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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就剩这些了,她写道。东西一个接一个地消失,再也没回来。我可以告诉你我见过的那些,那些已经消失的东西,但时间恐怕不够用。现在这一切都发生得太快,我完全跟不上。

我不指望你能明白。毕竟你没有见过这里的一切,就算再努力,你也想象不出来。最后就剩这些了。房子前一天还在这里,第二天就没了。你昨天还走过的街,今天就没了。就连天气也老是变化不定。前一天还是大晴天,第二天就下雨了,前一天还在下雪,第二天就起雾了,一会儿暖和,一会儿凉快,一会儿刮风,一会儿又不刮,前一段时间还寒风刺骨,可今天下午,在隆冬时节,却突然阳光明媚,暖和得穿件毛衣就够了。生活在这座城市,你就会明白,没有什么是理所当然的。闭一会儿眼睛,转过身看看别的,刚刚还在你面前的东西就突然不见了。没什么能留住,你懂吧,连脑子里的想法也一样。而且,你千万别浪费时间去找它们。一件东西要是消失了,就是永远消失了。

现在我就是这么过的,她在信中继续写道。我吃得不多。只要有力气迈步就行,绝不多吃。有时候,我特别虚弱,觉得一步都迈不动了。但我撑了下来。虽然时有不济,但我还继续活着。你真该看看我撑得有多好。

这城里到处都是街道,没有哪两条是一样的。我把一只脚迈到另一只前面,再把另一只迈到前一只前面,然后祈祷我还能再做一次。仅此而已。你必须要明白我现在是什么样。我不停地走。能呼吸到什么空气,我就呼吸什么。能少吃,我就少吃。不管别人说什么,唯一重要的是不要停下脚步。

你还记得我走之前你跟我说的话吧。威廉失踪了,你说,无论我怎么努力,都找不到他了。这是你的原话。然后我告诉你,我不在乎你说什么,我会找到我哥哥的。然后我上了那条可怕的船,离开了你。那是多久之前的事了?我都记不清了。很多很多年前吧,我想。但也只是猜测。实不相瞒,我已经完全不清楚现在是何年何月了,而且恐怕也没办法搞清楚了。

但有一点确凿无疑。要不是因为饥饿,我早就撑不下去了。你必须习惯用最少的食物来对付。想要的越少,你就越容易满足,需要的越少,你就会过得越好。这个城市会把你变成这个样子,彻底改变你的思想,它让你想活下去,但同时又试图夺走你的生命。你无法逃过这一切。你要么想,要么不想。如果想,你也无法确定下一次还会想。如果不想,你就再也不会想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现在写信给你。实话讲,到这里以后,我就没怎么想过你了。但突然,过了这么久以后,我觉得有话要讲,而且如果不赶紧写下来,我的脑袋就会爆炸。你读不读不重要。甚至连我寄不寄都不重要—前提是能寄出去的话。或许原因就在于此。我写信给你,是因为你什么都不知道。因为你离我很远,什么都不知道。

有些特别瘦的人,她写道,不时会被风刮跑。这城里的风特别猛,总是从河上长驱直入,在你耳边呼呼作响,总是把你吹得前仰后合,总是把纸片和垃圾吹得到处飞扬,挡住你的去路。看到骨瘦如柴的人们三三两两一起走,不算什么稀罕事。有时候甚至是全家出动,用绳子和链子绑在一起,互相充当压舱物来抵御狂风。其他人则干脆不到外面去,就扒着门口或者躲在角落里,到后来,好天气反而让他们觉得是一种威胁了。最好还是安静地躲在角落里吧,他们想,总比被吹得撞到石头上要强。而且,你还可能越来越擅长断食,以至于最后甚至能彻底绝食。

那些还在和饥饿作战的人的情况更糟。老是惦记食物,只能引来麻烦。这些人就像着了魔一样,拒绝接受现实。他们一天到晚都在街上游荡,搜刮着一星半点的食物,甘为一块很小的面包屑铤而走险。无论他们能找到多少,永远都不会够。他们吃啊吃,却永远填不饱肚子,像野兽一样扑到食物上,瘦削的手指挑来拣去,颤抖的下巴永远合不上。大部分食物都会顺着下巴滴洒下来,设法吃下去的那些,通常也会在几分钟内返上来。这就像一场慢性的死亡,食物就像是一团火,一种疯狂,从里面把他们烧着了。他们以为自己吃了东西就能活命,但最后,被吃掉的其实是他们自己。

事实证明,食物是一桩复杂的事,除非学会逆来顺受,否则永远无法获得内心的平静。食物短缺是常有之事,前一天还让你大快朵颐的食物,可能第二天就再也没有了。市立市场可能是最安全、最可靠的采购场所,但是价格高,选择也少。今天可能只有小萝卜,明天可能只有不新鲜的巧克力蛋糕。这么频繁又突然地改变饮食,对肠胃压力很大。但市立市场好的一点是,那里有警察值守,至少你知道在那里买的东西能落到自己的肚子里,而不是别人的。在大街上偷食物早已稀松平常,都不再被认为是种犯罪了。除此之外,市立市场也是唯一合法的食物分配形式。全城还有很多黑市小贩,但他们的货物随时都有可能被没收。就连那些有能力付给警察必要的贿赂以继续做生意的人,也仍然要经常面对被窃贼攻击的危险。黑市的顾客同样饱受窃贼的困扰,统计数字显示,每两场买卖就有一场会遭遇抢劫。但我觉得,光是为了感受橙子带来的那种转瞬即逝的快乐,或者尝尝熟火腿的味道,实在不值得冒这么大的险。但人们是永不餍足的:饥饿是一道日日降临的诅咒,胃是一个深不见底的坑、一个和世界一样大的洞。因此,尽管障碍重重,但黑市的生意还是很好,从一个地方打包奔赴下一个地方,总是在转移,在某地卖上一两个小时,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不过,有一点要提醒你。如果你非要从黑市买食物的话,那一定要远离黑心商贩,因为欺诈行为十分猖獗,很多人为了赚钱什么东西都敢卖:往鸡蛋和橙子里装锯末,往瓶子里装尿冒充啤酒。是啊,没有什么事是人们做不出来的,越早明白这一点,对你来说就越有利。

上街的时候,她继续道,你必须要记住,一次只能迈一步,不然就会摔倒。眼睛要始终睁着,朝上看,朝下看,往前看,往后看,留心其他人的身体,警惕无妄之灾。撞到别人可能会让你送命。两个人撞上后,会挥起拳头,大打出手。不然就是直接摔到地上,不再试图站起来。迟早,你也会遇到这种再也不想站起来的时刻。身体会疼,你懂吧,可又没有什么办法治。而且,这里的疼要比其他任何地方都厉害。

碎石瓦砾尤其成问题。你必须学会躲开看不见的沟、突然冒出来的石头堆、浅浅的车辙,以免跌倒受伤。还有万恶的过路费,你必须耍点心机,才能躲过它们。任何建筑物倒塌或垃圾成堆的地方,都有大土堆堵在街中央,挡住了一切去路。只要身边有物料,人们就会修筑这类路障,然后爬到顶上,拿着木棍、步枪或者砖头,蹲在上面等着路过的行人。他们掌握着过路权。要想通过,你就得交出那些守卫要求的任何东西。有时是钱财;有时是食物;有时是性爱。殴打已是见怪不怪,时不时地,你还会听说有人被杀害。

新收费站立起来,旧收费站消失了。你永远都无法确定该走哪条街,又该躲开哪条。一点点地,这座城市会剥夺你的确定感。永远不可能有任何固定的道路,只有什么都不需要时,你才能活下去。在毫无警告的情况下,你必须有随机应变的能力,能抛下手头的事,倒转方向。到最后,没有什么不是这样。因此,你必须学会识别蛛丝马迹。眼睛不行了,鼻子有时也能派上用场。我的嗅觉已经变得异常灵敏。虽然会有副作用—突然犯恶心、天旋地转、随着侵入身体的恶臭而来的恐惧—但在拐弯的时候,它确实保护着我,而拐角可能是最危险的。因为收费站都有一种特殊的臭味,你慢慢就能闻出来,即使隔着很远。土堆由石头、水泥和木头混合而成,还夹杂着垃圾和灰泥块,垃圾被太阳一晒,发出了一种比任何地方都刺鼻的臭味,而灰泥被雨一浇,则会冒泡、溶解,也散发出独特的气味。两者混合在一起,再赶上一阵干、一阵潮的,收费站的味道便会弥漫开来。关键在于不要习惯成自然。因为习惯是致命的。就算是第一百次遇到,你也要把每件事当成从来没见过一样去面对。无论经历了多少次,永远都要像第一次。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我意识到,但这是一条绝对的铁律。

