁?”奎因问。
“喂?”那声音又说。
“我在听,”奎因说,“你是谁?”
“是保罗·奥斯特吗?”那个声音问,“我想跟保罗·奥斯特先生说话。”
“这里没有叫这名字的人。”
“保罗·奥斯特。奥斯特侦探事务所的。”
“不好意思,”奎因说,“你肯定打错了。”
“这件事十万火急。”那声音说。
“我对此无能为力,”奎因说,“这里没有保罗·奥斯特。”
“你不明白,”那声音说,“已经没有时间了。”
“那么我建议你打别的电话,这里不是侦探事务所。”
奎因挂断了电话。他站在冰凉的地板上,朝下看着自己的脚,膝盖,疲软的阴茎。有那么一瞬间,他有些后悔自己对来电者态度那么生硬了。他想,假意跟他周旋一会儿的话,没准会很有趣。也许,他能在那案子里边发现些什么——甚至也许能在某些方面帮得上忙。“我得学会急中生智。”他对自己说。
像大多数人一样,奎因对犯罪几乎一无所知。他从未谋害过什么人,从未偷过什么东西,也完全不认识干那种事的人。他从没进过警察局,从没跟私家侦探打过照面,也从未跟罪犯说过话。他在这方面所有的知识,都来自书本、电影和报纸。不过,他从来不觉得这是什么障碍。对于自己写的那些故事,他感兴趣的不是它们与现实世界的关系,而是它们与其他故事之间的关系。甚至在成为威廉·威尔逊之前,奎因就是推理小说的忠实读者了。他知道大部分推理小说都写得很糟,大多经不起最最马虎的推敲,但吸引他的是这种形式本身,很少有他不愿读的推理小说,除非是那种烂得出奇、难以言表的。尽管他对其他读物有着相当严肃的品味,甚至到了十分挑剔的地步,但换了推理小说,他几乎可以说是来者不拒。当情绪上来时,他可以毫无困难地一口气读完十几本。这是他内心的一个饥渴的洞壑,需要用特殊的食物来填塞,他得一气不歇地往里填塞,直到完全餍足才能停止。
他喜欢的是这类书丰富而俭省的感觉。好的悬疑小说里什么都不会浪费,没有一个句子、一个单词是无意义的。即便没有意义,也会有着某种潜在的意义——总的来说也是一回事。书中的世界栩栩如生,被各种可能性、各种秘密和矛盾搅得翻腾不息。由于所看所说的一切,哪怕是最细微、最琐碎的事,都可能与故事的结局有关,所以什么都不能忽视。每一件事都至关重要,书的中心随着每一个事件向前推进。因此,中心无处不在,直到全书结束才能画成一个圆。
侦探就是这样一个角色,他观察,聆听,趟过物体和事件的沼泽,想办法把所有的线索拼凑到一起,并借此找出真相。事实上,作者和侦探的角色是可以互换的。读者通过侦探的眼睛来看这个世界,仿佛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到细节的扩散。他开始觉察到自己周围的事物,就好像它们都会对他说话,就好像由于他的关注,它们也变得有意义了,而不只是简单地存在着。私眼 。这个词语对于奎因来说具有三重含义:不仅仅是字母“i”代表的“调查者”†;也是大写的“I”,它是埋在自己那呼吸着的躯体中小小的生命蓓蕾;同时,它也是作者实际上的eye,是他自己向外看这个世界,并要求这个世界向他袒露真实面目的眼睛。五年来,奎因一直活在这种多重语义的控制之下。
当然,他很早以前就不再把自己当作一个真实的存在了。如果说现在他还生活在这个世界中,那也是在一段距离之外,通过他想象中的人物马克斯·沃克来实现的。但他的侦探必须是真实的。这类作品本质上就是这么要求的。就算奎因允许他自己消逝,退缩到一个陌生而封闭的地方去生活,沃克仍然可以继续生活在另外的世界里,奎因的痕迹消失得越多,沃克在那个世界的存在就越持久。尽管奎因在自己的躯壳中总觉得不太自在,但沃克却变得越来越主动,越来越能言善辩,走到哪里都自在得很。那些给奎因带来困扰的事,沃克却视作理所当然,他淡定而冷漠地走过那些混乱的冒险历程,每次都使他的创造者印象深刻。确切地说,奎因并不是想要成为沃克,甚至也不是要像他那样,但是在写书时假装自己就是沃克,知道只要自己想就可以成为沃克,尽管只是在他的脑海里,依然会让他感到很安心。
那天晚上,当他终于坠入梦乡时,奎因试着想象沃克会对电话中的陌生人说些什么。在那个后来被他忘记了的梦里,他发现自己独处一室,正用手枪射向一面光秃秃的白墙。
第二天晚上,奎因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他还以为这件事已经过去了,没想到陌生人还会再打来。当时,他正坐在马桶上,用力排着便,电话铃响了。比前一天晚上略迟一些,大概是差十多分钟不到一点的样子。奎因正坐在逼仄的卫生间里,一边“办事”一边读着摊在膝盖上的《马可·波罗游记》,刚看到从北京去厦门的那一章。电话铃声响得非常令人恼火。马上去接电话意味着只能不擦干净就跑过去,他可不愿意这副样子穿过房间。可如果他以正常速度结束眼下的事,那就没法及时接上这个电话。除了这个原因,奎因自己也不大情愿挪动。他不怎么喜欢电话这玩意儿,他曾不止一次地想过要扔掉它。他最最不喜欢的就是电话的专制强横。它不仅有权违反他的意愿打断他,他还不可避免地要屈从于它的命令。这一次,他决定不理睬它。但在第三下铃声响过后,他的肠道排空了。在第四下铃声响起时,他已经擦干净了屁股。等到第五下铃声响起时,他已经提好了裤子,离开了卫生间,正在不紧不慢地穿过屋子。在第六下铃响时,他拿起了听筒,但电话那头没有声音。打电话的人挂断了。
下一个晚上,他心里有了准备。他摊开手脚躺在床上,翻阅着《体育新闻》,等着陌生人的第三次电话。感到阵阵焦虑时,他便站起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他放上一张唱片——海顿的歌剧《月亮的世界》 ——从开始一直听到结束。他等了又等。两点三十分时,他终于决定不等了,去睡觉了。
接下来的那天晚上,他又在等电话,之后那天晚上也是一样。正当他觉得自己的猜想完全没道理,想放弃这个安排时,电话铃又响起来了。那是5月19日。他记得这个日子是因为这是他父母的结婚纪念日——或者说本该是一个纪念日,如果他父母还活着的话——母亲曾告诉他,她是在婚礼之夜怀上他的。这个事实一直对他很有吸引力—能够精确地指出他存在的第一时刻—多年以来,他私下里都是在这个日子里庆祝自己生日的。这一次的电话铃声比前两次来得早一些—还没到十一点—他伸手去拿话筒时,还以为是别人打来的。
“喂?”他说。
电话那头又是一阵沉默。奎因马上意识到就是那个陌生人。
“喂?”他又喊了一声,“有什么能帮你的吗?”
“是的,”对方终于出声了,同样机械的耳语,同样焦急的声调,“是的。现在就需要。不能耽搁。”
“需要什么帮助?”
“谈话。马上。马上谈谈。这样。”
“你想跟谁谈话?”
“就是那个人。奥斯特。那个叫保罗·奥斯特的人。”
这一次奎因没有犹豫。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既然时机来临,做就是了。
“请讲,”他说,“我就是奥斯特。”
“终于。我终于找到你了。”他听出话音中的如释重负,似乎突然间,切切实实的平静降临了。
“没错,”奎因说,“终于。”他停顿一下,以便让自己和对方都能充分领会话里的意思:“有什么能帮你的吗?”
“我需要帮助。”那声音说,“这事很危险。他们说你在这方面最在行。”
“那要看你说的是什么事。”
“我说的是死亡。我说的是死亡和谋杀。”
“那我可帮不上了,”奎因说,“我可不会到处杀人。”
“不,”声音急躁不耐地说,“我的意思正好相反。”
“有人要杀你?”
“是的,要杀我。没错。我就要被杀掉了。”
“你想要我保护你?”
“保护我,是的。还要找出那个想要杀死我的人。”
“你不知道是谁?”
“我知道,是的。当然知道。但我不知道他在哪儿。”
“你能跟我说具体点吗?”
“现在不行。电话里不行。这事非常危险。你必须得过来。”
“明天怎么样?”
“好。明天。明天一早。早上。”
“十点钟?”
“好。十点钟。”那声音报了一个东69街的地址,“别忘了,奥斯特先生。你一定要来。”
“别担心,”奎因说,“我会去的。”
第二天早上,奎因早早醒了,这是几个星期来他醒得最早的一次。当他喝着咖啡,往面包上涂着黄油,浏览着报纸上的棒球赛比分(大都会队又输了,二比一,因为第九局失误了)时,压根儿没想到要赴约这回事。连这个说法,他的约会,都让他觉得有点怪怪的。这不是他的约会,而是保罗·奥斯特的。他根本不知道那人是谁。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觉自己正在出色地模仿着一个准备出门的人。他清理掉了桌上的早餐盘碟,把报纸丢到沙发上,走进浴室,洗澡,刮脸,裹着两条浴巾走进卧室,打开衣橱,挑出今天要穿的衣服。他发觉自己比较倾向于夹克衫配领带。自从妻子和儿子的葬礼后,奎因就再没打过领带了,他都记不起来自己还有没有领带。倒是有的,挂在凌乱的大衣橱里。他没穿白衬衫,免得太正式,于是挑了一件灰红相间的格子衬衫来搭配那条灰领带。他有点恍惚地穿好衣服。
直到伸手攥住门把手,他才开始怀疑自己这是在做什么。“我像是要出门,”他自言自语道,“但如果我是要出门,究竟是要去哪里呢?”一小时后,在70街和第五大道的交叉口,当他从搭乘的4路公交车上下来时,依然没有答案。他的这一边是个公园,在早晨的阳光下显得绿意盎然,清晰的影子一闪而逝;另一边是弗里克陈列馆,洁白而庄严,仿佛已经被死亡侵占了。他想了想维米尔那幅《军官和微笑的少女》,试图回忆起那女孩脸上的表情,她双手拢在杯子上的确切位置,还有那个看不见脸的男人的红色背影。在脑海里,他瞥见了墙上的蓝色地图和透窗而入的阳光,就像此刻围绕在他身边的阳光。他在行走。他正穿过街道,向东走去。到麦迪逊大道时,他往右拐,向南走了一个街区,再向左拐,看到了他要去的地方。“我好像到了。”他对自己说。他停在那幢房子前,站了一会儿。突然,一切似乎都不再重要了。他感到相当平静,好像一切要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都已经发生了。拉开那扇进入门厅的外门时,他给了自己最后一句忠告。“如果事情真的发生了,”他说,“那我可得保持警醒。”
开门的是一个女人。不知怎么的,奎因没料到会是这样,这让他有点不知所措。事情发生得太快了点。他还没来得及消化这个女人的出现,还没来得及建立起对她的第一印象,她就已经在跟他说话并要求他回应了。也就是说,实际上从一开始,他就落败了,落到自己身后了。过后,等他有时间反思这些事时,会设法拼凑起他与这个女人的相遇。但那是记忆的工作了,他知道,记忆中的事物总是有种自我颠覆的倾向。因此,他一点都不能确定。
那女人三十出头,也许有三十五岁;顶多算是中等身高;屁股有点大,也可以说是丰满,取决于你怎么看了;黑头发,黑眼睛,流露出一种既独立不羁又略微诱惑的神色;她穿着一条黑裙,涂着鲜红的口红。
“奥斯特先生?”试探性的微笑;询问似的侧着脑袋。
“没错,”奎因说,“保罗·奥斯特。”
“我叫弗吉尼娅·斯蒂尔曼,”女人说,“彼得的妻子。他从八点钟开始就在等你了。”
“约的是十点钟。”奎因说着瞄了一眼手表。正好十点。
“他都快急疯了。”女人解释说,“我从来没见过他这样。他简直等不及了。”
她为奎因开了门。当他跨过门槛走进公寓时,能感到自己正在变得茫然,好像大脑突然短路了。他本想把自己看到的细节都牢牢记住,可是这一刻他却不知怎的无法做到。隐约耸现在他周围的公寓有点模糊。他意识到这是好大一套房子,像是有五六个房间,布置得富丽堂皇,墙上陈设着林林总总的艺术品、银质烟灰缸和精致的绘画。但也就是这样了。不过是一个大体的印象——尽管他本人就在那里,用自己的眼睛看着那些东西。
他发现自己独自坐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他回忆起,是斯蒂尔曼太太请他在那里等一会儿,她去喊她丈夫。他说不准究竟等了多长时间。肯定不会超过一两分钟。但从窗口射进来的光线看,似乎已经快中午了。然而,他并没有想到去看一下表。弗吉尼娅·斯蒂尔曼的香水味在他四周萦绕不散,他开始想象她不穿衣服的样子。然后,他想了想,如果是马克斯·沃克在这里的话会怎么想。他决定点一支烟。他朝室内喷了一口烟雾。他愉悦地看着烟雾从自己嘴里喷出,飘散开去,又在光照下变得清晰起来。
他听到身后有人走进房间的声音。奎因从沙发上站起,转过身去,以为会看到斯蒂尔曼太太。但进来的却是一个年轻男人,全身穿着白色衣服,一头孩子般的淡金色头发。诡异的是,奎因第一时间想到了自己死去的儿子。然后,这念头陡然消失了,就像它突然出现时那样。
彼得·斯蒂尔曼走进房间,在奎因对面的红色天鹅绒沙发上坐下。他走向座位时一言不发,也没跟奎因打招呼。从一处挪到另一处的动作似乎需要他付出全部的注意力,好像不去想着他正在做的动作就会使自己的身子僵住似的。奎因还从未见过这样移动的人,他马上意识到,这就是电话里的那个人。这具躯体的动作跟他的声音一样:机械般的,断断续续,忽快忽慢,僵硬而富有表现力,像是运转失灵,不太受背后的意志掌控似的。在奎因看来,斯蒂尔曼似乎很久没用过自己的躯体了,所有的功能都得重新操练,因而运动成了一种有意识的进程,每个动作都被分解成了一系列的子运动,这便失去了流畅性和主动性。就像是在看着一个木偶试图不靠提线,独立行走。
彼得·斯蒂尔曼的一切都是白色的。白色的衬衫,领口敞开着;白色的裤子,白色的鞋子,白色的袜子。衬着苍白的皮肤、稀薄的淡金色头发,他整个儿就像是个透明人,似乎都能透过他脸上的皮肤看见蓝色的血管。这种蓝色就跟他那双眸子一样:一种仿佛混合了白云和天空的浑浊蓝色。面对这样一个人,奎因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斯蒂尔曼的出现仿佛就是一种保持沉默的命令。
斯蒂尔曼慢慢地坐到椅子上,最后才把注意力转向奎因。当他们两人的目光接触时,奎因突然觉得斯蒂尔曼变得隐形了。他能够看到他坐在对面的椅子上,但同时却又觉得他好像不在那里。奎因突然想到,斯蒂尔曼兴许是个盲人。但不是,这不太可能。这人正看着他,甚至在研究着他,即使他的脸上没有闪过那丝了然,他的凝视也带有更多的含义,而绝不只是茫然的凝视。奎因不知道该怎么办。他呆呆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回望着斯蒂尔曼。过了许久。
“请,不要提问,”这个年轻人终于开口说话了,“要。不要。谢谢你。”他停顿片刻:“我是彼得·斯蒂尔曼。这是我自愿说的。是的。那不是我的真实姓名。不是。显然,我的脑子不太正常。可是一点办法也没有。没有。对此。不,不,不会再有什么办法了。
“你坐在这里想:这个和我说话的是什么人?这些出自他口中的词语是什么意思?我会告诉你。或者我不会告诉你。会,也不会。我的脑子不太正常。这是我自愿说的。但我会尝试一下。会,也不会。我想试着告诉你,尽管我的脑子把它变得很困难。谢谢你。
“我的名字叫彼得·斯蒂尔曼。也许你听说过我,但更可能没听说过。没关系。那不是我的真实姓名。我想不起来自己的真实姓名了。不好意思。但这没有什么区别。就是说,再也没有了。
“这就是所谓的说话。我相信是这个术语。当词语从嘴里冒出来,飞进空气中,存活一会儿,然后就死了。奇怪,不是吗?我自己没什么意见。没有,还是没有。但你总归得需要一些词语。有一大堆。好几百万,我想。没准只有三四个。请原谅。但我今天做得很好。比平时好得多。如果我能够把你需要的词语都给你,那将会是一个了不起的胜利。谢谢。一百万次谢谢。
“从前有母亲和父亲。我一个都记不得了。他们说:母亲死了。他们是谁我不能说。请原谅。但这是他们说的。
“那么,没有母亲。哈哈。现在这就是我的笑声,我满肚子都是胡言乱语。哈哈哈。大父亲说:这没什么关系。对我来说。那就是说,对他来说。大父亲,大力气,还有砰砰砰。现在请,不要提问。
“我说他们说的,因为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是个可怜的彼得·斯蒂尔曼,那个没有记忆的男孩。呜呜。不管愿不愿意。傻子。请原谅。他们说,他们说。但可怜的小彼得·斯蒂尔曼说什么?没有,没有。再也没有了。
“就是这样。黑暗。非常黑暗。黑得就像是非常的黑。他们说:这是那间屋子。好像我可以说说。我是说,那种黑暗。谢谢。
“黑暗,黑暗。他们说了九年。甚至没有一扇窗子。可怜的彼得·斯蒂尔曼。还有砰砰砰。一堆堆屎。一汪汪尿。晕了。请原谅。麻木,赤裸。不好意思。再也不了。
“当时很黑暗。我正在告诉你。黑屋子有食物,是的,糊状的食物搁在安静的黑屋子里。他用手抓着吃。不好意思。我是说,彼得。还有,如果我是彼得,那就更好了。也就是说,那就更糟了。不好意思。我是彼得·斯蒂尔曼。那不是我的真实姓名。谢谢。
“可怜的彼得·斯蒂尔曼,他是个小男孩。他自己只有很少的几个词语。然后没有词语,一个都没有。然后没有,没有,没有。再也没有了。
“请原谅我,奥斯特先生。我看得出我让你感到悲伤了。请不要提问。我的名字是彼得·斯蒂尔曼。那不是我的真实姓名。我的真实姓名是赛德 先生。你叫什么,奥斯特先生?没准你是真的赛德先生,我谁也不是。
“呜呜。不好意思。这就是我的哭泣和哀号。呜呜,哭吧哭吧。彼得在那屋子里做了什么?没人说得出。有人什么也不说。至于我,我想彼得不能思考。他眨眼睛了吗?他喝什么了吗?他发臭了吗?哈哈哈。请原谅。有时候我真的很滑稽。
“卡啦卡啦,在下下钻出碎屑。噼噼啪,噼噼啪,一塌糊涂。木木的声音,吵吵娘娘,嚼嚼妈妈。呀,呀,呀。对不起。这几个词只有我自己能懂。
“后来,后来,后来。他们这样说。持续得太久了,彼得的脑子已经好不了了。再也好不了了。不,不,不。他们说有人发现了我。我不记得了。不,我不记得他们打开门、光线照进来时发生的事了。不,不,不。关于这个我什么也不能说。再也不能说了。
“很长时间我一直戴着墨镜。我十二岁。他们说大概是。我住在医院里。渐渐地,他们教我如何成为彼得·斯蒂尔曼。他们说:你是彼得·斯蒂尔曼。谢谢,我说。是,是,是。谢谢和谢谢,我说。
“彼得是个娃娃。他们必须教他一切事情。怎么走路,你知道。怎么吃。怎么在马桶上嗯嗯和嘘嘘。还不错。即使我咬了他们,他们也不会砰砰砰。后来,我甚至都不再撕衣服了。
“彼得是个好男孩。但很难教他说话。他的嘴巴不大灵光。当然,他的脑子不太正常。叭叭叭,他说。还有哒哒哒。还有哇哇哇。不好意思。这样过了好多好多年。现在他们对彼得说:你可以走了,我们没什么能帮你的了。彼得·斯蒂尔曼,你是个人类,他们说。相信医生们的话是不会错的。谢谢。非常感谢。
“我是彼得·斯蒂尔曼。那不是我的真实姓名。我的真实姓名是彼得·拉比特。冬天我是怀特先生,夏天我是格林先生。你喜欢怎么想就怎么想吧。这是我自愿说的。卡啦卡啦,在下下。这很美,不是吗?我一直都在这样创造词语。这不受控制。是它们自己从我的嘴巴里冒出来的。它们是不能被翻译的。
“问吧问吧。没什么用的。但我会告诉你的。我不想叫你太悲伤,奥斯特先生。你有这样一张好心的脸。你让我想起某种这样的脸,或是一张苦巴巴的脸,我不知道是哪一种。而且你的眼睛看着我。就这样,就这样。我能看见它们。这很好。谢谢。
“这就是我要告诉你的原因。请不要提问。你想知道所有剩下的事。就是说,那个父亲。那个对小彼得做了所有这些事的可怕的父亲。尽管放心。他们把他带到一个黑暗的地方。他们把他锁起来,关在里面。哈哈哈。不好意思。有时候我是很滑稽的。
“十三年,他们说。这也许是很长的时间。可我对时间毫无知觉。我每一天都是新的。早上醒来时出生,白天长大,晚上睡觉时死去。这不是我的错。我今天做得很好。我做得比以前好多了。
“父亲离开十三年了。他的名字也是彼得·斯蒂尔曼。很古怪,不是吗?两个人可以用同一个名字吗?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他真实的名字。但我觉得他不是我。我们两个都是彼得·斯蒂尔曼。但彼得·斯蒂尔曼不是我真实的姓名。所以也许我不是彼得·斯蒂尔曼,根本不是。
“十三年,我说。或者他们说。这没什么区别。我不知道时间的。但他们是这样告诉我的。明天是十三年的终结。这挺糟糕。尽管他们说不是,那也很糟糕。我不该记得这事。可我不时地就会想起来,不管我怎么说。
“他会来的。也就是说,这个父亲会来。而且他会想杀了我。谢谢。但我不想这样。不,不。再也不想。彼得现在活着。是的。他的脑子不太正常,但他仍然活着。而且这还挺有意思的,不是吗?毫无疑问。哈哈哈。
“我现在基本上是个诗人。每天我坐在房间里写一首诗。我自己编了所有的词句,就像我住在黑屋子里那样。我开始用这种方式想起那些事了,假装我又回到了黑屋子里。我是唯一知道那些词语是什么意思的人。它们没法被翻译。这些诗会让我出名的。干得好。对,对,对。美丽的诗歌。美得全世界都为之哭泣。
“过后我也许会做点别的。在我做完诗人之后。迟早我会把词语用光的,你看。每个人的脑子里都有那么多的词。然后我会去哪呢?我想我之后会想当一个消防员。然后是医生。这没什么区别。最后我想做一个走钢丝的人。等我很老以后,终于学会了怎么像别人那样走路。然后我就会在钢丝上跳舞,人们会大吃一惊。连小孩子都会。这就是我想做的。在钢丝上跳舞直到死去。
“但没关系。这也没什么区别。对我来说。就像你所看见的,我是个有钱人。我不需要担心。不,不。不用担心这个。毫无疑问。那个父亲有钱,而小彼得在他们把他锁进黑屋子后,得到了他所有的钱。哈哈哈。请原谅我的笑声。有时候我是很滑稽的。
“我是最后一个斯蒂尔曼。那是一个大家族,就像他们说的。在波士顿老城,你也许会听说过些什么。我是最后一个。再没有别人了。我是所有斯蒂尔曼的终结,最后的传人。这就更好了,我想。现在所有人都要终结了,这没什么遗憾的。死亡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好事。
“那个父亲也许并不真是个坏人。至少我现在可以这么说。他有一颗大脑袋。大得就像很大一样,也就是说里面有很大的空间。他那个大脑袋里有那么多的想法。但可怜的彼得,难道他不是吗?而且实在是陷入了可怕的困境。彼得他既看不见又不能说,他不能想事也不能做事。彼得他不能。不。什么都不能。
“我对这一切一概不知。我也不能理解。我妻子是那个告诉我这些事的人。她说知道这些对我很重要,即使我不理解。但即便这样我也不理解。为了知道,你必须要理解。不是这样吗?但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也许是彼得·斯蒂尔曼,也许不是。我的真实名字是彼得·乌有先生。谢谢。你是怎么想的呢?
