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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伦斯·布洛克

享誉世界的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最杰出的代表。他的小说不仅在美国备受推崇,还跨越大西洋,征服了自诩为侦探小说故乡的欧洲。

侦探小说界最重要的两个奖项,爱伦·坡奖的终身成就奖和钻石匕首奖均肯定了劳伦斯·布洛克的大师地位。此外,他还曾三获爱伦·坡奖,两获马耳他之鹰奖,四获夏姆斯奖(后两个奖项都是重要的硬汉派侦探小说奖项)。

劳伦斯·布洛克的作品,主要包括四个系列:

马修·斯卡德系列:以一名戒酒无执照的私人侦探为主角;

雅贼系列:以一名中年小偷兼二手书店老板伯尼·罗登巴尔为主角;

伊凡·谭纳系列:以一名朝鲜战争期间遭炮击从此睡不着觉的侦探为主角;

奇波·哈里森系列:以一名肥胖、不离开办公室、自我陶醉的私人侦探为主角。

此外,布洛克还著有杀手约翰·保罗·凯勒系列。

劳伦斯·布洛克生于纽约布法罗,现居纽约,已婚,育有二女。 jBjDLtbny9/g5R21x1BPSu9oHyGpNkfW4ImsYg7jls7IQp4LZkd7Ku7w8Hevbkib



劳伦斯·布洛克作品年表

1966《睡不着觉的密探》

1976《父之罪》《在死亡之中》

1977《谋杀与创造之时》《别无选择的贼》

1978《衣柜里的贼》

1979《喜欢引用吉卜林的贼》获尼禄·沃尔夫奖

1980《研究斯宾诺莎的贼》

1981《黑暗之刺》

1982《八百万种死法》

1983《像蒙德里安一样作画的贼》

《八百万种死法》获夏姆斯奖

1986《酒店关门之后》

1987《酒店关门之后》获马耳他之鹰奖

1989《刀锋之先》

1990《到坟场的车票》

《刀锋之先》获夏姆斯奖

1991《屠宰场之舞》

1992《行过死荫之地》

《到坟场的车票》获马耳他之鹰奖

《屠宰场之舞》获夏姆斯奖、爱伦·坡奖

1993《恶魔预知死亡》

1994《一长串的死者》

《交易泰德·威廉姆斯的贼》

1995《自以为是鲍嘉的贼》

《一长串的死者》获爱伦·坡奖

1997《向邪恶追索》《图书馆里的贼》

1998《每个人都死了》《杀手》

1999《麦田里的贼》《黑名单》

2001《死亡的渴望》

2003《小城》

2004《伺机下手的贼》

2005《繁花将尽》

2011《一滴烈酒》

2013《数汤匙的贼》

献给琳恩·伍德还有迈克尔·格罗斯曼,感谢他教会我如何准备画布,以及帮我一起组装好框架的劳伦斯·安妮·科伊 1y4+lZ0qOn1Kei0hkhd9pPJ6DydGVVHEdgvm52qSx45L56KNImrEt043PC/8Cp55



1

那天是巴尼嘉书店步调缓慢的一天,但话说回来,大部分时间都是这样。毕竟,卖旧书的人不会梦想着退休之后要过步调缓慢的简单生活,因为他们的生活已然如此。

那天有两个高峰,而且恰巧同时出现。有个女人念了首诗给我听,有个男人试图卖一本书给我。那首诗是玛丽·卡罗琳·戴维斯 的《俄勒冈路三号的史密斯死去》,念诗的女人长得苗条清秀,有着棕色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侧头的样子一定是从哪个年轻朋友那儿学来的。她那线条优美、没戴戒指、没涂指甲油的纤细手指间拿着戴维斯女士的处女作《我们街上的鼓声》,该书于一九一八年由麦克米兰公司出版。她念诗给我听。

俄勒冈的秋天——我再也看不到

这些山丘了,一片朦胧的蓝色细雨

横过古老的威廉密特河。我走路的时候

不会惊扰到雉鸟,听见它呼呼疾飞在

我头顶上方,那只怠懒的、毫无疑心的动物……

我很希望自己是只“怠懒的、毫无疑心的”动物,但我还是冷冷地留意着“哲学与宗教”那个区域,那位新来的客人已经进驻那里。他是个体态笨重的大个子,三十岁上下,脚穿低跟靴,身穿前开扣的李维斯牛仔裤、深棕色法兰绒衬衫以及棕色宽条纹灯芯绒外套。他的胡须仔细修剪过,一头细软的棕色头发却没有经过打理。

