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靖自幼就以文学著称乡里,踏上仕途后,更加勤于著述,尽管很多与其职位有关,但就著述而言,可以说是硕果累累。有《武溪集》行世。
余靖的诗文集《武溪集》,由其次子余仲荀据其遗稿编辑,取书名为“武溪”,是学唐张文献公之文集以“曲江”命名的方法,以故乡曲江另一支流“武溪”对举和取譬而成。
余靖的著作,据有关史籍和书目所记,除原版《武溪集》(或作《余靖集》)20卷之外,还有10余种,其中个人专著6种、集体编著5种。
个人专著有:《三史刊误》40卷(或作45卷,或作《汉书刊误》30卷)、《隆兴奉使审谕录》(卷数不详)、《契丹官仪》(卷数不详)、《国信语录》1卷、《圣宗掇遗》1卷、《谏草》3卷(或作《奏议》5卷)。
集体编著有:《庆历祀仪》、《太常新礼》、《太平故事》(一名《三朝政录》)、《新建图经》(未记卷数)、《唐书》(有此任命,未参与)。
自《武溪集》(20卷)成书至今,历经数百年,中间刊、印版本很多,现取黄志辉《武溪集校笺》(21卷)为据,加以分析。
《武溪集校笺》记有余靖的著作,第一、二卷有编年诗140首(包括五言律诗、七言律诗和古诗);编年文413篇(包括序13篇、论10篇、记事文21篇、寺记31篇、制诰101篇、判词53篇、表状56篇、书启22篇、杂文3篇、箴文6篇、谥议1篇、祭文4篇、墓志22篇、奏议68篇,另有祈雨文2篇)。
余靖的作品中,“余靖的序论,无论是序诗文、序《海潮图》、序世谱,还是论谥、论瑞、论历、论祭、论设史之由和秦汉之兴亡,大都有所发明,敢于独立思考,体现了他不因人热、不失其本的史家风度”
。
记事文,题材广泛,史料翔实。而余靖的判词则相当完整地保存了御试、秘阁试和私试的原貌。举凡诗礼教化或政经刑法,其所应对,均事著典章,理资沿革,随手拈来,是非互见。贵在识时度势,不袭常规,顺变从权,协于大中。
制诰写于推行“庆历新政”期间,主要议题是吏治的整顿。表状书启则记录了他仕途起落的波折和心境。余靖所写的墓志,数量颇多,极为世人所推重。
而余靖的诗,数量虽不多,但质量很高。“他在《孙工部诗集序》一文,明确提出‘远敌曹(植)刘(祯),高揖颜(延之)谢(灵运),兼沈(佺期)宋(之问)之新律,跨李(白)杜(甫)之老词’的奋斗目标;坚持‘褒善刺过,与政相通’‘有美必宣,无愤不写’的创作纲领,并系统论述‘发于胸臆’,‘穷愁称工’,‘不从经史之所牵,不为文字之所局’,以及‘为体不同,同归比兴’的创作原则和创作方法,实是与欧阳修、梅尧臣、苏舜钦等人互相呼应,共同倡导诗文改革的确证。”
由此,称余靖为诗人,实不为过。
为了更好地了解余靖的基本思想,以下选取余靖较具代表性的作品作一概论。
《从政六箴》作于宋仁宗天圣四年(1026年),时年余靖27岁。这是自天圣二年(1024年),余靖进士及第后,授赣县尉期间的为官之心得和今后为官之准则,是余靖自强自觉的私箴,也是个人立身行事的座右铭。箴乃“劝告,劝诫”之意,文章的主题是“士节”,即士大夫应有的气节和操守。余靖把这种“士节”概括为“清、公、勤、明、和、慎”,从六个方面告诫自己,也告诫他人。
在《从政六箴》中,“清”就是清廉,与清相对立的是“贪”。对于“清”的重要性,余靖说得很清楚,他开宗明义地指出:“政为民纲,清本士节。”“清”是保持“士节”的首要和基本的要求,“不贪为宝,先儒之道”,违反这个要求,“枝必颠折”,就无法保持和达到“清名不灭”了。为官从政就是要做清官,不能做贪官,否则“贪彼赇饷,过于豪夺,罪盈于贯,阳诛阴罚”。“惟端惟方,政化之纲”是“公”的要求,就是要“勿畏于势”,“勿黩于贿”,不徇私情,秉公执法。“其守不更,乃国之经”,如果为官于私,则害己误国。“勤”怠是对立的,余靖指出“勤则政宣”,“怠则废职”,“官无留事,史称名臣”,历史上的名臣都是勤政为民的。