“所以,我得告诉你那个父亲的事。这是个好故事,尽管我不理解。我能够把这事告诉你是因为我知道这些词句。这还是挺棒的,不是吗?知道这些词句,我是说。有时候我真是太为自己感到骄傲了!请原谅。这是我妻子说的。她说那个父亲谈论上帝。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好玩的词。当你把这词倒过来念,就变成狗了。而狗也太不像上帝了,对吧?汪汪。嗷嗷。这是狗的话。我觉得这些话是美丽的。如此漂亮而真实。就像我造的词句。
“无论如何。我正在说。那个父亲谈论上帝。他想知道上帝有没有自己的语言。别问我这是什么意思。我这么告诉你只是因为我知道那些词句。那个父亲觉得,一个孩子如果没有见过人的话,没准能说出那种语言。但哪里有孩子呢?啊。现在你开始明白了。你不必相信他。当然,彼得会一些人类的语言。但那也无济于事。因为那父亲觉得没准彼得会忘了它们。过了一段时间。这就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砰砰砰。彼得每说一个词,他父亲就会轰他一下。最后,彼得学会了什么都不说。呀呀呀。谢谢。
“彼得把词句都留在自己心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黑暗里,小彼得独自一人,那些词句在他脑子里吵闹不休,陪在他身边。这就是为什么他的嘴巴会不太正常。可怜的彼得。呜呜。这是他的眼泪。永远长不大的小男孩。
“彼得现在可以像别人那样说话了。但他脑子里还有别的词句。那是上帝的语言,别人都不能说。它们无法被翻译。这就是彼得为什么能活得离上帝那么近。这就是他为什么成了一个有名的诗人。
“现在,我一切都好。我可以做任何我喜欢的事情。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我甚至还有个妻子。你会见到的。我之前提到过她。也许你已经见过她了。她挺漂亮,不是吗?她的名字叫弗吉尼娅。那不是她的真实姓名。但这没什么区别。对我来说。
“每当我要求,我的妻子就会给我找个女孩。她们是妓女。我把自己的鸡巴插进她们,她们就呜哇乱叫。来过很多个。哈哈。她们到这里来,我就操她们。操起来真是爽。弗吉尼娅给她们付钱,每个人都很开心。毫无疑问。哈哈。
“可怜的弗吉尼娅。她不喜欢操。也就是说,被我操。也许她喜欢被别人操。谁知道呢?我对此一无所知。那也没什么关系。但如果你对弗吉尼娅好一点,她会让你操她的。这会让我很开心。看在你的分上。谢谢。
“这样。事情还真多。我试着全都告诉你。我知道我的脑子不太正常。并且这是真的,是的,这是我自愿说的,有时候我只能尖叫,再尖叫。什么理由也没有。好像做事必须要有理由似的。但我看不到。其他任何人也看不到。不。而且,有时候我什么也不说。一连好几天。什么都不说,不说,不说。我忘了怎么用嘴把词吐出来。然后挪动身子变得很难。是啊是啊。甚至看东西也是。这就是我变成赛德先生的时候。
“我仍然喜欢待在黑暗中。至少有时候是。这对我有好处,我觉得。在黑暗中我说上帝的语言,没人听得见。别生气,拜托。我忍不住。
“最好的东西,是空气。是的。而且一点点地,我学会了生活在其中。空气和光,是的,也是,光也照在所有的东西上,让我的眼睛能够看得见。空气和光,是最好的东西。请原谅。空气和光。是的。当天气好的时候,我喜欢坐在敞开的窗子旁边。有时我朝外看去,望着下面的东西。街道和街上的人,狗和汽车,对面建筑物的砖块。有时,我也会闭上眼睛,坐在那里,凉风吹在我的脸上,空气中的光都围绕着我,透过我的眼睛,整个世界都是红色的,美丽的红色在我眼睛里,太阳照耀着我和我的眼睛。
“我确实很少外出。对我来说很难,而且我也并不总是让人放心。有时我会尖叫。请别生我的气。我忍不住。弗吉尼娅说我必须学着怎样在公众场所举止得体。但有时候我真管不住自己,一下子就尖叫出来了。
“可我真的很喜欢去公园。那里有树,还有空气和光。一切都很好,不是吗?是的。渐渐地,我的内心越来越好了。我可以感受到。连威斯格雷德斯基医生都这么说。我知道我还是个木偶男孩。那是没办法的事。不,不。不会再这样了。但有时候我觉得我总会长大,会变得真实的。
“现在,我仍然是彼得·斯蒂尔曼。那不是我的真实姓名。我说不准明天我会是谁。每一天都是新的,每一天我都会重生。我在任何地方都能看到希望,即使是在黑暗中,等到我死的时候,也许会成为上帝。
“还有更多的话要说。但我觉得我不会说了。不。今天不行。我的嘴巴现在已经累了,我觉得我该走了。当然,我对时间一无所知。但这也没什么区别。对我来说。非常感谢你。我知道你会救我的命,奥斯特先生。我就指望你了。生命只能延续这么久,你懂的。其他一切都在房间里,与黑暗、上帝的语言和尖叫同在。我是这里的空气,是光照下的一件美丽之物。也许你会记得。我是彼得·斯蒂尔曼。那不是我的真实姓名。非常感谢。”
演讲结束了。奎因也说不清他讲了多长时间。因为直到现在,他最后一个词的话音落下时,奎因才意识到他们正坐在黑暗中。显然,一整天过去了。在斯蒂尔曼独白中的某个时刻,房间里的太阳已经落山了,只是奎因并无察觉。现在他能感受到黑暗和沉默,大脑也被它们占据了。几分钟过去了。奎因心想也许轮到他说几句了,但他还不能确定。他能听到彼得·斯蒂尔曼在房间对面喘着粗气。此外,再没有别的声音了。奎因拿不定主意该怎么办。他想过几种可能性,但然后,一个个地,又从脑子里排除掉了。他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着下一件事的发生。
穿着丝袜的双腿穿过房间的声音终于打破了沉默。电灯开关响起金属的咔嗒声,突然,房间里充满了光亮。奎因的眼睛不自觉地转向了光源,在彼得·斯蒂尔曼左侧的台灯旁边,他看到弗吉尼娅·斯蒂尔曼站在那里。那个年轻人眼睛直直地盯着前方,就像是睁着眼睛睡着了。斯蒂尔曼太太弯下身子,用胳膊搂住彼得的肩膀,凑到他耳边柔声说话。
“到时候了,彼得,”她说,“萨韦德拉太太在等你呢。”
彼得抬起头来看她,露出了微笑。“我充满了希望。”他说。
弗吉尼娅·斯蒂尔曼温柔地吻了一下丈夫的脸颊。“跟奥斯特先生说再见吧。”她说。
彼得站了起来。或者说,他开始了那个令人悲伤的缓慢过程,操纵着自己的身体离开座椅,挣扎着站了起来。每个步骤都是一种机械的重复动作,肢体伸开又缩回,还伴随着突然发作的停顿、呻吟和一些奎因完全无法理解的话。
彼得终于站了起来。他以一种大功告成的神态站在座椅前,看着奎因的眼睛。然后他笑了,毫不自知地咧着嘴巴。
“再见。”他说。
“再见,彼得。”奎因说。
彼得痉挛似的挥了一下手,然后慢慢地转身,穿过房间。他蹒跚地走着,先抬右腿,再抬左腿,两条腿轮流弯曲和绷直。远在房间那头,有个中年女人,身穿白色护士装,站在灯光照亮的门口。奎因估计她就是萨韦德拉太太。他的眼睛一直跟着彼得·斯蒂尔曼,直到这年轻人从门口消失。
弗吉尼娅·斯蒂尔曼坐到了奎因对面,她丈夫刚才坐过的那个座位上。
“我本可以不这么麻烦你的,”她说,“可我觉得你最好还是亲眼看看。”
“我理解。”奎因说。
“不,我觉得你不能理解。”这女人痛苦地说,“我觉得任何人都不能理解。”
奎因明智地微笑一下,告诉自己要更投入些。“不管我理解还是不理解,”他说,“也许都无关紧要。你们雇了我来做这个工作,我越早下手,事情就越容易解决。据我所知,这个案子非常紧迫。我绝不认为自己能理解彼得或是你所忍受的痛苦。重要的是我愿意帮助你们。我觉得你应该姑且一试。”
此刻,他活跃起来了。似乎有什么东西告诉他,他已经找到了正确的语气,一阵骤然而至的快感遍袭全身,像是一下子突破了自己内心的某种界限。
“你说得对,”弗吉尼娅·斯蒂尔曼说,“当然是对的。”
女人停了一下,深深地吸了口气,又停一下,好像在脑子里排练着她要说的话。奎因注意到,她的双手紧紧地抓着座椅的扶手。
“我知道,”她说,“彼得说的大部分话都很混乱——尤其是你第一次听他说的时候。我站在隔壁房间里听了他对你说的话。你不能假设彼得说的都是实话。另一方面,说他全是在撒谎也是错的。”
“你的意思是,我应该相信他说的某些事情,而不必相信另外一些?”
“我正是这个意思。”
“你的性偏好,或者性匮乏,对我来说都不重要,斯蒂尔曼太太。”奎因说,“即使彼得说的是真话,那也没多大关系。干我们这行的,往往什么事都会碰到一点,如果学不会搁置,那什么也查不出来。我已习惯于听到人们的秘密了,也习惯于把嘴巴封得紧紧的。如果某个事实和案情没有什么直接关系,我是用不着它的。”
斯蒂尔曼太太的脸红了:“我只是想让你知道彼得说的并不是真的。”
奎因耸了耸肩,掏出香烟点上一支。“无论如何,”他说,“那并不重要。我感兴趣的是彼得说的其他的事。我假设那是真的,如果是的话,我想听听你对它们的看法。”
“是的,那是真的。”弗吉尼娅·斯蒂尔曼松开座椅扶手,右手抵在下巴上。沉思着。好像在寻找某种不容置疑的坦诚态度:“彼得有一种孩子似的叙述方式。但他说的那些事都是真的。”
“跟我说说那个父亲吧。任何你认为相关的事。”
“彼得的父亲来自波士顿的斯蒂尔曼家族。我敢肯定你听说过这个家族。早在十九世纪就出过几任州长,还出了许多圣公会主教、驻外大使,还有一位哈佛校长。同时,这个家族靠纺织、航运,还有天晓得其他什么行业挣了大钱。细节无关紧要。你只要对他的家庭背景心里有数就行。
“和家族中的所有人一样,彼得的父亲上了哈佛。他学的是哲学和宗教,所有人都觉得他很有天分。他写了一篇阐述十六至十七世纪新大陆神学理论的论文,然后去了哥伦比亚大学宗教系任职。不久,他就和彼得的母亲结婚了。我对她了解不多。从我见过的照片上看,她长得相当漂亮。但很娇弱——有点像彼得,有着浅蓝色的眼睛和雪白的皮肤。几年以后彼得出生时,这家人住在河滨大道的一所大房子里。斯蒂尔曼的学术生涯蒸蒸日上。他把自己的论文重写了一下,变成了一本论著——写得非常好—三十四五岁就当上了正教授。这时,彼得的母亲去世了。关于她的死亡,每一件事都很不清楚。斯蒂尔曼说她是在睡梦中离世的,但似乎有证据表明她是自杀的。和过量服用药片有关,但当然什么都没得到证实。甚至有传言说是他杀了她。但那只是谣传,也没什么结果。整件事都是严格保密的。
“彼得当时只有两岁,一个完全正常的小孩。妻子死后,斯蒂尔曼显然对他就不怎么关心了。他雇了一个护士,在接下来的六个来月里,完全是她在照顾彼得。然后,非常突然地,斯蒂尔曼解雇了她。我忘了她的名字——是巴伯小姐吧,我想——不过她出庭作证了。好像是有一天,斯蒂尔曼回到家里,跟她说自己将亲自负责养育彼得。他向哥伦比亚大学递交了辞呈,告诉他们他要离开学校,全身心投入到儿子身上。当然,钱不是问题,任何人在这事上都帮不上什么忙。
“从那以后,他差不多就销声匿迹了。还是住在原来的房子里,但他几乎再也不外出了。没人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我想,也许,他开始相信自己写的那些牵强的宗教理论了。这些把他弄疯了,彻底疯了。无法用别的方式来形容。他把彼得锁在一个房间里,封上窗子,关了九年。想想看,奥斯特先生。九年。整个童年完全是在黑暗中度过的,与世隔绝,除了偶尔被暴打一顿,和人类完全没有任何接触。我就是和这种实验的结果生活在一起的,我可以告诉你这种损毁有多恐怖。你今天看见的已经是彼得最好的状态了。花了十三年才让他恢复成这样,我要是再让人伤害他,我就不是人。”
斯蒂尔曼太太停下来喘了口气。奎因觉得她似乎正处于某种临界点,再多说一个字都会使她越过这道界线。现在他必须说话了,否则这场交谈就要失控了。
“彼得最后是怎么被发现的?”他问。
女人的紧张消失了些。她呼出一口气,直视着奎因的眼睛。
“一场火灾。”她说。
“是意外失火还是有人故意纵火?”
“没人知道。”
“你的看法呢?”
“我想是斯蒂尔曼先生在他书房里惹的祸。他把所有的实验记录都保存在那里,我觉得他终于发现自己的工作失败了。我不是说他后悔自己所做的一切。但即便是在他自己看来,他也知道是失败了。我想,他那天晚上终于自暴自弃到了极点,决定烧掉所有的文件。但火失控了,房子的大部分都被烧掉了。幸运的是,彼得的房间在那个长长的走廊的另一头,消防队员才能及时把他救出来。
“然后呢?”
“花了几个月才把所有的事情理顺。斯蒂尔曼的文件全都烧毁了,也就是说没有什么确凿的证据了。另一方面是彼得这边的情况,他被关的那个房间,窗户上那些可怕木板,警察最后把案情整合到了一起,斯蒂尔曼终于被送上了法庭。”
“法庭是怎么判决的?”
“斯蒂尔曼被判为精神错乱,被送走了。”
“彼得呢?”
“也被送进了医院。直到两年前才出院。”
“你是在那里遇上他的?”
“是的。在医院里。”
“怎么回事?”
“我是他的语言治疗师。五年来,我每天都在治疗他。”
“我无意刺探什么隐私。但这怎么会导致了一桩婚姻呢?”
“很复杂。”
“你介意告诉我吗?”
“并不。但我觉得你不会理解的。”
“说吧,这是唯一能让我理解的途径。”
“那就简单点说吧。这是让彼得离开医院,过上更正常的生活的最好方式。”
“难道你不能直接做他的法定监护人吗?”
“程序很复杂。再说,彼得也不再是未成年人了。”
“对你来说,这是一种很大的自我牺牲吧?”
“也不见得。我以前结过一次婚——完全是个灾难。我再也不想重蹈覆辙了。至少,和彼得在一起,我的生活是有目标的。”
“斯蒂尔曼真的要被释放了吗?”
“明天。他明天晚上就要到中央车站了。”
“你觉得他会来找彼得,只是一种预感,还是你有某种证据?”
“都有一点。两年前,他们就打算让斯蒂尔曼先生出来了。但他给彼得写了封信,然后我把那封信给有关部门看了。于是,他们认为他还没到被释放的时候。”
“那是一封什么样的信?”
“很疯狂的信。他叫彼得魔鬼男孩,还说总有一天要清算的。”
“你还保留着这封信吗?”
“没有了,两年前我交给警察了。”
“有复印件吗?”
“对不起。你觉得这很重要?”
“可能吧。”
“如果想要的话,我可以想办法弄一份。”
“我估计从那以后就再没有来信了。”
“再没来信了。他们觉得现在是时候把斯蒂尔曼先生放出来了。不管怎么样,这是官方的看法,我没办法阻止他们。但我觉得,斯蒂尔曼先生只是吸取了教训。他意识到写信和威胁会让自己一直被关在里面。”
“所以你们还是很担心。”
“是这样的。”
“可你不知道斯蒂尔曼的具体计划是什么。”
“没错。”
“你想要我做什么?”
“我想要你仔细观察他。我想要你搞清楚他的打算。我想要你让他远离彼得。”
“换句话说,就是一种说得好听点的跟踪工作。”
“我想是的。”
“我想你应该明白,我不能阻止斯蒂尔曼先生来这幢房子。我只能对你们发出警告。当然我也会和他一起来。”
“我明白。只要有保护措施就好。”
“很好。你想要我多长时间和你汇报一次?”
“我希望你每天都向我通报情况。比方说每天晚上十点或十一点给我打个电话。”
“没问题。”
“还有别的问题吗?”
“还有几个问题。我很好奇的是,比如你是怎么知道斯蒂尔曼明天晚上将会抵达中央车站的?”
“我有责任知道,奥斯特先生。这事太危险了,我不可能听天由命。而且如果没在斯蒂尔曼到达的时候盯上他的话,他就会轻而易举地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不想看到这样的事情。”
“他坐的是哪一趟火车?”
“六点四十一分到达,从波基普西出发的那列。”
“我想你会有斯蒂尔曼的照片吧?”
“是的,当然。”
“还有一个关于彼得的问题。我想知道你为什么一开始就全都告诉他了。瞒住他难道不是更好吗?”
“我本想瞒的。但彼得碰巧在另一条电话线上听到了他父亲获释的消息。我对此无能为力。彼得相当固执,而且我知道最好别对他撒谎。”
“最后一个问题。是谁向你介绍我的?”
“萨韦德拉太太的丈夫,迈克尔。他以前是个警察,做过些研究。他发现你是这个城市里最擅长此道的人。”
“我真是受宠若惊。”
“我一见到你,奥斯特先生,就知道我们找对人了。”
奎因趁机站起身来。终于可以把腿脚伸展一下了,这真是种解脱。事情进展得不错,比他预料的要好得多,但现在他的脑袋开始疼了,身体也因久违的疲惫而酸痛不已。如果再待下去,他就要露馅儿了。
“我的费用是每天一百美元外加开销。”他说,“如果你能预付一些,那将证明我在为你工作——确认我们的私人侦探——雇主关系。这意味着我们之间发生的一切都将被最严格地保密。”
弗吉尼娅·斯蒂尔曼笑了,好像被触动了某个隐秘的笑点。又好像只是在回应他最后一句话里可能带有的双重含义。就像接下来的那几天、几周里发生的事情一样,奎因什么都无法确定。
“你想要多少?”她问。
“都行。你来定吧。”
“五百?”
“这已经够多了。”
“好。我去拿支票簿,”弗吉尼娅·斯蒂尔曼站起身,又朝奎因笑了一下,“顺便给你拿一张彼得父亲的照片。我想我知道在哪里。”
奎因谢过她,说自己就在这等着。他看着她离开房间,发现自己又在想象她不穿衣服的样子。他搞不清楚,她是在用某种方式勾引自己吗,还是说又是自己的脑子在捣乱?他决定推迟自己的冥思苦想,过后再来研究。
弗吉尼娅·斯蒂尔曼回到房间里来,对他说:“这是支票。我想我没开错吧。”
是的,是的,奎因检视着支票时想,一切都是最棒的。他对自己的聪明非常满意。这张支票,当然,是开给保罗·奥斯特的,也就是说,奎因不会因为冒名顶替一个没有执照的私家侦探而被追责。知道自己已经设法把自己摘干净了,让他感到很安心。这张支票永远无法兑现的事实并没有给他带来困扰。他明白,即使是在那时,他这样做也不是为了钱。他把支票塞进了夹克衫的里袋。
“很抱歉没有更近的照片了,”弗吉尼娅·斯蒂尔曼说,“这张照片是二十多年前的。但我恐怕找不出更近的了。”
奎因看着照片中斯蒂尔曼的脸,希望能有所顿悟,醍醐灌顶般了解这个人。但这照片上什么也看不出来。就是一个男人的照片而已。他又研究了一阵,得出了结论:这只不过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
“我回家后再仔细看看,”他说着,把照片放进了放支票的那个口袋里,“需要花点时间把它刻到脑子里,我确信我明天能够在车站认出他来。”
“希望如此,”弗吉尼娅·斯蒂尔曼说,“这事实在是太重要了,我就指望你了。”
“别担心,”奎因说,“我还没让任何人失望过呢。”
她把他送到门口。有几秒钟,两人都沉默地站在那里,不知道是该再说些什么,还是应该就此道别。在这短短的间隙里,弗吉尼娅·斯蒂尔曼突然伸出胳膊搂住奎因,用自己的嘴唇探向奎因的嘴唇,激情地吻着他,把她的舌头深深地伸进了他的嘴里。奎因猝不及防之下,几乎没法享受这样的热吻。
等他终于缓过气来,斯蒂尔曼太太抱着他说:“这只是为了证明彼得说的不是真话。你相信我,这是非常重要的。”
“我相信你。”奎因说,“即便我不相信你,也没什么要紧的。”
“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很可靠。”
“我想我已经充分了解了。”
她用两只手握着他的右手,吻了一下:“谢谢,奥斯特先生。您真是上天的恩赐。”
他答应她第二天晚上给她打电话,然后他发现自己出了门,搭乘电梯下楼,离开了这座房子。等他走到街上时,已经过了半夜了。
奎因以前听说过彼得·斯蒂尔曼这类的案子。那是在他的另一段生命里,他自己的儿子出生后不久,他写过一篇关于阿韦龙野男孩的书评,当时还对这一问题作过一些研究。在他的记忆中,这类实验最早见于希罗多德的著作:公元前七世纪,埃及法老萨姆提克 把两个婴孩隔离开来,命令服侍他们的仆人在他们面前一个字都不许说。据希罗多德,这位声名狼藉的不可靠的编年史家说,那两个孩子学会了说话——他们说的第一个词是弗里吉亚语†里的“面包”。在中世纪,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腓特烈二世曾重复过这种实验,希望能用类似的方法来发现人类真正的“天生的语言”,但孩子们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就死了。最后,在一场毫无疑问的骗局中,十六世纪早期的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四世宣称,苏格兰的孩子在同样的隔绝状态下说出了“纯正的希伯来语”。
然而,并不只有那种怪人和理论狂人才对这一主题感兴趣。即使是像蒙田这样理智而具有怀疑精神的人也曾悉心研究过个问题,在他最重要的文章《为雷蒙·塞蓬德辩护》里,他写道:“我们相信,一个孩子若出生在荒野之中,远离人间交往(虽然这样的事很难验证),还是会有某种语言来表达他的意思;大自然把这个能力给了其他许多动物而不给人,这是不可相信的……但是荒野中成长的孩子会说什么样的语言这就难说了。靠猜测则没有多大意义。”
除了这类实验,还有一些意外的隔离事件——森林里迷了路的孩子,被困在孤岛上的水手,被狼抚养长大的孩子——以及那些被虐待成性的狠心父母锁在家里,拴在床上,关在储藏室里打,除了父母的疯狂本性以外没有任何理由被折磨的孩子们——奎因曾广泛浏览过许多描述这类故事的文学作品。苏格兰水手亚历山大·塞尔扣克(被认为是鲁滨逊·克鲁索的原型)在智利一个与世隔绝的荒岛上独自生活了四年,1708年救他出来的那个船长说:“由于缺乏练习,他已经快把自己的语言忘光了,我们几乎没法和他沟通。”过了不到二十年,汉诺威的彼得,一个大约十四岁的野孩子,在德国的哈梅林镇外的一片树林里被人发现了,赤身裸体,不会说话,在乔治一世的特别保护下,他被送到了英格兰宫廷。斯威夫特和笛福都曾有机会见过他,这一经历使得笛福写出了1726年发表的那个小册子:《纯粹的野性》。然而,彼得从来没学会说话,几个月后,他被送到乡下,在那里活到了七十岁,对性、金钱,以及其他一切世俗的东西一概没有兴趣。然后是维克托,阿韦龙的野男孩,1800年被人发现。在伊塔尔医生耐心细致的照料下,维克托学会了一些基本的语言,但从未超过稚童的水平。比维克托更有名的是卡什帕·豪泽,他于1828年的某个下午出现在纽伦堡,穿着一身古里古怪的衣服,几乎不能发出一个有意义的音节。他能写自己的名字,但在其他任何方面却完全像是个婴儿。他被当地人收养,并被委托给一位教师,他能一连数日都坐在地板上摆弄玩具马,只吃面包喝白水。不过卡什帕的智能却有所进步。他后来成为了一个出色的马术师,甚至还有洁癖,尤其喜爱红白二色,据说他还有超常的记忆力,最擅长记人名和面孔。但他仍然喜欢待在室内,避开明亮的光线,而且,就像汉诺威的彼得一样,他对性和金钱都毫无兴趣。随着过去记忆的逐渐复苏,他回忆起自己曾长年待在一间黑屋子的地板上,由一个从不说话也不让他看见的人递送食物。这些透露出去后不久,卡什帕就在公园里被不知什么人用匕首捅死了。
奎因已经有很多年没敢再想这些故事了。与孩子有关的话题对他来说太痛苦了,尤其是那些遭受了极大痛苦、被虐待、还没来得及长大就已死去的孩子。如果斯蒂尔曼是那个带着匕首的人,回来报复那个被他毁了一生的男孩,那么奎因便要阻止他。他知道他不能让自己的孩子起死回生,但至少可以阻止另一个孩子的死亡。他突然觉得这是有可能的,他正站在街上,浮现在他面前的念头就像一个恶梦。他想到了那个装着他儿子尸身的小棺材,想到了葬礼那天它是怎么被埋入土中的。这就是隔绝,他对自己说。这就是沉默。也许无济于事,但他的儿子,名字也叫彼得。
在72街和麦迪逊大道的路口,他抬手招了一辆出租车。汽车匆匆穿过公园向西城驶去,奎因看向车窗外面,想知道这些树和彼得·斯蒂尔曼走进阳光和空气里时看到的那些是同样的树吗。他想知道彼得看到的事物和他看到的一样吗,或者说世界在他眼里是不是另一个样子。如果一棵树不是一棵树,他想知道那究竟会是什么呢。
出租车把他送到家门口以后,奎因发现自己饿了。自从今天清晨吃过早饭起,他还什么都没吃过。这很奇怪,他想,在斯蒂尔曼的家里,时间怎么会过得那么快。如果他算得没错的话,那他在那里待了有十四个多小时。但在他心里,好像最多只待了三四个小时。对这么离谱的事情他只能耸耸肩,对自己说:“我得学着多看看表。”
他又沿着107街走了回去,在百老汇向左拐,朝上城方向走去,想找个合适的地方吃饭。今天晚上他对小酒吧没兴趣——在黑暗中进食,满耳醉醺醺的闲聊——虽说他平时可能会喜欢。穿过112街时,他看见“高地餐馆”还开着,就决定进去。那是个灯光明亮却又沉闷的地方,一面墙上摆了很大一架的色情杂志,一块区域是卖文具的,另一处是卖报纸的,几张餐桌,一个配有可旋转座凳的福米卡长吧台。吧台后面是一个高个子的波多黎各人,戴着高耸的白色厨师帽。他的工作就是制作食物,主要包括含脆骨的汉堡肉饼,用没味的蕃茄和发蔫的莴苣做的寡淡三明治,还有奶昔、蛋蜜乳和小圆面包什么的。他右边,收款机的后面躺着的就是店老板,一个谢顶的小个子男人,一头鬈发,前臂上文着一个集中营编号,照管着他那一摊雪茄、烟斗和香烟。他无精打采地坐在那里,看着隔天早上出版的《每日新闻》晚间版。
这时餐馆里几乎没有什么人。里边的餐桌旁坐着两个穿着褴褛的老人,一个很胖,另一个很瘦,专注地研究着赛马消息。两个喝空了的咖啡杯搁在他俩之间的桌子上。前面,一个年轻的学生面朝杂志架子站着,捧着一本杂志,细细打量着那上面裸体女人的照片。奎因坐在吧台前,点了一个汉堡和一杯咖啡。吧台服务员一边替他准备,一边扭过头来跟奎因聊天。
“你看今天晚上的比赛了吗,先生?”
“我没看。有什么有趣的消息吗?”
“你觉得呢?”
