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视察记》是20世纪早期一部非常重要的旅美华人文学作品, 作者是生于新加坡华裔家庭的伍廷芳。 他于1896—1902年和1907—1909年两度出任清政府驻美公使。出于对美国朋友热情请求的“回应”和自己的使命意识(伍廷芳曰:详研美国之要务以为他山之石实吾政治家当今之急务乎),伍廷芳于1914年在美国弗雷德里克出版社出版了英文随笔集 A _ merica Through the SPectacles of an Oriental DiPlomat 。该书共有17篇随笔,包括“正名”“美国之兴”“美国之政府”“美国与中国之关系”“美国之教育”“美国之商业”“自由与平等”“礼仪”“美国之妇女”“美国之服制”“中国之文化上”“中国之文化下”“筵宴”“戏剧”“乐部”“幻术与马戏”“运动”等,可谓对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的美国社会、制度、文化等进行了全方位的观察记录。1915年中华书局出版了由吴县陈政译述的中文版《美国视察记》 。伍廷芳的教育背景和人生经历使他对西方文明的了解和领会远远超出同时代华人。虽然伍廷芳在书中屡屡以谦卑的姿态请求美国朋友原谅自己也许不中听的意见,但总体体现出的是一种不卑不亢的绅士态度。在对美国的全方位观察中,伍廷芳以平和、通达、宽容的人文情怀介绍了中国的“仁”本文化,在中美文化的比较中显示文化的差异以及作者对差异的惊奇、兴趣。
《美国视察记》首先建构的是“异”形象。伍廷芳虽然长期接受英国正统校园教育,两任驻美公使的经历又使他长期耳濡目染美国文化,但文本中作者自我身份定位乃是纯粹的黄种人、中国人。从中国“自我”文化视野出发,伍廷芳建构的美国形象,乃是“他者”形象。“他者”只有在和“自我”的对照中,才能够建立起意义和身份,“他者”首先就意味着与“自我”的“异”不同。因此,《美国视察记》之美国形象,首先就是“异”形象。文中处处是让传统中国人咋舌称奇的“异”或“异趣”。
第一,美国政治体制和商业经营策略之“异”。
美国政治体制让异邦人“深致骇异”的是“美国各州与中央政府之关系至为奇特”:州政治独立于中央,“州有州议会,亦为两院制,而由人民所选举。各州各有其立法行政之权,而无所咨询于中央。即各州之间亦单独进行不相统系”(二四页)。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奇特关系显然和中央集权的中国专制政体大不一样。这样复杂的政体居然在美国通行无阻且效果显著。尤其奇特的是,在美国“一国之人皆为嗣主,众意所推即可身任元首,数年期满复为平民”(二页)。每一个美国人都是总统大位的合法继承人,这对习惯了封建社会家族宗法制度帝位传承的中国人又是一个惊奇(伍廷芳显然赞同这样民主的政治,所以才在辛亥革命爆发时以古稀之年支持革命)。
在《美国视察记》中,伍廷芳同时给读者描述了一个“不独富厚甲于全球,美国一言重于九鼎,能使天下列强折节而听之”(一页)的富强帝国形象。而美国之富强繁荣,作者认为得益于它新奇灵活的商业经营策略,这就是“广告”。美国铺天盖地的奇特广告成功地促进了美国的商业运作。 电话也被用于广告或商业推销,是美国经济竞技场须臾不可离的“生意助手”。电话和广告深刻影响到人们日常生活。与“酒香不怕巷子深”的传统中国思维方式根本不同,美国人的商业经营思维注重“造势”、宣传。遍地皆是、见缝插针的各类广告和各种营销方式,对中国人而言可谓见所未见、闻所未闻,显示出和传统中国商业模式的极大“差异”。