当这场愚蠢的梦就此结束,

人们会回家去,那里落满了

玫瑰花瓣,在每一条街上,一整年

都像一场友善的庆典……

出于某种原因,我留神注意着他的动向。也许是因为他的某种神态让人觉得他可能随时会无精打采地走向伯利恒 。也许只是因为他那个手提公文包。在布兰坦诺和斯特兰德那样的书店,客人必须把袋子和手提箱拿去寄放,但我这里的客人则可以把它们留在手边,于是有时他们的大袋子在离开的时候会变得比来的时候重。即使在经济最景气的时候,二手书的买卖也没什么保障,任谁都会痛恨自己店里的货就那样扬长而去。

但我将永远无法看着那些树篱滴落

色彩,也看不到船只高高的帆柱

在我们古老的港湾。——他们说我即将死去,

也许就是这个原因使一切重新涌上脑海:

俄勒冈的秋天和雉鸟飞翔——

她轻轻地发出一声赞赏的叹息,啪的一声合上那本小书交给我,问我多少钱。我看看扉页上用铅笔标记的数字,再看看贴在柜台上的税价表,上一回调过之后,销售税率已经增长为百分之八点二五了,有人用心算就可以算出结果,不过他们八成不会开锁。上帝赐给我们每个人不同的天分,我们就各尽其才。

“十二块,”我说,“再加上九十九美分的税。”她在柜台上放了一张十美元和三张一美元的钞票,我把书放进纸袋里,用一截胶带贴好,然后找她一美分。她接过硬币的时候我们的手接触了一下,那一下之中有一股电流。不是什么天雷地火、让人神魂颠倒的强大力量,但那股电流的确存在。她侧着头,一瞬间我们眼神交会。摄政时代的爱情小说家会说我们之间传递了一种无言的了解,但那是胡扯。我们之间只传递了一美分而已。

另一位客人正在翻看一本粗布装订的四开大书,是耶稣会修士马修·吉里根的《反文法与同文法》,还是《同文法与反文法》?从利泽尔先生把店卖给我的时候起,这本书就在这里了,要不是我偶尔会掸一下书架上的灰尘,根本不会有人动它。如果这家伙要偷东西的话,我想,就让他把那本书拿走吧。

但他把吉里根神甫放回书架上,就在玛丽·卡罗琳·戴维斯跟着那拘谨端庄、爱读诗的女子出门去的时候。我看着她踏出店外——她穿着套装,头戴与之搭配的贝雷帽,那颜色是所谓的李子色或小红莓色或不知今年又换成什么名称的颜色,总之很适合她——然后看着他向柜台走来,把一只手放在柜台上。

他的表情——就胡须未遮盖的部分看来——带有戒心。他问我买不买书,声音沙哑,仿佛他不常有机会开口说话。

我说买,如果我认为那些书卖得出去的话。他把他的手提公文包放到柜台上,拨弄着打开锁扣,里面是一大本书,他拿出来给我看。书名叫作《鳞翅目》,作者叫弗朗索瓦·杜夏登,主题是关于旧世界的蝴蝶和飞蛾,法语的文字部分讨论详尽——我只能这样假定,全页的彩色图解绘制得非常精美。

“卷首的插画不见了,”我翻阅的时候他告诉我,“其他五十三幅图都完好无缺。”

我点点头,眼睛停在一页凤蝶上。我小时候常拿着自制的网追捕这些生物,将它们装在广口瓶里闷死,然后摊平它们的翅膀,钉在雪茄盒上。我做出这种莫名其妙的行为一定是有原因的,可是现在我实在想象不出那原因是什么。

“卖印刷画的人会把这些插图一幅幅拆下来,”他说,“但这实在是本值得收藏的书,保存得又很好,所以我想真的应该交给旧书店才对。”

我再度点点头,这一次看的是飞蛾。有一只是昔古比天蚕蛾 ,它和月形天蚕蛾是我目前叫得出名字的两种飞蛾。我以前还知道其他种类的名字。

我合上书,问他开价多少。

“一百块。”他说,“一张图还不到两块钱。卖印刷画的人一幅会卖五到十块,而且搞室内装饰的人会很愿意以这个价钱购买。”

“也许吧。”我说着,手指摸向书的上缘,那里盖着长方形的印章,上面有纽约公共图书馆的字样。我重新打开书,寻找注销的戳印。图书馆确实会淘汰一些书,就像博物馆会将一些收藏剔除在目录之外一样,但杜夏登的《鳞翅目》不太像是一本会遭到如此待遇的书。