“明”的要求是做人为官,要光明磊落,要豁达、识大体,如“轩铜照胆,不将不迎”,不要钩心斗角,不要陷于细枝末节的争讼,做明人、做明事,不做小人,不做阴暗的事。“济之中和,可以从政”,是余靖在“和”箴中提出的要求,“和”乃中和之意,源于《礼记》之中庸之道,是人们立身行事的准则,而余靖于此加以发挥,上升到哲学的高度,引申为“适度”之原则,因为“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刚而又方失乎正,柔而又圆近于佞”,要“济之中和”。“慎”就是要慎重,“动而三思,静当有虑。俭则易足,谦则无忤。狠则多争,傲则众怒。好乐者,所贵无荒;纵欲者,终闻败度”。人生之路,为官之道,如“太行之险”“龙门之浚”,要慎之又慎。所谓“奔车之上无仲尼,覆车之下无伯夷”就是这个道理。
余靖的《从政六箴》,引经据典,于儒道佛各有所取,教人于理,教人自律,不仅具有历史的意义,于今天进行廉政建设更具现实意义。
《秦论》上、下篇,作于景祐元年(1034年)冬至三年(1036年)春,那时余靖任秘书丞,奉诏校刊三史,《秦论》是校刊过程中的所思所得,是余靖对秦兴、秦衰原因的分析。余靖认为,秦的兴衰并非因据险地而成,实由人事所致。
对于秦兴的原因,余靖于上篇中批评了“据险而王”之说,认为“咸以河山之险秦得百二,遂并天下者,地势便利使之然也”,据山河之险的“百二之说”是不对的。指出秦兴的原因乃“得人而昌”“任贤之勋”,并列举秦穆公重用百里奚、孟明、由余;秦孝公“增修孝公之德”,纳贤重士,用商鞅之谋而“开阡陌、急耕战,法行民便,亦以称霸”。秦能“灭二周,吞六国,而并天下”,是任贤用能之结果,而非单一的地势之功。因此,余靖说“一贤之功,坚于山河远矣,在于用与不用耳”,秦兴在于以“德政”招揽人才,并提供人才施展才华的机会。而在下篇中,余靖专论秦亡之过。余靖明确指出:“亡秦而贼天下者,李斯也。”为什么余靖会这样说呢?他分析,秦之霸业在于:其一,“秦人据形便之国,气凌山东”。其二,穆公任由余,孝公用商鞅,做到了人尽其才。而开始,李斯以儒学西游于秦,献“一六合、兼诸侯”之计,使秦得以并天下,李斯也因此拜相。余靖评价说:李斯“以布衣徒步游说数年而取宰相,不为不遇也”。拜相之后,李斯也曾为秦朝的统治尽职尽力。但是,后来的李斯却“背戾古始,拔本塞源”,既焚书,又坑儒;奢侈封禅,使秦王骄心;修筑阿房宫,劳民伤财,“刑繁令淫”,败坏国纪。更可恶的是,李斯听信赵高的蛊惑,废扶苏而拔胡亥,导致“小人在位,兵徭并起”。“使四海之人血膏边城,骨填骊山。”“胡亥得位,赵高得权,皆斯之由也。”因此,余靖追溯胡亥得位、赵高权重之论述,指出了秦亡的原因,关键在于宰相不力,罪在李斯,实在是人事所致。
《汉论》上、下篇的写作时间与《秦论》的写作时间相同或稍后,也是余靖任秘书丞,在奉诏校刊三史过程中的所思所得,文章主要是论述两汉之祸福得失。上篇论述西汉之祸始于孝成委政于外戚,这是史家的看法,而余靖则认为:“汉家之祸不始于孝成,盖孝惠源之”,由此以后,便无法制止,导致外戚专权,扰乱朝纲,败坏祖制,危及汉朝江山。下篇则论证两汉“封建”的得失。汉高帝封地广,光武帝封国小,史家们据此认为“高帝之策为非,而光武之策为得”,余靖认为仅凭这一点就对两汉的开国策略妄加褒贬是不对的。余靖进而指出:“封建”的大小,不过顺时而已,即“圣人立法,先乎顺时”,“时”就是“时机”“条件”,必须因时而变,否则,必致失败。“尧授舜,舜授禹,汤放桀,武王伐纣,时也。”而“秦并六国,蚕食天下,尺土寸戈,不在他姓。一夫奋臂,四方瓦解,岂封建之罪乎?”所以,余靖引用《礼记》之言为总结,说:“时为大,顺次之”,而非大小之故。从中,余靖还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即治史必须客观,不得妄下断言。
