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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城市与乡村

1650年的城市人口比1500年时多了许多。这一时期,北意大利—莱茵兰走廊的人口变得更加稠密,并且成为经济增长的轴心。奠定这一地区繁荣基础的是农村腹地和城市中心的转型,这种发展在全世界并不罕见。在中国,经济发展领先、城市化程度高的地区出现得比欧洲更早。到1650年,欧洲城市化走廊的活力越发集中于西北欧,包括下莱茵兰和北海对面的英格兰东部。据估计,欧洲的城镇人口比例1650年时已经超过了中国的城镇人口比例。这些人口更加密集、城市化程度更高的经济区的壮大,以及其他的经济变化,削弱了支撑基督教世界的社会凝聚力。这种社会凝聚力就是本章的主题。

城市空间

城镇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影响着当时的人,比如军事大本营、法庭所在地、商业中心区、精英聚集处、文化交流点。城镇是人口密集的节点,它们彼此之间相互竞争,给周遭的世界留下了自己的影响。它们的影响很难说清,有时甚至内含矛盾。一方面,城镇给周边环境注入了活力;另一方面,一个城镇的成长又以其他城镇的萎缩为代价。城镇加剧了不平等和风险。

人们观察城市空间的新角度,体现在“地志图”(chorography)——想象出来的城市形态图——这种新生的艺术体裁上。采用斜视视角向当时的人展现城市的“存在”这种画法,最初被认为用在城市规划图上再合适不过了。塞巴斯蒂安·明斯特尔1544年出版的《宇宙通志》和纪尧姆·盖鲁(Guillaume Guéroult)1552—1553年出版的《欧洲地志图概览》( Epitome of Europe’s Chorography )收录的城镇风景图中有公共建筑、军事建筑和教会建筑。读者可以把自己置身于这些环境之中。这就好像把一位游客带上全城最高的建筑,让他俯瞰这幅地志图。佛罗伦萨人文主义者安东·弗朗切斯科·多尼(Anton Francesco Doni)认为这是向人们介绍他的城镇的最好办法。城市风景图是人文主义者介绍给读者的旅行艺术之一。

1567年,洛多维科·圭恰迪尼 出版了颇具影响力的《低地国家全志》( Description of All the Low Countries ),这本书是一个在高度城市化环境里成长起来的人对另一个城市地区的点评。它是一部16世纪城市地理学的杰作,书中还有许多雕版地志图作为插图。五年之后,《世界城市概貌》( Civitates Orbis Terrarum )第一卷面世,这部书被视为奥特利乌斯 的世界地图集的姊妹篇。第一卷收录了132个城镇的雕版插图,其后陆续出版了五卷,出版地点主要是科隆,最终这套丛书收录了约546幅精美的鸟瞰图及相应的图注。整个计划的创始人、雕版画家弗兰斯·霍根伯格(Frans Hogenberg)亲手绘制了其中许多幅图。被收进《世界城市概貌》成为一座城市的地位的象征,一些图的边缘还画有人物和纹章,让整个画面更加生动有趣。这些装饰有两重目的:除了满足绘图习惯之外,欧洲人还相信画上的人物能让土耳其人不敢使用这些地图,因为伊斯兰教禁止他们研究人物画像。

但是,城市空间的增长不是匀速统一的。在意大利半岛上,1500年时的米兰是一座9.1万人的大城市,可是经历了1542年那场可怕的人口危机之后,它的人口减少了三分之一,直到16世纪末它才缓慢地恢复到从前的规模。佛罗伦萨1650年才恢复到它1520年时7万人的人口规模。博洛尼亚(1493年时5.5万人,1597年时3.6万人)、布雷西亚(1493年时4.85万人,1597年时3.7万人)和克雷莫纳(1502年时4万人,1600年时才恢复到4万人)在竞争中很难胜过邻近的小城(帕多瓦、维罗纳、维琴察),后者的扩张速度更快。与之相对,威尼斯人口增长了50%(1509年时10.5万人,1563年时16.8万人,1600年时15万人)。那不勒斯的人口几乎翻了一番,可以同巴黎竞争欧洲第一大城市的宝座了(1500年时15万人,1599年时27.5万人)。西西里城镇(巴勒莫和墨西拿)的人口也在以惊人的速度增长。1527年被帝国军队洗劫之前,罗马是一座中等大小的地区性首都,人口5.5万人,1607年时人口已经增长到10.9万人了。

阿尔卑斯山以北的情况和意大利一样参差不齐。巴黎是基督教世界的大都会,也是1500年时唯一一座居民超过20万的大城市。它还在持续扩张,1560年时人口或许达到了30万。在那之后,法国内战的打击扭转了巴黎的运势,直到1600年之后它才恢复人口增长的势头。伦敦恰好相反,不管什么样的人口灾难降临到它身上(比如将在1665年到来的伦敦大瘟疫),它的人口都有增无减,这是英格兰政治经济的一个关键因素。里昂的人口或许从1500年到1560年翻了一倍(4万人增加到8万人),但是此后它便很难保持这个人口规模了。这也是其他法国城市的模式(比如鲁昂和图卢兹),不过马赛在1520年到1600年实现了人口增至三倍(1.5万人增加到4.5万人)。在低地国家,大城市(布鲁日、根特、布鲁塞尔)勉强保持着对小城市(列日、那慕尔、阿姆斯特丹)的人口优势。相比之下,安特卫普1568年时的人口突破了10万大关,达到1490年时的三倍。但是尼德兰起义的动荡——1576年和1583年两次遭到哗变的部队洗劫,1584年又被大军围城——减少了安特卫普一半的人口,此后人口恢复得也相当缓慢。

