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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泰尔马克

一 沙丘顶上

老头儿等到望不见阿尔马洛了,才将身上的航海斗篷一裹,也抬腿朝前走去。他走得很慢,现出沉思的样子。他去的方向是雨伊内,阿尔马洛去的方向是波瓦尔。

他身后黑黢黢地矗立着一个巨大的三角形,那就是圣米歇尔山,顶上的教堂像是它的冠冕,要塞像是它的铠甲。它的东边还有两座大堡垒,一座呈圆形,一座呈方形,它们的存在,使得圣米歇尔山才不至显得承受不起教堂和村庄的负载。这座山矗立在大海之上,宛如金字塔矗立在沙漠之中。

圣米歇尔海湾里的流沙,不知不觉地移动着海滩上的沙丘。当时在雨伊内和阿德枫之间,有一座很高的沙丘,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被潮汐冲掉了。那座沙丘颇不寻常,一是它存在的年代久远,二是它顶上有块里程碑。那块里程碑建于12世纪,以纪念在阿夫朗什举行的谴责谋杀圣徒托马斯·德·康托贝利的主教会议。站在这座沙丘顶上,可以眺望整个地区,辨别方向。

老头儿走到那座山丘脚下往上爬。

爬到顶上,他背靠里程碑,在一块界石上坐下。界石共有四块,里程碑的四角每个角一块。他开始研究摊开在他脚下的那幅“地图”,仿佛要在自己熟悉的地方寻找一条路。暮色苍茫,眼前辽阔的平原看去十分朦胧,只有泛白的天边那黑色的地平线十分清晰。

地平线上十一座村镇鳞次栉比的屋顶,还有沿海数法里以内的座座钟楼,还都依稀可辨。那些钟楼都建得很高,供海上航行的人必要时辨别方向。

眺望了一会儿,老头儿似乎在朦胧之中找到了他要寻找的东西。他的目光停留在平原中间一处树木环绕的地方。树木掩映之中隐约露出围墙和屋顶:那是一个田庄。他点点头,好像满意地暗自说:“就是那里。”随即伸出一个手指,在空中画一条穿过树篱和庄稼地的路线。田庄的主楼屋顶上,有一个摇来晃去的东西,形状模糊难辨。他不时打量片刻,似乎心里在嘀咕:那是啥玩意儿?由于天色尚晚,那东西模模糊糊,连颜色都分辨不清。那不是风向标,因为它在飘扬,可是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它是一面旗帜。

他感到疲劳,悄然坐在界石上一动不动,像一般疲惫不堪刚坐下来休息的人,脑子里一片混沌,什么也不想。

一天之中有一个可以称为万籁俱寂的时刻,这就是宁静的黄昏时分。老头儿正沉浸在这一时刻之中,享受着,眺望着、谛听着。眺望、谛听什么?眺望,谛听静谧。离群的人自有其伤感的时刻。突然,路上传来行人的说话声,一些妇女和儿童的说话声。这声音不仅没有打破静谧,反而使之显得更深沉。人在黑暗中,有时会意外地听到这种欢乐的喧哗。说话的人被灌木丛挡住看不见,其实他们就从沙丘脚下经过,向平原和森林走去。这朗朗的说话声清晰地传到老头儿耳朵里,距离很近,句句听得真切。

一个女人的声音说:

“咱们得走快点儿,弗雷夏家的。是朝这边走吗?”

“不,朝那边走。”

两个女人继续交谈,一个声音高,一个声音显得腼腆。

“我们要去的那个田庄叫什么名字?”

“厄布昂帕。”

“还有好远吗?”

“还得足足走一刻钟。”

“咱们快赶到那里去吃饭吧。”

“真的,咱们要赶不上了。”

“要跑步才赶得上,可是你几个孩子都累了。我们是两个女人,背不动三个孩子,再说你已经背了一个,弗雷夏家的,一个就够沉的啦。你给她断了奶,这个贪吃的小妞儿,但你却成天抱着她。可别把她惯坏了,叫她自己走吧。唉!糟糕,饭菜都凉啦。”

“啊!你送给我的这双鞋子很合脚,好像是专门为我做的。”

“总比打赤脚好一些。”

“快点儿走呀,勒内-让。”

“我们赶不上吃饭就是他造成的,他见到那些农家小姑娘话就没个完,他在显示自己是男人哩!”

“可不是吗,他快满五岁了。”

“说说看勒内-让,刚才在村子里,你为什么跟那个小姑娘说话?”

一个小男孩的声音答道:

“因为我认识她。”

女人又问道:

“怎么,你认识她?”

“呀,”小男孩答道,“因为今早上她送了我几只虫虫。”

“真棒!”女人叫起来,“我们到达这里才三天,这小鬼头就找了个情人!”