几年来,奎因一直都是这么和这个他不知道姓名的人聊天的。有一次,他坐在这家餐馆里,他们聊起了棒球,然后到现在,奎因每次来这家,他们还是会继续聊棒球。冬天,他们聊交易、预测和回忆。赛季时,就聊最近的比赛。他们都是大都会队的球迷,这种无望的热情成了联结他们的纽带。
吧台服务员摇了摇头。“前两次打击把球击出界外了,接着金曼击出了一个一分本垒打,”他说,“砰,砰。都快打到月亮上去了。琼斯这回投得还不赖。这时候是二比一,第九局的后半局。匹兹堡队这时站上了第二和第三垒,一人出局,于是大都会队派上了替补投手艾伦。结果他保送下一个击球手造成了满垒。大都会队此时可在本垒封杀,或者说是双杀,如果这球是击向中间的话。培尼亚上了,这卑劣的东西耍了个花招,击了个地滚球,那球就他妈的从金曼两腿间穿过去了。两人得分,就这样。再见纽约。”
“戴夫·金曼是狗屎。”奎因说,一口咬进汉堡里。
“但要当心福斯特。”吧台服务员说。
“福斯特完蛋了。一个过时的人。一个獐头鼠目的莽夫。”奎因仔细嚼着食物,感受着舌头上的骨渣,“他们应该把他快递回辛辛那提。”
“没错,”吧台服务员说,“可他们打得还是挺硬朗的。不管怎么说,比去年要好。”
“我不知道,”奎因说着又咬了一口汉堡,“理论上看是不错,可实际上他们有什么用呢?斯特恩斯总是受伤。他们的二垒和游击手只是小联盟的队员,而且布卢克斯总是没法把心思放在比赛上。摩凯是不错,可他太粗野了,再说他们甚至都没法决定上哪一个好。当然,还有拉斯蒂不错,可他太胖了,跑不起来。至于说到投球,那就别提了。你我明天都能上希叶体育场去当个顶尖高手呢。”
“就该让你当主教练,”吧台服务员说,“你准能把他们骂得狗血淋头。”
“你说得一点没错。”奎因说。
吃完东西,奎因向文具架踱去。这边新进了一大批笔记本,堆在一起非常引人注目,蓝的绿的红的黄的,一摞摞码得令人赏心悦目。他拿起一本,发现是自己喜欢的那种窄行本。奎因所有的写作都用笔完成的,直到最后誊写时才用打字机,所以他总是留意着好用的活页笔记本。既然已经着手调查斯蒂尔曼的案子,他觉得是时候准备一个新笔记本了。能有个专门的地方来记录自己的想法、观察和问题很有用。这样,也许就不至于失控。
他仔细看了看那堆笔记本,试图从中挑出一本。出于某种他自己也难以言明的原因,他突然对底部的一个红色笔记本产生了一种不可抗拒的冲动。他抽出本子细细看着,用大拇指小心翼翼地翻了几页。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觉得它这么吸引人。这是标准的一百页的八点五乘以十一英寸的笔记本。但它身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呼唤着他——好像它在这世上独一无二的命运就是保存来自他笔端的字句。奎因都快被自己这种强烈的感觉弄得尴尬了,于是他把这红色笔记本夹在胳膊下,向收银台走去,买了下来。
一刻钟后,奎因回到了自己的公寓,他从夹克口袋里掏出斯蒂尔曼的照片和支票,小心翼翼地放在桌上。他把桌面上那堆零碎清理掉了——划过的火柴、烟蒂、纷乱的烟灰、用过的圆珠笔芯、几个硬币、票根、涂鸦、一块脏手帕——把红色笔记本摆在桌子中间。然后,拉上屋里所有的窗帘,脱光衣服,坐在桌前。以前他从没这么做过,但不知怎么回事,这时似乎很适合裸着身子。他坐了二三十秒钟,试图一动不动,除了呼吸什么都不做。随后打开红色笔记本。他拿起笔,在第一页写下自己名字的首字母D.Q.(丹尼尔·奎因)。这是五年来他第一次把自己的名字写在笔记本上。他停下来想了一下,又觉得无关紧要,便不再想了。他翻开了一页。他研究了一会儿空白页面,心想自己该不会是个大傻瓜吧。然后,他把笔尖抵在第一行,在红色的笔记本上写下了第一则记录。
斯蒂尔曼的脸。或者:斯蒂尔曼二十年前的脸。没法断定明天出现的脸像不像它。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不是一张疯子的脸。或者说这不是一个合适的描述?至少在我看来,这张脸就算称不上特别可亲,至少也算温和友善。嘴唇周围甚至有某种温柔的迹象。更别说那双蓝眼睛了,简直是柔情似水。那时头发就已经很稀薄了,也许现在已经没有了,如果有也应该变灰了,或是变得更白了。他有一种古怪的熟悉感:沉思型的人,毫无疑问的神经过敏,也许是个结巴,竭力遏止从自己嘴里涌出来的话。
小彼得。我必须设身处地想象一下吗,还是说我应该不假思索地相信?那种黑暗。想象我自己在那里,尖叫。我不愿意。我觉得自己也并不想理解这样的事情。结局是什么?这毕竟不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事实,是这世上发生过的事,以及我应该做的工作,一件小事,而我也答应去做了。如果一切顺利,那甚至会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他们又不是雇我来理解的——只要去做就是了。这是一份新工作。记住这一点,无论如何。
还有,爱伦·坡小说里的杜宾是怎么说的?“推理者的思维能力要与他对手的一致。”但现在要把它用到老斯蒂尔曼头上。这个问题可能就更棘手了。
至于弗吉尼娅,我有些犹豫。不只是因为那个吻,那可以有很多种解释;也不是因为彼得说的她那些事,那并不重要。她的婚姻?也许吧。彻头彻尾的不和谐。她这样做是为了钱吗?还是在以某种方式跟斯蒂尔曼里应外合?那样的话一切都要另作别论。但同时,这又完全没有道理。她为什么要雇用我?为了证明她显而易见的好意?也许吧。但那也太复杂了点。而且:为什么我感觉她是不可信任的?
斯蒂尔曼的脸,再一次出现。过去几分钟里,我一直在想象之前见过他。也许是多年之前在附近——在他被捕前。
回想一下穿别人的衣服是什么感觉。以此为开始,我想。假设我必须这样做。回到过去,十八年、二十年前,我那时候没什么钱,朋友会把他的衣服给我穿。比如说,上大学时J.的一件旧大衣。我会有种奇怪的感觉,就像钻进了他的皮肤里。这也许是一个开始。
然后,最重要的是:记住我是谁。记住我应该成为谁。我觉得这不是什么游戏。另一方面,没有什么事情是清楚明了的。比如说:你是谁?如果你认为你知道,那你又为什么要一直撒谎呢?我没有答案。我只能说:听我说。我的名字是保罗·奥斯特。那不是我的真实姓名。
第二天上午,奎因泡在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阅读斯蒂尔曼的著作。他到得很早,开门后第一个进去,大理石门厅的宁静使他感觉很舒适,像是进入了某个被遗忘的秘境。向柜台后面瞌睡未醒的馆员飞快地亮一下他的校友卡,从书架里取下自己要找的书,回到三楼,在吸烟室的绿色皮扶手椅上坐下来。明媚的5月清晨像一个埋伏在外的巨大诱惑,召唤他去室外漫无目的地游逛,但奎因抵住了这个诱惑。他把椅子转了过去,背对窗户,打开了书本。
《伊甸园与巴别塔:新大陆的早期意象》由几乎等长的两部分构成:“天堂的迷思”和“巴别塔的迷思”。第一部分集中阐述了探险者的发现,从哥伦布说到雷利。斯蒂尔曼认为,第一批看见美洲的人相信他们意外地发现了天堂,一个新伊甸园。例如,哥伦布在第三次航行中写道:“我相信这就是人间天堂,没有人可以进入,除非得到了上帝的许可。”至于这块土地上的人,殉教士彼得 早在1505年写道:“他们似乎生活在古时候的作家们曾大量描述过的那个黄金世界里,人们的生活简朴而纯真,没有执法,没有争吵,也没有法官或诽谤,只满足于释放自己的天性。”或者,就像那位永远在场的蒙田在半个多世纪后所写的:“在我看来,我们在这些国家真正看到的,不仅超越了诗人们对黄金时代†的所有描摹,也超越了当时的人类对幸福的全部想象,同时也还体现了哲学的观念和愿景。”根据斯蒂尔曼的观点,从一开始,新大陆的发现就是乌托邦理想的助推器,是人类对完美生活的希望之光——从托马斯·莫尔‡1516年的著作到若干年后杰罗尼莫·德·门迪埃塔 § 的预言,美洲会成为一个理想的神权国家,一个名副其实的上帝之城。
然而,也有相反的观点。既然有人认为印第安人活在人类堕落前的纯朴自然中,就会有人把他们看作野蛮的兽类或者人形的魔鬼。加勒比海地区食人生蕃的发现更助长了这一观点。西班牙人以此为借口,试图证明他们为了追求商贸利益而对当地土著做出的无情剥夺是正当的。因为只要你不把面前的这个人当成人类,那么你对他做什么都不会受到良心的约束。直到1537年,在教皇保罗三世的诏书中,印第安人才被宣布为具有灵魂的真正的人类。可是,这些争议仍延续了数百年,最后归结为两派:一方,是洛克和卢梭关于“高贵的野蛮人”的论证,由此奠定了独立美国的民主理论基础;另一方,是支持印第安人灭绝运动的一派,坚信“只有死去的印第安人才是好印第安人”。
书的第二部分开始对人类的堕落作出一种新的审视。这部分内容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弥尔顿的理论和他在《失乐园》中的描述——站在正统的清教徒理论立场——斯蒂尔曼宣称,所谓的人类生活是从堕落以后开始的。倘若伊甸园里没有恶,也就不存在任何善了。正如弥尔顿自己在《论出版自由》一书中所说:“在亚当尝的那个苹果的皮上,善与恶的体验就像连在一起的一对孪生子跳进世界里来了。” 斯蒂尔曼对这段话的解读非常透彻。他注意到所有那些双关语和文字游戏的可能性,指出“品尝”(taste)这个词与拉丁词“sapere”之间的关联,这个词既是“品尝”,也有“知道”的意思,所以它就暗指向了那棵知识之树:这棵树上长出的苹果的味道把知识,也就是善与恶,传播到了全世界。斯蒂尔曼还详细讲述了“连在一起”(cleave)这个词的相悖之处,它既有“连在一起”的意思,又可作“分开两半”来讲,于是就包含了两个平等而又对立的意义,相应的,斯蒂尔曼发现弥尔顿的所有著作中都存在这种语言观。例如在《失乐园》中,每个关键词都有两重含义——一个是堕落前,一个是堕落后。为了阐述自己的观点,斯蒂尔曼选出了其中几个词——“邪恶的”、“狡诈的”、“美味的”—说明了在人类堕落前,其用法是如何不带道德意味的,以及堕落后,在对邪恶的了解的启发之下,又是如何被遮蔽和曲解的。亚当在伊甸园里的一项工作就是发明语言,给每个生物和东西命名。在那种纯真无邪的状态下,他的舌头能够直指世界的内核。他的词语并不仅仅是他所见之物的附加,还揭示了事物的本质,真正地赋予了它们生命。一件事物和它的名字是可以互换的。但人类堕落后,它们已不再是这样的了。名称从事物那里分离出来;词语退化为一串随机符号;语言也已与上帝分离。所以,伊甸园的故事,记录的不仅是人类的堕落,也是语言的堕落。
在圣经《创世记》的后半部,还有一个关于语言的故事。据斯蒂尔曼说,巴别塔事件是对伊甸园故事的精准重现——只是扩大化了,使其对全人类都具有了普遍意义。考虑到这个故事在书中的位置,它所具有的特殊意义便凸显了出来:《创世记》的第十一章,第一至第九节。是圣经中所记载的最后一个史前事件。从那以后,《旧约》就是专门讲述希伯来人的编年史了。换句话说,巴别塔是世界真正开始前的最后一个意象。
斯蒂尔曼的评论一连好几页。他先是对各种文化传统中对这个故事的诠释作了历史考据,然后对这个故事衍生出的大量误读作了详尽阐述,最后以对《哈加达》(犹太教对非法律问题的阐释的摘要)中传说故事的冗长罗列作结。斯蒂尔曼写道,通常认为,巴别塔建于创世后一千九百九十六年,大洪水后将近三百四十年,“免得我们分散在全地上”。 上帝的惩罚是对这种欲望的回应,因其与《创世记》更早的章节中出现过的命令相悖:“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通过毁灭巴别塔,上帝惩处了人类,使其恪守他的诫命。另一种解读,则把巴别塔视为对上帝的挑战。宁录†,全世界第一个统治者,被认为是巴别塔的建造者:巴别塔将成为一座圣塔,象征着他掌控天下的权力。这是对这个故事的普罗米修斯式解读,基于“塔顶通天”和“为要传扬我们的名”这两个短语。塔的建设煽起了人类心醉神迷、高于一切的热情,最后甚至变得比生命本身还要重要。砖石变得比人类更为宝贵。女工们连生孩子都不会停下来;她们把新生儿裹进围裙里,然后马上继续干活。显然,有三种不同的人参与了建塔工程:想住进天堂的人、想与上帝开战的人,以及想膜拜偶像的人。但他们却在携手打拼——“那时,天下人的口音,言语,都是一样”——人类团结的潜力使上帝震怒:“看哪,他们成为一样的人民,都是一样的言语,如今既作起这事来,以后他们所要作的事就没有不成就的了。”这话有意呼应了上帝把亚当和夏娃逐出伊甸园时的那番话:“看哪,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耶和华神便打发他出伊甸园去……”还有一种解读认为,这个故事只是为了解释民族与语言的多样性。因为如果所有的人都是挪亚和他的儿子们的后裔,又该如何解释文化上的巨大差异呢?另外,还有一种相似的解读,认为这个故事解释了异教徒和偶像崇拜的存在——因为在这个故事发生前,所有的人都是一神论者。至于塔本身,传说它的三分之一沉入地下,三分之一被火烧毁,还有三分之一依然屹立。上帝用两种方式攻击它,是为了向人们证明,毁灭来自神的惩罚,而不是出自偶然。然而,仅是留在地上的残塔也相当高耸,站在顶部往下看去,一棵棕榈树看起来就像蚂蚱一样大。还传说人们走上三天也走不出塔的影子。最后——斯蒂尔曼用超长的篇幅详细论述了这点——无论是谁看向巴别塔的遗迹,都会忘记他所知道的一切。
奎因不知道所有这一切和新大陆有什么关系。但接下来是一个新的章节,斯蒂尔曼突然讨论起了亨利·达克的人生经历,他是波士顿的一个牧师,1649年出生于伦敦(查理一世上断头台的那一天),1675年来到美国,1691年死于马萨诸塞州坎布里奇的一场大火。
据斯蒂尔曼所述,亨利·达克年轻时给约翰·弥尔顿当过秘书——从1669年一直做到诗人五年后去世。对奎因来说这倒是个新闻,因为他好像记得在什么地方见过记载,那双目失明的弥尔顿向他的一个女儿口述了那些作品。他看到这里的说法是,达克是一个狂热的清教徒,一个神学生,也是弥尔顿作品的忠实信徒。某晚,他在一次小聚会上见到了心中的偶像,还获邀在下一周去拜访弥尔顿。这就引发了更多的拜访,到最后弥尔顿就开始委托达克处理各种杂事:记录口述,引领他在伦敦走街穿巷,为他诵读古籍。在达克1672年写给住在波士顿的姐姐的一封信中,他提到他和弥尔顿之间关于圣经阐释的精妙之处的多番长谈。当时弥尔顿已过世,达克也很沮丧。六个月后,他发现英格兰如同荒漠一般,对他来说一无是处,于是决定移民到美国。他于1675年夏天抵达波士顿。
对于他在新大陆的最初情形,人们所知甚少。斯蒂尔曼估计他可能往西走了,去那个未开拓的区域碰碰运气,但没有找到确凿的证据来支持这种观点。另一方面,达克著作中的某些提法表明他对印第安人的习俗有很深刻的了解,这使斯蒂尔曼推测,达克可能在其中的某个部落生活过一段时间。无论如何,关于达克没有任何公开的信息,直到1682年,他的名字列入波士顿的结婚登记公告,新娘是露西·菲茨。两年后,他成为了市郊一小群清教徒中的首脑。这对夫妇生了好几个孩子,但所有的孩子都在婴儿时就夭折了。只有一个生于1686年儿子约翰活了下来。但据报道,1691年,这男孩从二楼窗口意外坠亡了。仅过了一个月,整幢房子都着了火,达克和他妻子也都被烧死了。
要不是1690年那本名为《新巴别塔》的小册子的出版,亨利·达克就会悄然隐没在美国早期的生活中了。根据斯蒂尔曼的说法,这本六十四页的小册子是当时对新大陆最具远见的阐述。如果不是达克在这本小册子出版后那么快就撒手人寰,毫无疑问其影响还会更大。因为,事实证明,大部分小册子的副本都在那场达克葬身其间的大火中焚毁了。斯蒂尔曼自己也只找到一本——一个偶然的机会,就在坎布里奇家里的阁楼上。经过数年辛勤研究,他断定这本小册子是存世孤本。
《新巴别塔》以一种弥尔顿式的大胆狂放的散文笔法写成,描述了在美洲建立天堂的情景。不同于当时的其他人,达克不认为天堂是一个可被人发现的地方。没有地图能引领人们找到它,也没有导航工具能指点人们靠近它的岸边。相反,它是人自身内部固有的存在:是一种理念的超越,一种我们可能随时会再创造出来的境界。而乌托邦是不存在的——如达克解释,即使是在“成词性”的意义上。如果人类真想找到这梦想之境,唯一的途径就是用自己的双手来建造它。
达克把巴别塔的故事当作一个预言来读,在此基础上得出了自己的结论。他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弥尔顿对人类堕落的解读,追随着他的导师,把语言的作用置于特别重要的地位。但他把诗人的想法又往前推进了一步。如果人类的堕落也带来了语言的堕落,那么,通过扭转语言的堕落,努力重现伊甸园里的语言,就可以逆转其影响,消除人类的堕落,这个假设不是很符合逻辑吗?如果人类能够学会说这种纯真无邪的原始语言,那么接下来,不就该轮到他自己就此恢复纯真无邪的状态了吗?达克的说法是,我们只需看一看基督这个例子,就能理解那种情形了。难道基督不是人类,或者不是血肉之躯吗?而且,难道基督说的不是这种堕落后的语言吗?在弥尔顿的《复乐园》 里,撒旦满嘴“模棱两可哄骗人”,而基督则“言行一致,他的话语确实/发乎他宽阔的心胸,他心胸充溢/善良、智慧和正义,全登峰造极”。而且上帝难道没有“如今将活的神谕送到/人间,传授他确定不变的意愿/还派他真理的圣灵今后寓居/虔诚的心头,成为内在的神谕/让人们懂得一切必需的真理”?而且,由于基督,堕落不是有了一个很好的结局吗,这不正是教义中所指的“因祸得福”吗?所以,达克声称,人类确实有可能讲出纯真无邪的原始语言,并重新从内心获得完整的真理。
回到巴别塔的故事,达克随后详尽阐述了他的计划,并宣告了他对未来的想象。通过引用《创世记》第十一章第二节——“他们往东边迁移的时候,在示拿地遇见一片平原,就住在那里”——达克称这段经文证明了人类生命与文明的西进运动。因为这座巴别塔城—或巴比伦—坐落在美索不达米亚,离希伯来人的地盘很远的东面。而巴别塔西面的某个地方就是伊甸园,人类最初的栖身之处。人类的责任就是要让自己遍布整个大地—响应上帝关于“生养众多……遍满地面”的命令—那就不可避免地要向西迁移。达克问道,而在所有基督教世界里,还有什么地方比美洲更靠西呢?于是,英国移民向新大陆的迁徙,可以被视为对远古诫命的履行。美洲是这个进程的最后一站。一旦这块大陆被填满,改变人类命运的时机也就成熟了。建造巴别塔的障碍——人必须遍满地面——将不复存在。到那时,天下人的口音、言语,又有可能变得都一样了。如果这一刻到来,天堂也就不会太远了。
就像巴别塔是在大洪水后的三百四十年建造的,达克预言:在五月花号抵达普利茅茨港的三百四十年以后,这条诫命将会被执行。当然,人类的命运掌握在清教徒——这些上帝的新选民手中。不像那些希伯来人,因拒绝接受上帝的儿子而辜负了上帝,这些英国移民将在天地最终交汇之前写下历史的最后一章。如同方舟上的挪亚,他们穿越了洪水滔滔的大洋,去执行他们的神圣使命。
三百四十年,据达克推算,意味着到1960年,移民们的第一部分工作就将完成。到那时,真正的事业,也就是新巴别塔的建造,已经打好了基础。达克写道,他已看见波士顿城中令人鼓舞的迹象了,因为那是着世界上绝无仅有的把砖作为最主要建筑材料的地方——而这正是《创世记》第十一章第三节中所描述的,巴别塔特定的建筑材料。他满怀信心地宣称,到1960年,新的巴别塔将被建起,耸向天堂,象征着人类精神的复苏。历史将会倒过来写。堕落的,必将高升;破碎的,必将完整。一旦建成,这座塔将能容纳新大陆所有的居民。每个人都有一个房间,而且一旦他进入这个房间,他就会忘记他所知道的一切。在四十个昼夜之后,他将呈现出新人之相,说着上帝的语言,准备在第二个永恒的天堂定居。
斯蒂尔曼对亨利·达克小册子的大意归纳到此为止,那本小册子写于1690年12月26日,五月花号登陆七十周年的纪念日。
奎因发出一声轻叹,合上了书。阅览室里空无一人。他身子前倾,把脑袋搁在手掌上,闭上了眼睛。“1960!”他大声地说道。他试图召唤出亨利·达克的形象,却什么也没有。在他脑海中,看见的只有大火,一堆燃烧着的书。然后,他放任自己浮想联翩,突然想到斯蒂尔曼就是在1960年把自己的儿子关起来的。
他打开红色笔记本,端放在膝盖上。正当他想要写点什么时,却觉得该有的都有了。他合上红色笔记本,从座椅上起身,到前台归还了斯蒂尔曼的书。他在楼梯下面点燃了一支烟,离开图书馆,走进了5月的午后。
他提前到达中央车站。斯蒂尔曼的火车要六点四十一分才到,但奎因想留点时间研究一下这地方的地形,以确保斯蒂尔曼不会从他眼皮子底下溜走。从地铁出来走进大厅时,他看到时钟刚过四点。车站里已经挤满了高峰时段的人流。他费力地挤过迎面而来的人群,考察了几个出站口,寻找能够藏身的楼梯、未标明的出口和昏暗的角落。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一个人如果打定主意要在这里藏身的话,不用费太大的力气。他只能寄希望于斯蒂尔曼不知道自己被人盯上了。这种情况下,要是斯蒂尔曼真躲开了他的话,就是弗吉尼娅的错了。因为没有别人知道。让他感到安慰的是,万一事有不妥,他还有个备用方案。如果斯蒂尔曼没有出现,奎因将直奔69街,凭他所知道的和弗吉尼娅当面对质。
在车站晃悠时,他提醒自己记住自己应该是谁。他开始了解到,扮演保罗·奥斯特的效果并不是完全让人不爽。虽说他仍然有着跟原来一样的身体,一样的头脑,一样的思维,但他觉得就好像在某种程度上从自己身上解脱了出来,就好像不必再背负着自己的意识了。通过一个简单的智力游戏,一个巧妙的命名变幻,他感到了无比的轻松和自由。同时,他知道这完全是一种幻觉。但这里面却有着一定的安慰。他并没有真正失却自我,他只是在假装而已,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都能变回奎因。现在,成为保罗·奥斯特有了一个目的——一个对他而言越来越重要的目的——这个事实为冒名顶替提供了道德正当性,使他无需为自己的谎言辩护。因为在他的意识中,把自己想象成保罗·奥斯特已经成了在这世上仗义行善的代名词了。
他在车站晃了一圈,然后,就像是在保罗·奥斯特的躯体内,等着斯蒂尔曼的出现。他抬头望着车站大厅的拱形天花板,研究起那上面的星座壁画来了。那里有代表星星的灯泡和勾勒出天象的线条。奎因还从来没能把星座和它们的名字联系到一起过。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曾在夜空下花了很多时间,试图在那针尖般的簇簇繁星中,指认出熊、金牛、射手、水瓶……的形状。可是什么都没找到,这让他觉得自己挺傻冒的,就好像他的大脑里有一个盲点。他不知道幼时的奥斯特是否比他当年更擅长这个。
对面,车站东侧的大部分墙面被柯达绚丽得不像人间的彩色展示照片占去了。这个月的画面是新英格兰某个渔村的一条小街,也许是楠塔基特岛。春日灿烂的阳光照射在鹅卵石上,屋前的窗台花箱里长满了五颜六色的的鲜花。小街尽头是大海,湛蓝的海水卷起白色的浪花。奎因想起很久以前和妻子一起去楠塔基特岛的情景,那时她才怀孕一个月,他的儿子在她腹中只有杏仁般大小。他觉得现在回想起这些未免太痛苦了,于是他试图压下脑子里正在形成的那幅画面。“透过奥斯特的眼睛去看,”他对自己说,“别去想其他的事。”他再次把注意力转到了这张照片上,释然地发现自己的思绪已经转到鲸鱼那里去了,转到了上个世纪从楠塔基特岛出发的探险之旅,转到了梅尔维尔《白鲸记》的开头几页。从这里开始,他的思绪飘向了曾在书上读到过的梅尔维尔最后几年的情形——那个在纽约海关工作的沉默寡言的老人,已经没有一个读者,所有的人都忘了他。这时,突然,他非常清晰而确切地看到了巴特比 的窗子和出现在他面前的空空荡荡的砖墙。
有人在他胳膊上拍了一下,奎因转身去找拍他的人,看见一个默不作声的小个子男人,抓起一支红绿笔杆的圆珠笔给他。笔上夹着一张小小的白纸签,一面写着:“这是捐助聋哑人的义卖。多少钱都可以。谢谢你的好意。”纸签另一面是图示的手语字母表——“学着对你的朋友们说话”——二十六个字母上面标着各种手势。奎因掏了口袋递给那男人一美元。这聋哑人匆忙地点一下头就离开了,在奎因手里留下那支圆珠笔。
这时已经过了五点。奎因心想换个地方自己也许不至于那么触景生情,于是就到候车室去。那地方总是乱糟糟的,到处都是垃圾,那些无家可归的人在这里安营扎寨,可这会儿正值高峰时刻,里边全被拎着手提箱、拿着报纸杂志的男人女人占满了。奎因很难找到坐的地方。在搜寻了两三分钟后,他终于发现长凳尽头有一个座位,他把身子挤进一个穿蓝西装的男人和一个胖胖的年轻女人中间。那男人正读着《纽约时报》的体育版,奎因瞟见了昨晚大都会队失利的报道。在他已经费力地看到了文章的第三四段时,那男人慢慢地转向他,白了他一眼,把报纸唰地收了起来。
接下来,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奎因把注意力转到右边那姑娘身上,想看看这个方向有没有什么可借光阅读的东西。奎因猜测她大约二十岁左右。她脸颊左侧有几颗面疮,被粉红的化妆粉底遮得不那么显眼了,嘴里嚼着一块口香糖。她在看一本平装书,封面挺吓人的,奎因微微向右侧过身子,瞟见了书名。完全出乎他的意料,这是他自己写的一本书——用威廉·威尔逊笔名写的《自杀紧逼》,是马克斯·沃克系列小说的第一部。奎因时常想到这样的情形:突然发生的,与自己的一个读者偶然相遇的愉悦。他甚至想过接下来的对话:他,当陌生人赞扬他的书时,温文尔雅地表现出羞怯的神态,然后,无可奈何又谦逊万分地在扉页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既然你坚持要这样”。但眼前这情形实实在在地发生了,他却感到相当失望,甚至有点愤怒。他不喜欢坐在边上的这姑娘,他费了好大劲儿写出的篇章被她随意地翻阅过去,这个样子冒犯了他。他几乎冲动得想将她手里的书一把夺过来,拿着书本一路冲出车站。
他又看了看她的脸,试图听出她脑子里默读的声音,在她目光扫过书页时盯着她的眼睛看。他肯定是看得太狠了,以致她过了一会儿面带愠意地转向他说:“你有什么问题吗,先生?”