而美国的金融投机运作,即使见闻广博的伍廷芳博士也不甚了解,所以他笔下的美国股票交易所非常奇特怪诞:“股票买卖之所,时见熊或牡牛等兽,虽叫哮可惧,而从无噬人触斗之事。”(二页)“余所见美国商业中最奇之事,莫如纽约之股票交易所者。股票交易所为各货买卖之大市场,然曾无丝微货物之陈列。商人在所中谈论叫嚣往来不已……然虽叫嚣甚剧,而从未有流血互斗之事。”(四七页)这些描述今天读来叫人忍俊不禁(假如不是译述者问题)。每日交易额巨大、足以引领美国市场的纽约股票或货物交易所,即使是先进开化的伍廷芳也感觉不明就里,这是中美商业和金融文明巨大“差异”带给中国人必然的感觉。
第二,中美两国人的性格、人生观及人伦关系之“差异”,也构造了让作者惊奇的“异”形象。
在伍廷芳眼里,美中两国人民的性格和处事方式深有差异。中国人说话讲究“铺垫”,迂回曲折的处事方式令美国人难以理解、不可思议。相反,“美人性多抗爽,人有善面称之,人有过面斥之,心有所属言即随之,誉之不为谄,毁之不为谤”(六〇页)。因此美国人的说话方式从未有“迂曲其词而骈生枝节者”(六〇页),他们往往直接简洁地表达出自己的意思。
在人生观上,伍廷芳认为“人生于世当以求快乐为正宗”(四九页)。但快乐的概念在各国并不一致。中国人的快乐不仅来自财富的积累,也来自恰当的休息、享受和健康。对比中国人的安静自守,伍廷芳认为“美国人求财之心最殷,致富为其唯一之目的”(四九页),他们“终日营营勤于所业,舍聚财而外别无他念。其求富之心不以饮食奄息而少止。日有思、思财,夜有梦、梦财”(八七页)。故“行动举止无一不取急迫主义,行于市途几如竞走,进膳之时不暇辨味”(四九页)。美国人因为“越于常规”“几无止境”的巨大欲望而忽视了人生享受、损坏了他们身体的健康。一句话,中国人“以道德为标准”,而白种人“以聚财为人生之标准”(一〇四页)。
在人伦关系上,可以说不同文化孕育不同伦理关系。 中国封建社会人伦关系强调的是等级服从关系,而美国文化强调的是平等人际关系。伍廷芳深觉“骇异”的就是“美国少年无奉食父母之事”(七三页)。甚至有美国少年说,父母不经子女同意而生下子女,因此父母应该尽教育和抚养子女的义务,而子女“奉食父母则殊非其职分内事”(七二页)。美国的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纯如友朋”,即使不乏敬爱父母的少年,“然以之为恩谊而不视若天职”(七三页)。这对在源远流长的中国伦理观念中成长的中国心灵将是巨大冲击。伍廷芳说,“美国独立主义之极致”是美国青年男女婚姻完全自主。他们认定婚姻仅仅关涉当事人双方,所以甚至在不禀明父母的情况下就自行组成家庭。这较之于来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迨至结婚之日,新郎新妇十之八九为初次晤面者”(七一页)的中国婚姻方式,不可谓不异常新奇。不过伍廷芳在此问题上是矛盾摇晃的:他一方面认为中国婚姻方式因为有世故的父母“把关”而较为妥当,另一方面又认可青年男女自由交往、增进了解是家庭美满的基础。
可以说,美国人从性格到人生观、伦理观等各方面,都在中国人传统视野中显得极富“异趣”。其实伍廷芳也认识到,“甲国以为可异者,乙国或以为当然”(七八页)。所以在伍廷芳心目中,中西文化(文明)和中西人种只有“异”的区别而无优劣区分,所谓文化等级秩序只是“人为”造成的。 针对西方人散布的“中国文明落后论”和“中国人种劣等论”,伍廷芳甚至激愤地说,“亚细亚当再以文化灌溉西方”,“白种人当受教于有色种之同胞者,其事尚多”(一〇四页)。
