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吃午餐,所以你可以说我已经空腹喝过两杯双份黑麦威士忌了。感谢卡洛琳,我没领教它们的威力。不过我觉得最好还是吃点儿东西,于是在回帕丁顿的路上,我在一家早就想去的西非餐厅停了下来。我点了炖蔬菜配泥豆,因为听上去很有异国风味,结果发现所谓的“泥豆”是我们的老朋友花生先生的另一个绰号。不过吃起来的确很有异国风味,而且每一个服务员都笑容满面。我点了杯猴面包树汁,听起来比泥豆更带异国味,别问我喝起来是什么滋味,因为他们卖完了。我只好点了柠檬水,喝起来就像柠檬水。
我走完了剩下的路程,没在大堂里看到哪个老朋友——除非你把前台服务员算进去,也就是差不多八小时以前为我办理登记入住的家伙。我过去要了钥匙,顺口提了句他轮的这一班好像挺长的。
“从中午到半夜,”他说,“我本应该八点下班的,可是保拉今晚有场表演。她是魔术师,今晚要去单身派对表演。”
“单身派对找魔术师?”
“她要裸体演出。”
“哦。”
“我以前试镜的时候她帮我代过班,很高兴能还她这份人情。只希望她半夜能出现,要不然我可能要在这儿困到四点,一直等到查理上班。”
“然后明天中午再来上班?”
他点了点头,往前趴下来,胳膊肘支在柜台上。给人一种柔若无骨的感觉,让我想起漫画书里的塑胶侠。“对,不过我八点交班,所以也没那么糟。”他皱了皱眉。“我知道你的房间在四楼,可我不记得房间号码了。”
“四一五。”
“是小房间。希望你还满意。”
“还满意。”
“一两天以内我也许可以帮你换到大一点儿的房间。”
“不用麻烦了,”我说,“我只打算在这儿住几个晚上。”
“当初我也是这么对自己说的,一晃已经过了二十多年。”他伸出手指,用指尖抚平一边的眉毛。“从那时起就在这个城市,一直待到现在。我在这儿住了……唔,七年左右。当初奥利芬特先生需要找人填补前台的空缺,他跟我收房租的时候非常宽容,当时我已经拖欠了三四个月,所以我就替补上去,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一直做了下来。你知道吧,我是个演员。”
他之前提到了试镜,所以这话我听了并不惊讶。而且这也解释了他的英国口音为什么会忽隐忽现。
“我叫卡尔·皮尔斯伯里,”他说,“你也许看过我的舞台表演。”
“我刚才就在想,你很眼熟。”
他跟我讲了几出他演过的戏,都不在百老汇,然后又说我应该没看过,因为我不是本地人。“不过你可能在电视上见过我,”他提示我,“几年前的普拿疼 广告里,我演那个航空公司的售票员。我还在《法律与秩序》里演过小角色。当然,你知道他们都怎么说。不怕角色小,只怕拿钱少。”
“这个说法挺好笑。”我说。
“你觉得好笑?这句台词是我自己想的,而且我很喜欢,不过不是人人都懂。有可能是我讲的方式不对。我在几家夜总会做过脱口秀表演,笑料还不错,不过我必须承认,大多数时间,观众的反应都很冷淡。我觉得我的表演大概不是非常好笑。可能有些奇怪的幽默感,不过没办法引得观众哈哈大笑。”
奇怪的幽默感,这一点毋庸置疑。我偶尔冒出几个字让谈话进行下去——他对我的要求也仅此而已——其余的他全包了。他大部分时间都在谈论自己,所以就算我曾怀疑他是否真的是个演员,他也成功地打消了我的怀疑。不过他也谈到了酒店,说在此工作、生活就像成了其乐融融的大家庭里的一员——虽然这个不健全的家族里都是疯姨妈和怪叔叔。
他让我怀疑自己搞不好也会成为永久住客,把三天的入住时间延长为几十年。或许我偶尔还会亲自坐镇前台,向入住的客人们倾吐我干这行只是权宜之计,主要还是在等本职工作(即私闯民宅)有所突破。
