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书:正确性和正当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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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二年级的时候,我们会听从老师这样的责备—— “比利,‘是我’不能说‘It's me’,得说‘It is I’。”我们中很多人面对语法权威的恐吓会畏缩不前,他们说“有希望地(hopefully)” 是有语法错误的。但真正“有希望的”是,仍有人会继续抗议。
正当性和语法联系紧密。人类依靠语言生活。苏格拉底说过:“语言的误用将给灵魂招致罪恶。”很长一段时间,我把这句话当作座右铭钉在桌前。
谎言是对语言的有意误用。然而“仅仅”因为无知和无意,常常就会滋生出半真半假的误解和谎言。
在这层意义上,语法和正当性紧密相连。周密和恰当地使用语言是作家的道德责任。
但苏格拉底没有谈论语言的正确性。正确不代表道德上“对”,不正确也并非道德上“不对”。正确性不是道德问题,而是社会和政治问题,它界定着社会阶级。正确的用法由某个以特定方式讲话和书写的群体而定义,它们是区分内部群体和外部群体的测验或口令,猜想一下,哪个群体掌握着权力?
我憎恨手握正确性的恶霸,厌恶自以为是的正直,我质疑他们的动机。然而在这本书里,我必须在剃刀边缘行走,因为语言的用法是个社会问题,尤其在写作上,语法是传达意义时普遍的社会共识。语无伦次的句法、错误的用词、放错位置的标点,都损害理解。对规则的无知使句子杂乱无章。若不是自觉地用一以贯之的方言去书写或个性化地表达,不正确的用法是场灾难。语言使用上扎眼的错误会让整个故事黯然失色。
哪个读者会信任对手头的工具一无所知的作者?谁能随着走调的小提琴翩翩起舞?
写与说适用的标准不同。这不难理解,因为阅读的时候,我们听不到讲话者的声音,看不见对方的表情,分辨不出口吻,也就没法理解没说完的句子和错误的用词。我们拥有的只有词语。因此它们必须清楚明晰。比起面对面讲话,让陌生人读懂你的文字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如今,写作的陷阱遍布于网络,在电邮、博客和评论回复里更是俯拾皆是。虚拟交流的便利和无须思索的轻松有种迷惑性。人们急急忙忙地写,不去重读写下的东西,误读别人的同时也被别人误读、陷入争执、抛出谩骂、放言挑衅,因为他们希望别人看到自己的文字,就像听到自己讲话一样。
指望人们能听出言外之意的想法是幼稚的。将自我表达与交流相混淆是危险的。
读者面前只有词语。表情符是无法用语言表达情绪和意图时可怜乏味的替代品。网络确实方便,但在网络上表达自己的想法却跟用平面媒体一样困难。也许甚至更加困难,因为在面对屏幕而不是纸张时,很多人只会漫不经心地匆匆浏览。
写作可以是完全口语化的、非正式的,但若要交流任何复杂的思想或感情,就不得不遵循普遍的共识、通用的语法和使用习惯。如果打破它们,那就是有意的破坏。只有了解规则才能打破规则。横冲直撞的人算不上革命者。
如果不了解真正的规则,你可能会误入歧途。我曾经不止一次被煞有介事的语法和词汇用法误导,掉进假冒的“优秀作品写作规则”里。这里就是一个例子:
假冒的规则:以“有……(There is...)”开头的句子都是被动语态(Passive Tense)*。优秀的作者从来不用被动语态。
事实上优秀的作者一直在用“有……”。“他手腕后面有一只黑寡妇蜘蛛。”“机会还是有的。”这被称作“存在结构”(Existential Construction)*,用来引出一个名词。它很基础,而且很有用。
根本不存在叫作“被动语态”的东西。被动和主动不是语态,而是动词的模式。只要使用得当,两种模式都有用,都正确。优秀的作家两者都用。
官僚、政客和行政人员等在演讲中使用“存在结构”来规避责任。这里有段佛罗里达州州长里克·斯科特 在佛罗里达州共和党大会上的讲话,提到台风威胁时他这么说:“对于撤销威胁没有任何预期。”你能看到,这个无辜而且有效的结构是如何背上恶名的。
这里有一个有意违背假冒规则的例子:
假冒的规则:英语中的泛指代词是“他(he)”。违背的例子:“每个人轮流大声朗读他们的作品。”
语法恶霸们会说,这是错的,因为“每一个”“每个人”是单数,而“他们的”是复数。但莎士比亚却曾经把“他们的”跟“每个人”“任何人”“一个人”放在一起使用,我们平时说话时也这样用。(乔治·萧伯纳就说过:“别再逼得任何人都失去他们的理智了。”)
从十六或者十七世纪开始,语法学家就教导我们,这是不正确的。也是从那时候起,他们声称代词“他”可以代指两个性别,比如“如果一个人要做流产,他必须告诉父母”。
我对“她们”的使用有社会动机,这也是政治正确的(如果你喜欢这种说法):这是对社会和政治上那个影响深远的禁令的有意回应,语法制定者们通过剥夺我们的性别代词,强化了男性是唯一重要的性别的认识。一直以来,我都在破坏一些不只是假冒,而且有害的规则。我清楚我在做什么,也晓得为什么要这么做。
对于一个作者,这很重要:清楚自己在对语言做什么,为什么这么做。一个作者应当对语言和标点的用法了若指掌,能驾轻就熟地使用它们,使它们不再是限制你的规章,而是服务你的工具。
看看“跳蛙”那一段(第4页):作者故意偏离“正确”的用法,但标点却无可挑剔,而且在保持方言的使用和抑扬顿挫上发挥了重大的功用,读来节奏明快。粗陋的标点让句子混沌而丑陋,明智的标点则使语言清晰流畅。这才是真正重要的。
下面这个练习纯粹是一剂提神剂。我尝试通过禁止你使用标点,来让你体会它的重要性。
在纸上写一段叙事文,150到300字之间,不要用标点(也不要用分段或者其他任何手段来打断)。
建议主题:一帮人置身于一个慌张、忙乱、让人糊涂的活动之中,比如革命运动、事故现场,或者大甩卖开场前的那几分钟。
小组活动:让大家先默读一下,只读一遍。当写作者大声朗读作品时,理解起来并不难。但如果作者不读,理解还容易吗?
评价练习时的思考和讨论:没有任何停顿的词语之流能否贴合主题?标点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叙事?
写作之后的思考:这些文字像什么,它是如何区别于那些有通常的标记、引导和停顿的文字的?它是否引导你用一种有别于平日的方式写作,或者为你曾经尝试的写作方式提供了一个不同的路径?这个过程有价值吗?习作的可读性如何?
如果你一直都在逃避思索标点,这是一个机会:独自坐下来,拿出一本自己喜欢或赞赏的书,挑出几段来读,研究它的标点。这个作者在做什么,为什么用这种方式断句,为什么想在那儿停顿,标点在多大程度上构建了文字的节奏,它是如何做到的?
一周之后:现在,如果再通读一遍自己在工作坊中的习作,给它加上标点,这也许会很有趣。没有标点的片段不得不自成一体,找到一种无须标点便能清晰表达的方法。给它加上标点,也许就是重写它。你觉得哪种方式更好?
小时候,我在一本讲绕口令的书里读到过一个由四部分组成的句子,它把标点的力量,尤其是分号的用途表现得淋漓尽致。它没有标点,是这样一句话:
All that is all that is not is not that that is not that that is not that is all
只需三个分号,就能赋予它意义。你也可以全都用句号,但那就显得磕磕绊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