法国学者巴柔说过,“一切形象都源于对自我与‘他者’,本土与‘异域’关系的自觉意识之中”,因此,“形象即为对两种类型文化现实间的差距所作的文学的或非文学,且能说明符指关系的表述。” 晚清东方中国和美国是两种完全不同类型的文化体系,中国运行了几千年的古老文明,在政教、风俗习惯等方方面面都与西方文明扞格不入。因此,“天生”自由主义传统的美国从国家政治体制到人们日常行为方式,都在中国文化视野里显示出根本的“异质性”。伍廷芳《美国视察记》中的美国形象即始终是一种与东方中国“不同”的“异”形象。和晚清中国或者“异痴迷”或者“异排斥”的两类旅美华人不同,伍廷芳对“异”美国保持着清醒的文化心态。从文本中我们看出,伍廷芳的美国想象建构在其对美国的亲身体验和悉心了解的基础上,基本属于“再现式想象”。他对美国形象的建构较少“复制”时人或前人的美国想象。
《美国视察记》也建构了一个矛盾的“他者”形象。从第一章“正名”开始,伍廷芳就指出了“美国”这个博大的国名寓含着歧义,虽然它声称仅仅是1776年宣布独立的美利坚合众国,但因为“美国”大名隐含了南北美洲大陆而易于引起世人的疑虑。在之后的十几章中,作者进一步从切身的观察体验出发,在描述美国各方面成就的同时,也以谦逊平和的文化姿态指出美国各方面的矛盾性。美国从国名到政治、教育乃至日常生活,处处充满矛盾和歧义。也就是说,《美国视察记》同时呈现为矛盾的“他者”形象。
首先,伍廷芳笔下的美国为世界“民主国之良好模范”,但它也有不完善之处。伍廷芳说,全国人民“有天赋平等之权、无尊卑贵贱之别”(六页)。并且美国作为“新造之邦”,在政治制度方面力图改革,不沾染一丝一毫君主制度或等级制度的习气。美国政治制度的精神所在就是它的平等、自由、独立。他阐述说:“美乃自由发生之地,英雄崛起之邦,人民无束缚,种族无阶级,”人民“同隶美国之土即同为自由之民。”(五一页)“自由平等美人视为第二生命。”(五二页)极其重视“民权”成为美国民主政治的特征所在:“民权主义之在美国,正如群卉当春奇花怒放,发育已至全盛之期。”(一七页)民权的重要体现就是美国公民享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伍廷芳同时批评美国虽然号称重视“民权”,声称“平等”,但在对待黑人等有色人种上,却显示出极不公平和残酷的一面。美国南部“黑白两种人所乘车辆判若鸿沟、不容混淆”(五二页)。美国宪法所谓的平等、自由、独立精神存在着实际“应用”的不完善问题。“在自由最发达之美国,人人心目中必认为其民随时随地可以使行其自由权,而非他国之所可企及矣。抑知事实上有不尽然者。”(五四页)显示了美国自由和民主的“选票政治”,实际上就常常被一些势力、团体或负面社会思潮所操纵。加利福尼亚一段时期内选举听命于工党,因为加省“工业最发达、工党之势力至钜[巨]”(五九页)。美国的“选票政治”使得政客们为了一己私利而屈从、听命于工党,独立自由精神成为一句空话。伍廷芳仅举出加州,实际上,伍廷芳两度任职驻美公使时期,美国全国政治选举都受到“排华”势力左右。美国两大党共和党和民主党候选人竞选总统时,竞相拿华人问题争取选票,甚至“每一个担任公职的人都受这种势力的支配。在华人问题上他们必须接受人民中普遍流行的思想,事事必须向这种势力屈服。谁要实事求是地讲真话,谁的政治生涯就会即刻完蛋”。 是否支持“排华”政策成了一个政客是否爱国的体现。看来,真正的民主和自由永远不可能在民族国家和阶级社会实现。“民主”和“自由”本来就是一些意识形态的政治概念,它也反映了专制和束缚。又如,伍廷芳在第十章《美国之服制》中,尖锐地指出美国人民对“时尚”趋之若鹜,其服装“必采取巴黎流行之式”而成为时尚的奴隶。