说话声远去了,四下里变得静悄悄的。

二 有耳听不见

老头儿一动不动地坐着,什么都不想,只是思想稍稍有点儿活动。他周围一片安谧,昏黑,平和,孤寂。沙丘顶上天色还相当亮,平原上几乎全黑了,树林里已经黑沉沉的。东方升起了月亮。淡蓝的天空现出了几颗疏星。老头儿虽然满腹心事,此时此刻却沉浸在无限宇宙难以形容的温馨之中。他心里隐约升起了黎明,升起了希望,如果盼望内战爆发的心境,也可以用希望这个词来表达的话。眼下,脱离了那险恶的大海,一切危险似乎已经烟消云散。没有人知道他姓甚名谁。他只身一人,敌人找不到他。他身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海面上是不会留下什么痕迹的。他躲在这里,没有人知道,甚至没有人怀疑。心境非常平静,都差点儿要睡着了。

在这宁静的时刻,地上和天上一样静得那么深沉,对这个身心都陷入纷扰的人来讲,可真具有异乎寻常的魅力。

耳边只有海上刮来的风的声音,持续不断,又那样轻柔,耳朵早已习惯,几乎不再是一种声音了。

他突然站起来。

他的注意力突然苏醒了。他凝望着地平线。地平线上有某种东西,使他的目光定定的十分特别。他凝望的东西,是前面平原尽头的科麦莱钟楼。的确,不知道那座钟楼发生了什么不寻常的事情。

钟楼轮廓分明,塔身上面高耸着金字塔形的尖顶,塔身和尖顶之间是四方形的钟房;钟房四面敞开,没有披檐,无论哪边都望得见里面。这是当时流行的布列塔尼钟楼的式样。

然而,那钟房似乎交替地打开又关上,中间间歇的时间相等,高高的窗子一会儿白晃晃的,一会儿黑乎乎的,一会儿可以透过钟房看见后面的天空,一会儿什么也看不见了,一会儿明亮,一会儿光被遮住了似的。每隔一秒钟开关一次,像铁锤敲打铁砧一样有规律。

前面那座科麦莱钟楼,距老头儿大概有两法里。他眺望右边的巴格彼康钟楼,一样地耸立在地平线上,像科麦莱钟楼一样,钟房也忽开忽闭。

他又眺望左边的塔尼钟楼,情形像巴格彼康钟楼一样。

他挨个眺望地平线上的所有钟楼,包括左边的库蒂斯、普雷赛、克洛龙和阿弗朗辛十字架钟楼,右边的库埃斯农河畔的拉兹、莫德莱和帕斯钟楼,以及正面的朋托松钟楼。所有这些钟楼的钟房都一会儿明亮,一会儿黑乎乎的。

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所有钟都在摆动。

钟这样时隐时现,必定是有人在猛烈地撞钟。

敲的什么钟?显然是警钟。

人们在敲警钟,疯狂地敲,到处敲,所有钟楼,所有教区,所有村庄,都在敲警钟,但钟声却听不见。

钟声听不见,一方面是因为距离远,另一方面因为海风是从反方向刮去的,把一切声音都刮到地平线以外的地方去了。

所有那些钟从四面八方疯狂地发出警报,与此同时,四周却静悄悄的,这情景实在可怖。

老头儿眺望着,倾听着。

那警钟他听不见,而是看见的。看见警钟,这感觉真奇特。

这警钟是针对什么人的?

这钟声是提防什么人的?

三 大号字的用处

肯定正在追捕什么人。

追捕谁?

这个铁打的汉子打了一个寒战。

追捕的不会是他。没有人会想到他到了。那些特派员不可能已经得到情报。他刚刚登陆。那艘巡航舰分明已经沉没,没有一个人能逃出来。即使在巡航舰上,除了博瓦贝特罗和拉·维约维尔,谁也不知道他的姓名。

各处的钟继续猛敲不停。他凝目眺望,无意识地数着敲钟的次数。他的思想起伏不定,一会儿这样猜测,一会儿又那样设想,一会儿觉得非常安全,一会儿又相信陷入了危险的处境。的确,这警钟可以用许多不同的理由来解释。他一次又一次暗自说道:“总之,谁也不知道我到了这里,谁也不知道我姓甚名谁。”心里这才安定下来。

他的头顶上和他的身后,有一个轻微的声音响了好一会儿。这声音像树叶摇晃的沙沙声,起初他没有在意,可是这声音继续响着,丝毫没有停止的意思。他终于情不自禁转头看去。果然有样东西,但不是一片树叶,而是一张纸。他的头上方的里程碑上贴了一张宽大的布告,风快要把它揭下来了。这张布告才贴上不久,还是湿的。风儿趁机戏弄它,想把它扯下来。

老头儿是从沙丘背后爬上来的,上来时没有看见那张布告。

他爬到他所坐的界碑上,用手压住那张纸被风卷起的一角。天空明净,6月的黄昏特别长,沙丘脚下已经昏暗,沙丘顶上尚还明亮,布告的一部分是用大号字印的,借着光线,可以看得清楚。他念着:

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法兰西共和国布告

瑟堡海岸部队人民代表马恩的普里厄宣布:前侯爵朗德纳克,即自称为布列塔尼亲王的封特奈子爵,已经偷偷地在格朗维尔一带的海岸登陆,兹发出通缉令,悬赏其首级:凡将该犯不论死活交出者,可获奖金六万法郎。此项奖金不用纸币而用黄金支付。瑟堡海岸部队即刻派出一个营,搜捕前侯爵朗德纳克。各乡镇务必全力协助。

此布。

格朗维尔镇公所
1793年6月2日
(签字)马恩的普里厄

在这个签名下面还有一个签名,字小得多,天色已暗,无法看清楚。

老头儿把帽檐拉到眼睛上面,将身上的航海斗篷一裹,连下巴也裹在里面,然后快步下了沙丘。继续在这个明亮的沙丘顶上逗留,显然不相宜。

他在上面也许待得太久了。那座沙丘顶是这一带唯一还看得清楚的地方。

下到沙丘脚下,到了黑暗之中,他才放慢脚步。

他按照刚才确定的路线,向田庄的方向走去,大概认为那里安全些。

四下里见不到一个人。这时候路上不会再有行人。

他走到一个灌木丛后面停住脚步,脱下斗篷,将短袄翻过来,让有毛的一面朝外,用一根绳子将破旧的斗篷捆好挂在脖子上,继续走路。

月色清朗。

他走到一个交叉路口,那里竖有一座石头十字架。十字架底座上,有一块四方形的白色,大概又是刚才看见的那份布告。他走过去。

“你到哪里去?”一个声音问道。

他回过头。

树篱里面有个男人,个头像他一样高,年纪像他一样老,也像他一样满头白发,衣着则比他还破烂得多,整个人几乎跟他一模一样。

那人拄着一根长拐棍。

那人又问道:

“请问你到哪里去?”

