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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财富与贸易

金钱与基督教世界的关系可能有些尴尬。货币体系的价值在于贵金属,而基督教世界的信仰共同体的价值在于正统、家世、遗产和知识。不过,这两者多数时候并没有发生冲突。当时的商品交换并不怎么用到金钱(换句话说当时经济的货币化程度还很低)。而且,人们常常把金钱转换为其他形式的财富——贵族的遗产、教会的圣职、王室的公职、农民的税费——这样就把金钱与传统价值观和既有的权力结构联系了起来。经院神学家们撰文解释如何在合理范围内让金钱与基督教信仰和谐共处。但是16世纪到17世纪上半叶,事情发生了变化。白银以史无前例的数量流入欧洲,金钱的强大作用支撑起了一个虚拟的共同体,这个共同体的交易手段是贵金属,共同纽带是信贷与信托。欧洲建立了海外商业帝国,有人发了财,有人赔了钱。更重要的是,欧洲各国从白银流动中汲取了能量,它们的资源更加充沛,竞争心更加活跃,更想斗出个你死我活。金钱成了基督教世界的腐蚀剂。最早把金钱和基督教价值观结合在一起的学说认为,贵金属是上帝的丰盛恩赐,是地球在行星作用下的产物。当时的炼金术用行星的符号指代金属(太阳对应金,月亮对应银,金星对应铜,等等),炼金术士相信这些金属是上帝出于对人类的恩慈而放到地球上的。

地下的宝藏

卢卡斯·加塞尔(Lucas Gassel)是一名佛兰德斯画家,他与勃鲁盖尔 是同一时代的人。1544年他创作了油画《铜矿》( Coppermine ),尽管画中的场景应该是列日附近的铸铁矿场,但山坡上是一副充满污染的工业景象——采矿作业、马车轨道、坑道和升降机。前景里,人们正在用耙子把矿砂耙松,然后用独轮车把矿砂运走。一个工人在费力地背着一口坩埚,旁边另一个人正在把铸件从模子里敲出来。画中突出描绘了水力鼓风炉,有了它才有了这一切。画面中央,一个医生指着一个中毒的工人刚刚吐出来的一盆呕吐物。画中还有一个身着红装的女性提着一壶酒,她的举止表明她给工人提供的服务不仅是倒酒而已。在这一场景背后,邻近的山上仍然是一派农耕景象。加塞尔描绘了一个价值观暧昧不清的二元世界。

这种矛盾情绪是很普遍的。采矿工程师阿格里科拉[Agricola,本名格奥尔格·鲍尔(Georg Bauer)]相信矿物资源是上帝的恩赐:“事实上,一片矿场给我们的好处通常比好几块田地还大。”采矿的风险更大,产出也更高。除了承担更大的风险,采矿还会污染环境。但是矿产大多出自“无法种田的深山幽谷”,“对耕地的伤害很小,甚至根本没有伤害”。不过,高产是有代价的。一样东西数量越丰富,价值就越低。这种现象挑战了人们的传统认知,人们以往认为商品有其天然固有的价值,每样商品都存在一个公道的价格。这种与普通大众的认知相反的观念在当时被称作“悖论”(paradox)。在特立独行的陶匠伯纳德·帕利西(Bernard Palissy)看来,工业生产的玻璃纽扣和廉价木版宗教画在市场上泛滥成灾,必然会让手艺精湛的工匠生活更加难以为继。他说如果炼金术士真的做到把贱金属变成黄金,“黄金会多到被人不屑一顾,再也没有人会愿意用面包或酒换取黄金”。

帕利西认为,价值源于手艺——源于像他这样高明的陶匠的双手——而不是自然。与他同一时代的布莱斯·德·维吉尼亚(Blaise de Vigenere)借用经院哲学反对高利贷的逻辑,称金属这种东西是“没有生产能力”(sterile)的,因为金属自己“造不出任何东西”。道学家们说,地下的宝藏以物质的诱惑让人变得贪得无厌,盲目追求新潮,对时尚顶礼膜拜。阿格里科拉认为这些说法都是无稽之谈。地下的宝藏非常重要,“如果我们不使用金属,我们就完全无法保护和维持我们的健康,无法保持我们的生活方式。如果没有金属,人类在野兽之中会活得惊惶而凄惨,人类只能回到森林里重新过上采果摘莓为生的日子……”明矾(alum)——对染布很重要的一种矿物——的开采以事实证明了阿格里科拉的观点。15世纪50年代,奥斯曼土耳其切断了长期以来福西亚(士麦那湾靠近内陆的一个城市)对欧洲的明矾供应。但是,1460年罗马北部的托尔法(Tolfa)发现了丰富的可以露天开采的明矾矿。教皇相信这一发现是上帝的旨意,他宣布采矿的利润将被投入十字军东征。事实上,这些利润充实了教皇的金库和垄断开采权的银行家(美第奇家族,以及后来的阿戈斯蒂诺·基吉 )的腰包。基吉为矿场雇了700个工人,又为这些工人建立了阿卢米耶雷(Allumiere)村,还买下了锡耶纳的一个码头用来出口明矾。他还为教皇尤利乌斯二世和利奥十世的选举提供了经费,并且为他们的军事行动提供贷款。商业资本家不用别人教就懂得积累财富、管理企业、保护自己的投资免遭政治手段的干涉,但是他们的目光总是放在投机上,过于短视。

默兹河谷(Meuse valley)的煤炭开采量从1500年到1650年增加了四倍。煤渣堆与教堂的尖塔不相伯仲。1600年时大量的“海煤”(sea-coals)从纽卡斯尔被运往伦敦和大陆上的港口。铜、锡、铅、砷、硫黄和水银的开采量与运输量是从前做梦都不敢想象的。不断扩张的市场需求驱动着对原材料的探索,黄金和白银在这一时期令整个社会改头换面。