你原本以为这一切迟早会结束。东西会崩解、消失,再没有新的造出来。人们死去,婴儿拒绝出生。到这以后的这些年里,我都不记得见到过哪怕一个新生儿。可是,总会有新的人取代那些消失的人。他们从乡下和偏远的城镇蜂拥而至,有的拖着身家细软堆得高高的推车,有的则开着破汽车,晃里晃荡地到来,而且全都饥肠辘辘、无家可归。在学会在这座城市里生存之前,新来者很容易沦为受害者。很多人第一天还没过完,钱就被骗光了。有些人为子虚乌有的公寓付了钱,有些人被忽悠着为从未实现的工作交了介绍费,还有一些人把积蓄花在了实际上是涂色硬纸板的食物上。这些还只是最普通的伎俩。我认识一个人,他赚钱的手段是站在破旧的市政厅前面,向每个瞅了一眼钟楼的新来者收费。如果发生纠纷,他的助手会扮成新来者,假装走一遍看时钟和付他钱的流程,这样新来的人就会以为这是惯例。让人吃惊的并不是他们的狂妄,而是他们竟然能如此轻易地让人掏钱。

对于那些有地方可住的人来说,失去住所的危险时时存在。大多数建筑都不归任何人所有,因此,你也不享受租户的权利:没有租约,万一遇上对你不利的事,也没有法条给你撑腰。人们被从公寓里逐出来,赶到大街上,也屡见不鲜。一群人端着步枪、拎着棍棒闯进来,让你滚出去,除非你觉得自己能打得过他们,否则你有什么选择?这种行为被称为“拆迁”,这城里的人,没几个不曾因此流落街头。但就算你够走运,躲过了这种驱逐,那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成为幽灵房东的牺牲品。这些人到处敲诈勒索,恐吓城里的几乎每一片社区,逼着人们交保护费才能继续住在他们的公寓里。他们宣称自己是楼房的所有者,欺诈住户,而且几乎从未遭遇反抗。

然而,对于那些没有家的人来说,情况就更无可转圜了。根本没有空房这一说。但是,房产中介还是有生意可做。他们每天都会在报纸上登假广告,宣称有房可租,为的就是把人们骗到办公室来,向他们收中介费。这种把戏谁都骗不了,可还是有很多人愿意倾囊而出,购买这种空头承诺。他们一大早就来到办公室外,耐心地排起长队,有时候一等就是几个小时,只为跟中介坐上十分钟,看看照片里道路两旁绿树成荫的住宅楼,看看舒服安逸的房间,看看铺着地毯、摆着软皮沙发的公寓—这些平静安详的画面,仿佛让人闻到了从厨房里袅袅飘来的咖啡香味,看到了热腾腾的洗澡水冒出的蒸汽和窗台上暖暖和和的鲜艳盆栽。似乎没有谁在乎这些照片全是十多年前拍摄的。

我们很多人又变得跟小孩一样。你要明白,我们不是有意为之,也没有谁真的意识到这一点。而是当希望消失后,当你发现自己甚至对希望都不再抱有希望时,你就会很容易用白日梦、用孩童一般的小念想和小故事来填补空虚,撑着自己活下去。就连那些最坚毅的人也很难禁得住这种诱惑。他们会不慌不忙、毫无征兆地放下正在做的事,坐下来聊他们心中郁积的渴望。食物,当然是大家最喜欢的话题之一。你经常能听到一群人事无巨细地描述一顿饭,从汤和开胃菜开始,最后慢慢说到甜点,细品每种味道和香料,历数各种香气和口味。时而讲起烹饪过程,时而又谈起对食物本身的印象,从舌头品尝到的第一缕味道,一直讲到食物慢慢顺着喉咙咽到肚子里时那种散遍全身的安宁感。这类对话动辄持续几个小时,而且拥有一套极其严格的规程。比如,你绝对不能笑,绝对不能允许自己被饥饿感控制。不能冲动,不能突然叹气。那会引来眼泪,没有什么能比眼泪更快地破坏掉食物座谈的兴致了。为了达到最佳效果,你必须沉浸到其他人的话里。如果你被那些话吞噬,那就可以忘记眼下的饥肠辘辘,进入人们所谓的“续命光环场”。有人甚至说,谈吃本身就有营养—只要有适量的专注与共同的渴望去相信参与者所说的话。

所有这些都属于鬼语。在这种语言中,还有很多其他可能的对话形式。大部分都以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我希望”开始。他们希望的可能是任何东西,只要它无法实现。我希望太阳永不落。我希望口袋长出钱。我希望城市能变回从前的样子。你懂的。全是些荒唐、幼稚的事情,毫无意义,脱离现实。总而言之,人们坚信不管昨天多么糟糕,也比今天要好。而前天比昨天还要好。你越往前回溯,世界就会变得越美好,越令人渴望。你每天都要强迫自己醒来,去面对通常会比前一天更糟糕的事情,但通过谈论睡前的世界,你可以骗自己说,今天只不过是种幻觉,并不比你脑海中对其他日子的记忆更真实或更不真实。我理解人们为什么要玩这个游戏,但我自己对此毫无兴趣。我拒绝讲鬼语,听到别人讲时,我会走开,或者用手把耳朵捂上。是的,对我来说一切都变了。你还记得我以前是个多么淘气的小姑娘吧。你永远都听不够我讲的故事,那些我编造出来、供我们嬉闹其间的世界。无回堡、悲伤地、忘言林。你还记得它们吗?我那时特别喜欢跟你撒谎,连哄带骗地让你相信我讲的故事,带着你穿梭于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场景,看着你的脸变得严肃起来。然后我会告诉你,这都是编的,你就会开始哭。我想我很喜欢你的眼泪,就像喜欢你的笑容一样。是啊,那时候的我可能是有些顽劣,哪怕是穿着妈妈总喜欢给我穿的小连衣裙、破皮的膝盖上结着痂、幼嫩的阴部还没长毛的时候。但是你爱我,对吧?你爱我爱到发疯。

现在的我,理智审慎、三思而行。我不想变成别人那样。我目睹了幻想把他们变成了什么样子,我绝不会允许那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鬼语人总是在睡梦中死去。有那么一两个月,他们会挂着诡异的微笑走来走去,周身散发着一种古怪的超然之光,仿佛他们已经开始消失了。这些迹象都是显而易见的预兆:脸颊微微泛红,双眼突然变得比平时大了一点,脚步僵硬,下体散发着恶臭。不过,那种死亡或许是快乐的。我姑且承认这点。有时,我几乎有些嫉妒他们。但最终,我还是没法放任自己。我决不允许。我会尽可能地坚持下去,即使这会害死我。

还有一些人死得更壮烈。比如所谓的“奔跑者”,他们会以最快的速度在大街上飞奔,狂舞双臂,狠击空气,声嘶力竭地吼叫。大多数时候,他们都是成群结队地跑:六个、十个,甚至二十个人一起在街上狂奔,遇到什么都不会停下来,就那么跑啊跑,直到力竭而亡。关键在于要死得尽可能快,紧逼自己直到心脏无法承受。奔跑者们说,谁都没有勇气独自做这件事。但一起跑的话,每个成员都会被其他人感染,被吼叫激励,被激发出一种狂热的、自我惩罚式的耐力。这就是讽刺之处。因为要想把自己跑死,你得先把自己训练成一个擅长跑步的人。不然,你根本没有体力把自己逼到极限。不过,奔跑者为了求死都做了艰苦的准备,就算在送死的途中摔倒了,他们也很清楚如何立即爬起来继续跑。我猜这是某种宗教。全城有好几家办事处—九个普查区各有一家—要想加入,你必须要参加一系列艰难的入会测试:水下憋气、禁食、把手放在烛火上、七天不和人说话。一旦被接纳,你就必须遵守该组织的规则。这包括六到十二个月的集体生活、严格的训练安排,以及逐渐减少食物摄入。当某个成员准备好进行自己的死亡跑时,他已经同时达到了体力最强也最弱的极限。理论上说,他可以永远跑下去,同时身体的能源也已经耗尽。二者结合就产生了期望的结果。到了指定的那天早晨,你会和同伴一起出发,跑到灵魂出窍,边跑边叫,直到飞离自己。最终,你的灵魂挣脱束缚,你的身体跌倒在地,你死了。奔跑者宣称,这种方法有超过九成的成功率—也就是说,几乎没人需要跑第二次死亡跑。