欧洲中部的一些大城市(科隆、吕贝克)处境艰难,而另一些城市(格但斯克、汉堡)却欣欣向荣。纽伦堡成为基督教世界在莱茵河以东最大的城市。在西班牙半岛上,里斯本和塞维利亚的人口翻了一番还多。其他西班牙城市的人口也出现了巨大的增长(巴伦西亚、托莱多、格拉纳达)。马德里从1500年时一个5 000人的小镇成长为1600年时人口超过3.5万的中等城市。最能代表欧洲的城市化从地中海向西北方向转移这一整体趋势的,是越来越多人口上万的城市开始出现在其他地区。

然而,一个旅行者在小镇(1万人以下)过夜的概率是在大都市过夜的概率的5倍。英格兰有700多个小镇,法国有2 000多个,神圣罗马帝国有3 000多个,波兰有800多个。小镇的密度差异也很大。在德意志南部和西部,平均每6.5平方公里有一个小镇。宇宙学家塞巴斯蒂安·明斯特尔说,孚日山脉(Vosges)脚下的城镇离得如此之近,“以至于你可以用火绳枪从一个小镇打到另一个小镇”。比人口密度更能定义一个小镇的,是多元化的功能和城市化的追求。在瑞典和芬兰的小镇里,通常总会有一个鞋匠、一个裁缝、一个铁匠和一个木匠。小镇的基础设施——城墙、城门、镇公所、喷泉和集市——最能反映它们对城市化的追求。

在贵族想要尽可能地使名下地产增值、君主也想要推动城市发展的背景下,新的市镇纷纷茁壮成长起来。1500年后苏格兰新建了270个封建自治市(法团市镇,incorporated towns)。16世纪后期,立陶宛为了把波罗的海沿岸商品化农业的发展利用起来,建立了将近400个领主市镇或者说“私人”市镇。1580年之后的一百年内,瑞典瓦萨王朝颁发了30张新的市镇特许状,以鼓励对新土地的拓殖。与此同时,英国都铎王朝和斯图亚特王朝在爱尔兰也在兴建特许市镇——比如菲利普斯敦(今天的登吉安)和玛丽伯勒(今天的莱伊什港)——以引领英国的殖民事业。在西班牙,几乎每年都会诞生一座新的法团市镇,财政困难的王室巴不得多卖些特许状给地方社区。

小镇的存续取决于周边经济环境的可持续性,不是每个小镇都可以存活下来。比如,英格兰湖区的安布尔赛德(Ambleside)和沙普(Shap)无法保持城镇市场的活力,结果萎缩成了村庄。苏格兰的自治市和挪威新建的特许市镇有四分之三变成了“鬼城”(shadow towns),徒有城镇的名头,其实只是村庄而已。由于添加了亚麻的轻质呢绒纺织业的蓬勃发展,敦刻尔克东边一个名为翁斯科特(Hondschoote)的小镇一下子成长为一座人口超过1.5万的城镇。不过,随着16世纪后期佛兰德斯冲突的爆发,翁斯科特的繁荣也画上了句号。16世纪上半叶,根特南边的小城奥德纳尔德(Oudenaarde)人口翻了一倍,但是到1600年时,战乱导致的人口大量迁出使它的人口减少至原先的一半。城市化程度不能反映欧洲的长期持续增长。

城乡之间的经济联系,体现为以城市为圆心、直径不等的影响力圆圈。联系最紧密的内圈以每周一次的集市为核心,不到一日的路程刚好适合把大批不易保存的商品运到集市,大体上75%~90%的本地生产处于这一范围之内。每月一次或每季一次的集市影响范围更广,农民会从两三日路程以外的地方把谷物和牲畜带到这样的集市上卖,它的范围和内圈一样都取决于中心城市的规模。为纽伦堡提供谷物的农村面积大约为3 600平方公里,纽伦堡市政议会的代理人的活动半径超过100公里。这个范围与一个可以界定的经济区或者“区域”(country)基本重合,而且往往顺理成章地与当地的司法和行政管辖区大体重合。在经济方面,剩余的10%~25%的本地生产位于这一范围内,具体比例是多少要看将大宗货物运输到市场的边际成本。1559年时,巴利亚多利德 集市上的谷物的售价和运输距离的关系是这样的:距离每增加1里格(1里格等于一辆手推车前进1小时的距离——不超过6.5公里),每袋谷物的售价增加2%。第三个圆圈以每年一次的集市为核心,交易的商品包括羊毛、布匹和纱线,它们的产地一般在40公里以外。这种外圈的影响力在大城市格外显著,它往往会严重阻碍周边小社区的发展。农民的抗议或许可以在首都城市里找到共鸣,但是城市里的贵族寡头可以动用自己的权力封锁城门,严守城墙。市民和农民之间的相互怀疑很深,他们很难长期坚持共同的事业。

移民与人口流动

人口具有流动性,在城市压力较高的地区更是如此。医院登记簿、学徒工契约、教会法庭记录、遗嘱财产清单、军队士兵名册、学生入学名单、新市民登记本以及“外来人口”名单展现了复杂的移民模式。这些移民模式不是新生事物,但是它们的意义非同寻常。人口流动揭示了海外帝国人口增长的原因。整个16世纪,有25万人离开卡斯蒂利亚前往新世界,而且早期移民大多数都是年轻男性。

与前往新世界的移民不同,大多数人只会移动很短的一段距离,他们往往就像爬梯子一样,先从农村到邻近的小镇,然后再到更大的城市。我们偶尔能够重建他们运动的过程。比如,在伦敦以东22.5公里的地方有一个教区叫罗姆福德(Romford),1562年下半年那里有155个住在雇主家的仆人,他们大多数来自本地家庭,但是有一部分来自很远的地方。有一个农场雇工是20岁的时候从坎布里亚郡来的(后来他在附近的霍恩彻奇当上了自耕农),还有一个女佣是14岁的时候从肯特郡来的(后来她嫁给了罗姆福德当地的一个裁缝)。所有在坎特伯雷教会法庭上宣誓做证的人中,只有不到10%的人说自己是在本地出生长大的,超过40%的人出生在肯特郡的其他地方,另有28.5%的人来自郡外。如此高的流动性水平在城市化地区之外就不多见了。一份时间跨度从1578年到1633年的样本显示,洛林地区一个叫韦兹利斯(Vézelise)的市集小镇上只有一半的配偶来自离小镇10公里以外的地方,而只有六分之一的新娘会嫁到25公里以外的地方去。

