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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嗯,似乎行得通。之前我顾虑重重,以为我肯定会不断被猫绊倒,可它避让的本领实在高超。每天早上我打开店门,它都会例行公事一样地磨蹭我的脚踝,不过它这样做只是为了让我喂它。其他时间我几乎忘了它的存在。它踩着小小的猫步四处走动,恰如其分,而且不会撞到任何东西。有时它会在前窗扑抓几道光线,偶尔则会悄无声息地蹿上一个高架,蜷身栖息在詹姆斯·卡罗尔 和雷切尔·卡尔森 中间的空隙处,不过大多数时候它都非常低调。

很少有顾客看到过它,而看到它的那些人对书店有猫好像都不以为意。“这猫真漂亮!”他们可能会说,或者问:“它的尾巴怎么了?”它似乎喜欢在迷人的女顾客上门时现身——发挥了类似破冰的作用,也因此成了我的资产。我不知道它这样做是否就算挣得了在这里的容身资格,不过这一点我倒是得作为优点列在它的简历上。

对我来说,虎斑猫最大的用处就在于它最初受雇的那个原因。自从卡洛琳把它带到店里以后,我还没发现哪本书的书脊上出现被啃咬的痕迹。老鼠忽然就消失了,我甚至怀疑原来有没有过这回事。也许,有时我会想,店里本来就没有老鼠。也许沃和格拉斯哥的书到我手上时便是那副德行。或者是卡洛琳偷偷溜进来咬书,以便帮她的第三只猫找到永远的家。

总之这件事她绝对有份。

我在它的餐碗、水盘里倒好食物和水后,马上再次把门锁好,步行到卡洛琳的店。“我吃过了,”她说,“没想到你会开店。”

“原来没打算,”我说,“但我想去看看。我到街角买点吃的,马上回来。咱们得谈谈。”

“当然可以。”她说。

我走到最近的一家熟食店,买了个火腿三明治和一大罐咖啡带回来。卡洛琳把一条棕色的小狗放在美容桌上。小狗不断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

“你随意,”她说,“咱们一边谈话,我一边把爱丽森收拾完可以吗?我想早点解决。”

“请便,”我说,“它干吗发出那种声音?”

“不知道,”她说,“不过我真希望它闭嘴。要是裁判盯着它看的时候它还这样的话,我看它的主人就别想拿到最佳品种奖了。”

“它是什么品种?”

“不是诺福克就是诺维奇猎犬,可这两个我怎么也记不清哪个是哪个。”

“它叫爱丽森?这可没法提供线索。”

“那是它的小名,”她说,“它证件上的名字是爱丽森·旺达·兰德 。”

“我想我知道它哼哼的原因了。”

“它大概是想念一起尿尿的同伴。那条狗今天没来,是因为这个周末它不参展。那条狗的小名叫特鲁迪,想不想猜猜它注册登记表上的名字是什么?”

“不可能是特鲁迪·罗根·格拉斯 。”

“想打个赌吗?”

我打了个冷战,然后在椅子上坐直。“听着,”我说,“继续帮爱丽森刷她的毛吧,不过你弄的时候我得告诉你昨晚出了什么事。”

“没必要,伯尼。”

“嗯?”

“真的,”她说,“你怎么会觉得有这个必要?昨晚在饶舌酒鬼你一直在喝酒。我知道我偶尔会喝得不省人事,可我昨晚连脸都没有发热,更别说杀死几千个脑细胞了。你离开前的事我全都记得,而之后也没什么可记的,因为我除了睡觉没干别的。”

“我是想告诉你我出了什么事。”

“你直接回家了。”

“对。然后我又出门了。”

“啊呀,糟糕,伯尼——”

“听着,先让我从头到尾讲一遍,”我说,“然后我们再谈。”

“我不明白,”她说,“你先前是那么努力,千方百计阻止自己去偷吉尔马丁的公寓。”

“我知道。”

“然后,完全出于一时冲动——”

“我知道。”

“而且你也没理由假设那里有东西值得偷。据你所知,纽金特家搞不好连个陶盆或者窗户都没有。”

“我知道。”

“而且你已经熬过了整个晚上,安全回到公寓了。”

“我知道。”

“‘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那你为什么那样做?”

“我不知道。”

“伯尼——”

“就当是人格缺陷吧,”我说,“或者是一时丧失理智,或者是暂时性精神失常。也许我还有点醉,可那些咖啡让我感觉不到这一点。我只能说这事就像诸神的礼物。我整晚都是个好孩子,抗拒了难以抗拒的诱惑,于是他们就派个美丽女子把我领向乖乖等着让人偷的公寓,算是奖励。”

“你觉得是她设计的吗?”

