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遇见沃利·亨普希尔时,我刚刚被逮捕,正十万火急地需要一个律师。我打电话给之前多年担任我律师的克莱因,却得知他在上回替我服务过后的这段期间内死了。不会有人想到自己的律师会死掉,我一时不知该怎么办,但最后我找到了沃利,他那时正在练习,打算参加纽约市马拉松比赛。我得说我很高兴他这样做,因为我想这些训练能让他不发胖,并让他的心血管系统保持最佳状态。对于我这种重罪惯犯来说,得花一些时间才能适应新律师,所以总希望挑一个能长期合作的。
沃利继续为马拉松比赛训练,也去参加了比赛,直到他的一只膝盖受伤。然后他遇到一个好女孩结了婚,有了个孩子。接下来,要么是他发现她没那么好,要么就是她发现他没那么好,或彼此都发现对方没那么好。总之他们离了婚,她带着孩子搬到了亚利桑那州,在那里学做陶艺。“她在拉坯做陶壶,”沃利说,“只要她别用来砸我,我会努力祝福她。”
离婚后他去学了武术,这种课程可以选择自己想学的部分而且不会损伤他的膝盖,技术的提高还让他与某些不那么可敬的当事人交涉时信心大增,但他向我保证,武术带来的主要好处是心灵方面的。“你一定要去试试看,”他告诉我,“会改变你的一生。”
我试过跑步,虽然从没达到过马拉松级别,但我得说,那已经改变了我的一生。跑步让我感觉更好,我也持续跑了几年,然后停下来,却感觉比跑步的时候还要好。我告诉沃利,等我有更多的时间再说吧,他露出了那种心灵高人一等的人类所特有的谅解式微笑。“伯尼,等你准备好了,”他柔和地说,“告诉我就是了。”
他出现在市中心的警察总局广场,雷之前把我带到了这儿来。下午晚些时候,沃利把我弄出来,带我到街角一家位于二楼的茶艺馆,一楼是卖中式漆器家具的。我们坐在一张矮几前,地板上有个凹处放脚,然后一名苗条的小个子女郎过来教我们如何泡茶。我从没学过泡茶,以前都是把茶包扔在杯子里,倒入热水就行了。但这次泡茶的过程很复杂,有一个装满水的茶壶,底下烧着一罐斯特诺牌酒精膏,好让水保持在沸点,还有一组泡茶用的小玩意儿,我们得用那些小小的瓷杯喝茶。
“真是好茶,”沃利说着喝掉了四分之一盎司颜色接近眼泪的液体,“喝光它,伯尼。”
我照办了,并注意到了那股极稀薄的香味。我得说,尝起来真像白开水。
“很神奇,对吧?除了在香港,就数这家茶艺馆最棒了。”
“真的吗?那应该会排长龙才对呀。”
“问题在于,”他说,“没有人懂茶。伯尼,警方什么都没有,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没太刁难就放了你。我的意思是,他们手上有什么证据?他们可以证明大约那三个人被抢劫谋杀的同时,你就在案发现场附近的几个街区内。好吧,有好几千人也在。他们无法证明你去过那幢大楼,更别说犯罪现场的顶楼公寓了。我不得不怀疑基希曼在想什么,明知道没证据,还硬把你拖到警察局去。除非……”
“除非怎样?”
“除非他们正在搜你的公寓,并且发现了什么。”
“他们正在搜我的公寓?”
“怕是这样,伯尼。他们把你拘留了,然后说服哪个好说话的法官签一张搜查令,这会儿恐怕正在翻箱倒柜呢。你看起来不太开心。要不要告诉我他们可能会发现什么?”
“没有非法的东西。”我说。我公寓的墙上有一张蒙德里安的抽象画,刚好是真迹,不过所有人都以为是仿制品,我已经挂在墙上好多年了 。我的盗窃工具都收在秘密夹层里,里头还有两本护照,如果被发现会给我惹来一些麻烦,不过我想警方不会发现的。以前他们从没搜到过。
“没有昨天晚上偷来的东西?”沃利说。
“沃利,我没去那儿。”
“我只是想确定一下。也没有,唔,任何去其他地方得来的东西吧?”
他还没问我昨天晚上在默里山干什么,但这不表示他猜不到。我告诉他没有,他似乎满意了。
“伯尼,再喝点茶吧?”
“唔,好。”
“一想到我以前喝了多少咖啡,”他说,“就让我紧张得发抖。茶对身体比较好,你知道。”
“想必如此。”
“里头有一些成分,我忘记叫什么了,不过好像每天都有人在茶里头发现对人体有益的新东西。我只是发现喝茶能提振精神。你呢,伯尼?”