更常见的是独自死去。但这类死亡,也变成了某种公共仪式。人们爬到最高的地方,只是为了跳下去。这就是所谓的“最后一跃”,我要承认,亲眼看到颇有几分激动,似乎打开了一个全新的自由世界:看着那人站在房顶边上,接着,总会迟疑那么一小会儿,仿佛是想享受一下生命的最后几秒,你的生命似乎也全挤在了喉咙口,然后,突然间(因为你永远无法断定他什么时候会跳),那个人会纵身跃入空中,摔到地上。你会对人群的热情感到惊讶:听到他们狂热的欢呼,看到他们兴奋的表情。仿佛这场奇观的暴力与美感让他们挣脱了自己,暂时忘掉了人生的渺小。最后一跃,是一件每个人都能理解的事,也符合每个人内心的渴望:在瞬间死去,在一个短暂而辉煌的时刻毁灭自己。我有时候会觉得,死亡是我们唯一有感觉的事。它是我们的艺术形式,是我们表达自己的唯一途径。

不过,还有像我们这种活下来的人。因为死亡,也成了一种生命之源。有这么多人在思考如何一了百了,在谋划离开这个世界的各种方式,你应该能想到赚钱的机会有多少吧。聪明人可以靠别人的死亡过上好日子。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奔跑者或跳楼者那样的勇气,很多人需要别人帮他们下定决心。当然,前提是有钱购买这类服务,因此只有最富的人才掏得起这份钱。但此类生意还是相当兴旺,尤其是安乐死诊所。根据你愿意出的钱数,具体分为好几种服务。最简单也最便宜的方式,顶多会花一两个小时,美其名曰“回归之旅”。你到诊所登记,在前台买好票,然后会被带到一个私密的小房间,里面有一张铺好的床。服务员帮你盖好被子,给你打一针,然后你会慢慢睡着,不再醒来。稍贵一点的是“奇迹之旅”,耗时一到三天不等。这包括一系列的针剂,隔一段时间打一次,让主顾在打最后那致命一针之前,体验到一种放纵和幸福的狂喜。再往上就是“极乐之旅”了,最长可达两个星期。主顾可以体验到奢华的生活,享受着可与旧日豪华酒店媲美的服务。这里有精致的美食、美酒和娱乐项目,甚至还有一家妓院,无论男女,皆可满足需要。这项目固然花费不菲,但对某些人来说,有机会享受锦衣玉食的生活,即使只有片刻,也是一种无法抗拒的诱惑。

然而,安乐死诊所并不是花钱买死的唯一途径。人们还可以选择越来越受欢迎的刺杀俱乐部。如果一个人想死又不敢自己动手,可以以相对优惠的价格加入所在普查区的刺杀俱乐部。然后,一名刺客会被指派给他。顾客不会被告知任何安排,与他的死有关的一切都是谜:日期、地点、刺杀方式、刺客身份。在某种意义上,生活一如既往。死亡仍在地平线上徘徊,死是必然的,但具体形式就难以预料了。不同于老死、病死或意外死亡,刺杀俱乐部的成员可以期待在不久的将来遭遇一场迅速而暴力的死亡:脑袋上的一枪,背后的一刀,或者是半夜里掐住他喉咙的一双手。可在我看来,这一切反倒会让人更加警觉。死亡不再是抽象的,而是成了一种真实的可能性,萦绕在生活的每一刻。这些被打上刺杀标记的人,非但没有被动地接受必然会发生的事,反而容易变得更敏锐,更有活力,更充满生命感—仿佛被某种对事物的新认识改变了。事实上,他们中的很多人会宣布自己反悔了,想要活下去。但事情哪有这么简单。因为你一旦加入刺杀俱乐部,便无法退出。不过,假如你能杀死你的刺客,便可免于受死—而且,如果你愿意,还可以受雇为刺客。这就是刺客职业的危险之处,也是它报酬如此优厚的原因。刺客被杀的情况很少见,毕竟,他肯定要比他的刺杀对象有经验,但偶尔确实也会发生。在穷人中,尤其是贫穷的年轻人中,有很多人会为了加入刺杀俱乐部攒上几个月甚至几年的钱。目的是被雇佣为刺客—从而过上更好的生活。很少有人做到。要是我告诉你这些男孩的故事,你会一个星期都睡不着觉。

所有这一切都引发了大量的现实问题。比如,尸体问题。在这里,人们不再像以前那样,静静地死在他们的床上,或者是医院病房这种洁净的庇护所里—而是死在哪儿算哪儿,大部分情况下都意味着陈尸街头。我指的不仅仅是奔跑者、跳楼者和刺杀俱乐部成员(因为他们只占很小的一部分),还包括绝大多数人。一多半的人无家可归,完全没有地方可去。因此,死尸随处可见—人行道上、门口、大街中央。别让我跟你讲细节。我已经说得够多了—甚至有些过头了。无论你会怎么想,真正的问题从来不是缺乏怜悯。在这里,没有什么东西比心更容易碎。

大部分尸体都是赤裸的。拾荒者一天到晚都在街上晃荡,死者身上的东西用不了多久就会被抢光。最先被抢的是鞋子,因为鞋子供不应求,又很难找到。其次被注意到的是口袋,但接下来,往往就是衣服和里面装的任何东西了。最后,会有人拿着凿子和钳子,把死者嘴里的金牙和银牙拔掉。由于这种事无法避免,所以很多家庭干脆自己来动手拔,不想留给陌生人。某些情况下,这么做是想维护所爱的人的尊严;在另外的情况下,则完全是出于自私的考虑。不过,这一点或许太过微妙了。如果你丈夫的金牙能养活你一个月,那谁又能说你拔出来有错呢?我知道,这种行为确实有违伦理,但如果你真想在这里活下去,就必须要学会在原则问题上让步。

每天早晨,市政当局都会派卡车出来收尸。这是政府的主要职能,花在这上面的钱比其他任何事上的都多。城市边缘全是火葬场—所谓的转化中心—日日夜夜都能看到浓烟伸向天空。但由于街道现已年久失修,大部分已沦为了废墟,这项工作也越来越难了。人们只能停下卡车,走着去各处搜寻,这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此外,卡车还经常会出故障,看客偶尔会闹事。流浪汉的日常消遣就是朝收尸工扔石头。虽然工人们有武器,人们也知道他们会对人群开枪,但有些扔石头的人非常善于躲藏,这种扔完就跑的战术,有时候会让收尸工作完全停顿。这些攻击背后没有统一的动机,多数是出于愤怒、怨恨和无聊。况且,收尸工是唯一会在居民区露面的市政雇员,自然就会成为攻击的目标。你可以说,那些石头代表了人们对政府的厌恶,因为他们毫无作为,直到人死了才会做点事。但这就扯得有点远了。石头只是不高兴的表现,仅此而已。因为这座城市根本没有政治可言。人们太饿了,太心烦意乱了,相互间的争斗太多了,哪里顾得上政治。

横渡花了十天时间,我是唯一的乘客。但这些你都知道。你见过船长和船员,也见过我的客舱,所以没必要再说一遍。我一直在看水面和天空,几乎整整十天都没翻开一本书。我们到达时,城市已经入夜,那时候我才开始有点惊慌。岸上一片漆黑,到处都没有灯光,好像我们来到了一个不可见的世界,一个只有盲人居住的地方。但我有威廉办公室的地址,所以心里还是有点底。我想,我只需找到那里,一切就会迎刃而解。起码我有信心找到威廉的踪迹。但我没有想到那条街会消失。不是说办公室空了,或者那栋楼被废弃了。根本没有楼,没有街道,什么都没有:到处都是碎石和垃圾。

我后来得知,这里是第三普查区,约一年前爆发疫情,市政府介入后封锁了整片区域,放火把一切都烧成了灰烬。至少故事里是这么说的。从那以后,我学会了别太把听来的事情当回事。倒不是说别人有意骗你,只是说到过去,真相通常很快会被掩盖。只要几个小时,传言便会四起,怪谈开始流传,事实迅速被一堆臆测淹没。在这座城市生活,最好的办法就是只相信你自己亲眼看到的东西。不过,就算这样也难保万无一失。因为没有什么东西是表里如一的,尤其是在这里,每走一步都有太多东西需要消化,有太多东西令人费解。你看到的任何东西都有可能伤害你,损耗你,仿佛只要看一眼那个东西,你的某一部分便会被夺走。通常,你会感觉看是危险的,所以你往往会挪开视线,甚至闭上双眼。因此,你很容易犯糊涂,不太确定你有没有看到你以为自己在看的东西。有可能只是你的想象,或者是和别的什么搞混了,或者是回想起了从前见过的东西—甚至可能是从前想象过的东西。你看这有多复杂。仅仅是看一眼,对自己说“我正在看那个东西”是不够的。因为如果你眼前的东西,打个比方,是一支铅笔或者一块面包皮的话,这么讲没问题。可是,如果你看到的是一个死去的孩子,一个赤裸地躺在街上的小女孩,被碾碎的脑袋上满是鲜血,那该怎么办?你该对自己说什么?你懂的,直截了当、毫不迟疑地说“我在看一个死去的小孩”并不是件简单的事。你的大脑似乎不愿意把这些字组合在一起,你好像没有勇气这么做。因为你眼前的事物,会让你无法轻易地置身事外。这就是我所说的“伤害”:你没办法看过就算,因为每样东西在某种程度上都属于你,是你心中正在展开的那个故事的一部分。我猜,把自己变得铁石心肠、对一切都无动于衷,应该也挺好。但那样的话,你就变得孤身一人,与他人完全隔绝,生活会变得无以为继。这里确实有人做到了这一点,鼓足勇气把自己变成了怪物,但你会惊讶地发现,这种人是那么地少。换句话说:我们都已经变成了怪物,但几乎没有谁的内心没有残存着某些昔日生活的痕迹。