“我首先就想到了这一点。事实上,我把探针放进口袋之前就想到这个可能了。”

“可你还是去了。”

“哦,她怎么可能设计我?首先她得知道我是贼,而且还得知道我会乘那班地铁。”

“也许她也乘了同一班。也许她在跟踪你。”

“一整天吗?不太可能。而且依我看她没在车上,因为我没注意到。她是那种你会注意到的女人。”

“美丽,嗯?”

“可以这么说。满分十分的话她能拿八分。”

“这么说她是刚好找你陪她走回家,然后又刚好提到琼和哈伦在欧洲。”

“我觉得她没有跟踪我,”我说,“不过她有可能出门买瓶牛奶什么的,然后正巧看到我走出地铁。她说她曾在附近见过我,所以觉得眼熟,不过我可不记得见过她,所以有可能是她编的。搞不好她知道我是贼,又碰巧看到我,所以她就要我陪她走回家。”

“如果那是她家的话。”她说,“别动。”她对着爱丽森·旺达说,然后开始查住户电话簿。“卡达蒙……切斯皮克……柯里尔。就是这个了,库珀。我找不到格温多林·库珀。不过G.库珀倒是挺多的,而且有一个住在西端大道九一〇号,可这就远在上城那头了。纽金特那幢的地址是——”

“三〇四。”

“不对。这个地址没有库珀。”

“说不定是K开头的。”

“像Kountry Kupboard 那样吗?我们来看看……哦,还真有人用K开头呢,是吧?不过咱们的多尔可没有。话说回来,这又证明了什么呢?她有可能没登记电话,或者她有可能是把公寓转租或者分租出去,电话登记在别人名下。”

“她认识门卫。”

“依我听来,要认识他还真简单。你也认识他,记得吧?”

“说得好,”我说,“他又不是马其诺防线。不管她是不是那幢大楼的人,都可以通过他那关。不过之后她会上哪儿去呢?”

“纽金特公寓。”

“匆匆进去又出来?也许。要不她有可能是等在楼梯间消磨时间,等到我回家她再自己走出去。‘再见,艾迪。’‘哦,你好。’轻而易举。”我皱皱眉。“可这是为什么呢?”

“设计你啊。”

“设计我去干什么?卡洛琳,换成这辈子其他任何一个晚上,我都会回到家里不出门。先不提我洗手不干了吧,就当我还是蠢蠢欲动的惯偷——甚至是过于活跃——那会儿是三更半夜,一个神秘的陌生人想办法让我知道某公寓的屋主出城了。我会怎么做?”

“你说呢?”

“至少,”我说,“我会睡一晚再做决定。在黎明的冷光下,我有可能做一点调查,如果结局看起来无限美好的话,我有可能一两天后上门打劫。或许会选在午后、访客不会引起怀疑的时段。不过最有可能的是:我醒来以后决定干脆忘掉整件事情。总之我是绝对不会立刻登门造访的。”

“可你干了啊。”

“我是干了,”我承认道,“问题是她怎么知道我会干?”

“也许她会读心术,伯尼。”

“或许。也许她读出了我的心思,看出我快疯了。所以她就设计我,我也乖乖上钩。她这样做能得到什么好处?”

“我不知道,伯尼。”

“是要我在纽金特公寓束手就擒?天哪,我还真成了瓮中之鳖。通常我进出住所都速战速决,可这回不是。如果我在那儿再待久一些,都能申请游民居留权了。要是她报警,我只有死路一条。州警察大老远从奥尔巴尼 走着过来都可以赶在我逃跑以前到达。”

“也许她是想让你在公寓里做点什么。”

“做什么?”

“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不管是什么,我没做。我在9G公寓唯一做的就是消磨时间。我带了些杂货进门,又带了些杂货出门。”

“让杂货松松筋骨,然后你便转身离开。”

“把我自己弄个里外翻转还差不多。我看到浴缸的男尸时——”

“他是谁,伯尼?”

“既不是哈伦也不是琼。”

“我也没想说他是琼。”

“如今这个时代,”我说,“你永远也说不准。不过哈伦的书房里有张纽金特夫妇的照片,死者不是照片上的人。屋里还有其他照片。纽金特的孩子跟纽金特的孙子,可浴缸里那位没出现在照片里。应该不是哪个失散多年的亲戚,因为我看不出任何家族特征。”我皱皱眉。“似乎觉得有些眼熟,可我说不出原因。”

“他长什么样?”

