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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创作经验

白先勇教授于二〇〇〇年一月二十日,应香港城市大学中文荣誉学士学位课程负责人王培光博士的邀请做演讲,出席者约二千五百人。此次演讲为名家系列演讲之一,该系列演讲旨在促进中学与大学的交流,由大学拨款委员会赞助。这次演讲,由该课程学生张嘉雯、黄子容、柯冠茵笔录,副教授郑滋斌博士做文字上的整理,经白教授审阅后,录出以飨读者。白教授说,这篇演说辞的对象主要是香港的中学生,目的在提高他们对中国文学和写作的兴趣,然而,其丰富深刻的创作体会,相信对写作人和文艺青年也具有启发性。以下为白教授的讲词。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我要向大家道歉,去年十二月,本来应约到这里来做演讲,其后去了北京,当地天气很冷,而且大概感冒病毒也很厉害,虽然打了感冒针,结果还是受到感染,发高烧,不能来了,真是非常对不起。

今天讲的题目,是“我的创作经验”,说说我的写作生涯,跟在座青年朋友分享一下我走过的一些创作道路,写作的苦乐。今天我想讲讲写作的心路历程和《台北人》。我知道这本书在香港有些中学是作为指定读物的。

当初是怎么写出这本书来的?我在《蓦然回首》一篇里已经提过了,现在想想,有点不太公平,因为我漏了香港这一段,今天要特别提出。我刚去过我在这里念书的地方,九龙塘小学和喇沙书院,勾起了很多回忆,包括当时老师的讲课情形,对我都很重要。我们所读过的书,教过自己的老师,经历的一切,对我们的一生都很要紧。我在香港是从一九四九到五二年,只有三年,但这段时间对我很重要。

我在《蓦然回首》里提到我小时候身体不好,生肺病。那时肺病是很厉害的病,没有药可根治。我生了四年多的病,因为这病会传染,需要隔离,大概人独个儿时喜欢幻想,当时我就是这样,又喜欢看小说、连环图。到了念书的年龄,好像在桂林、上海、南京等地方都待了几年,时值战乱,没有时间安定下来念书,真正念书是在香港开始的。

九龙塘小学是一所蛮有名的学校,校长叶不秋,很严格,很注重我们的学业。老师都很认真。当时我念五年级,每个星期要站起来用广东话背书,这对我来说糟糕极了。用广东话说一说还可以,要背书就背不出来。老师很好,就让我用普通话背,到现在印象还蛮深刻的。我们每念一篇文章就要背诵,一个挨一个字地背,还要用毛笔默写,错一字就扣一分,那时这都是苦事,现在想想,却是很对的老法子,背了的书是相当有用的。

我当时很喜欢国文,爱看小说,所以国文成绩比较好。老师改作文喜欢打红圈,表示写得好,而且还会把它贴堂。我有几篇作文贴堂,很得意。这种鼓励很大,觉得国文老师对我很器重,于是我对国文特别下功夫。回忆中,以前的香港很重视中文教育,国文老师注重根基训练,要默书。其后我到喇沙书院念书,一所有名的英文学校,我今天也去过了,现在的校长是Brother Patrick,当年的校长也叫Brother Patrick,是爱尔兰人。那时我们读的书以英文为主,不过中文老师同样重视背书和默写。我记得有位国文老师年纪蛮大的,教《琵琶行》时,用广东话念,特别好听:“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我听了很喜欢,把诗背得很熟。《琵琶行》很长,老师也要我们默写。我在喇沙念了一年半,那时的国文教育,对我有相当的启发。

我们是一个诗的民族,文学成就以诗最大。诗表现的就是文字的美。假如文字是一种艺术,诗就是文学的贵族,是最美的艺术。诗讲究对仗,每一个字要注意它的位置和声音,什么都要对,要求非常严。念诗时,每个字要念得很正确。我觉得同学在中学十五六岁时,触觉较敏锐,对美开始敏感起来,这包括艺术、音乐和文学。中学以后,你们可以从事股票买卖,可以从事电脑研究,可以学医,各样都可以,但如果你在青少年时,对文学有相当的爱好,它可能是你一生中最美的追求、回忆。文学或许不能帮助一个国家的工业或商业发展,但文学是有用的,它是一种情感教育。想做一个完整的人,文学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培养你的美感,对人生的看法,对人的认识,它在这方面的贡献最大,不是别的东西所能替代。音乐比较抽象,而文学却很实在,它对人生更为接近。念过《琵琶行》,它对我发生了作用。大家都知道《琵琶行》讲的是一个歌女的事,她的沧桑史。我当时可能并不太了解,但它文字的优美和内容,可能启发了我以后写同类的歌女生涯的小说,例如《游园惊梦》、《金大班的最后一夜》等等。当时国文老师用广东话念《琵琶行》,对我有很大的感动,影响却在以后才发现。所以你们中学念的诗歌,可能对你的一生有很大的影响。

