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幢让我觉得看起来不错的建筑是三十九街南侧、公园大道靠东的房子。我在街对面研究着,断定住在里头的人衣食无忧。然后我过了街,走近了仔细瞧瞧,看到一块牌子上说这个地方是“威廉姆斯俱乐部”(这是说所有会员都曾就读于威廉姆斯学院,而不是他们的名字都是威廉)。
不觉间,我已开始考虑起来了。从正面看,我很确定那个地方是空的。俱乐部夜里不开放,留一盏灯防止有人侵入也很正常。四楼的所有窗子都像小偷的良心般一片漆黑。我知道有些俱乐部有住宿的房间提供给外地会员或有婚姻问题的本地会员,但这类房间通常都在顶楼,他们不会听到我在楼下移动的声音,就算听到也不会有什么反应。
我也不认为会碰上一套达到艺术境界的安保系统。据我所知,纽约的私人俱乐部从没有人闯入偷窃,所以为什么要动用几千块的会员基金,去预防某些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呢?门上会有锁,我相信锁很好,但那又怎样?锁越好,里头的制栓转动时所带来的满足感就越强。如果每扇门都为你大开,那乐趣何在?成就感又在哪里呢?
可不光是进去的问题,你还得出来,并且还要带着战利品。我相当确定他们会有很不错的酒窖、温馨的台球室,以及藏酒丰富的吧台。可是我无法想象自己手上拿着两个瓶子醉醺醺地从里面走出来,不论那两瓶葡萄酒有多么了不起。
里面不会有一毛钱现金,私人俱乐部里是不使用现金的,甚至连卡都不需要,任何消费都只要签名,然后每个月开一张支票给他们。墙上会挂着画,肯定裱着精雕细琢、贴了金箔的画框,但那些画可能是某个姓威廉姆斯的学校创办人,还有历届校长、杰出校友、明星运动员的画像。如果你想把那些画换成现金,就得把画从框上割下来,然后把画框拿去卖,因为没有人会付钱买那些画像。
我继续往前走,多少有点不情愿,说实话,我已经想象过自己安静地走过俱乐部一个个黑暗房间所感受到的快乐——脚下是精致的地毯,或许有点旧,厚重窗帘的气味夹杂着昂贵雪茄的芳香。也许吧台后面有个雪茄储藏盒,我可以取一支到阅读室去,外加一杯陈年波尔多或白兰地。我可以坐在松软的单人皮沙发上,脚搁在成套的脚凳上,肩后有一盏灯亮着,我可以沉醉在从俱乐部图书室拿来的某本书上,然后——
回家吧,心里有个声音建议道,但我几乎听不见。
我想找一幢褐石建筑。
我指的是这个词最宽泛的定义。严格来说,纽约的褐石建筑是三至五层楼高的建筑,正面不会有什么意外的惊喜,都是以褐石建成。不过“褐石”这个字眼也可以指代用其他材料建成的类似结构建筑,包括石灰岩,甚至是砖头。
如果褐石建筑可以由外表分为几类,那么内部的类别就更是多得数不清了。很多在原来建造的时候是计划给一户人家住的,这种房子的典型特征是客厅占一整层,通常比街道高半层楼,天花板比其上的两层楼(卧室所在)或下头的半地下室的层高都要高。有的则是设计给三户或四户人家住的,每层楼住一户。(每层可住四户人家的那种出租公寓有时也会有褐石的正面,往往容易让人混淆。)
历经多年后,许多原来只住一户人家的褐石建筑都被分割给好几户人家居住,其中一些变成了以房间为单位出租,里面住了两三打房客。这类转变偶尔也在社区“绅士化”的过程中再度转换,又变为三户人家或甚至回到一户人家居住一栋建筑的状态。
默里山这一带从未显著没落,据我所知,此处的褐石建筑每层楼最多只住一户,很多甚至是整幢楼只有一户人家。有些褐石建筑的底层有商户,上面则是公寓。有的则成了私人俱乐部——我已经无意中遇到了其中之一。还有少数整幢楼都是商户,不过大部分仍然是一般民宅,比起公寓大楼更容易下手,因为一般公寓大楼几乎都有门卫或监控摄像头,或两者都有。
虽然同样穿着制服,但纽约的门卫可比不上伦敦塔的守卫那般坚不可摧。若机会合适,我很乐意去糊弄一名管理员。但今天根本算不上合适的机会。我不知道任何房客的名字,也没有将哪户公寓列入特定目标,因此我知道找褐石建筑会方便得多。
于是我四处逛着,考虑着要找哪一幢下手。
我逛了一定有半个小时,可能更接近四十五分钟。对于一个本来该是随机的选择来说,这可真是很长的时间,感觉就像是要从帽子里抽出一张票之前,先仔细摸过每一张。要了解一幢房子,光靠漫步闲逛能获得的信息极其有限,我想到的就是,我可能是想耗掉那股冲动,不断地走,直到偷窃的冲动离我而去,就可以回家睡觉了。
没那么走运。我突然停在一幢褐石建筑前,它的正面确实是褐石所建,位于列克星敦大道和第三大道之间的东三十六街上。地下层是一家旅行社,一楼则是一家专门经营部落艺术的画廊,橱窗还亮着,里面展示的大部分是来自大洋洲的艺术品,还有四五件非洲工艺品。包括一个贝宁的青铜豹,以及一个在我未经训练的双眼看来像是非洲多贡族面具的东西。
这家画廊应该有某种安保设施,但即使门大开着,我也不会去偷。你不可能双手拿满原始部落的手工艺品走在大街上。即使是在纽约,这种行径也会惹人注目。何况,就算你能顺利脱身,这些玩意儿能拿去哪儿变卖呢?
