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直视他的眼睛,但我的视线无法离开那把手枪。
“是有本书。”我说。
“是的。”
“我放在柜台后面,瞧,因为我个人很喜欢——”
“是的。”
“不过既然你是吉卜林的书迷,而且对他的狂热又这么明显——”
“请给我书。”
在我把书放在柜台上的那一瞬间,他空着的那只手就抄起了它。现在微笑又回到了他的脸上,笑得比之前更灿烂。他试图把书放到他的西装口袋里,但是放不进去。他把书再放回柜台,伸手从西装里面的一个口袋里拿出了一个信封。他的枪还指着我,真希望他别这样做。
“如果你不想找麻烦的话,”他说着利落地把信封摔在我面前的柜台上,“你是个讲道理的人。”
“讲道理。”我说。
“不报警,没有麻烦。”他咧嘴而笑,“讲道理。”
“像布鲁图 。”
“你说什么?”
“不,他是光荣的,不是吗?而我是讲道理的。”书躺在柜台上对我尖叫。“这本书,”我说,我的手挥弄着书本上方的空气,“你在我们国家里是个陌生人,我不能让你——”
他伸手抓起书往后退,白牙凶恶地闪闪发光。当他走到门边时把枪收进口袋里,迅速地闪出店外,朝着十一街往西的方向匆匆走远了。
离开了却令人记忆犹新。
我朝着他离开的方向瞪了一会儿。然后我叹了口气,最后拿起信封,在手中掂掂它的重量,仿佛在看要贴上多少钱的邮票。那是一个类似医生用来寄账单的标准信封——除了左上角没有回邮地址。只是个空白信封,便宜文具店里卖的那一种。
鲁德亚德·威尔金答应给我一万五千美元买这本他渴望已久的书。而我无论如何也无法相信这小小的信封里会有一万五千美元。
我打开它。五十美元的纸币,旧钞,不连号的。
有十张。
五百美元。
一笔令人十分不快的买卖。
我把放折扣书的桌子从街上拖了进来。我连一分钟的生意都不想多做,不想去卖那三本一块钱的旧书。我把打烊的牌子挂在窗户上,准备关门,把收银机里的一些钱装到皮夹里,填了一张存款单,好把我卖特罗洛普那套书所得的支票存进去。
我把那十张五十美元钞票对折,塞进了裤子后面的口袋。我从办公桌的抽屉里顺手拿出一本棕色封皮的书,走出店门,开始我每晚例行的锁门工作。
有几分钟我只是漫无目的地走着,顺着百老汇大街往北走,然后再朝东顺着第十三街走,再朝上城的第三街走。十四街和第三街的街角聚集着各式各样沉溺于合法与非法玩意儿的人。嗑药的在过瘾,酒鬼们分饮着酒,一个吃止痛药上瘾的人正体贴地用他的手腕猛敲着砖墙。我整了整我的领带——在我离开书店之前我打上了领带——继续往前走,忍住不用手去拍拍我的裤子口袋以确定钱还在。
五百美元。
五百美元和一万五千美元的确有相当大的差距,更何况后者代表的是一个晚上辛勤工作的丰厚酬劳,而前者却是生命受到威胁的微薄补偿。所以付五百美元买《拯救巴克罗堡》就和一分钱都不付没什么两样。
然而,五百美元对格罗赛特和唐来普再版的《三个士兵》来说,是相当不错的价钱。而那正是我那包着头巾、留着胡子的访客,用枪指着我时拿走的那本书。我相当怀疑那到底是不是他要的书,不过,人嘛,常常事与愿违,不是吗?
我把那本书相当合理地标了一块九毛五的价钱。哈格德版的《拯救巴克罗堡》则好端端地用棕色的牛皮纸包着,夹在我的臂弯下,鲁德亚德·威尔金看到它一定很高兴吧?
事情发展得还真滑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