农民进城比反向的人口流动更容易被记录下来。但是,只要一个地方有新土地被开垦,就意味着一定有人口从城镇或别的乡村流动过来。从芬兰和波罗的海沿岸或欧洲东部的非本地人名、地名中可以看出移民的痕迹。如果没有来自苏格兰和丹麦的移民,挪威的近海捕鱼业是不可能发展壮大的。就连在英格兰的林间牧场地区,比如阿尔丁森林(Forest of Arden)或者什罗普郡的米德尔(Myddle)村(这个村17世纪的时候有个本地的古董专家详细记录了当地人口),也有新移民来到这里,搭一个小屋,从此定居下来。除此之外,还有临时的周期性和季节性移民,他们对欧洲的经济财富至关重要。每年春天都会有一大批兼职劳动力从内陆农村来到大西洋沿岸的港口出海捕捞鳕鱼。17世纪,从阿姆斯特丹出海的船员有将近60%不是在尼德兰共和国出生的。如果没有移民劳动力,收割大平原上的谷物也是不可能完成的。山区是劳动力和技能的存储地,山民们流动到平原来建造城墙、清理沟渠、护送骡队、参军打仗。在瑞士的某些山村,一到夏天男人们几乎都不见了。

移民是城市人口的决定性因素,移民填补了城市高死亡率造成的人口赤字。这是欧洲独有的现象——在中国和日本,城市的死亡率和附近农村的死亡率没有显著的区别,一部分原因在于后者对城市的供水、卫生和食品污染更加注意。然而在欧洲,进城移民会填补人口危机造成的亏空。就算是在“平常”的年份里,可能也需要移民来弥补城市居民生育率的不足。城市精英恰如其分地把他们的生活环境形容为危险的、恶心的,甚至是有毒的——与其说是法团市镇,不如说是法团粪堆。城市立法经常提到不卫生的问题,特别是(引用一下伦敦市的法律条文)“恶臭的粪便”“腐烂的气味”“恶臭的污物”“令人作呕、使人患病的臭气”。当时的医学相信,香气可以驱散臭气,所以医生会开出灵猫香、麝香和龙涎香作为传染病的解药。

受到人文主义感召的地方官员为了公共福利提出过各种计划,从城外引清水并建造公共喷泉,铺设专门的下水道,还有通过公众集资雇用清道夫。巴黎市市长曾经组织清道夫清扫街道,并且把夜间清出来的粪便运到城墙外的蒙福孔(Montfaucon)去。在罗马,教皇克雷芒七世设过一个“垃圾部”(Office of Rubbish),但是市民们不肯为这个部门出钱。很多城市想要引入清水的计划都因为这个问题半途而废。这些工程对市民来说太贵了,每个人都认识到它们的必要性,但没有人打算为它们买单。

挥铲扶犁

从地里种出粮食是个苦活,但绝大多数人都以种地为生。农业技术很粗陋,产出水平很低,而且一切都要看天气。想种好地,就意味着不要在这已经很高的风险上再自找麻烦。因此,人们对改变有根深蒂固的警惕心理,而且对长期可持续发展所需的生态条件十分关注。这种警惕心理是系统性的,它通过集体农耕实践和法律框架深深植根于农村的基本结构之中。

如果我们用卫星俯视欧洲大陆,欧洲大平原就会映入眼帘,这片香槟色的土地从波兰、德意志北部、瑞典和丹麦南部横亘到法国北部,直到英格兰中部。它最主要的图景就是开阔的田野,田野被分成大块的农田,农户在农田中划出耕地。夏天最突出的色彩是黄色和棕色,因为超过90%的可耕地都被用来种植谷物。种植谷物遵循的是一种叫“轮作”的制度,以免耗尽土壤中的矿物质。欧洲北部流行的是三区轮作(或者多区轮作)。一个农民可以预计每年在每浪 土地上至少要花25天耕作,然后再花3~5天收割。

具体的农耕实践是由村庄习俗维持的。每年村民要讨论很多东西,从播种收割的日期到犁的保养,从耕地的大小到拾取落穗权,以及每户在休耕地上允许放牧的牲畜的数量。这些事情必须慎重处置,草率的决定可能会引发矛盾——农村经济生活的两大重心就是调解纠纷和处理环境危害。与人相处非常重要,因为它决定了你的繁重劳作最终能收获什么成果。我们对于整体谷物产量的了解是间接推断出来的,并不完整。每年的可耕地中有三分之一到一半在休耕。收割的效率很低,脱粒和贮藏环节还会进一步出现损耗。运气好的话,一个农民来年可以收获的小麦产量和他预留的小麦种子的比例可以超过4比1。1553年,在克拉科夫日古夫—高斯波达日(Rzgów-Gospodarz)教区的地产上耕作的农民的成果便是如此。从那一年到1573年留下了八次记录,其中仅有两次,农民们获得了更好的收成。在西边,沃尔芬比特尔(Wolfenbüttel)的农民收成更好一点(1540年的时候比例是6.5比1)。但是,基本图景变化得非常缓慢,甚至不会有什么变化。

