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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 huckleberry

黑越橘黑越橘成熟始于七月三日,普遍成熟则在十三日左右,想大片采摘则要再等上九天最佳果期要到八月五日,过了八月半仍有得采的。

大家都知道,黑越橘这种灌木细长笔直,叶子茂盛,树顶平展,树皮深棕色,而新出的枝芽则为红色,受生长的地方阳光强弱影响,有的也稍显矮小壮硕些。与越橘其他品种的花相比,这种的要小些,颜色也红得深一些。从加拿大中南的萨斯喀彻温省部到美国南部的乔治亚州山区,从东海岸到密西西比河的这段纬度间,据说都能见到它们。而这里只有很小一块地方能看到它们大量生长,很多迹象表明:它们生长蓬勃的许多地方只是还未被发现而已。

植物学家将其命名为“Gaylussacia resinosa”,说是为了纪念盖伊-吕萨克盖伊-吕萨克(Louis Joseph Gay-Lussac,1778—1850),法国化学家。,这位著名的已故法国化学家,我实在看不出理由何在。如果是他第一个提炼出黑越橘的果汁并将其放入烧杯试管,那他当之无愧。又假设他早年是一个采越橘的高手,将采得的卖了交学费,甚至就算他只是对这种植物偏爱成癖,我们也不说什么了。可是他活着时是否看到过黑越橘一眼,也并无史料证实只怕就是一群法国营养学家决定后,将这重要消息向一个意大利女仆宣布的,后者恰恰在法属安大略省东南的休伦湖边采摘了满满一篮这种果子呢!这种做法就好比我们把以达盖尔达盖尔(Louis Jacques Mande Daguerr,1789—1851),法国艺术家和发明家,达盖尔银版摄影法的发明者。命名的银版照相法改为“吹风唤雨大力神”(The-Wind-That-Blows),这是印第安奇普维部落的一个赫赫有名的巫师之名。另一种叫法是伞形乳态浆果(Andromeda baccata),不错它的果结成的是伞序状,但牛奶什么的就怎么也扯不上了。

六月十三日那天我就观察到青青的果子了,又过了三个星期,我已经忘掉这回事了,不料在向阳的一些坡地上又看到它们。这时它们有的蓝色,有的紫色,有的仍是青色,都长在叶子中间探头探脑。明知还不到成熟的时候,但我还是打定主意要尝几颗,以示隆重庆祝越橘成熟季节的来临。又过了一两天,混杂在青绿果子间的黑色越橘果为数就很可观了,而且一点儿也不像被虫子咬过的。大概第二天我就从一树上采了一大把带回家,并把这消息告诉大家。说起来简直没人相信,原来大多数人对季节的感受和常识都很落后呢。

如果年成好,到了八月,满山遍野都是它们,一眼望去黑压压的。在羚羊湖的一块野地里我看到成百株黑越橘长在一起,由于果实累累,枝条都被压得朝下面的岩石弯曲。虽说采不到一颗,也觉得那景象可谓壮哉壮哉。这些果实形色各异,味道也不相同。滚圆的,梨状的;黑亮亮的,黑沉沉的,紫中带黑的那种皮又厚又粗,不过怎么也不会是浅紫色的,也没有粉霜;甜味浓些的,味道淡些的,等等。总之,各色各异,植物学家都难悉数辨清。这个日子,也许可以在树木被砍伐后留下的乱七八糟场地上采到那种果形较大、味道较甜的一种黑越橘。由于长期以来被大树挡住了天日,所以它们一百年来都没能结果。但这段漫长的岁月没有白过,它们反而得以更好地养精蓄锐,从大自然那里获取精华。犹如古老的葡萄园一样,一旦开花结果,就奉献出最美的香甜。以后,当你脚下泥土肥沃湿润,你也会发现一些紫色的黑越橘果,它们个儿大,肉厚实,让你看了都不相信它们也属越橘一族,更不敢放进口里。这种情形发生的可能有两个,要么你去了国外,要么你在梦乡。欧洲越橘中有一个品种结的果的确大于其他品种,因此非常引人注意。

仔细端详黑越橘,就会看到它的果皮上有一些小点点,就像什么黄色的灰尘或小颗粒溅了上去,似乎擦擦就能去掉。放到显微镜下,可以看到那像是溢出的树脂,如果是在绿色的幼果上,这种东西的颜色就是浅浅的橙色或柠檬黄,和一种黄色的地衣相似。显然,在果实还没有长成之前,这种树脂状物包裹住叶片,这样就能保护长出的果子牢牢粘在叶腋间这种品种也因这种树胶得了个拉丁名,叫“有树胶质的果子”(resinosa)。

湿地里还长着一种黑越橘,树形细长,一般有三四英尺高,但最高的也有达到七英尺的。这种黑越橘的枝干像草秆一样倒向一边,结果比前面说的那种迟但个儿大些,黑糊糊的颜色,皮上也有那种树胶质。这种的花序为总状花序,即花心不分叉,虽说更常见的是单独生长,十到十二株长成一丛也常见,我称其为湿地越橘。

最引人注目的当数一种红色的越橘,越熟红得越深,和黑越橘成熟时间一致。这种越橘的果实形状像梨,红里透白,肉质半透明,外面撒了一些精精致致的小白点,非常耐看。就算没熟时也一片青绿,仍不难让人一眼就将其与别的品种区分开来。就我所知,这个镇上有那么三四处长着这种越橘,其拉丁名字叫“Gaylussasia resinosa”。

我曾为一人做过一些调查一八五三年一月十一日到十二日,梭罗应格罗斯(John LeGrosse)之邀为其对附近两家农庄及林场进行调查,画图。后根据梭罗日记记载,格罗斯在当年八月送了一些红色越橘抵部分工资。;眼看调查快要结束时,此人才说他也没把握什么时候能付我酬劳。尽管这是不妙征兆,但乍听到此话我并没太在意,心想可能他认为应该在合适的时机付酬劳给我吧。情况就是这样,我当时认为就算他不清楚何时支付为好,我更不清楚我应当何时索取支付。他还补充说,我大可以放心,他的猪圈里还有几头猪(而且都是最好的大肥猪),而我调查的农庄又的确在他名下,这点我也和他一样心里有数。正因为如此,我就更没有顾虑了。好几个月后,他才送给我一夸脱的红色越橘,因为这正是他自家农庄地里长的,我认为这可不是个好苗头。由于我算不上他的什么特有价值的朋友,他就用这种礼物来打发我。我还发现这是他给我的首付——他就要这样断断续续支付,不知到何年何月为止。以后的几年里,他也以钱的方式支付了部分。这种支付方式是我最讨厌的,以后但凡看到人送我红色越橘,我都要小心提防。

除非在七月底之前能有充沛雨水,否则到时候越橘很容易脱水干瘪变形。雨水少的年份,往往等不到成熟它们就干瘪变黑。另一方面,完全成熟了,遇上连日阴雨水,它们又会不断落下,于是下场就是沤坏或踩烂。到了八月中旬,越橘果变软了,也招虫,一般到了二十日,孩子们就不再挎着篮子叫卖越橘了,因为没人敢买了。

越橘招虫也未免太晚了,所以采越橘的人才会逗留得那么久!我这个独行侠总算现在能独享清静了!