后来我到了台湾,再上中学。建国中学在台湾也是名校,是最好的学校。在香港,我的英文成绩比较好,到台湾念书,我以插班生资格考试,英文是一百分,数学只有三十分——台湾学生的数学很厉害——平均起来,我的成绩刚好够被录取。在那所中学遇到很多好老师。当时有许多老师是从中国大陆去的,他们真的诲人不倦,很了不起,很动人,而生活都比较清苦。他们对我们的教育是完全投入的,而且重视中文的传统,我获益很大。教国文的李雅韵老师,是北京人,在北京接受教育,也是我们的导师。她是一位作家,在报纸、杂志上写文章。那时学生很崇拜老师,她当然是我心中很了不起的老师。她除了教我们课文以外,每个星期的几个小时,还教我们文学源流,从《诗经》开始,一直讲下来,到唐诗、宋词,教我们基本的知识,不很深,却很重要。她教时,还举一些有名的例子,让我对中国古典文学有根本的认识,像李后主的词。那时我才第一次念李后主的词,就是那一阕《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现在想起来,因为历史的原因,当时有一大批老师从大陆到台湾去,这种历史背景和感怀,老师的感受必然很深,所以她教李后主、李清照的词,好像特别有所感触。

上作文课时,老师看了我的作品,很喜欢,跟我说:“你为什么不写写文章,像我一样去投稿?”得到她的鼓励,我就写了一篇散文投杂志去,第一篇就登了,我觉得自己是作家了,当时才十五六岁,很得意,老师说:“你就写下去吧,写到二十多岁,你也是个作家了。”她这么说,我也觉得大概就是了。中学时的老师对我的鼓励很大,也对我日后的写作生涯有很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他们让我对写作充满信心。我想,有一天我要当上作家。

念高中时,一些国文老师对我也相当偏爱。念高一时,我们是全校最好的一班,功课竞争很厉害,而国文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陈老师给我的国文分数是八十分,很不得了,其他同学最好的不过六十几分。国文分数特别高,我在高一时名列前茅。无论要我怎样背书,都不以为苦,我觉得老师很欣赏我,对国文便也特别重视,视念国文为一种乐趣。现在我们不着重背书,其实不对。背书是老法子,但同学在中学时,记忆力好,背几篇好的古文、诗词,对写作是很有用的。中国文字很有美感,也重视美感,重视音乐性、节奏感。像宋词便抑扬顿挫,铿锵有声,如果我们能多背几篇,掌握文字的美和音乐节奏感,对写作很有帮助。我们不都要去当作家,可是背诵一些诗词,了解文字的美,它跟大自然的配合情形,却很有益处。我刚才说文学是一种美的教育,一种情感教育,这是非常重要的。我们现在重视科技,用电脑,用文字的机会以后恐怕是愈来愈少。我觉得汉字还是我们民族的根,我们的思想感情跟汉字的联系很大,是不可忽视的。

在座很多是中学的同学,在这阶段,你们会对人生、感情、伦理等产生许多疑问,文学也许不能都给你们找出答案,可是阅读文学作品像小说后,可能会有所启发。法国《解放报》问世界上的一些作家,为什么写作?我被问时,当时用英文脱口而说:我希望把人类心灵中无言的痛楚转化成文字。我认为,有很多事情,像痛苦、困境等,一般人可能说不出来,或者说得不好,但作为文学家,比一般人高明的地方,就是用文字把人的内心感受写出来,而且是写得好。我们看了文学作品后,往往会产生一种同情,这个很重要。没有人是完美的,完美只是一种理想。文学作品就是写人向完美的路途上去挣扎,在挣扎的过程中,失败的多,成功的少,但至少是往这一方面走。我想文学是写这一个过程,写一个挣扎,让我们看了以后,感到这种困境,产生同情。