这或许就是最大的问题。熟悉的生活已经结束,可谁都搞不清取代它的是什么。我们这些在别处长大的人,或者岁数大到还记得先前那个不同的世界的人,都觉得从一天挨到第二天是种巨大的煎熬。我说的不只是辛苦。就算面对最稀松平常的事,你都不知道该怎么行动了,而由于你不能行动,你发现自己更没法思考了。脑子成了一团糨糊。在你周围,一个变化接着另一个,每天都会有新的动荡,旧的臆测就像空气,空空如也。这就是左右为难的地方。一方面,你想活下去,想适应,想随遇而安。可另一方面,要做到这一点,你似乎需要扼杀掉所有那些曾让你觉得自己是个人的东西。你懂我要说的意思吗?为了生存,你必须让自己死去。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会选择放弃。因为无论多么努力挣扎,他们都知道自己注定会输。到了这时,再怎么挣扎显然都已经没有意义了。

现在,我的脑海中模糊一片:发生过的和没发生的、第一次见到的街道、白昼、夜晚、头顶的天空、向远方绵延的乱石堆。我记得我似乎总会抬头看天,仿佛在找它缺了什么,又多了什么,是什么让它与其他的天空有所不同,仿佛这能解释我眼前所见的事物一样。不过,我也许搞错了,可能把后面某个时期的观察错记成了最初的日子里的。但我很怀疑这能有多重要,尤其是现在。

经过仔细研究,我可以有把握地说,这里的天和你头顶的天是同一片天。我们有同样的云彩和同样的阳光,同样的狂风暴雨和同样的风和日丽,同样裹挟着一切吹来的风。如果说造成的效果有所不同,那也纯粹是因为天底下发生的事。比如,这里的夜晚就与家乡不同。虽然一样黑暗,一样无边无际,可你却感受不到任何安宁,唯有一种不断涌动的暗流,某种向下拉扯、向前推搡你的低语,永不停歇。接着,到了白天,又总是有种让人受不了的光亮—一种令人眩晕的光芒,似乎能抛光一切,让所有凹凸不平的表面都闪闪发光,空气本身几乎就是光。光的构造方式使得色彩出现了失真,而且你离得越近,失真就越严重。连影子都被搅得不得安宁,边缘一直乱颤不止。在这种光线下千万要小心,眼睛别睁太大,要眯着,眯到刚好够你保持平衡就行,不然走路时会绊倒,至于摔倒的危险,就不用我再一一列举了吧。我有时候觉得,要不是因为有黑暗,有那些降临到我们身上的诡异夜晚,天空会把自己也烧光。白昼在不得不结束时才会结束,在太阳似乎就要燃尽它所照耀的一切时。再也没有什么能吸附它的光芒了。然后,这整个不真实的世界会逐渐消融,就是这样。

这座城市似乎在缓慢而又稳定地消耗着自己,即使它仍存在着。无法解释。我只能记录,无法假装理解。每天在街上你都能听到爆炸,仿佛在离你很远的地方,有座楼正在倒塌或者是人行道正在塌陷。但你从来没见过。不管你有多频繁地听到这些声音,它们的源头都无处可寻。你会觉得,迟早有一次爆炸会发生在你面前吧。但事实胜于概率。千万别以为这是我瞎编的—那些声音的来源可不是我的大脑。其他人也听得见,虽然他们不太在意。他们有时候还会停下来评论一番,但似乎从不担心。现在好点了,他们可能会说。或者,今天下午闹腾得有点厉害。我以前问过很多关于爆炸的问题,但一直没找到答案。只能得到麻木的一瞥,或者肩膀一耸。最终,我明白了,有些事情是不能问的。就算是在这里,有些话题也没有人愿意讨论。

那些位于社会底层的人,可以住在大街上、公园里和旧地铁站里。最糟糕的是街上,因为你会遇到各种危险和麻烦。公园多少安稳些,不会有车流人流的问题。但除非你是那种有自己的帐篷或小棚屋的幸运儿,否则风吹雨淋是免不了的。只有在地铁站里,你才能百分百地避开恶劣的天气,但又不得不面对其他破事:潮气、人群,以及人们没完没了的嚷嚷,仿佛他们被自己的回音迷住了一样。

最初几周里,我最害怕的东西是雨。相比之下,寒冷简直不值一提。穿一件暖和的外套(这个我有),走得快些,刺激血液循环即可。我还知道了报纸的妙处,塞到衣服里,绝对是最好用也最便宜的防寒保暖材料。天冷的时候,你必须很早就起来,以确保能在报刊亭前的长队里占到个好位置。而且,你必须要审慎地判断时机,毕竟,没有什么会比长时间地站在清晨的寒气里更可怕的了。要是你觉得要等上二十或二十五分钟,那一般情况下还是别等了,忘了这事吧。

一旦买到了报纸,假设你买到了的话,最好的方法是拿出一张,撕成条,然后拧成小捆。这些纸结很适合塞在脚趾间,挡住脚踝周围漏风的缝隙,或者穿进衣服上的窟窿里。对于四肢和躯干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整张报纸裹住,扎几个宽松一点的纸结。对于颈部来说,则适合用十几个纸结编成一个项圈。这身打扮会让你看起来臃肿鼓胀,有着掩盖瘦弱身形的美化效果。对于那些注重外表的人而言,所谓的“纸装”可以算作某种挽回面子的手段。饿得快死的人们,前胸贴后背,四肢像麻秆,却要装作有二三百磅重的样子走来走去。当然,这样的伪装谁都骗不了—隔着半英里就能看出来—但或许目的并不在于伪装。人们想要表达的似乎是,他们明白自己的遭遇,并对此感到羞愧。最重要的是,他们肥硕的身躯是一种意识的象征,一种酸楚的自我意识的标志。他们把自己变成了那些富足肥胖之人的拙劣模仿,想通过这种挫败而又有些疯狂的努力让自己变体面,却证明了他们与假装成的人恰恰相反—他们对此也心知肚明。

然而,雨实在没法克服。一旦被淋湿,几个小时甚至是几天内都要为此付出代价。没有比被瓢泼大雨淋更大的错误了。你不仅有感冒的危险,还不得不忍受无数的不适:你的衣服会被淋湿,你的骨头像是被冻结,鞋子随时会有坏的危险。如果说走路是最重要的任务,那想象一下鞋子坏掉的后果吧。对鞋子破坏最大的就是彻底浸湿。这会带来各种各样的问题:水泡、拇囊炎、鸡眼、嵌趾甲、溃疡、畸形—要是连走路都变得痛苦,那你就真没救了。一步,一步,又一步:这就是黄金法则。要是连这个都做不到,那你还不如干脆就地躺好,让自己咽气算了。

但是,如果随时有可能下雨,你要如何躲开?有时候,很多时候,你会发现自己正在外面,要从一个地方去另一个地方,走到某个必经之地,突然天空变黑,阴云相撞,而你则被淋成了落汤鸡。就算雨一下你就找到了躲避的地方,雨停之后,也一定要非常小心。因为你得留意路面凹陷形成的水洼,裂缝形成的水坑,甚至是从地下冒出的深及脚踝、危险重重的淤泥。街道年久失修,到处都是裂缝、坑洼,这类危险实在无法避免。迟早你都会来到一个躲不开的地方,被它们团团围住。你要注意的不光是地面,紧贴双脚的世界,还要留心上面滴下来的水,从房檐上流下来的水。更糟糕的是随之而来的狂风,猛烈的气旋,会掠过水泡和水洼里的顶部,把这些水重新吹回大气中,就像小针和飞镖一样刺向你的脸,在你周围飞旋,让你什么都看不见。雨后再起风的话,人们会更频繁地相撞,街头斗殴也更多了,空气中似乎危机四伏。