依时令气候不同,在小树林边或湖边生长的越橘通常可以在树上保持新鲜达一星期或更久有的年成里,越橘结的那个叫多呀,人采不赢,虫子和鸟也吃不赢;在这样一个年成里,甚至在十月十四日,当时越橘树的叶子都几乎落得光光的了,没落下的寥寥几片也变成了金黄,可枝头仍有越橘果坚守,虽说早已变软,也饱受雨水折磨。

间或,越橘也会在八月中旬就开始脱水,这时它们已经完全熟了但又还没有烂掉。到了八月底,树上看到的越橘已经萎缩干瘪,变成皱巴巴的棕色一团,就像被采越橘人弄破了或烧糊了一样,没一点儿生气,这都是天旱作的孽。九月里,它们的果实把山坡也染成黑色的一样,这时还挂在枝头的越橘干得像被用火焙过一样,变得硬硬的,在风里晃来晃去。有一年,到了十二月十一日,还看到一大块地方的越橘挂在树上,不过还没等到成熟就干瘪的那种,一点甜味也没有。大概正是看到它们这样被风吹干的样子,印第安人才得到启发来干燥处理越橘吧。

八月的头几天里,正是高灌蓝莓、低灌蓝莓的一个品种,越橘和低灌越橘长得最好、大批结果的时候。进入三伏后(至少在头伏的十天里),它们的果实长满枝头,个儿头也长足了。

按植物学家分类,越橘和以下种种归为同类:酸果蔓(包括水越橘和山地越橘)、雪果、熊莓、山楂、平铺白珠果、麻醉木、桤叶树、月桂、杜香、鹿蹄草、梅笠草、水晶兰,等等,还有很多。这些统统被称为石南科,不仅相似之处众多,而且在欧洲这些植物生长环境也都相似。如果第一个植物学家是美洲人,那么上述种种,包括石南在内,很可能会统称为越橘科。刚才列举的植物是有顺序的,据说越是先提到的,其化石越早被发现。有人说只要地球上还有生物,它们就不会消失。乔治·B爱默生提出一说:欧洲越橘和石南科其他植物的本质区别在于它水分含量高的果实是结在花萼里的。

大多植物学家认为欧洲越橘是越橘一属演化而来的,我更觉得它真正的祖先是一种叫巴卡(bacca)的浆果,虽然语源学对这一词组的渊源还有争议,但这种东西是所有浆果之源。欧洲越橘也好,覆盆子也好,蓝莓也好,凡此种种名字都是在英格兰起的,被命名的本是欧洲越橘(vaccinium myrtillus)的果实,以及较少见的笃斯越橘(vaccinium uliginosum)。在新英格兰看不到前者,只有后者。欧洲越橘的英文是“whortleberry”,据称系撒克逊语言的“heort-berg”(鹿的浆果)演化而来。覆盆子的英文是“hurts”,是一个很古老的英文字,只用在文章里,据贝利贝利(Bailey),身份不详。解释,那是“一种球状物,象征着覆盆子”。德语族人称之为“Heidel-beere”,意思是“石南的浆果”。

“Huckleberry”(越橘)这个词最早见于一七零九年,是劳森劳森(John Lawson,1674—1711),美国人,著有《去卡罗莱纳州的新航线》(ANew Voyage to Carolina)一书。第一个这么说。这个词怎么看都像是“whortleberry”(欧洲越橘)的美洲版,而且指的正是同属一科的植物,只是大多都可以看作是英国人叫“whortleberry”的不同品种。英语词典上解释“berry”(浆果)一词来源于萨克逊语言的“beria”,意思是葡萄或成串的葡萄。在法语里,叫“raisin des bois”,意思是“树林里的葡萄”。显然,在美洲,“berry”这个词有了新的含义。

这里浆果有多么丰富,我们都没有想到呢。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所以几乎没有提到过草莓越橘、甜瓜等等,只不过因为他们那儿没长这些东西。

英国人林奈在其大作《植物的自然体系》(Natural System of Botany)中写到:越橘科植物“原产北美,在北纬高的地区数量众多;欧洲并不多见,但在桑威治岛(英国东南部)的高山地区也随处可见。”正如乔治·B爱默生所言,它们“绝大多数可见于气候温和地区,或于美洲较温暖地区的山区。也有些生长在欧洲,以及亚洲的部分岛屿,还有大西洋、太平洋和印度洋的一些岛屿”。“至于欧洲越橘和酸果蔓,”他还说道,“在整个北美洲的生长情况是这样的,同样的气候地理环境,在欧洲长石南,在这里则是它们的安乐之地。美丽不比石南少半分,用处却远远超过石南。”

根据对我们这里植物最新的整理,新英格兰地区有欧洲越橘的十四个品种,其中十一种结的果都可食用——八种可以生食,以下五种则数量众多;也就是说:越橘、蓝矢车菊或宾夕法尼亚蓝莓、加拿大蓝莓(新英格兰北部有生长)、前文列的第二种低灌蓝莓(也是最普通的低灌蓝莓)、高灌蓝莓(或湿地蓝莓),某些地方时节一到也不罕见的蓝越橘就不在这里罗列了。此外,我还从劳登和其他人那里搜集了资料,证明在英国真正能生食的越橘只不过有两种,而我们这里有八种;也就是说:水越橘和湿地笃斯越橘这两种在大不列颠只生在北部和苏格兰的品种,在北美洲却稀松平常,尤其后者在怀特山脉怀特山脉(White Mountains),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北部阿巴拉契亚山脉的一部分。更是常见之物。

这下可以明白了,我们这里刚才列出最常见的有五种,在英国只有一种。总而言之,劳登描述的三十二种浆果中,除了以上提到的两种,还有四种也都只多见于北美,而欧洲有的只有三种或四种罢了。可是,和个别英国人谈到这个话题时,他们每每偏要说英国的浆果品种和我们国家的一样丰富。我就引用一些植物学家的话,说实际上他们国家能生食的浆果只有两个品种,而我引用的这些植物学家大多数还是他们的同胞呢。

劳登对湿地笃斯越橘如此评论:“这种越橘味道也算宜人,若与水越橘相比则逊几分;若进食太多,或可引起眩晕及轻微头痛。”谈及他祖国仅有的那种笃斯越橘(又名欧洲越橘)时,他又写到:“从英格兰的康沃尔到苏格兰的凯思内斯郡,英国的任何地方都生长着这种植物,东南各郡略稀少,越往东北越多。”“这种植物树形别致,能结果。”其果实“在英格兰,人们将其用于烘烤小馅饼,亦做成果冻或与奶油同食当点心,这种使用方法尤在西部和北部各郡盛行;其他地方的人们则喜用其做食材放入布丁或烤饼”。他还说这些越橘果“无论是与牛奶搭配,还是就这么食用,都是儿童喜爱的食品”,还列举其他食用方法。“此物有收敛性。”

《山野植物大观》(Woodlands,Heaths,and Hedges)一书的作者科尔曼科尔曼(William Stephen Coleman,1829—1904),英国画家和插图家。在该书中写道:

行走在我们这里山中或高地,一定会看到这种可爱的灌木丛,它们无处不在,如影相伴……地势越高,它们越茂盛,这个国家里最高的山峰也会因为拥有这些结实可爱的居民而显得更壮丽……

约克郡及其他北方各郡均有大量笃斯越橘出售,人们在制作点心、布丁和果酱时都毫不吝惜地加入这种浆果……更值得一说的是,由于这美味的果树只有在野外才能舒展自在,所以它们也往往是攀山客随手可得的美食……