如果换上广角镜头,我们的卫星图片可以呈现出更加丰富的多样性。在香槟色的田野中,我们能看到有的地方养了更多的牲畜,有的地方牲畜产奶更多。在尼德兰的弗里斯兰湿地,或是易北河与奥得河(Oder)间的梅克伦堡,动物吃草时会在土地上排粪并且翻动表层腐殖质,所以畜牧业对谷物收成起到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放牧牛群时,农民会在牧地旁边架上临时栅栏,所以不用把田地完全围起来。至关重要的粪肥缺口得到了补充,这些地方的土地往往产量可观——弗里斯兰的希茨姆(Hitzum)在1570—1573年的平均产出投入比达到了10比1。那里的农民甚至可以不用休耕轮作,只要每年在所有土地上都种上黑麦就好了。与此同时,在英格兰和法国西部的一些地区出现了通过把农场周围的各处土地圈起来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的做法。挖沟树篱——相当于我们这个痴迷于安全的时代使用的铁丝网——切断了穷人按习俗获取资源的途径,而他们往往依赖这些资源为生,如公地使用权、拾取落穗权以及林地使用权。但是我们不宜夸大这种变化的力度。从1455年到1637年,英格兰只有3 035平方公里的土地被圈,被迫迁移的劳动者不超过3.5万人。考虑到圈地运动可能引发社会动乱,英国议会在1517年、1548年、1566年和1607年多次设立调查委员会并通过法案限制圈地运动的影响。

担心社会动乱可能是农业变革没有更广泛地展开的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是,现实中的农业开发是有得有失的。农民知道把养分还给土壤的重要性。他们生来就充分了解,不能在耕地上过度放牧,以免土壤积累过多的酸性物质,而播撒泥灰土(富含黏土和石灰的土壤)来中和酸性物质只有在运输便利的地方才做得到。如果过度消耗耕地的肥力,压缩休耕地的面积,就有可能减少回到土壤中的生物质。如果把林地或土壤贫瘠的土地也开垦成耕地,长远的产量可能会让开垦的功夫得不偿失。如果饲养太多牲畜,过冬的草料可能会不够用。而且过度放牧可能会损害草场春季的长势,以至于无法为来年冬季储备足够的草料。欧洲的农民既不懒惰,也不愚昧,更不糊涂。他们总是在很有限的条件下做出切合实际的选择。

而且,改变也在其他方面悄悄地发生。弗里斯兰希茨姆的一个农场主瑞恩克·赫特斯·范·赫迈玛(Rienck Hettes van Hemmema)尝试在他的休耕地上种豆子,把完全不种粮食的土地面积减少到总地产的12%。1558年兰开斯特郡的一项调查显示,有14家农场减少了耕种的冬小麦,增加了春小麦,并且大多数年份里都在休耕地上种了豆子。巴黎郊区蒙鲁日(Montrouge)一份1548年的土地承包合同规定,农民在收割完庄稼之后要立刻犁地并种上薯类作物。同其他巴黎地区的农民一样,这个农民利用了接近首都的优势,不仅养肥了牛羊赶到首都的市场上卖,还养起了马。其他城市周边也发生了类似的变化。不过,农业创新仍然是缓慢、分散的,而且只有在生态与市场条件恰到好处的时间和地点才会发生。

三区轮作制在香槟色土地之外的欧洲不是一种常态。这些地方采用的是两区轮作与三区轮作结合的制度,有时是为了更加密集地种植谷物,有时是为了种植经济作物(大麻、茜草等)。在加斯科涅的朗德(Landes)石楠荒原,或是西班牙的梅塞塔高原(中央高原),农民每年不得不让三分之二的土地休耕。在易北河以东的波兰东部、摩尔达维亚和匈牙利平原,牧场上放养着大量的牲畜。香槟色土地以南的山谷里有欧洲中部最丰富多样的农业模式:谷底温和的气候最适合种植谷物;山顶的环境最适合放养绵羊;两者之间,没有狂风暴雨、朝向南方或东方的山坡适合种葡萄;其他朝向的山坡上有树林提供别样的农业和商业价值(比如木材、葡萄、核桃、橄榄、栗子)。公地(牧地、林地、未开垦的荒地)也是有人在管理和使用的重要资源,是对其他精耕细作的土地的补充。

在卫星图片里,这种复杂的农业体系体现为开阔地被划分为不规则的较小地块,有的地块还被完全围了起来。在英格兰北部、威尔士、法国西部和南部、下萨克森部分地区、威斯特伐利亚、西南德意志的大部分地区,遍地都是树篱和石墙。地中海地区的多样性更大。卡斯蒂利亚北部的坎波斯地区(Tierra de Campos)和西西里内陆主要种植谷物,其他地方谷物种得少些。人们会灌溉水稻、混种谷物与商品树木(栗子树、橄榄树、养蚕用的桑树、核桃树),葡萄园也无处不在。荞麦有时被叫作“黑谷”,不过它不是谷物,而是蓼科的。荞麦从北美洲被引进到欧洲,16世纪初开始征服布列塔尼贫瘠的土地。代表热那亚共和国管理科西嘉岛的圣乔治办公室(Office of St George)是一家类似银行的金融机构,它要求科西嘉当地社区必须栽种栗子树,这样穷人可以用栗子换到钱和面粉。石墙和梯田逐渐攀上山坡,标志着开垦新地的征程即将达到农业体系所能达到的极限。

人们努力地把所有土地都种上农作物。挪威北部200多年来第一次种起黑麦,俄国和波兰两国接近波罗的海的修院领地和贵族领地都扩大了农田的规模。商业巨头兼16世纪伟大政治家安托万·佩勒诺·德·格朗韦勒(Antoine Perrenot de Granvelle)把做官的收入用来在阿登森林和侏罗山脉兴建村庄。护林员们在报告中述说他们与农民非法侵占林地行为的斗争。下朗格多克的土地调查反映出,人们已经利用上每一寸土地。但是,最能展现农民积极响应新变化的是那些靠近城镇的多用途农业区。城镇与农村的关系并不总是城镇把自己的需求强加给农村腹地,事实上,有一系列相辅相成的力量在共同创造生产更多商业化农产品的经济区。市场对谷物产量(和价格)的影响相当巨大,1600年时,罗马城一年要消耗6万车谷物。