黄金与白银

黄金和白银被赋予了无与伦比的神秘感。用金线织成的布匹和壁毯在光照下熠熠生辉,黄金和白银让雕像与油画大放光彩,金银制成的徽章、珠宝和餐具述说着贵族与生俱来的美德。寻找贵金属是欧洲海外扩张的动力。1534年,雅克·卡蒂埃(Jacques Cartier)开启了他的第一次远航,他的目标和上一代人中的哥伦布一样,也是“找到那些据说或许可以发现大量黄金与其他珍宝的岛屿和陆地”。马丁·弗罗比舍(Martin Frobisher)1576—1578年前往纽芬兰的航程也是为了寻找贵金属。沃尔特·雷利爵士(Sir Walter Raleigh)深知,腓力二世的西班牙帝国不是建立在“塞维利亚柑橘贸易”上的,“是西印度的黄金让他有能力给欧洲各国造成威胁和破坏”。

再者,金银即货币。铸币权被出售给地方企业,因此地方铸币厂生产着五花八门的钱币。法国大约有20家铸币厂,卡斯蒂利亚有6家。意大利几乎所有诸侯国和德意志的许多城市都铸造自己的钱币。铸币是手工完成的,需要用锤子击打手持的模具。这样生产出来的钱币边缘不平整,不同铸币厂的产品在重量和厚度上也会有极大的差别,因此通过“发汗”和“削边”来作假的空间相当大, 就连货币兑换商也很难察觉铸币合金和重量上的差异。巴黎铸币厂尝试过用轧机和冲切机来给硬币加一圈齿轮纹,但是这一新发明耗资过高、浪费严重,所以没有投入使用。尽管这种方法在防伪上的价值引发了人们的讨论,但在1650年之前还是没有任何一种欧洲货币采用机械制造。

货币的复杂之处在于它使用的金属不止一种,16世纪欧洲货币主要依赖三种金属:黄金、白银和银铜合金。钱币的币值不仅由面值决定,也受到重量和成色的影响。银铜合金硬币是最不值钱的,它只用少量的银,辅以其他廉价金属(主要是铜),这意味着它实际上不可能有什么内在价值。金币最值钱,而且用得非常少。大多数欧洲人一辈子没有用过一枚金币——16世纪20年代,一枚威尼斯金达克特可以在安特卫普的市场买到600多颗蛋或240多条鲱鱼。金币的重量和成色很容易测量,使用者主要是银行家、廷臣和富人。钱币也是权力的象征。16世纪早期,米兰和那不勒斯的统治者模仿古典时代的君王,把自己的头像印在钱币上,让钱币成为他们的政治宣传品。法国国王亨利二世将自己头戴征服者皇帝桂冠的头像印在银币上,这种银币被叫作泰斯通( teston ),从名字( testa 的意思是“头”)就可以看出这种做法在当时的开创性。

相比之下,银币是一种通用的交易媒介,银币的扩张推动了欧洲的货币化。银泰斯通(testoons)、半克朗(half-crowns)、天使金币和克朗(以上是1551年英格兰币制改革前使用的银币)、先令、半克朗和克朗(以上是1551年后使用的银币)、西班牙雷亚尔( réales ,含3.19克纯银)和尼德兰斯图尔( stuiver ,含0.94克纯银)在今天的钱币收藏里俯拾皆是。比它们名气更大的是这一时期的“大额银币”(‘maxi-silver’ coins),比如更重的西班牙银圆( réales de a ocho ,意思是“八块钱”,重量是1雷亚尔的8倍),或者欧洲中部使用的古尔蒂纳银币( Guldiner )——它是后来的约阿希姆斯塔勒银币( Joachimstaler ,28.7克纯银)的原型,也是更久之后的诞生的美利坚合众国所使用的美元银币( Talers )的原型。

铸币厂的生意来自银行家、货币兑换商和商人,这些人带着金属来到铸币厂,然后铸币厂把金属铸成钱币,并且扣除运营成本和铸币税——铸币税是国家向拥有铸币特权的铸币厂征收的税。虽然当局会监督钱币的质量,但是决定钱币数量和原料的是市场。在当时,提供充足的流通媒介——尤其是小额交易所用的媒介——很成问题。人们很喜欢把银铜合金硬币熔掉,提取其中的银,尤其是在货币不稳定和通货膨胀的时候。这一时期的“零钱问题”(problem with small change)在于零钱总是不够,零钱的质量很不可靠,而且铸币厂铸造零钱无法盈利。西班牙半岛有大量价值可疑的勃兰卡( blanca ,卡斯蒂利亚铜币,只含有7克白银)。意大利北部日常交易使用的是米兰的泰林尼和塞西尼( erline sesine ,面值分别是3分和6分)。法国的利亚德( liard ,1/4分)、旦尼尔( denier ,1分)和杜赞( douzain ,12分)或是英国的格罗特(groat,4便士)一般用来交过路费、买面包,或者投进捐款箱。但是,这些小额硬币就像劣酒一样流通范围不大。即使是成色最好的钱币也要加入铜,以提高柔软的贵金属的硬度。比如,这一时期英国的“标准”纯银(‘sterling’ silver)含有7.5%的铜,在法国相对应的国王纯银( argent-le-roy )含有4.17%的铜。囊中羞涩的君主急于从铸币中赚钱,于是在钱币中提高贱金属合金的含量,降低银的含量(这种做法叫“降低成色”)。或者,他们可以干脆减小货币的重量,这样就可以用一“磅”(或一马克) 的纯银或纯金铸造出更多的同等“面值”的硬币了。

政府在计算重量成色各异的各种金属和钱币时有种统一的记账手段,叫作“记账货币”(moneys of account),在所有类型的交易中都使用它来记账。“记账货币”代表一种稳定的价值,一种钱币与另一种钱币进行比较时比的就是这个价值。比如说,全意大利通用的是记账货币单位是里拉( lire )、索尔多( soldi )和德纳罗( denari )。只有德纳罗才与一种实际存在的硬币相对应。其他两种都是虚构单位,它们的换算关系为240德纳罗等于20索尔多等于1里拉(一种名义上重达1“磅”的硬币) 。类似的记账货币在欧洲到处都是,比如西班牙的马拉维迪( maravedí )、法国的图尔利弗尔( livre tournois )、尼德兰的荷兰盾( gulden )、英格兰的英镑。实际钱币和记账货币之间也存在汇率。不同种类的钱币和不同种类的记账货币之间的汇率并不会保持一致。当局首先设定一个汇率,然后铸币厂公示这个官方汇率,并以其作为收购价从商人手中购买金银条和金银币。但是最后决定权掌握在商人手里,因为如果这个汇率太离谱,他们可以选择不跟铸币厂做生意,而是以非官方汇率找别的买家。当时和现在一样,只有少数人懂得金银和货币市场的运作原理,而且只有更少的人——他们聚集在欧洲刚刚出现的金融中心——懂得如何以此牟利。