“逾期罚款累积起来可能很吓人,”我用体谅的口气说,“但图书馆都不时会有特赦日,读者可以把逾期未还的书交回去,不用受罚。虽然对我们这些乖乖交罚款的人来说可能不太公平,但我想这样做的确能让书本重新流通,这才是重点,对不对?”我重新合上书,刻意把它放进那打开的公文包。“我不买图书馆的书。”我说。

“你不买,别人会买。”

“我相信。”

“我知道有些旧书商自己有注销的章。”

“我知道有木匠拧螺丝的时候用的是榔头。”我说,“每一行都有投机取巧的方法。”

“这本书根本就没有流通。它被锁在参考书部门的柜子里,只有通过特别申请才能看到,而且因为这本书很有价值,他们想出各种方法不让人接近它。图书馆应该是服务大众的,可是他们自认是博物馆,把最好的书收起来不让人碰。”

“看起来不怎么有效嘛。”

“怎么说?”

“这本书就被你碰到了。”

他突然咧嘴一笑,露出一口虽参差不齐、但还算干净的牙齿。“那里的任何东西我都弄得出来。”他说,“任何东西。”

“真的?”

“你要什么书,我就能拿到什么书。跟你说,只要价钱合适,我连那些石狮子都可以弄出一只来。”

“我这儿现在已经有点挤了。”

他用手指点了点《鳞翅目》。“你确定用不上这书?价钱或许可以再降一点。”

“自然史方面的书我经手的不多,不过这不是重点。我真的从来不买图书馆的书。”

“太可惜了。我只经手这一种。”

“专攻这一项。”

他点头。“我从来没拿过书商的书,没偷过努力维持生意的商人,也从来不偷收藏家的东西,可是图书馆——”他耸了耸肩膀,胸膛上鼓起一块肌肉,“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是个研究生。只要醒着我都在图书馆里,公共图书馆、大学图书馆。我在伦敦待了十个月,就没踏出过大英博物馆。我和图书馆之间有一种特别的关系——爱恨交织,我想大概可以这么说。”

“是这样。”

他合上公文包,扣上锁扣。“大英博物馆的图书室里有两本《古腾堡圣经》 ,要是哪天报上说其中一本不见了,你就知道它在谁手上。”

“哦,”我说,“随便你怎么做,别把它拿到这儿来就是了。”

两小时之后,我在“饶舌酒鬼”一边啜着巴黎水,一边把整件事说给卡洛琳·凯瑟听。“那时候我脑子里只想着一件事,”我说,“就是这看起来像是赫尔·约翰逊的差事。”

“谁?”

“赫尔·约翰逊。他原本是警察,后来图书馆雇他去追讨逾期未还的书。”

“他们雇用以前是警察的人来做这事?”

“现实生活中没有这样的事。”我说,“赫尔·约翰逊是詹姆斯·霍尔丁 的系列短篇小说的主角。他每次去追查逾期未还的书,最后都会卷入更严重的罪案里。”

“我想他解决了那些罪案。”

“哦,当然。他可不是傻瓜。我跟你说,那本书勾起我许多回忆。我小时候收集过蝴蝶。”

“你告诉过我。”

“有时候我们会找到茧。我看到了一张昔古比天蚕蛾的图片,就想起了这件事。我上的学校附近有小杨柳,昔古比天蚕蛾常把它们的茧挂在树枝上。我们找到茧就会放进玻璃瓶里,试着把它们孵出来。”

“结果呢?”

“总的来说什么结果也没有。我想我找到的茧没有一个孵出来过。不是每条毛毛虫都能变成飞蛾。”

“也不是每只青蛙都会变成王子。”

“可不是吗?”

卡洛琳喝完了她的马提尼,用眼神示意女招待再来一杯。我的巴黎水还有很多。我们所在的“饶舌酒鬼”是家邋遢得令人自在的酒吧,专卖金酒,坐落在东十一街和百老汇大道的交叉口,离巴尼嘉书店和卡洛琳的那个“贵宾狗工厂”都只有半个街区。虽然她那行没法提供太多的自我满足感,但总比劫掠图书馆对社会有用。

“巴黎水。”卡洛琳说。

“我喜欢巴黎水。”

“伯尼,它只不过是名牌的水罢了。仅此而已。”

“我猜是吧。”

“今晚要忙吗?”

