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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汤达
(1783—1842)

《红与黑》

尼采曾向司汤达致敬,称他为“奇怪的伊壁鸠鲁 主义者和爱询问之人,法国最后一位伟大的心理学家”。然而,司汤达既算不上心理学家,又不止是个心理学家,即便尼采所指的是道德心理学家,情形也是如此。我们不快乐,因为我们虚荣,这话似乎足够正确。若是如此,那么这一洞见的产生似乎与我们的如下信念有关,即我们感到悲伤,是因为我们焦躁不安,无法在桌前坐下来。将司汤达和帕斯卡 相比是索然无味的,然而确定他们之间实际的不同之处却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在我看来,帕斯卡是一个真正的虚无主义者;司汤达则属于其他类别。你可以称之为于连·索黑尔。于连吸引我们,但却不会激起我们的喜爱之情。或者我们是喜欢他的?罗伯特·M.亚当姆斯冷静地总结如下:

你喜欢于连·索黑尔与否,不论是他行为中的哪些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均取决于你认为你是谁,以及在阅读该书的过程中,你的想象力允许你加入到何种共谋或同谋关系中去。

这可能是在承认司汤达的优秀吧,因为读者作为评论者,其基本权利就是质问作家“总之,你以为你是谁?”不论是司汤达还是亚当姆斯,将此话反过来问都是很聪明的,因为我们并没想到作者可以和我们自己一样咄咄逼人。司汤达肆无忌惮地超越了我们,而于连就是他的替身,虽然许多人都不愿承认这一点。我们钦佩于连,因为他有无比丰富的想象力。他还让我们感到有些疏远,因为他拥有超常(虽然断断续续)的能力,能够凭借意志转变他的情感。当然,他被设计为一个小拿破仑,而除非我们是哈兹里特或司汤达,否则这一点可能不会让我们喜欢上他。但是,具有拿破仑的特点只是他身上体现的一股浪潮或运动,而司汤达不过是将自我分裂开来的无数19世纪天才作家中的一个。一个更为重要的运动是拜伦式的,对此亚当姆斯真是感觉敏锐,不可思议地敏锐:

当然,我们对于连的观感主要依赖于他对那两位女士的所作所为;此处我们遭遇了小说的核心悖论,即(和两位女士一样)我们并不会真的因为他表现好一些而对他的看法就好一些。正相反。他行为越卑鄙,他要求她们做出的牺牲越痛苦,我们越会被她们爱他的决心所打动。德·莱纳夫人毫不嫉妒,也不在意于连曾试图谋杀她。她不怕丑闻公之于众,离开丈夫和孩子,前去陪伴他度过他的痛苦时刻。玛蒂尔德陷入绝望,因为他不再爱她了,虽然她为了爱他而牺牲得更多。于连的启示没有直接在光天化日之下展现,而只是通过这些虔诚的追随者脸上反射的光芒表现出来。就像耶稣和狄俄尼索斯一样,于连的神迹是在监狱——坟墓的黑暗当中表演的,而他的复活也是当着女人的面进行的。于连的静室通过收回神迹而诱惑着它的皈依者,使它的信徒飘飘欲仙:这就是该书最后重要部分的工作。

我们可以争辩说,于连就像拜伦勋爵一样,具有那种淡然的冷漠,驱使他的女人们回归自我,因此他的功能就是刺激这些非凡(而且是非常不同)的女士彻悟到她们各自的英雄主义。这可以解释我自己对《红与黑》感到最不满意的地方,即于连最后灵魂状态的含混性(或许甚至是含混主义?):

牢里的恶劣空气,于连已不能忍受。幸亏他们通知他赴死的那一天,明媚的阳光使万物洋溢着欢乐,于连也浑身充满了勇气。在露天行走,给了他一种甜美的感觉,仿佛久在海上颠簸的水手登上陆地散步一样。“来吧,一切顺利,”他对自己说,“我一点儿都不缺乏勇气。”

这颗头颅从不曾像将要落地时那么富有诗意。从前他在韦尔吉的树林里度过的那些最温馨的时刻纷至沓来,极其有力地涌上他的脑际。

一切都进行得简单、得体,在他这方面则没有任何的矫情。

两天前,他曾对富凯说:

“激动,我不能保证;这地牢这样恶劣潮湿,使我有时发烧,甚至不清;但是恐惧,不,人们不会看到我脸色发白的。”

他事先做了安排,在他末日的那天早上,富凯把玛蒂尔德和德·莱纳夫人都带走。

“让她们坐一辆车,”他对他说,“设法让驿车的马不停地奔跑。她们会相互拥抱,或者相互恨得要死。在这两种情况下,可怜的女人都会从可怕的痛苦中解脱一下。”

于连一定要德·莱纳夫人发誓活下去,好照顾玛蒂尔德的儿子。

“谁知道呢?也许我们死后还有感觉。”有一天他对富凯说,“我相当喜欢在俯视维里埃的大山里的那小山洞里安息,是的,安息,正是这个词。我有好几次跟你讲过,夜里躲进这个山洞,极目远眺法国那些最富庶的省份,野心燃烧着我的心,那时候这就是我的激情……总之,这个山洞对我是很珍贵的,不能不承认它的位置令一个哲学家的灵魂羡慕不已……好吧!贝藏松的这些圣会分子什么都拿来赚钱;如果你知道怎么做,他们会把我的遗体卖给你的……”