欧洲的贵金属市场经历了两次巨变。首先,15世纪70年代,葡萄牙人来到了西非几内亚海岸。1481年,一支由11艘船组成的舰队来到此地,只用了几个星期的时间就建起了圣若热·达·米纳(São Jorge da Mina)城堡(今日加纳的埃尔米纳城堡),在这里葡萄牙人同西非人换取“苏丹”黄金,这些黄金是当地人从塞内加尔河、尼日尔河与沃尔特河流域开采出来带到海岸的。1509年,葡萄牙设立了“几内亚办公室”(Guinea Office)来监管当地贸易,从他们的账本里我们可以确定当时的商业规模(1500年到1520年的贸易顶峰时期,年均贸易额大约是770千克黄金)。其后,美洲殖民地开发了新的黄金来源。仅仅一代人的时间,安的列斯群岛(Antilles)河沙里的黄金就被淘光了。截至1550年,从新世界运到塞维利亚的黄金多达66.4吨,按照当时的汇率相当于708.5吨白银。

虽然欧洲缺乏金属的货币经济得到了大量的输血,但是实际影响并没有看起来这么大。从西非运来的黄金可能只是分流了原本会由穿越撒哈拉的商队通过地中海的港口运到欧洲的黄金,而且葡萄牙人还要用一部分黄金来给他们与印度、印度尼西亚的贸易做担保,这是不可或缺的一项开销。但是,与此同时还有另一项变化影响了欧洲的贵金属供应——欧洲中部的银矿和铜矿突然兴旺了起来——它与海外黄金流入基本始于同一时期(15世纪60年代),在16世纪40年代达到了最高点。图林根、波希米亚、匈牙利和蒂罗尔有一些铜矿与银矿的存在早已为人所知,但是直到这时开采成本才下降到经济上可行的程度,原因在于两项与白银商品价值上升有关的技术创新。

第一项创新是新的化学工艺,即在银铜矿石冶炼时可以加入铅把银从铜里分离出来;第二项是排水技术的改良,效率更高的抽水机可以利用水力和马力把深井里的水抽干。16世纪30年代,白银产量达到顶点,平均每年产银88.18吨。艾斯勒本、安娜贝格、马林贝格、约阿希姆斯塔尔(Joachimsthal)和库特纳霍拉(Kutná Hora)变成了淘银热之城。奥格斯堡的富格尔家族在一片繁荣中发了大财,正是欧洲经济繁荣的发源地孕育了路德的宗教改革。

白银、贸易与战争

白银开采过程复杂,成本也高,而且重量又大,难以运输。种种困难解释了为什么1530年之前欧洲几乎没有从新世界进口白银。但是,之后事情有了巨大的改观。1521年西班牙人到达墨西哥南部,之后欧洲的远征队挺进了奇奇梅卡(Chichimeca)。1546年,当地人给其中一支队伍的首领(胡安·德·托洛萨,一名巴斯克贵族)送了一块白银矿石作为礼物。同一年,一个小型采矿点在海拔2 400米的萨卡特卡斯(Zacatecas)建立了起来。1550年,由于不了解当地习俗,探矿员引发了与萨卡特克人(Zacatecos)和瓜奇奇尔印第安人(Guachichile Indians)的边境战争。探矿员还在瓜纳华托(Guanajuato)和帕丘卡(Pachuca)找到了更多银矿。银矿石产银量下降的问题引发了西班牙商人巴托洛梅·德·梅迪纳(Bartolomé de Medina)的好奇心,他在1554年从西班牙带来了新的提炼工艺(真正的起源可能在德意志)。新工艺首先需要修建一个平台,然后将磨碎的银矿石与水银和盐水溶液混合铺在平台上。这种黏滑的混合物要在太阳下暴晒数个星期,直到白银与水银完全混合。墨西哥白银的开采与提炼仰赖于从欧洲进口的材料、技术和装备。这些装备包括钢铁制成的工具、发热灯和灯油、碎石机以及马匹。水银需要从西班牙南部的阿尔马登(Almadén)用皮袋运过来,从1563年到1645年,当地的水银生产都由富格尔家族负责。

与此同时,离太平洋640公里的上秘鲁(今天的玻利维亚)的西班牙人定居点开始了另一场大繁荣。1546年,安第斯山脉中海拔超过3 900米的小镇波托西(Potosí)旁边的里科山(Cerro Rico,意思是“富饶之山”,这个名字如今已家喻户晓)发现了银矿。16世纪50年代后期,地表的矿石开采殆尽,西班牙人开始使用混汞法处理低品位的矿石。1572年,第一座人工水库落成,后来附近的山上修建了20多座水库,储蓄了成千上万立方米的水,用来驱动水压锤把矿石粉碎。截至1600年,这里已经有大约125个矿石工坊,小镇已经成长为居民人数超过10万的城市。没有第二座山产生过这么丰富的财富。1570年,墨西哥和秘鲁有1.5万名矿工,从事赶骡、赶车、制盐等工作的人有这个数量的3倍之多。矿工和与危险的水银打交道的工人的死亡率十分骇人。1590年到1620年是中南美洲白银生产的鼎盛时期,官方年产量超过220吨,但是这个数字有严重遗漏——可能有多达三分之二的产量没有得到登记。17世纪同时代的尼德兰报纸登载的从西班牙美洲殖民地进口的白银数量与官方数字差距太大了,因此大约在1620年后官方通报的塞维利亚到岸白银数量体现的生产显著下滑可能并不像我们从前以为的那样如实反映了欧洲白银流入的衰落。无论如何,到1600年,波托西生产的白银大约有四分之一翻越安第斯山,通过拉普拉塔河,到达巴西、里斯本和欧洲市场。其余的大笔白银则跨过太平洋来到马尼拉,然后前往中国。欧洲海外扩张的早期成果之一是,欧洲人成了全球白银贸易的主导力量。

