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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棒牙法则

巴克在迪亚海滩度过的第一天真是一场噩梦。每时每刻都充满了震撼惊骇。他突然被人从文明的中心抓走,扔到了蛮荒的原始腹地。这可不是成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懒洋洋地吃饱了晒太阳的日子。这里没有安宁,不能休息,也不存在片刻的安全感。一切都处在混乱忙碌之中,每时每刻都有性命之忧、伤身之虞。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因为这里的狗和人绝不是城里的狗和人。他们野性十足,无一例外,根本不知道有法律这一说,只知道一种棒牙法则。

这帮家伙打起架来像狼一样凶狠,那种残暴的打架场面巴克还从来没有领教过,头一次这种经历给了他一个终生不忘的教训。没错,这只是一次间接的经历,否则他就不会活下来从这次经历中长见识了。受害者是卷毛。当时他们在一个原木搭建的店铺附近露宿,卷毛主动上前去对一条爱斯基摩狗表示友好,那条狗还不及她一半大,个头跟一条成年狼差不多。冷不防,那条爱斯基摩狗闪电般蹿过来,只听咔嚓一声,牙齿发出金属碰撞的声响,旋即又闪电般蹿开去,只见卷毛脸上已经是皮开肉绽,从嘴角到眼睛撕开一个大口子。

这是狼打斗的方式,打了就跑;可是这事还没完呢。突然间,打斗现场一下子跑来三四十条爱斯基摩狗,不动声色地把打架的两条狗团团围住,严阵以待。巴克弄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那样不动声色、严阵以待,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那么迫不及待地舔着自己的牙齿。卷毛朝对手扑去,对手又咬了她一口,扭脸就跑。卷毛又一次朝对手扑去,这次对手用胸脯抵挡她,这奇特的迎击一下就把卷毛撞翻在地,她再也没能站起来。那些观战的爱斯基摩狗等的就是这一下子。他们一拥而上,咆哮撕咬,卷毛被压在一大群长毛躯体底下,发出尖厉的惨叫。

事情来得太突然、太出乎意料了,着实让巴克感到不寒而栗。他看见斯皮兹耷拉着血红的舌头,模样像是在大笑;他还看见弗朗索瓦挥舞着一把板斧冲进乱作一团的狗群,还有三个人拿着棒子帮他驱散狗群。从卷毛倒下到攻击她的最后一条狗被棒子打走,不过两分钟的光景。但是卷毛已经瘫在地上断了气,雪地上一片狼藉,血迹斑斑。卷毛简直被撕成了碎片,气得黑脸混血儿站在她身边破口大骂。这情景在巴克睡梦中反复出现,搅得他睡不安稳。原来是这样,这种较量毫无公平可言。一旦倒下,你就玩儿完了。好吧,他要牢牢记住,无论如何也不能倒下。斯皮兹又吐出舌头笑起来,从那一刻开始,巴克就对他怀恨在心,那是一种终生不变的仇恨。

卷毛的死带给巴克一个剧烈的震动,他还没来得及平静下来,就受到了另一个震动。弗朗索瓦在他身上系了一套皮扣带。这是一套驾驭狗的绳具,就像原来在家见到马夫往马身上套的那一种。于是就像他曾见到过马干活儿那样,他也被迫开始干活儿了,拉着雪橇载着弗朗索瓦进了山谷边的森林,拉回满满一雪橇柴火。这简直是让他当牛做马,他的尊严受到了严重伤害,不过他很聪明,并没有因此而反抗。他坚定地干起来,而且干得很卖力,尽管这话儿对他来说还是很陌生的,从来没有干过。弗朗索瓦很严厉,说一不二,命令要立即服从,他仗着手中的皮鞭,把一群狗调教得俯首帖耳、唯命是从。大福驾辕很老练,一见巴克不吃劲,就咬巴克的后腿。斯皮兹是条领头狗,本领不亚于大福。尽管他没法动不动就咬巴克,可他老是对巴克龇牙咧嘴,给以严厉的教训,要不就略施技巧,猛地绷紧缰绳,把巴克弹回到应该保持的位置上去。巴克学得很快,凭着两个伙伴的带领监督、弗朗索瓦的指导训练,他有了显著的长进。回到营地之前,他就学会了一听到“嚯”的吆喝声就立马站住。一听到“么式”的吆喝声就立马起步,转弯时要跑外圈,装着货的雪橇下坡时会追着他们的后腿飞速滑行,这时要离驾辕的狗远一点儿。