“首先,请问这是什么地方?”他反问道,态度镇静得近乎高傲。

那人回答:

“你现在是在塔尼庄园。我是这里的乞丐,你是这里的庄园主。”

“我?”

“不错,你,朗德纳克侯爵先生。”

四 揩门汉

朗德纳克侯爵——从现在起,我们用他的名字称呼他吧——正色答道:

“好。把我交出去吧。”

那人继续说:

“现在我们两个人都在自己家里,你的家是那座庄园,我的家是这个树丛。”

“别啰唆,”侯爵说,“来吧,把我交出去吧。”

那人又问道:“你是想去厄布昂帕田庄吧,不是吗?”

“是的。”

“千万别去。”

“为什么?”

“蓝军在那里。”

“多久了?”

“三天了。”

“田庄和村子里的老百姓抵抗过吗?”

“没有。老百姓都开门欢迎他们。”

“唔!”侯爵说了声。

那人指着远处树梢上露出的田庄屋顶问道:“侯爵先生,看见那个屋顶吗?”

“看见啦。”

“看见那上面的东西吗?”

“正在飘扬的东西?”

“对。”

“那是一面旗帜。”

“三色旗。”那人补充说。

那正是在沙丘顶上引起侯爵注意的东西。“现在是不是在敲钟?”侯爵问道。

“正在敲。”

“为什么敲钟?”

“显然是为了你。”

“可是钟声怎么听不见?”

“因为逆着风哩。”

那人接着问道:

“看见关于你的布告了吗?”

“看见了。”

“正搜寻你呢。”

那人说着往田庄那边看一眼,补充道:

“那里有半个营。”

“共和派的吗?”

“巴黎的。”

“好啊,”侯爵说,“咱们走吧。”

说着他就抬腿向田庄那边走。

那人抓住他的胳膊:

“不能去!”

“那么你要我去哪里?”

“去我家里。”

侯爵看乞丐一眼。

“听我说,侯爵先生,我家里不讲究,但安全。一间比地窖还低矮的窝棚,地板上是一张用海藻铺的床,天花板是树枝和干草搭的。跟我走吧。去田庄那边,你会被枪毙的。到了我家里,你可以睡觉。你一定累了。等明天早上蓝军开走了,你爱上哪里上哪里。”

侯爵打量那人。

“你到底是哪一边的?”他问道,“是共和派,还是保王派?”

“我是个穷人。”

“既不是保王派,也不是共和派?”

“我想都不是。”

“你拥戴还是反对王上?”

“我顾不上这些事。”

“对眼下发生的事你怎么看法?”

“我吃不饱肚子。”

“可是你却来搭救我。”

“我看到你是在法律保护之外了 。法律究竟是什么玩意儿?原来人还会在法律保护之外!真让人莫名其妙。那么我呢,我是在法律保护之下呢,还是在法律保护之外?我真弄不明白。饿死是在法律保护之下吗?”

“你从何时起开始挨饿的?”

“我一辈子挨饿。”

“你愿意救我?”

“是的。”

“为什么?”

“因为我心里说:瞧,一个比我还穷的人。我还有权自由呼吸,他连这点权利都没有。”

“说得对。你打算救我?”

“当然。你我是难兄难弟啊,老爷。我乞讨面包,你乞讨生命。我们是两个乞丐。”

“可是,你知道我的头被悬赏了吗?”

“知道。”

“怎么知道的?”

“布告上看到的。”

“你识字?”

“是的,也会写字。我为什么就该是个粗人呢?”

“那么,既然你识字,既然你看过布告,你一定知道把我交出去的人会得到六万法郎?”

“知道。”

“还不是用纸币支付。”

“对,知道,是用黄金。”

“你可知六万法郎算得上一笔财产了?”

“知道。”

“你可知道,把我交出去马上就可发财了?”

“对。还有呢?”

“发财!”

“这正是我所考虑的。一看见你我就想:要是有谁把这个人交出去,就会得到六万法郎,就会发财!赶快把他藏起来吧。”

侯爵跟着乞丐走了。

他们钻进一片茂密的树林子。这个乞丐的栖身之所就在这片树林子里。那个所谓房间是一棵老橡树的空心,它容纳了这个人。老橡树从根部开始空心,上面覆盖着枝叶。里面又黑又矮,隐蔽得很好,外面看不见,里面睡得下两个人。

“我预料到我会有一个客人。”乞丐说道。

这种地下居所,在布列塔尼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罕见,乡下人叫作“地穴”。这个词也适用于在厚墙壁里挖的藏身之所。

这个地穴里有几个陶罐,一张用干草和洗净晒干的海藻铺的床,一条粗毛毯,一盏油灯,一副火镰,一些引火用的金雀花枯枝。

他们弯着身子,连走带爬进到屋子里。老橡树的根古怪地把这间屋子分成几部分。他们坐在一堆干海藻上,那就是床。他们是从两条树根之间进来的。那个空隙就是门,漏进一点儿亮光。天早已黑了,不过眼睛渐渐习惯了黑暗,总可以在黑暗中看到一点亮光。入口有一点儿朦胧的月光。一个角落里有一罐水,一块燕麦饼和一些板栗。

“吃晚饭吧。”乞丐说道。

他们分食了那些板栗。侯爵拿出他的干面包。两个人同啃一块黑面包,同喝一罐水。

他们聊起来。

侯爵开始盘问那人:

“这样说来,不管发生不发生什么事,对你来说反正一样,是吗?”