“何谓时行?时行者,万恶之魔渊也。恶魔之刍狗人类也,时行为其披坚执锐之先锋。”(七六页)伍廷芳认为“陆离诡异”的“时尚”奴役人心而剥夺人的自由。美国人以“自由之民”为自豪,却“日宛转于时行命令之下而莫敢或叛”(八二页),被“时尚”所牵制而失去了自由判断,“此又安得为自由者?”(八二页)伍廷芳思想之深刻,为常人所远远不及,他对于“时尚”奴役人心的判断,在今天同样富有启示意义。显然,在伍廷芳看来,美国标榜的“独立、自由、平等”的立国精神是经不起实践一一验证的。
其次,伍廷芳随笔中的美国、美国人热心公益、爱好和平,但又不断扩军备战以至于威胁和平。他说,美国富民“孜孜焉惟公益是谋”,“其人民类皆醉心和平、厌闻兵革”(二页)。他特别赞颂美国人对国际和平的努力和贡献,并提及斯密兰君私人独创、已召开19届年会的“马霍克湖之万国平和会”,“与会者皆一时名宿”。最突出的是安特鲁卡匿奇君曾经用一千万美金创立“卡匿奇和平基金会”,以“专供销[消]灭国际战争之用”。因为“战争之行决于力而不决于理者,又乌得为人道,故战争与罪戾常为不能分离之事”(九六页)。战争与罪恶不可分离,罪恶乃是战争本身所固有的,因为它偏袒的并非正义一方而总是强权一方。伍廷芳相信当今天下各国无法固守闭关主义政策,近世交通的发达和便利只会促进东西方“益形亲睦”,而东西方利益的趋同也会促进世界的安全与和平。和平主义成为世界性潮流不可避免。但对于和平主义,各国“一方面竭力提倡之,而一方面仍不能丝毫有所遵守”(九六页)。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列强缔造殖民地,开辟新领土,不断扩军备战,“徒使弱国深其畏惧、强国积其猜嫌,而公理日趋消灭”(一〇二页)。伍廷芳替美国人分析说,美国的强大倚仗其工业,而且美国与欧洲列强相隔大洋,不易被攻击,所以美国不应该追随列强扩展海陆军的潮流,徒有海陆军力强大只可谓为强国。“美为大国,自当有其独立不羁之行动。”(一六页)而“所谓大国者,必其尊和平重人道而有公正之行动。其国中复有多数公平正直之人能发言于政府”(一五页),作者进而建议美国行和平人道政策成真正“大国”。伍廷芳对世界趋势的认识及其“大国”理念无疑发人深思,他的著作今天读来依然具有振聋发聩的力量,给我们以思想启示。
由于作者自己的独立判断和切身观察,伍廷芳能够从方方面面发现美国的矛盾。在第五章“美国之教育”,伍廷芳通过一些数据比例,认为美国为教育大国,就1910年来说,“学生与人口相较,其差数之近,世界各国罕有与此”(三五页)。在世界罕见的巨额教育经费支持下,美国各州各地公立和私立学校如林。因为人口稀少实在不能成立学校的地方,也由政府出资派遣教员到农家“聚三四小学生而施其教授”。但美国教育是不平衡的,因为“新移斯土及黑人等则不在此例”(三五页)。即使对于“故有之美国人”也是实行教育的歧视性隔离。作者说,“共同教育(男女合校)在美国甚为通行”,“全国小学及大半之高等学校,皆男女同校且同班教授,不分课室”(四〇页)。但“惟南方诸省则异色人种另有小学以教授之”(三五页)。伍廷芳随笔所叙述的教育矛盾,其实是美国精神观念的虚伪性必然导致的教育歧视现象,而教育的不平衡必将加深美国社会的灾难性后果,这一直为美国历史所证实。此外,美国妇女的优秀品质和在社会日常工作中的出色表现,与她们的政治地位很不相称。伍廷芳极力赞誉美国妇女,“美之妇女,活泼诚心,优于才智,且复临事不惧,独立不挠,和易可亲,无间贵贱”(七五页)。(伍廷芳唯一诟病美国女子之处,就是她们超出别国妇女的那种探听隐私的特长,可谓“皆侦探才”)美国未婚女子“读书后于教育界中或商业场中,均可占一位置而自谋生计,一有学问独立匪难”(四一页)。