“我会出去跑步,”我说,“然后或许会到处蹦一蹦。”

她正要说什么,女招待端来马提尼使她住了口。那女招待的金发下露出深色发根,穿着紧身牛仔裤和桃红色的衬衫。卡洛琳目送她走回吧台。“不错。”她说。

“我还以为你爱上她了。”

“爱上那个女招待?”

“爱上那个税务规划师。”

“哦,你是说艾丽森。”

“根据我上次听到的消息,”我说,“你们正在一起规划税务。”

“我负责攻击,她负责防御。我昨晚和她一起出去,去了康尼利亚街上的简·沃曼餐厅,蘸着某种酱吃了某种鱼。”

“真是一顿值得纪念的大餐啊。”

“哦,我记不清楚细节。我们喝了很多白葡萄酒,听着斯蒂芬·彭德唱了一首又一首浪漫的情歌,然后带了一瓶杜林标 苏格兰威士忌回到我住的地方,把收音机转到WNCN频道。她很欣赏我那幅夏加尔的画,还抚摩我的猫——至少是摸了其中一只。阿齐坐在她膝头呼噜呼噜叫,尤比则不肯来这一套。”

“哪里出了问题?”

“嗯,她是个政治和经济上的女同性恋。”

“什么意思?”

“她认为避免和男人发生性关系是政治上很重要的一点,这是她对女性主义效忠的一部分。她工作上往来的也都是女人,但她不跟女人上床,因为她的身体还没准备好要这么做。”

“这样还剩下什么?鸡吗?”

“剩下我快被逼得狗急跳墙了。我不停地灌她酒,不停地向她进攻,一番辛苦到头来什么也没得到。”

“还好她不跟男人约会。他们八成会企图在性爱方面剥削她。”

“是啊,男人在这方面坏透了。她有过一段很糟糕的婚姻,因此对男人一肚子火。可是她又不能不冠前夫的姓,因为她在工作中一直都是用那个姓,而且‘沃伦’也比较容易叫。她的本姓是个亚美尼亚姓氏,如果她是卖地毯的而非规划税务的话那可能会比较有用。她其实也不是规划什么税务,那是国会要做的事。我想她是负责规划避免交税。”

“我自己也有这种打算。”

“我也是。要不是她长得漂亮,我早就说声‘去他的’,避开她了,但我想我会再试一次,然后才会说‘去他的’。”

“你今晚要和她见面吗?”

她摇摇头。“今晚我要去逛逛酒吧。喝几杯酒,大笑几场,也许我会走运的。这种事以前也发生过。”

“小心点。”

她看着我。“你才要小心点。”她说。

***

换乘了一趟地铁之后,我很快就到了家,换上尼龙短裤和慢跑鞋,出门到河畔公园去跑上短短半个小时。时值九月中旬,离曼哈顿马拉松大赛只剩下一个多月的时间,公园里到处都有人在跑步。有些是我这种随意型的,一星期跑三四次,每次只跑三四英里。另一些人则是在为马拉松训练,一星期狠狠跑上五六十英里甚至七十英里,对他们来说,这可是严肃的正经事。

沃利·亨普希尔也是如此,但他的训练计划是长短跑交替,而那天晚上的安排只有四英里,于是我们结伴而行。他全名叫华莱士 ·莱利·亨普希尔,三十岁出头,是个律师,刚离婚,看起来年轻得根本不像结过婚。他是在长岛东区的某处长大的,现在住在哥伦布大道上,和模特、女明星出双入对,同时哼哧哼哧地在为马拉松大赛进行训练。他自己开了个事务所,在西三十几街有个办公室。我们一边跑,他一边谈着一个聘请他打离婚官司的女人。

“我就动手拟了文件,”他告诉我,“结果发现这个昏头昏脑的婆娘根本没结婚。她也没跟人同居,甚至连个男朋友也没有。但这种事她已经不是第一次干了。每隔一阵她不知想到了什么,就找个律师展开离婚的法律程序。”

我说起我碰到的那个专偷图书馆的贼。他很震惊。“偷图书馆的书?真有人做这种事?”