《<海潮图>序》,作于嘉祐七年(1062年),是年余靖63岁。文章主要阐述海潮涨退由月而起的原因。余靖首先指出,卢肇
于所著之《海潮赋》中说:“日入海而潮生,月离日而潮大”的观点是一种“出于胸臆”的主观猜测。余靖说:“予尝东至海门,南至武山,旦夕候潮之进退,弦望视潮之消息,乃知卢氏之说出于胸臆,所谓盖有不知而作者也。”而余靖经过多年,在多个地点观察得出:“潮之进退,海非增减,盖月之所临,则潮往从之。日月右转,而天左旋,一日一周,临于四极。故月临卯酉,则潮涨乎东西;月临子午,则潮平乎南北。彼竭此盈,往来不绝,皆系于月,不系于日。”余靖这个观点,科学地说明了月亮的运转与海潮的关系,不但与近代万有引力学说大体吻合,而且与近代以一个太阴日(24小时又50分钟)为潮汐周期的论证亦基本一致,进一步坚持了燕肃
等人的“应月说”的科学见解。“月之所临,则水往从之”,“月临卯酉,则水涨乎东西;月临子午,则潮平乎南北”已成为后世论潮的名言,被广泛引用。1 000多年以前就能取得这样准确的结论,难怪有学者把余靖称为潮汐学家。到了17世纪80年代,英国科学家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之后,提出了潮汐是由于月亮和太阳对海水的吸引力引起的假设,科学地解释了产生潮汐的原因。
其实,潮汐是沿海地区的一种自然现象,古代称白天发生的高潮为“潮”,晚上发生的高潮为“汐”,合称为“潮汐”,它的发生和太阳、月球都有关系,也和我国传统农历对应。在农历每月初一即朔点时刻处,太阳和月球在地球的一侧,有了最大的引潮力,所以会引起“大潮”,在农历每月十五或十六附近,太阳和月亮在地球的两侧,太阳和月球的引潮力你推我拉也会引起“大潮”;在月相为上弦和下弦时,即农历的初八和二十三时,太阳引潮力和月球引潮力互相抵消了一部分,所以就发生了“小潮”,故农谚中有“初一十五涨大潮,初八二十三到处见海滩”之说。
《正瑞论》写作于庆历四年七、八月,是年余靖45岁。《正瑞论》主要阐述设置史官的缘由及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异常的自然现象,反对索异传怪,惑乱人心。余靖说:“是则史之设,所以谨言行于一人,正褒贬于千古,不独纪岁月、办赴告而已矣。”并明确指出:“国之兴也在乎德,不在乎瑞;国之亡也在乎乱,不在乎妖。”余靖为此进行了对比分析,指出古代“尧以敦九族和万邦而兴,舜以举十六相去四凶则又兴”,其中并没有祥瑞预示,难道说国家的治理不好吗?而“厉王以聚敛亡,幽王以女色亡”,并没妖异为怪,皆因他们“昏”“乱”所致。他进而对现实提出了严厉的批评:“今之郡县,时报祥瑞以为纪事之瑞,愚谓非良直之法也。必若德施于民,效易其俗,赏不僭,刑不滥,则四灵为畜,日游于君之宫沼郊薮矣,又何用索异传怪,惑天下之耳目哉!”只要我们能正确地认识自然现象,就不会为自然现象所困,以致招祸。
该年,余靖兼职很多,著述也多。余靖的奏议是其著作的重要部分,其奏议很多,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未任谏官时,曾先后建言校正古籍,议乐、议谥、议郭王之丧、议献官祭服,又曾论救范仲淹,谏阻文彦博镇秦州,谏阻仁宗丧期纳后,谏阻与元昊通和等等。第二个阶段,专司谏职后,更是时时以上达民情,补救阙失、分辨邪正、裨赞朝纲为己任,写了大量的奏议,发挥参政议政和政治舆论的最大效能,影响甚至左右仁宗的决策,为推行“庆历新政”作出了最大的贡献。就现存的奏议内容看,可分为三类:议边事;议“盗贼”与“蛮事”;散论。