她们“大率志愿高而擅才艺”(七三页),因此容易找到工作。在美国各种职业场都有美国女子的身影,甚至美国女子“亦可习法律作律师,为男子辩护”(二页)。可以说,美国女子有机会接受美国正统校园教育,有能力在工作中独当一面。但美国男权社会的妇女观念仍旧显得落后,最恶劣的后果就是美国女子被剥夺了公民权利中至关重要的选举权。“在美国这样一个民主国家,剥夺一半公民的选举权就是对自身合理性的一种否定。” 美国历史上,从19世纪中叶就开始有人呼吁的妇女参政权,经过长期与世俗偏见、男权主义做艰苦斗争,才逐渐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直到1920年8月,一项在全国范围内给予妇女选举权的宪法修正案(第十九修正案)才正式被国会批准生效,它规定“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性别缘故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否定或剥夺” 。这已经是伍廷芳著作面世后的第六年了。
细读《美国视察记》,其实作者对美国的描述也时有矛盾之处。伍廷芳笔下一个矛盾的美国形象,给读者造成一种印象,即作者在进行客观公正的美国评述。但我们必须指出,伍博士的随笔在多处存在着故意“美化”美国的嫌疑,或者有意无意无视事实的全面性。
在20世纪早期的旅美华人文学中,《美国视察记》所建构的美国形象具有自己的特殊性。
在《美国视察记》之前,有两位著名的旅美华人。一位是梁启超。他在1903年游历美国本土,于诸多城市作了差不多10个月的旅行、演说和考察之后,重返日本整理而成《新大陆游记》,针对“美国政治上、社会上、历史上种种事实”进行悉心评述。另一位是容闳。他被誉为“中国留学生之父”“开步学世界的第一人” 。容闳最大的贡献乃是在他18年不懈努力下,得曾国藩、李鸿章支持,开创了中国官费留学美国的历史先河。王杰说:“容闳以一人带动一批,一批影响一代,一代造福一国。” 确是的评。1909年容闳在纽约出版英文自传 MY Life in China and America ,对自己一生的人生遭际和近代中国风云变幻做了一次历史观照。在《新大陆游记》中,梁启超虽然敏锐地发现了“自由祖国”背后的专制、商业帝国隐寓的强权、文明美国暗含的野蛮等诸如此类的复杂性,但在总体上,梁启超所想象的美国,属于一个种族优越的条顿民族、文明国家,美国始终被赋予商业、物质和科技高度发达,处于开拓和引领世界潮流的先进国形象。甚至从梁启超的文明观来看, 美国成为引领世界进步和文明潮流的大国,是世界文明发展的必然。在自传中,容闳虽然也认识到“美人种族之见日深,仇视华人之心亦日盛”, 毫不回避美国的种族歧视,但《容闳自传》基本上建构的是心术仁慈、博爱、热心公益和教育的美国人形象。也可以说,《容闳自传》中的美国形象基本上属于亲善的、正面的美好形象。相比较而言,《美国视察记》中美国形象的建构,最显著的是“异”形象,它和东方中国有着根本“异质性”,而并非梁启超想象中处于世界文明的顶峰。在伍廷芳心目中,文明只有“异”和“不同”,而没有等级优劣的区别。《美国视察记》所建构的“异”形象,也不同于《容闳自传》中的美国形象。容闳自幼年到大学,接受的是完整的西方教育。当他暮年撰述《容闳自传》时,“异”文化早已经“内化”为“自我”的一部分,伍廷芳笔下“异”的冲击力在《容闳自传》中淡化得好像了无痕迹。