天气预报哪怕稍微准一些,也另当别论了。那样可以做好计划,知道什么时候不要上街,提前为变天做准备。但这里的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说变就变,前一分钟还是这样,后一分钟就不是了。我浪费了很多时间在空气中寻找蛛丝马迹,研究大气的征兆,想搞清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以及何时会发生:云朵的颜色和重量、风速和风向,任何特定时刻的气味、夜空的质感、晚霞的面积、朝露的多寡。但一切都徒劳无功。寻找这个与那个的关联,把晚霞与夜风联系起来—这种事只会把你弄疯。你在计算的旋涡中转啊转,然后就在你确信要下雨的时候,太阳却照耀了一整天。

因此,你必须要为任何情况做好准备。不过就怎么准备最好而言,人们的意见却大相径庭。比如,有一小群人相信,坏天气源自坏想法。这一思路未免太神秘主义了,因为它暗示着思想可以直接转化为物质世界里的事件。按照他们的说法,每当你有个阴暗或悲观的念头时,天上就会出现一朵乌云。如果有足够多的人同时在琢磨阴郁的想法,那雨就开始下了。他们声称,这就是天气变化让人措手不及,而且没人能给出科学解释的原因。他们的解决办法是,无论身边的情况有多么糟糕都要坚定不移地保持乐观。别皱眉,别叹气,别流泪。这就是所谓的“微笑派”,城里没有比他们更天真更幼稚的教派了。他们认定,如果大多数人都能皈依他们的信仰,天气便会稳定下来,生活便会有所改观。因此,他们总是在劝人入教,不停地寻找新信徒,但他们强迫自己秉持的那种温和的态度,却使得他们的劝说软弱无力。他们很少能成功说服别人,因此他们的理念也从未被检验过—因为没有大量的信徒,就没有足够多的好想法来发挥作用。但缺乏证据反倒让他们的信仰更坚定。我知道你肯定在摇头,是啊,我也同意,这些人太荒唐了,都是些旁门左道。但是,具体到这座城市的日常生活中,他们的论点有一定的说服力—而且或许也并不比其他派别更荒唐。就性格而言,和微笑派待在一起总是令人耳目一新,他们的温柔和乐观是种怡人的灵药,可以中和无处不在的愤怒与怨恨。

另一群叫“爬行派”的人则恰恰相反。这些人认为,除非我们能证明—以一种非常有说服力的方式—我们对过去的生活感到多么羞愧,否则情况只会越变越坏。他们的解决办法是趴在地上,拒绝再站起来,直到有神迹表明他们的自我惩罚已经足够。至于神迹到底是什么,人们在理论上却长期争执不下。有些人说是一个月的雨,有些人说是一个月的晴天,还有的人说,要等到神迹降临在他们心中以后才会知道。这个教派主要分为两个派系—“狗派”和“蛇派”。前者认为,用双手和膝盖爬行已足以表明悔意,而后者则主张,肚子也要贴地才行。两派时常打得头破血流—都想控制对方—但都没能吸引多少追随者,到现在,我觉得这个教派已经快绝迹了。

说到底,大部分人对这类问题并没有固定的看法。就算我把这些对天气问题有系统理论的群体(打鼓派、末日派、自由联结派)加起来,恐怕也不过是沧海一粟。归根结底,我觉得,纯粹是运气问题。主宰天空的是运气,是一些复杂、晦涩到没人能解释清楚的力量。如果你碰巧被雨淋了,那是你不走运,仅此而已。如果你碰巧没被淋湿,那再好不过了。但这和你的态度或信仰没有任何关系。雨是一视同仁的。或早或晚,它会落在所有人身上,雨落之时,人人平等—没有谁更好,没有谁更坏,大家都是同等的。

我有好多事想告诉你。但开始讲之后,我才突然意识到自己懂的是那么少。我是指事实和数据,关于我们如何在这座城市生活的确切信息。这本是威廉的工作。报社派他来这里采访,每周要交一篇报道。历史背景、风土人情、整体概况。但是我们没看到多少,对吧?几篇短新闻之后就没动静了。可要是威廉都做不到,我又哪敢指望自己做得更好呢。我完全不知道这座城市是如何运转的,即使我去调查,也可能会花很长时间,长到等我查出来的时候,整个情况早就变了。比如,蔬菜种在哪里,又是怎样运到城里来的。我无法回答,也从未遇到过任何能回答的人。人们会谈起西部腹地的农业区,但这并不意味着确有其事。这里的人什么都谈,尤其是那些他们一无所知的事。让我觉得奇怪的倒不是一切都在分崩离析,而是居然还有那么多东西在。一个世界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消失,比你想象的要长得多。生活仍在继续,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人生闹剧的见证者。没错,学校已经没了;没错,最后一部电影放映是五年前;没错,葡萄酒现在很稀罕,只有富人能买得起。但这就是我们所谓的生活吗?任一切消失,看看还剩下什么。也许这才是最有意思的问题:看看一切都消失以后会发生什么,看看我们能否生存下来。

结果可能会很奇怪,而且往往与你的期望背道而驰。彻底的绝望可以与最惊人的发明并存;混乱和繁盛合二为一。因为剩下的东西太少了,所以几乎没有什么会被扔掉,一度被弃如敝屣的东西现在都有了新用途。这都是新思维方式的功劳。物资稀缺会促使你积极寻求新颖的解决办法,你会发现,自己竟愿意接受那些以前根本想不到的点子。就拿人体垃圾来说吧,实打实的人体垃圾。管道系统已经形同虚设。水管锈蚀,马桶破裂漏水,排污系统基本上已经废弃。但是,市政府没有让人们自寻出路,随处倾倒粪便—这很快就会引发混乱和疾病—而是精心设计了一项复杂的制度,给每个社区派了一支夜间清粪队。他们每天上街巡逻三次,推拉着生锈的破车,隆隆地走在裂开的人行道上,摇铃示意附近的人们出来,往粪罐里倾倒便桶。当然,臭味让人无法忍受,所以这个制度刚实行时,只有犯人愿意干—他们面临着一个不太光彩的选择:如果接受便可获得减刑,拒绝则会延长刑期。不过,后来情况出现了变化,清粪工现在拥有了公务员的身份,还分到了不逊于警察的住房。我觉得这样挺合理。要是从这种差事里捞不到好处,谁会愿意去做啊?这只能说明,在某些情况下,政府的效率可以很高。比如尸体和粪便—在消除健康隐患的问题上,我们的官员颇有古罗马的组织风范,堪称思维清晰和雷厉风行的楷模。

不过,这还不算完。清粪工收走粪便后,不会随便处理掉。粪便和垃圾已经成了重要的资源,随着煤炭和石油储量已降至岌岌可危的水平,它们为那些我们还能生产出的东西提供了大量能源。每个普查区都有自己的发电站,完全靠排泄物运转。汽车行驶、房屋取暖—全都要靠这些发电站生产的甲烷。我知道,你可能觉得可笑,但在这里,没有人会拿这个开玩笑。粪便是很严肃的事情,任何被抓到在大街上倾倒粪便的人都会被逮捕。要是再犯第二次,就会被直接判处死刑。这样的制度下,没有人敢胡闹。人家顺从地接受了这种要求,而且很快就会不假思索地照做。

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事。如果你想要在这里撑下去,必须得有办法赚钱,不过,传统意义上的工作已经所剩无几了。没有人脉的话,连最低微的政府职位(如办事员、看门人、转换中心员工等)都申请不了。城里各种合法不合法的行业(安乐死诊所、黑市商贩、幽灵房东)也一样。除非你之前就认识某个人,不然根本搭不上话。因此,对于最底层的人来说,拾荒是最常见的办法。这就是没有工作的工作,我估计有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的人都在干这个。我自己做过一段时间,很简单:一旦开始,几乎就停不下来。拾荒会让你筋疲力尽,你根本没时间考虑别的事。

拾荒者大致分为两类:捡垃圾的和拾破烂的。前者比后者多得多,如果你努力工作,每天辛苦十二到十四个小时,就有一半的概率活下去。市政垃圾处理制度已荒废多年。取而代之的是私营垃圾代理商,瓜分了整个城市—每个普查区都有一家—从市政府手中购得了各地区的垃圾收集权。要想捡垃圾,你首先得获得垃圾商的许可—必须每月为此付费,有时甚至会占到你收入的一半。无证上岗确实让人心动,但也极其危险,因为每个垃圾商都会派出巡视员,对看到的捡垃圾者随意抽查。如果拿不出相关证件,巡视员便有权依法罚款,交不起钱就会被抓起来。这就意味着,你会被流放到城西的劳改营—在监狱里蹲上七年。有些人说劳改营的生活比城里好,但这只是臆测。有些人甚至故意被捕,但后来再也没人见过他们。