等我终于抽身和他道别的时候,得到的帕丁顿酒店相关资料已经远远超过所需,而我拿到的关于卡尔·皮尔斯伯里的一手资料更是已经超过任何人所需。他祝我一夜好眠,我则希望他的接班人能准时现身,然后我便一把抓过钥匙,向电梯走去。
那个紫色信封,我注意到,已经不在六〇二房的信箱里了。
房间和我离开时一样,小熊仍然站在壁炉架上。我朝它点了点头。我还没准备好要跟这家伙说话,不过也没办法完全不理它。
关于安西亚·朗道我知道些什么?嗯,我知道她是文学经纪人。她做这行已经半个世纪了,这段时间她都住在帕丁顿酒店的一间套房里读稿,通过信函和电话来处理事务,和偶尔出现的客户碰面。近几年,她的生活变得更加隐秘,绝少踏出门外。因为我用紫色信封玩了个小花招,所以知道了她的房间号码。如果我想见她,六〇二房间便是我要去的地方。
不过我不想见她。我只想看看她的房间,而且希望房间里没人。
某些窃贼对于登门造访时主人在家这种事毫不在乎。的确,我就认识这么个家伙,他说除非有把握住户都在家里睡觉,否则他绝对不会闯进去。如此一来,他解释说,你就无须担心他们会在你动手时回到家,当场把你逮个正着。
他跟我讲起这事时,我们都是政府的客人,所以接受他的忠告时必须把这一点考虑进去。(他人还算不错,只是能谈的话题范围稍窄了点儿,不过你能在牢里碰到的小伙子大都是蠢汉无赖之流,所以离开他们就跟离开监狱一样求之不得。我获得假释时,他们警告我不要跟登记在案的罪犯来往,这种提醒其实是多此一举。)
就我个人而言,我宁愿闯空门。你可以说我是天性孤僻。我曾经试过当主人在家睡觉时闯进去——无意或是不得已——我必须得承认,我恨透了像只猫一样蹑手蹑脚;我从来不会弄出多大动静,离开时会尽量保持屋内原貌,不过“做客”时我总喜欢像在自己家里一样自在的感觉。有人在隔壁房间睡觉的话,显然不容易感到宾至如归。
不过我可能没有选择。据我所知,安西亚·朗道不常出门。就是因为她足不出户的习惯名声在外,我才会花上六百多美元拿到一把房间钥匙。如果能趁她白天出门时闯进去的话,我会很乐意和酒店的安保措施放手一搏。午餐前后要偷溜过前台其实并不困难。我有各种即兴策略让自己隐形,或者让自己看起来就像这里的一员。我曾在不同的场合里玩过各种花招:假扮送货员,会见另一名房客,或者只是拿着一个记事板摆出官员的派头大摇大摆地走进去。
唯一不能做的事就是看起来鬼鬼祟祟。如果你偷偷摸摸地进去的话,全世界的人都会偷偷摸摸地跟在你后头,然后用不了多久,法律便会伸出长长的手臂揪住你的领子。不过如果你摆出一副正在做你该做的事的派头,你猜怎么样,他们就会双手奉上前门钥匙外加保险柜的组合密码给你。
这一套我是从嗨叔叔那儿学来的。嗨叔叔的名声一向很好。有一次,他结束公务旅行正要回家,看到一个登机口前的柜台上挂了个电子标志牌,正在为某家航空公司打广告。(是布兰尼夫航空,所以你知道这件事不是一个星期前才发生的。当时我在念高中,不过当时在任的是哪位总统我就不说了。)
嗨叔叔的儿子、也就是我的堂哥谢尔顿,喜欢收集标志牌,用来装饰他的房间。我还记得有个绅士花生的标志牌,花生老先生倚在墙上,龇牙咧嘴笑得就像斯蒂芬·金 笔下的怪物一样。(我想,在西非他可能会被称为泥豆先生。)不过这个标志牌展示的是一架飞机还有一棵棕榈树,大大赞扬布兰尼夫开往加勒比海的班机。嗨叔叔对它一见倾心,觉得摆在谢尔顿的房间里效果一定不错。
所以他便绕过转角,回到他自己那班飞机的休息室,放下行李箱,解开领带,脱掉夹克,卷起了袖子。
然后他回到布兰尼夫的柜台前,手里捧着本便携记事簿。那里已经排起了一条长队,不过他径自走到最前头,只见一名年轻女子正在给乘客发放登机牌。
“就是这个标志牌吗?”他质问道。
她当时一脸茫然,要不就是请他再说一遍或者变得结结巴巴的。反正就是那种反应。
“这边这个玩意儿,”他指过去说道,“就是这个标志牌吗?”