“我觉得很提神。”我说。
“我也是。伯尼,你现在在跟谁交往吗?爱情生活方面有什么进展吗?”
我摇摇头。“你呢?”
“零。除了律师业务和在武术道场练习外,我剩下的时间还真不多。不过呢,古老的冲动还是有,你懂我的意思吧?”
“我懂。”
“我真正有兴趣的,”他说,“就是跟给我们服务的那位女服务员发展恋情。你注意到她了吗?”
“我刚才没怎么注意。”
“我觉得她很美。那种神秘的东方气质,而且她穿的那种丝绸长袍真是快让我发疯了。我想那衣服叫作旗袍。”
“没错。”
“我唯一确定的是,我只想钻进她那件旗袍里。我想邀她出去吃晚餐,可是不行。”
“为什么?”
“她完全不会讲英语。我是说,即使我能设法让她听懂我的话,甚至如果她愿意隔着餐桌坐在一个圆眼睛外国佬对面,那顿晚餐会是什么样子?”
“不知道。你筷子用得怎么样?”
“我指的是交谈的部分,伯尼。我们甚至没法闲聊几句。我还在考虑学中文。”
“别闹了。”
“会很有用的。中国的人口一直在增长,其中某些人会需要律师。你不认为如果他们找个懂他们语言的律师,会觉得比较自在吗?”
“如果他们一开始就找个中国人律师,或许会更自在。”
“你说得没错,该死。我想学中文的唯一原因是,这样我就可以跟那个女服务员说话了。老实说,我觉得她喜欢我。”
“哦?”
“每次我来这里,”他说,“她都要把那一套冗长的废话从头讲一次,教我怎么泡茶。我一星期来这里三四次,所以显然已经知道该怎么泡茶了。那为什么她每次都要从头讲一遍?我猜想是她喜欢和我在一起。”
“有可能。”
“不然还会有什么解释?”
“也许她忘记你来过了,因为她觉得所有白人看起来都长得一样。”
“你这么想吗?”
“或者呢,”我说,“可能她觉得你没那么聪明,不会记得上回泡茶时教过你的那些。”
“你可真懂得鼓励人,”他说,“真不明白我为什么要跟你提起这个话题。伯尼,我得问你一个问题。我知道你昨天晚上不在案发现场,你大概是我所能想到最不可能牵涉到这种事情里的人,可是你知道任何与此事有关的消息吗?”
“全是从雷那儿听来的。”
“没人来找过你吗?比如有人找你加入,你说不去,但保证不会说出去?”
“沃利,你为什么会这样想?”
“唔,这么一来,或许就可以解释你在那附近干什么,而且为什么不能告诉基希曼。或许你在那附近逗留,是为了看整件事情是怎么进行的。”
我摇摇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我只能告诉你,我在默里山是有理由的,虽然我必须承认那个理由不是非常好,而且我不愿意告诉雷·基希曼,你也不需要知道。”
“明白了。”
“而且我在那附近的理由,无论如何都跟罗戈文家的窃案无关。顺便说一声,我希望大家不要再说那是一桩窃案了,因为根本就不是。那是入侵民宅打劫,而这种事情我是绝对不会参与的。”
“我首先就告诉他们。‘如果你稍稍了解这个人,就知道这不是他的作风。’”
“另外,也没有人来找我合作,我被捕时才第一次听说这个案子。而且如果有任何人曾经想过找我加入这个行动,我也会把他们给供出来——”
“我刚才就是这么说的。”
“而且这么一来我就根本不会去默里山,因为我希望他们犯案时,我离得越远越好,最好身边还陪着两个法官和一个红衣主教。”
“好让你有确切的不在场证明。我懂你的意思了,伯尼,不过我这么说吧,你认识很多人,会听说很多事情。”
“沃利,我尽量不跟罪犯来往的。”
“我也是,”他说,“当然,除了现在我对面的这个人。可是做我这一行实在很难避免。你那行也是,所以有可能你哪天会碰到某个人知道一些事情,而如果真听说了什么的话——”
“我会告诉警方,这样对我会有好处。”
“好处可大了。当然我明白,这可能会违反你的荣誉信条,没有人想当告密的耗子。”
我摇摇头。“我才不在乎那些浑蛋呢,”我说,“我很乐于看警方抓到他们,而且不是因为警方因此就不会来烦我。上帝知道,他们杀了三个人。就是这种浑蛋败坏了小偷的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