城市需求的影响体现为新土地的开垦和水道及灌溉网络的改良,在这些方面,城市资本对农村的投资发挥了最大的效果。伦巴第在16世纪修完了它100年前开始动工的灌溉工程。连接米兰和提契诺河的“大运河”(Naviglio Grande)长达50公里,堪称水力科技的非凡成就。列奥纳多·达·芬奇是设计大运河的工程师之一,他的《大西洋手稿》( Codex Atlanticus )中还收录了他为米兰的圣马可水闸设计的人字闸(mitre-gated locks)草图。与吊闸(portcullis lock-gates)相比,人字闸开口更宽,效率更高。到了1530年,从米兰到帕维亚的伦巴第平原已经布满了辅助性运河与水道织成的河网,到处一片富饶的景象——至少对米兰富人来说是这样。

博洛尼亚在水力技术的应用上创意十足。两条新建的运河通过地下管道为磨坊、缩绒工坊和水力锯木厂提供了机械动力。巴伦西亚附近的引水菜园和比纳洛波河(Vinalopó)的人工水道提高了当地的水稻产量。法国普罗旺斯的工程师亚当·德·克拉波纳(Adam de Craponne)组织了一个财团(成员包括占星家诺查丹玛斯),出资把迪朗斯河(Durance)的河水引到克罗平原(Plain of Crau),灌溉了200平方公里的土地。一些小规模的工程创造了更多的水草甸(water-meadows),让春天能长出更多的青草。当然,不是所有的努力都能成功。威尼斯放弃了排干波河与阿迪杰河(Adige)下游谷地的计划。托斯卡纳大公斐迪南提出了抽干奇亚纳谷地(Val di Chiana)里的湖泊的宏伟蓝图,不过最后收效平平。教皇庇护四世对抽干蓬蒂内沼泽(Pontine Marshes)抱以厚望,还任命斐迪南的工程师拉斐尔·邦贝利(Rafael Bombelli)来实现这一目标。但工程一起步就遭遇了挫折,后来教皇西克斯图斯五世宣布工程重新启动,而他在一次工地视察之后染上疟疾去世了。

阿尔卑斯山以北的土地开垦以尼德兰的河口沼泽地最为活跃,这里发生了1650年之前对欧洲海岸线最剧烈的人为改造。事实上,围海造陆在当时是一个全球性现象,这大概跟气候变化有关。在亚洲,缅甸、暹罗、中国南部、柬埔寨、越南的三角洲都被改造成了人口密集区,得益于地区间贸易的发展,人们开始在这些地方种植新品种水稻。16世纪40到60年代,排水技术让尼德兰每年新增1 400多公顷农田。16世纪60年代开始出现的宗教政治问题让这方面的投资告一段落,不过90年代之后投资又得到了恢复。

这样的故事说着说着就容易往熟悉的方向发展下去:资本密集型农业的胜利,由关注市场的农业专家拥有并经营的大型独立农场,单位产量高的粮草轮作地(lonvertible husbandry),圈地运动,通向“农业革命”的康庄大道……这种叙事的背后恐怕还有一个更大的主题,即欧洲西北部的大西洋沿岸地区命中注定会成为欧洲现代性的火车头。但是把剧本从后往前读是很困难的。这一时期的欧洲经济史就是要提醒我们,如果我们在用望远镜观察过去时只是要为将来的“成功”寻找最初的起源,我们会得到怎样的错误印象。实际上,在这一时期,做好农活是一项艰难的事业,它需要分摊风险并把风险最小化,需要一年又一年地养活家人和亲戚,还需要保持土壤的长期可持续性,尤其是当这块耕地仅能刚好种出粮食的时候。难道下朗格多克的梯田沿着山坡爬到布满石头的山地的景象还不足以证明一场“马尔萨斯危机”正在酝酿之中吗?

这种观点是有证据支撑的。分割继承制使农民的耕地面积越来越小,这让农民越发想要冒更大风险,不考虑可持续的发展,而加重土壤生产力的负担。比如,在泰恩赛德(Tyneside)的威克姆 社区有一小批被采煤业吸引来的劳工,他们要么住在矿场旁边的破屋里,要么住在小农舍里。这种生活方式增加了他们对粮食市场的依赖,也使他们更加受制于市场的风险。1596—1597年他们就因此挨了饿。在英格兰东北部的一些山地,人们或许会选择集中精力从事放牧,因为这看起来是收益最大化的做法,在这一过程中人们逐步放弃了耕种粮食,于是到了反常的年份,这些地方就会发生与粮食匮乏有关的死亡。生活在卡斯蒂利亚条件艰苦的山地的人指出,土地的肥力即将耗尽,农田已经长不出以前那么多粮食了,什一税记录和地产记录可以部分佐证他们的这种感觉。这种产量的下滑某种程度上是羊和农民僵持的后果,(事实上)羊和农民是相互需要的。另一种可能是,16世纪90年代恶劣的天气和肆虐的流行病把粮价推到极高的水平,以至于农民都懒得认真负责地种地了。到17世纪20年代,许多西班牙人承认,在高原种地已经变得无利可图,因为日常开支太高,而最终回报太低。但是有些社区仍在蓬勃发展,所以总体情况喜忧参半。西班牙在18世纪养活了更多的人口,农业方式却没有多少改变。如果这一时期确实发生了马尔萨斯危机,那么危机的影响也是限于特定时间和地点的。

城市发展的影响在乡村也感受得到。农业产量的增长总体而言不是通过资本密集型农艺改善或单位产量的惊人提高实现的。产量的增长靠的是地方上的变化,主要是当地人口增长和粮食市场价格驱动的可耕地面积的变化。我们无法判断有多少增长是市场粮价造成的。农村与市场的接触总是因时而异,对价格、风险和回报都非常敏感,而且往往还受其他因素影响。有犁可以用的人有机会成为赢家,只有铁锹可以用的人会沦为输家。欧洲农村大部分的人还没有犁用,他们有的只是镰刀、钐刀和铁锹。后者的生活更易受外界影响,他们的处境取决于城乡经济的其他方面,包括土地使用制度、畜牧业与制造业部门。