“呃,我想是吧。”
“嗯,”嗨叔叔说,“就是这个。”然后他便把标志牌从挂钩上拿下来,年轻女子也放下手里的活儿帮他忙活。他把东西塞到腋下,走回他放外套和行李的地方。外套和行李都安然无恙,没人碰过。(身为一个诚实正直的人,嗨叔叔理所当然地认为别人也都是正人君子,而且很少对此失望。)他把标志牌塞进行李箱,撸下衣袖,系上领带,穿好夹克外套,等着他的航班登机广播。
那个标志牌在谢尔顿的房间里的确耀眼夺目,等他长大以后,重新布置房间,撤下花生先生和他的朋友,换上《花花公子》的比基尼美女的时候,布兰尼夫的标志牌还是保留了下来。风格很一致,谢尔顿说,你能想象出那些漂亮宝贝躺在棕榈树下,啜饮着菠萝鸡尾酒,展示她们全身古铜色皮肤的景象。你甚至可以想象她们就是布兰尼夫的空中小姐,为你奉上咖啡、茶,或者牛奶,还有你想要的其他东西。
这已经是陈年旧事了。谢利 现在是医生,他的候诊室里挂着的是医疗保险公司的标志牌,绝没有人会偷。嗨叔叔如今已经退休了,住在佛罗里达的庞帕诺比奇,忙于收集折扣券、打高尔夫球以及不断增加他的邮票收藏。我每次偷到邮票都会想到嗨叔叔。他收集英联邦邮票,这些年来我偶尔会发现我认为他可能用得上的邮票,比如稀有的维多利亚临时邮票或者爱德华七世高价邮票,我在寄给他时都会附上字条,解释说是在旧版狄更斯的《马丁·翟述伟》里发现的。如果嗨叔叔怀疑过邮票来源也许不够正当的话,他可是谨守绅士风度,从没提过,而且也太过热衷于收藏,没把邮票退回来。
我是家族里唯一的败家子,有时我也会奇怪到底是哪里出了错。罗登巴尔和格莱姆斯两家都有杰出人物可以做我的榜样,我怎么会永远无法抑制住自己鬼鬼祟祟偷偷摸摸的欲望呢?
一定是基因突变,有时我会这么想,某个染色体发了疯。不过我一想起嗨叔叔,就又觉得奇怪了,看他这一生,你会发现他可是个正直的生意人,诚实可靠、奉公守法。可是某天下午在某一座机场里,他却展示出了骗子般丰富的想象力和飞贼的胆量。如果早年出了什么事,把他朝错误的方向轻轻一推的话,谁知道他会变成什么人呢?
当然,我倒也不认为他会有我这样开锁的才华,这可是天分。不过只要受过一点儿训练,任何人都可以精通各种锁,学会如何把它们打开。
如果嗨叔叔可以拿起邮票镊子,他自然也能处理开锁工具。谢尔顿是外科医生,自然能把本行技巧应用到雷布森、西格尔、费切特和普拉德 等人的造物上。要是他们年轻时猛地打了一个左转弯,随便我哪个亲戚都有可能步上歧途。而且要是他们做了贼,我敢打赌,铁定一个个都他妈棒得不得了。
结果呢,他们全都成了模范公民,而我则是已经准备好了,要闯进一个老太太的酒店房间里。
你能想象这件事吗?
安西亚·朗道的名字在分类电话簿上的文学经纪人一栏里。我用外线给她打电话,号码拨了一半,我猛地挂断了电话。如果打她的私人电话,必然会留下通话记录,这可不是我想要的后果。
我拨了七,然后拨六〇二。挂断前我让电话响了六下。
真的这么简单?真的这么走运?她真的外出吃晚餐,或者看戏,或者去拜访朋友了吗?
看来有可能。我留给她的信封已经从她的信箱里消失了,这就表示她可能下楼取过信。(同样也可能是卡尔或者哪个酒店员工把信送到了她门口——孤僻的房客享有这种待遇绝非不可能。)
就算她是亲自取信,也不表示她没有出去转一圈,而是直接回房去了。不过她现在没接电话,所以有这种可能,不是吗?
也许她已经睡熟了。现在还不到九点,对于我认识的大部分人来说,时间都还早,不到上床睡觉的时候。不过我怎么会知道安西亚·朗道的起居时间呢?说不定她有午睡的习惯。说不定她习惯傍晚就睡下,然后熬上一整夜。上年纪的人都睡得很浅,只要电话铃响就可以惊醒,可谁能保证朗道女士不是个例外呢?也许她习惯以速可眠配伏特加来迎接墨菲斯 ,所以地震也叫不醒她。
也许电话铃响的时候她正在浴室,无法及时接电话。也许她正在看电视,而且看《宋飞正传》的时候从不接电话。
也许我应该再试一试,我把手伸向话筒,又及时制止了自己,在我的手有可能惹祸上身之前把它抽了回来,放在腿上。我已经拨过她的号码了,没人接。那我现在是在干什么?拖拖拉拉以便在酒店待足三晚,免得付出的房费不划算吗?我可等不来她绝对不在房间里的保证,好让我神不知鬼不觉地自由进出。如果需要保证的话,我算是入错行了。
是时候开始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