“总的来说是裸体、死了。”

“呃,我明白了。你一定是在诺曼·梅勒的某本小说里看到过他 。”

我瞪她一眼。“我估计他三十多岁,”我说,“暗色头发,剪得短短的,往前梳,看起来像恺撒大帝。”

“不过没有刀伤 。”

“没有,只是前额有个弹孔。”我闭上眼睛,脑子里浮现出那人的样子。“他很瘦,”我说,“但是有肌肉,有很多暗色体毛。眼睛睁得很大,不过我记不起颜色。我也没花很多时间看他。”

“他在那儿干什么,伯尼?”

“我看到的时候,”我说,“他其实已经没在干什么了。”

“也许他只是想找个地方自杀,”她说,“可他又付不起旅馆房租。所以他就闯——”

“闯过普拉德锁?”

“你不就闯过去了吗?好吧,就算他有把钥匙。他跑进去,脱光衣服……他的衣服呢,伯尼?”

“他一定是捐给了慈善之家。我肯定没看见。”

“呃,还是忘了衣服的事吧。他脱了个精光,这点我们已经知道了,然后他进了浴缸。为什么进浴缸?”

“谁知道?”

“他进了浴缸开枪自杀。不对,他先锁上浴室门,然后进了浴缸,然后拉好浴帘,然后开枪自杀。”

“时间正好。”

“可为什么呢,伯尼?”

“这还不算什么。我的问题是:他是怎么办到的?如果你下定决心的话,确实能开枪打中自己的前额正中,可以用大拇指扣扳机嘛。不过,把枪抵住太阳穴或者塞进嘴巴不是比较自然吗?”

“真要自然,”她说,“应该是继续活下去。”

“问题是,”我说,“我没看到枪。当然我也没认真找,而且如果他是站着自杀的话,说不定会把枪掉在浴缸里,然后倒下遮住枪。不过也有可能没枪——不管是在浴缸里还是房间的其他地方。”

“如果没枪——”

“那就是别人开的枪。”

“多尔·库珀?”

“也许,”我说,“不过城里还有八百万人口同样也能办到。比如纽金特先生或夫人,他们上了飞机是个很好的理由。”

“你觉得是他们干的?”

“我不知道是谁干的,”我告诉她,“谁都有可能。”

“不会是你和我,伯尼。我们可以互相提供不在场证明。我们整晚都在一起。”

“除了我不知道他是何时被杀的,法医所谓的死后僵直发青等我一概不知,而且我也不想去摸他有多冷。他不太好闻,不过尸体本来就不好闻——新鲜出炉的也一样。还记得那回有个人死在我店里吗?”

“怎么会忘记?而且也是死在厕所里。”

“没错。”

“我们是把尸体搬上轮椅推走的。对啊,我记得。他根本没死多久,但闻起来也不太香,是吧?”

“嗯。”

“所以我们没法互相提供不在场证明,”她说,“这可非常不妙。你怎么知道不是我们干的?”

“呃,我知道我没干。干了这种事我肯定会记得。而且我知道你没干,因为你不是那种类型的人。”

“听了真让人松口气。”

“而且我只需要知道这么多,”我说,“因为这不是我的问题。因为我根本没去那里。”

“嗯?”

“我没拍照也没留下脚印,”我说,“或者指纹,或者麦片盒。没人看到我进去,也没人看到我出来,除非你把艾迪算进去,不过我不会。我带去的东西都带走了,拿走的东西也都放回去了,出门以后还又上了锁呢。”

“你总是这样。”

“嗯,能有多麻烦?如果我能把锁撬开,能把它锁上。而且这是上策,人们越晚发现有人进过门,抓那个贼就越难。”

“这么说你把所有东西都归回原位了?”

我没吭声。

“伯尼,你确实把所有东西都归回原位了,对吧?”

“也不是‘所有东西’,”我说,“也不是‘确实’。”

“什么意思?”

我伸出一只手拍拍爱丽森毛茸茸的脸。它又发出那种哼唧声。“钱我留着了。”我说。

“伯尼。”

“呃,我原本打算放回去的,”我说,“然后想起我数钱时脱掉了手套——把钱带走就不怕沾上指纹了。如果把钱放回原处,我就得擦干净每张钞票,完全不留痕迹,然后还得处理书桌抽屉的锁——得先撬开再锁上。”

“所以你拿了钱。”

“呃,我本来就拿走了,只是留着没还而已。”

“八千块?”