大片越橘树丛中,孩子们在采摘红彤彤的越橘果(这儿市场上出售的越橘大部分都是由孩子采摘来的),在这一带行走,这往往是最让人赏心悦目的风光。他们或躬身在齐膝高的灌木丛中,或为了摘到最好最多的一兜而攀爬到险象环生的大青石上,孩子们晒得黑红的小脸透着健康,无论穿不穿衣,身上到处都粘有鲜明的红色、紫色和白色的果汁——在荒原高地一片深紫树影、青灰岩石和褐色大地的衬托下,绝对会使画师为这样的色差对比所倾倒。

这些权威人士告诉我们不仅孩子和大人喜欢吃这种果子,而且鸟儿也喜欢吃。但显然,这种果子并非英国人在自己国家里常能吃到的,而在新英格兰这里则见多不怪。如果夏天里没吃到越橘布丁那会是什么感觉?所以新英格兰人的布丁让英国佬吃了会大跌眼镜。

新英格兰首批植物学家里有玛拿西·卡尔特玛拿西·卡尔特(Manasseh Cutler,1742—1823),美国人,写过介绍俄亥俄地区乡村、河流的专著。博士,他对越橘轻描淡写,称只有孩子才喜欢就着牛奶吃这种果子。博士大人多在孩子身后如是说,未免太有负越橘!在越橘成熟的日子里,博士大人和他的乡党们一样三天两头吃越橘布丁,我对此毫不感到意外。如果他用手指抠出布丁里的越橘果,并神气地说:“我这博士就不一般吧!”我也不会见怪。话说回来,未必是读多了英国人写的书,或许他生活的年代新英格兰人还不怎么吃越橘呢。

虽然散落在野外不受重视,笃斯越橘在英国一直都不少,对此不应怀疑。有位植物学家说“越橘中的这个品种如果条件适宜,会长遍英格兰,并和石南、岩高兰(怀特山区也长有)一起构成那里富有特色的植被。”黑越橘是深色越橘的一个品种,不列颠找不到任何这类越橘,就是在这里的遥远的北方,这种品种也难见踪影。要说可以食用的浆果嘛,一般来讲新英格兰比老英格兰要多得多。

再说说学名叫“rubuses”,而人们一般叫山莓的东西吧。咱这里的黑莓、悬钩子和糙莓都属于这个谱系。据劳登说在英国山莓有五个品种,而这里就有八个。就算他们那里有五个,也只单纯指常见而已,可咱这儿的八个里的五个都是又常见又好吃。英国的科尔曼说到它们英国最好的一种悬钩子时道:“由于野生的数量很少所以不被看重”,而我们已经开始对其进行种植栽培了,对很多别的野果也被引入到园艺里。和我们这里相比,那里的人更重视蔷薇果和山楂类,这里对此则并没那么多好感。

所以说这些,就是想提醒我们实在应该满足,还应该感激。

不应忘记,与我们这里相比,不列颠地处北纬较高的地区,所以植被有如此差异。在我们这里的山上可以看到那里平原才生长的植物;而笃斯越橘和水越橘正是长在高山上的,在我们这里就长在较北的地区。

只要稍加留意,就能发现你身边处处有蓝莓和越橘树丛,就算枝干瘦小或结果稀少,但任何小树林边、未被开发的原住民保留地上,都有它们,随时都准备发芽长枝,和其他的植物一起竞争高下。人们为了获得各种利益砍光山林,又正是它们重新将秃岭披上新绿。无论什么样的树林被砍伐后,它们就紧跟着冒出繁茂的枝条,这正是造化为了决不让任何土地裸露而千百年来的精心预备。大自然这位母亲不但用它及时修复大地上的创口伤疤,还用它补偿我们,既然森林不再了,那就用它们为我们提供美食吧。就像檀香树用香气让砍伐它的人如痴如醉一样,大自然哪怕对糟蹋资源的人也予以这种意想不到的回报。

只要记得哪里的树林被砍过,每年算算日子差不多了,就可以去那里采摘它们了。在树林深处大树下深睡了百年后,一见天日它们就急急要飨我们以美果。为了收获牧草或阻止小孩进草场,农夫将草场用火烧荒或把草砍光,这一来这类浆果反而长得更加兴旺,超过以往,蓝莓嫩枝新叶的那种红色甚至能染红一片草场。我们这里包括波斯顿的三大山波士顿三大山峰为:Pemberton Hill,Beacon Hill,Mount Vernon。(不用说还有邦科尔山)在内的所有山岭都是——或曾经是——浆果之山。家母就记得现在罗维尔教堂所在之地,当年就是她采笃斯越橘的好去处。

总而言之,在英国人占领过的美洲部分和北边的一些州,笃斯越橘的各种品种都聚集在大森林里休息养生,大树一被砍掉,它们就挺起腰杆,还要北上扩大地盘。什么红莓呀、越橘呀、酸果蔓呀,格陵兰的爱斯基摩人将这些统统叫浆果草;葛兰兹葛兰兹(Grantz),身份不详。说格陵兰的人冬天把叫“越橘草”的东西和皮毛、泥巴一起铺在屋子外面。他们还用这种东西做燃料。我就听说这一带有人发明了一种机器,专用来将越橘树杆铡碎后做燃料。

笃斯越橘的成员对土壤和阳光深怀敬意,以如此四海为家的方式在我们身边到处生长,多么了不起!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几乎每提高一百英尺就会产生一个笃斯越橘的新品种不是这一种就是那一种,总是我说到过的,而且不管在什么地方,不管其植根的土壤如何它们一定根深叶茂,充满生机。在湿地有高灌蓝莓;在其他性质的土壤和坡地,则有第二种低灌蓝莓(即晚熟蓝莓)和越橘;在温度低的地方或开阔地带(尤其是林间的开阔地带和山顶),则有宾夕法尼亚蓝莓和加拿大蓝莓;而我国最高的山脉峰顶(即怀特山脉)还有独特的两个品种,这又是其他地方绝对没有的。新英格兰的大部分地区——从海拔最低的谷地到最高的山区——都分布着笃斯越橘家族成员,它们的灌木林蓬勃兴旺。

同样如假包换的是笃斯越橘品种在这里有一个成员——美洲越橘,只在这里生长。不清楚附近有没有一处灌木成林,不过我就是知道有这么一种越橘的品种生长着。劳登声称笃斯越橘类“只能生长于泥炭性土壤,或类似的粘土”。但美洲越橘不是这样的。它生长在这里的高山上,无论牧场土壤多么贫瘠荒凉,它都能扎根安身,甚至我们的沙漠上都有它,就那样把根扎在沙里;肥沃的土壤里它同样欣欣向荣。有一种美洲越橘特别适宜沼泽地,即使没有可以生根的泥土也照样长得自在;不说别的,就拿毛果蓝莓来说吧,虽然这一种味道不好,但沼泽地里就长着它。在森林中美洲越橘相对长得少一些,但有一个品种却非常特殊,因为它就只生长在潮湿的树林里和灌木中,这个品种就是蓝越橘。因为大自然母亲的眷顾,飞鸟走兽也好,人也好,但凡来到这里,都受到这种浆果的款待,虽然它们的好吃味道会因气候和土壤差异而有所变化。玉米、马铃薯、苹果,还有梨等,生长地区都有限,而这种笃斯越橘中的佼佼者,你就是在华盛顿峰即怀特山脉主峰,海拔为6228英尺,约合1971米。之巅也能毫不费力采上一大筐;更别说平常我们都熟悉的那些美国越橘品种了,就连格陵兰一带人们也能采到一种独特的,而我们能在家园附近采到的越橘是格陵兰人做梦也想不出什么的样子。

