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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身份、现实身份、文化身份、史学身份

——新移民小说的四重焦虑和身心游离

汤哲声

新移民小说(文学)本身就是一个尚需完善的概念。为了便于下面的论述,我将新移民小说的概念界定为:新时期(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以来,为了留学、打工、投资、定居等出国的中国公民用华语写就的文学作品。

新移民小说真正地红火起来是从1991年曹桂林的《北京人在纽约》出版开始的,这部小说凭借着同名电视剧和那则“回家”的广告的热播而为人们所熟悉。如果以这样的作家作品作为范式的话,以后周励、严歌苓、虹影、戴思杰、卢新华等人都属于这个系列,所以,可以这么说,新移民小说已经有了一个相对完整的作家群。由于是华人,具有中国的文化思维惯性,但又是在异国的文化氛围和国土中打拼,新移民小说表现更多的是中国人在移居国奋斗的艰难过程以及与当地文化的冲突。这些人们所熟悉的文本分析我不加赘述,我关心的是这些文本给中国当代文学提供的有特色的东西:焦虑心态制作下的焦虑文本。

所谓的新移民是那些在移居国居住并有可能成为移居国公民的外来者,获得一个合法身份是他们的当务之急。为了获取合法身份,作家笔下的那些主人公费尽心思、奇招迭出,最常见的解决方法是情感和肉体的交易。曹桂林的《北京人在纽约》中王起明之所以能在美国立住脚,与阿春的帮助分不开,而阿春愿意帮助他,与王起明的情感外移分不开。写情感与肉体的交易最能吸引眼球的当然是女性,于是女性交易就成为新移民小说中的一道“风景线”。树明《绿卡》中的常铁花,为了得到绿卡,可以和肮脏龌龊的鞋店老板结婚;卢新华的《紫禁女》中的女主人公,为了得到居住权,与并不相爱的大布鲁斯办结婚手续;最有影响力的还是严歌苓的《少女小渔》,为了绿卡与澳大利亚老头假结婚。法律身份的获取是新移民小说作家和小说里的主人公们人生奋斗的目标,也是推动情节发展的动力。

其实,无论是获得了居住权还是没有获得居住权,那些新移民们最焦虑的还是现实身份。他们想融入移居国的主流社会,可是移居国就是不容纳他们,他们只是一些移居国中的社会边缘人。新移民小说中那些人物的活动空间毫不例外地还是华人社区,展示的还是中国社会,只不过事情的发生地移到了国外。令人尴尬的是这些小说人物,又不被中国本土的主流社会所承认。作家友友曾这样感叹:“如今我是什么?回到自己的家园,人家说你是假洋鬼子;呆在外面又浑身不自在,既不是中国人,也不是外国人;不是华侨、不是自己,四不像。” 为了融入移居国的主流社会而打拼,回头看看似乎什么也没有得到,连自己的身份都没有了,于是“回家”又成了这些新移民的情感归宿。这种现实身份的焦虑构成了新移民小说的情感波动和情节结构。

当然,新移民小说最吸引读者的还是它所构造的中外文化冲突。游走于两个社会和两个传统之间,文化的对比和文化的冲突的确是新移民小说最容易出彩的地方。作家们将中国的传统文化放置于移居国中去展示,引起的不只是不解和误会,不只是对立和冲突,还有小说情节背后的深层因素。如果说法律身份的奋斗和现实身份的改变构成了新移民小说的审美要素,文化的展示则体现了作家的价值观念。综观这些年的新移民小说,作家的价值观念可以分成三个层面:

在中外文化的对比中,严歌苓显然更看重中国传统文化的得和失,正如她自己所说:“对东西方从来就没停止的冲撞和磨砺反思,对中国人伟大的美德和劣处反思。” 最能体现她的文化价值观念的小说就是《少女小渔》。这部小说的可贵之处,不仅在于展示了中华美德,还在于在传统文化与现实利益的取舍中,作者肯定了传统文化的力量和价值。小渔表现的是一种善良,更是一种传统的人格。这种人格哪怕是展现在外国的国土上,哪怕是面对一个工于心计的肮脏老头,哪怕是丢掉了自己的爱人,都依旧那么顽强而充满魅力。严歌苓说得好:“我在《少女小渔》中抒发的就是对所谓输者的情感。故事里充满输者。输者中又有不情愿的输和带有自我牺牲的输(输的意愿)。小渔便有这种输的意愿。她的善良可以被人践踏,她对践踏者不是怨愤的,而是怜悯的,带一点无奈和嫌弃。以我们现实的尺度她输了,一个无救的输者。但她没有背叛自己,她达到了人格的完善。” 也许这过于理想,但是,作者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尊重激起的是读者对作者的尊重。