奎因尴尬地笑笑。“没什么,”他说,“我只是想知道,你喜不喜欢这本书。”
这姑娘耸耸肩:“我看过比这好的,也看过比这更差的。”
奎因想马上放弃对话了,但他躯体内却有一种坚持要他说下去的东西。还没等他起身离开,这话已经从他嘴里冲了出来:“你觉得这本书来劲吗?”
姑娘又耸耸肩,吹爆了口香糖:“有那么点。侦探迷路那部分让人感到惊慌失措。”
“他是个聪明的侦探吗?”
“是的,他挺聪明的。可他说得太多了。”
“你喜欢动作性强的?”
“我想是吧。”
“如果你不喜欢这书,为什么还要看呢?”
“我不知道,”姑娘再一次耸了耸肩,“消磨时间呗,我想。再说,那也花不了多少时间。不过是一本书嘛。”
他想告诉她自己是谁,但这时他意识到这也没什么意思。他对这个姑娘不抱什么希望。五年来,他一直对威廉·威尔逊的身份守口如瓶,现在他也不想泄底,更别提对一个白痴似的陌生人了。这仍是一种痛苦,他拼命地吞下自己的骄傲。他没有朝这女孩脸来上一拳,而是突然站起身来走开了。
六点三十分,他把自己摆在了24号门道前的位置上。火车应该是准时到达,占据着出口正前方的有利地形,奎因相信自己看见斯蒂尔曼的机会很大。他从口袋里拿出照片又仔细研究了一下,特别留意了他的眼睛。他想起曾在某处看到过的一篇文章说,眼睛是一个人脸上永不改变的部位。从孩提时一直到老年,眼睛始终是一个模样,要辨认一个人的容貌需要仔细研究他的眼睛,理论上说,从照片上一个男孩的眼睛就可以辨认出他老年时的眼睛。奎因有点怀疑这个说法,但他只能用这种方式继续自己的工作,这是能与现在那个人建立联系的唯一纽带。然而,斯蒂尔曼的面容对他来说仍是一片空白。
火车驶入车站,奎因随之感到全身迸发出一阵喧闹:紊乱而亢奋的喧嚣似乎连着脉搏一起跳动,闹闹哄哄地一下一下地泵送着他的血液。他脑子里刹时间充满了彼得·斯蒂尔曼的声音,好像是一堆胡言乱语在脑子里回来蹿动,撞击着颅壁。他告诉自己要保持镇静。但这没什么用。尽管他已料到自己在这一刻会紧张,但还是过于亢奋了。
车上的旅客一拥而出,坡道上挤满了人,朝他这边走来,那乱哄哄的人潮霎时到了跟前。奎因紧张地拍打着大腿右侧口袋里的红色笔记本,踮着脚,眼睛朝人群里仔细瞧着。人群很快裹住了他。男人和女人,老人和孩子,大孩子和小孩子,富人和穷人,黑男人和白女人,白男人和黑女人,亚裔人和阿拉伯人,棕衣服灰衣服蓝衣服绿衣服的男人,红衣服白衣服黄衣服粉衣服的女人,穿运动鞋的孩子,穿普通鞋子的孩子,穿牛仔靴的孩子,胖子和瘦子,高个子和矮个子,每个人都跟别人不一样,每个人都确凿无疑地是他自己。奎因看着他们所有的人,牢牢地把身子固定在原地,好像他整个人都被放逐到眼睛里去了。每当一个上年纪的人过来时,他都会提醒自己做好这就是斯蒂尔曼的准备。他们迅速地来了又走开,他都来不及陷入失望,但在每一张老人的脸上,他似乎都能发现真正的斯蒂尔曼会是什么样的某种预言,然后他很快就能把希望转移到每一张新面孔上,好像这些老人的累积预示着斯蒂尔曼即将到来。有那么一刻,奎因想:“这就是所谓的侦探工作了。”可除此之外,他什么想法也没有了。他张望着。在移动的人流中一动不动,就站在那里张望着。
一半左右的乘客走掉以后,奎因才看到了斯蒂尔曼。这张脸和照片极为相似,似乎不会有错了。不,不像奎因所想象的那样,他没有秃头。他的头发全白了,乱糟糟地覆在头顶上,这里耸起一簇,那里冒出一绺。他个子很高,很瘦,毫无疑问已经过了六十岁,背有点驼。他穿着一件与季节不符的棕色长外套,显得很不修边幅,慢吞吞地拖着脚步走着。他脸上的表情似乎是平静的,介于茫然和沉思之间。他没有看自己四周的东西,似乎对它们都不感兴趣。他只有一件行李,一个早先还算是挺漂亮的手提皮箱,但如今已破裂了,只能用皮带捆扎住。当他走上坡道时,有一两次,他把手提箱搁在地上歇歇气。他似乎还在努力移动着,跟人群拉开了一点距离,拿不准是该跟上人群走呢,还是任由别人从自己身边过去。
奎因退后几步,根据观察到的情形,迅速地左右移动着自己的位置。同时,他想拉开一些距离,免得斯蒂尔曼觉出自己被人跟踪。
斯蒂尔曼快要走到车站大门口时,再一次放下行李停住了。那一刻,奎因允许自己的目光扫向斯蒂尔曼的右边,查看了周围那些人,一再肯定自己绝对不会搞错。当时的情形完全难以解释。就在斯蒂尔曼身后,在他右肩后面只有几英寸的地方,另一个男人停了下来,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点着了一支香烟。他那张脸和斯蒂尔曼的脸就像一对双胞胎。有那么一刻奎因还以为是自己的幻觉。是从斯蒂尔曼身上投射的某种电磁现象。但完全不是,另一个斯蒂尔曼走着,呼吸着,眨着眼睛;他的动作完全独立于第一个斯蒂尔曼。第二个斯蒂尔曼身上有一种富足的气派。他穿一身名贵的蓝色西装;皮鞋闪闪发亮;一头白发梳理得整整齐齐;而且他眼里流露着一种精明世故的神色。他,也只有一件行李:一只优雅的黑色手提箱,尺寸和另一个斯蒂尔曼手里的完全一样。
奎因惊呆了。他什么都做不了,因为怎么做都是错。不管他作出什么选择——他总得作出个选择——都是武断地,无可奈何地碰运气。不确定性将始终如影随形地跟着他。此刻,这两个斯蒂尔曼又开始向前走了。第一个转向右边,第二个转向左边。奎因这时候真希望自己有一个阿米巴虫的身体,可以一劈两半,同时奔向两个方向。“想想办法,”他对自己说,“快想想办法呀,你这白痴。”
不知怎么想的,他向左边追去,去跟踪第二个斯蒂尔曼。走了十来步,他停住了。好像有什么声音在提醒他,走这边会后悔的。他这么做完全是出于愤恨,冲动地想要惩罚混淆了他的目标的第二个斯蒂尔曼。他转过身,看见第一个斯蒂尔曼拖着脚步朝另一个方向走去。肯定他才是自己要找的那个人。这人衣着褴褛,如此潦倒,跟周围的一切是那么格格不入——他无疑就是那个疯子斯蒂尔曼。奎因深深吸了口气,又从振颤的胸膛吐出一口气,然后又吸了口气。没有办法知道:不是这个,根本就不是。他跟上第一个斯蒂尔曼,放慢脚步以合上老人的步子,跟着他进了地铁。
这时将近七点了,四周人流渐稀。虽说斯蒂尔曼看着挺糊涂,可他却很清楚自己要去哪里。这位教授径直走下通向地铁的台阶,在下面的售票亭里付钱买了票,安然地在站台上等候开往时代广场方向的往返巴士。奎因开始不再担心被他注意到了。他从没见过这么能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的人。即使直接站在他面前,他也怀疑斯蒂尔曼能不能看见他。
他们搭乘往返巴士前往西区,穿过42街车站湿冷的通道,然后再下一层台阶,转到IRT车站。七八分钟后,他们上了百老汇快车,在车子晃晃悠悠地往上城方向驶过两个间距老长的快车站后,在第96街下了车。他们慢慢地爬上最后一段台阶,过程中斯蒂尔曼有好几次撂下行李歇气,从街角出来后,他们走进了靛蓝的夜色中。斯蒂尔曼丝毫没有犹豫,也没有停下来辨认方向,径直踏上百老汇大道,朝东面那条街走去。几分钟后,奎因毫无理由地觉得,斯蒂尔曼是在朝他在107街的住宅方向行进。可是,还没等他陷入那种彻底的恐慌中,斯蒂尔曼在第99街的拐角处停下了,等红灯转到绿灯,便穿过马路走到百老汇大道的另一边去了。在不到下一个街口的地方,有一家专为流浪汉提供寄宿的廉价旅馆:和谐旅馆。奎因之前经常路过那家旅馆门口,对在附近闲逛的醉鬼和流浪汉们也很熟悉。他惊讶地瞧见斯蒂尔曼推门进了旅馆前厅。不知怎么想的,他原以为这老人会找一个更舒适的住处。然而,奎因却从玻璃门外看见教授径直走向柜台,确实在住宿登记簿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随后拎起行李消失在电梯里,他这才意识到斯蒂尔曼就要住在这里了。
奎因在外面等了两个小时,沿着街面来来回回地踱步,心想斯蒂尔曼也许会出来就近找一家咖啡馆吃饭。但那老人却没有出现,最后奎因断定他一定是去睡觉了。他在街角的付费电话亭里给弗吉尼娅·斯蒂尔曼打了个电话,把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向她作了汇报,然后就朝第107街上的自己家走去。
第二天早上,和后来的许多个早上一样,奎因坐在百老汇大道和99街的交通环岛中央的一张长椅上。他总是早早地就来了,从不晚于七点钟,坐在那里喝着外带咖啡,吃着一个黄油面包卷,膝上摊着一张打开的报纸,眼睛盯着那家旅馆的玻璃门。八点左右,斯蒂尔曼就会出来,总是穿着那件棕色的长外套,带着一个老大的旧式手提包。一连两个星期都是这套例行程序,没有变化。老人总是在邻近的几条街上转悠,慢慢地向前挪着步子,有时只挪动一点点,停下,往前走,再停下,好像每个步骤都要先被放到整套动作中去掂量。以这样的方式走路对奎因来说相当困难。他习惯于干脆利落的脚步,所有这些开始啊停顿啊拖着脚走啊开始让他变得疲惫不堪,好像自己身体的节奏都被打乱了。他就是那只追赶乌龟的野兔,不得不一再提醒自己退后一些。
斯蒂尔曼在散步中都做了什么,对奎因来说依然是个谜。当然,他用自己的眼睛全程跟进着,尽可能详尽地把所有的事情都记在了红色笔记本里。可是,他却说不上来这一切究竟意味着什么。斯蒂尔曼似乎从来没有特意要去什么地方,他似乎也不知道自己在哪里。然而,就像是经过精确设计似的,他总是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打转,北至110街,南到72街,西面是河滨公园,东面到阿姆斯特朗大道。不管他的行程看上去有多随意——而且每一天的活动路线都不一样——斯蒂尔曼从不越过这些边界。这种精确性让奎因非常困惑,因为在其他方面,斯蒂尔曼又似乎是漫无目的的。
斯蒂尔曼走路时从不抬头,两眼永远盯着人行道,好像在找什么东西。确实,他总是不时地停下来,弯腰从地上捡起什么东西,细细打量一番,在手里翻过来倒过去。这让奎因联想到检视着史前废墟的一块什么残片的考古学家。有时,仔细查看一番手里的东西之后,斯蒂尔曼会把它扔回人行道上。但更常见的情形是,他打开手提包,把那样东西小心地搁进去。然后把手伸进外套口袋里,掏出一个红色笔记本——跟奎因的本子很像,但要小一些——神情专注地写上一两分钟。写完后,他把笔记本塞回口袋,拎起包,继续走他的路。
就奎因所知,斯蒂尔曼收集的都是一些毫无价值的东西。看起来无非是一些破碎的东西,被人丢弃的废物,零零碎碎的垃圾。几天过去了,奎因记录下来的那些收集品有:一把破损的折叠伞,一个橡胶娃娃掉下来的头,一只黑手套,一个破灯泡的底部,几张印刷品(浸过水的杂志和撕破的报纸),一张破照片,一个叫不出名字的机械部件,还有另外一些乱七八糟的他也说不上是什么的破烂。斯蒂尔曼的拾荒行动是如此认真,这倒是激起了奎因的好奇心,但他只能在旁观察,把所见所闻记在红色笔记本上,傻乎乎地徘徊在事物的表面。同时,想到斯蒂尔曼也有一个红色笔记本,这使他很高兴,好像这就建立起了他俩之间的某种秘密联系。奎因怀疑,斯蒂尔曼的红色笔记本上可能会有在他心中累积多时的那些问题的答案,于是他开始谋划要从老人那里把这本子偷来。不过,现在还没到这么干的时候。
除了上街捡东西,斯蒂尔曼似乎什么都不干。他会时不时地停下来找个地方吃饭。有时撞上了什么人,他会咕哝着开口道歉。有一次,他过马路时,还差点被一辆汽车撞了。斯蒂尔曼没跟任何人交谈过,也没有进过任何一家商店,没有露过笑脸。他似乎既不快乐也不伤心。有那么两次,他捡到的东西个头太大,于是他中午就折回了旅馆,然后几分钟后又出现了,手里拎着那个空的提包。大多数日子里,他要在河滨公园待上至少几个小时,机械地沿着碎石铺筑的人行道走着,有时还会拄着棍子在灌木丛里艰难前行。他不会因为要找的那些东西窝在草丛里就弃之不顾。石块啦,树叶树枝啦,诸如此类的东西都进了他的手提包。有一次,奎因看到,他甚至弯下身子去观察一堆干狗粪,小心翼翼地嗅了嗅,把它留在了原地。有时,斯蒂尔曼也在公园里歇一会儿。下午,通常是午饭后,他会坐在长椅上对着哈德逊河发呆。有一次,一个暖洋洋的下午,奎因瞧见他仰躺在草地上睡着了。夜幕降临时,斯蒂尔曼通常在97街和百老汇路口的阿波罗咖啡馆吃饭。然后回旅馆去过夜。他一次也没有试图接触他的儿子。弗吉尼娅·斯蒂尔曼也证实了这一点,奎因每天晚上回家后都会给她打电话。
基本情况变得非常复杂难解。渐渐地,奎因开始觉得自己脱离了起初的目标,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在从事一项毫无意义的工作。当然,也有可能斯蒂尔曼是在掐算着时机,想在出手之前把大家都弄得身心俱疲。不过,这个假设的前提是他知道有人在监视他,但奎因觉得这不太可能。到目前为止,他的活干得不错,一直谨慎地和这老人保持着距离,将自己隐没在街头的人流中,既不引起他的注意,也没有采取过分的措施隐藏自己。但从另一方面来看,斯蒂尔曼有可能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被人跟踪——甚至事先就知道了——因此不想自找麻烦去找出那个跟踪者到底是谁。如果被跟踪是必然的,那找出那个人又有什么意义呢?一个跟踪者一旦被曝光,总会被另一个替代的。
这种视角对奎因来说是一个安慰,他决定相信这种判断,尽管毫无根据。斯蒂尔曼要么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要么不知道。如果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那奎因就什么都查不到,只是在浪费时间。但相信他所有的步骤都有特定的目的,那就好得多了。如果这种解释绕不开斯蒂尔曼的知情,那奎因也愿意把这种知情作为一种信条接受下来,至少暂时是这样。
然而,在跟踪这老人的过程中,还有一个问题是如何让自己保持全神贯注。奎因习惯于游荡。在这个城里漫步教会了他理解内在与外在的联结。把无目的的行动当成一种倒转的手段,在感觉最好的日子里,他能够把外界的东西摄入体内,从而成为内心的主宰。通过让外在之物充斥自身、把自我驱逐出去,他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自己的绝望心境。因此,游荡,应该是一种无意识的举动。但跟踪斯蒂尔曼不是游荡。斯蒂尔曼可以游荡,可以像盲人似的从一个地方晃到另一个地方,但奎因无法享有这种特权。因为他现在只能将注意力集中在对方的一举一动上,即使对方几乎什么都没有做。他的思绪会时不时地飘走,紧接着飘走的是他的脚步。这意味着他时常会有加快了脚步、从后面撞到斯蒂尔曼身上的危险。为了避免这种纰漏,他想出了几种减速的办法。首先是提醒自己不再是丹尼斯·奎因了。现在他是保罗·奥斯特,每走一步,他都力求使自己在这个框架内做得更自如一些。奥斯特对他而言不过是一个名字,一个没有内涵的躯壳。要成为奥斯特,即意味着要成为一个没有内心的人,一个没有思想的人。问题是,如果他不再拥有那些思想,再也无法进入自己的内心世界,那他就没有退缩的余地了。作为奥斯特,他不可能唤起任何记忆或是恐惧,任何梦想或是欢乐,因为所有这一切都属于奥斯特,对他来说都是一片空白。到最后,他只需维持自己的一具躯壳,向外寻求补给。因此,使自己的目光锁定斯蒂尔曼,不只是他对自己的思想训练中的一种消遣,也是他唯一允许自己保留的思想。
一两天下来,这方法还稍有成效,可是弄到后来,即便是奥斯特也被这单调的行动搞得郁闷了。奎因意识到,他需要更多的东西来占据自己,在执行这项任务时出现的那些细枝末节也都不能放过。最后,是红色笔记本帮了他的忙。不再像最初的几天那样,只是草草地记下一些随意的说明,他决定尽可能地记录下斯蒂尔曼的每一个细节。他用那支从聋哑人那里得来的圆珠笔,不辞辛劳地做着他的任务。他不但记下了斯蒂尔曼的手势,描述了他收进提包或没选中的每一样物品,记下了所有事情发生时的准确时间,还详细列出了斯蒂尔曼的偏移路线,记下了他经过的每一条街道、每一个街角,甚至每一个停顿。除了让他忙碌不停以外,红色笔记本也使奎因的脚步放慢了许多。这下就不会发生撞上斯蒂尔曼的危险了。相反,现在的问题是怎么跟上他,确保他不会消失。毕竟,走路和书写是很难兼顾的动作。如果说在过去五年中,奎因通常在同一时间只能做其中的一件或是另一件,那现在他得试着同时做这两件了。一开始,他犯了许多错误。尤其困难的是在视线离开页面的情况下书写,他经常发现自己写偏了,两行甚至三行字迹叠在一起,乱七八糟难以辨认。可是,看着本子写字,就意味着必须停下脚步,这就会加大跟丢斯蒂尔曼的可能。折腾了一段时间以后,他觉得关键是姿势问题。他试着把本子擎在迎面四十五度角的位置上书写,发现左腕擎不了多久就撑不住了。后来,他试着把笔记本正对着脸部,眼睛从本子上方露出,就像是一个真人版的基尔罗伊 ,但事实证明这并不管用。接下来,他把右臂折起,将笔记本放在肘弯以上几英寸处,用左手撑住笔记本背面。但这一来他写字那只手就很受限,而且几乎没法写下半页。最后,他决定把笔记本架在左侧髋部,就像画家端颜料板的样子。这是一大改进。这种拿本子的方式不会带来紧张感,拿笔的右手也不受其他任务的妨碍。虽然这种方式也有缺点,但长远看来,这似乎是最舒服的姿势了。因为奎因可以几乎同时把注意力分配在观察斯蒂尔曼和书写这两件事情上,朝上瞟一眼可以做一件事,低下头可以做另一件,看和写似乎都成了一气呵成的连贯动作。右手捏着聋哑人的笔,左髋上架着红色笔记本,奎因又跟着斯蒂尔曼走了九天。
他每晚与弗吉尼娅·斯蒂尔曼的通话都很简短。虽然接吻的记忆仍然鲜活地留在奎因的脑海中,但事情不再有任何罗曼蒂克的发展。最初,奎因曾期待过会发生点什么。在如此诱人的开端后,他确信终将把斯蒂尔曼太太搂在自己怀里。但他的雇主很快就退缩到照章办事的面具后面去了,一次也没再提及那个仅此一次的激情时刻。也许奎因被自己的希望误导了,暂时把马克斯·沃克和他自己给搞混了,而马克斯·沃克从来不会在这种情况下失手。也可能只是奎因开始强烈地感觉到孤独了。很长时间以来都没有一具温暖的躯体躺在自己身边了。事实上,他在见到弗吉尼娅·斯蒂尔曼的那一刻就有了强烈的性冲动,远在她亲吻他之前。她现在疏离的态度也无法阻止他继续想象她赤身裸体的样子。每天晚上,色情淫荡的画面都会掠过奎因的脑子,虽然现在看来它们变成现实的希望非常渺茫,但仍是一种令人愉悦的消遣。很久以后,也就是当一切都为时已晚,他意识到自己内心深处滋生过一种骑士式的希冀——即以漂亮的手法解决这个案子,迅速而不留后患地把彼得·斯蒂尔曼从危机中解救出来,这样,只要他愿意,就可以赢得斯蒂尔曼太太的青睐。当然,这是一个错误。但是在奎因从头到尾所有犯过的错误中,这个错误也不见得比其他的更糟。
这是他接手这案子的第十三天。那天晚上,奎因回到家里时的情绪非常低沉。他灰心丧气,打算放弃了。尽管他一直在自娱自乐,尽管他编造了一些使自己坚持下去的故事,但对案件来说似乎没什么实质意义。斯蒂尔曼是个疯老头,早已忘了自己的儿子。就算一直跟踪到他死去,也未必会有什么事情。奎因拎起电话,拨了斯蒂尔曼家的号码。
“我打算停手了,”他对弗吉尼娅·斯蒂尔曼说,“就我所观察到的情形来看,他对彼得没有任何危胁。”
“这正是他想达到的目的,”女人这样回答,“你不知道他有多聪明,多有耐心。”
“他肯定有耐心,但我没有。我想你在浪费自己的钱。而我在浪费我的时间。”
“你肯定他没有看见你吗?这可能会让情形变得大不相同。”
“我不会拿我的生命来打赌,但确确实实,我可以肯定他没看见我。”
“那么你想说什么?”
“我想说的是,你们没什么可担心的。至少目前是这样。假如过后有什么事情发生,可以跟我联系。我会在麻烦露头的第一时间赶来。”
一阵停顿后,弗吉尼娅·斯蒂尔曼说:“也许你是对的,”接着,又一个停顿,“但为了让我稍微放心点,我们能不能找个折中的方案。”
“那要看你打算怎么折中。”
“是这样。再盯几天。要确保没有危险。”
“有一个条件,”奎因说,“你得让我以自己的方式行事。不再加以限制。我必须能自由地与他交谈,向他提问,彻底摸清他的底细。”
“那不是太冒险了吗?”
“你不必担心。我不会跟他摊牌。他甚至都不可能猜出我是谁,我想干什么。”
“你怎么做到这一点?”
“这是我的事情。我自有锦囊妙计。你必须相信我。”
“好吧。我会关注事情的发展。我不希望造成什么伤害。”
“很好。我需要几天的时间,然后我们再来看看事情发展到什么地步了。”
“奥斯特先生?”
“嗯?”
“我非常非常感谢你。彼得过去两星期的情况也很好,我知道这都是因为你。他一直在谈论你。你好像……我不知怎么说……对他来说,就像是一个英雄。”
“那么,斯蒂尔曼太太的感觉如何呢?”