“差不多是这样。你们是老爷,那是你们的事情。”

“可是眼前的事变……”

“这是发生在上头。”

乞丐说完又补充道:

“再说还有发生在更上头的事情。日出日落,月圆月缺,我关心的是这类事情。”

他对着水罐喝了口水说:

“好清凉的水啊!”

紧接着他问一句:

“老爷,你觉得这水怎样?”

“你叫什么名字?”侯爵问道。

“我叫泰尔马克。人家叫我揩门汉。”

“我知道,揩门汉是本地方言。”

“就是叫花子,人家也叫我老家伙。”

他接着补充一句:

“四十年来人家一直叫我老家伙。”

“四十年来!可是,当年你还年轻啊!”

“我从来没年轻过,而你呢,永远年轻,侯爵先生。你两条腿还像二十岁的小伙子一样有劲,还能爬上大沙丘,而我连路都快走不动了,每走四分之一法里,就累得要趴下了。然而你我年纪相当。可是,和我这样的人比起来,富人有优越性,天天有饱饭吃;饭吃得饱,身体自然保养得好。”

乞丐沉默片刻,继续说:

“人分穷人和富人,事情就糟糕透了。一切灾祸都来源于这个。至少,我认为是这样。穷人想成为富人,富人不肯成为穷人。我想,这差不多就是问题的实质。这些事我不掺和进去。事变归事变。我既不倾向债主,也不倾向欠债的人。我只知道有一笔债,而这笔债正在讨还。如此而已。我希望人们不要杀国王,可是我很难说清为什么这样想。听到这句话,肯定会有人反驳我:可是过去呢,无缘无故就把人吊在树上!是啊,我就亲眼看见过一个人,因为开枪错打了王室的一只麂,就挂在树上活活吊死了,而他有一个妻子和七个孩子。两边都有理由可讲呀。”

他又沉默一会儿,然后又补充说:

“你知道,这世事我真闹不清,只见今天这个来,明天那个去,事变接着事变。可是我呢,始终在这里,待在露天星空之下。”

泰尔马克又停顿片刻,现出沉思的样子,然后又说下去:

“我略懂正骨术,略通医理,认得各种各样的草药,会用草药治病。庄稼人看见我成天无缘无故出神,便认为我是巫师。因为我爱思考,他们就认为我会巫术。”

“你是本地人?”侯爵问道。

“我从来没有离开过这里。”

“你认得我吗?”

“当然认得。我上回看见你,是两年前你经过这里去英国的时候。刚才我望见一个人站在沙丘顶上,是一个身材高大的人。个头高大的人不多见,布列塔尼这地方的人都个子矮小。我望了又望,因为我看过布告,禁不住说一声:‘啊!’你从沙丘上下来时有月光,我认出了你。”

“可是我并不认识你。”

“你见过我,但没有注意我。”

揩门汉泰尔马克补充说:

“我倒是常看见你。乞丐和过路的人,眼光不一样嘛。”

“我以前遇见过你?”

“常常遇见。我在你庄园里要饭,就是你的庄园路边那个穷鬼。你有时也施舍一点儿。可是,施舍者是不看人的,接受施舍者却看得仔细,观察得仔细。乞丐其实就是侦探。我嘛,虽然经常愁眉苦脸,却尽量让自己不当蹩脚侦探。我伸着手,你只看见手,往手掌里扔两个小钱。我上午必须讨到几个小钱,晚上才不至于饿死。常常二十四小时没有任何东西下肚。有时,一文钱就救一条命哪!你救过我的命,现在我报答你。”

“你的确正在救我的命。”

“是的,我正在救你的命,老爷。”

泰尔马克声音变得严肃起来:

“但是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就是你来这里不干坏事。”

“我来这里是干好事的。”侯爵答道。

“我们睡觉吧。”乞丐说。

他们并排在海藻床上躺下。乞丐马上睡着了。侯爵虽然很困乏,却还胡思乱想了一阵,在黑暗中打量一会儿乞丐,这才又躺下。躺在这样的床上,等于躺在地面上。他趁此机会将耳朵贴在地面上倾听。地下有一种低沉的嗡嗡声。原来声音会向地底下传播:他听见了钟声。

警钟还在敲。

侯爵也进入了梦乡。

五 郭文的签名

侯爵醒来时,天已放亮。

乞丐已经起来,站在洞口,而没站在洞里,因为站在洞里身子挺不直。他拄着拐杖,脸上辉映着朝阳。

“老爷,”泰尔马克说道,“塔尼钟楼刚才敲了早晨4点钟。我听见敲了四下,这说明风向改变了,现在刮的是陆地风。我没听到任何别的声音,可见警钟已经停止。田庄和厄布昂帕村里非常安静。蓝军不是睡着了,就是已经开拔。最危险的时候过去啦。你我现在分手是明智的,我也该出去了。”