“任何东西都会有人偷。”我说,“从任何地方偷出来。”

“这是什么世界啊。”他说。

我跑完之后做了伸展运动,然后步行回家。我住的公寓在七十一街和西端大道的交叉口。我脱下衣服冲了个澡,又做了一阵伸展运动,接着闭上眼睛躺了一会儿。

然后我起来找出两个电话号码,轮流拨号。我打的第一个电话没人接,第二个响了两三声之后就接通了,我简短地和对方聊了几句。然后我又试了一次第一个号码,让它整整响了十二声。电话铃响十二声大概要花一分钟,但如果打电话的是你,感觉会比一分钟要长,而如果是别人打来的电话你让它响着不去接,感觉起来简直足足有一个半小时。

目前为止,一切都很顺利。

我得在棕色和蓝色的两套西装之间选择一套,最后我选了蓝色的。我几乎总是选那一套,照这样下去,等到棕色那套的领子款式再度开始流行时,它一定还相当新。我穿上一件有活动衣领的蓝色混纺棉衬衫,挑了一条斜纹领带。在英国人看来,我八成像是个被良好大机构解雇的人,在美国人眼中则只显出我的诚意和清廉。我只试了一次就打好了领带,决定把这当成个好兆头。

深蓝色袜子。有防滑垫的黑色便鞋,不如慢跑鞋舒适,但比较传统。而且等我套上定做的矫正鞋垫之后,穿起来也就够舒服了。

我拿起手提公文包,包是米色麂皮面配上打磨光亮的黄铜组件,比那个偷书贼的公文包要轻巧时髦。我在分隔成好几格的箱内装进我的吃饭家伙——一副手掌部分挖空的橡胶手套,一组妙用无穷的钢制工具,一卷胶带,一支铅笔大小的手电筒,一把玻璃割刀,一片赛璐珞,一条钢弹簧,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要是我被合法地搜身逮捕,这箱子里的东西会把我送进州立度假村去吃免费的饭。

想到这里,我的胃仿佛跳踢踏舞似的翻腾了一阵,幸好我没吃晚餐。然而,即使在石墙与铁窗的念头让我感到退缩的同时,我的指尖仍然出现了那种熟悉的轻颤,血管里的血液也开始兴奋地奔窜。上帝啊,让我脱离这种幼稚的反应吧——但是,唔,暂时还不要,拜托。

我在公文包里加进一本有横条的黄色笔记纸,在胸前的内袋里放进两支笔和一本薄薄的皮面笔记本。胸前的外口袋里已经装着一条手帕,我把它拿出来重新折过,再塞回口袋里放好。

我穿过走廊来到电梯前的时候,有电话响起。也许是我的电话,但我让它继续响着。我下了楼,门卫带着不情愿的敬意打量我。我刚抬起手要叫车,一辆出租车就停了下来。

我对那位头发逐渐稀疏的司机说了一个地址,那在七十六街与七十七街之间的第五大道上。他插道六十五街穿过中央公园,一边谈论着棒球比赛以及阿拉伯恐怖分子,我则看着其他跑步的人一英里一英里地跑下去。他们在玩,我则正要去上工,这时候他们的消遣在我看来真是琐碎无聊。

我在距离目的地半个街区的地方下车,付了车资加小费,然后步行。我在第五大道过了马路,混进公交车站的人群里,以便好好地看一看那“难以攻陷的堡垒”。

因为那地方确实如此。那是一幢庞大坚固的公寓,建于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共有二十二层楼,巍然耸立在公园旁边。建造这幢公寓的人给它取了个别名叫查理曼大帝,偶尔可以在星期天《纽约时报》的房地产版面看到它的消息。几年前它变成合作住宅,如今每当这幢建筑里的公寓易主的时候,价钱都是六位数——很高的六位数。

我不时会听说或读到关于某些人的事,比如说钱币收藏家,我会把他的名字列入档案以供日后参考,而一旦我发现他住在“查理曼大帝”,就会把他从我的档案里删掉,因为这等于说他是把所有收藏品都放在银行的保险库里。查理曼大帝有门卫和管理员,电梯有人操作,里面还装了闭路电视。另外在送货入口、逃生门以及天知道其他什么地方也都有闭路监视装置,管理员室有控制台,他们可以——也确实这么做了——同时观看六个或八个屏幕里的情形。安全管理这回事在查理曼大帝简直到了恋物癖的程度,这种态度我可以理解,但显然很难赞同。

一辆公交车来了又走,带走了车站上大部分的人。信号灯由红转绿。我拿起那满满一箱的窃贼工具,穿越街道。

跟查理曼大帝的门卫相比,我住的地方的门卫看起来简直像时报广场偷窥秀的领座员。这里门卫身上的金色穗带比某个厄瓜多尔海军总司令身上的都要多,那副自信满满的神色也很像个将军。他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态度冷静。

“我叫伯纳德·罗登巴尔。”我告诉他,“翁德东克先生在等我。” 1y4+lZ0qOn1Kei0hkhd9pPJ6DydGVVHEdgvm52qSx45L56KNImrEt043PC/8Cp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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