“对她来说也是一样。”
“很高兴听到你这么说。也许某一天她也会允许我感谢她。”
“万事皆有可能,奥斯特先生。你应该记住这一点。”
“我会的。我傻了才不会。”
奎因吃了一顿简单的晚饭,炒鸡蛋和煎吐司片,喝了一瓶啤酒,随后就把红色笔记本摊在桌上。他记录这些东西已有多日,用他那飘忽的笔迹,挨挨挤挤地写了一页又一页,但他还没有心思整个读一遍自己所写的东西。既然结局似乎已经可以看得到了,他觉得也许可以试着看一下了。
大部分页面都难以辨认,尤其是前面几节。他费力地破译那些字句,心想似乎不值花这么大力气。“在街上捡起一支铅笔,凝视着,犹豫着,塞进提包……在便利店买了三明治……坐在公园长椅上,翻看着红色笔记本”,这些句子对他来说完全没有什么价值。
完全是方法问题。如果目标是想理解斯蒂尔曼,充分了解他以求事先就能够预料他下一步将如何行事,那么奎因做得并不成功。他着手调查这事,只是基于一些有限的事实:斯蒂尔曼的履历和他的专业背景,他对儿子的囚禁,他的被捕以及住院治疗,他那本据说神志还正常时写的怪诞学术论著,以及更为重要的,弗吉尼娅·斯蒂尔曼说他现在企图伤害他儿子的断言。然而,所有这些过去的事况跟眼下的情形似乎都扯不上关系。奎因大失所望。他之前总以为,出色的侦探工作的关键是密切注视细节。了解得越是翔实准确,办案就会越成功。这意味着人类的行为是可以被理解的,在无限的举手投足、习惯行为乃至缄默的表象之下,总能找出某种关联、某种秩序、某种动机来源。然而,在费力地捕捉到所有这些表象之后,奎因却觉得自己并不比一开始跟上斯蒂尔曼时更了解他。他过着斯蒂尔曼的生活,用他的步子行走,随着他的目光观察这个世界,而现在他唯一的感觉就是这个人的深不可测。他不但没有缩小自己和斯蒂尔曼之间的距离,反而看着这老人从自己身边溜走了,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
并非出于什么确定的想法,奎因把红色笔记本翻到空白页,画了一幅斯蒂尔曼游荡区域的袖珍地图。
然后,仔细地审阅他的笔记,开始用笔追循斯蒂尔曼一天之内的行动路线——根据他第一天对这老人的漫游所作的完整记录,其结果如下:
奎因被斯蒂尔曼这一圈足迹的边界的模样惊呆了,他一次也没有进入中心地带。这幅图看上去像是想象里中西部某个州的地图。除了一开始从百老汇往北走的十一个街区,以及代表着斯蒂尔曼在河滨公园曲折前行的一系列花边,这幅图接近一个矩形。另一方面,考虑到纽约街道的四分结构,它也有可能是一个“0”,或是字母“O”。
奎因继续看接下来一天的记录,想看看会出现什么情形。结果却完全不一样。
这幅图形使奎因想到了一只鸟,或许是一只猛禽,在空中振翅翱翔。片刻之后,他觉得这种解读似乎显得过于牵强了。这只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仅是两个抽象的图形,被斯蒂尔曼向西走过83街时拉出的一道不起眼的线连接在一起。
奎因停顿片刻,思考着自己正在做的事。他是在毫无意义的涂鸦吗?他是在像白痴似的消磨一个晚上吗,还是在试图发现什么呢?不管是何种回答,他意识到,都令人难以接受。如果他只是打发时间,何必选择这么费劲的方式?他已经糊涂到没有勇气去思考了吗?反过来说,如果这不只是一种自娱自乐,那么他实际上是在做什么呢?看起来他似乎是在寻找某种迹象。他在从斯蒂尔曼混沌的行动中搜索着一丝合理性。这只意味着一件事:他对斯蒂尔曼行动的随意性依然心存怀疑。他想从中找出某种意义,不管那有多么晦涩难解。这件事情本身就是难以接受的。因为这意味着奎因允许自己否认眼前的事实,据他所知,这是一个侦探所能做的最糟的事。
但他还是决定继续把这件事情做下去。现在还不太晚,不到十一点钟,事实上这又没什么坏处。结果这第三幅地图和前面两幅毫无相似之处。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显而易见的了。如果把那些公园里的波形曲线剔除,奎因可以肯定地说自己面前是一个字母“E”。假设第一个图形确实是代表了字母“O”,那么可以合理地推断出那个鸟翼状图形是字母“W”。顺理成章地,字母O——W——E 拼成了一个单词,但奎因不准备就此得出结论。他是从第五天才开始详细记录斯蒂尔曼行程的,要确认前面四天是什么字母只能靠推测了。他后悔没有一开始就着手记录,因为他知道前面四天的秘密是不可复原的。但也许他能以一种勇往直前的方式弥补过去的缺失。等走到最后,也许直觉会告诉他开头的字母是什么。
接下来一天,图形似乎成了一个代表字母“R”的形状。与其他几幅图相比,它显得十分复杂,公园那块地方画出了那许多不规则的线条,彼此近似,像是过分修饰。奎因仍坚持客观地看待图形的形状,试图撇开那种心理预期,一上来就把它视为字母表上的字母。他必须承认没有什么东西是确凿无疑的:这很有可能是毫无意义的。也许,这就像是小孩子从天上变幻的云朵里寻找图形。但是,这巧合也太令人震惊了。如果只有一幅地图像字母,哪怕是两幅,他也许都会把这视为偶然的怪事而置之脑后。但是,四幅地图形成的一排字母就远非巧合可以解释的了。
再接下来的一天,图形给了他一个有点偏斜的“O”字,像是一个甜面圈,一侧被压扁了,另一侧突出着三四个锯齿状的线条。然后出现了一个规整的“F”,一侧带着洛可可风特有的涡状纹饰。这之后是一个“B”,看上去像是两个随意摞在一起的盒子,边角被精心打磨过了。接着是一个站立不稳的字母“A”,有点像是一把梯子,每一边都有几个阶梯。最后,又是一个字母“B”:摇摇欲坠地斜在一个尖齿上,像是一个颠倒的金字塔。
奎因按顺序抄下这些字母:OWEROFBAB。不停地摆弄了一刻钟之后,又把它们拆开,重新排列,再回到最初的次序,按以下方式写出来:OWER OF BAB。谜底看起来太荒诞了,他几乎失去了勇气。再考虑到他错失的前面四天,以及斯蒂尔曼还没写完,答案似乎是不容逃避的:THE TOWER OF BABEL(巴别塔)。
奎因的思绪马上飘向《亚瑟·戈登·皮姆的故事》的结尾部分,那些在岩缝内壁里发现的奇异的象形符号——土石自然剥落形成的字母,好像它们想要说出某种不能被人理解的事情。但他转念一想,这似乎不太贴切。因为斯蒂尔曼没有把他的信息留在任何地方。的确,他挪动着自己的脚步创造出了这些字母,但它们并没有被写下来。就像是一幅你用指头描绘在空气中的画。你一边画,它一边就消失了。你所做的一切都没有结果或踪迹可循。
但是,这幅画确实是存在的——并非存在于绘出线条的街道上,而是在奎因的红色笔记本里。他不知道斯蒂尔曼是每天晚上都坐在他的房间里谋划着第二天的行动,还是临时决定如何行走。这一点不得而知。他也不知道斯蒂尔曼这么走的目的是什么。只是一种自我暗示,还是有意给什么人留下的信号?但最最起码,奎因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斯蒂尔曼没有忘记亨利·达克。
奎因不想慌神。他竭力控制着自己的思绪,试着想象最糟糕的可能性。看到了最糟糕的,也许事情倒不会像自己想象的那么糟了。他索性把想到的事情开列如下:第一,斯蒂尔曼确实在谋划加害彼得。结论:无论发生什么,这都是个前提。第二:斯蒂尔曼知道自己会被跟踪,知道他的行踪可能被记录下来,知道他的信息可能已被解读。结论:这不会改变一个基本事实——彼得必须被保护起来。第三:斯蒂尔曼比先前料想的更加危险。结论:这并不意味着他能侥幸得手。
这样搞下来确实有点用处。但那些字母依然困扰着奎因。这整个事情的陈述真是太拐弯抹角,太邪门了,以至于他不想接受这种解释。接着,疑惑又来了,像是得到了什么指令似的,他脑子里回响着嘲弄的讪笑,还有吵吵闹闹的歌声。他想象了一下整个事情。那些字母根本不是什么字母。他发现了它们仅仅是他想要发现它们。而且,即便那些图形组成了字母,也只是一种偶然罢了。跟斯蒂尔曼没关系。完全是一场意外,他把自己给涮了。
他决定上床去睡觉,已经睡着了,却又醒过来,在红色笔记本上写了半个小时,又回到床上。入睡前最后一个想法是,他也许还有两天时间,因为斯蒂尔曼还没有完成他要表达的信息。还剩下最后两个字母——“E”和“L”。奎因的意识涣散了。他游向某个片段组成的永无之地,这地方尽是无词之物和无物之词。接着,最后在睡意昏昏的挣扎中,他告诉自己,“EL”就是古希伯来语“上帝”的意思。
在他后来忘记了的那个梦里,他发现自己在儿时镇上的垃圾场里,细细筛拣着那座垃圾山。
和斯蒂尔曼的第一次会面在河滨公园。那是周六的下午时分,公园里到处是骑自行车、遛狗的人和玩耍的孩子。斯蒂尔曼独自坐在一张长椅上,眼睛茫无所视地看着周围,那个红色的小笔记本搁在膝盖上。四处都很明亮,那无垠的光线似乎是从眼睛能捕捉到的每一样东西上辐射出来的,在头顶上,在树叶摇曳的枝杈间,微风一阵阵吹来,沙沙地动情摇晃着叶片,起起伏伏就像波浪似的。
奎因谨细地策划过他的行动。他假装不去注意斯蒂尔曼,在他旁边的长椅上坐下,双臂抱在胸前,跟那老人朝同一方向凝望着远处。两人都没说话。他后来算过,这段时间大约持续了十五到二十分钟。然后,他毫无预兆地把脑袋转向老人,直接又固执地盯着那张皱纹密布的侧脸。奎因把全副精力集中在自己的眼神里,好像要用这力量在斯蒂尔曼脑袋上灼出一个洞来。这凝视持续了五分钟。
最后,斯蒂尔曼向他转过脸。用一副出入意料的轻柔男高音说道:“对不起,但我不可能跟你说话。”
“我什么也没说。”奎因说。
“没错,”斯蒂尔曼说,“但你得理解,我不习惯跟陌生人说话。”
“我再说一遍,”奎因说,“我什么也没说。”
“是的,我第一遍就听见了。可是,难道你没兴趣知道为什么吗?”
“恐怕没有。”
“说得好。我能看出你是一个有理性的人。”
奎因耸耸肩,没有作答。此刻他整个人摆出一副冷漠的架势。
斯蒂尔曼莞尔一笑,向奎因侧过身子,用一种同谋者的口气对他说:“我想我们会相处得很好的。”
“那还有待观察。”一个长久的停顿之后,奎因回答说。
斯蒂尔曼大笑起来——一声短促、低沉的“哈”——然后接着说:“我并不是不喜欢陌生人本身。我只是不愿跟任何一个不作自我介绍的人说话。为了开始我们的交谈,我得知道你的姓名。”
“但某人一旦把他的姓名告诉你,他就不再是陌生人了。”
“没错。这就是我不跟陌生人说话的原因。”
奎因对此已有所准备,他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不会被对方摸透的。既然从理论上讲,他是保罗·奥斯特,那这个名字就是他需要加以保护的。而其他任何名字,甚至真名,都可以成为一种伪托,一种可以让他躲在后面享以安全的面具。
“既然这样,”他说,“我很乐意告诉你。我的名字叫奎因。”
“啊,”斯蒂尔曼若有所思地应着,点头答话,“奎因。”
“是的,奎因。Q-U-I-N-N。”
“我知道怎么拼。是的,是的,我知道。奎因。唔。是的。很有意思。奎因。一个最能引起联想的名字。和TWIN(双胞胎)押韵,是不是?”
“是这样的。TWIN。”
“也和SIN(罪恶)押韵,如果我没弄错的话。”
“你没弄错。”
“还有IN,一个N,或者INN,两个N。是不是?”
“一点没错。”
“嗯。非常有意思。我想到了许多和这个词押韵的例子。这个QUINN,这……作为事物本质的……QUINTESSENCE(精华)。比方说,QUICK(快)。还有QUILL(羽茎),还有QUIRK(怪癖)。唔。还和GRIN(露齿而笑)押韵。更别提KIN(亲属)了。唔。非常有意思。还有WIN(赢)。还有FIN(鳍)。还有DIN(喧嚣)。还有PIN(大头针)。还有TIN(罐)。还有BIN(箱柜)。唔。甚至还跟DJINN(神灵)押韵。唔。如果你说的没错,还和BEEN(BE 的过去分词 / 存在)押韵。是的,非常有意思。我非常喜欢你的名字,奎因先生。它同时拐向这么多不同的方向。”
“是的,我自己也时常注意到这一点。”
“大多数人不会留意这类事情。他们觉得字词就是石头,是一种不可更改的没有生命的物体,就像是不会改变的单子。”
“石头也可以改变的。石头会被风或者水磨损。它们会风化,也可能被压碎。你可以把它们砸成碎片,或是砾石,或是尘土。”
“确实如此。我得说你是一个明白人,奎因先生。如果你知道曾有多少人对我产生过误解就好了。我的工作为此而大受挫折。受尽了折磨。”
“你的工作?”
“是的,我的工作。我的计划,我的调查,我的实验。”
“嗯?”
“是的。可尽管有这些挫折,我却没有灰心。比方说现在,我正从事的是我所做过的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如果一切顺利,我相信我将掌握一系列重大发现的钥匙。”
“钥匙?”
“是的。那把钥匙将开启某些禁闭之门。”
“呵!”
“当然,目前我还只能说是在收集数据,收集证据。然后我就该梳理那些发现了。那是一项要求非常高的工作。你绝对想象不到有多么困难——尤其是对我这把年纪的人来说。”
“我能想象。”
“是啊。有许多事情要做,时不我待呀。每天早上天一亮我就起床。不管什么天气我都到户外去,不断地移动,两腿不停地走,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这可把我累坏了,你可以相信这一点。”
“可这是值得的。”
“在真理面前,没有什么牺牲是不值得的。”
“说得是。”
“你看,没有人理解我所理解的事情。我是第一个。我是唯一的一个。这给我带来了很大的责任和负担。”
“世界担在你肩上。”
“是的,可以这么说。这个世界,或者说它余下的部分。”
“我还没有意识到这么糟糕。”
“就这么糟糕。也许更糟。”
“啊。”
“你看,先生,这个世界裂成了一块块的碎片。而我的工作是再把那些碎片拼回到一起。”
“你已经承担了太多了。”
“我知道。但我只是在寻找一种原则。一个人完全能胜任。如果我能打下了这个基础,其他人就也可以着手做这种修复工作了。这里重要的是前提,是理论的第一步。不幸的是,没有别人能承担此任。”
“你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吗?”
“大幅度的进展。事实上,我觉得眼下我已处在重大突破的边缘了。”
“听你这样说我就放心了。”
“这让我感到安慰,是的。一切都是因为我太聪明了,我的脑子清澈透明。”
“我一点也不怀疑。”
“你看,我已经明白了限制自己的必要。在一块足够小的地域内考察,得出的所有结果都是毋庸置疑的。”
“这是那个前提的前提,可以这么说。”
“是的,没错。这是原则的原则,操作的方法。你看,这个世界裂成了碎片,先生。我们不仅丢失了使命感,还丢失了借以说出它的语言。这毫无疑问属于精神层面,但它们在物质世界里自有其类似物。我的高明之处在于将自身限制在物质层面,限制在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上面。我的目标是崇高的,但我现在的工作却在日常范围内展开。这就是我经常被误解的原因。但没关系。我已经学会了不去理会这一切。”
“一个令人钦佩的回应。”
“唯一的回应。只有这样才配得上我这样的人物。你看,先生,我正在发明一种新的语言。在这种工作中,我不会被别人那些愚蠢的念头所干扰。无论如何,那都是我试图治愈的那种疾病的一部分。”
“一种新的语言?”
“是的。一种最终会说出我们必须说出的那些话的语言。我们的语词已经不再符合这个世界了。当事物完整的时候,我们自信地感觉到我们的语词可以表达它们。但是,这些事物一点点地分崩离析,支离破碎,溃散成一片混沌。可我们的语词却还是保留着原样没变。它们没有适应新的现实。因此,每当我们想说出我们的眼中之物时,一出口就走样了,我们用语言表述的每一样事物都是被扭曲的。这使得每一样事物都陷入了混乱。但是语词这东西,就像你所理解的那样,是可以改变的。问题在于怎样来证明它。这就是我现在为什么力求以最简单的方式来工作——简单得甚至一个孩子都能领会我说的事情。想一个代表着一个物件的词——比方说‘雨伞’。当我说‘雨伞’这个词时,你脑子里就能浮现这个物件。你看见一个竖着杆子的、上面一圈金属轮幅上覆着雨布的东西,它张开时能用来挡雨,保护你不受雨淋。最后一个细节很重要。雨伞不仅是一样物件,它也是一件具有某种功能的东西——换句话说,它表达了人的意志。当你停下来想一想,每一样东西其实都和雨伞类似,都包含了某种功能。铅笔是用来写字的,鞋是用来穿的,汽车是用来驾驶的。瞧,这就是我的问题。当一样东西不再具备它的功能,那会怎么样呢?它还是那样东西吗,还是已经变成另一样东西了呢?当你把伞布从雨伞上扯下来,这雨伞还是一把雨伞吗?你撑开伞骨,把它撑在头顶,走到外面,走到雨中,你就会全身淋湿。你还会把这个物件称作雨伞吗?一般来说,人们会这么说。充其量,人们会说这把雨伞坏了。在我看来,这是一个严重的错误,是我们一切麻烦的根源。由于它已经无法再发挥那种功能,这把雨伞已经不再是一把雨伞了。也许它看起来像一把雨伞,也许它曾经是一把雨伞,但现在它已经变成了另一样东西。然而,这个词,却一成不变。所以说,它其实已经无法再表达这个事物了。它是不确切的;它是错误的;它掩盖了本该被揭示的东西。进而说来,如果我们甚至都不能命名一件普通的、每天都拿在手里的物件,怎么还能期望把那些真正与我们有关的事情说出来呢?除非我们能够开始在我们使用的语词中呈现出变化的理念,否则我们将一直陷于迷失状态。”
“那么你的工作是?”
“我的工作很简单。我必须来纽约,因为这是最荒凉、最凄惨的地方。一整个破裂的世界,混乱是普遍现象。你一睁眼就能看见。破碎的人,破碎的事物,破碎的思想。整个城市就是一个垃圾堆。但这绝对合乎我的意图。我发现那些街道是无穷无尽的物质来源,是取之不尽的破烂仓库。每天,我都带着手提包出去,收集那些值得研究一番的物质。我收集的样品已有几百件了——从磕碰的到砸碎的,从凹陷的到压扁的,从碾成粉的到沤成泥的。”
“你怎么处理这些东西?”
“我给它们命名。”
“命名?”
“我发明新的词语,能与它们相匹配的名字。”
“啊。现在我明白了。可你怎么判断呢?你怎么知道你发明的词是正确的呢?”
“我从不会犯错误。这是我的一种天赋。”
“你能举个例子吗?”
“我发明的词?”
“是啊。”
“对不起,这不可能。这是我的秘密,你懂的。等到我的著作出版,你和这世上的其他人就都知道了。但现在,我只能守住这个秘密。”
“机密。”
“没错。最高机密。”
“我很遗憾。”
“你不用太失望。用不了多久,我就能把研究的结果整理好。然后,伟大的事情就会开始发生了。这将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事件。”
第二次会面是第二天早上九点多。那是星期天,斯蒂尔曼从旅馆出来得比平时晚了一个小时。他走过两个路口,进了平时吃早餐的五月花咖啡馆,坐到后面一个角落的卡座里。奎因,这次变得更大胆了,跟着这老人进了餐馆,坐进同一个卡座,就坐在他对面。有那么一两分钟,斯蒂尔曼似乎都没注意到他的存在。稍后,他才从菜单上抬起头来,用一种莫测高深的眼神研究着奎因的面孔。他显然没有认出这就是前一天见过的人。
“我认识你吗?”他问。
“我想不认识,”奎因说,“我叫亨利·达克。”
“哦,”斯蒂尔曼点点头,“一个从本质下手的人。我喜欢他那一套。”
“我可不是在灌木丛里兜圈子 的人。”奎因说。
“灌木丛?什么样的灌木丛?”
“当然是燃烧的灌木丛啊。”
“哦,是的。燃烧的灌木丛。当然啦。”斯蒂尔曼看着奎因的脸——这会儿看得更仔细了,但似乎还带着某种迷惑。“对不起,”他说,“可我不记得你的名字了。我记得你刚才告诉过我,可我现在好像想不起来了。”
“亨利·达克。”奎因说。
“是了,是了。现在我想起来了。亨利·达克。”斯蒂尔曼停顿了好长时间,然后摇了摇头,“不幸的是,这不可能,先生。”
“为什么不可能?”
“因为根本没有亨利·达克。”
“嗯,也许我是另一个亨利·达克。而非那个不存在的亨利·达克。”
“唔。是的,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有时候两个人确实会有同样的名字。很有可能你的名字是亨利·达克。但你不是那个亨利·达克。”
“他是你的朋友吗?”
斯蒂尔曼大笑起来,好像这是一个特别好笑的笑话。“不完全是,”他说,“你要知道,从来没有亨利·达克那么个人。他是我编造出来的。他是一个虚构的人。”
“不会吧。”奎因装作不相信的样子。
“是的,那是我写过的一本书中的人物。一个虚构的角色。”
“我觉得很难接受。”
“所有人都觉得很难接受。我骗了所有人。”
“这太令人惊讶了。你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我需要他,你知道。当时我有一些太危险也太有争议的想法。于是,我佯称这些理论出自另外的某个人。这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
“你是怎么想到把他命名为亨利·达克的?”
“这是个好名字,你不觉得吗?我非常喜欢这个名字。充满了神秘感,而同时又很恰当。它很符合我的意图。此外,它还具有一种隐秘的含义。”
“暗示黑暗吗?”
“不,不。再明显不过了。是它的首字母,H.D.。这非常重要。”
“怎么讲?”
“你难道不想猜猜吗?”
“我不想。”
“噢,猜猜看吧。猜三次。如果你猜不到,我会告诉你的。”
奎因停顿一下,试图尽最大的努力来猜测。“H.D.,”他问,“跟亨利·戴维有关?譬如亨利·戴维·梭罗?”
“门也没摸着。”
“纯粹的H. D.呢?诗人希尔达·杜利特尔?”
“更不对了。”
“好吧,再猜一次。H.D., H……还有D……再过一会儿……只要再一会儿……啊……是了,我猜出来了。H是那个哭泣的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而D是那个大笑的哲学家德谟克利特……赫拉克利特和德谟克利特……辩证的两极。”
“好聪明的回答。”
“我说对了吗?”
“没有,当然没有。不过,一个聪明的回答也相当于答对了。”
“你不能说我没试过了吧。”
“当然不会。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把正确的答案作为奖赏告诉你。因为你试过了。你准备好了吗?”
“好了。”
“在亨利·达克的名字中,首字母H和D来自汉普蒂·邓普蒂。”
“谁?”
“汉普蒂·邓普蒂。你知道我的意思。那个蛋。”
“‘矮胖子坐墙头’那个?”
“正确。”
“我不明白。”
“汉普蒂·邓普蒂:人类境况最纯粹的化身。仔细听好,先生。蛋是什么?是还未出生时的状态。这是个悖论,是不是?汉普蒂·邓普蒂如果没有生出来的话,他怎么能够活在世上呢?然而,他活着——毫无疑问。我们知道他活着是因为他会说话。不仅如此,他还是一位语言哲学家。‘“当我使用一个单词的时候,”汉普蒂·邓普蒂用一种相当傲慢的口气说,“它就意味着我选择让它去意味的那个意思——既不多,也不少。”“问题在于,”爱丽丝说,“你是否能够让一个单词意味着那么多不同的事物。”“问题在于,”汉普蒂·邓普蒂说,“是谁说了算——如此而已。” ’”
“刘易斯·卡罗尔。”
“《爱丽丝镜中奇遇记》的第六章。”
“有意思。”
“远不止有意思呢,先生。这是关键性的。仔细听好了,也许你会学到些什么。在他跟爱丽丝的零星交谈中,汉普蒂·邓普蒂勾画了人类希望的未来,并且给了我们获得拯救的线索:成为我们所说的语词的主人,使语言回应我们的需求。汉普蒂·邓普蒂是一个先知,一个道出这个世界尚未准备就绪的真相的人。”
“一个人?”
“对不起,这是一时口误。我是说一个蛋。但这个口误是具有启示性的,正好以此证明我的观点。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所有的人都是蛋。我们存在着,但我们尚未抵达命定的形式。我们完全是潜在的,是一个尚未抵达使命的例证。因为人是堕落的生物——我们从《创世记》知道这一点。汉普蒂·邓普蒂也是一个堕落的生物。他从墙上坠落了,没有人可以把他再拼凑回去了——无论是国王,还是他的马,他的兵。但这正是我们所有人必须努力去做的事。这是我们作为人类的责任:把蛋再拼凑回去。因为我们每一个人,先生,都是汉普蒂·邓普蒂。帮助他就是帮助我们自己。”
“一番富有说服力的论证。”
“在这番话里找不到一点瑕疵。”
“没有裂缝的蛋。”
“正是。”
“而同时,这也就是亨利·达克的来由。”
“是的。但还不止这一个原因。事实上还有另外一个蛋。”
“不止一个?”
“老天啊,是的。有无数的蛋。但我想到的那个尤其著名。可能是所有蛋里最著名的一个了。”
“你开始让我感到迷惑了。”
“我说的是哥伦布的蛋。”
“哦,是的。当然啦。”
“你知道那个故事?”
“谁都知道。”
“挺迷人的,不是吗?当面对如何把蛋竖起的问题时,他只是轻轻把蛋壳底部敲碎,弄出一个稳定的平面用以支撑蛋的站立。”
“那挺管用。”
“当然管用。哥伦布是一个天才。他寻找天堂,发现了新世界。可要使那里成为一个天堂,仍为时不晚。”
“确实。”
“我承认事情进展得不太好。但还是有希望的。美国人从来没有丧失过他们发现新世界的欲望。你还记得1969年发生的事情吗?”
“我记得那时有许多事。你说的是哪一件?”
“人在月球上行走。想想这档子事吧,亲爱的先生。人在月球上行走!”
“是的,我记得。据总统说,那是创世以来最伟大的事件。”
“他说对了。那个人说过的唯一有智慧的话。你估计月球是什么样子的?”
“我不知道。”
“来吧,来吧,再猜一下。”
“哦,是啊,现在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当然,这种相似并非那么完美。但说真的,在某些位相,特别是在晴朗的夜晚,月亮看起来真的非常像一个蛋。”
“是的,非常像。”
这时,一个女侍者端来了斯蒂尔曼的早餐,摆放在他面前的桌上。老人的眼睛意味深长地看着食物。他一边礼貌地用右手举起餐刀,敲碎了半熟鸡蛋的壳,一边说:“如你所见,先生,我将不遗余力。”
第三次会面在同一天的晚些时候。中午稍过:阳光像薄雾似地笼罩在砖石和树叶上,影子越拉越长。斯蒂尔曼又回到了河滨公园。这次是在公园边上,到第84街上那座人称汤姆高地的裸岩小丘那里去休息。在同一地点,1843年和1844年的夏天,埃德加·爱伦·坡曾长时间地凝视着哈德逊河。奎因知道这些,是因为他把了解这类事当成了自己的职责。结果,他自己倒是经常来这里坐坐。
现在,他对自己要去做的事情不怎么感到害怕。他围着岩丘转了两三圈,就是引不起斯蒂尔曼的注意。于是他索性坐到老人身边,跟他打了个招呼。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斯蒂尔曼竟然没认出他来。这是奎因第三次作自我介绍了,每次都像是成了另一个人。他拿不准这是不是个好兆头。如果斯蒂尔曼是假装的,那他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无与伦比的演员。因为每次奎因出现时,都有些惹人注目的举动。而斯蒂尔曼甚至连眼睛都没眨一下。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斯蒂尔曼确实没有认出他,那又意味着什么呢?真有人能对自己眼前的事物如此视而不见吗?