他指一指地平线上一个地方:“我要去那边。”

然后,他又指一指相反方向的一个地方:

“你朝这边走。”

乞丐庄重地举手向侯爵行个礼。

他指着晚餐吃剩的食物补充说:

“你饿的话就捎些板栗。”

不一会儿,他就消失在树林里。

侯爵爬起来,朝泰尔马克指给他的方向走去。

这正是一天中最迷人的时刻,诺曼底古老的土语称为“鸟雀欢噪的时刻”。只听见山雀和家雀叽叽喳喳叫个不停。侯爵顺着昨晚他们进来的那条小路往外走,出了矮树丛,又到了竖有石头十字架的路口。布告仍贴在那里,雪白的,在朝阳下欢快地闪烁。他记起布告下方有些字,昨晚因为字太小而光线太暗没看清楚。他走到十字架底座前面。布告末尾,在马恩的普里厄的签名之后,有如下几行小字:

前侯爵朗德纳克一经验明正身,立即执行枪决。

(签名)营队指挥官
兼远征纵队司令
郭文

“郭文!”侯爵自言自语道。

他站在那里,深深地陷入了沉思,眼睛盯住布告。

“郭文!”他又低声说道。

他抬腿离开,走几步回过头,望着十字架,走回来再看一遍布告。

他这才慢步离去,当时若有人在他身旁,就会听见他喃喃念叨:“郭文!”

他悄悄地沿洼路行走,把田庄抛在左边。洼路地势低,连屋顶都望不见。他绕过一座陡峭的小丘,小丘上长满开花的荆豆,是叫作 “长刺”的那一种。小丘的顶是一个尖尖的土堆,当地人叫作 “野猪头”。站在小丘脚下抬眼望去,视线马上被树木挡住了。葱茏的树叶沐浴在朝阳里,整个大自然充溢着早晨的喜悦。

突然,这景致变得面目狰狞了。仿佛有支埋伏的部队突然冲了出来,只听见粗野的喊声和激烈的枪声,旋风般扑向沐浴在朝阳里的树林和田野;田庄那边升起滚滚浓烟,田野和村庄像一捆干草熊熊燃烧起来。狂乱取代了宁静,黎明变成了地狱,一切陷入了恐怖。事情来得又突然又可怕。厄布昂帕那边正在交火。侯爵停住了脚步。

遇到这种情况,无论谁都不会无动于衷,绝对抑制不住强烈的好奇,哪怕有生命危险,也想弄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侯爵爬上洼路旁边那座小丘。站在小丘上,他会被人家看见,但他也看得见人家。他几分钟就爬上了丘顶,举目四眺。

那边果然正在枪战,而且发生了大火。喊声震天,火光熊熊。田庄似乎是一场大灾难的中心。究竟怎么回事?厄布昂帕田庄遭到了袭击吗?可是,遭到什么人袭击?那是一场战斗呢,抑或多半是一次军事惩罚?蓝军按照革命的法令,经常惩罚不服从的农户和村庄。例如,哪个农户或哪个村庄不按法令的规定将树木砍倒,在密林中为共和军的骑兵队伍开辟道路,他们就放火烧掉这个农户和这个村庄。最近,距埃尔内不远的布尔公教区就遭到了惩罚。厄布昂帕是否也遭到了同样的命运?很明显,法令规定要开辟的战略通道,在塔尼和厄布昂帕的丛林和村庄里,一条也没有开辟。现在它们因此受到了惩罚吗?是不是驻扎在田庄的先遣队得到了命令?这支先遣队是不是属于号称“恶魔纵队”的远征纵队?

侯爵站在小丘顶上观察,小丘四周尽是浓密蛮荒的丛林。这一带的丛林名为厄布昂帕林子。实际大得像一座森林,一直延伸到田庄那边,像布列塔尼的所有丛林一样,里面布满纵横交错的山沟、小径、洼路,迷宫一般,共和军一进去就迷失方向。

这次惩罚——如果真是惩罚的话——看来异常凶暴,历经的时间很短,像一切强暴行为一样,一下子就干完了。内战的残酷也包括这类野蛮行为。侯爵做着各种假设,拿不定主意是离开丘顶,还是继续待在上面,仍然倾听着,观察着。这时,那烧杀的喧嚣停止了,或者更确切地说分散了。侯爵发觉,一支疯狂而兴高采烈的队伍,分散开进入了丛林里。树丛底下人如蝼蚁。他们是从田庄那边冲进丛林的。战鼓咚咚,但已不闻枪声。现在的情形恰似一场围猎。看来他们在搜索、追逐、围捕。他们显然是在搜寻什么人。他们的声音又混乱又低沉,乱哄哄的,带着愤怒和胜利的发泄,狂呼乱叫,什么也听不清。突然,仿佛一件被烟雾笼罩的东西现出了轮廓,在一片狂呼乱叫之中,真切而清晰地传来几个字,那是一个被千百人重复着的名字,侯爵听见他们喊叫:

“朗德纳克!朗德纳克!朗德纳克侯爵!”