“这三条狗真棒!”弗朗索瓦跟波罗特说,“瞧那小子巴克,拉起橇来跟他妈玩命似的。用不着我怎么教,他一学就会。”

到了下午,赶去送急件的波罗特,又带了两条狗回来。他管这两条狗叫“比利”和“乔”,这一对儿是兄弟俩,是地道的爱斯基摩狗。虽说哥俩是同胞兄弟,脾气性情却截然不同。比利有个毛病是脾气太好,乔则恰恰相反,性格内向,脾气暴躁,眼睛总是恶狠狠的。巴克对他俩一视同仁,都当成伙伴看待,大福压根儿不搭理他俩,斯皮兹则扑上去咬了弟弟又咬哥哥。比利并不想惹是生非,和气地摇着尾巴,见这样做没用,扭头就跑开了。斯皮兹的尖牙咬到他腰上的时候,他禁不住叫了起来(还是那种和气的声调)。可是无论斯皮兹怎样绕圈挑衅,乔总是原地转动,面向来犯者竖起鬃毛倒伏双耳,抽动鼻子咆哮示威,猛咂嘴巴,眼睛里露出两道凶光——一副负隅顽抗的困兽模样。那样子非常可怕,斯皮兹也怕他三分,本想给他个下马威,见此情景只好作罢;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他转而扑向息事宁人呜呜乞和的比利,一直把他追逼到营地边缘。

天黑之前,波罗特又弄来一条狗,是一条爱斯基摩老狗,躯干长而瘦,憔悴干瘪,脸上有打斗留下的累累伤疤,只剩了一只眼睛,闪烁着凛然不可侵犯的光芒,其威严令人敬畏。他名叫索雷斯,那意思是“暴君”。和大福一样,他什么也不要求,什么也不给予,什么也不期待。只见他慢慢悠悠从容不迫地走到大家中间,就连斯皮兹也没敢招惹他。他有个特点,不幸被巴克发现,那就是他不喜欢别人从他的瞎眼那一侧靠近他。巴克无意中犯下了这个错误,意识到自己做事欠考虑,可是已经晚了,索雷斯猛地扑上来把他肩膀上撕开一道三英寸长的口子,露出了骨头。从此以后,巴克决不到他瞎眼那一侧去,直到分手,他俩之间再也没有出过什么麻烦。索雷斯有个唯一的明显愿望,就是和大福一样孤身独处;不过巴克到后来才明白,他们个个都有另外一种更重要的志向。

那天夜里,巴克遇到了睡觉的重大问题。帐篷里点着一支蜡烛,在白茫茫的原野上发出一丝儿温暖的光芒;于是他自然而然地走进了帐篷,不料却遭到了波罗特和弗朗索瓦两人劈头盖脸一顿痛骂,还随手抄起器具砸过来,惊得他连忙逃回到寒冷的野地里去了。

朔风呼啸,吹得他浑身发冷,更不用说肩上还有个新添的伤口,疼得直钻心。他卧倒在雪地上打算睡觉,可是冰雪把他冻得浑身打战,无法忍受,只好又站起来,在帐篷周围转悠,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他发现这周围哪儿都是一样的冷,而且黑地里随时都会冷不丁蹿出恶狗来袭击他,于是他也竖起脖子上的鬃毛,一阵狂吼(他学得挺快),就镇住了来犯者,不敢再找他的麻烦。