我从小就喜欢文学,所以走到创作路上来。中学碰上几个老师的鼓励,到了大学又遇到了一个好老师,就是夏济安先生。他办了一本杂志,鼓励创作,要我投稿。我的大一国文老师叶庆炳先生,替《文学杂志》邀稿,后来让我们写小说当作文,我就写了三篇上去,老师看了以后发回,一句评语也没有。当时我想:老师定是不喜欢我的作品了。后来我去找夏济安先生,他挑了《金大奶奶》发表到杂志上去。这次对我的鼓励很大。多年以后,我问叶先生:当时你为什么不鼓励我写小说?他说:做作家需要一些挫折,我要给你一点挫折感,今天你不是成为一个作家了吗?叶老师真的有意思,一个很好的老师,他就是这样鼓励我。我很幸运遇到这些老师,他们对我的帮助都很大。

我也有一些好同学。在台大念二年级时,我跟一班同学办了一本叫《现代文学》的杂志。我觉得同学该有自己写作的杂志,所以提议了。当时我们念大二,能力有限,但是有一股青年的雄心。那时,台大校长是傅斯年,是“五四”时期的健将,在北大当学生时办了一本叫《新潮》的杂志,很有名。既然傅校长办杂志,我们也来办,也来个“五四”运动。其实,我们不知天高地厚。我们没有名气,没拿稿费,什么都没有,只管写。杂志第一期的文章不够,我就用两个笔名写两篇,一篇叫《玉卿嫂》,另一篇叫《月梦》。同班同学李欧梵,是哈佛大学的名教授,今天正在香港访问。另外一位很有名的作家,也在香港,叫戴天。我们三人那时常常投稿。班上还有几个同学:像王文兴,欧阳子,陈若曦,岭南大学教授刘绍铭——他比我高两班,还有叶维廉教授,我们的学长,替我们写了一首诗。当时外文系的写作风气很盛。除以上的人外,还有余光中先生,是我们的龙头大哥,也是外文系第一位名作家。那时余先生已经很有名,杂志的第一期,他投了一篇诗。那时没有钱办杂志,我们跑去印刷厂做校对。厂长对我说印数太少,只有一千多本,就放在那里等吧!一等便等了一个下午,没有把我们的杂志上机印。我对他说:今天你要是不印的话,我就不走。他拿我没办法,最后只好印了。我坐在那里边印边校对,就这样把杂志弄出来。那时劲大得很,常要稿,我几乎每期都写,我的《台北人》,除一篇外,都是在《现代文学》刊登的。我现在说说怎样写《台北人》。

我写《台北人》,第一篇是《永远的尹雪艳》。我写这篇时,已到了美国,在爱荷华大学的“爱荷华作家工作室”念书,那是美国惟一可以用写作当硕士论文的地方。写小说可写出一个学位来,实在太好了。在美国的两年对我有很大的意义,我可以一边念书一边写作。那时我的英文不够好,需要先把中文写好,再翻译成英文,颇为费时。不过,我就这样维持杂志的稿源。一九六六年,快念完课程。我喜欢到校园中的爱荷华河畔,那里有供野餐用的椅子,那时大约是春天,冰已经融了,地方很美,我开始写《永远的尹雪艳》。

在小说前面,我用了一首诗作为题词,那就是唐朝诗人刘禹锡的《乌衣巷》。诗是这样的:“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这首诗是从前念的,把它当作题词是有原因的。刘禹锡是中唐人,唐朝的国势已经衰落了,他尝过许多沧桑,经过南京这个千年古都,有很多感触,便写了这首诗。西晋原来建都于洛阳,五胡乱华,国都沦陷,政府东渡到南京建都,是为东晋,当时辅助东晋的有许多大家族。诗里的“王谢”是指王导、谢安两个大家族,他们都东渡。那时东渡的人很多,可说是中华民族的一次大迁徙。诗中充满历史的沧桑。刘禹锡怀念金陵,并借古说今,对唐朝的衰微有所感触。我写《台北人》时,也有这想法。借西晋迁都金陵的历史,比喻“国民政府”渡海到台湾。我用这首诗作题词,已替这本书定了个调子。那时年纪轻,大约二十五六岁,但已经有意无意地想写这个主题,跟刘诗暗合。讲到这里,想补充一点:小时候曾到南京,在那里住了一段短时间,对金陵有印象。我到过明陵、中山陵、雨花台等地方。童年的记忆很清楚,南京这地方对我来说有很大的意义。它是国民政府的首都,我拿这首诗作引子,可能跟小时候的记忆很有关系。我就用这首诗定了一个调子,然后开始写下去。