我爬上阶梯,检查三个门铃旁的名牌。(位于地下室的旅行社有自己的出入口,在街面往下半层。)最底下的名牌写着拉迪斯拉斯·沙波画廊,另一个是F.菲尔德茅斯,最顶端的那个只标着克里利。
克里利或菲尔德茅斯,菲尔德茅斯或克里利。我得挑一个,不过暂时还不急。首先我得进入这幢建筑才行。
这幢楼有两扇门,一扇通往前厅,另一扇从前厅通到建筑内部。两扇门都装着锁,不过两个都没有什么难度。我先研究第一个,用食指的指尖敲敲那个圆柱状的锁,如果这样就能让锁弹开,我也不会太惊讶。不过锁没开,于是我拿出那串工具,在开始认真干活儿前,先往后看了一眼。
我看到一辆当地分局的警察巡逻车慢慢驶过,密切观察着周围的动静。
如果他们往我这里看,能看到什么?只不过是个看似无辜的家伙,体面地穿着卡其裤和一件休闲外套,有点困难地要把钥匙插入锁孔,这不过是在街角的酒吧喝了一两轮酒(或三四轮)会有的寻常反应。这个锁太简单了,我用根牙签就能打开,因此毫不费力地解决了。我进了前厅才又往街上看了一眼,那辆警车早已不见踪影。
不过知道警察恪尽职守,还真是让人欣慰。
我花了点时间戴上塑胶手套——这个举动就会引起警察的注意了,哪有人开自己家的门之前还要戴上手套的?然后我打开里面那扇门,不比打开外面那扇更难。我安静地关上门,站在那儿,除了街上透进来的灯光外,四周一片黑暗,我站着倾听整幢建筑里的声音。
要我说,这幢楼安静得像坟墓。
我爬了一层楼,停在菲尔德茅斯(Feldmous)的公寓门口。这个姓氏我没听过,是德文,我懂一点,只知道可以翻译为田鼠(field mouse)。克里利(Creeley)我想是个爱尔兰人的姓氏,或者是有苏格兰血统的爱尔兰人,我不知道这姓氏的意思是什么。creel是渔夫用来装捕到的鱼的编篮,但我实在想不出跟那个姓氏有什么关系。
克里利还是菲尔德茅斯?菲尔德茅斯还是克里利?
一切条件都相同时,最好是挑楼层较低的那户公寓。可以少爬一层楼梯,而且更重要的是,出去时可以少下一层楼。菲尔德茅斯家的门底下没有透出灯光。我贴在门上听了好一会儿,什么声音都没听到,然后我吸了口气,按下门铃。
接下来还是什么都没听到,只有门铃的声音,我耐心等待着,正打算再按一次门铃时,没错,我听到了脚步声,然后是那种绊到东西时会发出的诅咒声,或许是因为在黑暗中摸索前进所致。脚步声停了一下,然后又响起。
楼上住的是男的还是女的?我不知道,于是我把先生或小姐讲得很模糊。“是克里利吗?”我隔着门喊。
那个脚步声又停了,沉默了半晌。然后一个因睡意和恼怒而浊重的男声说:“住楼上。”
“哎呀,真是对不起。”出于某种原因,我装出了英国腔。
“操他妈的白痴。”菲尔德茅斯说,听起来有气无力。我走向楼梯,听到他走回去睡觉的脚步声。
上了楼,我面对着克里利家的门,把同样一套过程从头玩一遍。先确定门下或钥匙孔里都没有灯光透出,然后伸出手指按门铃。如果克里利走近的脚步声响起,我完全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我会说“菲尔德茅斯先生吗?”而且不必故意讲得很模糊,因为我已经确认了菲尔德茅斯是男的。(虽然我知道可能还会有个菲尔德茅斯太太,但反正我没碰到。)
然后克里利先生或女士会告诉我菲尔德茅斯住楼下,接着我会用地道的英国腔道歉告退。然后我会下楼,不是下一层而是下两层,最后我会离开这幢楼。接下来,上帝啊,我要拦住看到的第一辆出租车回家。
可是我没听到任何脚步声。
我又按了次门铃,仍然毫无反应。我把耳朵贴在门上,倾听着那片寂静。
门上有三道锁。我把三个全打开了,或至少我以为打开了,但其实中间那个没上锁,所以我挑动制栓的结果是把锁给锁上了,要开门时才发现。我又挑了一次锁,把我无意中上了锁的制栓给挑回去,这回门开了。
然后我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