后来他总算想出了一个主意,回去看看同伴们是怎么睡觉的。可他一看却大吃一惊,同伴们连个影子也看不见。于是他又在营地上转悠了一阵,找他的同伴。找了一圈连一个也没找着。莫非他们在帐篷里?不可能,一进去就会被哄出来的。那么他们究竟上哪儿去了呢?他心里直纳闷,夹着尾巴,浑身哆嗦,绕着帐篷一直转悠,漫无目的,感到十分寂寞。忽地一下,他的前爪陷进了雪里,有什么东西被他踩得扭动起来。他一惊,猛地抽回前爪,竖起鬃毛一阵狂吼,对这看不见、不了解的东西很害怕。但是一声友好的轻唤回应了他,他这才放了心,又上前去看个究竟。一股热气从雪里冒出来,钻进了他的鼻孔。原来是比利,只见他蜷缩着身体,躺在积雪下面,正和气地哼着,还扭动了几下表示友好,为了求得平安和睦,甚至还伸出舌头舔了舔巴克的腮帮。

又上了一课。看来他们就是这样睡觉喽。巴克满有信心,也选了一块地盘,费了半天劲才挖好了一个雪洞。不久他身上散发出的热气就弥漫在了雪洞里,他也就暖暖和和地睡着了。在这漫长而辛苦的一天之后,他睡得十分香甜,不过一直有噩梦搅扰,在梦里他还是不断地狂吼、打斗。

一整夜他眼皮连一次也没睁开过,一觉睡到营地的嘈杂声把从睡梦中吵醒。刚醒来他一时没弄清自己在什么地方。夜里下了雪,把他整个儿埋住了。雪像墙一样把浑身压住,使他感到一阵惊恐——那是野兽对陷阱的惊恐。这是一个迹象,表明他在自己的生活中正向祖先的生活回归。因为他是条生活在人群当中的狗,跟人生活得太久了,凭自己的经验,压根儿不懂什么是陷阱,所以自己不会产生这种惊恐。出于本能,他浑身的肌肉都在抽动收缩,脖子后面直到肩头的鬃毛都竖了起来,尖厉地大吼一声,嚯地一下腾空跳起来,猛地发现自己置身于炫目的白昼,飞起一团雪雾弥漫在自己周围。脚还没着地,他已经回过神来,明白了自己是在什么地方,想起了自己被曼纽尔带去散步以来发生的一切,直到昨夜挖洞的情景。

他刚一露面,弗朗索瓦便兴奋地高喊起来:“瞧咱怎么说的?”这家伙对波罗特大声嚷嚷道,“巴克这小子学得可真够快的。”

波罗特一副正儿八经的神色,点了点头表示同意。他身为加拿大政府的信使,随身带有重要公文,急于弄到最有能耐的狗,搞到巴克的确叫他满意极了。

一个钟头之内,队伍里就又添了三条爱斯基摩狗,总数达到了九条。又过了不到一刻钟,所有的狗都套上了缰绳,随后便出发踏上了通往迪亚峡谷的雪路。离开这里巴克倒挺高兴,要干的活儿是累了点儿,他倒也没有觉得太难受。他有点纳闷,怎么会有这么迫切的情绪,使全队上下奋发鼓舞,也使自己受到了感染。还有更让他惊讶的情形,大福和索雷斯变样了。他俩是新来的,一套上缰绳就变得不一样了。他们身上那种懒散麻木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只见他俩又机警又活跃,努力干好自己的工作,不管队伍停顿下来还是乱了队形,只要工作稍有延误,他俩就会暴跳如雷。干这拉雪橇的苦力,似乎是他们的本分,是他们生存的最高体现,是他们生命的唯一目标,是他们赖以获得乐趣的全部源泉。