老人问他是谁。
“我叫彼得·斯蒂尔曼。”奎因说。
“噢,跟我同名,”斯蒂尔曼回答,“我叫彼得·斯蒂尔曼。”
“我是另一个彼得·斯蒂尔曼。”奎因说。
“哦,你是说我儿子。是啊,那倒有可能。乍一看你是有点像他。当然,彼得是金发,而你是黑发。不是亨利·达克,但头发倒很达克。当然,人是会变的,不是吗?一分钟前是这样,过了一分钟又变了个样。”
“没错。”
“我一直记挂着你,彼得。好多次我都在想,‘不知道彼得怎么样了’。”
“我现在好多了,谢谢。”
“很高兴听到这样的话。曾有人跟我说你已经死了。这消息让我很悲伤。”
“没有。我已经完全康复了。”
“看得出来。非常健康。说话也挺流利的。”
“现在,所有的词语我都能脱口而出。甚至是大多数人都感到头疼的词。我全都能说。”
“我为你感到骄傲,彼得。”
“一切都应归功于你。”
“孩子是最好的祝福。我总是这样说。是无与伦比的福祉。”
“你说得没错。”
“至于我自己,我有时过得好,有时过得不好。当日子过得不好时,我就回想过去那些好时光。记忆是伟大的祝福,彼得。仅次于死亡。”
“这毫无疑问。”
“当然,我们也必须活在当下。比如,我现在是在纽约。明天,我可能去了别的地方。你看,我走过许多地方。今天在这里,明天就离开了。这是我的工作的一部分。”
“这挺来劲的。”
“是的。我也感到挺来劲的。我的脑子从未停止思索。”
“这挺不错的。”
“这些年日子过得不容易,确实如此。可仍然有许多值得感恩的东西。岁月催人衰老,却也给了我们这些日日夜夜。我们死后,总会有人来取代我们。”
“我们都老了。”
“当你老了,也许会有个儿子可以安慰你。”
“希望如此。”
“那你就像我一样幸运了。记住,彼得,孩子是伟大的祝福。”
“我不会忘记的。”
“还要记住,你别把所有的鸡蛋都搁在一个篮子里。反过来,也不要在孵化之前数你的小鸡。”
“不会的。我会尽量顺其自然。”
“最后一条,绝不要说你心里认为不真实的事情。”
“我不会的。”
“撒谎是件坏事。它会让你后悔被生出来。不能出生是一种诅咒。你被判处活在时间之外。当你活在时间之外时,就再也没有什么日日夜夜了。你甚至连死亡的机会都没有。”
“我明白。”
“谎言永远无法被抹除。连真相也做不到。我是一个父亲,我知道这些。想想我们的国父的故事吧。他砍倒了樱桃树,然后跟他父亲说,‘我不能说谎。’不久后,他把一枚硬币扔到河对面去了。这两个故事是美国历史上至关重要的事件。乔治·华盛顿砍倒了樱桃树,再就是他把钱远远地扔开了。你能理解吗?他在告诉我们一个基本的事实。那就是,钱不长在树上。这是使我们国家走向强盛的要义,彼得。现在,乔治·华盛顿的头像印在每张一美元的纸币上。从这一切中我们可以吸取一个重要的教益。”
“我同意你的看法。”
“当然,不幸的是树被砍倒了。这棵树是生命之树,它能使我们免于死亡。现在我们都张开双臂拥抱死亡,尤其是当我们已垂垂老矣。但我们的国父知道自己的责任所在。他不得不这样做。这就是‘生活是一碗樱桃’的意思。假如那棵树继续生长着,我们就有可能获得永恒的生命。”
“是的,我明白你的意思。”
“我脑子里有许多这样的思想。我从来不会停止思索。你一直都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彼得,我很高兴你能理解。”
“我完全理解你的意思。”
“一个父亲总会把他所知道的教给自己的儿子。这样,知识就会世代相传,我们就会越来越聪明。”
“我不会忘记你教给我的。”
“现在我可以幸福地去死了,彼得。”
“很高兴听你这么说。”
“但你一定不能忘记我说的一切。”
“我不会的,父亲。我向你保证。”
第二天早上,奎因按通常的时间等候在旅馆对面。天气终于变了。在晴朗了两周之后,纽约终于下起了毛毛细雨,满街都是湿漉漉的汽车轮胎辗过马路的声音。奎因在长凳上坐了一个小时,撑着一把黑伞,心想斯蒂尔曼随时都可能出现。他一边等,一边享用着面包卷和咖啡,读着大都会队星期天比赛失利的报道,但那老人还是不见踪影。耐心点,他对自己说,开始盯着报纸上其他新闻看起来。四十分钟过去了。他已经读到财经新闻,就要看到有关公司并购的分析文章了,这时雨突然下大了。他不情愿地从长凳上站起来,走到旅馆门口的街对面。他穿着湿冷的鞋,站了一个半小时。斯蒂尔曼病了?他想。奎因试着想象他躺在床上的情景,高烧的汗水湿透了身子。也许这老人在夜里死去了,他的尸体还没被人发现。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他告诉自己。
今天本应是关键的一天,奎因为此作了精心策划。现在他的算盘全落空了。他为自己没能考虑到这种意外情形而懊丧不已。
可他仍在犹豫。他站在雨伞底下,看着小小的雨珠滑落下来。到十一点时,他开始重作打算。半小时后,他穿过街道,沿着人行道走了四十步,走进了斯蒂尔曼下榻的旅馆。这地方散发着蟑螂驱逐剂和烟蒂的臭味。门厅里有几个无处可去的住客,摊手摊脚地躺在橘黄色的塑料椅子上。这地方似乎除了恶臭就没别的了。
一个卷着袖子的大个子黑人坐在柜台后面。他一手撑着脑袋,另一只手飞快地翻动着一份小报,几乎没有停下来瞄一眼报纸上的文字。就好像他一辈子都待在这里,已经烦透了。
“我想给你们的一个客人留个口信。”奎因说。
那人慢慢地抬起头看看他,一副希望奎因立马消失的表情。
“我想给你们的一个客人留个口信。”奎因又说。
“这里没有客人,”那人说,“我们管他们叫房客。”
“那就是你们的一个房客吧。我想留一个口信。”
“那是谁呢,伙计?”
“斯蒂尔曼。彼得·斯蒂尔曼。”
那人假装想了一会儿,然后摇摇头说:“没有。不记得有叫这个名字的人。”
“你们难道没有登记簿吗?”
“有啊,我们有登记簿。但它在保险箱里。”
“保险箱?你在说什么?”
“我说的是登记簿,伙计。老板喜欢把它锁在保险柜里。”
“我想你应该知道密码吧?”
“对不起。只有老板知道。”
奎因叹了口气,手伸进口袋,掏出一张五美元的票子。他把钱放在柜台上,那只手仍压在钱上面。
“我想你这里正好有登记簿的副本,对吧?”他问。
“也许吧,”那人说,“我得去办公室瞧瞧。”
那人拎起摊在柜台上的报纸。报纸下面就是登记簿。
“运气来了。”奎因说着,手从票子上挪开了。
“是啊,今天好像该我走运了,”那人应道,从柜台上把票子拉过去,捏着边角抖了抖,塞进自己口袋,“你朋友的名字叫什么,再说一遍?”
“斯蒂尔曼。一个白头发的老人。”
“一个穿外套的先生?”
“没错。”
“我们叫他教授。”
“就是他。你有他的房间号码吗?大约两星期前入住。”
办事员打开登记簿,翻动着,指头顺着名字和数字往下滑移。“斯蒂尔曼,”他说,“303房间。他已经不在这里住了。”
“什么?”
“他退房了。”
“你说什么?”
“听好,伙计。我只是把这上边写的告诉你。斯蒂尔曼昨天晚上结账走人了。他走了。”
“这是我听到过的最离谱的事情了。”
“我可不管是怎么回事。这可是白纸黑字写着的。”
“他留下转信的地址了吗?”
“你开什么玩笑?”
“他什么时候离开的?”
“那得问路易,他昨晚值班。他晚上八点来上班。”
“我可以看一下房间吗?”
“对不起。那个房间今天早上我已经租出去了。那家伙还在睡觉。”
“他长什么样?”
“五美元你就想问这么多问题?”
“算了吧,”奎因绝望地挥挥手,“这不重要。”
他在倾盆大雨中回到自己的寓所,虽然打着伞,可还是全身湿透了。功能到此为止了,他对自己说。词语的意义到此为止了。他厌烦地把伞扔在起居室地上。脱下夹克衫扔到墙上。水溅得到处都是。
他打电话给弗吉尼娅,因为太尴尬,都顾不上想别的事情了。她接通的那一刻,他几乎要挂断电话了。
“我跟丢他了。”他说。
“你肯定吗?”
“他昨天晚上退房了。我不知道他这会儿在什么地方。”
“我很害怕,保罗。”
“你有他的消息吗?”
“我说不准。我想好像有,但我不能肯定。”
“这是什么意思?”
“彼得今天早上接了个电话,当时我正在洗澡。他不肯告诉我打电话的是谁。他走进自己的房间,拉上窗帘,什么话也不肯说。”
“可他以前也这么做过。”
“是的,这就是我不敢肯定的原因。但他已经很久没这样过了。”
“听起来不妙。”
“这正是我所担心的。”
“别担心。我有几个主意。我这就行动起来。”
“我怎么跟你联系?”
“我会每隔两个小时给你打一次电话,不管我在哪里。”
“你能保证吗?”
“是的,我保证。”
“我真是怕极了,我挺不住了。”
“这都是我的错。我犯了个愚蠢的错误,真是非常抱歉。”
“不,不是你的错。没人能一天二十四小时地盯住一个人。这是不可能的。除非你钻进他的身体里。”
“这就是问题所在。我以为我会成功。”
“现在还来得及,是不是?”
“是啊。时间还宽裕。我不想让你太担忧。”
“我尽量放松。”
“好的。我会跟你保持联系的。”
“每隔两小时?”
“每隔两小时。”
他在这番对话中煞费苦心地把握着分寸。面对种种烦心的事,他还是让弗吉尼娅平静下来了。他觉得这有点难以置信,可她似乎仍然信任他。这当然无助于解决事情,因为事实是,他对她撒了谎。他根本没有什么几个主意。连一个都没有。
斯蒂尔曼走了。这老人已经成了这个城市的一部分。他是一个斑点,一个标点符号,绵延无尽的砖墙上的一块砖头。在今后的日子里,奎因每天都会走过这些街道,却仍然没法找到他。每一件事情都可以归结为偶然,一种数字和概率的梦魇。没有提示,没有线索,也无法行动。
奎因的意识又回到了这案子的起因。他的工作应是保护彼得,而不是跟踪斯蒂尔曼。跟踪只是一种手段,一种试图预测将要发生什么的方法。理论上讲,通过对斯蒂尔曼的跟踪观察,他也许可以摸到对方对于彼得的意图。他跟踪这个老人已经有两个星期了。那么,他就此得出了什么结论呢?没有多少。斯蒂尔曼的举止是猜测不透的。
当然,他们还可以采用某种极端的措施。他可以建议弗吉尼娅·斯蒂尔曼安装一个不登记在号码簿上的电话。这也许能消除电话骚扰的可能,至少能暂时对付一阵。如果不成,她和彼得还可以搬走。他们可以离开这个街区,甚至离开这个城市。再不行,他们还可以换一个新的身份,以完全不同的名字继续生活。
最后这个念头使他想起了至关重要的一点。他才意识到,直到现在,他还一直没有认真研究过自己被雇用的情况。事情来得太快了,他当时想当然地以为自己可以暂时冒充保罗·奥斯特。一旦钻进这个名字里,他就没再去考虑保罗·奥斯特本人。如果那人确如斯蒂尔曼夫妇认定的那样是一个好侦探,没准能帮上忙呢。奎因会把这事和盘托出,奥斯特会原谅他的,然后他们将一起努力来解救彼得·斯蒂尔曼。
他在黄页号码簿里查询了奥斯特侦探事务所。没有这个用户。但在白页号码簿里,他却发现了这个名字。曼哈顿只有一个保罗·奥斯特,住在河滨大道——离奎因家不远。没有注明那是一家侦探事务所,但这不能说明什么。也许这位保罗·奥斯特的生意太好了,所以不需要做广告。奎因拎起电话打算拨号时,却想到了一个更好的主意。这个谈话实在太重要了,不能在电话里说。他不想冒着被三言两语打发掉的危险。既然这个奥斯特没有事务所,那就说明他是在家里办公的。奎因会去那里,跟他面对面地交谈。
这时,雨已经停了,但天还是阴沉沉的,在遥远的西边天际,奎因看见云层中透出了一道亮光。走在河滨大道上,他恍然明白自己已经不必再跟踪斯蒂尔曼了。这感觉就像是丢失了自己的一半。两个星期来,他一直被一根无形的绳索绑在那个老人身上。不管斯蒂尔曼做什么,他都照做;不管斯蒂尔曼去哪里,他都跟着去。他的身体现在甚至都不习惯这种新的自由了,因而在走过最初几个路口时,他还是照着老习惯拖着脚步慢吞吞地走着。咒语已经解除了,但他的躯体还不知道。
奥斯特那幢房子位于116街和119街那个长长的街区中段,就在河滨教堂和格兰特墓的南面。这地方被照料得井井有条,有着抛光的门把手和明净的玻璃窗,奎因一瞥之下就觉出一种中产阶级的持重气派。奥斯特的寓所在第十一层,奎因按了门铃,等待着对讲装置里传出话音。可是对讲机没出声门就打开了。奎因推开门,进了门厅,乘电梯上了第十一层。
有个男人拉开了公寓的房门。这是个三十五六岁的高个子,肤色较深,穿着皱巴巴的衣服,两天没刮胡子了。他右手的大姆指和食指间捏着一支没盖笔帽的笔,还保持着一种书写的姿势。看到一个陌生人站在自己面前,这人似乎颇感惊讶。
“你是?”他试探地问。
奎因尽可能地用一副最礼貌的语调说:“你是在等另一个人吗?”
“事实上,我在等我的妻子。所以我没在对讲机里问是谁就开了门。”
“对不起,打扰你了,”奎因向他道歉,“我想找保罗·奥斯特先生。”
“我就是保罗·奥斯特。”那人说。
“我想知道可不可以和你谈谈。很重要的事情。”
“你得先告诉我是什么事。”
“我自己也不太明白是怎么回事,”奎因诚挚地看了奥斯特一眼,“这件事恐怕很复杂。非常复杂。”
“你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对不起。当然可以。奎因。”
“什么奎因?”
“丹尼尔·奎因。”
这名字似乎给了奥斯特某种触动,他出神地停顿了一下,好像在记忆中搜寻着。“奎因,”他喃喃自语道,“我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名字。”他又沉默了,搜肠刮肚地找寻着答案:“你不是个诗人吗?”
“我以前是,”奎因说,“但我现在已经很久不写诗了。”
“你是不是几年前出过一本书?我想书名是叫《未竟之业》。一本蓝色封面的小书。”
“是的,是我写的。”
“我挺喜欢那本书。我一直希望能看到你更多的作品。事实上,我甚至在猜想你究竟出了什么事。”
“我还活着。算是吧。”
奥斯特把门又拉开一些,作手势要奎因进去。这房子里边让人感到很舒适:格局有点古怪,有几条长长的过道,四处随意堆放着书籍,墙上挂着几幅奎因不知出自谁人之手的画作,地板上扔着一些孩子的玩具——一辆红色卡车,一个棕色的熊,一个绿色的太空怪兽。奥斯特领他进了起居室,指指一把磨损了的软垫椅子请他坐下,自己到厨房里去拿啤酒,他拿了两瓶,搁在一个充作咖啡桌的板条箱上,然后坐在奎因对面的沙发上。
“你有什么文学方面的东西想聊聊,是吗?”奥斯特问他。
“不是,”奎因说,“我倒希望是这样。可这件事跟文学毫不相干。”
“那是什么呢?”
奎因停顿了一下,环视了一下房间却什么都没有看见,试着打开话题:“我感到自己犯了一个可怕的错误。我来这里找的保罗·奥斯特,是一位私家侦探。”
“一位什么?”奥斯特笑了,这笑声使得一切都破灭了。奎因意识到自己是在胡说八道。他就像是来找“坐牛酋长” 的——效果恐怕没什么区别。
“一位私家侦探。”他轻声重复道。
“我想你找的是另一个保罗·奥斯特。”
“你是电话号码簿上唯一叫这个名字的。”
“也许吧,”奥斯特说,“可我不是侦探。”
“那你是谁?你是做什么的?”
“我是一个作家。”
“一个作家?”奎因说出这个词,心里有点悲凉。
“对不起,”奥斯特说,“可我恰巧是个作家。”
“如果是这样,那就没希望了。整件事就是一场恶梦。”
“我一点都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奎因告诉了他。他从头说起,一五一十地把整个事情详述了一遍。自从斯蒂尔曼一早失踪后,这压力就一直搁在他心上,现在正湍流不息地从他嘴里倾泻而出。他讲了那个要找保罗·奥斯特的电话,他莫名其妙地接下了这个案子,他与彼得·斯蒂尔曼的会面,他和弗吉尼娅的谈话,他阅读斯蒂尔曼的书,他从中央车站开始跟踪斯蒂尔曼,斯蒂尔曼的每日漫步,那个手提包,那些破碎的物品,那些可以构成字母的令人不安的地图,还有他和斯蒂尔曼的谈话,斯蒂尔曼离开旅馆不知所踪。说到最后,他问:“你觉得我疯了吗?”
“没有,”奥斯特说,他一直用心地听着奎因那滔滔不绝的独白,“如果我处在你的位置上,我也会这样做的。”
这话对于奎因是莫大的安慰,好像,终于,这不再是他独自承受的负荷了。他真想把奥斯特搂在怀里,宣告自己会做他一辈子的朋友。
“你瞧,”奎因说,“这故事不是我编造的。我甚至还能拿出证据来。”他从皮夹里掏出两星期前弗吉尼娅开出的那张五百美元的支票。他递给奥斯特:“这其实是开给你的。”
奥斯特仔细地查看了支票,点点头:“看上去这完全是一张正规的支票。”
“那么,这就归你了,”奎因说,“请你收下它。”
“我不会接受这张支票。”
“可这对我没用。”奎因环视了一下房间,作了个含糊的手势,“给你自己再买几本书吧。或者是给你的孩子买点玩具。”
“这是你赚来的钱。你应该自己收下。”奥斯特停了一会儿,“想来我得替你去处理一件事。因为这张支票名义上是开给我的,我去取出现金给你。我明天早上去银行,把支票打到我户头上,兑现后把钱给你。”
奎因没说什么。
“行吗?”奥斯特问,“你同意吗?”
“好吧。”奎因最后说,“我们看看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事吧。”
奥斯特把支票搁在咖啡桌上,似乎表明这事还没完。然后,他靠回沙发里,直视着奎因的眼睛。“还有一个比支票更重要的问题,”他说,“我的名字被搅进这件事情里了,我压根儿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我不知道你的电话最近是不是出过什么问题。有时会有串线现象的。有人拨了一个电话号码,即便他拨对了,接电话那头也有可能是别人。”
“没错。我以前碰到过这种情况。可就算我的电话出问题了,那也不能解释事情的症结所在。那只能解释为什么我的电话会打到你那里,但没法解释他们究竟为什么要找我。”
“你能想到有什么人会跟这件事有关系吗?”
“我从来没听说过那个斯蒂尔曼。”
“也许有人在跟你闹着玩。”
“我跟那种人没有任何交往。”
“那可没准儿。”
“可事实上,这不是一个玩笑。这是活生生的人,真实的事情。”
“是的,”奎因沉默良久,说,“我明白这一点。”
话都说到头了,该说的他们都说了。除此之外,只有一无所知的人的胡思乱想。奎因意识到他该告辞了。他在这里待了将近一个小时,快要到他该给弗吉尼娅·斯蒂尔曼打电话的时间了。不过,他还不太愿意离开,椅子很舒服,啤酒也有点上头了。这个奥斯特是他这么长时间以来遇到过的最有才智的人了,他还读过奎因以前的书,还挺喜欢他的作品,还期待他写得更多。尽管谈到的种种事情都让人烦心,但想到这一点,奎因还是不能不感到高兴。
他们坐了一小会儿,谁也没说话。最后,奥斯特轻轻地耸耸肩,似乎承认了眼前这情形确实有些尴尬。他起身说道:“我正打算给自己做点午饭。弄两个人的饭也不至于太麻烦。”
奎因犹豫着。奥斯特好像读懂了他的心思,猜出了他最期待的选择——留下来吃,找个借口再坐一会儿。“我真的该走了,”他说,“不过吃点也好,谢谢你了。吃点食物又不会有什么坏处。”
“火腿煎蛋怎么样?”
“那当然好。”
奥斯特到厨房去准备午饭了。奎因本想帮忙打打下手,但他不想动弹。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像块石头。没什么别的好做,他闭上眼睛。过去,这样一来会使他舒服起来,好像整个世界都消失了。但这一次,奎因觉得脑海深处没什么有吸引力的东西。好像所有的东西都陷入了停顿。然后,在黑暗中,他听到一个声音,像白痴一样反反复复唱着同样的歌词:“你不能不打破蛋壳做煎蛋。”他睁开眼睛,想让这种歌声停下来。
有面包和黄油,又拿来了啤酒,摆上刀叉、盐和胡椒瓶,还有餐巾纸,煎蛋每人两个,摊在白色盘子里。奎因唏哩呼噜地吃着,一眨眼就把食物打发到肚子里去了。吃完后,他竭力使自己镇静下来。眼泪莫名其妙地在他眼眶里打转,好像说话的声音也颤抖了起来,但他总算控制住了自己。为了表明自己不是那种过分自我又不知感恩的人,他开始询问起奥斯特的写作。奥斯特似乎不想多说,但最后还是勉强承认自己在写一篇文章。手头正在做的题目是关于《堂吉诃德》的。
“那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奎因说。
“是啊,我也是。那是独一无二的巨著。”
奎因问到他的文章。
“我想你也许可以称之为一种猜测,因为我并不是真的想证明什么。事实上,所有的一切都是信口开河。一种想象的文本,我想可以这么说。”
“基本要点是什么?”
“大部分与那本书的作者身份有关。谁写的,怎么写的。”
“这问题有争议吗?”
“当然没有。但我想说的是塞万提斯写的这本书里的那本书,他想象自己在写的那本。”
“啊。”
“这很简单。塞万提斯,如果你还记得,他用了不少篇幅想让读者相信他不是作者。他说,这本书是一个叫西德·阿麦特·贝嫩赫里的阿拉伯人写的。塞万提斯描述了自己某一天是如何在托莱多的市场上偶尔发现这本书的手稿的。他雇用了一个人给他翻译成西班牙文,过后他称自己只不过是这个译本的编辑。事实上,他甚至都不能保证翻译本身是否准确。”
“而且他还说,”奎因补充道,“只有那个西德·阿麦特·贝嫩赫里的版本是《堂吉诃德》的真本。其他所有的版本都是赝品,都是一帮冒名顶替的家伙写的。他花了很大力气来证明书中的事情都是真实发生过的。”
“确实。这本书毕竟是在抨击沉迷于虚构的危险。他不可能完全靠一部想象出来的作品来实现,不是吗?他只能声称这是真实的。”
“还有,我总是怀疑塞万提斯对旧时那些传说故事特别着迷。除非那里边有你喜欢的东西,否则你不可能如此强烈地憎恨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堂吉诃德只是他自己的一个化身。”
“我同意你的看法。要勾勒出一个作家的肖像,还有什么能比沉溺于书本中的形象更好的呢?”
“确实如此。”
“不管怎么说,既然这本书被认为是真实的,那么这些故事只能由亲临现场的目击者来讲述。可是,西德·阿麦特,那个公认的作者,却从未现身。他从来没有声称过自己在场。所以,我的问题是:谁是西德·阿麦特·贝嫩赫里?”
“是啊,我明白你提出的问题了。”
“我在这篇文章里提出的理论是,事实上他是四个不同的人的混合体。桑丘·潘萨是整个过程的目击者。没有别人能代替他——因为在堂吉诃德的冒险历程中唯有他陪伴左右。但桑丘不识字也不会写。所以,他不可能是作者。而从另一方面来说,我们知道桑丘具有很高的语言天赋。尽管他的说辞错误百出可笑之极,但你看书中他可以跟任何人搭腔。在我看来,这故事很有可能是由他口述,而由别人——也就是,理发师或是神甫—堂吉诃德的好友们记录下来的。他们把这故事处理成得体的书面形式—用西班牙语—然后又把手稿交给了参孙·卡拉斯科,那个来自萨拉曼卡的学士,由他译成阿拉伯文。塞万提斯发现了这个译本,又把它回译成西班牙文,后来就以《堂吉诃德历险记》为书名出版了。”
“可是,桑丘和其他那些人何必这么大费周张呢?”
“为了治愈堂吉诃德的疯病。他们想要拯救自己的朋友。记住,他们一开始就烧了他那些骑士小说,却一点效果也没有。那个苦脸骑士痴心不改。后来,他们所有的人还曾化装成各种角色出去找他——扮成中邪的女子,扮成镜中骑士,扮成白月骑士——为了诱使堂吉诃德回到家里。最后,他们确实成功了。这本书只是他们的一个策略。主要是为了映照堂吉诃德的疯相,记录他的每一件荒唐事和愚蠢可笑的幻觉,所以等他亲自读到这本书时,就会看到自己的种种荒谬之举。”
“我喜欢这个分析。”
“是的。但最后还有一个转折。堂吉诃德,在我看来,并不是真正的疯子。他只是假装如此。事实上,整个事情就是他自己精心策划的。记住:整本书里堂吉诃德对于子孙后裔的事情一直都十分在意。他念念不忘的是,自己的整个冒险经历是否被准确无误地记载下来了。这就暗示了他自己是知情的;他事先就知道了这部记录的存在。再说除了堂吉诃德亲自挑选的桑丘·潘萨,还有什么别的人能这样忠心耿耿地服务于这个目的呢?以同样的方式,他还选定了其他三个预定要上场的角色。策划这个贝嫩赫里四重奏的是堂吉诃德。他不仅挑选了作者,或许也正是他自己把阿拉伯文手稿回译成西班牙文的。在这件事情上我们不该对他掉以轻心。对于一个如此善于伪装的人来说,把自己的皮肤弄黑,穿上摩尔人的衣服,应该不是一件难事。我喜欢想象托莱卡市场那一幕的场景。塞万提斯雇用堂吉诃德来解读堂吉诃德自己的故事。这是一件非常奇妙的事。”
“可你还是没解释为什么像堂吉诃德这样一个人要打破自己平静的生活,去精心布置这么一个骗局。”
“这是整件事情中最有意思的部分。在我看来,堂吉诃德是在做一个实验。他想试一下他伙伴们会不会轻易上当受骗。他在想,有没有可能站在世界面前,以绝对坚信不移的口吻漫天撒谎大放厥词?把风车说成是骑士,把理发师的脸盆当作头盔,把木偶视为真人?有没有可能让不相信他的人也认同他的说法?换句话说,如果他能给人们带来乐子的话,他们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容忍他的渎神行为?答案是清清楚楚的,不是吗?在任何程度上。因为证据就是我们还在看这本书。它依然在给我们带来大量的乐趣。而且,这就是任何人最终想要从书里得到的一切——令人发笑。”
奥斯特靠回沙发,带着某种嘲弄的快意微笑着,点了一支香烟。这个人显然很自得其乐,但奎因却搞不懂这种快乐的确切性质是什么。似乎是一种会心一笑,一个缺乏点睛之笔的笑话,一个没有针对性的宽泛打趣。奎因想要说些什么来回应奥斯特的理论,可他没机会这么做了。正当他张嘴要说时,前门传来了一阵钥匙开门的咔嗒声,门开了,又砰地关上,发出一连串的响声。奥斯特循声扬起面庞。他从椅子上站起来,向奎因说一声抱歉,快步向门边走去。
奎因听见过道里传来一阵笑声,先是一个女人,再是一个孩子——一个比一个响亮,噼里啪啦地——然后是奥斯特低沉的笑声。孩子说:“爸爸,看我找到了什么!”接着是女人的声音,解释说这是扔在大街上的,看上去还挺不错,干吗不捡起来呢。过了一会儿,他听见孩子穿过大厅朝他飞跑过来,冲进起居室时,他一眼看见了奎因,马上站住不动了。这是个五六岁的金发男孩。
“下午好。”奎因说。
这孩子,马上变得腼腆起来,含含糊糊地问了声好。他左手举着一个红色的东西,奎因看不清那是什么。奎因问男孩那是什么。
“这是个溜溜球,”他回答说,伸出手来给他看,“我在街上捡来的。”
“能玩吗?”