他们搜寻的原来是他。

六 内战的突变

突然间,在他周围的密林里,四面八方同时出现了数不清的长枪、刺刀和马刀,幽暗中还现出一面三色旗,“朗德纳克”的喊声在他耳边震响,而在他脚下,荆棘和树枝间露出一张张凶神恶煞般的面孔。

侯爵一个人站在丘顶,树林里各个角落都看得见他。那些叫喊着他的名字的人他几乎一个也看不见,但他们都看得见他。密林里如果有一千支枪,他就正好是一个枪靶子。他只看见密林里有无数双闪闪发光的眼睛盯住他。

他摘下帽子,把帽檐翻上来,从一株荆豆上折下一根干枯的长刺,又从衣兜里摸出一枚白色帽徽,用刺把帽檐和帽徽一起别在帽筒上,然后重新戴上,上翻的帽檐让人看见他前额上的帽徽。他面向整个林子,高声说:

“我就是你们搜寻的人,我就是朗德纳克侯爵,封特奈子爵,布列塔尼亲王,御林军少将。快动手吧:瞄准!开火!”

他用双手撩开身上的羊皮袄,露出赤裸的胸膛。

他低头扫一眼那些对准他的火枪,却发现许多人跪在他四周。

响起一阵雷鸣般的欢呼:“朗德纳克万岁!爵爷万岁!将军万岁!”

随着欢呼声,一顶顶帽子抛到了空中,一把把军刀欢快地挥舞,整个丛林里举着无数木棍,顶上晃动着羊毛帽子。

聚集在他周围的是一支旺代部队。

这支部队一看见他就跪了下来。

相传在图林根 古老的森林里,有一种奇特的巨人般的动物,像人又不像人,罗马人认为它们是猛兽,日耳曼人认为它们是神的化身。它们是被消灭还是受到顶礼膜拜,完全视它们碰到什么人而定。

侯爵就仿佛觉得自己是这样一种动物,原以为会被当成妖魔,却被当成了神。

那一双双闪烁着可怕光芒的眼睛,都带着野性的爱戴注视着他。

这群乌合之众是由火枪、大刀、镰刀、铁镐和棍棒武装起来的,每个人头戴一顶大毡帽或一顶棕色无边软帽,别着白色帽徽,脖子上挂着大串念珠和护身符,穿着膝盖处开口的肥短裤和翻毛上衣,绑着皮护腿,膝弯外露,长发披肩,其中有一些相貌十分凶恶,但所有人神态都挺淳朴。

一个英俊的年轻人穿过跪在地上的人群,大步走到侯爵面前。这个年轻人像其他人一样戴顶毡帽,上翻的帽檐别一枚白色帽徽,身穿翻毛上衣,但他有着一双白皙的手,上衣里面的衬衣质地也挺考究,而且上衣外面还斜挎了一条白绸绶带,绶带上挂一柄把手镀金的佩剑。

上到丘顶,他摘下帽子扔在地上,取下白绸绶带,一膝往地上一跪,手捧绶带和佩剑呈献给侯爵,说道:

“是的,我们正在寻找你,终于找到啦。这是统帅佩剑。这些士兵现在都归你指挥啦。我本来是他们的指挥官,现在升级成为你的战士了。请接受我们的敬意,爵爷。下命令吧,将军。”

说完他打了个手势,几个人扛面三色旗从林子里走出来。他们走到侯爵面前,将旗帜放在他脚下。这面三色旗就是侯爵刚才望见的那一面。

“将军,”刚才向侯爵呈献佩剑和绶带的年轻人说,“这面旗帜,是我们刚才从驻扎在厄布昂帕田庄的蓝军手里夺过来的。爵爷,我叫加瓦尔,过去是拉·卢阿里手下的人。”

“很好。”侯爵说。

他镇静而庄重地佩上绶带。

然后,他拔出剑,将那明晃晃的剑在头顶上挥舞几下。

“请起来!”他喊道,“国王万岁!”

所有人都站起来。

树林深处响起一片狂热的、胜利的欢呼:“国王万岁!我们的侯爵万岁!朗德纳克万岁!”

侯爵转向加瓦尔:

“你们有多少人?”

“七千。”

他们一同走下山丘。农民们在前面为朗德纳克拨开荆豆丛,加瓦尔则继续对他说:

“爵爷,这一切其实再简单不过了,一句话就能讲清楚:大家都盼望有一个救星呢。共和政府的布告透露出你到了这里,就促使这个拥护国王的地区起来造反啦。另外,格朗维尔镇的镇长秘密通知了我们。他是我们的人,就是救过奥利维埃神父的那个人。昨天晚上我们敲起了警钟。”

“为了谁?”

“为了你啊!”

“哦!”侯爵说一声。

“看吧,我们全来啦!”加瓦尔说。

“你们有七千人?”

“今天七千,明天就会有一万五。我们这地方效率就这样高。亨利·德·拉罗什雅克兰先生去参加天主教军队的时候,我们也敲了警钟。一夜之间,伊塞奈、利尔岢、埃绍布洛瓦涅、奥比埃、圣欧班、努埃尔等六个教区,就给他送来了一万人。那些人没有弹药,在一个砌匠家找到了六十磅开矿的炸药。拉罗什雅克兰就带着这些人和炸药走了。我们估计你大概在这座林子里,便来这里寻找你。”

“你们在厄布昂帕田庄攻击过蓝军?”

“当时刮风,他们没有听见警钟,没有警惕。村子里那些蠢人热情地款待了他们。今天早晨我们包围了田庄,蓝军还在睡觉哩。我们一下子就收拾了他们。我有一匹马,请你赏脸接受好吗?”