于连最后的超级幽默感让我们深为着迷,但是司汤达对他的男主人公最后的态度又是什么呢?我认为下面这句话并不是反讽:“这颗头颅从不曾像将要落地时那么富有诗意。”于连疯狂地爱着德·莱纳夫人;这种疯狂的真诚性是毫无疑问的,那么于连最后日子里的那种超越快乐原则的自杀激情或持续冲动也是毫无疑问的。一些评论家曾评论过于连和堂吉诃德之间所谓的相似点,我却看不到。堂吉诃德一直生活在戏剧世界当中,直到被打击清醒,然后他就死了。其他人所说的疯狂,其实不过是堂吉诃德的伟大。而于连则是陷入了病态;那是一种具有吸引力的疯狂,因为他比以前更讨人喜爱,但那仍然是种疯狂。司汤达不擅长写结尾;《巴马修道院》的结尾同样无力且突兀。不过,我在做出这些判断时感到自己有点迟疑。或许我只是太喜欢这两部小说了,对于司汤达在接近结尾时明显失去兴趣的表现,我感到愤恨。对于于连之死的最后辩护来自《豹》的作者兰佩杜萨亲王,他是司汤达的敏锐的学生:“作者为了摆脱人物而匆匆杀死他。这是一种戏剧性的、诱发共鸣的结局,不同于任何其他写法。”我们想向亲王抗议说,这结局不够戏剧化,但他预见到了我们的抱怨:“于连英俊、冲动、充满活力,他最后的几句话是讲给朋友的,告诉他必须买回他的尸体。”很明显,按照《豹》的模式,这种结局具有戏剧性,因为《豹》中的死亡发生在灵魂里,而肉身依然活着。亲王暗示,司汤达式的悲情只属于少数快乐之人;那与其说是一种情感上的悲情,不如说是感觉上的悲情。

玛蒂尔德和于连在一起的第一晚就体现了感觉对情感的喜剧性胜利。“他们的狂喜有些勉强”,司汤达评论道。这有趣的评价过于轻描淡写:

德·拉莫尔小姐认为她是在对自己和情人尽义务。“可怜的孩子,”她对自己说,“他表现出了十足的勇气,他应该幸福,不然就是我没有性格。”然而,她宁愿以永恒的不幸为代价,摆脱她正在履行的残酷职责。

不管她对自己的强迫多么可怕,她还是完全地履行了诺言。

没有任何悔恨,也没有任何责备,来破坏这个夜晚,在于连看来,这一夜与其说是幸福的,还不如说是奇特的。伟大的天主!跟他最后在维里埃度过的那二十四小时相比,有多大的不同啊!“巴黎的这些高雅规矩找到了败坏一切甚至爱情的秘诀。”他对自己说,不过这对他就极不公正了。

他站在大衣橱里,脑子里尽是这样的想法。那是在听见隔壁德·拉莫尔夫人的房里第一声响动时,玛蒂尔德让他钻进去的。玛蒂尔德跟着母亲望弥撒去了,女仆们很快离开了套房。于连赶在她们回来结束工作之前,很容易就溜走了。

他骑上马,到巴黎附近一片森林中寻个最僻静的地方。他感到幸福,更感到惊奇。幸福不时地占据他的心,就像一个年轻少尉有了什么惊人之举,一下子被司令官提升为上校了;他感到自己上升得很高很高。前一天还在他上面的那一切,如今在他旁边了,或者在他下面了。渐渐地,他越走越远,幸福也随之增加了。

如果他的心灵里没有丝毫的柔情,那是因为玛蒂尔德对待他的全部行为,不管听上去多么奇怪,是在履行一种责任。对她来说,那天夜里发生的一件件事都平淡无奇,她没有发现小说里说的那种圆满的极乐,她只发现了不幸和羞耻。

“是我弄错了?难道我对他没有爱情?”她对自己说。

两人漠然相向,这一闹剧拉开了小说最轻快部分的序幕,司汤达对这两个无比虚荣之人之间争斗的描写乃神来之笔。霍布斯对于公民社会原则具有何种意义,司汤达就对性爱原则具有何种意义。两人都不能算是愤世嫉俗者。他们都不仅仅是心理学家,因为他们看到了人性的真相。霍布斯对司汤达而言,正如叔本华对创作《安娜·卡列尼娜》的托尔斯泰而言,意义是一样的。霍布斯作为哲学家,证实了小说家司汤达的见解,而这些见解对司汤达来说至关重要,乃至几乎不需要再进行确认。我想把话说得更直白;如果你反复阅读《红与黑》,那么《利维坦》就变成了迷人的赘言,正如深入了解《安娜·卡列尼娜》会使《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几乎变得多余一样。司汤达和托尔斯泰以对立的方式成为两性之爱的真正哲学家,成为洞悉欲望的无意识真理的暗黑形而上学者。 7JX8Ke4BLv4judu3ZoNg3q7hrvkioxxy8aFE5Z1nhy8un/rFWOcVk8YXtXKH97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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