我这么花力气赞扬的美洲越橘中很大一部分都连绵不断地相续生长在阿尔冈昆阿尔冈昆(Algonquin),居住在魁北克的渥太华河谷和安大略省的美洲印第安族。人生活的地区,也就是现在的美国东部、中部和西北部诸州,以及加拿大一些地区,还有曾经是易洛魁易洛魁(Iroqiois),美洲土著居民邦联,在纽约州,最初包括莫霍克、奥内达、奥农达加、卡尤加和塞纳卡等族人。一七二二年后,塔斯卡洛拉人加入邦联,组成了六国,也作“Iroquois League”。人居住地的纽约州所环绕的地区。所以这些美洲越橘实则是阿尔冈昆和易洛魁越橘。

印第安人远远比我们重视野生果子,那是一定的,尤其对越橘。印第安人不仅教会我们食用玉米,如何种植玉米,还教会我们食用越橘,并教会我们如何将这种果子干燥后保存过冬。当年,如果不是看到他们吃这种果子,我们白人准会忐忑不安好久,还下不了决心放开胆子尝。正是看到他们吃,我们才凭经验估计这种东西野生无主却有益无害。一次在缅因州,就是跟着一个印第安人走,观察到他边采边吃的一些越橘中有些是我从没想过要放到嘴里去的,于是我又知道更多的可食越橘品种了。

为了让大家更容易了解印第安人是如何广泛利用越橘的,我将用大篇幅引用旅行家们对此进行的叙述,并尽可能依这些引文出版的先后顺序转述。只有这样耐心倾听前辈不断重复讲述那些发自不同时间的故事,尽管他们去的地方都相距遥远,而发生的事却都能相互映证,这样我们才会明白真相。

既然印第安人很重视越橘,那么在收获越橘的日子里他们怎么利用新鲜越橘,这些发现者们倒都没怎么说起,那很可能就直接放进嘴里嚼吧。现在有种成卷成卷的大书叫食谱,书中提到用果子做的小煎饼上桌时,只写着“便可以食用”,再没半个字了。所以我们至今不了解当年印第安人是如何采摘这种果子的,要知道他们会花上六星期或更多时间干这事,很可能还为此露宿在越橘长得多的野地里呢。

现在我要追述到更早的时候,用我相信的那些有力著作来证明这一点:印第安人绝不是从白人那里学到食用越橘的。

那还是一六一五年,魁北克的发现者尚普兰尚普兰(Samuel de Champlain,1567—1635)法国探险家,于一六零八年在今魁北克省建立了一块殖民地。远征到渥太华,观察这里的情况,并在前往淡水湖(那以后就叫贺顿湖)的途中遇到阿尔冈昆人,在和他们一起的日子里,他记下了他们如何为了过冬采集一些细小的果子并干燥加工。他把这些小果子分别叫小蓝果和悬钩子,而前者正是那一带最多见的蓝莓,也可以说就是我们称作低灌早熟蓝莓的一个品种。来到淡水湖边,他又发现这些土著用碾碎的玉米粉和上煮熟后捣成泥的豆子烘烤成面点,有时也会放入这些干了的蓝莓和悬钩子。这可是比那些清教徒移民清教徒移民(Pilgrims),一六二零年在新英格兰建立普利茅斯殖民地的英国人,他主张脱离国教。

远渡大西洋来到这里早五年哪。这也是迄今发现对用浆果做面点的最早文字记录。

方济会的修道士加布里埃尔·萨加德记录对一六二四年游历休伦湖休伦湖(Huron),北美五大湖中的第二大湖。一带的经历时写道:“这里蓝莓实在太多了,休伦族人休伦族人(Hurons),美洲土著居民的一个联盟,曾居住于安大略省东南西姆克湖周围,现在人数已很少,主要居于魁北克省和俄克拉荷马东北,在那里他们被称为怀安多特人。休伦人曾在整个加拿大东部广泛地从事贸易。把所有的小型果子统称为‘哈希克’(Hahique),唯独把这种果子单独叫‘奥亨塔克’(Ohentaque)。就像我们把梅子晒干一样,这些原始居民也常将其干燥后贮藏过冬,也用来给病人开胃口,还将其作为调味剂放入粥内和面包里,后者通常放在炭火余烬里烘烤至熟。”据他所称,那些人放入面包的果子不仅有蓝莓和悬钩子,还有草莓、桑葚,以及“另外一些晒干的小绿果子”。在早年来到美洲的法国探险家们笔下,采摘蓝莓对土著人来说是经常性事件,他们采得欢天喜地,犹如庆祝丰收。

耶稣会的修士勒·热恩来到魁北克定居。在一六三九年写的《往事如烟》(Relation)中提到那些土著时说:“他们中有人竟觉得自己就已经生活在到处都是蓝莓的天堂里了。”

非常了解印第安人的罗杰·威廉姆斯一九四三年出版了一本书,专门介绍他周遭的土著邻居。他这样写道:“这些当地人把葡萄和越橘晒干后叫做“索塔什”,这些索塔什可以整年贮藏,吃的时候将其敲打成粉末,放入谷类,能做成一道非常好吃的东西叫“索塔斯格”,他们吃起来感到的那种快乐就像英国人吃李子饼或豆蔻点心时一样。”

但是一六六九年出版的《忆新英格兰》(New Ehlands Memories)一书中,作者纳撒尼尔·莫顿写道:一六三六年,有一个叫奥达姆的印第安纳拉干赛部落的人去世了,白人传教士为表示哀悼去守灵并献唱赞美诗。“煮熟的板栗就等于他们的白面包,举办宴会是件大事,人们挖空心思像英国人那样做些别的东西——比如在玉米布丁里放入很多黑莓,这东西与加仑子有几分相似”,无疑这里说到的就是越橘。这番话分明暗示印第安人是学英国人范儿吃东西,或是为英国人单单做英国食品,最然他们自己并不爱吃,抑或这种英国式食品对他们而言很稀罕。可是我们早就发现他们对这些食品习以为常,更可能是白人学印第安人范儿这么做的呢。

一六七二年出版的《新英格兰奇趣逸闻》(New Englands Rarities Disicovered)一书的作者约翰·乔什利约翰·乔什利(John Josselyn,1638—1675),十七世纪到新英格兰旅行的英国人,他是这一地区的物种最早发现者。在讲到该地果类时写道:“这里有黑色和天蓝色两种欧洲越橘,后者较前者更为多见……印第安人将这些越橘晒干后用桶量出售给英国人,而英国人就将其代替加仑子,煮熟或烘焙后放进布丁里。”

规模最大的采越橘盛会就我所知是丘吉尔丘吉尔(Captain Churchill),引自约翰·乔什利的《新英格兰奇趣逸闻》(NewEnglands Rarities Discovered)。船长回忆录中提到的一次。

一六七六年夏天,他率人马为了追赶菲利普国王,在现在的新贝德福德附近的一处平原上遇到一大帮印第安人。这些人多为妇人,正在那里采摘越橘,见军队来了,弃筐而逃,果子散了一地。丘吉尔不但对这些人举刀相向,杀死多人,还掠了六十六人。俘虏们告诉丘吉尔说,她们的丈夫和兄弟共数百人在不远的雪松湿地等着与她们会合,趁她们来这里采摘越橘之时,这些男子就去斯贡第岩颈(Sconticut Neck)宰牛宰马,把即将举行的盛大欢庆准备得更充分。

