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不错的《窃贼》,”他说,“我看你该不会刚好也有挺像个样的《不在场证明》吧?”
我没从他的话里听出书名号来。书名号并非加强语气,仅代表它们是书名——还是掐了头的书名。应该是《A:不在现场》以及《B:窃贼》 。他说的就是这两本,而且他还把后一本放在了我面前的柜台上——算是个线索,只是我没心领神会。再说我也没听出书名号来。我只听到这个壮实的家伙嘶哑着声音说我是贼——虽然外观不错——还问我是否有不在场证明。老实说,我可真吃了一惊。
因为我的确是个贼,虽然这事我想尽办法瞒过众人。同时我也是书店老板,眼下我便是以这个身份坐在巴尼嘉书店的柜台后面。事实上,我已经放弃了窃贼生涯改行卖书,熬了一年没让自己进入陌生人家中。不过最近我又开始濒临参加十二步自救班的热切人士有可能称之为“退步”的感觉当中。
不怎么宽宏大量的人会称之为预谋犯罪。
不管你怎么称呼它,我对这话题就是有些敏感。我的后背一阵冰凉,然后眼睛便落到书上,光打下来。“哦,”我说,“苏·格拉夫顿。”
“对。你这儿有没有《A:不在现场》?”
“我看没有。读书俱乐部出的版本我有过一本,可是——”
“我对读书俱乐部的版本没兴趣。”
“哦。呃,其实就算你有兴趣,我也没法卖。现在已经没了。有人买走了。”
“怎么会有人想买读书俱乐部的版本呢?”
“呃,字体比平装的大一点。”
“那又怎样?”
“读起来比较舒服。”
他脸上的表情告诉我,他对买书只为阅读的人有何评价。他年近四十,胡子刮得很干净,穿了西装打着领带,一头发亮的棕发。他的嘴唇丰润而上翘,如果他希望下巴的轮廓清晰一点的话,得减掉几磅才行。
“多少?”他质问道。
我查看扉页上铅笔标注的价钱。“八十块。加税总计是——”瞥瞥计税表,“八十六块六。”
“我开支票给你。”
“行。”
“要不我可以给你八十块现金,”他说,“税就免了。”
有时这能行得通。说实话,我的书架上也没几本我不愿意从善如流打个九折的书——就算没有充分的理由也一样。不过我跟他说支票可以,请他开给巴尼嘉书店。他草草写完以后,我看着支票念了签名。波顿·斯托普嘉德,他这么写着,名字就签在支票顶端,还有一个位于东三十七街的地址。
我看看签名,又看看他。“我得核对证明文件。”我说。
不要问我为什么。我也没有真的以为他或者他的支票有问题。滥开空头支票的小伙子不会为了免掉营业税提议付现。我想我只是不喜欢他,而且想当个人见人恨的讨厌鬼。
他瞪了我一眼,意思也是这样,然后掏出他的皮夹拿出信用卡和驾照。我核对了签名,匆匆在支票背面记下他美国运通卡的号码,然后看看驾照上的照片。是他,没错,只是下巴上的赘肉稍稍少了一点。我念了他名字,波顿·斯托普嘉德,忽然灵光乍现。
“波顿·斯托普嘉德。”我说。
“没错。”
“炉石房地产。”
他换上一副谨慎的表情。他的表情一开始就没那么坦荡,不过这会儿变成了一座碉堡,而且还忙着在周围挖壕沟。
“你是我的房东,”我说,“你刚买下这幢楼。”
“楼房我多的是,”他说,“我买,也卖。”
“你买下了这幢,而且打定主意要加房租。”
“很难否认,租金便宜得离谱。”
“一个月八百七十五块,”我说,“租约明年一月到期,你开口跟我要一万零五百块的新月租费。”
“看样子你是觉得贵了?”
“贵?”我说,“你怎么会这么想?”
“因为我可以跟你保证——”
“这叫等同天价。”我提议道。
“……这跟市场行情差不多。”
“我只知道,”我说,“这个价格绝对行不通。你要我每个月掏出比我现在一年付的还要多的租金。这是加了多少,百分之一千两百?我每个月的营业额还不到一万五呢,我的天哪。”
他耸耸肩。“我看你得搬家了。”
“我不想搬,”我说,“我爱这家店。当初利泽尔先生决定退休到佛罗里达养老的时候我从他手上买下这里,我想在这儿干到退休,而且——”
“也许你应该开始考虑提早退休。”
我看着他。
“面对现实吧,”他说,“我提高租金不是故意跟你作对。相信我,我没有刻意找你麻烦。你的租金早在你买下这家店以前就便宜得过了头。有个白痴给了你朋友利泽尔三十年租约,那里面的增租条款根本就赶不上通货膨胀下房市交易的行情。赶走你以后,我会拆掉所有书架,把店面租给泰国餐厅或者韩国蔬果铺。你知道这么大块的上好空间我可以要到什么样的租金吗?一万五你觉得怎么样?一万五,而且房客会高高兴兴地双手奉上。”
“可你让我怎么办?”