与严歌苓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赞美不同,大多数新移民小说写的是中外文化在冲突中的不可调和。比较典型的例子是虹影的《K》和王小平的小说《刮痧》。虹影将中外文化的冲突安排在中国土地上。小说的两个主人公都是文化的符号。林是英国布鲁姆斯伯里(英国伦敦一个街区的名字,此街区住过很多名人,特别是范奈莎和弗吉尼亚·伍尔芙姐妹等自由主义者)的中国传人,朱利安却是英国布鲁姆斯伯里团体的正宗传人,英国自由主义文化第二代的骄傲。朱利安来到中国,标志着正宗的英国自由主义文化进入中国,他的逃离标志着正宗的英国自由主义文化在中国根本无法立足。他与林的悲剧,与其说是爱情悲剧,不如说是文化悲剧。他与林从聚合走向分离,与其说是小说情节的跌宕起伏,不如说是英国自由主义文化的消解过程。小说首先消解的是中国布鲁姆斯伯里团体传人们身上的自由主义。小说中,林说她身上有着双重人格:“在社会上是个西式教育培养出来的文化人,新式小说作家;藏在心里的却是父母、外祖父母传下的中国道家传统,包括房中术的修炼。”此话不错。问题在于她身上的这双重人格究竟哪一种是主导人格呢?小说的情节发展告诉我们是后一种。前一种只是一个面子,一个在中国土地上的对外形象,她骨子里浸透的还是中国文化。反过来说,布鲁姆斯伯里团体的自由主义精神在中国这块土地上能不能实行呢?小说的回答是否定的。如果说林这些人骨子里流淌的还是中国文化的血,朱利安则是地地道道的布鲁姆斯伯里团体的传人,甚至自诩是比他的长辈更具有自由精神的新自由主义者。他来到中国剥掉了中国自由主义者的表象,同时,他的所作所为以及最后的结果说明他所奉行的自由主义精神在中国根本就扎不了根。他跑了一趟四川,终于狼狈地回来了。在一个雨停的秋天的上午,这个“骨子里还是一个真正的英国绅士”的人似乎明白过来了:“他的确是个十足的英国人,中国女人,中国革命,中国的一切,对他来说,永远难以理解。他既不能承受中国式的革命,也不能承受中国式的狂热的爱情。”他带着无法说清的情感,离开了这块神秘的东方大地:“他只能回到西方文化中闹恋爱,闹革命。此时,他突然想起,K,是‘神州古国’,中国古称Cathay的词源Kitai,他命中注定无法跨越的一个字母。”自由主义精神在中国的失败,有着自身的原因,因为“这儿的一切真像一个差劲透了的小说”。朱利安的父亲,老自由主义者克莱夫作了一个很中肯的评价:它脱离生活,脱离社会的现实。但是,尽管它脱离现实和社会,自由主义精神还能够在英国存在下去,甚至还很风光,在中国则寸步难行了。说到底还是一个文化土壤的问题。

与《K》的深沉不一样,《刮痧》在轻松的戏剧性的描述中展示中外文化差异。刮痧是中国传统的医疗手法,在美国医生眼中却成了虐待子女的证据;教育子女是中国父母的责任,在美国法官那里却成了具有虐待子女的倾向;孙悟空在中国人的眼中是正义的化身,在美国有些人眼中却成了妖魔;让孩子一个人在家玩在中国是平常事,在美国却成了父母不负责任的表现。小说主人公在生活中的处处碰壁,其根源是文化的差异。小说的最后,许大同在圣诞之夜扮成圣诞老人爬窗看自己的儿子,浓浓的父子之情打动了法官,让他们团聚了。这看起来有一丝暖意,但是这股暖意根本就无法排解压迫着许大同和读者的那种文化重负。

从文化展示的角度上说,曹桂林的《北京人在纽约》多少有些卖弄之嫌。作者在描述王起明异国奋斗的同时,始终向中国读者表述所谓的“美国精神”。“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美国是儿童的天堂,青年人的战场,老年人的墓场。”“在美国,为什么人还没有老,可处处总想老了以后的事呢?这里有一个非常简单的原因,就是美国不养老。”“美国人崇拜三种人,一是体育明星,二是电影明星,三是成功的商人。那么多的人,凭什么只崇拜这三种人呢?说来简单,因为这三种人的背后都有一个共同的物件:钱。”“都是中国人,都离不开省钱的一个省字。在北京行,这地方不行,它挤着你把钱都吐出来呀。”“在美国,你只要能做别人没做过的事,你只要敢于独出心裁,你只要敢于异想天开,就成功了一半。你要是跟在别人后头,入了别人的辙,在美国就没人理你。”……小说不仅反复诉说着美国是什么,在小说结尾作者还特地设计了这样的情节:王起明在机场接到老朋友邓卫后,给邓卫留下一个信封,里面是500美金,让邓卫先拿去用,加上房租和押金共900美金,等邓卫有了钱再还他,之后王起明借口有事走开了,留下了目瞪口呆的邓卫。这与王起明刚来纽约时,郭燕的姨妈对待他们的态度是一样的。作者明显地在强调,这就是美国,没有什么人情,要活下去就要靠自己的奋斗。作者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开导着国人,让人们感觉到文字背后透露着一股成功人士的傲气,但是,对于刚刚睁开眼睛看国外的中国人来说,一个具有不同文化观念的中国人在美国的“真实故事”以及在磕磕绊绊中前行的新移民心目中的“真实的美国”,是相当有吸引力的,“毕竟,我写的是一个从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一家新移民的真实故事;毕竟,我写的是真实的美国”。 曹桂林所说的“真实性”正好满足了当时中国人的好奇心。