一六八九年,拉·翁坦拉·翁坦(La Hontan,1666—1715?),法国贵族,在法国海军陆战队服役期间,考察过明尼苏达、威斯康星和密西西比河上游流域。在五大湖地区写出的信中也和众多法国旅行者一样,反复说起印第安人如何晒干贮藏蓝莓。他写道:“如果能幸免被摘采,北方的蓝莓可谓满坑满谷皆是,这里原住民夏季便大量收获。”当时蓝莓数量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多。

拉舍尔神父一六九一年曾撰写了《阿贝内基语辞典》(Dictionary of the Abenaki Language),他注明在阿贝内基阿贝内基(Abenaki),原居住于新英格兰北部和加拿大东南部的美国土著民族。阿贝内基语是阿贝内基人所使用的两种东阿尔贡金语言中的任何一种,也称作瓦巴纳基语(Wabanaki)。语中新鲜蓝莓是“satar”,干的是“sakisatar”,七月如译成英语则是“蓝莓成熟的月份”。这也应证了蓝莓对这些人有多重要。

亨内平神父亨内平神父(Father Louis Hennepin,1626—1705),基督教传教士,探险家。一六九七年写道,在圣安东尼大瀑布附近他被苏族的瑙多维希人俘虏了。他观察到俘虏他的人将一种蓝莓当调味品,拌入野生稻米中食用。“他们将那种蓝莓晒干后,其味道可以和柯林斯一带的葡萄干媲美。”柯林斯葡萄干就是从希腊进口的加仑子。

英国人约翰·劳森关于卡罗莱纳州的著作于一七零九年问世。书中对北卡罗莱纳如此描述,“这一带的美洲越橘(或蓝色的越橘)有四种之多……第一种和英格兰北方盛产的那种蓝色欧洲越橘一模一样……其次则株棵矮小”,并提到后一种果子更小。“第三种生在地势低的地方,株高三到四英尺。第四种株高如树,十到十二英尺高,树干如成年男子手臂样粗,这样的多长在低地和溪流处……印第安人采下许多,摊在垫子上晒干,用来做成面包或别的一些好吃的点心。”我记忆里,他还是用到“美洲越橘”这个词的第一人。

著名的生物学家约翰·巴特拉姆进入当时还是蛮荒之地的宾西法尼亚、纽约的易洛克和安大略湖一带考察,一七四三年回到费城。他说自己“(在宾西法尼亚)见一印第安妇人正在晒一种越橘,其方法是在地上支起四根有杈丫的棍子,每根高三到四英尺,然后搭上很多草茎连成一片,再将美洲越橘铺在草上,就像烘干麦芽时铺在炉子上的毡子上那样。然后,妇人在地上升起一堆火,用烟熏干那些越橘。她让自己儿女中的一个守在火边照看”。

卡姆卡姆(Pehr Kalm,1716—1779),瑞典探险家,一七七三年出版《北美游记》(Travels into North America)。记叙自己一七四八到一七四九年间在这里的游历中说:“我在易洛克部落领地中旅行时,当地人想好好款待我时,总会飨我以玉米面包,这种面包是椭圆形的,里面加了越橘干果,就像我们往李子布丁里放葡萄干一样。”

上个世纪末,大半生都和特拉华印第安人一起生活的摩拉维亚的传教士赫克韦尔德言之凿凿地说,那里做的面包有一英寸厚,六英寸宽,而且的确里面“掺了越橘,或新鲜的,或干的,但不用煮了再放”。

一八零五年,刘易斯和克拉克刘易斯(Lewis)、克拉克(Clarke),两人身份不详。在落基山西边看到印第安人做很多东西时都用越橘干果。

最后再引用一八五二年出版的《威斯康星、依阿华、明尼苏达地理调查》(Geological Survey of Wisconsin,Iowa and Minnesota)一书,作者欧文写道:“宾西法尼亚蓝莓:(也就是本书中提到的低灌早熟蓝莓)圣克洛勒斯河流上游一带几乎是不毛之地。但这种普通的美洲越橘之一在这样的沙地上也青葱一片,与班克松的生长特性相似,结果累累,其他植物不可同日而语。印第安人采集后熏干,大量贮藏,味美可口。”

从这些古人今人的作品中,你可以看到北美的印第安人一年四季都不离开美洲越橘,吃法和处理方法远超出我们。此外,美洲越橘对于他们也远比与我们重要得多。

以上引用的诸文中还都证实:用越橘干果做各种食品也是印第安人极为普通的做法,或是布丁,或是粥,或是糕饼。用美洲越橘做成的越橘饼我们当点心,印第安人当年当主食,当然他们还用其他一些果子这么做食材。没听说他们往面点里放入苏打粉、碳酸钾或明矾但他们也真的放过一些我们不会觉得好吃的东西。在这个一度盛产玉米和美洲越橘的国度再也没有一种糕点食品能这样为全民喜爱,能这样得到推广。我们的祖辈还没听说过美洲玉米和美洲越橘,这种糕饼就已经成为印第安人世世代代的美食了。如果你能在一千年前来到美洲,没准那时无论是在东北的康涅狄格河谷,还是东部的波拖马可河沿岸,抑或是北边的尼亚加拉,加拿大的渥太华,还有密西西比流域,你吃到的都会是同一种越橘玉米饼。

几年前,我看过一幅画,画中生动描绘了南塔克特最后的一个印第安人梭罗曾于一八五四年十二月末去过南塔克特,为那里的文艺协会做演讲。在当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的日记中他写道:“最后的一个印第安人就在这个月里死了,尽管他的血统已不是纯印第安的,我看到一张他的画像,画上他挎着一大筐越橘。”这位印第安人名叫阿勃拉姆·夸利(AbramQuary),死于一八五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梭罗看到的那幅画至今仍挂在南塔克特文艺协会里。手提一大篮美洲越橘,这似乎也暗示了他在末日到来前的工作。我一定不会比这些越橘活得还久,这一点我深信无疑。

一七八九年,特纳特纳(Tanner),身份不详。被印第安人抓住,从此和印第安人一起生活了很长时间。他能说出至少五种越橘在其佩瓦语的名称。他说:“meen是一颗蓝莓,meenum是很多蓝莓。”他还这么说:“这个词是最基本的词,其佩瓦语里,所有果子的名字都含这个词根。”也就是说所有的果子都是在“meen”前加音节。和今天对我们来说一样,蓝莓对其佩瓦人也是最普通最亲近的东西了,是一切浆果的代表,或者就是浆果之王。

如果植物学家保留印第安人对于各种美洲越橘的不同名称,而不是采用那些名不副实的希腊文、拉丁文和英文命名,那一定要好得多。那些正式命名可能对大西洋另一边的科研或一些应用很方便,但的确不适合于家族庞杂的美洲越橘,这些越橘生长在大西洋的这一边何况对拉丁文的“Vaccinium”至今人们仍有争议,谁也不能断定是指花呢,还是指果。

植物学家为这种植物追根寻源。杜纳福尔杜纳福尔(Joseph Pitton de tournefort,1656—1708),法国植物家,他是给植物准确分类的第一人。毫不犹豫就给它授一古香古色之名:艾达之葡萄。不过稀松平常的英国树莓过去的希腊名字也叫艾达之莓。这样看来,这种蓝莓和树莓都是以生长在寒冷的开阔地带,高山峻岭正是其自在之乡。这一来,我就能接受这类叫法,因为这种东西的确生长在艾达峰。不过,蒙纳德诺克峰尽管有个不太好听的绰号叫“凶石山”,倒和艾达峰的环境一样,甚至很可能更宜蓝莓生长。看在岩石越是凶险越能入诗人笔下这一点,我们还是把这个不太有把握的东方推想放置一边,姑且相信西方定论吧。