余靖奏议的中心是在揭露社会矛盾、阐明天下大势的基础上,分析致祸之由,认识致灾之本,申明一系列备灾、救患、宽民、招抚和平息内乱、恢复和平的御国之术,全面提出“经国之要”。为此,他很重视整顿吏治,推行“任人唯贤”的路线。曾以不任事、不称职及因循守旧、识见浅近为由,劾罢夏竦(枢密使)、王举正(参知政事)、王球(户部判官)和茹孝标(太常博士),要求调遣杨畋(安抚使),制止狄青(边帅)和故相之子吕公弼(三司判官)进用太速,并含蓄地批评章德象(大学士)与晏殊(宰相)无所作为。连仁宗爱妃的世父章尧佐,余靖也一再上奏,谏阻其“斜封私谒”,请其任用降等。此外,余靖奏议还论及考正祀典,废除赎刑,河北榷盐,诏限职田,宗室封建,臣僚赐服,荫亲年甲,门下封驳,听读日限,整顿马政,等等。
《乞罢迎开宝寺塔舍利》,写作于庆历四年(1044年)六月,是年余靖45岁。文章对佛教迷信进行了批判。余靖认为,开宝寺塔为“天火”
所烧,本是一场火灾,并非神异,朝廷却为此迷信。于塔基挖掘出“舍利”
,在内庭时,颇有光怪,而令士庶烧香瞻礼。余靖为此说得很清楚,“臣恐巧佞之人因此推为灵异,惑乱视听,先自内庭,外及四方,抄敛钱物,再图营造”。余靖针对“舍利”现象进行了分析,并对这种行为进行了批判。余靖指出:舍利“若以经火不坏,便为神异”,是因为舍利在塔的底下土中,火是烧不到的,当然不会被火烧坏。“若言舍利能出光怪,必有神灵所凭,此妄也”,妄在什么地方?妄就妄在塔下之舍利既然不能保护塔自身,又有何能力庇佑他人呢?至于发出“光怪”,更是荒诞之说,余靖指出:朽木腐草都可以有光,水晶、珍珠,夜间也能放光,而这些只不过是自然现象罢了。“舍利”乃外来佛教中的怪异之物,即使有光,也不是现在就能预示某种瑞兆。昔梁武帝造长塔,舍利也常有光,却败于台城,舍利怎么不庇福他呢?至于朝中有人说建塔迎舍利,财出于内府,说什么“取内庭无用之物,准其直而与之。不诛求于民,任自僧徒化其愿施之者,积岁累月而成之。庸何伤哉”?对此,余靖更是明确地指出:内府之物,也是民之所缴之赋税,而当今“天下之民,皆厌赋税之烦,不了其生,至有父子夫妇携手赴井而死者,其穷至矣”!在这样赋税繁多、民不聊生的时候,朝廷能取后宫无用之物、内府富余之币,广施于民,或免收中民一年之田租,以安抚民心,减轻人们的痛苦,比建一百座塔更能安民、惠民。因此,帝王之行,在于勤俭修德,救民于水火,不要“广事浮费,奉佛求福”。“舍利”入宫,实为不祥之兆,同时,对燃顶烂臂之人,也应禁绝。
《论灾异实由人事》(一、二、三),写作于庆历四年(1044年)。余靖这三个奏议主要是阐述灾异的由来是朝政的阙失和应对灾异之对策。
余靖首先于(一)中分析了当时的形势,指出:“方今天下之势危矣:西北二敌,陵胁中国;盗贼纵横,惊劫州县;养兵至冗,择将不精;科配频繁,公私匮竭。内外之官,务为办事而少矜恤之人;天下之民,急其供亿而有流离之苦。治道至此,未闻救之之术。”而在(二)中,余靖同样指出:“窃以今天下之势,外有羌戎结连侵胁之忧,内有边陲守御战争之苦。兵冗财竭,赋敛暴兴,生民膏血,掊取无极。”面对如此危势,朝廷并无对策,朝政阙失严重。朝政阙失的表现是:“陛下不专听断,不揽威权,使号令不信于人,恩泽不及于下,此陛下之失也。持天下之柄,司生民之命无嘉谋异议以救时弊,不尽忠竭节以副任用,此大臣之过也。”所以,“数年以来,天戒屡告。朝廷虽有惊惧之意,然因循旧弊,未甚改更。所以今日灾变频数,盖天意必欲朝廷大修人事以救其患,乃可变危为安也。救患之方,莫若原其致灾之本。致灾之本,由君臣上下之阙失也”,进而说明了必须采取措施拯救危机,圣躬自省,整顿朝纲。“今陛下既有引过之言,达于天地神祇矣。望陛下践其言,必行其实。践言行实之要,莫若专听断,揽威权,号令信于人,恩泽及于下,则灾异消而和气应矣。”
余靖的用心可谓良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