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处徘徊。
这个词有种奇妙的特性,不是吗?乍听之下充满威胁和刺激,有种病态的迷人吸引力。曾有人发现诗人拜伦“疯狂、邪恶,伴君如伴虎”——这显然让那个浑蛋变得令人难以抗拒。你都能想象他四处徘徊的模样,不是吗?
一个小偷四处徘徊,说明他想来一次即兴发挥。现在即兴发挥广泛用于艺术领域,特别是爵士乐;一名爵士乐手充分发挥即兴时,他所演奏出的曲调和创造出的词句连他自己都想不到,他会从内心深处发掘出音乐来。当我放唱片,倾听莱尼·特里斯塔诺,或兰迪·威斯顿,或比利·泰勒这些人的钢琴独奏时,我会迷失在他们用音符即兴创作的错综复杂和巧妙细微之中。
音乐家当然可以尽情即兴发挥,而我真正该做的则是待在家里,放几张我的老唱片,欣赏那些乐手们在键盘上徘徊寻觅。因为偷窃中的即兴演出就不同了,它能让你获利最小而风险最大,这生意要怎么做下去呢?
我应该指出,我不建议任何人从事这个行业。首先,这种职业在道德上是应该受到谴责的。虽然我无法放弃当小偷,但这并不表示我不明白这一行卑劣不堪的本质。即使撇开这点不谈,小偷也是一个很糟糕的职业选择。
啊,我就先承认吧,其中有吸引人的地方。你自己就是老板,而且从来不必忍受求职面试的折磨,从来不必说服任何人你有必要的经验应付工作所需,或相反的,说你没有被大材小用。不必有人雇用你,也不会有人炒你鱿鱼。
同时,你也不必像一般商人那样不得不仰赖于你在顾客中所建立的良好商誉。因为顾客只会给你恶评,所以他们最好除了知道你去拜访过他们之外,对你一无所知。你不必去兜揽生意,不需要跟供应商打交道,也不会有贪婪的房东来提高你的店租,因为你根本没有店面。
你的生意在本质上不受国内或国际经济是否景气的影响,还有个既定的机制可以应付通货膨胀——偷来之物的价值会随生活成本的上涨而上涨——而且经济萧条也不会让你失业。(不景气的时候,竞争会稍稍激烈一点,或者一些良善公民会决定下海玩票。但没关系,生意机会还是够大家分的。)
而且,你不需要市政府或州政府核发执照,也没有工会可以参加,没有费用要缴纳,没有表格要填写。但从另一方面看,你没有养老金,而且既然你没缴税,所以也没资格享受社会保险和老人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其他有如镶在黄金岁月戒指座上的钻石般闪亮的福利。你也没有病假,没有带薪假期,没有医疗服务。总而言之,一切都得靠你自己。
当然,工作时间由你自己决定,而且从来不必一星期工作四十小时。即使加上调查和研究,你一个月也不可能工作四十小时。一旦你开始投入工作,时间是最重要的,而且偷窃与其他差事不同,做得久的人可不会得到奖赏。偷窃的原则是尽可能早去早回。
听起来挺好的,不是吗?即使是其中的缺点——没有养老金、没有社会保险、没有保障年薪——也都是自给自足的浪漫独行侠为了坚持在这世间傲然独立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你几乎可以听到作为背景音乐的乡村歌曲,梅尔·哈格德催促你别再精疲力竭地在城市讨生活,像个男子汉一样搬到蒙大拿州去。
不过呢,也有不利之处。首先,你不会觉得自己是社会中有用、有生产力的一员,因为你显然不是。即使你可以摆脱那种拿走他人财产的罪恶感,即使你可以用法国无政府主义者蒲鲁东的名言“财产即窃盗”来将自己的行为合理化,也不能让你觉得自己有什么贡献。
一个建筑工人走过摩天大楼时可以告诉自己:“嘿,那是我盖的。”一个为医疗过失保险费不断上涨而哀叹的妇产科医生可以想想由他接生到这个世界的孩子,从而感到些许安慰。厨师、妓女、酒保,甚至是毒贩,都可以在一日结束时感到欣喜,因为他们能想着那些人因为光顾自己的生意而变得好过些。
而一个小偷能告诉自己什么?“嘿,看到那幢房子没?我进去偷过东西,洗劫一空,只差墙上的油漆没偷走。像土匪似的抢得一干二净。这只是我偷过的其中一户而已……”