土地使用制度

就算是市镇、医院或修道院这样的机构主体,也很少完全占有土地的产权。1515年,意大利多明我会神学家西尔维斯特罗·马佐里尼·达·普里埃里奥(Silvestro Mazzolini da Prierio,拉丁文名为Sylvester Prierias)对一场围绕 ius (“权利”)和 dominium (“所有权”)的旷日持久的辩论做出了总结。他指出,人们错误地认为,两者是一回事,是完全相同的,拥有 ius 的人就应该拥有与之相伴的 dominium ,反之亦然。他承认,理想状态下事情理应如此,但是现实世界没有这么简单。一个人有可能拥有 ius 却不拥有 dominium 。他举了一个父亲和未成年儿子的例子:儿子的 dominium 属于父亲,但是儿子拥有 ius ,拥有在他父亲的家里得到喂养的权利。所有人都能理解,一份财产的所有权(用罗马法学家的术语就是 dominium directum )和它的使用权( dominium utile )在法律上是有区别的,因为这种区别是以现实世界为基础的。

真正与大多数人有关的,是土地上可利用的资源的使用权问题。这些使用权往往并不附属于土地的直接所有权。一条河流的捕鱼权、一块土地的通行权、一片森林的伐木权——这些都涉及不同的产权,它们与土地本身的直接所有权是分离的,这些问题是法庭上最常被辩论、法律争议最大的议题。许多使用权仍然属于社区,而这些社区的规章规定,要获取经济资源,就必须支付一笔费用。欧洲许多地区仍然存在公地,地方社区必须就公地的管理做出决定,以实现下列目标:减少农户风险,简化组织结构,缓和参与者的冲突,还有反映地方社区所属社会的组织特征。

在欧洲许多地区,农村社会仍然以采邑地产为主。就算在那些大部分地产被租给农民(小农)的地方,封建领主仍然可以通过采邑法庭的运作对使用权争议做出裁决。领主在农民应缴的税费方面变得越来越不讲情面。这些费用包括授地费,这笔钱须在农民死亡或地主死亡时缴纳,通常是农民所租地块价值的5%~15%(尽管在士瓦本的一些地区授地费达到了苛刻的50%)。在德意志西南部的一些地区,地主故意缩短租期,这样就可以收更多次签新租契时应缴的转让费。有时一个农民因为一块或几块地而依附于好几个地主,这种情况下农民负担会成倍加重。作为农业集约化趋势的一部分,地主掠夺农民的办法还有限制林地、溪流、湖泊和公共牧场的使用权。

在农民方面,有一批小农的精明程度和组织程度已经高到足以调动他们的乡村机构。乡村议会有代表,有组织,有时甚至有一定的司法管辖权。在西欧许多地区,重要的农场主成了乡村议会的顶梁柱,不过在德意志及其他某些地区,议会首领是地方领主批准上任的,或者甚至就是被领主指定的。即便如此,这些议会也会利用法律保护村民的使用权免遭他们认定的不法侵害。虽然领主想要限制这些机构的权力,但是他们常常会碰上一些地方小农的反抗,这些小农因为担任收税人或地方官的缘故,财富和影响力在这一时期得到了增强,而且他们和其他小农的财富差距在不断拉大。这些农村显贵——有时还能得到村里的牧师和公证人的辅佐——有能力(如果有这个意识的话)动员起地方的反抗力量,并且依自己的意愿指挥这股力量。农村政治的中心就是这些人以及他们对法律和自身责任的认知。他们的职责在下列情形中至关重要:与各种当局(地主、教会和政府)谈判;如果谈判破裂,组织消极反抗或者公开起义。这一时期的农民起义在以下三个条件并存时最有可能发生:存在小农或者其他经济独立的生产者,农村有集体组织与代表的强大传统,地主、教会或国家颁布了新的苛捐杂税。

农民很容易受到通货膨胀的伤害。他们极度依赖于向市场出售少数几种产品,而且他们还得先花一笔钱才能参与市场交易,在交易中他们很难得知卖到多少钱他们才不算吃亏。他们出售的商品同时也是他们家人这一年赖以为生的口粮和下一年播种的种子。1622年,正值三十年战争让人们对粮食供给惶惶不安的时候,一项针对符腾堡(Württemberg)公国农户谷物储备的大规模调查展现了这一时期的农村动态。除了少数大农场主之外,小农们都紧守着自己收获的斯佩耳特小麦,只在彼此之间进行实物交换。另一方面,他们会把燕麦带到市场上卖,马匹、其他动物和穷人都很需要燕麦这种便宜的商品,而这一年燕麦的价格好到不容错过,况且出售燕麦也不会影响农民自己的生计。小农和市场的互动关系就是这样,一年与一年不同,一种商品与另一种商品也不同。农民需要很强的动机才会把农产品带到市场卖,这样他们才不会觉得自己的福利受到了损害。

债务在农村无所不在,就连货币尚不普及的时候也是如此。富裕的城镇居民、教会机构和犹太人提供了信贷来源,因此这几种人也成为农民暴动的目标。登记债务的是公证人,而公证人、商人和大地主往往就是主要的债权人——这又是一种城市与乡村的互动方式。还不起债直接动摇了农民的生计,让农民不得不变卖土地,或者加入越来越庞大的佃农大军,在佃农制下地主与佃户会分摊农耕的成本和收益。

那些倒霉到破产的人必须变卖掉所有的一切。在法国几乎每一个角落,商人、律师和贵族都在从负债累累的农民那里大量买进土地——这种土地转移的规模非常大。公证的交易记录数以十万计,足以引起当时的人的注意。比如,里昂镇的编年史家纪尧姆·帕拉丁(Guillaume Paradin)1573年写到城里的富商如何从农民手里以低廉的价格收购土地。有时土地不是卖给商人、王室官员或者贵族,而是卖给同村的富农,这样后者的地产可以连成一片。农村出现了两极分化的趋势,一边是小农精英化,另一边是依附性的下层阶级——佃农和无地劳工——赤贫化。这种深层趋势不仅在社区内部制造了矛盾,而且削弱了人们解决矛盾的手段。