假设你是正式注册的捡垃圾人员,并且证照齐全,你就可以尽可能地多捡,把它们送到附近的发电厂换钱。那里按磅收购垃圾—单价微不足道—然后倒入处理罐中。运输垃圾的首选工具是手推车—跟咱们那边的购物车差不多。事实证明,这种带轮子的金属筐很坚固,而且与其他东西相比,毫无疑问要更加省时省力。车要是再大点,装满后推起来会很费力,要是小点儿,又要来回跑很多趟。(几年前,有人甚至还就这一主题出了本小册子,证明了这些假设的正确性。)因此,手推车非常紧俏,每个捡垃圾业新人的首要目标都是能有钱买一辆。这可能会花上好几个月,甚至是好几年—但没有手推车根本没法干。这一切中隐藏了一个致命的平衡。因为这份工作报酬微薄,所以你攒不下什么钱—如果你攒下了,那通常意味着你省下了某种必需品:比如说食物。可不吃东西又没力气工作,那就更赚不到买手推车的钱了。你明白问题出在哪儿了吧?你工作越努力,身体就越弱;身体越弱,工作就越累。但这还只是开始。就算你弄到了一辆手推车,也还得好好保养它。因为街道会对推车造成损害,尤其是车轮,你必须时刻保持警惕。但是,即使你把这些都做到了,也还有项额外的义务,那就是永远不要让推车离开你的视线。手推车已经变得如此贵重,所以小偷格外垂涎—没有比弄丢了手推车更惨的了。因此,大多数拾荒者还要购买一种被称为“脐带”的系绳装置—其实就是绳子、狗绳或链子,一头绑在腰上,另一头绑到车上。这样虽然不方便走路,但费这点事是值得的。由于手推车颠簸行进时,链条会发出声响,所以拾荒者常被称为“音乐家”。

和捡垃圾的人一样,拾破烂的人也要经过同样的登记流程,也要接受随机检查,但工作性质是不同的。捡垃圾的人捡的是没用的废物;拾破烂的人拾的是可以回收利用的特定商品和物料,虽然他可以随意处置自己找到的东西,但通常会卖给城里的“复活代理人”—也就是私营业主,他们会把这些鸡零狗碎的旧物改造成最终能在市场上公开售卖的新商品。这些代理人身兼数职—废品代理商、制造商、店主—鉴于城里其他生产模式已濒临灭绝,他们成了远近最有钱、最有影响力的人,只有垃圾代理商能与之匹敌。因此,一名好的拾破烂者有可能靠这份工作过上满意的生活。但你必须要快,要聪明,知道去哪里找。年轻人通常最擅长,你很少能看到二十或二十五岁以上的拾破烂者。干不了就得尽快另谋他职,因为努力不一定就有回报。捡垃圾的是更老、更保守的一群人,他们愿意辛勤工作,因为他们知道干这行好歹能糊口—至少,拼尽全力的话。但万事都没有定数,毕竟,各级拾荒者竞争都已经白热化了。城里的东西越短缺,人们就越是什么都不愿扔。以前人们或许会不假思索地把橘子皮扔到街上,可现在很多人就把它磨成泥吃了。一件磨破的T恤、一件穿旧的内裤,一顶帽子的边檐—所有这些现在都会被存起来,拼成一套新衣服。你可以看到穿着各种奇装异服的人。每次看到穿百衲衣的人走过,你就知道,可能又有一个拾破烂的人失业了。

不过,我还是入了这行—拾破烂。而且我很幸运,入行时钱还没花光。在买了许可证(十七格拉特)、手推车(六十六格拉特)、一条皮带和一双新鞋(分别是五格拉特和七十一格拉特)之后,我手里还剩两百多格拉特。我真的很幸运,因为它给了我一定的回旋余地,在那种情况下,助力自然是多多益善。我迟早要背水一战—但眼下,我至少还能抓住点什么:一根浮木、一块船只残骸,使自己免于沉没。

刚开始,事情不太顺利。那时,我还不太熟悉这座城市,似乎老是迷路。我时常浪费时间白忙一场,凭着差劲的直觉在贫瘠的街道上乱找一通,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就算碰巧找到了什么,那也只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我唯一的办法就是碰运气,完全是无凭无据的,看到什么就捡什么。不像别人那样,我完全没办法预知要去哪里,也不清楚什么东西什么时候会在哪里。在这个城市生活很多年以后才能达到那种水平,可我只是个新手,一个无知的新移民,连从一个普查区到另一个普查区的路都不一定能找到。

不过,我也不算彻底的失败者。毕竟,我还有双腿,以及年轻的朝气支持我继续前进,哪怕前景不容乐观。我气喘吁吁地闪转腾挪,避开危险的小路和收费站,时不时从一条街冲到另一条街上,总希望能在下一个拐角发现什么了不起的东西。我也觉得不停地低头看地,搜寻损毁和废弃的东西有点古怪。一段时间之后,大脑肯定会受影响。因为所有东西都不再是它本身了。几块这个,几片那个,但都拼不到一起。不过,奇怪的是,混乱达到极限后,一切又开始重新融合了。苹果和橙子,磨成粉以后都是一个样,不是吗?一件好衣服和一件坏衣服,撕成碎片以后根本分不出来,对吧?到了某个时刻,事物会分解成泥土、尘埃或碎片,而你得到的将是某种新的东西,某种无法识别的物质微粒或结块。它是那个无处安放的世界的一块、一粒、一片:一个“它性”的密码。作为一名拾破烂者,你必须在事物陷入完全腐朽的状态前把它们拯救出来。你永远都别指望能找到完整的东西—要有也是意外,是丢弃它的那个人搞错了—但也不能把时间全花到寻找已经被彻底用烂的东西上。你游走于两者之间,留心那些仍然保持原状的东西—虽然已经不能用了。别人觉得该扔掉的东西,你必须仔细检查分析,将它复活。一条绳子、一个瓶盖、烂箱子上的一块完好的木板—这些都不该被忽略。每件事物都会分解,但不是每件事物的每个部分,至少不会同时发生。你的工作就是锁定这些完好的小岛,想象着把它们连在一起,如此这般,最终创造出新的物质群岛。你必须挽救那些还有救的东西,学会忽略其他的。关键就是要尽快地去做。

一点点地,我的收获勉强能满足需要了。当然都是些零碎,但也有些意外收获:一架碎了一块镜片的可折叠望远镜;一个弗兰肯斯坦橡胶面具;一个自行车轮;一个只缺了五个字母键和空格键的西里尔打字机;一个名叫奎恩的人的护照。这些宝贝弥补了日子的艰难,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跟复活代理人干得风生水起,再也没动过我的储备金。我想我其实可以做得更好,但我在心里设了一定的底线,一些我绝不会跨越的界限。比如,去碰死人。搜刮尸体是拾荒这行最赚钱的方向之一,几乎没有哪个拾破烂者不会扑向这样的机会。我不停地告诉自己,我就是个傻子,是个不想活了的富家娇小姐,但都没有用。我试过了。有一两次,我甚至走到了跟前—但真要下手时却怎么都没有勇气。我记得有一个老头和一个小姑娘:我在他们身旁蹲下,把手伸到尸体附近,试图说服自己这没什么。然后,一天清晨,灯罩路上,一个六岁左右的小男孩。我实在下不了手。倒不是说我为自己做出了某种重大的道德决定而自豪—我真的只是没胆量做到那一步而已。

另一件对我没好处的事,是我坚持独来独往。我不和其他拾荒者搭伴,也不想和任何人交朋友。但你需要盟友,尤其是用以保护自己免受“秃鹫”的伤害—秃鹫就是靠偷窃其他拾荒者为生的拾荒者。巡视员对这种恶行不闻不问,把注意力全都集中在无证拾荒者的身上。因此,对于真正的拾荒者来说,这份工作就是一场大混战,袭击和反击此起彼伏,你会觉得自己随时都有可能遭遇不测。我拾来的东西平均每周被偷一次,搞得我后来甚至都开始提前计算损失了,好像它们是工作的正常内容一样。有朋友的话,我可能会少被偷几次。但长远看来似乎并不划算。拾荒者本来就是一群讨厌的家伙—是不是秃鹫都一样—他们的阴谋诡计,他们的自吹自擂,他们的谎话连篇,都让我反胃。最重要的是,我没有弄丢我的手推车。这就是我刚到城里时的生活:我还很坚强,能坚持下去;还很敏捷,必要时能迅速逃离危险。