“好吧。”

一个农夫牵过来一匹戎装整齐的白马。侯爵不要加瓦尔搀扶,跨上马背。

“乌啦!”农民们高呼。这种英国式的欢呼,在布列塔尼和诺曼底沿海一带非常流行,因为沿海一带与拉芝什群岛商业往来密切。

加瓦尔行个军礼,问道:

“将军,你的司令部打算设在什么地方?”

“先设在富热尔森林里。”

“这是你拥有的七座森林之一啊,侯爵先生。”

“还需要一个神父。”

“神父倒是有一个了。”

“谁?”

“埃布雷教堂的副本堂。”

“他吗,我认识。他去过一趟泽西岛。”

神父从队伍里走出来说:

“去过三趟。”

侯爵转向他道:

“你好,副本堂先生,这下你有活儿可干啦。”

“再好不过啦,侯爵先生。”

“会有许多人来找你忏悔。当然是自愿忏悔的人,我们不强迫任何人。”

“侯爵先生,”副本堂说,“加斯东在盖梅内强迫共和派的人忏悔。”

“他是个理发匠。”侯爵说,“死应该是自由的。”

加瓦尔去传达了几项命令,回到侯爵身边说:

“将军,我等待你的命令。”

“首先,集合地点在富热尔森林,叫大家分散前往。”

“这个命令已经下达。”

“你不是对我说过,厄布昂帕的人欢迎了蓝军吗?”

“是的,将军。”

“你把那座田庄烧了吗?”

“烧了。”

“村庄烧了吗?”

“没有。”

“也去烧了。”

“蓝军曾试图抵抗,可是他们才一百五十个人,而我们有七千人。”

“这些蓝军是哪一部分的?”

“是桑特尔的蓝军。”

“就是国王被杀头时指挥擂鼓的那个家伙。那么,这是巴黎来的一个营?”

“是半个营。”

“这个营叫什么名字?”

“将军,营旗上写着‘红帽子营’。”

“是一群凶残的野兽。”

“那些伤兵怎样处理?”

“结果他们。”

“俘虏怎样处理?”

“毙了。”

“有八十来个。”

“统统毙了。”

“还有两个女的。”

“也毙了。”

“还有三个小孩子。”

“把他们带来,看看该怎样处置他们。”

侯爵催动了坐骑。

七 绝不宽大(公社的口号)绝不饶恕(亲王们的口号)

这些事在塔尼附近发生的时候,那个乞丐正向科洛龙那边走去。他钻进深山沟里,在浓密的树荫下前行,正如他自己所说,对一切漫不经心,心里连一点儿小事都不装,沉浸在遐思而非沉思之中;沉思是有目的的,遐思不着边际。他就这样溜达着,闲荡着,停停走走,这里吃一把野酸模嫩芽,那里喝捧山泉水,偶尔抬起头,倾听远处的喧闹,然后又沉迷在大自然的魅力之中,在阳光下晒他的破衣烂衫,传到他耳朵里的也许是人声,但他谛听的却是鸟儿鸣唱。

他年事已高,行动迟缓,走不了远路,正如他对朗德纳克侯爵所说,走四分之一法里就累得要趴下了。他到阿佛朗清十字架那边兜一个圈子,折回来已是黄昏。

过了玛塞不远,他沿着小路,爬上一座光秃秃没长树木的山丘。站在丘顶可以望得很远,从西面到海边,整个地平线尽收眼底。

一股烟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没有什么东西比烟更柔和,也没有什么比烟更可怕。有和平的烟,也有罪恶的烟。一股烟,仅仅从其浓度和颜色,就可以判断是和平还是战争,是友爱还是仇恨,是殷勤还是险恶,是生还是死。树丛里升起一股烟,可能意味着那里存在着世界上最温馨的东西——家庭,也可能是产生了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火灾。烟这种随风消散的东西,有时候意味着人的全部幸福或不幸。

泰尔马克看见的那烟令人不安。

那烟浓黑,不时冲起红色的火光,似乎产生烟的火场在断断续续燃烧,快要熄灭了。那烟是从厄布昂帕冒出来的。

泰尔马克加快脚步,朝冒烟的方向走去。他已经很疲劳,但急于想知道是怎么回事。

他爬到村子和田庄背后的山丘顶上。

田庄和村庄都不见了。

只有一堆正在燃烧的破房子,这就是厄布昂帕!

看到一座茅屋被烧掉,比看到一座宫殿被烧掉更令人心碎。一座茅屋着了火,那真是惨极了。这是贫穷遇到浩劫,弱者遇到强盗。这种难以形容的不公平,怎能不叫人伤心!

《圣经》上记载,一个人看见一场火灾,便化成了石像。此刻,泰尔马克就这样化作了一尊石像。眼前的情景使他惊呆了。那毁灭是无声地完成的,听不见一声叫喊,浓烟中没有夹杂一声人的叹息。火还在燃烧,最后把这座村庄彻底吞噬掉。除了屋梁的爆裂声,茅草的噼啪声,听不到其他任何声响。有时浓烟散开,坍塌的屋顶下,露出一个个张着口的房间;火中一堆堆鲜红的破衣服,一件件绛红的旧家具,把四壁映得通红。整个火场看去像一堆红宝石。目睹这场可怕的灾难,泰尔马克感到一阵阵头昏眼花。

村舍旁边的几株栗树也着了火,熊熊燃烧着。

泰尔马克倾听着,想听到一个声音,一声叫喊,一声呼救,但除了腾腾烈焰,听不到一点动静。难道所有人都逃走了吗?

厄布昂帕那些生龙活虎、终日劳作的人到哪里去了呢?全村的小老百姓都怎样了呢?