北方各州都有野生的李子、没法下咽的海棠果、可口的葡萄,还有好些种过得去的坚果。但我还是认为能和热带水果叫板的,仍是品种繁多的美洲越橘,而且我也决不愿意用我们的越橘去交换。因为这并不是装船运来可以买卖或食用的东西那么简单,关键是采集过程中的愉悦是无法估量的。

和采集美洲越橘相比,收获梨子如何呢?园艺家们为自己栽培嫁接的梨树忙忙碌碌,究竟又能说出有几家会正经种梨子或大筐大筐买回梨子呢?比较而言,梨不过就那么回事。一年到头,我尝的梨不会达到两位数,而且我相信大多数人吃的梨还没我吃得多。要说明的是,写刚才那段话时,我邻居这个邻居就是赫赫有名的美国作家、哲学家和美国超越主义的中心人物爱默生(Ralph Waldo,1803—1882),他果园的梨树于一八六零年开始结果。的梨园还没有结梨;自打果园开始结梨,他就往我和其他人口袋里塞梨。老天爷让我们在足足六个星期里(或更多)可以吃到越橘。满园苹果也比不上越橘重要,一个家庭一年里吃的苹果再怎么样也不会超过一桶吧,可是想想看:一两个月的日子里,男女老幼天天都吃越橘,还有那些鸟也来打秋风。就是那些橙子呀、柠檬呀、坚果呀、葡萄干呀、无花果呀、榅桲果呀,等等,对我们来说也都没什么了不起。

用金钱衡量的话,它们也不是无法用之获利之物。听说一八五六年那年,就有阿什拜的居民靠卖这种美洲越橘得了两千元呢。

五月和六月里,这里的田野和山岗到处都开着一种花型有几分像铃铛的花,非常别致。这种花就是美洲越橘家族成员。花通常带几抹淡淡的粉红或大红色,开放后轻轻弯下,引来小虫围着嗡嗡地飞个不停。每一朵花都将结出一颗浆果,这种浆果是大地母亲能献出的最无粉饰、最有益健康、也最甘甜的果实。我思忖这只怕就是最大的浆果家族笃斯越橘的一个品种,竟开出这样能带来果实的花!这种植物无处不在,饱满充盈,数量丰富,而且不摄取半文就能采的,岂非神赐?可是总有这样的人,这样被魔鬼迷了心窍的蠢人,居然为种烟草做生计,不惜伤天害理蓄奴耕作等等,作恶多端。这样穷尽心思,耍卑鄙手段就为种烟草,不惜毁掉这些莓果。田野里飘起一圈圈烟草化成的烟雾,这就是那些烟草的主人对财神的膜拜。我们被谁授予怎样的权利了,竟然要用这种方法来区分基督徒和伊斯兰教徒?为了每一种生灵的利益,比如说鳕鱼的呀,鲭鱼的呀,都可以上诉到地方议会请求判决,可是没人理会越橘的利益。最初的发现者和探险者向我们报告这种越橘的存在,然而现在的人压根不理会它们的生死。

蓝莓和美洲越橘就这样朴实平凡而生机勃勃,对人类付出了关爱。简直难以想象有什么地方没有长这些东西,就像鸟离不开它们一样,人也离不开它们。当红皮肤的土著人还活在这片土地上时,它们覆盖着满山遍野,现在那些人不在了,它们还在。难道它们不就是野果之最吗?

只有在这一个季节才能丰收这种果子,那么这又寓意什么呢?大自然总是尽最大力量好生呵护着自己的孩子们,春天孵出的小鸟现在刚刚学会觅食;每一棵小树和每一根藤蔓也都做足了准备,用既有营养又有美味的花果款待路上行人。无论脚下的路把他引到哪里,上山下山,还是进入森林或来到旷地,路两旁永远有数不清的浆果,种类多样,根本无须离开大路,他就能尽兴采摘,要多少就有多少,而且这些美洲越橘生长的地方不同,色彩和味道也不相同。那种晚熟的低灌蓝莓生在水分多的土壤里结的果最大,而到了湿地,他采到的高灌蓝莓味道甜酸度最佳,不管走到河岸边还是来到平原,只要脚下是沙土地或疙瘩那就准会采到低灌黑莓,尽管品种不会很多。

行人终于与大自然如此亲近了,他就像其他的生灵一样走到哪儿就采摘到哪儿。大地和山岗是永远摆开的餐桌,大自然备有食物也备有饮料,好提神醒脑。各色佳酿就在那些莓果薄薄的表皮下如同装在酒瓶中,备料丰富,飞禽走兽尽可以畅饮。与其说这些越橘是为我们提供的食物,不如说是向我们示好,是一种特殊请柬,邀我们与大自然一起真正野餐。摘下这些果子,放进我们嘴里,就记得大自然母亲的恩惠。这可不是禁果,不是邪恶的蛇诱惑着去吃的禁果——这是大自然赐予的圣餐,我们便是在领受圣餐。舌边留下淡而纯的甘甜是大自然对我们的友善示意,她接纳我们做她的嘉宾,让我们备感她的关怀和呵护。每每登山之时,见山路旁丛丛美洲越橘或蓝莓摇曳,挂满果实的树枝似乎不堪重负,低低垂向地面,不禁想到这是何等尤物,只应生在奥林匹亚山供众神受用。往往你都没意识到其实因为有了它们,这里的山也就等于是奥林匹亚山仙境乐园;你采下吃了,你也就如同神仙般快乐。既然有生以来做了回神仙,也就不必再眷恋神位不思人间了。还是去山那边干燥的牧场,那里也有这些果实不仅等着让你一饱口福,还会让你吃的时候也自然联想到这种果实就像它外表那样没有矫饰,能滋养大脑,助人思维。

如果偶尔果子结得少,次年就一定会结得多,好像它们也晓得要做补偿一样。记得有的季节里雨水丰沛,果子结得又多又大,结果这里的座座山猛一看全是蓝紫色的。这种“大年”的年成里能出现许多前所未见的新品种,任一切生灵尽情享用也不会耗竭。有一年也碰上是越橘的大年,人们在康南顿峰的一侧深山沟发现的新品种就多达五六个。记得先下到树荫浓密的沟地,那里就能找到第一批色彩浅蓝的蓝莓,鲜艳漂亮,一大簇一大簇的静候在那里,分明就是奥林匹亚圣山之果——香气美妙,皮薄汁多,味道清爽。然后,再往上爬就能看到一样密密长在一起的各色低灌晚熟蓝莓,果肉结实甘甜;爬到更高处,有果实更大的各种美洲越橘,或紫或黑,疏密不一。位置最高的当数疯狂生长的低灌黑越橘枝蔓,黑色的果实层层叠叠堆聚在藤蔓上,随着藤蔓蜿蜒生长忽而生团,忽而成圈,震撼视觉。与这些黑越橘交错的是高灌黑莓,主干高高挺立在那里,颇有鹤立鸡群之态,树上果实将熟未熟,或密或疏挂在枝头或藤上,细小树枝和大小叶片将它们自然分开,从而也能使其透气畅快,不至未熟便烂掉。就这样,沿着藤蔓树丛随意前行,信手采下你认为最好的果子,高灌黑莓枝上的一颗也许和你的拇指头差不多大小,但大小并不重要。看到这样的过去采一点儿,又看到那样的再过去采一点儿,就这样边走边采,采了一大捧,不少还落到地上被你踩烂。手中莓果形态颜色各异,但论及味道,一定还是那种带有粉霜的最好吃,口感最清爽。我本人就曾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深入树丛寻找它们,最后竟然发现了一种从不为人知晓的品种。每看到新的一块爬满黑莓藤蔓的地方或新的越橘树树丛,你总认为比之前看到的颜色要更甚,因为果子更多。有些地方的美洲越橘实在太多太好(比方说长的全是这种黑越橘),你就会做下记号,以待来年造访。