到1650年,几乎无地的劳工远比以往要多,他们生存在社会边缘,挣到的工钱大部分换了食物,要拼尽全力才能艰难地活下去。他们的适应能力令人惊叹。靠近托斯卡纳的卢卡城(Lucca)的阿尔托帕肖(Altopascio)村坐落于美第奇家族的地产上,这里的穷人在河边的沼泽地里搭建棚屋,勉强靠河过活。伦巴第北部有一个俯瞰科莫湖的奥苏乔(Ossuccio)村,那里的无地劳工会把木材背到多莫多索拉(Domodossola)。但是一到食物匮乏的时候,他们的脆弱就暴露无遗了。他们唯一的指望就是逃到城镇并且祈求上帝保佑。市政当局对穷人蜂拥而入的抱怨反映了越发严重的农村赤贫化带来的压力。富庶的伦巴第中央的洛迪(Lodi)城附近的科多尼奥(Codogno)村1591年向米兰公爵上书情愿:“我们村……离皮亚琴察(Piacenza)太近了,对那里的人来说简直就像敞开的大门。现在每天都有可怜的乞丐因为山上没东西吃而下到我们村来寻求庇护……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我们村就要被人淹没啦。”

因此,对许多农民而言,有个领主不是一件坏事。封建领主可以保障社会凝聚力,调解地方纠纷,保护社区免遭外来者的威胁,保证当地有神职人员,代表村民与“国家”这个庞大而陌生的外部世界打交道。17世纪40年代时,克雷莫纳乡下的小农被问到想不想要头上有位封建领主,其中一人答道:“是的,先生,我们想要。我们已经经历了这么严重的破坏,一位领主可以在我们需要时帮我们一把。”了解了这个背景,我们才能正确评价这一时期中东欧封建土地制度的发展和巩固以及农奴制的扩张。

16世纪初,易北河以东、萨勒河以北的地区和波希米亚及匈牙利已经出现了某种意义上的领地农奴制。在开垦新耕地的过程中,贵族面对他们地产上的劳动者积累了广泛的司法与经济权利。16世纪繁荣的农产品价格更加巩固了这一过程——不仅是地方市场的价格上涨,中欧市场对牲畜的需求和波罗的海港口出口谷物的需求也推高了价格。贵族地主、教会领地的管理人员、君主领地的官员都像野心家一样利用领主权力运营庞大的领地地产,并且无偿地使用农村劳动力。这种模式看似对各方都有好处,大片土地的实际所有者缺乏投资犁队(plough-teams)的资本和使用犁队的劳动力。农民有劳动力和犁队,但是两者都没有得到全年性的集约化利用。田租在上涨,所以农民也做好了以劳动代替租金的准备。不管怎样,经济领主制只是贵族早已掌握的地方司法权的一个延伸。就算农民们被要求建造高大的领主宅邸和巨大的谷仓——两者是封建领主制地区的典型建筑——他们也可以从领主制的好处中得到慰藉,因为强大的领主可以保护他们远离外部世界的威胁,维系领地内部的社会凝聚力。1600年之前,领主治下的农场被视为领主的附庸,农场可以(随所属领地一起)被转让给另一位领主,但是在这些农场干活的农民是有人身自由的。

劳役有多繁重,取决于农民的自留地有多大、他们的土地保有权有多牢固、有多大能力把劳役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在勃兰登堡,农民的自留地面积很大(往往超过24公顷),而且三十年战争爆发前,农民阶级仍然拥有当地大部分的土地。他们可能必须用自己的犁和耕牛为领主的田地服每周两三天的徭役,不过他们可以派儿子去做,或者雇一个人替他们做。农民的未婚子女可能会被领主征去干家务活或其他农活,但是通过帮领主完成转运、售粮这些工作,他们也可以从上涨的农产品行情中分一杯羹。他们是乡村群体的一分子,法律认可他们的权利,他们还可以把领主告上法庭。他们在地方经济中有自己的利益,不会愿意离开自己的家乡。

相反,在石勒苏益格—荷尔施泰因、梅克伦堡和波美拉尼亚,市场对牲畜和谷物的需求格外强烈,公权力掌握在进取精神最强的领主手中,在这种环境下,村民原本世袭的永业权变成了承租权。在当时的法学家看来,承租意味着农民不再属于罗马法下的完全保有人( emphyteutae )。他们变成了任意佃户 colonii ),被绑定在土地上( ad glebam adscriptus )。他们不是奴隶( homini proprii ),而是农奴( servii ),他们没有人身自由。乡村共同体基本没有被认可的代表权、上诉权和法律求偿权。

在东方的波兰,农民的自留地面积更小,劳役负担更重。但是,一些村民通过谈判与领主达成协议,只需上缴固定限额的粮食,而且他们为自己的土地保有权争取到了一些保障。尽管1518年波兰农民失去了向王室法庭起诉封建领主的权利,但是他们保住了买卖商品的权利。如果他们被剥夺土地或遭到虐待,他们可以揭竿而起,到另一位领主那里寻求庇护。这种机会在乌克兰和立陶宛相当多。立陶宛有20家大贵族(拉齐维乌家族、萨皮耶哈家族等)控制了全国四分之一的农田,而这些地产上的农民享有比较优惠的条件。波兰王室通过改革自己的地产鼓励领地地主制的发展。当时模范性的农场是这样的:面积18公顷,边界合情合理,农民的义务与其农场的规模相称。拥有一个这样的农场就可以丰衣足食了。农民一年要花大约130天在领主的田地上劳作,但是其余时间可以耕种自己的田地。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聚落规模越来越大,领主为了扩大收益,把劳役和田租一升再升。从这个角度来说,开拓边疆和农民阶级的逐步农奴化,与欧洲在新世界的殖民活动颇有相似之处。