泰尔马克下了山丘。

他面前横着一个阴惨惨的谜。他目光呆滞,不紧不慢地走拢去,幽灵般慢慢走向那片废墟。他觉得自己正是这坟墓般环境中的一个幽灵。

他走到原先是田庄大门的地方,向院子里望去。现在院子连围墙都没有了,与围绕它的村庄连成了一片。

他刚才所看见的一切还算不了什么,那只不过可怖而已,而现在映入眼帘的情景,才令人毛骨悚然。

院子中间有一大堆黑乎乎的东西,一边被火光映着,另一边被月光照着,呈现出朦胧的轮廓。原来那是一堆人,一堆死人。

那堆死尸的四周有一大洼积水,微微冒着烟,倒映着火光。即使没有火光映照,那摊积水也是红色的:那是一洼血。

泰尔马克走拢去,仔细察看那一个个躺倒的人:全部都是死尸。

那些死尸都是士兵,全都赤着脚。他们的鞋子都被拿走了,武器也被拿走了,蓝色的军服还穿在身上,在横七竖八的四肢和脑袋中间,间或看得见穿了洞、别着三色帽徽的帽子。他们都是共和军。这些巴黎人,昨天晚上还一个个生气勃勃,在厄布昂帕扎营呢。这些人全是被枪毙的,这一点从尸体排列那么整齐就可以看出来。他们是被人当场枪毙的;枪毙者很仔细,一个幸存者也没有。整堆尸体中听不到任何呻吟声。

泰尔马克仔细察看那些尸体,一具也没漏掉,每具尸体都被子弹穿了许多洞。

那些枪杀他们的人大概急于去别的地方,没有来得及掩埋他们。

他正要离开,目光落在院子里一堵矮墙上,看见从墙角后面露出四只脚。

那四只脚都穿着鞋子,比其他脚小一些,原来是女人的脚。

矮墙后面躺着两个女人,也是被枪毙的。

泰尔马克弯腰细看,两个女人之中一个穿着军服,身旁有一把砸破的空酒壶,这是一位随军女酒倌。她头上中了四颗子弹,早断了气。

泰尔马克再细看另一个。这是一位农妇,脸色惨白,嘴巴张着,双眼紧闭,头上没有任何伤痕,身上的衣服大概是穿得太久了,已经破烂不堪,倒下时又撕开了,所以上半身裸露在外面。泰尔马克将她的衣服完全撩开,看见她的一个肩膀上有子弹穿透的一个圆洞,锁骨被打断了。他看了一眼那对毫无血色的乳房。

“是一位还在喂奶的母亲。”他喃喃道。

他摸一下她的身体,发现还没有凉。

除了锁骨和肩膀上的伤口,她身上没有别的伤。

他将手放在她的心口,感到微弱的跳动。这女人没有死。

泰尔马克站起来,用可怕的声音喊道:

“这里有人吗?”

“是你啊,揩门汉。”一个低得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

随着说话声,从废墟的一个洞里伸出一个脑袋。

接着从另一间破房子里伸出一张脸。

这是两个躲藏起来的农民,他们是仅有的两个幸存者。

他们听见乞丐熟悉的声音,才放心地从蹲着的角落里爬出来。

他们朝泰尔马克走过来,还浑身哆嗦不止。

泰尔马克想叫喊,但喊不出来,他太激动了。

他指给他们看躺在他们脚边的那个女人。

“她还活着?”一个农民问道。

泰尔马克点点头。

“那个女人也活着吗?”另一个农民问。

泰尔马克摇摇头。

头一个出来的农民又问道:

“其他人都死了,是吗?那情景我看见啦。我躲在地窖里。这种时候一个人如果没有家室,那才谢天谢地呢!我的房子给烧掉啦,耶稣我主!这个女人有几个孩子,三个孩子,全都很小!孩子们哭叫:‘妈妈!’母亲哭叫:‘孩子们!’他们枪杀了母亲,带走了孩子。这一切我亲眼所见,上帝!上帝!上帝啊!那些杀人的人走了,心满意足地走了。他们带走了几个孩子,杀死了母亲。可是,她还没有死吗?她还没死?你说呀,花子,你相信还能救活她吗?要我们帮你把她送到你的树洞里去吗?”

泰尔马克点点头。

田庄旁边就是树林子,他们很快就用树枝和蕨草扎成一副担架,把始终没有动弹的女人放上去,两个农民一前一后抬着,朝荆棘丛里走去。泰尔马克扶住女人的一条胳膊,摸着她的脉搏。

一路走着,两个农民说起话来,一前一后,隔着月光下那个满身血迹、脸色惨白的女人,胆战心惊地哀叹着:

“都杀光了!”

“都烧光了!”

“唉!天主!今后就是这种世道了吗?”

“都是按那个老头儿的旨意干的。”

“对,是那老头儿指挥的。”

“枪毙人的时候我倒是没有看见他。他在场吗?”

“不在,他走了。但在不在都一样,一切都是按他的命令干的。”

“那就等于是他干的。”

“他说:‘杀!烧!绝不饶恕!’”

“据说他是一位侯爵?”

“是的,就是我们这里的侯爵。”

“他叫什么名字来着?”

“朗德纳克先生。”

泰尔马克抬眼望着上天,咬牙切齿地低声说道:

“要是我早知道会这样!” n8YmJvulj37UFUelVGS+EJcvoovwOwTc9DfIb3k9WWj8tEkLxwncAuSKyg+SVsK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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