我写第一篇时,是一九六五年,然后就由一九六六年写到一九七一年完成,共五年光景。后来,文评家说这本书的基调有点悲观,这跟我那时的心情很有关系。我在美国,对中国的历史更关怀起来,非常感兴趣。找书看时,很注意中国历史的发展,常反省我们近代史的发展。那时,正值“文革”,虽然身在美国,但香港、美国报导“文革”的消息也很多。在电视上看到红卫兵把庙宇、雕塑打坏的镜头,大吃一惊,觉得这对中国是一个很大的破坏。当时写作的心情,既充满了“国民政府”兴亡历史,又遇上“文革”,就这样一个个故事写下去,到最后一章才想起了这个基调,可能跟《乌衣巷》这首诗有相当关系。不过,第一篇的调子跟其他几篇不太一样,《永远的尹雪艳》写的是上海一个高级交际花的故事,她是永远不老的一位美人。这篇有一点讽刺的调子。我小时候在上海住,上海是个花花世界,那种繁荣对我很有吸引力,尹雪艳在某方面代表了上海某种阶层的人。世上没有东西是永远的,尤其是人,不能永远。小说的第一句却说尹雪艳永远不老,分明违反了生物定律。可是,我刚去了上海,回想当年所写的,名字实在取对了,尹雪艳真是永远的,现在的上海又繁荣起来了。我跟一些上海人聊天,他们对当年的繁荣情况非常骄傲,尹雪艳的确是永远不老的,她代表了一种永恒的东西。在上海南京路上看得有点眼花缭乱,我想尹雪艳又回来了,取这个名字很有意思。有很多事情,当时是想不到的。

《台北人》里面的人物,大都是中、老年人。中、老年人大都有很沉重的回忆。我当时很年轻,在那个时候写我现在的心境,好像预言一样。尤其是《冬夜》那一篇,写的是一位老教授。现在的我,就是个“冬夜”。我写《冬夜》时,大约三十岁,这样一篇一篇写下来。在写《台北人》的过程中,对自己的文化有一种悼念的感受。写小说时,身在美国,常常反思中国文化。从十九世纪后期开始,中国传统文化衰落下来,我常思考:原因在哪里。这是一个很大的题目,我感受很深。我学的虽然是西洋文学,西方文学当然非常伟大,他们的传统也了不起,但同时对自己国家的传统有一种检讨、反省。写作对我来说也是一种自我的发现(self-discovery)。

我小时在香港生活,接受的是英文教育,长大后学的虽然是西方文学,热爱西方的一些文化,但骨子里好像有中国文化的根,深生在里面。愈写愈发现,自己在用字时,感到更要回归自己的传统。我从西方文学获益很多,学了很多技巧和思想。可是,在运用时,由于受到中国古典诗词的熏陶和感染,以至于古文文字上的应用,使我在笔下有意无意地表露出来。写作对我来说是一种自我检视,这包括了对文化的检讨。我们的古文明曾是这样的辉煌,在二十世纪,如果我们要拉长来看,这个文明的发展可能是一个低点。我那时的心情都反映到作品里去。这个世纪,我们有太多的动乱,文学受到太多的政治干扰,我们走的并非是一条平顺的路,所以我写作时,觉得是一种对自己的检讨。

我写小说是以人物为主的,每一篇都是。我写的常是人的困境,因为人有限制,所以人生有很多无常感。在这种无常的变动中,人怎样保持自己的一份尊严?在我小说里,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题目:他们过去的一些辉煌事情、一些感情、能够保有的一些东西。正如张隆溪教授说的,文学教人同情。我写人物时,跟他们站在同一根线上。他们的困境,我想我也有。我不是站在一个比人高的位置上去批判人。我想,人的最后裁判,不是由人来做,只有神——一个更高的主宰,才能对人做出最后的判决。我们作家的职责,是要写出人的困境,人的苦处。文学对我来说,并非说教,也不只是一种艺术。如果文学能够让读者引起共鸣,引起同情,文学家已经达到目的。