这种投机生意在欧洲最大的获益者是西班牙王室。它承包了跨大西洋的水银供应并且从中获利,它向生产出来的每一根银条征税(在墨西哥是10%,在秘鲁是20%),而且还要收一笔手续费。这些白银在殖民地港口转运时,在到达塞维利亚接受殖民办公室(Colonial Offce)登记时,在从塞维利亚出口到欧洲其他地方时,都要向西班牙王室交各种杂税。王室收入的增长让查理五世有经费在意大利、北非、地中海、德意志和佛兰德斯展开军事行动。查理五世的帝国建立在与供应商的合约( asientos )的基础上,合约提供了帝国所需的一切,从水银、贷款( asientos de dineros )到所有军事物资。卡斯蒂利亚财政部( Hacienda )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使收入和支出相配,有时收入是不规律的,而支出却是紧急而必需的。事实上,王室把白银当成了领主田地上的庄稼,想收割或需要收割的时候就会出手。在困难的时候,王室会把到达塞维利亚的私人白银直接扣留,强迫所有者接受公债( juros )作为回报。王室把可以预见到的白银收入换算成公债利息,公债利率非常诱人(5%~7%),所以总有人愿意接受公债。当王室无法执行合约的时候,它也把应付款项转换成长期公债。随着贵金属的涌入,卡斯蒂利亚财政部的借款能力节节攀升。西班牙哈布斯堡皇室的财务主管不仅可以依靠西班牙的商业银行家,也可以向全欧洲查理五世帝国治下的其他银行家借款(奥格斯堡的韦尔瑟家族和富格尔家族、安特卫普的谢茨家族等)。后来,王室出现债务违约,这些银行家族损失惨重,于是受西班牙影响的北意大利城市热那亚和克雷莫纳的商业银行家(比如斯皮诺拉家族、格里洛家族、阿菲塔迪家族)把他们取代了。

到了16世纪下半叶腓力二世统治时期,国家借贷已经复杂到了令人目眩的程度。西班牙哈布斯堡帝国的军费继续扩张,尤其是在西地中海和佛兰德斯。政府公债发行数量之大已经威胁到了国家的偿债能力。尽管腓力二世三次宣布国家破产(1557年、1575年和1596年),但他还是确保公债持有者能按时领到利息,他之所以能这么做,唯一的后盾就在于新世界源源不断的白银收入。腓力四世(1621—1665年在位)时期金融危机不断,白银收入下滑,但是美洲来的白银仍然保证哈布斯堡治下的西班牙能获得充足的偿债能力去参与三十年战争。新世界白银的重要性随着其他收入来源的衰落变得更加突出。当白银船队到岸的消息抵达宫廷,马德里会宣布举行公开庆典。因为王室在白银船队没能到岸时扣留了大量塞维利亚的商人资产,所以1621年到1640年王室多发行了500万杜卡多( ducados )的公债。

可以想见,美洲白银就像给欧洲各政权打了一针肾上腺素,刺激了他们对战争的胃口。美洲贵金属不仅支撑了哈布斯堡帝国的野心,也为它的敌人提供了资金。贵金属的开采和运输过程是由商人主导的,不是由国家主导的。塞维利亚的船主、船长和商人构成了强大的美洲殖民商业行会(被称作 consulado )的核心。塞维利亚的商人行使了银税包税人的职责。他们订立合约提供船队,支付船员的薪水。在经手塞维利亚从美洲进口和向美洲出口的商品、估测在殖民地出售什么可以盈利等方面,他们承担了不可缺少的角色。当时外国商人会通过驻塞维利亚的代理人赊账购货。等船队从新世界抵达,这些账目就可以用白银收入结清。美洲白银流到塞维利亚,但是旋即又流向四面八方——法国、英格兰、佛兰德斯的商人用谷物、纺织品、盐和制成品与白银交换,然后这些商品又进入美洲市场。直到17世纪早期之前,塞维利亚商人都担当了北方欧洲商人的代言人。

此外,往来于新世界的贸易网络和白银网络变得很像老旧的供水管道——到处都是漏缝,而且压力越大,漏得越厉害。尼德兰与英国的走私者(“interlopers”)建立了可以直接与西班牙美洲殖民地做生意和破坏西班牙白银船队的基地。白银逐渐从秘鲁经陆路渗入今天的阿根廷,然后从那里运往欧洲市场。走私几乎成了一种制度化的行为,以至于腐朽的西班牙垄断者不得不容忍美洲殖民地的这种状态。哈布斯堡军队在佛兰德斯的存在导致的贵金属转移更是激化了这一趋势。西班牙、意大利、德意志的雇佣兵,甚至连尼德兰自己的雇佣兵,都通过与供应商签订合约的方式得到了武器、给养和装备,所有合约都以新世界的白银(或用白银购买的黄金)来结算。实际上白银向西北欧的流散加速了这一地区的货币化。它打破了原有的经济平衡,让欧洲发达的北意大利—莱茵兰轴心向北迁移。它为西班牙的敌人提供了资金,三十年战争结束时,这些敌人击败了西班牙。

新世界的贵金属满足了不断增长的军事冲突的需求。这些贵金属也有通过加强商人手中的权力产生社会变化的潜力。在一些地方(比如新生的尼德兰共和国),此类社会变化确实发生了,但是它们并没有在更大范围内发生,因为欧洲各国把太多货币财富投入了军事冲突。这种投入造成了社会货币转移(socio-montary transfer)。货币被投到别的事业中,比如军功霸业、贵族世家、官员精英,以及保卫宗教正统。白银流入了西班牙哈布斯堡的将军和军队的腰包,满足了帝国的官员及其家属、外交官和眼线的生活方式。西班牙的社会精英——贵族和显贵、教会和慈善组织——大量买入政府公债,这些公债持有者在哈布斯堡王朝面临困难时提供了极为重要的政治忠诚。西班牙的敌人也出现了相似的社会货币转移过程。这一过程在尼德兰共和国的类国家结构(state-like structure)中也造就了一批显贵精英,他们不想炫耀自己的财富,甚至觉得富有令他们感到尴尬不安,于是他们把财富投到另一套保守主义价值观中。法国作为一个兴起的绝对主义国家,本身就是一个强大的货币转移工具,它将金钱转化为官僚特权和军饷。波旁王室让新老贵族的豪宅、美服和贵族作风等炫富方式都变得正当了。