“这不是我的问题。不过我敢说布鲁克林或者皇后区应该可以找到你付得起的同样面积租金的店面。”
“谁会上那儿去买书?”
“谁会上这儿买书呢?你落伍了,我的朋友。你应该走进时光隧道,回到第四大道以书街享誉全球的时代去。几十家店铺,结果呢?生意起了变化。平装书毁掉了二手市场。大众旧书店成了明日黄花,老板们一个个不是退休就是死掉。还剩下的几家就跟你的店一样还拖着长期租约的尾巴没转型,要不就是给多年前干脆买下楼房的老滑头经营着。你这行就要销声匿迹了,罗登巴尔先生。这可是个美丽的九月的午后,我是你店里唯一的顾客。你说这代表你这行前景如何?”
“我看我应该改行卖奇异果去,”我说,“或者麻酱凉面。”
“也许你可以让这一行起死回生,”他说,“丢掉百分之九十五的垃圾,专卖高价珍藏品。这样你只要十分之一的面积就能经营下去。而且你可以不用靠街边的门面,一间楼上的办公室就可以做生意了,或者干脆在家经营。不过我可不想告诉你,你的生意该怎么做。”
“你可是已经指着我的鼻子要我走人了。”
“这个行业就要绝种了,难道我还该支持你撑到最后?我做生意可不是为了保持身体健康。”
“不过——”我说。
“不过怎样?”
“不过你资助艺术,”我说,“我上星期在《纽约时报》上看到了你的名字。你捐了幅画给一个资助纽约公立图书馆的筹款拍卖会。”
“会计师的建议,”他说,“他跟我解释说,捐画省掉的税比我卖画的钱还多。”
“不过,你还爱好文学。我们这种书店是文化资产,跟图书馆一样举足轻重——只是经营方式不同。这点你不会不了解。身为收藏家——”
“投资人。”
我指着《B:窃贼》。“这是投资?”
“当然,而且是他妈的很好的投资。女性犯罪作家现在炙手可热。《A:不在现场》大约十二年前出版的时候还不到十五块。你知道这样一本有封套的全新本现在要价多少?”
“一时说不上来。”
“约莫八百五十块。所以我买格拉夫顿,我买南茜·皮卡德 ,我买琳达·巴恩斯 。我跟侦探小说书店 签了约要买每个女作家的第一本小说,因为天知道最终谁会大红大紫?她们大半都不会出头,不过这样我也就不用担心会错过偶尔哪本在几年里从二十块跳升到一千块的书了。”
“所以你只对投资有兴趣?”我说。
“当然,你该不至于以为我会看这种垃圾吧?”
我把他的信用卡推过柜台,然后是驾照。我拿起他的支票撕成两半,再撕成两半。
“滚。”我说。
“你发什么神经?”
“没发神经,”我说,“我的书是卖给爱书人的。落伍,我清楚,不过这是我的经营之道。我欢迎那些收集心爱作家的珍本书能获得满足感的人,还有就是一些追求视觉效果、仅仅喜欢把好书放在壁炉两边墙上的人。我也许还有几个顾客买书的目的是投资,只是在我看来,靠这种方法积存养老金并不保险。不过我还没碰到哪个顾客公然鄙视自己买下的书,这种顾客我不欢迎。我也许付不出房租,斯托普嘉德先生,不过只要这是我的店,我应该可以决定收谁的支票。”
“我给你现金。”
“我也不要你的现金。”
我把手伸向书,可是他劈手夺了过去。“不行!”他大叫,“书是我找到的,我要它。你非卖给我不可。”
“他妈的非卖给你才见鬼。”
“你就是得卖!万不得已我可以告你。可是用不着,对吧?”他从皮夹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往柜台上砰地一放,“不用找零,”他说,“书我拿了。要是你挡着不让,就等着吃官司说你人身攻击吧。”
“哦,看在老天的分上,”我说,“我可不会跟你争书。等等,我找零给你。”
“我说了不用。零钱我不在乎,我刚花了一百块买下价值五百块的书。真是够蠢的,连自己的货都不懂标价。难怪你付不起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