曹桂林的那点卖弄似乎可以理解,但有些新移民小说则在炫耀那“外国人”的身份和国外生活的经历。九丹的《乌鸦》写了一群中国人在新加坡打拼的经历,这里没有友谊,没有温情,没有怜悯,只有实实在在的毫无掩饰的生存本能。这些生存本能包含着很多既有的道德标准所鄙视的邪恶和不耻,既有的人生目标所憎恶的堕落和沉沦,然而,作者将这些生存本能移植于异国他乡,移植于一群毫无背景的女孩个人奋斗史中,移植于沉重的生存压迫之中,似乎在为其存在的合理性寻找一些解释。然而,这些解释还是难以说服读者,为什么呢?问题不在于对性的描写,“性是现实生活中的一部分,我无法回避”。 作者这话不错,问题不在于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妓女,妓女也是人,只要是人,小说都可以写;也不在于那些邪恶和不耻、堕落和沉沦,小说已经从生存压力和生存技巧上做了相当多的解释;而在于小说中这些人所谓的人生理想具有相当的自私性。读这部小说很容易使人联想到郁达夫的《沉沦》,主人公的困顿和走向末路,异族的傲慢和游子的无助,两部作品所表现出来的情绪有着相当的一致性。但是两部小说所表现出来的人生理想是完全不同的。《沉沦》中的“他”追求的是身心健全的现代人性,感叹和不满的是弱国子民的社会现实,呼唤的是祖国的快快强大。而这部小说中的人物追求的是什么呢?小说说道:“真想在这里长久地住下去,即使回去,也只是衣锦还乡,小住几日而已。在亲朋好友的眼里我永远是一个神话,一个公主,即使他们常年见不到我,但他们知道我在新加坡,是在一个文明高度发达的国度里,他们的心里就会很温暖,就会像有一缕阳光始终照耀着,真不想让他们失望啊。我们在这里失去尊严就是要在那边得到更多的尊严。”他们寻求的是一份能在自己的同胞面前炫耀的虚荣,追求的是在自己的同胞面前“神话”的地位、“公主”的身份和“阳光”的形象。在外国人面前丢弃了一切,目的是要在国人面前抖擞,怎么不引起人的厌恶呢?作家自己说:“可以说《乌鸦》就是一本关于罪恶的书。” 此言不假。

促使新移民小说焦虑的还有这些小说的史学地位。首先,流派名称就一直确定不下来,有的称“留学生文学”,有的称“旅外文学”,有的称“海外大陆小说”“大陆海外文学”“海外大陆汉语文学”。 名称不确定的实质是这类小说的性质确定不下来。小说的性质不能确定与人们对其的关注不够有关。尽管它们成绩显著,读者不少,但就没有得到社会主流的认可,或者称它们是华文文学的一个分支,或者就将它们看作通俗文学,处于一种边缘化的状态。对此,这些作家是相当不满的。严歌苓在《扶桑》序言中的这段话很能代表这样的心态,她说:“为什么老是说移民文学是边缘文学呢?文学是人学,这是句Cliche。任何能让文学家了解人学的环境、事件、生命形态都应被平等地对待,而不分主流、边缘,文学从不歧视它生存的地方,文学也从不选择它生根繁盛的土壤。有人的地方,有人之痛苦的地方,就是产生文学正宗的地方。有中国人的地方,就应该发生正宗的、主流的中国文学。” 与严歌苓这样论理的态度不一样,虹影似乎有些激愤,她说:“我自己玩得很着迷,每年出一本长篇。只是批评家几乎全体失踪,报刊上的评论几乎全是研究生写的,我不知道他们的导师现在玩什么去了。” 她们的这些话既表现出对自我创作成绩的自负,也表现出她们要挤进主流话语圈的焦虑。其实什么是主流,什么是边缘,只是人们认知的角度不同而已,如此焦虑大可不必。

(作者为苏州大学文学院教授) Y27ZYKvyF/P/Bd+JEGZ1JdOPMg0t5bjeUT6KzINHLYiRIITfA2I3DDNz9HiUIGk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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