贸易与信贷的基础

这一时期欧洲几项最大的转型恰恰最为人所忽视,西欧和中欧部分地区金融的复杂程度不断加深。人们对信贷的态度有所放宽,债务在私人和公共生活中开始起到更大的作用。最重要的是,商业的交易成本下降了。运输变得更容易,借款变得更简单,携款转移的成本也降低了。人们可以在主要港口为货船和船上的货物投保(安特卫普的保费是每月每艘船及船上货物的价值的1%),和平时期保费也下降了。信息的采集来源和传播范围比以前更加广泛,这样的信息流减少了贸易风险。到1600年,商人可以在欧洲许多贸易中心了解到公开的大宗商品价格和汇率。利率经历了一场“静悄悄的革命”。只要一个地方的政治局势稳定到市场可以运行的程度,那里的利率就会下降。新的金融工具的出现让人们可以用多余的财富进行更广泛的投资。商业行为变得更加复杂多元。零售业也趋向于专业化,尤其是在奢侈品行业。在欧洲的主要城市,专业零售店的发展促进了消费的拓展和深化。这让人们更加注意如何确保市场上的商品可以买到和送达,更加注意与之相匹配的信贷关系。但是,无法预测的意外——特别是战争和政治动荡——仍然是最主要的交易成本。

人们对借钱负债的态度的变化很难被书面记录下来。几乎每个人在人生的某一阶段都需要借钱,就连在经济没有完全货币化的地方也有许多债务需要打理。嫁妆和歉收会让农民背上债务,贸易衰退会令工匠失业,给地方的债务管理机制增添负担,无法预测的风险会造成各种商业债务。比如在罗马,1582年一年就有大约6%的人因为债务原因被关进监狱。1550年以后的一个世纪,债务诉讼都是伦敦最常见的诉讼案。威尼斯很多平民百姓会上小额钱债法庭( Justicia Vecchia )打债务官司,其中接近40%的原告控诉的是拖欠工钱,20%多一点的案件与零售业债务有关,特别是酒商和药剂师控告赊购的顾客不付钱。还有20%的案子与各种服务业债务有关。拉伯雷的名著《巨人传》( Gargantua and Pantagruel )中,庞大固埃(Pantagruel)问巴纽朱(Panurge):“你什么时候才能还清你欠的债?”巴纽朱答道:“当炼狱冻成冰,全人类都心满意足,你是你自己的继承人的时候。”

一个人的社会地位越高,债务可能就越重。在伊丽莎白一世时期的英格兰,诺福克公爵、什鲁斯伯里(Shrewsbury)伯爵、埃塞克斯伯爵等贵族经常把他们的银盘、珠宝和不定期的收入抵押贷款,以维持他们的奢侈生活。英格兰在册贵族(England’s peers)1642年的收入大约是73万英镑,但是他们的负债是这个数额的两倍。欧洲贵族的宫殿既体现了他们的债务管理能力,又反映了炫耀性消费在维持他们的社会地位中的重要性。引领贵族潮流的是欧洲的君主,而且君主们的债务远远超过他们的先辈。

债务和信贷在人的生活中是有道德内涵的。破产被普遍认为是欺诈的后果,关于破产的法律条文数量的增加似乎反映了破产频率的上升。高利贷使信贷多了一层矛盾的道德属性。人人都同意高利贷是一种宗教意义上的罪,多数人认为它也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罪。但是人们在什么样的贷款才算高利贷上无法达成共识。在宗教原则和世俗法律中,高利贷指的是放贷后保证回款、收回的钱比本金多、贷方不用承担任何风险的贷款行为。人文主义者和神学家开始从《圣经》基础和逻辑基础两个角度质疑这种定义。《旧约》的规则对基督徒有约束力吗?如果有的话,宗教意义上的罪只有在行动与意图相同时才会发生。以财产年金(抵押贷款的一种)为例,人们可以说,钱被用来购买借出去的钱产生的利益的权利。年金可能看起来是一种贷款,但是实际上它是对权利的买卖,权利来自土地或资产,而后者的价值是真实存在的。

通常来说人们会透过宗教的视角来讨论这些问题,宗教是人们审视、经历和评判现实世界的棱镜。在这场辩论中,新教神学家既有内部分歧,也有与天主教神学家的分歧。路德的心态比较保守,他对宣传高利贷的说法非常不信任——为此他和好与人争论的天主教神学家约翰·埃克(Johann Eck)展开了论战。不过路德承认在某些情况下放款生息是合情合理的(比如学生贷款)。加尔文则受到了精明的法国法学家夏尔·杜摩兰(Charles Dumoulin)的影响。杜摩兰认为高利贷应当依据贷款的情形区分对待,问题的关键在于利率的合理程度。他说,对以钱生钱的人放款生息本身没有什么不对的。加尔文在1545年的一封私人信件中吸收了这一观点,不过他告诉收信人不要让外人知道这封信。

1550年出版于英格兰的小册子《市场,又名高利贷者的集市》( The Market, or Fayre of Usurers )嘲讽了斯特拉斯堡的新教改革家马丁·布策尔(Martin Bucer)的观点。这本小册子是一篇想象的对话录,辩论双方是帕斯奎尔(Pasquil)与高利贷者,后者(布策尔的化身)主动论证高利贷未必是一种罪:“我说的不是你想的那种利率奇高的高利贷,而是一项合理的、体面的幸福事业。”帕斯奎尔的答复反映了这一时期对这些问题的传统思维。世上只有两种贷款:一种出于“基督徒的善心”,是为上帝之爱的缘故自愿借出的,另一种出于贪婪之心——对贷款收利息无异于盗窃。到了对利率立法的时候,讨论就必须以现实世界的实际状况为基础了。1545年英格兰议会通过法案允许利率最高不超过10%。尼德兰共和国政府只会管控反社会的高利贷,但是荷兰归正会(Dutch Reformed Church)1581年颁布教令规定绝不允许放贷者(包括他们的仆人和家人)参与圣餐礼,除非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痛恨这种放贷的营生。