本来,人生是很复杂的,要找到惟一的答案,是不大可能的。我写的那些人物,他们在道德上可能都有错失,行为方面可能也有缺失,但是我写这些人时,基本上是处在同一个水平面、同一种处境来了解。因此,写作,一方面是心理的,另一方面是表现作家的思考,对人生的看法和认识。同学们,你们不一定要成为职业作家,但写作很有意思,写自己也好,不写自己也好,总可以写一些感想。我想你们会感觉到,写作时心中有很多意料不到的想法,可能很有启发作用,我就是这个样子。我愈是写,愈对自己的认识和看法更清楚。写《台北人》写了很久,它可以说是我生命中,尤其是那几年——六五到七一年的重要结晶。

六〇年代,中国大陆发生很大的变动,它记述了我那时的看法,它是我生命中的纪念。后来我也写长篇小说,现在也写散文,各式各样的。我写过一些电影剧本,一个舞台剧,各方面都尝试过,每一方面都给我一些经验。

我特别提出一点,在《台北人》中,有一篇叫《游园惊梦》,讲一个唱昆曲的名伶一生的事迹。我写这篇小说最苦,至少写了五遍,所以印象深刻。为什么我写得这样苦?就是找不到合适的技巧及形式。《台北人》可以说给我在技巧和结构上一个试验的机会。我觉得写一篇小说,题材选好了,人物也选好了,一定有个最好的表现方法。我们看一些名家的小说,觉得作者写得非常好,你自己想想,换一个方法写会不会比他写得更好?如果他的作品是经典之作,写得非常好,非常完美,你怎样也不能胜过这个方式,这个作家很可能已经选到表现这小说最合适的方法,选到最合适的语调和结构。

在座诸位如果有看过《游园惊梦》的话,知道这小说中有很多回忆。那些回忆不同于普通的回忆,因为小说中的名伶是从前在南京一个唱昆曲非常有名的歌女,叫蓝田玉。她因为想出名,后来嫁给了一个年纪比她大四十岁的将军,入了豪门当夫人。当夫人的同时,有一段时间跟一个年轻的军官发生了爱情,后来爱情破灭了,这是前一段。其后到了台湾,将军过世,爱情也破灭了,自己的身份下降了许多。有一天,她去参加一个宴会,看见从前跟她一起唱戏的朋友,她们已经嫁给一些大官,都高高在上,她反而落下来了。她很感触,想起从前的一切。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蓝田玉想起从前的爱情、从前的地位,内心起伏非常大,尤其是听到了昆曲,用普通的回忆方式,不足以说明这位迟暮美人心中那种非常强烈的感情。

我写第一、第二遍也不好,到第三、第四次时,稿子已丢了好几桶,还是写不出来。后来我想,传统的手法不行,而且这篇小说与昆曲有关,昆曲是非常美的音乐,我想用意识流的手法把时空打乱来配合音乐上的重复节奏,效果可能会好得多。于是我试试看,第五次写,就用了这个方法跟昆曲的节奏合起来,她回忆的时候,跟音乐的节奏用文字合起来。写后我把小说念出来,知道总算找到了那种情感的强度,当时很高兴,但已过了半年。

写这篇小说非常苦恼,但完稿以后却非常高兴。所以我想,写作有一点是很重要的,老师夏济安先生也这样说过:写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怎么写。我想,一些主题和内容,作家各有不同的想法布置,但怎样去表现一个故事,却最重要。我写《台北人》,每一篇尝试运用不同的方法、语调跟角度来写,看哪一个最好。所以写《台北人》对我来说是一个挑战,用最好的技巧来写一篇东西。同学可以试试。一般写小说很重视开头,可以从头说起,从尾说起,或从故事的三分之一说起,效果都不一样,你们可以试试看。我写《台北人》时,在角度和文字运用方面,感到很大的挑战。譬如写《梁父吟》,小说里的人物是革命元老,他们曾参加辛亥革命,他们讲的语言跟我们的不同,我要找到合适的、真实的语言资料。他们是我的父执辈,他们聊天的时候,我在一旁听,听他们的语调。《金大班的最后一夜》写一个上海红舞女。我曾在上海念书,会上海话,写金大班要懂上海话,不觉得吃力;但金大班是在舞场打滚的舞女,我没有这种生活经验,便要努力揣摩她的性格。可见写不同的人物时,要尝试扮演不同的角色。在写《台北人》过程中,扮作他人是一种宝贵的实验。今天晚上我还有文化沙龙的聚会,讲话就到这里为止。谢谢。

原载二〇〇〇年三月香港《明报月刊》 oZiPtCqPNAn47dcOS4Q/2h1gktgDNJFpB9AovID5dUOHhoWyMhTCstUhsdT8gh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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