与《美国视察记》的出版时间(1915)差不多同时或稍后,还有两位著名人物写作的留美日记。一位是胡适,一位是吴宓。胡适于1910年考取第二批留美庚款官费生,1917年在哥伦比亚大学获得博士学位。胡适于留美时期创作的《胡适留学日记》,记录、呈现了旅美期间胡适“私人生活,内心生活,思想演变的赤裸裸的历史”, 其中多有胡适与美国人亲密交往,对美国文化(人情风俗、宗教、政治等)的观感,是考察这一批旅美留学生文学中美国形象的重要资料。在胡适“留美日记”中,美国首先是一个张扬民权、平等自由的民主国,它显然代表了世界的进步潮流,是世界的楷模。政治的民主、物质的繁荣、美国人体现于思想和行动上的独立精神和慈善行为,都是《胡适留学日记》建构的美国形象,美国从物质文明到精神文明都显示出它的进步性和生命力。
吴宓是现代中国文化守成主义的重要代表。吴宓从清华学校毕业后,于1917年赴美国弗吉尼亚大学留学,1918年转入哈佛大学。吴宓留学美国的1917年,胡适学成归国,他们留学美国的时间紧密衔接。吴宓和胡适一样,对美国社会深有感触,但《吴宓日记(1917—1924)》给读者展示了完全不同于胡适的“吴宓版”美国形象。《吴宓日记(1917—1924)》首先描述了一个人欲纵横、道德堕落的美国。他笔下的美国功利主义盛行,“耶教仅存形式”,风俗之坏令人触目惊心:“今日之美国,虽多不婚与迟婚者,然其人十之八九,大率皆有淫乱之事,视为固然。彼惟功利货财是图,无暇问及是非。” 美国文艺界一派乌烟瘴气:报章影戏多是谋杀、奸拐、盗劫、艳情,“其文章美术,日益堕落,遑言风俗道德”。 吴宓和胡适一样看到了美国物质的繁荣。不同的是,胡适认定美国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互促进,吴宓却认为美国的物质繁荣恰恰是其道德堕落的原因、催化剂。其次,吴宓描述了一个种族歧视深重的美国。吴宓说:“美人处处则怀‘非我族类’之见,无论外貌谦恭与否,内心亲密与否,其歧视如故也。” 在吴宓笔下,美国的种族歧视无处不在。概而言之,同为20世纪早期的旅美留学生,《胡适留学日记》和《吴宓日记(1917—1924)》所建构的美国形象却大相径庭,分别呈示为“光明”(进步、繁荣)和“黑暗”(堕落、歧视)的美国形象。相较于两位留学生留美日记中所呈现的“异痴迷”或“异排斥”,伍廷芳《美国视察记》所建构的美国形象,则呈现出与美国“对话”的从容姿态。较之于胡适和吴宓所建构的美国形象“单纯性”“片面性”特点,《美国视察记》所建构的美国形象显得复杂、立体、理性多了。
《美国视察记》所建构的美国形象,既是与“中国”完全不同的“异”形象,也是一个极其矛盾的“他者形象”。文学中的异国形象总是“自我”和“他者”“对话”的产物。在20世纪早期旅美华人文学中,《美国视察记》所建构的美国形象,另一方面表明了美国本身的特殊性、复杂性、多面性,一方面反映了旅美华人对美国认知的深化、理性化,也表现了伍廷芳在面对异国、异文化时从容、自信的文化心态。《美国视察记》在对美国方方面面的描述中所呈现的立体美国形象,更接近于一个现实、客观的美国。伍廷芳本人的旅美经验、深刻的洞悉和判断能力,也使他所建构的美国形象具有更高的认知价值、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而伍廷芳从容、自在、自信的文化心态,正是百余年来旅美华人面对“异”文化时所应有却相对缺乏的文化心态。正是在这双重意义上,伍廷芳及其《美国视察记》值得我们回顾、关注和重视。
(作者为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