货币市场还没有完全开放,而它的复杂和精细程度已经有了显著增长。年金制度拓展了欧洲的信贷来源,人们可以将他们的土地“永久”抵押(也就是说这份年金可以让后代继承)。比土地年金更有吸引力的是公共收入年金,一个贷款人可以向市政府或国家政府一次性借出一笔钱,从此每年都可以从政府领取年金,期限为“永久”或“终身”。这种年金非常流行,而且对双方都有好处。1520年,教皇宣布年金不违反高利贷法,属于合法行为。此后教皇国便充分利用年金来筹资,其他政府也是如此。到17世纪的前十年,教皇国以年金形式负担的各种债务( monte )高达1 000万斯库多( scudi ),支付年金利息差不多占用了政府经常收入的一半。1600年时热那亚的应付年金高达391.65吨白银,它对于这个资源不算丰富的城邦来说是一笔巨大的开支。

尼德兰的公债发行开启了一场金融革命,先是荷兰省的城市(阿姆斯特丹、多德雷赫特、豪达、哈勒姆、莱顿),然后是荷兰省本身成为哈布斯堡领主债务的担保人。这场金融革命重新定义了尼德兰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荷兰省从此走上金融独立之路,后来尼德兰起义期间这种金融独立对尼德兰的生存发挥了重大作用。据估算,1557年6月腓力二世宣布破产时,卡斯蒂利亚的经常性收入(1559年为5.3亿马拉维迪)负担了5.427亿马拉维迪的公债利息。每次破产都会导致公债规模扩大,因为与债权人的协议总会包含将短期债务转换为长期年金的安排。因为卡斯蒂利亚王国的全年收入都被用来支付公债利息,所以可支配的收入只剩下从东西印度群岛来的财富、不定期的教会补贴,以及三年一次的卡斯蒂利亚等级会议(Castilian estates)拨款。

自1522年起,法兰西王室也发行年金,发行单位是巴黎市政府一个据称独立的部门——巴黎市政厅年金局( rentes sur l’hôtel de ville de Paris ),年金利息由专项财政收入支付。仅亨利二世(1547—1559年在位)一朝就发售了大约680万利弗尔的年金。截至1600年,法国发行了2.97亿利弗尔的年金,这个数字是王室年收入的15倍。法兰西王室发售的年金(法语为 rentes )越多,贴现发售的频率越高,王室收入负担的利息支出就越高,于是就会出现利息到期未付(实际上意味着王室破产了)。同盟战争结束之后,亨利四世的财政大臣叙利(Sully)公爵安排了一次有选择的利息违约。天主教同盟(Catholic League)战争期间贴现发行的年金就这样被单方面取消了。1600年之后,法国的一大问题是,如何约束拥有最高统治权的国王偿还他欠臣民的债务,或者到底存不存在办法约束国王。

需要借钱的城市居民可以求助于各种各样专业或兼职的典当商和放债人。消费的增长使人们有种类和数量更加繁多的商品可以用来抵押。许多地方的金匠、银匠和珠宝匠都兼任放债人。在意大利半岛以外,放债人经常被称作“伦巴第人”(许多街道名称反映了这一历史传统),另外尤其是在德意志和东欧,犹太商人也提供了范围广泛的金融服务,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欧洲南部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慈善机构以保护穷人免遭高利贷者的侵害。作为意大利半岛宗教改革运动的自然产物,这些宗教基金会——公典行( Monti di Pietà )——的规模和数量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里都得到了增长。大多数公典行的资本来自慈善捐赠,有时捐赠者会指定善款只能作为对穷人发放的低息贷款。大型公典行积累起可观的资本(罗马、维罗纳或都灵的公典行资本金都远超50万达克特)并且提供储蓄业务,出于某种尚不明确的原因,这种面向穷人的银行业在阿尔卑斯山以北发展得很不完善。原因肯定不是有心人不够努力。英格兰议会1571年考虑过此类提议,而佛兰德斯编年史作家兼企业家彼得·范·欧德格斯特(Pieter van Oudegherste)1576年向腓力二世提交了一份在西班牙帝国全境设立银行和典当行的方案。这一方案从来没有得到实施,不过尼德兰市镇确实建起了一些贷款行,最有名的是1614年建立的阿姆斯特丹贷款行( Huis van Lening )。1600年后,西属尼德兰建立了更多贷款行。

私人储蓄银行也出现了,它们大多由商业银行家及其代理人运营,业务局限于大型城市中心。16世纪70年代,随着直接转账银行(giro-banks)发展到了一定程度,银行开始接受存款转移( girata ),可转让支票( polizze )才缓慢地在意大利出现。所有这些私人银行在贷款方面通常都采用部分储备金制度(fractional-reserve system),理论上应该可以保证他们的稳定性。可是实际上有许多银行倒闭了,储户的存款也有去无回,结果加深了人们对“银行就是骗傻子钱”的印象。

对于商业精英而言,更重要的是汇票的普及。汇票是一种现成的工具,让商人可以相互远程汇款。随着汇票的法律地位和市场信用逐渐稳固,它成了商人兑换外币、偿还外债、实施交易的主要手段。“做生意不能没有汇票,”一个安特卫普的商人说道,“就像航海不能没有水一样。”精明的商人可以从汇票交易中获利,因为处理汇票需要时间,如果在这一时间段里汇率出现了变动,交易双方的其中一方就可以得到一笔合法收益。法庭逐渐承认汇票可以在不同行为主体间转让,这种认可从采用普通法的英格兰开始推广,随后扩散到整个欧洲。于是,商人发展出自己的长期借贷方式,或者反复改写(re-scripting)同一张汇票,或者用不同的贴现率转让汇票。到1650年,汇票已经成为复杂的多边商业支付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贸易和金融的繁荣需要新闻的滋润,来自其他贸易中心的“最新建议”在商业决策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欧洲商业精英留下来的档案文献充满了时事通讯和书信,内容从家长里短到商品价格不一而足。1568年到1605年奥格斯堡富格尔家族的1.6万份通讯让我们可以见识这个对行业了如指掌的家族是如何获取新闻的。富格尔家族在几大商业中心(安特卫普、科隆、威尼斯和罗马)都设有代理人,他们手抄的报纸涵盖了全欧洲乃至新世界、印度和中东的各种新闻。这些报纸翔实地记载了各类事件,从新王的加冕典礼到普通的街头犯罪,应有尽有。其中一期写到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债务人在盛装游行中扮演基督,却被打扮成犹大的债主抓住了。1582年,多期报纸连篇累牍地报道了伊斯坦布尔为了庆祝时任苏丹穆拉德三世(Sultan Murad)15岁的儿子穆罕默德(Mehmed)的割礼而举行的为期51天的庆典。报纸也开始定期通报大宗商品价格和汇率,这是我们能看到的能反映1600年时欧洲主要贸易中心的最早例证。