尽管越橘果实累累,却不见飞禽走兽对它们下口,看见的倒是蚂蚁和些小虫子在它们身边忙个不停。牧场上的奶牛走来走去,对它们视而不见,这也算是我们人的福气了。其实飞禽走兽也吃浆果,不过我们看不到而已,一来这种果实分布广、数量多,二来那些动物也不敢光天化日朝有人的地方钻,因为知道我们会猎杀它们。不过,动物们比我们人远远更需要这些浆果。我们不注意的时候,知更鸟常常光顾我们的樱桃树啄食樱桃,而狐狸总趁我们离开后才在那些长满越橘的野地出没。

有一次我夹了一大捆越橘树枝放到小船上,然后我就划船回家。和我同行的还有两位女士她们把树枝上的果子采得一颗不剩,采完一枝往水里扔掉一枝,采下的足有三品托(一品托合约055升)呢。

就是寻常年份里,美洲越橘结果没有那样丰盛,我采摘到也绝不少于大年里的收获。当然这样就得走得远一点儿,去这一带偏避点儿的地方,在那些粗心的农夫房舍院墙之间的地带,土壤当然也比我家附近的肥得多,就能收获颇丰。是越橘,不管是树还是藤,都会结果。路旁树丛就是越橘之家,黑越橘、越橘、糙莓等等都各自为营结伴而生,枝头果实色泽鲜亮,数量丰富,哪里有半点缺墒短水的迹象,也没有被采摘过的痕迹。高高的岩石上黑越橘从层层叶子下探出头向我张望。难道岩石上也能聚集水分吗?难道就没人来采摘过吗?我似乎进入到肥沃的乡土,人间的伊甸园。这就是忘忧山忘忧山(Delactable Hills),见班扬(John Bunyan,1628—1688,英国传教士兼作家)所著《天路历程》。,这就是河里流淌着牛奶,地上长满越橘的福地,不过那些浆果还没有放进牛奶里。这里的香草从不枯萎衰败,这里的露珠永远晶莹不干。我自问道:这里的人受到上天何等眷顾啊!

“如果知道自己有多幸福,这些农人理应充满感激。”这是古罗马诗人维吉尔说的。

带儿童们认识野外森林时,这种浆果作用也非同小可。越橘结果的季节距学校放假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但是果树间仍不断见到小小的手指上下翻动,采摘的是小小的果实。这可不是什么苦差事,这分明是游戏,而且还是会得到实实在在回报的游戏。新英格兰八月一日那天就是奴隶解放纪念日美国南北战争前,新英格兰地区每年八月一日庆祝纪念西印度群岛获得自由。。

那些从没去过远处山岗、野地和湿地的妇人儿童,这会儿都行动起来了,拿上干家务活用的一些工具,急急忙忙出门了。樵夫冬天进湿地为了伐树砍柴,而他的妻子儿女夏天进湿地为了采浆果。现在,从女人采摘浆果和坚果的纯熟程度上,你一眼就能分辨出谁是真正的土生土长农家女,那种骨架身板粗大、两眼圆睁、目光狂野的女子往往就是的,虽然她从没去过海滩梭罗自己在手稿的边白上注释道,这是借用英国诗人济慈(John Keats,1795—1821)的一首诗《无情的女人》(La Belle Dame sans Merci)中对海边一妇人的描写,那首诗用了“两眼圆睁”(wild-eyed)。。

撒迦利亚撒迦利亚(Zachariah),是六世纪的希伯来先知,《圣经·旧约》中有记录他言行的一本叫《撒迦利亚书》。亲眼看到过并去过的好地方叫极乐世界,但是不曾告诉人们在哪里,他当年就是搭乘运干草的车去的那儿,那时的大车还没有弹簧,准颠得不行。咱不妨也搭乘运干草的大车去远方的极乐世界吧,好在现在的有弹簧了,再加上身子下面垫着干草,多少能减几分颠簸之苦。这样的旅行方式虽然有许多不便和辛苦,还常常会中途停半天,叫人急得上火,但不失为聊天拉家常的好机会,而且除了发现越橘外,也能看到很多好风光。但对于老练的行者来说,一多半是在丛林里穿行的路程却也饶有新意,令人向往。天气很热的话,男孩子往往会砍下浆果结得多的枝条后扛到有树荫的地方,女孩就在树荫下轻轻松松把浆果摘下。不过这一来倒也白白少了好多乐趣,不能好好领略田野风情有很多好节目也就这样错过了——如果你对音乐声敏感,牛铃声传来也是新体验,而伴随阵雨平地炸起的惊雷,很可能会吓得你慌不迭找地方躲起来,甚至瘫倒在地。

在长着越橘的野地里,我试着为长途跋涉做些预习演练。我从未为这些演练预习交过半文学钱,也没置过装,但我从中学得到的反而比在任何学校学得的还要实在,而且获得回报在新英格兰,西奥多·帕克西奥多·帕克(Theodore Parker,?—1859),美国建立图书馆第一人。幼年未上过学,一八二二年到波士顿,靠采摘浆果所得买下自己有生第一本书。从此为建设一个图书馆努力,并将自己的图书馆送给波士顿市。决不是唯一一个借助采摘浆果而自学成才的人,虽然他原本也可以去哈佛或任何什么远离浆果地的学校念书学习。长浆果的地方本身就是一所大学,在这所大学里,不用听斯托里、活伦和韦尔西奥多·帕克一八三三年去哈佛求学期间,斯托里、沃伦、韦尔都是哈佛大学教授,分别教授法律、医学和神学。耳提面命,你也能学到永远不会过时的法学、医学和神学知识,田野比这些哈佛教授不知强多少。为什么有人竟急急从浆果地里抽身,赶着要挤进哈佛校园呢?

很久以前,有些人生活在荒原上,远离城镇。那时把不入主流的人就叫“荒原佬”的做法很深入人心,所谓“荒原佬”意思是不开化的异教徒,当然不是好词。因此,我深信像我们这些住在长着越橘的野地附近的人——那越橘野地就是我们的荒原—— 一定也被城里人看不起,很可能他们就叫我们“越橘佬”。但最糟的是,城市的扩大并没有拯救我们多少,反倒消灭了更多越橘。

我十岁左右,间或在夏日的上午(尤其这一天家里请了裁缝来做衣所以要招待,定下做蓝莓布丁了),常常会吩咐一个人去附近山上,这一来也就有了不上学的好借口。不管山上结的蓝莓数量怎么稀少,到十一点来钟,做布丁的还是采够了,我还把它们反反复复在手上转来转去看了几遍,确保个个都是熟透了的。我给自己定的规矩是:在这种情形下采越橘,不采得够家里做饭做菜用,就决不吃一颗,因为采浆果这活儿本身的意义远大于吃浆果。家里人待在屋子里忙得翻天覆地做布丁,这事比较麻烦,而我可以走出家门逛一上午——且不说这一来更有了好胃口能多吃布丁。他们只吃到布丁里的果子,而我得到的远远要比放在布丁里的值得回味。