男孩像演哑剧似的夸张地耸耸肩:“我不知道。西莉不会弄。我没试过。”
奎因问能不能让他试一下。男孩走过来,把玩具递到他手里。在检查这个溜溜球时,他都能听见男孩在他身边的呼吸声,在看着他的每一个动作。这个溜溜球是塑料做的,跟他早年玩过的那种差不多,好像只是做得更精致些,一个太空时代的人造制品。奎因把拉线的末端绕在中指上,站起来,试着玩了一下。溜溜球发出长笛般的声音,拖着哨音往下滑落,里面随之发出一闪一闪的亮光。男孩喘起了大气,但接着那个溜溜球就停住不动了,在拉线那头晃荡着。
“一位伟大的哲学家说过,”奎因小声嘟囔道,“上升的路和下降的路是同一条路。”
“但你没能让它再上升,”男孩说,“它只是下降了。”
“那你就得再试试。”
奎因把线重新绕上线轴,正想再试一次,奥斯特和他的妻子进来了。他抬起头,先看见了那女人。只是短短的一瞥,他就知道自己有麻烦了。她身材颀长,金发碧眼,艳光四射,充满活力与快乐,使身旁的一切都黯然失色了。奎因真有些受不了。他觉得奥斯特就像是在拿他失去的东西来奚落他,他对此的反应只有嫉妒和怨忿,一种撕裂般的自哀自怜。是的,他也想有这样一个妻子和这样一个孩子,整天坐拥书城高谈阔论,身边围绕着溜溜球、火腿煎蛋和笔。他暗自祈祷着,赶快从这股情绪中解脱出来。
奥斯特看着他手里的溜溜球说:“我想你们已经认识了。丹尼尔。”他对男孩说:“这是丹尼尔。”随后转向奎因,用同样调侃的语气说:“丹尼尔,这是丹尼尔。”
男孩猛然大笑起来,说:“大家都是丹尼尔!”
“没错,”奎因说,“我是你,你是我。”
“转过来又转回去。”男孩大声喊道,突然张开双臂,在屋里像陀螺似的转起圈来。
“这位,”他转向女人,“是我妻子西莉。”
这位太太闪露微笑,一边说着她很高兴见到奎因,好像真有那个意思似的,一边向他伸出手。他和她握了手,觉出她那纤细得出奇的骨头,问她这名字是不是挪威语。
“很少有人知道这一点。”她说。
“你是从挪威来的吗?”
“转过一下,”她说,“先是到明尼苏达州的诺斯菲尔德。”她发出朗朗笑声,奎因感到自己有些撑不住了。
“我知道这是紧要关头,”奥斯特说,“但如果你时间还宽裕的话,为何不留下来跟我们一起用晚餐呢?”
“哦,”奎因竭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那真是太好了。但我真的要走了。已经太晚了。”
他做了最后的努力,向奥斯特的妻子微笑一下,向那男孩挥手道别:“再见,丹尼尔。”说着向门口走去。
男孩从房间那头看着他,又笑了,说:“再见,我自己!”
奥斯特陪他走到门口。他说:“我把支票兑现后马上给你打电话。你的电话登在号码簿上吗?”
“是的,”奎因说,“那上面只有一个奎因。”
“如果你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奥斯特说,“尽管打电话来。我很乐意相助。”
奥斯特伸出手要和他握手,奎因这才意识到自己还拿着那个溜溜球。他把它塞到奥斯特的右手里,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离开了。
奎因现在毫无头绪。他什么都没有,什么也不知道,他知道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不仅转回了最初的起点,更回到了起点之前,离起点很远,比他能够想象的任何结局都要糟糕。
手表显示将近六点了。奎因沿着来时的路走回家去,每过一个路口都会加快步子。当他走到自己家那条街上时,已经跑了起来。今天是6月2号,他告诉自己。试着记住它。这是纽约,明天是6月3号。如果一切都顺利,接下来应该是4号。然而,没有什么是确定无疑的。
他该给弗吉尼娅·斯蒂尔曼打电话的时间早就过了,他在心里犹豫着要不要把这件事继续做下去。能不能不理她?把所有的事情都扔到一边去行吗?行的,他对自己说,这没什么不可以。他可以忘了这个案子,回到他的日常生活中去,再写一本书。愿意的话,他还可以去旅行,甚至出国待一阵。比方说,可以去巴黎。是啊,这倒可以考虑。当然,任何地方都能去,他想,任何地方都可以。
他坐在起居室里,打量着几面墙壁。记得这些墙面曾是一片雪白,可现在蒙上了一层奇怪的暗黄。也许有一天它们还将变得更加肮脏,变成灰色,甚至褐色,就像搁置过久的水果似的。一堵墙面由白变黄,由黄变灰,他对自己说。涂料消蚀了,这个城市的烟尘侵蚀着一切,泥灰从内部开裂。变了,还将继续改变。
他抽了一支烟,再抽一支,接着又抽了一支。他瞧着自己两只手,见手脏了,便起身去洗。在盥洗间里,水流入水槽时,他决定刮一下胡子。他往脸上抹了剃须泡,取出干净的刀片,开始刮胡子。出于某种原因,他发现照镜子不太令人愉快,所以一直避免打量镜子里的自己。你老了,他对自己说,你变成一个老家伙了。然后他走进厨房,吃了一碗玉米片,又抽了一支烟。
这时是七点钟。他又在犹豫要不要给弗吉尼娅·斯蒂尔曼打电话。当他脑子里还在盘旋着这个问题时,他发现自己不再有什么主见了。一会儿,他看到了要打电话的理由,同时也看到了不打电话的理由。到最后,还是礼貌替他作了决定。不跟她打一声招呼就消失,这不大公平。但打过电话以后,就完全是可以接受的了。他说服自己,只要你把自己的打算跟人家说清楚,那就没什么关系。然后,你就可以自由地做自己想做的事了。
但是,电话占线。他等了五分钟再拨。还是忙音。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奎因不停地在拨电话和等待之间交替,可结果总是一样。最后,他拨给接线生问电话是否出了故障。他被告知这样的查询要支付三十美分。随后电话线路里传来一阵噼噼啪啪的声音,拨号声混合着更多的杂音。奎因试着想象那个接线生的模样。这时又响起了一开始那个女人的声音:您拨打的用户正在通话中。
奎因不知道该怎么想。这里面有太多的可能性,他甚至搞不清该从哪里开始猜。是斯蒂尔曼,是电话没搁好,还是别的什么人在捣鬼?
他打开电视看了大都会队前两局的比赛。然后又拨了一次电话。同样的结果。在第三局前半局,圣路易斯队靠着一个保送上垒、一次盗垒、一个内野接杀,还有一个高飞牺牲打得分。大都会队在这一轮后半局里有威尔逊的二垒安打和扬格布拉德的一垒安打。
奎因发现自己其实一点都不在意。一个啤酒广告上来了,他关掉了声音。第二十次拨打弗吉尼娅·斯蒂尔曼的电话,于是第二十次得到同样的结果。在第四局前半局里圣路易斯队拿到了五分,奎因干脆把画面也关掉了。他找到自己的红色笔记本,坐到桌边,连续写了两个小时。他不想再看一遍自己写下的东西。随后,他又拨打了弗吉尼娅·斯蒂尔曼的电话,听到的又是忙音信号。他砰地一声把话筒砸下,塑料都开裂了。当他试着再拨电话时,连拨号音都听不到了。他起身走进厨房,又做了一碗玉米片。然后就上床睡觉了。
在这个他后来忘了的梦中,他发现自己正走在百老汇大道上,手里牵着奥斯特的儿子。
奎因第二天走了一整天。他起得很早,八点刚过就起床了,都没有停下来想想他要去什么地方。如此一来,这天他目睹了许多以前自己从未留意过的事情。
每隔二十分钟,他就跑进电话亭子里给弗吉尼娅·斯蒂尔曼打电话。就像昨天晚上一样,今天也没打通。到了现在,奎因已经觉得忙音是意料之中的事了。这已不再叫他烦心了。忙音已经成为了他的脚步的对位声部,像是满城纷纷扬扬的噪音中一个有规律地发出声响的节拍器。每当他想到,无论他什么时候拨号,忙音都在那里等着他,永远不会突然断掉,没有人说话,也不可能有人说话,就像是心脏的持续跳动,都会觉得很安慰。弗吉尼娅和彼得·斯蒂尔曼现在与他失联了。但可以抚慰他良心的是,他一直在努力尝试。不管他们把他带入了怎样的幽暗之中,他都没有抛弃他们。
他沿着百老汇大道走到72街,转向东面的中央公园西区,然后顺着公园走到59街,走过了哥伦布雕像。他在这里又一次拐向东边,沿着中央公园南区一直走到麦迪逊大道,然后折向右边,沿着闹市区走到中央车站。这样随意地转了几个路口后,他又往南走了一英里,沿着23街来到了百老汇大道和第五大道的交汇处,停下来看了一下熨斗大厦,然后换了方向,向西拐弯一直走到第七大道,他在这里左转,往闹市区走了一段。在谢里丹广场,他又转向东面,慢慢悠悠地走过威弗利广场,穿过第六大道,继续向华盛顿广场走去。他穿过拱门,挤过人群向南走去,一个杂耍艺人在一根松松地系在灯柱和树枝间的绳索上表演,他停下脚步看了几眼。转而他从东面的角上离开了这个小公园,穿过种植着一片片绿草坪的大学区,在休斯敦街转向右边。在西百老汇大道,他又拐了个弯,这一次是向左,一直走到运河街,稍微偏向右边,他穿过一个袖珍公园,转到凡瑞克街,走过六号门口,他曾在这里住过,然后他又向南走去,再次走过西百老汇大道和凡瑞克街的交汇处。沿着西百老汇大道来到了世贸中心大楼,走进其中一座塔楼的大堂,他在那儿给弗吉尼娅·斯蒂尔曼打了第十三个电话。奎因决定吃点东西,他走进底楼的一家快餐店,一边在红色笔记本上写着,一边悠闲地吃着三明治。吃完后,他又向东走去,穿到金融区狭窄的街道,然后往南走去,向保龄球绿地走去,他在那里看到水面上海鸥翔集,在正午的阳光下晃悠着翅膀。有那么一会儿,他真想搭乘渡轮去斯丹顿岛,可转念一想还是继续往北走去。在富尔顿街,他向右拐,顺着东百老汇大道朝东北方向走去,穿过乌烟瘴气的下东区,接着进入唐人街。在那里他又转入包厘街,沿着那条路一直走到14街。随之又拐向左边,穿过联合广场,继续往上城方向走到公园大街南面。到23街,他转身向北。走过几个路口后,他又向右转,向东走过一个路口,然后顺着第三大道走了一会儿,在32街他转向右边,来到第二大道,再向左,又朝上城方向走过三个路口,然后最后一次右拐,走到了第一大道。他顺着这条街一直穿过七个路口,来到了联合国大厦,决定短暂地休息一下。他坐在广场的石凳上,深深吸了口气,在空气与阳光里慵懒地闭上眼睛。然后,他打开红色笔记本,从口袋里掏出聋哑人给他的笔,在新的一页上开始写了起来。
自从买了这红色笔记本后,这是他第一次记录与斯蒂尔曼的案子无关的事情。他所关注的是一路走来的所见所闻。他没有停下来思索他正在写的东西,也没有分析他这种不合常情的行为可能意味着什么。他只是急不可耐地要把某些事实记录下来,赶在自己忘却之前把它们形诸笔墨。
今天,真是前所未有:乞丐、穷汉、购物袋女士 、流浪汉和醉鬼,满街都是。这些人里边,从一时拮据的到一贫如洗的都有。不管你拐到哪个方向,都有他们的身影,不论在高级社区还是贫民窟。
有些乞丐还摆出一副倨傲的样子。给我钱,他们似乎就这么嚷嚷着,我很快就会回到你们中间来的,每日四处奔波打拼。另一些家伙呢,完全放弃了摆脱流浪生活的希望。他们躺在人行道上,旁边搁着帽子,或者杯子,或者盒子,甚至懒得抬眼看看过路的人,沮丧到有人给他们扔几枚硬币也懒得道谢。自然,仍还有人在为挣钱而劳碌:兜售铅笔的盲人,为你的汽车擦挡风玻璃的酒鬼。还有的靠讲故事,通常是讲他们自己的悲剧身世,像是在报答施主的善心——即便只是动动嘴皮子。
有的人还真是有些天赋。比如说,今天有一个黑人老头,一边跳踢踏舞一边用香烟变戏法——还挺有范儿的,显然以前是个杂耍演员,他穿着一身紫色套装,绿衬衫,系一根黄领带,嘴角上挂着一种似曾相识的舞台式微笑。还有那些街头粉笔画师和音乐家们:吹奏萨克斯管的、演奏电吉他的、拉小提琴的。有时,你甚至会撞上一个天才,就像我今天遇到的这个:
一个吹单簧管的,看不出什么年纪,戴着一顶遮住脸的帽子,盘腿坐在人行道上,像个耍蛇人似的。两只上发条的猴子在他前面,一只拿着小手鼓,另一只捧着大鼓。一只猴子摇起小手鼓,另一只猴子敲起那面大鼓,敲出奇怪而准确的切分音,那人则用手里的乐器即兴地演奏出无穷无尽的微妙变化,身体机械地前后摇摆,精神十足地模仿着猴子的节奏。他欢乐活泼地发挥着他的天赋,轻快的节奏,回环往复的小阶音调,好像完全沉浸在与他的机械伙伴一同献艺的快乐之中,陶醉在自己所创造的小天地里,从不抬头朝上看一眼。他们演了又演,从头到尾都是那一套,然而我听得时间越久,就越是难以离去。
走进音乐之中,在你循声而往的那种回环往复的轻快节奏中:也许那里是你最终的归宿。
当然,乞丐和艺人只是流浪者人群中的一小部分。他们是其中的贵族,是堕落阶层的精英。更多的人则无所事事,无处可去。许多人可谓醉汉——但这个名词并不能表现出他们整个的崩溃状态。绝望的壮汉,衣衫褴缕,满脸伤痕,流血不止,他们拖着两腿在街上行走,就像戴着镣铐似的。睡在门洞里,摇摇晃晃地过马路,最后倒毙在人行道上——似乎只要你留意一下,每时每刻都能看见他们。有些人饿死了,还有的冻死了,还有一些会死于殴打、火烧或折磨。
虽然每一个灵魂都已经迷失在这个特定的地狱里了,但还有些人被锁在疯狂中——不能走进他们躯体之外的这个世界。尽管他们看起来是在那里,可他们不能算存在着。比如这个人,他拿着一套鼓槌,在人行道上胡乱敲击,他走路时,身子难看地俯向街面,在水泥路面上敲啊敲。也许他以为自己正在做一件挺重要的工作。也许他在想,如果他不这样做的话,整个城市就得土崩瓦解。也许月亮也会脱离轨道,撞向地球。有些人在对着自己说话,有的喃喃自语,有的尖声喊叫,有的在诅咒,有的在悲号,有的在对自己述说什么故事,就像在跟别人说话似的。我今天碰上的那个男人,像一堆垃圾似的坐在中央车站门口,人们从他身边川流不息地经过,他用一种惊恐的语调高喊道:“第三海军陆战队……吃蜜蜂……蜜蜂从我嘴里飞出来了。”或者是那个女人,在对一个隐形的同伴喊着:“我不这么做又能怎么样!我他妈的就不这么做!”
女人们拎着她们的购物袋,男人们挟着他们的纸板盒,带着他们的家当从一个地方挪到另一个地方,永远在移动,好像在哪里很重要似的。有个男人全身裹着美国国旗。有个女人脸上戴着万圣节面具。有个男人穿着破破烂烂的外套,脚上的鞋子用破布扎着,手里擎一个衣架,上面挂着一件熨得十分挺括的白衬衫——外面还套着干洗店的塑料袋。还有个男人,穿着职业套装却打着赤脚,头上戴着一具橄榄球护盔。还有一个女人,衣服上从头到脚都缀满了总统竞选的徽章。还有个男人,走路时用手捂着脸,歇斯底里地哭喊着,一遍又一遍地说:“不,不,不。他死了,他没有死。不,不,不。他死了,他没有死。”
波德莱尔:Il me semble que je serais toujours bien là où je ne suis pas. 也就是说:在我看来,似乎在一个我不在的地方,我才有欢乐。或者,更直截了当地说:在我不在的地方,我才是我自己。或者,还可以一针见血地说:在这世界以外的任何地方。
夜幕临近。奎因合上红色笔记本,把笔搁回口袋里。他想思考一下自己所写的东西,但发现做不到。他周围的空气是那么清新怡人,简直沁人心脾,好像不再属于这个城市。他从长凳上站起来,伸展一下四肢,走到电话亭里,他又给弗吉尼娅·斯蒂尔曼打了个电话。然后,他去吃晚饭。
在餐厅里,他意识到自己已经对一些事情作出了决定。在他还没意识到的情况下,答案已经清晰透彻地摆在他的脑子里了。这个忙音,他现在明白了,并不是一种随机现象。这是一种信号,是告诉他,他还不能切断与这个案子的联系,即使他想这样做。在这之前,他一再试图联系弗吉尼娅·斯蒂尔曼,是想告诉她这事结束了,但命运不允许这件事发生。奎因停下来思考了一下。这个“命运”真的是他要用的词吗?这似乎是一个生硬又老套的词。不过,当他更深入地探究下去,却发现这正是自己想要表达的意思。或者说,就算不是严丝合缝,那也比他能想到的其他任何词汇都更为接近那个意思。那就是“命运”的含义,恰如其是的含义。这是一个类似“天”那样的词,比如说“天在下雨”或者“天晚了”里的那种用法。奎因不知道“天”的语义指向了什么。也许是一种事物的普遍状态;一种实然状态,世界上的一切得以发生的基础。他找不出任何比这更为确切的定义了。可是,也许他并不是真的在寻找什么定义。
那么,这就是命运了。不管怎么想,不管他想要什么不同的结局,他对此已无能为力。他对这个命题说过“是”,而现在,他无力再撤销这个“是”了。这意味着唯有这一条路:他必须把这事情做完。没有第二个答案。非此即彼。就是这样了,不管他喜欢还是不喜欢。
奥斯特的事显然是个错误。也许,从前纽约是有过一个私家侦探叫这名字。彼得那个护士的丈夫也许是个退休的警察——所以不是什么年轻人。在他那个年代,无疑有一个很有名望的侦探叫奥斯特,所以,当他想要找一个侦探时,自然就想到了他。在查看电话号码簿时,他只发现了一个奥斯特,想来就是他了。于是他就把这个号码给了斯蒂尔曼夫妇。这时,发生了第二个错误。线路里出了点问题,他和奥斯特的电话不知怎么就串线了。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可能发生。于是他接到了那个电话——注定就是一个找错人的电话。所有的事情都说得通了。
还有一个问题。如果他无法和弗吉尼娅·斯蒂尔曼取得联系——如果,就像他深信的那样,他注定无法联系上她了——他到底该怎么做呢?他的工作是保护彼得,确保没人能对他造成伤害。只要他做了该做的事,弗吉尼娅·斯蒂尔曼怎么看待他的工作重要吗?照理说,实施计划的人应该和他的客户保持紧密联系。这是马克斯·沃克的一贯原则。但是,这真有必要的吗?只要奎因做了他该做的事情,联系或是不联系又有什么相干?如果有什么误解的话,一旦案子破解,什么事都能得到澄清。
那么,他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把事情做下去了。他也不用再给弗吉尼娅·斯蒂尔曼打电话了。他可以彻底地把那个谜一样的忙音扔到一边去了。从现在开始,什么都拦不住他了。斯蒂尔曼别想在奎因不知情的情况下靠近彼得。
奎因付清账单,把一支薄荷味的牙签含进嘴里,又开始上路了。他没有走太远。顺着这条路,他走到一处花旗银行的二十四小时营业厅,用自动出纳机查了一下自己的余额。他的账户上还有三百四十九美元。他取出三百美元,把现金塞进口袋里,继续朝上城方向走去。在57街,他朝左拐,向公园大道走去。走到那里,他又拐向右边,继续向北走到69街,转向斯蒂尔曼的街区。那幢房子就跟他第一天看见时一模一样。他抬起头,想看看公寓里面是否透出了灯光,但他记不起哪扇窗户是他们家的了。整条街上悄无声息。没有驶过的车子,没有往来的行人。奎因走到马路对面,在一条狭窄的小巷里找了一处观察点,安顿下来准备在这过夜。
过去很久了。想确切知道有多久是不可能的。总有几个星期吧,但也许都有几个月了。对这一时期的描述没有作者希望得那么充分。但鉴于掌握的信息有限,对那些不能被确证的事实他宁愿按下不表。由于这个故事完全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作者深感自己有责任不能让叙述超过可被证实的范围,不惜一切牺牲以抵制任何臆造的危险。即使是那个红色笔记本,其中详细记述了迄今为止奎因的亲身经历,也大可存疑。我们不能据此推定奎因在这期间都遭遇了哪些事情,因为正是在故事的这个关键节点上,奎因开始失去了对事情的掌控。
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那条小巷里。只要习惯了,没什么不舒服的,而且这里还很便于隐匿。从这里他能看到所有进出斯蒂尔曼那幢房子的人。没有人的进出能逃得过他的眼睛。一开始,他很奇怪怎么既看不到弗吉尼娅,也看不到彼得,可是却不断地有送货人进进出出,最终他意识到,他们没必要走出这幢房子。什么东西都能送上门。到这时,奎因想明白了,他们也蛰伏在那里,在他们的公寓里等待着案情的终结。
渐渐地,奎因适应了他的新生活。他得去面对一连串的问题,好在一个一个都解决了。首当其冲的一条是吃的。因为需要最大限度地保持警惕,所以他只能须臾不离地守在这里。想到他离开的时候可能会发生什么事情,他苦恼万分,于是他想尽办法把这风险降至了最低。他不知在哪里见过这样一个说法,凌晨三点半至四点半这段时间里,陷入熟睡之中的人比其他时间里更多。从概率上说,这段时间是最不可能发生什么事情的,于是奎因选择了这个时间去购物。北面不远处的列克星顿大道有一家通宵营业的便利店,每天凌晨三点半,奎因就迈着急促的脚步到那里(既作为一种锻炼,也可节省时间)去采购此后二十四小时内他所需要的一切。算下来他要买的东西并不多——而且,随着时间推移,他需要的东西还越来越少。因为奎因懂得了,解决食物问题不一定要靠吃。一顿饭只要在肚子里垫个底,将就着能接上下一顿就行了。食物本身从来不能解决食物的问题;它只会把那个问题被严肃地提出的时间推迟片刻。所以说,最大的危险是吃得太多。如果他吃下去的东西超量了,下一顿他的胃口就会增长,那就得用更多的食物去满足它。经过连续不断的自我观察,奎因渐渐地能够逆转这一进程了。他的目标是尽可能少吃,用这种方式来驱除自己的饥饿感。若是修炼到最高境界,他也许能完全进入零点状态,但在现在的情况下他不想玩得太过分。他宁可把完全的禁食当成一种理想,一种可望而不可即的完美境界。他不想把自己饿死,所以他每天都提醒自己——他只想能自由地思考那些真正让自己牵肠挂肚的事情。此时此刻,那桩案子在他脑子里置于优先考虑的地位。幸运的是,这个想法与他另外一个主要的目标不谋而合:尽可能地用那三百美元多撑上一段时间。不用说,在这段时间里,奎因的体重减轻了许多。
他的第二个问题是睡眠。他不可能总是醒着,但形势又要求他这么做。因此,他被迫作出了一定让步。和吃饭一样,奎因觉得他可以逐渐适应比以前少的睡眠。他通常要睡六到八小时,而现在,他决定把睡眠时间限定于三四个小时之内。要适应这种睡眠时间是困难的,但更为困难的是如何分配这些时间,以保证最高的警戒。显然,他不能一连睡上三四个小时。这得冒很大的风险。理论上说,最有效的睡眠安排是每隔五六分钟睡上三十秒钟。这样会把错失什么情况的几率降至为零。但他意识到这在生理上是不可能做到的。从另一方面来说,倒也不妨把这种不可能的目标作为一种模式,来训练自己学会一系列的短暂打盹,尽可能频繁地在清醒与睡眠之间切换。这需要长时间的磨练,要有极强的自制力和注意力,因为实验时间持续得越久,他的精力就会越衰竭。一开始,他试着每隔四十五分钟睡一会儿,后来,渐渐减至三十分钟。到最后,他居然能够每隔十五分钟睡一次了。他借助了附近教堂的帮助,教堂的钟每十五分钟敲一下——也就是一刻钟敲一下,每敲两下就是半个小时,三下就是三刻钟,四下就是一个小时,接着是代表具体几点的钟声。奎因就靠钟声的节奏生活,最后都把钟声跟自己的脉搏搞混了。从午夜开始,他进入了自己的例行程序,在十二点的钟声敲响之前合眼睡觉。十五分钟后自会醒来,等到代表半点的两声钟响时再次入睡,在代表三刻时的三声钟响时再醒来。到三点三十分时,他便起身去买吃的,四点回来,然后再睡。他这段时间以来很少做梦。就算做了也很奇怪:是对当下情形稍纵即逝的一瞥——他的手,他的鞋,他身边的砖墙。没有一次,他不是累得要死的。
第三个问题是怎样藏身,但这个问题比前面两个容易解决。幸运的是,天气一直挺暖和,这是晚春向初夏过渡的时节,不怎么下雨。偶尔会下起阵雨,有一两次还下了倾盆大雨,夹着电闪雷鸣,但总的来说不算太糟,所以奎因从未停止过对自己幸运的感恩。在这条小巷后面有一个盛垃圾的大金属筒,每当夜晚下起雨来,奎因就爬到里面去避雨。那里面的气味非常浓烈,还会钻进衣服里,一连好几天都挥之不去,但奎因宁愿这样,他可不想冒险让自己感冒病倒。幸运的是,那筒上的盖子已扭曲变形,根本盖不严。在一个角上,有一个六到八英寸长的豁口,奎因正好可以透过那个豁口呼吸空气——把鼻子伸到这暗夜里。他跪坐在垃圾堆上,背脊倚在筒壁上,他觉得自己也不见得有多不舒服。
在晴朗的夜里,他就睡在垃圾筒跟前,头部安放在一个有利的位置,一睁开眼就能看见斯蒂尔曼家的前门。至于放空膀胱的问题,他经常是到巷子远处的角落里,在垃圾筒后面背对着大街解决的。肠子排空也是个问题,解决这事时他会爬进垃圾筒里以确保私密。挨着金属筒的还有好几个塑料垃圾筒,在每一个垃圾筒里,奎因都能找到足够的废报纸把自己擦干净,只有一次,情急之下,他只好从红色笔记本上撕下一页来解决问题。至于梳洗和刮脸,奎因已经学会了省去这两件事也能生活。
在那段时间里,他是如何把自己藏起来的还是一个谜。但似乎没人发现他,他也没有引起警察的注意。毫无疑问,他很熟悉垃圾工人的日程表,确保在他们来的时候不在巷子里。同样的还有大楼的看门人,他每天晚上都要来倒垃圾。虽然看起来很明显,但谁也没有见到过奎因。他就像是融化在城市的砖墙里了。
每天都有一部分时间花费在料理家务和物质生活上。但大多数情况下,时间还是掌握在奎因自己手里。因为不想让任何人见到自己,所以他尽可能有条不紊地避开其他人。他可以不看他们,不跟他们说话,也不想到他们。奎因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喜欢独处的人。事实上,在过去的五年里,他一直在主动寻求这种生活。但直到现在,直到在这条巷子里生活以后,他才真正理解孤独的本质。除了自己,他没有任何人可以依靠。这段时间他在那里的所有发现中,只有一点是他毫不怀疑的:他正在堕落。但他不理解的是:既然已在堕落之中,他又怎么能意识到自己在堕落呢?难道能够同时既在天上又在地下吗?这似乎不大说得通。
他花了很长时间抬头看天。从他的位置,垃圾筒和墙壁之间的小巷深处,没什么别的东西可看,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他开始从头顶上的世界里找到了乐趣。据他所见,最重要的是,天空从来都不是静止不动的。即使是在无云的日子里,看起来似乎处处都是蓝色,但还是不断显现微小的变幻、逐渐的演化,从天清日朗到彤云密布,飞机、飞鸟和飞舞的纸片等一闪而过的白色。云使画面变得复杂了,奎因有许多个下午都在研究它们,试图弄明白它们的规律,看自己能不能预测它们的趋势。他开始熟悉卷云、积云、层云、雨云,以及它们的各种组合,每次只观测一种,估算天空在它们的影响下会出现怎样的变化。云,也引入色彩因素的话,有很大的范围,从黑到白,以及之间无穷的各种灰。这些都必须加以了解、估量和分析。最重要的是阳光与云层在一天之内的某些时刻里相互作用时催生的彩色。光谱的范围非常宽广,其变化结果取决于大气层温度的差异、天空中云层的种类,以及这一时刻太阳的位置。所有这一切都来自于奎因非常喜欢的红色和粉色,紫色和朱红色,橘黄色和淡紫色,金色和羽毛状的柿子色。没有什么能持续很久。颜色很快就会消失,不是融入其他色彩,就是随着夜色来临而移动或消褪。几乎总是风来催动这些变化。在他蹲守的小巷里,奎因几乎感觉不到风,但通过观测它对云的影响,他可以测出风的强度和所携带的气流性质。一次又一次,所有的天气现象都从他头顶上飘过了,从阳光灿烂到狂风暴雨,从沉沉阴霾到晴空万里。还有黎明和黄昏,正午的变换,迟暮和深夜。即使是在漆黑一片的夜里,天空也没有休息。云层从漆黑的夜空飘过,月亮永远以不同的形状出现,风继续在吹。有时候甚至会有一颗星星缀在奎因头上那一方天空,当他抬头时,他会想它还在那里吗,还是在很久以前就已经烧尽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下去。斯蒂尔曼没露面。奎因的钱终于花光了。这段时间以来,他一直在为这一时刻的到来而磨练自己,到最后,他真的是把存款的用度计算到分毫不差。没有哪一个硬币的花销不是先考虑了他是否真的认为有必要,不是先反复掂量了正面反面所有的后果。可是,即便是最严格的精打细算也阻止不了那个不可避免的结果的到来。
到了8月中旬的某一天,奎因发现自己再也没法坚持下去了。作者经过一番谨细调查才得以确证这一时间段。然而,具体的日子也有可能是7月下旬或者9月上旬,因为这类调查都要为不可避免的误差留出余地。但是,就他所能掌握的情况来看,在细心考虑了所有证据并剔除了那些显而易见的悖谬之处后,作者把这个事件安置在了8月份,12日至25日之间的某一天。
奎因几乎一无所有了——只剩下总共不到一美元的几个硬币。他很确定,在离家的这段日子里有几笔款子打进来了。只需去邮局取出支票,然后拿支票去银行兑现,很简单的事。如果一切顺利,他在几小时内就能回到东69街。那样,我们就永远也不会知道他不得不离开那个观察点时内心的痛苦。
剩下的钱都不够他坐公交车的。这是数周以来的第一次,他又开始步行了。重新开始使用两条腿的感觉很怪,他僵直地从一处移到下一处,前后甩动着胳膊,感受着鞋底下的路面。这时他在沿着69街朝西走,向右拐入麦迪逊大道,然后开始向北走去。他的两条腿软绵绵的,觉得脑袋也像是空气做的。他只得不时停下来喘口气,有一回,他差点摔倒,不得不赶紧扶住了灯柱。他发现如果尽量把步子迈得小一些,用一种慢吞吞的步子向前蠕动,感觉会好一些。这样他就能保存一点体力走过那些拐角,在那里,每当要迈步上下路肩的时候,他都必须小心地平衡一下自己的身体。
在84街,他在一家商店门前停了一会儿。那里有一面镜子,这是他自守夜以来第一次瞧见自己。倒不是害怕面对自己的形象。实话说,他根本没想到。他过于投入自己的工作,顾不上想到自己,好像他的仪容问题已经不存在了。这时,他在商店镜子里看到自己时,既没有惊诧也没有失望。他对此毫无感觉,因为事实上他压根都没有认出这是他自己。他以为在镜子里看见了一个陌生人,所以一见之下就马上转过身去看那是什么人。但他身旁没有别人。然后,他又转回来更细心地察看镜子里的人。他一个部位一个部位地仔细研究着眼前这张面孔,慢慢地注意到这个人和他自己有着某种相似之处。是的,看起来很可能是奎因。可即便是现在,他也并不感到难受。他的外表改变如此之大,以至于他情不自禁地被它吸引了。他变成了一个流浪汉,衣服脏得都看不出颜色了,皱巴巴地裹在身上。脸上长满浓密的胡子,上面沾满灰尘。他的头发又长又乱,一簇簇地耷拉在耳后,鬈曲的发梢快要挂到肩上了。尤其是他发现自己就像是鲁滨逊·克鲁斯,他很惊讶自己竟然如此迅速地变成了这模样。也就是几个月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他成了另一个人。他试图回忆以前的自己,却发现很难做到。他看着这个新奎因,耸了耸肩。这真的没什么关系。他以前是一个样子,现在成了另一副样子。不算更好也没有更糟。不一样了,仅此而已。
他继续往上城方向走了几个路口,然后拐向左边,穿过第五大道,沿着中央公园的外墙走。他在96街走进中央公园,觉得自己走在青草和树丛间十分惬意。暮夏的绿地开始呈现出枯萎的迹象,地面上到处都显出一些褐色斑块,还有露土的地方。但头顶的树林还是绿叶满枝,到处都是闪烁的光影,其神奇与美妙深深地打动了奎因。这是接近中午时分,离下午的炎热还有几个小时。
穿过公园时,奎因迫切地感到想要歇下来。这里没有街道,没有城市的街区来标示他行进的路线,突然间他似乎觉得自己已经走了几个小时了。对他来说,走到公园的另一边似乎还得挪上一两天。他又走了几分钟,但两条腿还是撑不下去了。离他不远处有一棵橡树,奎因摇摇晃晃地朝那里走过去,就像宿醉的酒鬼向床铺摸过去似的。他把红色笔记本当作枕头,在橡树北边草坡上放倒身子就睡着了。这是他几个月来第一次未中断的睡眠,他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才醒来。
手表显示的时间是九点三十分,他不敢想自己浪费了多少时间。奎因站起身,向西大步走去,惊讶地发现自己的精力又回来了,但还在责骂自己为此浪费了时间。他无法获得任何慰藉。不管他现在怎么做,他都会觉得已经太迟。就算跑了一百年,但等他赶到时,门也已经关上了。
他从96街出来,继续向西,在哥伦布大道的一处拐角,他看见了一个电话亭,这倒突然让他想起奥斯特和那五百美元的支票。也许眼下他可以用这笔钱来省下时间。他可以直接去找奥斯特,把现金揣进口袋,这样就免得跑去邮局和银行了。但奥斯特手里有现金吗?如果没有,也许他们可以约在奥斯特开户的银行见面。
奎因进了电话亭,从口袋里掏出剩下的几个小钱:有两个一角的,一个二十五美分的,八个一美分的。他拨了问讯台要了号码,把他的一角硬币从退币槽取回,然后又塞回去,拨了号码。奥斯特在第三声铃响过后拿起了电话。
“我是奎因。”奎因说。
他听到对方一阵抱怨:“你究竟躲到什么地方去了?”奥斯特的声音听上去很恼怒,“我都给你打了一千次电话了。”
“我忙着呢。忙那桩案子。”
“什么案子?”