当时这些贸易中心一般都会有一间交易所,在这样的建筑里商人一年四季都可以做生意,而且附近还有其他商店设施。那不勒斯的交易所位于集市广场(Piazza del Mercato)的凉廊,威尼斯的交易所位于里亚尔托广场(Campo di Rialto),那里是城市商业区的中心。汉堡1558年建立的交易所模仿了安特卫普1531年开业的交易所,1569年落成的伦敦交易所楼上有很多商店(有些还是女性开的)。商店与市场和集市并立,反映了欧洲零售业正在日益复杂化。伦敦的齐普赛街(Cheapside)在16世纪是全城最长最宽的大街,也是伦敦市场区的心脏。食品市场占了半条街,文具店和书店占了另外半条街,街边楼房的一楼门面被用来出租。1599年,来自巴塞尔的医学生托马斯·普拉特(Thomas Platter)欣赏橱窗时赞叹说,他在“赤裸的男孩”、“平底煎锅”和“蚂蚱”(这些都是齐普赛街的店名)里看到了“琳琅满目的珍宝和大量的金钱”。室内商店能提供一种剧场式的购物体验。威尼斯的新工厂( Fabbriche Nuove ,修建于1550—1554年)是位于里亚尔托的一栋全新的大楼,正对着大运河(Grand Canal)。意大利北部的小城(伊莫拉、朋波内斯科、卡尔皮和加佐洛)都留下了这一时期重新设计、商店林立的中央街道与广场的痕迹。图书经销体现了更为广泛的趋势。1600年时,印刷商、出版商已经发展出了一套批发手段来把他们的产品推向市场,这些手段涉及广告、国际展销会上分发的图书目录、代理和经销等方方面面。但是,越来越多的在店售书的书商才是最了解地方市场的人。

“资本”(capital)这个词在这一时期指的是商人或机构得到的资金,不过其他相同含义的术语其实更加常用。这一时期欧洲的资本主义不是围绕金融结构(银行、信用状等)、工业生产和雇佣劳动的增长而组织起来的。信用、商业和交易都是由私人机构完成的,而欧洲的商人更愿意投资于土地、爵位、官职或慈善事业而不是工业生产,因此他们的投资是不可变现的(无法轻易地转化为流动资产)。个人关系和因人而异的信誉评估总是必不可少。欧洲商人的企业是家族形成的网络,而且企业之间常有民族或宗教上的联系。这些家族企业为欧洲的商业联系起到了一定的稳定作用,不过其中大多数都秉持机会主义,无论什么有可能盈利的生意都会插一手,而且寿命往往不超过三代人。

欧洲的金融体系在变化万千的环境下发展得越来越好。它不需要代议制机构,不过稳定的国家有利于它的运行。政府欠债不还,它也能坚持下去,不过政府降低成色扰乱货币的做法会对它造成巨大的破坏。它对利率不是特别敏感,而且它为能提供专业服务的代理人和中间人创造了充足的机会。到1650年,经纪人在任何地方都比以往更加重要。有这么多的金融家及其代理人,这么多不透明的交易,诈骗的出现在所难免。整个体制并没有看起来那么安全。

水涨船高

通货膨胀是16世纪到17世纪早期一个无法逃避的现实。巴黎市场上1塞提埃( setier ,谷物用的容积单位,等于12蒲式耳或0.44立方米)上好的小麦的价格从1500年的1利弗尔多一点涨到1550年的4.15利弗尔,再到1600年的8.65利弗尔,直至1650年的18利弗尔。虽然年均涨幅并不算大,但是累计来看,这是有史以来最长的持续的通胀时期。这一现象挑战了基督教世界对“什么构成了财富和回报”的认知。

围绕是什么引发了史无前例的“高物价”,16世纪的人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他们发现了货币存量的增长与物价的上涨之间的联系,尽管他们仍不清楚数量充裕和价值下跌之间的关系。波兰天文学家尼古拉·哥白尼(Nicolaus Copernicus)全面论述了国家铸币时降低成色产生的后果,他指出“货币数量太多就会贬值”。弗朗西斯科·洛佩兹·德·戈马拉(Francisco López de Gómara)在1552年出版的《印度通史》( Historia General de las Indias )中推测,美洲物价的上升是“印加帝国的财富流到西班牙人手中的结果”。萨拉曼卡大学著名的奥古斯丁派(Augustinian)教授马丁·德·阿斯皮利奎塔(Martín de Azpilcueta,又被称作“纳瓦鲁斯”,因为他出生于比利牛斯山脉西部的纳瓦拉)在1556年出版的论高利贷的专著中总结出这一论点:“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适销商品——甚至连同人的劳动——的价格在货币匮乏的国家比在货币充裕的国家要低得多。”在阿斯皮利奎塔和其他萨拉曼卡大学教自然法和道德神学的学者眼中,问题在于怎样既服从这种市场的力量,又兼顾社会正义的需求,保证公平的物价和保护穷人的利益。

通货膨胀究竟是不是从新世界流入的白银造成的?有据可查的物价上涨和白银流入之间的联系并不如我们以前认为的那么紧密。通货膨胀早在16世纪白银流入之前就开始了,而1600年后的白银漏报又打破了此后两者的相关性。但是,这些出入并没有推翻我们通常的认识——通货膨胀确实与货币供给的大规模增长有巨大的联系,这是有扎实的经济学依据的。与之相关的问题则是:货币供给的变化为什么没有造成失控的通货膨胀,而只是造成了逐步的物价上涨?我们只能怀疑,也许是一系列重大而偶然的巧合,让欧洲的贵金属横财中很大一部分被用于鼓励与远东和俄国的贸易去了。没有后者作为安全阀,欧洲的“白银时代”会迅速演变成一场灾难。