好极了。而这还不是最糟糕的。
因为还有一件事:你可能会被抓住。如果他们逮到你,就会把你关进大牢。
据我所知,一般人可能对监狱有些浪漫的幻想。也许你以为这下终于有机会读普鲁斯特了。也许你看过HBO的电视剧《监狱风云》,忽略了比较不那么讨人喜欢的部分,认定那种戏剧性的生活加上机智的对白非常美好。那么,把那些想法赶出你的脑袋吧。我进过监狱——只有一次,而且时间很短,感谢上帝和小偷的守护神圣狄司马斯——也确实学到了教训。
因为里头真的很恐怖。所有让偷窃变得迷人的自由全都被夺走,而且总有人来命令你。警卫凶巴巴的,狱友也不好惹。我是说,想想他们是干了什么才被关进这里的。总而言之,你在地铁D线上遇到的人都比这里的狱友高贵。
你也不会在这里阅读普鲁斯特,或《战争与和平》,或其他任何你曾发誓只要有空就一定要看的传世名著。你会有大把的时间,可是监狱里头吵得很,任何时候都很吵,一群人大吼大叫、东敲西打,还摔东西。如果《监狱风云》拍出监狱生活的真实面貌,就不会有任何机智的对白了。背景的轰隆嘈杂声会把那些对白全部淹没。
是非对错先摆一边,偷窃行为本身就是没道理的。我知道我该放弃,相信我,我试过。我没法告诉你我有多少次曾发誓要戒掉。有一次我还真设法戒掉了两三年,然后我闯进一户公寓,从此又开戒了。这是一种瘾,一种强迫症,而目前为止,我还没找到针对这种毛病的专业课程。我想我可以发起一个“匿名戒偷者协会”,而且都不必去找愿意出租场地供我们开会的教会。我们只要偷偷闯进随便哪个筒子楼就行。
在戒掉之前,我最多就是记住我在监狱学到的教训。不是狱方希望教我们的 不可偷窃 ,而是另一个比较实用的版本—— 别被逮到 。
要避免被逮到,就要尽量把风险降到最低;而要把风险降到最低,就得每次动手前都先评估,尽可能计划周全,做好准备。比如梅普斯的房子。我事先获得了一些有用的信息——保险柜的位置,可能藏着现金的地方,而且我很开心地得知这些现金没有向政府申报,这意味着失窃后他很可能不会去报案。我已经确定了谁住在那幢房子里——只有梅普斯和他太太,他的孩子都已经长大成人,早就搬出去了。并得知梅普斯夫妇有大都会歌剧院的季票,星期五晚上会去看戏。我还顺便去了一趟林肯中心——离我的公寓步行只要五分钟——确定那出歌剧会让他们坐在位置上,直到接近午夜。
另外,行动前两夜我还去实地勘查了一趟。我评估了门锁和安保系统,探查了防卫设备,而且反复察看,直到找出一个通过这些设施的方法。然后我回家,准备再花两天时间细化整个计划,修正细节。
这并不表示一切都不会出错。有一句格言: 凡事都有可能出错 。梅普斯夫妇可能突然偏头痛,决定不去听莫扎特了。梅普斯的儿媳妇可能把老公赶出家门——如果他像他老爸一样带屎的话,天知道她还真有充分理由——让小梅普斯突然夹着尾巴收拾包裹回家,准备窝在他以前的房间里等到他老婆回心转意。我可能进门时就会发现他在屋里,而且他大学时代是运动健将,现在还定期到健身房报到,最近还刚学了武术,更能够保卫家园,对抗一个倒霉的小偷。
我可以继续说下去,不过反正你懂我的意思。任何事情都可能出错,但这不意味着你就该盲目向前冲,踢开你碰到的第一扇门。
反观现在的我,四处徘徊,伺机而动。我走在黑暗的街道上,一边口袋里装着手套,另一边装着工具。冒着失去生命和自由的危险,却没有正当的理由。我明白自己在干什么,但我他妈的应该比谁都清楚,这种事往往会有怎样的结果。
眼下,我是在发作。我觉得难受,因为我没有女朋友,过着漫无目的的生活,我想做点什么来改变心情,却没有买醉或追女人的劲头,因为我多少知道这两件事对我不会有任何好处。
我叫了辆出租车,让司机在公园大道和第三十八街路口放我下车。我走在默里山一带的街道上,知道我犯了个大错,知道这不会有好下场,知道我正走向一场大灾难。
但最糟糕的是:我感觉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