“差不多,八千三百五。”

“你在那儿待了多久?四小时?算起来一个小时两千块,可比最低收入高多了。”

“相信我,”我说,“不值得。我留下钱只是因为这比放回去省事。何况钞票没法追踪来源。手表和珠宝有可能会把线索引向纽金特公寓,可钱就只是钱。”我耸耸肩。“也许应该物归原处——就算我得一张张仔细擦。不过那时已经很晚了,我只想赶快离开。”

“不过你还花时间上了锁。锁外间的门我能理解,可为什么锁上浴室呢?你费了半天劲才打开那道锁,要锁上只怕同样麻烦。”

“倒也没有。那种机械装置关比开容易,而且开的时候我就在门闩表面划出了沟纹。不过确实还是花了些时间。”

“那干吗又费事锁上呢?”

“你想想,”我说,“如果警察来的话就得破门而入。他们在浴缸里找到一具尸体,旁边有把枪。一扇小窗上了锁,门在他们闯进去以前也锁着。如果你是警察,你会下什么结论?”

“自杀,”她说,“没有别的可能。伯尼,等等。”

“我在等。”

“如果没有枪呢?”

“那又怎样?”

“那就不是自杀了,对吧?”

我摇摇头。“对,”我说,“如果那样的话,就是约翰·狄克森·卡尔小说里的密室杀人案,而我要是能知道凶手的犯案过程才真是见鬼了。现在我打心眼里不相信那是事发过程,因为实在不可能。照我看来,手枪应该藏在某处——尸体旁边或者底下。如果是自杀,我当然希望现场原封不动以便快快结案。而如果是凶杀案——某个违反物理定律的密室谋杀案——的话,我又为什么要自作主张破坏它?因为如果警察到达时门是开着的,这就只是另一桩浴缸裸尸案。根本没什么特别的。”

“我明白你的意思。”

“这就是我上锁的原因,”我说,“说来我的逻辑或许有误,不过当时我实在太累了没发现。第二次操作浴室门的锁虽然容易得多,不过还是挺烦的,而且花了些时间。你知道吗?留下那八千三百五我可是理直气壮。我辛苦工作,所以理应得到。”

***

我就着最后一口咖啡把最后一口三明治吃下去,把包装纸和空杯子扔进垃圾桶。然后我又回来看卡洛琳为爱丽森·旺达的发型做最后的修饰。“那样忙了一晚上你肯定累坏了,”她说,“我很惊讶你今天居然还来开店。”

“呃,耐心女士打来电话,把我吵醒了。再说我总得过去喂拉菲兹。”

“不用费事的,”她说,“我见你没开门,就用了我那串钥匙进门,给了它食物和水。”

“什么时候的事?”

“不知道,大约十一点吧,怎么了?”

“因为我十二点刚过去开店门的时候,它装出一副快饿死的样子,可还真他妈的挺像回事。”

“你又喂它了?”

“我当然又喂了。它把碟子舔得一干二净,还把我的袜子掏了个洞。”

“猫不能吃太多的,伯尼。”

“谢谢了,”我说,“这话我会牢记在心。”

我回到巴尼嘉,再次开了店门。我的脚刚跨过门槛,拉菲兹就来蹭我的脚后跟。

“嗯,好了,”我告诉它,“做你的白日梦吧,伙计。”

我把特价桌搬到外面,放上“三本一块钱”的纸牌。有时路人会顺手拿走一本,不过既然价格已经这么低了,此举对我又有什么损害呢?要是有人顺走了告示牌,恐怕我还更伤心些。

我坐在柜台后面的凳子上,拿起我正在看的书,《洞熊家族》。(这本书我多年前读过一次,不过你要是不觉得书本值得一读再读的话,就别开二手书店了。)我还没看昨晚出地铁后买的报纸,离开公寓时也没带出来。不过没关系,因为我并不怎么想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我更愿意读书里的内容,一个克罗马农人 孩子被一对尼安德特人 抚养长大——说来这过程跟我记忆中自己的童年没什么不同。

两点左右我做了第一笔买卖。进账只有一块钱,不过总算破了冰,三点前我已经往收银机里打进大约五十块。用这方法你赚不了大钱,甚至连收支相抵都办不到,不过至少我卖出了书。说来那只猫在这些买卖中也有功劳,因为要不是为了喂它,我也不会费事来开店。

而且不管怎么说,我走访纽金特公寓还多了八千三百五十美元的收入。这钱我爱怎么花就怎么花,完全可以忘记我花了多少工夫得到它,因为那一章已经翻过去了,不再与我有任何关系。

嗯,是的。做梦去吧,伯尼。 OOU2OzzEut88h5IF4/rJq11cFplw3N2T3gMynAz+GixXEhVMHxiCbkkAd5iC9P8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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