大福是驾辕狗,前面拉套的依次是巴克和索雷斯,再往前隔着挺大一段距才是其余的狗,一字儿排开紧紧跟在领头狗身后,担当领头狗职责的是斯皮兹。

巴克的位置是故意安排的,处在大福和索雷斯之间,这样他就会学到本领。他的确学得快,他俩也很会教,一看到错误马上纠正,用他们的尖牙当训练工具。大福聪明正直,从来不会无缘无故咬巴克一口,而凡是需要调教的时候,又决不会少咬一口。大福背后还有弗朗索瓦用皮鞭给他撑腰,所以巴克认识到,与其报复,还不如改正错误来得划算。一次,队伍停下来稍事休息,出发时巴克被绳子缠住,耽误了时间,于是大福和索雷斯一块儿扑上来,恶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却也把绳子弄得更乱了。不过后来他干活儿特别小心,再也不弄乱绳子了。一天还没完,巴克就干得非常熟练,两个伙伴也就差不多不再咬他了,弗朗索瓦的皮鞭声也很少听见了。波罗特甚至还很体贴巴克,把他的脚一只一只抬起来,细细查看了一遍。

他们实实在在地跑了一整天,跑过峡谷,穿越平原,翻过鳞山,越过林带,掠过百丈冰崖,千尺雪堆,最终翻越了奇尔库分水岭。山岭雄踞咸水和淡水之间,威严地守卫着悲凉孤寂的北方。一路上风驰电掣,经过一连串死火山口形成的湖泊,直跑到深夜,才赶到班尼特湖口的大片营地。这里聚集着成千上万的淘金者,都在打造小船,预备春天冰雪融化成河的时候使用。巴克在雪地上挖了个洞,到这时早已累得筋疲力尽,便一头钻进雪洞里睡了。可是一大早就被轰起来,在寒冷的黑暗中,和伙伴们一起套上了雪橇的缰绳。

那天他们一口气跑了四十英里,因为雪道是压瓷实了的;可是接下来的一天,以及这以后一连许多天里,他们无路可循,只好自己开道,十分辛苦不说,还不出路。一般波罗特总是走在队伍最前面,脚上穿着带蹼的鞋,把雪先踩瓷实,好让大伙拉橇走得容易一点儿。弗朗索瓦在雪橇右首驾橇,偶尔也和波罗特换一下,不过并不常换。波罗特急得很,他对冰的性质很了解,为此很得意,因为这是必不可少的知识。秋天的冰薄得很,而水流迅疾的地方,又根本不结冰。

日复一日,巴克在茫茫雪道上干着拉橇的苦役,也不知那天是个尽头。他们总是天不亮就动身,天边刚露出一道鱼肚白,他们早已把大段的路程甩在了身后。而且又总是在天黑之后才安营扎寨,吞几口鱼肉就钻进雪里睡了。巴克总吃不饱,给他每天的口粮就是一磅半晒干的鲑鱼,吃完肚里还是空空的,天天都填不饱肚子,老是饿得肚疼。可是别的狗因为体重没他那么大,而且就在这种环境下土生土长,尽管口粮只有一磅鱼,也还过得挺滋润。

他很快就丢掉了过去那种讲究吃喝的斯文。他发现伙伴们吃得飞快,吃完自己的就抢他还没吃完的。真是防不胜防,眼睁睁看着就被抢走。这边刚轰走两三个,那边实物却早下了另一些家伙的肚。为防屡遭抢劫,他也像他们一样狼吞虎咽;在饥饿的驱使下,他也顾不得许多斯文,不属于自己的,他也瞅机会能下手就下手。他细心观察,学习领会。他看见新来的叫派克的那条狗,老装病偷懒,还老偷东西,趁波罗特不注意偷了一块咸肉。第二天巴克也如法炮制,一不做,二不休,把整块咸肉都偷走了。这下惹出了大乱子,但是他并没有受到怀疑,结果名叫大笨的那条狗代他受过了。那家伙笨头笨脑的,老是被逮个正着。