请原谅。我知道自己时常会跑题,但要是不把这些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记下来,我觉得就要永远地遗忘了。我的脑子已经大不如前。它现在变得缓慢、迟钝、不怎么灵活了,最简单的思考也会让我筋疲力尽。无论我如何努力,它还是走上了下坡路。那些想说的话,只有在我搜肠刮肚也想不起来、绝望地以为永远也想不出来的时候才会冒出来。每天都面临着同样的挣扎,同样的茫然,同样的渴望:先是想忘记,接着又不想忘记。这种情况从来不会发生在别的地方,只会在这里,就在提起笔来要写字的节骨眼上。故事开始又停下,向前发展,然后迷失了自己,而在字词之间,那些沉默,那些逃逸、消失的语词,都再也不会出现了。

长期以来,我尽量不去回忆任何事。把思想局限在当下,我能应付得更好,能少生些闷气。记忆是个大陷阱,你懂的,我竭尽全力地克制着自己,不让思绪偷偷溜回过去。但我近来却总是往回溜,似乎每天都会多溜一点,有时甚至停不下来:想爸妈,想威廉,想你。我年轻时很野,对吧?我成长得太快了,对自己一点好处都没有,别人跟我说什么,我都听不进去。现在我能想到的只有我如何伤害了爸妈,妈妈听到我要离开时哭得有多伤心。失去威廉已经够他们受的了,可现在他们又要失去我了。拜托—如果你见到我爸妈,请告诉他们我很抱歉。我需要找到可靠的人帮我做这件事,除了你,没有人指望得上。

是的,让我羞愧的事情有很多。有时,我的生活似乎就是一连串的遗憾、误入的歧途和无可挽回的错误。回首往事的麻烦就在这里。你看清了自己,震惊不已。但我意识到,现在道歉为时已晚。一切都太晚了,只能继续往前。所以,我还是继续讲吧。我迟早会试着把一切都讲出来,但事情发生的时间、第一件事是不是第二件事,或者第二件事是不是最后一件,都无关紧要。所有的事同时在我的脑海里打转,能抓住一件讲完就是胜利。如果这让你困惑,那我很抱歉。但我别无选择。我只能尽可能地如实讲述。

我没有找到威廉,她继续写道。这或许是不言而喻的。我没找到他,也从未遇到过任何知道他去向的人。理智告诉我,他已经死了,但我还无法确定。再大胆的猜测也没有证据支持,所以在真凭实据出现之前,我宁愿保持开放的心态。什么都不知道,就不会有希望,也不会绝望。最好的办法就是怀疑,在这种情况下,怀疑已经是很大的福气了。

就算威廉不在城里,也有可能在别的地方。这国家那么大呢,你知道吧,说不定他去了别的地方。据说,在西部的农业区以外还有几百英里的沙漠。我还听人说,再远还有更多的城市、山脉、矿山和工厂,广阔的土地一直延伸到另一片大洋。这种说法或许有些道理。果真如此,那威廉可能跑到其中某个地方碰运气去了。我没有忘记离开这座城市有多难,但我们都了解威廉是什么样的人。只要有一丁点的机会离开,他就能找到办法。

有件事一直没告诉你。离家前的最后一周,我去见了威廉供职的那家报社的编辑。应该是跟你告别的三四天以前。我当时之所以没提,是因为我不想再和你吵架了。情况本来就够糟了,告诉你只会毁掉我们最后的共处时光。现在别生我的气,求你了。我会受不了的。

那个编辑名叫博加特—一个秃顶的大肚子男人,穿着老式的背带裤,胸前的口袋里揣着一块怀表。他让我想起了我的爷爷:劳累过度,写字前会舔一下铅笔尖,浑身散发着一种心不在焉的善意,又似乎带着些狡猾,和蔼可亲的外表之下隐隐流露出一丝残忍。我在待客室等了近一个小时。等到终于腾出空来见我时,他扶着我的胳膊肘,把我领进了他的办公室,让我坐在他的椅子上,听我讲这件事。我差不多讲了五到十分钟后,他打断了我。威廉有九个月没发回过报道了,他说。是啊,他知道那座城市的发报机坏了,但那不是问题。优秀的记者总能想出办法把稿子发回来的—而威廉一直是他最得力的手下。所以,九个月的杳无音信只有一种可能:威廉遇到了麻烦,他不会回来了。非常直接,丝毫没有拐弯抹角。我耸了耸肩,说这只是他的猜测罢了。“别去,小姑娘,”他说,“疯子才会去那里。”

“我不是小姑娘,”我说,“我已经十九岁了,要比你以为的更会照顾自己。”

“一百岁又能怎么样呢。那地方有去无回。那是这个该死的世界的尽头。”

我知道他说得对。但我心意已决,没有什么能让我回心转意。见我这么固执,博加特便换了一种战术。“听着,”他说,“大概一个月以前,我又派了一个人过去,应该很快就会收到他的消息了。干吗不等一下呢?你都不用亲自过去就能得到全部的答案了。”

“那和我哥哥有什么关系?”

“威廉也是报道的一部分呀。要是这个记者能完成任务,就肯定能搞清楚他的遭遇。”

但这话站不住脚,博加特自己也明白。我固执己见,决心反抗他这种自以为是的家长作风。渐渐地,他似乎认输了。还没等我开口,他就把那名新记者的名字告诉我了,然后,作为最后的表示,他走到桌子后面的文件柜前,拉开抽屉,取出一张照片,上面是个年轻人。

“也许你应该把这个也带上,”他把照片扔到桌子上说,“以防万一。”

照片上是那个记者。我匆匆看了一眼,然后塞到包里,好让博加特满意。我们的谈话到此为止。这次会面很僵,谁也没有让步。我觉得博加特既生我的气,又有点佩服我。

“记得我提醒过你就好。”他说。

“我不会忘的,”我说,“等把威廉找回来,我就过来帮你回忆一下这场谈话。”

博加特似乎还有话要说,但想了想还是咽了回去。他叹了口气,双手轻轻地一拍桌子站起身。“别误会,”他说,“我不是要和你作对。我只是觉得你这么做是个错误。这是两码事,你明白的。”

“或许吧。但什么都不做更不对。这都需要时间,在搞清楚自己在说什么之前,你不应该乱下结论。”

“问题就在这里,”博加特说,“我很清楚我在说什么。”

我记得,那一刻我们握了握手,也可能只是隔着桌子盯着对方看了一会儿。接着,他带我穿过新闻室,来到大堂的电梯前。我们默默地等在那里,甚至都没有再看对方一眼。博加特踩着脚跟,一前一后地晃着身子,小声哼哼着什么。很明显,他已经在想别的事了。电梯门打开后,我走了进去,他疲惫地对我说:“好好活着,小姑娘。”但我还没来得及回答,电梯门便合上,带着我往下走了。

到最后,那张照片确实帮了大忙。我起先都没打算带上,但最后还是放到了行李中,反正拿着也不妨事。当然,我当时并不知道威廉失踪了。我本来想先去报社办事处,找到接替他的那位记者,然后再开始寻人。但一切都未能按计划进行。到了第三普查区,看到那里的情况后,我才意识到,那张照片是我仅存的线索了。那是我与威廉之间最后的联系。

那人名叫塞缪尔·法尔,但除此之外,我对他一无所知。去见博加特时,我表现得太傲慢了,连细节都没问,搞得现在都不知该从何查起了。一个名字和一张脸,就是全部的线索了。当初要是聪明点、谦虚点,我能给自己省多少麻烦啊。虽然到最后,我还是见到了萨姆 ,但这并不是我的功劳。纯粹是靠运气,天上掉馅饼。不过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久到我都想不起来到底有多久了。

刚开始的日子最难熬。我像个梦游者一样四处游荡,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甚至都不敢和别人讲话。那期间,我把包裹卖给了一名复活代理人,这使得我在相当一段时间内都没有饿肚子,但即便是开始拾破烂以后,我也还是没地方住。无论什么天气我都睡在户外,每天晚上都换新的地方。天知道这持续了多长时间,但这无疑是最糟糕的日子,我差点儿熬不过去。最少也有两三个星期,也可能有几个月。我痛苦得无以复加,大脑似乎都停工了。我的内心变得迟钝,只剩下本能和自私。那段时间里,我遇上了很多可怕的事,至今都不知道是怎么挺过来的。我在字典大厦和马尔登大道的拐角处险些被收费站的人强奸。有天晚上,在以前的催眠师剧院中庭,有个老头想抢我的东西,结果反倒被我抢了吃的—直接把他手里的粥夺了过来,而且我丝毫都没有为此后悔过。我没有朋友,没有能说话的人,没有一起吃饭的人。要不是有萨姆的照片,我可能就挺不过来了。只要知道他在城里,我就有指望。这个人会帮你,我不断地告诉自己,只要找到他,一切都会好的。我每天都会掏出那张照片来看上一百遍。后来,照片已经变得皱皱巴巴、满是折痕,脸都认不清了。但那时,我对那张脸已经熟稔于心,照片本身其实早就不重要了。我之所以留着,是把它当成了一张护身符,一块小盾牌,用以抵抗绝望。