和玩伴一起采浆果时,有几位总会带一些形状特别的杯碗,我每次看了总对那些果子是怎么放进去感到很好奇。有一个小伙伴带了一只咖啡壶去采越橘,这个东西的确有很大的好处——回家路上,如果贪吃,从这里抓一把吃了,他只要把壶盖盖上晃晃就又显得满满的了。

好多次,眼看我们这一群人已经走到离家不远的荷兰屋荷兰屋(Dutch House),根据梭罗的朋友和邻居FB山伯恩说,这所房子很有荷兰特点,屋前部的屋顶很斜。了,大家就这样做。大概无论用什么器皿都可以这样伪装吧。有过青年美国青年美国(Young America),是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初在美国兴起的一个经济、政治、哲学运动,至五十年代中结束,其特点是热衷鼓吹市场经济,支持世界各地共和运动,主张疆界扩张。分子,那现在这帮人就变成老年美国喽,可是他们的主张没有变,动机没有变,不过是用来对付别的东西罢了。眼看快到采野果的地方了,每个孩子都加快脚步甚至跑了起来,急乎乎占一块地盘,大呼小叫道:“这是我的了!”然后划出边界。另一个孩子又站到一处喊:“这是我的了!”就这样一个个把地方分了。这样做对浆果地也不失为一种很好的法制管理。不管怎么说,这种做法和我们瓜分墨西哥和印第安土地的手段区别不大。

有一次我看到一大家子出来采浆果——父母带着一群孩子,他们也是这么分地盘采的。他们先将越橘树枝砍下,然后拿到一个大桶边使劲摔打,直到桶里满是越橘果(生的熟的都有)、树叶、树枝什么的,这才抬着离开,就像一群野人从我眼前消失了。

记得很清楚的是有一次(那是好些年后了),我满怀自由精神和勇敢探险的斗志,提着桶穿过一片野地,走了很远,来到一块湿地还是山坡,待了整整一天。那一天里我的疯狂“拓展”经历无论用什么好学问来换,我也不换。所有的文化都必然通往自由和发展,我顿悟到的远胜过我在书中学到的。那里对我就像一间教室,所有值得听取、值得见习的我都能听到、见到,而且我无法不好好上课,因为身边一切都在给我上课。正是这种经历(通常能不断体验到),最鼓舞人奋进,终于促使人去深造,好生研究。

唉,现在可真是世风日下呀!听说有些采果子的人居然把地上的越橘也当做自己的了,我就看到有人竖了告示,清清楚楚写着禁止入内采摘。还有的则将地盘出租,或者限量采摘Sic transit gloria ruris(乡村美好不再了。)我无意怪罪谁,但的确——这是很可悲的。我们曾经的生活中没有这样的事发生,真应该为此感谢上苍啊。乡村生活的真正价值究竟为何?如果什么都要上市场用金钱买进卖出,乡村生活还有什么意义?这就会导致卖肉的屠户推着一车越橘走来走去。干吗?这挥刀杀牲的家伙看样子要操办婚礼。这就是我们这个文明不可避免的后果,牛肉充斥,越橘减少;最后越橘减少百分之八十,采越橘活动也就消亡了。于是我们除了吃牛肉,只剩下没有果子的布丁。那就让我们做牛排吧。大家都知道牛排是怎么来的——那就是把为你辛苦卖命工作的老牛打翻在地,或者趁它还在活蹦乱跳时从它身上切一条肋骨,连皮带肉,然后等着小牛长大再砍。这一来,肉店门板上就用粉笔写这样的字:“小牛头和越橘有售。”

欧洲大陆和英国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大城市也多了起来,我想那里的人也失去了许多享受自然的权利。这个地球上的野果不等被移入园子里就要消失了,就算在市场上能买到的也只是空壳了。整个乡村都像被加工后一样整齐划一,人们根本不知道曾经的丰富多彩,剩下的果子只有蔷薇果和山楂果,寥寥可数。

如果长了越橘的地都被划为私人所有了,那个国家会是什么模样?走在大路上,看到路旁有这样私人化的越橘地时,心好沉重。我看到这样的土地上草木没有了生机,大自然也垂下了面纱遮住自己。于是我加快步子,急着要赶紧离开这该死的地方。再没有什么比这更糟践大自然的了。看到这种情形,我只能想到的就是:这里那些甘甜姣美的越橘果都变成臭烘烘的钱了,这真是对它们的亵渎。是的,我们有权利把越橘作为私有财产,就像我们可以这样处置草地和树木一样;是的,这样做并不比我们公然立法支持的成百上千的行为更坏。但是,这样做的最大坏处是:它使我们看到了所有的恶,它使我们看到了这个文明和劳动的分工会不可避免地走向哪里?

这样的事已经发生了——甲是职业的采摘越橘人,他租了乙的地。现在我们想得出这块地上越橘采摘工作由申请了专利的马拉采摘机经查实,实际上并没有这种机器。进行。丙是手艺高明的厨师,管理用某些果子做的布丁事宜。丁,教授,坐在书房著书立说,而布丁正是为他做的。当然,教授写的书就是关于越橘的。在他的著作里将记录下上述所有这些工作。可是读起来又有什么意思?其实不过始于也止于越橘地以内而已。越橘的活力荡然无存,读这种书才叫受罪。我更愿意另一种形式的分工:丁(也就是教授先生)应该能进得书房写作,也能走到越橘地里采摘。

在上述例子里,我深感遗憾的是实际上产生了有利之事无法让大家分享,也就是结果成为狗占马槽(dog-in-the-manger result)。因为这一来,我们就把其他采越橘的人也从越橘地里排除出去了,而这样也就使他们无法享受采摘越橘的快乐,优质产生的身心健康,以及从中获得的启发,同样,也剥夺了他们采集其余无数种野果的权利。那些野果比越橘更精美,更高贵,只是我们还没发现有人采摘它们,我们自己也没采摘或拿去卖掉——因为没人想过要买——于是就让它们在树上自生自灭,干瘪烂掉。我们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对我们与大自然的联系再狠狠打击一下。我个人认为这种做法愚蠢至极。只要任何人可以采摘越橘果哪怕再小再少,也美丽可爱。可是如果对我说:这块湿地已被某人租用,我连看它们一眼也不愿意。这种人不懂得欣赏它们,我们竟然把越橘交托给这种人。事实就变成这样了,我们不交钱就不能去采,这一来大家就不再去采了。而这帮人对越橘哪有半点关心他们关心的只是钱。这就是我们这个社会允许的——妥协、让步,任由越橘退化变坏,变成金钱的奴隶。

这是一定的,即当人们首次声称拥有对这种随意生长的野果的权利时,也一定多多少少自惭形秽,而且我们偏离那些快乐有趣的采越橘活动时,我们对自己也感到厌恶。如果交由越橘来裁定谁应该拥有它们,它们一定乐意让孩子们结伴走进用草绳围住的地里采摘,还有谁像他们那样能单纯感受采摘的快乐呢?

越橘减少也是我们为修铁路付出的代价之一。我们所有的所谓“发展”无不是为了要将农村改造成城市。只是这些损失却从没见任何人向我们补偿。这也意味着——正如我说过的那样,我们的官僚和各种多如牛毛的衙门本质就是这样的。这种做法已呈泛滥之态势,我并不是生来就爱抱怨挑剔——“我爱恺撒,但我更爱罗马。”引自莎士比亚《恺撒大帝》(Julia Caesar)中普鲁特斯的台词(第三幕第二场)。 BW1xylx7E3k4tBLuWf6klYFjrtWpKa1/QUKxbH++adOTJu8rtfm6fStLjZn0qXg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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