当然,欧洲统治者对于这些一无所知。欧洲各类君主铸币时降低成色的做法充分反映了这一点,他们的做法对货币供给造成的影响与白银流入毫无二致。降低成色的目的是减轻硬币的重量,或者说减少硬币中贵金属的含量,由此以同样数量的贵金属铸出更多给定面值的硬币。这种做法的好处如此诱人,以至于每隔一段时间君主就会故技重演。1521年至1644年间,勃艮第—哈布斯堡政府12次降低银币的成色和重量。从1520年左右到1650年,英格兰铸币的含银量降低了35%,其中大部分是亨利八世统治后期开始的“大贬值”(Great Debasement)政策造成的,1544—1553年这十年,英格兰经济陷入了疯狂状态。法国连续多年采取降低成色的做法,以至于1650年左右法国主要银币白埃居( écu blanc )的含银量不及1488年的一半。德意志的铸币厂仗着自己的特许权大肆降低铸币成色,民众相信他们痛恨的“假币”和“伪币”都是这些铸币厂生产的,他们把这一时期称作假币时代( Kipper und Wipperzeit ,并且相信这是世界末日到来的前奏。就连在整个16世纪都没有降低过铸币成色的西班牙王室,也在1607年决定降低小额硬币的成色,结果酿成了灾难。

降低成色的做法激起了时人的讨论。英格兰的托马斯·史密斯爵士(Sir Thomas Smith)在(早已写成但1583年才出版)的《盎格鲁共和国》( De Republica Anglorum )中将其视为君主编织的骗局。海峡对岸的法兰西王室的货币专家、马莱斯特鲁瓦(Malestroit)领主让·谢吕耶(Jean Cherruyer或Jean Cherruyl)认为,连年的降低成色意味着通货膨胀“想象”的成分比现实的成分更大。物价上涨是一个悖论(也就是说,民众的幻觉)。物价没有上涨,排除掉降低成色造成的影响,同样数量的白银买到的谷物其实和以前一样多。两年之后,他的观点遭到了崭露头角的法国法学家让·博丹的反驳。博丹对马莱斯特鲁瓦的“悖论说”的“回应”以实证数据为基础,指出确实存在严重的通货膨胀。博丹(至少在第二版著作中)倾向于认为这是美洲白银流入的结果。他甚至更加坚定地认为,这是暴政——君主为了伪造货币不惜牺牲公共利益——的迹象。人们理应持有贵金属含量与面值相当的钱币。博丹知道铸币政策与良好政府之间有着莫大的关系,但后来,共和国的价值观逐渐被他要求人民服从于君主的绝对意志的越发严厉而专制的口吻遮蔽了。

到17世纪,已经有人把矿物财富视为斟满毒酒的金杯。“哥伦布曾向我们的一位先王献上黄金,”英国政治思想家詹姆斯·哈林顿(James Harrington)写道,“幸好他并未轻信,而另一位君主饮下了这杯毒酒,害了他自己的人民。” 杰出的西班牙外交家迭戈·德·萨维德拉·法哈多(Diego de Saavedra Fajardo)在1640年出版的《政治事业》( Political Maxims )中赞成这样的观点:上帝特意将贵金属精确地掩埋在土地中,这样人们使用的贵金属的数量就刚好不会超过商业用途的需求。无限的财富——比如来自墨西哥和秘鲁矿藏中的贵金属——都是“愚人金”(fool’s gold)。“谁会相信新世界的黄金可以用来征服旧世界?”他这句话是对尤斯图斯·利普修斯 那句名言的呼应。

比金钱价值的辩论更深一层的,是人文主义者以古典思想为基础关于事业( negotium )与闲暇( otium )的正确关系的大讨论。亚里士多德曾教育说,积聚财富是良好家政的自然组成部分,但是不应超过必需的限度。否则,积聚财富的人会受到财富的腐蚀。但是,也有人——比如荷兰政论家德克·弗尔克松·库恩赫特(Dirck Volckertszoon Coornhert)——认为,商人也可以是好基督徒,只要他积累财富是为了用于有益的事业。然而到了17世纪,这场讨论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17世纪30到40年代的法国知识分子大胆地提出:自爱( amour propre )可以促使人做出合乎道德的行为,在共有却自利的追求之上也可以建立起友谊,追求财富本身并不一定导致腐败,它反倒符合全人类的利益。荷兰法学家胡果·格劳秀斯(Hugo Grotius)认为,自然最基本的法则是自我保护,所以最自然的人权就是自利(self-interest)。因此,追求自己的利益(包括积累个人财富)并不必然是一件坏事。虽然这些想法尚未成为主流,但是它们作为一种标志可以反映出1650年时的欧洲从宗教改革前夜主导基督教世界的道德共识出发已经走了多远。

曾与法国知识分子共事的托马斯·霍布斯在1651年出版了《利维坦》( Leviathan )。书名“利维坦”指的是《圣经》中的一种海怪,人们通常认为这种怪物极其可怖,负责看管地狱的大门。在霍布斯的笔下,“利维坦”是道德中性的主权者,主宰着芸芸众生,众生则依照自己的欲望和愿望行事。这些欲望和愿望在霍布斯看来是无所谓善或恶的:“这些词从来都和使用这些词的人有关,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单纯地、绝对地是善或是恶。”在自然状态下,所有人对所有事物都拥有权利,“甚至包括对另一个人的身体的权利”,所以自然状态是一个相互竞争的丛林,“人的生命孤独、贫困、污秽、残酷而短暂”。按照霍布斯的说法,恰恰是自利者审慎的合作,创造了主权者的权力,人类同意放弃他们一部分的竞争本能以换取法治,从而建立一个文明社会。然而,在霍布斯的书中,唯独主权者可以规定追求财富和利润本身是善还是恶。当时的读者从这本书的字里行间窥探到了一种全新的政治观——社会的道德规范全凭君主,君主说怎样便是怎样。 Ox7SR/LkkHCiMm/nYnmQq5lw5KybJWtr3oQZOOfRjGk2nn/mTl81XHBG6C0DJr7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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