“那桩案子。斯蒂尔曼的案子。记得吗?”
“我当然记得。”
“这就是我打电话给你的原因。我想现在来取钱。那五百美元。”
“什么钱?”
“那张支票,记得吗?我给你的支票。开的是保罗·奥斯特的名字。”
“我当然记得。可那上边没有钱。这就是我打电话找你的原因。”
“你没有权利用这钱,”奎因疯了似的叫喊起来,“那钱是我的。”
“我没用它。那支票被退回了。”
“我不相信。”
“你可以来我这里,看看银行来的那封信,如果你想看的话。还搁在我桌子上呢。那张支票是无效的。”
“这太荒唐了。”
“是的,是很荒唐。可现在已经不重要了,不是吗?”
“当然重要。我现在需要钱把这案子搞下去。”
“可是已经没有什么案子了。都结束了。”
“你在说什么?”
“跟你说的是一回事。斯蒂尔曼的案子。”
“但你说‘都结束了’是什么意思?我还在忙乎着呢。”
“我简直不能相信。”
“别这么神神叨叨的了。我真是一点都不明白你说的意思。”
“我不相信你不知道。你到底去哪儿了?难道你没看报纸吗?”
“报纸?该死的,你在说什么呀。我哪有工夫看什么报纸。”
对方一阵沉默,有一刻奎因以为谈话已经结束,就好像他不知怎么睡着了,醒来才发现手里还拿着话筒。
“斯蒂尔曼从布鲁克林大桥上跳下去了,”奥斯特说,“早在两个半月前他就自杀了。”
“你撒谎。”
“都登在报纸上呢。你自己去看吧。”
奎因什么也没说。
“就是你那个斯蒂尔曼,”奥斯特继续说,“那人曾是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他们说他还没等落到水面,在半空中就死了。”
“还有彼得呢?彼得怎么样?”
“我不知道。”
“有人知道吗?”
“说不上来。你最好自己去打探。”
“好吧,我会的。”奎因说。
说到这里,也没跟奥斯特说再见,他就挂断了电话。他掏出另一枚硬币给弗吉尼娅·斯蒂尔曼打电话。他仍然记得那个号码。
一个自动答录的声音把这个号码向他重复了一遍,随后宣称无法接通。那声音一直重复着这个信息,后来线路就断了。
奎因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感觉。最初的一瞬间,他好像什么感觉都没有了,好像整个事情都没有任何意义。他决定稍后再考虑这事。以后有的是时间,他想。现在,唯一重要的事情就是回家。他要回到自己的公寓里去,脱下衣服,坐进热水浴缸里。然后浏览一下近期的杂志,放几张唱片,料理一些家务。然后,也许,他才能让思路回到这上边来。
他走回107街。房门钥匙还在他口袋里,当他打开前门,上了三段楼梯走进自己的公寓时,几乎有了一种幸福的感觉,事情这就了结了。
每一样事情都起了变化。这里似乎完全成了另一个地方,奎因觉得自己像是走错了房子。他回到门厅,查看了一下门口的号码。不,他没弄错。这是他的公寓;是用他自己的钥匙打开的房门。他回到房间里,查看室内的东西。家具重新布置过了。他摆放桌子的地方现在是一把椅子。过去是沙发的地方现在是一张桌子。墙上挂上了几幅新的画,一块新地毯铺在地板上。他的桌子呢?他找了一圈却没找到。他再细心地研究了一下家具,发现那不是他的。自他最后一次待过后,这公寓里的东西全都被搬走了。他的桌子不见了,他的书不见了,他死去的孩子的画也不见了。他从起居室走到卧室。他的床也不见了,他的衣橱也不见了。他打开衣橱上层的抽屉,里面杂乱地叠放着一些女人内衣什么的:内裤、胸罩、衬裙。下面一个抽屉里是几件女式毛衣。奎因没有再看下去。靠近床头的桌子上有一个相框,里面的照片是一个面容粗犷的金发小伙。另一张照片上也是同一个年轻人,在雪地上扬起笑脸,胳膊搂着一个相貌平平的女孩。她,也在微笑。两人身后是滑雪场坡道,一个扛着两根滑雪撬的男人,还有冬日湛蓝的天空。
奎因回到起居室,坐到椅子上。他见烟灰缸里有半支沾了口红的香烟。他拿来点着了,吸了起来。然后走进厨房,打开冰箱,发现有一些橙汁和一只面包。他喝了橙汁,切了三片面包吃了,然后回到起居室,又坐在椅子上。十五分钟后,他听到楼梯上传来了脚步声,一阵丁零当啷的钥匙开门声,照片里那个姑娘走了进来。她穿着白色护士装,怀里抱着便利店的棕色购物袋。她一看见奎因,手里的袋子就掉到了地上,大声尖叫起来。或者是先大声尖叫,然后扔下袋子。确切情况奎因永远也不得而知。袋子掉在地板上摔裂了,牛奶朝地毯边缘汩汩淌出一条白色小径。
奎因站起身,举手作了个和平的姿势,随即告诉她别害怕。他不会伤害她的。他唯一想知道她怎么会住在他的公寓里。他从自己口袋里掏出钥匙擎在空中,好像以此证明自己没有什么恶意。他花了好一阵工夫来说服她,最后她惊恐失措的神情总算平静下来了。
但这并不意味着她开始信任他了,或是不再害怕了。她扶着打开的门扇,随时准备着一有麻烦就撒腿而去。奎因和她保持着距离,不想使事情变得更糟。他嘴里不停地说着话,解释了又解释,说她住在他的公寓里。她显然一个字也不相信,听他说话显然只是为了应付他,毫无疑问地希望他说完了赶快走人。
“我在这里住了有一个月了,”她说,“这是我的公寓。我签了一年的租赁合同。”
“可是,我怎么会有钥匙呢?”奎因第七次或第八次提出这个问题,“难道这还不能够让你相信吗?”
“你能有几百种方法拿到这把钥匙。”
“难道你租这套房子时,他们没说这里有人住吗?”
“他们说那是个作家。可他失踪了,几个月没付房租了。”
“那就是我!”奎因喊道,“我就是那个作家!”
这姑娘冷冷地瞅着他,笑了起来:“作家?这可是我听到过的最好笑的事情了。瞧你这这副样子,我还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邋遢的。”
“我最近遇到了些困难,”奎因喃喃道,带着解释的口气,“但这是暂时的。”
“房东跟我说,他很高兴能够摆脱你。他不喜欢不上班的房客。那些人暖气用得太多,而且房子里的设备也损坏得厉害。”
“你知道我的东西去哪儿了吗?”
“什么东西?”
“我的书。我的家具。我的文件。”
“我不知道。也许他们把能卖的卖掉了,剩下的扔了。我搬进来之前,这里已经全都清理干净了。”
奎因深深地叹了口气。他已经走投无路了。他现在感觉到了,就像终于明白了一个伟大的真理。什么都没留下。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他问。
“坦白说,我不在乎。”姑娘说,“这是你的问题,不是我的。我只要你离开这里。马上。如果你不走,我就要叫警察来把你抓起来。”
这都无关紧要。他可以站在那里和这姑娘争上一整天,但他还是不可能要回自己的公寓。它丢了,他走了,什么都没有了。他结结巴巴地说了些几乎让人听不见的话,为自己占用了她的时间道歉,然后从她身边走了出去。
因为现在发生什么事情都无所谓了,所以当奎因来到69街前门,没用钥匙就开了门时,自然也不觉得奇怪。当他上了九楼,顺着过道走到斯蒂尔曼家门口时,眼见房门大开也没有惊讶。看到里面四壁空空更是一点都不奇怪了。这地方搬得一干二净,所有的房间都空空如也。每个房间都一样:木头地板,四堵白墙。这些都没给奎因留下什么特别的印象。他累坏了,只想闭上自己的眼睛。
他走到里边的一个房间,这是一个不超过十乘以六英尺的小房间。透过一扇带铁丝网格的窗子可以看见天井,看上去是所有房间中最暗的一间。这房间里还有一道门,通向一个没有窗子的小卧室,有一个马桶和水槽。奎因把红色笔记本放在地板上,从口袋里掏出那支聋哑人的笔,丢到红色笔记本上。然后解下手表塞进口袋。之后,他把全身上下的衣服都脱下,打开窗子,一件一件扔进天井:先是扔右脚的鞋,再是左脚的鞋;一只袜子,再一只袜子;衬衫,夹克,内裤,长裤。他没有看它们的下落过程,也没去检查它们落在了哪里。然后,他关上窗子,躺在地板中央,睡着了。
他醒来时房间里一片漆黑。奎因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了——是这天的晚上还是第二天的晚上。甚至有可能根本不是晚上,他想。也许只是房间里的黑暗,外面,窗外,还是阳光普照呢。有一阵子,他犹豫着要不要到窗口去看一下,但想想又觉得无所谓。如果现在不是夜里,他想,那么晚点黑夜自然会来的。这是肯定的,不管他去不去窗口那里看,答案都是一样的。另一方面,如果这时的确是纽约的夜晚,那么阳光一定在其他地方照耀着,比方说,在中国,准是正午时分,稻农们正在擦着额头上的汗水。夜晚和白天不过是相对的概念;并不意味着绝对的状态。在任何特定的时刻,两者都同时存在。我们之所以不知道这件事,只是因为我们不可能同时身处两个地方。
奎因也想过起来到另一个房间去,可马上就意识到待在这里实在挺快活的。他选择了一个舒适的地方,他发觉自己喜欢睁着眼睛躺在地上,看着天花板——或者说如果能看见的话,应该是天花板的那块地方。他现在只缺一样东西,那就是天空。他意识到在户外度过那些日日夜夜之后,他想念头顶上的天空。可他现在是在室内,不管他选择哪一个房间,天空都是被遮蔽的,即使是目力所及的最远处也看不到天空。
他以为他会待在这里,直到待不下去为止。水槽里有水可以解渴,能让他存活上一段时间。最终,他会觉得饿了,不得不吃东西。但一直以来,他为减少进食已经做过了不少努力,所以他知道自己还能撑好几天。他决定在他不得不想之前,先不去想这件事。担忧是没有意义的,他想,不必为这种无关要紧的事自寻烦恼。
他试图回想自己在这段经历之前的生活。要唤起这种回忆相当困难,因为,如今那些事情似乎离他很远。他记得先前以威廉·威尔逊的笔名写的那些书。好奇怪啊,他想,他是这么做过,可现在他不知道当初为什么要那么做。在他的心里,他意识到马克斯·沃克已经死了。他在接手下一个案子的路上死于某处,奎因对此一点都不觉得遗憾。现在看来,所有的一切都无关紧要。他想起自己的写字台,他曾在那上面写过无数的文字。他回想那个曾是他的版权代理人的人,发觉自己根本记不起他的名字来了。那么多事情如今都已经消失了,很难追踪到它们。奎因试着回想大都会队的阵容,一个位置一个位置地想,但他脑子里开始恍惚起来。那个中场,他记得是莫凯·威尔逊,一个很有前途的年轻选手,他的真实姓名是威廉·威尔逊。无疑的,那里面有些事情肯定挺有意思。奎因想了一阵,但后来也拉倒了。两个威廉·威尔逊互相抵消掉了,仅此而已。奎因在心里向他们挥手道别。大都会队在最后一次赛事中将再次成为最后一名,没人会为此难过的。
下一次醒来时,太阳照进了房间。他身边的地板上摆着一盘食物,盘子里热气腾腾的像是烤牛肉饭。奎因淡定地接受了这一事实。既不感到诧异也没觉得不妥。是的,他对自己说,这份食物很有可能就是留给我的。这食物怎么会跑到这里来,或者为什么要搁在这里,他一点也不好奇。他甚至都没有想到离开这个房间,去公寓别处寻找答案。相反,他凑近些,细细地检查着盘中食物,发现除了两大块烤牛肉外,还有七颗小小的烤土豆、一盘芦笋、一个新鲜面包卷、一点沙拉、一罐红酒,还有作为甜点的一块三角奶酪和一个梨。还有一方雪白的餐巾纸,工艺精良的银质餐具。奎因吃了些食物——或者说吃了一半,那已是他最大的胃口了。
吃完后,他开始在红色笔记本上写东西。他一直写到黑暗重新回到房间。天花板中央有一盏不起眼的灯具,门边就是开关,但奎因根本不曾想过要使用这盏灯。过不了多久,他又睡着了。醒来时,阳光照进了房间,身边地板上又出现了盛食物的托盘。他尽可能多地吞咽下食物,然后又在红色笔记本上埋头书写。
这段时间里,他写的多半都是有关斯蒂尔曼案子的一些边缘性问题。比如,奎因想知道,为什么自己居然没费心查阅一下刊登斯蒂尔曼1969年被捕消息的报纸。他在想,他是不是把这个问题跟同一年的登月事件联系在一起了。他问自己,为什么要相信奥斯特所说的斯蒂尔曼已经死了。他试着想了想“蛋”这个词,写下这样的短语,如:“一个好蛋”“他脸上的蛋”“下了一个蛋”“像两个蛋似的”。他想知道,如果他当时跟踪的是第二个斯蒂尔曼,而不是第一个的话,结果会怎样。他问自己,为什么克里斯托弗,那个旅行者的保护圣徒,在1969年,也就是登月旅行的那一年,被教皇保罗取消了圣徒封号。他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为什么堂吉诃德不直接写一部他喜欢的那种书——偏要自己去经历那些冒险故事呢。他想知道,为什么自己名字和堂吉诃德名字的首字母是一样的。他在想那个搬进他房间的姑娘和中央车站那个阅读他小说的姑娘是不是同一个人。他想知道,弗吉尼娅·斯蒂尔曼跟他失去联系后是否雇用了另外一个侦探。他问自己,为什么会相信了奥斯特所说的支票被打回了。他想到了彼得·斯蒂尔曼,想知道他有没有在他现在睡的房间里睡过觉。他想知道这个案子是真的结束了,还是只是自己不知何故已经不能继续研究下去了。他不知道自己一生走过的足迹会绘成什么样的地图,拼成什么样的字形。
天一黑,奎因就睡,天一亮,他就吃,然后在红色笔记本上写东西。他根本不知道每次间隔的时间有多长,因为他已经不再关心计数日夜或小时了。然而,在他看来,黑暗渐渐地多于白昼了,尽管一开始阳光占了优势,但光线变得越来越黯淡,越来越短促。最初,他把这归结于季节变化。秋分肯定已经过去了,也许冬至就要到了。但如果冬天已经来了,这个过程照理说应该已经开始逆转了呀。奎因注意到黑暗还在持续吞噬着白昼的时间。对他来说,似乎吃东西和在红色笔记本上写字的时间越来越少了。最后,这段时间似乎已减至几分钟。比方说,一次,他刚吃完东西,发现剩下的时间只够往红色笔记本上写三句话。下一个白天时,他的时间只够写两句话。他开始不吃饭了,以便有时间能往红色笔记本上写字,只在实在支撑不下去时才吃东西。但时间还在继续缩减,只够他吞一两口食物,黑夜就降临了。他没有想过要用电灯,因为他早就忘记了那里有灯。
黑暗时间的增长,恰好与红色笔记本页数的减少保持一致。慢慢地,奎因写到了尽头。某种程度上,他意识到自己写下的文字越多,他再也不能写的那一刻就来得越早。他开始认真斟酌字句,尽可能以最俭省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思。他后悔一开始在红色笔记本上浪费了那么多纸页,事实上,他对自己在斯蒂尔曼的案子上不厌其烦地花费了那么多笔墨感到遗憾。现在这案子已经被他远远地扔在脑后,他早就不再费心想这件事了。那曾是他生命中通往另外一个地方的桥梁,但现在他已经过来了,桥的意义也就不再存在了。奎因对自己也越来越不在意。他写星辰,写地球,写他对人类的希望。他感到自己的语言已经切断了与自己的联系,现在它们已经成了大千世界的一部分,真实而具体,就像一块石头、一片湖,或是一朵花。它们不再跟他有任何关系了。他想起自己出生的那一瞬间,以及他是如何从母亲子宫里被轻轻地娩出的。他想起这世界和所有那些他曾爱过的人的无限善意。除了所有这一切的美好,什么都不重要。他想把这种感触接着写下去,但令人痛苦的是他知道这不可能。尽管如此,他还是试着鼓起勇气来面对这个红色笔记本的尽头。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用笔来书写,能不能代之以口述,用自己的声音充满黑暗,使言语渗入空气,穿入墙壁,遍及城市,即便光明永不再临。
红色笔记本上的最后一句话是:“当红色笔记本上无处可写时,那将会发生什么呢?”
至此,这个故事变得朦胧不清。所有的线索都断了,最后那句话之后发生了什么事情将永远不会为人所知。冒险猜测一下都显得愚不可及。
2月间,我从非洲旅行归来,纽约几小时后就下起了大雪。那天晚上,我打电话给我的朋友奥斯特,他催我尽快去他那里。他的声音是如此急切,使我不敢拒绝,尽管当时我累得要命。
在他的寓所里,奥斯特向我说起他所知甚少的那个奎因,随后开始陈述他意外被牵涉进去的这桩离奇案子。这事情弄得他心神不宁,他说,要我给他出个主意。听他说完,我不禁为他如此冷漠对待奎因而感到生气。我责备他没有在事件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因为他没有为一个显然陷于困境的人做些什么。
奥斯特似乎听进了我的话。事实上,他说,这就是他请我过来的原因。他一直有一种负疚感,需要卸去这个心理包袱。他说我是他唯一可信赖的人。
几个月来,他一直在试图寻找奎因,却一无所获。奎因不再住在自己的公寓里了,所有与弗吉尼娅·斯蒂尔曼取得联系的尝试也都失败了。就在那时,我建议去斯蒂尔曼的公寓瞧瞧。不知怎么的,我有一种直觉,那就是奎因最后的去处。
我们穿上外套,走到外面,打了一辆出租车去东69街。雪已经下了一个小时,路很难走了。我们很容易就进了那幢房子——跟着一个正要进门的住户溜进去的。我们上了楼,找到以前曾是斯蒂尔曼家那扇门。门没锁。我们小心翼翼地走进去,眼前是一间间空荡荡的屋子。里面的一个小房间,也和别的屋子一样干干净净,一本红色的笔记本摊在地上。奥斯特捡起来,匆匆翻了一下,说这就是奎因的。随即递过来给我,说我应该留着它。他说这整个事情让他非常难受,他不敢留着这东西。我说那就由我来保管吧,直到他自己打算看为止,但他摇摇头,跟我说他再也不想看到这个本子了。然后,我们就离开了那里,走入飞雪之中。整个城市已是一片雪白,雪还下个不停,好像永远也不会停止。
至于奎因,我现在不可能知道他会在什么地方。我已经尽可能仔细地照着这红色笔记本来叙述,如果这个故事有任何走样的地方,责任自然在我。有几处文本解读尤为困难,但我已经尽了最大努力去还原其意,避免做任何阐释。当然,这红色笔记本只是故事的一半,任何敏感的读者都会理解这一点。至于奥斯特,我认为他从头到尾都表现得很差。如果我们的交情就此结束,他也只能怪他自己。至于我,我的思想依然和奎因在一起。他将永远与我同在。无论他去了哪里,我都祝他好运。
(1981——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