接着我就开始走运了。应该是我开始拾破烂后的一两个月,不过也只是估计。一天,我走在第五普查区郊外,也就是以前的细丝广场附近时,看到了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妇女,正缓慢、笨拙地推着购物车,在乱石堆上颠簸前行,但她的心思显然没有放在眼前的事情上。那天阳光特别亮,亮得让你眼花,几乎看不清任何东西。气温也高,我记得那天非常热,几乎要把人热晕了。就在那个女人终于把车推到街中央时,一群奔跑者突然从拐角冲了过来。大约有十二到十五个人,全都紧紧靠在一起,正在一边狂喜地呼喊、一边飞速狂奔着。我看到那个女人抬起头看着他们,仿佛突然从幻想中回过神来,可她非但没有赶紧让路,反而呆在了原地,像一头被汽车前灯照着的鹿一样不知所措。不知怎么的—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当时为何会那样做—我解开腰上的脐带,飞奔过去,一把抓住那个女人,在奔跑者经过的一两秒前,把她拖到了一边。真是太险了。要不是我,她可能已经被踩死了。

就这样,我认识了伊莎贝尔。不管怎样,从那一刻起,我在这座城市中的生活才真正开始。之前的一切都是序幕,是一大团我已经记不起来的踉踉跄跄、日日夜夜和心心念念。要不是因为我在街上冲动了那么一下,我跟你讲的故事将会是另一番模样。考虑到我当时的状态,我甚至都怀疑还会不会有什么故事可讲。

我们喘着粗气躺在路旁水沟里,仍然紧紧抱在一起。最后一名奔跑者消失在拐角处后,伊莎贝尔才渐渐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她坐起身,看看四周,又看看我,然后,慢慢地哭了起来。对她来说,这是个可怕的时刻。不是因为差点丢了性命,而是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哪儿。我为她感到难过,也有些害怕。这个骨瘦如柴、浑身发抖、愁眉苦脸、目光空洞的女人到底是谁—而我又为什么会跟她一起四仰八叉地躺在街上?她似乎有点疯疯癫癫的,所以我喘过气来以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跑。

“噢,我亲爱的孩子,”她怯生生地伸手摸着我的脸说,“噢,我亲爱的,好心的小姑娘,你受伤了。你挺身而出帮我这个老太婆,结果自己却受了伤。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因为我晦气。大家都知道,但他们都不愿讲出来。但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虽然没人告诉我。”

我们摔倒时,我磕在了一块石头上,血正在从我的左太阳穴往外流。但情况并不严重,也没什么可慌张的。我正准备道别离开,又突然有些不忍就这么弃她而去。我想,或许我应该送她回家,免得她再出什么别的事。我扶她站起来,又从广场的另一头把购物车推了过来。

“费迪南德肯定会非常生我的气,”她说,“我都三天没捡到东西了。再这样下去,我们都得完蛋。”

“我觉得你还是先回家吧,”我说,“至少回去待一会儿。你现在这个样子,也没法推着车子到处走了啊。”

“但是费迪南德。要是他看到我什么都没弄到,肯定会气疯的。”

“别担心,”我说,“我来跟他解释发生了什么。”

当然,我根本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但有什么东西突然控制了我,而我却无法控制它:油然而生的怜悯之心,照料这个女人的愚蠢欲望。或许那些有关救人性命的老生常谈是真的。据说,救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成了你的责任,不管你愿不愿意,你们会永远属于彼此。

我们花了近三个小时才回到她的住处。往常只需要一半的时间,但伊莎贝尔走得太慢了,一步三摇,我们到达时,太阳都快下山了。她没有系“脐带”(她说已经丢了好几天了),所以手推车时不常地就会从她手里滑出去,颠簸着溜到街上。有一次,还差点被人抢走。那之后,我决定一手抓着她的推车,一手抓着我自己的,结果更拖慢了我们的脚步。我们沿着第六普查区的边缘走,躲开了记忆大道上的那一堆收费站,然后又拖着脚步穿过金字塔路上的办公区,警察现在在那里设了营房。一路上,伊莎贝尔漫无边际、颠三倒四地跟我讲了不少她的生活。她丈夫以前是位商业广告牌画师,她说,但随着这么多企业关门或入不敷出,费迪南德已经失业好几年了。有一阵子,他酗酒很厉害—靠半夜从伊莎贝尔的钱包里偷钱来维持那种狂饮,或者靠在第四普查区的酿酒厂附近晃悠、给工人们跳舞或者讲笑话—直到有一天,挨了一群人臭揍,他就再也没出过门了。现在,他还是拒绝出门,日复一日地坐在他们的小公寓里,很少说话,也不关心他们要怎么活下去。生活的担子全都落在了伊莎贝尔的肩上,因为他认为这些小事已经不再值得他过问了。现在他只关心自己的爱好:

制作微型船模,然后把它们放到瓶子里。

“那些船特别美,”伊莎贝尔说,“美到你几乎都想原谅他现在那副德行了。那么美的小船,那么精致小巧。你简直想把自己缩成一根大头针,然后爬上船,扬帆远去……”

“费迪南德是个艺术家,”她接着说,“其实以前他也一样喜怒无常。前一分钟还高兴呢,后一分钟就郁闷了,总有什么事能让他的情绪变来变去。不过你真应该看看他画的广告牌!谁都想请他,他也确实给各种商店都画过。药店、杂货店、烟草商、珠宝店、酒馆、书店,全都有。他还有自己的工作室,就在市中心的仓库区,很不错的小地方。但现在,一切都没了:锯子、画笔、一桶桶的颜料、锯末和清漆的气味。在第八普查区的第二次大清洗中,所有这些都被扫荡干净了,一切到此为止。”

伊莎贝尔说的话,我有一半都没听明白。不过,根据她字里行间的意思,加上我自己的揣测,最终了解到她有过三四个孩子,要么全都死了,要么离家出走了。费迪南德失去生计后,伊莎贝尔成了一名拾荒者。你可能会觉得,她这个年纪的女人应该会去捡垃圾,但奇怪的是,她竟然选择了拾破烂。我觉得这是最糟糕的选择。她行动迟缓,脑子不灵光,而且也没有耐力。是啊,她说,她都知道,但她用别的品质弥补了这些缺点—一项知道该去哪里的非比寻常的本事,一种在被人忽略的地方找出东西来的本能,一块在内心里莫名将她引到正确地点的磁石。她自己也解释不了,但事实上,她确实有一些惊人的发现:一整袋蕾丝内衣,她和费迪南德靠这个换来的钱已经撑了近一个月了;一根完好无损的萨克斯管;一盒未拆封的新皮带(似乎是直接从工厂流出来的,尽管最后一家皮带厂五年前就停产了);还有一本蒲草纸印刷、牛皮封面,还烫了金边的《旧约全书》。不过那是以前的事了,她说,过去六个月里,她似乎越来越差劲。她已经疲惫不堪,无法久站,心思也老是游离到工作之外。几乎每一天,她都会发现自己走在不认识的街道上,拐过街角就忘了自己在哪里,走进一个街区却以为自己是在别的地方。“你碰巧在那里,简直是个奇迹。”我们停在一个门口休息时,她说,“但那不是意外。我向上帝祈祷了那么久,他终于派人来救我了。我知道人们现在讳言上帝,但我还是忍不住要说。我每天都会想着他,晚上等费迪南德睡着后,我会向他祈祷,一直在心里跟他说话。费迪南德现在什么都不和我说,上帝就成了我唯一的朋友,也是唯一的听众。我知道他很忙,没空见我这样的老太婆,但他是位绅士,已经把我列入了他的名单。今天,他终于来看我了。他把你派到我这里,来彰显他的博爱。你就是上帝为我派来的那个亲爱的、善良的孩子,现在我要照顾你,尽我所能。再也不用露宿街头,再也不用在街上游荡,再也不做噩梦了。现在那些都结束了,我向你保证。只要我还有一口气,你就有地方住,我才不管费迪南德会怎么说。从现在起,你会有地方住、有东西吃。我要以此来感谢上帝所做的一切。他回应了我的祈祷,现在你就是上帝派给我的最亲爱的宝贝,我心爱的安娜。” aE01vNq1ZsNJYlvEWMJjadb/NwzkgTGfcLpiQqj4+TlU16wx/JKarpEtZg1XACx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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