第一回偷窃说明了一点,那就是巴克可以在北极恶劣的环境下生存下来。说明巴克的适应能力强,能根据变化了的生存条件调整自己的行为,如果缺少这种适应能力,就意味着很快会悲惨地死去。还表明他的道德观念也行将崩溃,眼看就要支离破碎了。在严酷无情的生存斗争中,道德观念是一钱不值的废物,简直就是一种缺陷。那玩意儿在南方还是蛮不错的,那地方讲的是博爱、友谊,尊重私有财产和个人情感;而这里讲的是棒牙法则,谁要考虑那种废物,谁就是大傻瓜。要是他还把那玩意儿放在心上,他的前途可就实在堪忧了。

这个道理并不是他通过逻辑推导得出的。他不过是一个适应者,如此而已。他适应这种新的生活方式,纯粹是出于无意识。过去在格斗中不管胜败如何,他从来不曾临阵脱逃。但是那个穿红毛衣的汉子用大棒教导了他,打得他明白了一个更基本、更原始的法则。在文明环境中,他可以为道义而死,比如为了捍卫米勒法官的马鞭而死;而如今,他的文明道义已经彻底沦丧,为了免遭皮肉之苦,在捍卫道义的战斗面前,他会临阵脱逃。他并不是为了好玩才去偷东西的,而是出于难以忍受的饥饿。抢夺也并不明目张胆地干,而总是干得不声不响、狡猾巧妙,这样才能避免棒牙之灾。简言之,这样做可以让他活得更容易些。

他长进(或者说倒退)飞快,肌肉如钢铁般结实,一般的疼痛对他来说早已无所谓了。他充分地利用身体内外的一切因素,为自己服务。他能吃下任何东西,不管多么难以下咽,也不管多么不好消化;一旦吃下去,他的胃液会把一丝一毫的营养都榨取干净;而他的血液会把这营养输送到身体的最末端,用来滋养那无比坚韧结实的肌体组织。视觉和嗅觉变得异常灵敏,听觉也灵得出奇,熟睡中哪怕听到一点点极轻微的响动,也能判断得出,那响动意味着平安无事,还是潜伏危险。他学会了把夹在脚趾间的冰块咬出来;他知道在结了冰的水坑里喝水,要如何后腿站立挺直前腿,然后猛地砸碎冰面。他最突出的本领是能嗅出风向,头一天夜里就能预先知道。在树下或堤旁掘洞准备睡觉时,哪怕一丝儿风也没有,后半夜刮起大风时,他总是背风而眠,遮挡得严严实实、睡得暖暖和和。

他不仅凭实际经验学习,而且身上那早已泯灭的本能又渐渐复苏。经过无数代的驯化习性,从他身上消退了。隐隐约约,他回忆起了狗族从前的岁月,那时成群的野狗在原始森林里游荡,追捕猎物,将猎物咬死。学会撕咬、像狼一样突然袭击,这些对他来说都不算什么。这是远祖们的搏斗方式。这种特性在他体内迅速复活了。经祖祖辈辈一再使用已经成为族类遗传的本领,如今他都具备了。这些本领他用不着下功夫学习、琢磨,而仿佛就是他与生俱来的一样。漫漫寒夜,他常把鼻子对着星星,像狼一样仰天长啸,他那早已死去化作泥土的祖先们多少世纪以来,就一直是这样把鼻子对着星星仰天长啸,一直传到他身上。他的声调和祖先的声调毫无二致,那声调表达了祖先的悲哀,表达了他们对寂静、寒冷和黑暗的感受。

于是,他心底又涌起那古老的歌,象征着生命不过是一种听任摆布的玩偶,而他又恢复了原来的自己;他到这儿是因为人们在北极发现了一种黄色的金属,是因为曼纽尔这个花匠帮手挣的钱不够养活他老婆和他那一窝小崽子。 eXkDPcUhKgw5N7LByO8K/AdrjFEnaAG3cI5kbW0R0CFNF0mTXvvmDS+0Af0hj3w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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