在南方的波希米亚和匈牙利,大的农业领地往往和独立村民的自有土地交错杂陈。前者往往属于波希米亚王国和匈牙利王国的王室领地,但是出租给了贵族承包人或教会组织(可以称为“留置权领主制”)。王室领地的管理者规定,地产在归还给王室时必须恢复最初出租时的状态。于是奥地利哈布斯堡家族借此参与制定了他们出租的地产上的农民劳役、义务和地位的规范。这些地区的无数次农民抗议和起义,目的都是说服皇帝及其官员出面阻止领地地主的滥权行为。1515年,一个封建领主被杀开启了一场大规模农民起义。1523年,蒂罗尔的农民起事反抗大公斐迪南(Archduke Ferdinand)新任命的几个领主。1524—1526年,德意志农民战争(Great Peasant War)的战火延及蒂罗尔、萨尔茨堡和上奥地利,农民提出的要求包括废除贵族的领地租约,推翻巴伐利亚的马克西米利安(Maximilian of Bavaria),后者是当地的一个大领主。战后,斐迪南(当时已成为波希米亚国王)于1527年同意登记所有农民的租契,这样农民的租赁行为就有了法律地位。1594—1597年上下奥地利爆发了反抗徭役和其他滥权的起义,事后皇帝鲁道夫二世(Emperor Rudolf II)在1597年颁布《临时决议》(Interim Resolution),对领地徭役做出限制,并且确认徭役超出限制时农民有寻求补偿的权利。领地农奴制在哈布斯堡的土地上继续存在,不过从此有了国家的监督,而且不会再削弱乡村的团结。

农奴制在欧洲东部变本加厉的主要驱动力,不是地主所有制的经济利益和市场利润的诱惑,而是战争和人口下降这两大灾星。立窝尼亚战争和其后的混乱时期打乱了俄罗斯的一切,造成了人口大规模逃离故土。1580年,沙皇伊凡四世宣布这一年禁止农民离乡。从1603年起,每一年都是“禁止离乡年”,直到1649年,法典正式规定农民及其家人永远与土地束缚在一起。如果农民逃走,领主就有权要求他们回来。曾经或许有过自己的土地但后来沦为附庸佃农或农场雇工的农村居民数量暴增。1620年诺夫哥罗德周边地区无地劳工的数量增加到了1560时的6倍,超过了总人口的四分之一。这个比例在俄国内地是40%左右,俄国农奴制的根就是在17世纪上半叶扎下的。在易北河以东的德意志和波兰,三十年战争和波兰的一系列战争起到了类似的作用。农民纷纷逃离战区,领地的地主所有制垮塌,但只是暂时的。随着和平的到来,地主重建了权力,弥补了损失,更推动勃兰登堡公爵和波兰共和国把个人农奴制合法化了。17世纪中期的欧洲危机最深远的影响,毫无疑问是东欧残酷的个人农奴制的加强。

穿梭城乡之间

“穿梭”的“梭”是纺织业的必需品。梭子这个部件由一根杆子(术语叫“分纱杆”)支撑,织布的时候用梭子来引导纬纱穿过经纱。纺织业为城市与乡村成千上万的人提供了工作。织布往往在城外农户的家中完成,布匹对农民而言是一种重要的副产品,但是工作安排和成品销售几乎总是由城里的布商控制。工场在这一时期也出现了,其实所谓的工场就是城市里集中在一起的织造作坊和染坊,这些城市包括威尼斯、奥格斯堡、佛罗伦萨、诺里奇和阿尔芒蒂耶尔(Armentières)。布匹一直是欧洲远距离贸易的主要商品,即使在发现新世界的一个世纪后依然如此。床单、桌布、帘子、毛巾和餐巾都是社会地位的标志。新娘嫁衣的绣花裙、面纱和内衣代表了家族的美德。差不多所有需要运输的东西(包括等待下葬的尸体)都要用布匹来包裹。不过,装饰织物(drapery)才是布匹中的王后,绚丽的华盖(Cloths of Honour)——文艺复兴盛期的宗教画中圣母身后的布饰和帷幔——就是一种华贵的装饰织物。

16世纪初,优质装饰织物像艺术一样是意大利的专利,重要的生产中心在米兰、科莫(Como)、贝尔加莫(Bergamo)、帕维亚、布雷西亚和佛罗伦萨。生产优质装饰织物是一笔耗资巨大的生意,顾客的眼光非常敏锐,质量控制对成品的价值至关重要。这门生意很容易毁于竞争和战乱。16世纪上半叶两种不幸都发生了,给意大利装饰织物制造业带来了沉重的打击。意大利战争打断了布雷西亚、米兰、佛罗伦萨等地的纺织业,后来一些行业中心成功恢复了往日的光荣,但是新来者也加入了这个行业。新来者中就包括威尼斯人,他们的装饰织物制造业在16世纪下半叶得到了明显发展。而且,阿尔卑斯山以北还有尼德兰的优质装饰织物中心,比如根特、布鲁日和库特赖(Courtrai)。但是,这些生产者还面临着一种新的竞争,来自“新装饰织物”(new drapery)的竞争。

新装饰织物没有用到什么新技术。它其实就是对老式羊毛织物的简单仿制,不过使用的是廉价羊毛,并掺入其他类型的纱线,比如亚麻纱或棉纱。这种新产品被称作“says”或者哔叽,它更轻、更亮、更便宜。新织物复兴了尼德兰南部古老的纺织业城镇——比如里尔(Lille)——和其他尼德兰腹地的城镇。新的财富中心也因此在那些没有古老商团碍手碍脚的地方蓬勃发展起来,比如图尔奈(Tournai)、翁斯科特、巴约勒(Bailleul)、瓦朗谢讷(Valenciennes)、阿尔芒蒂耶尔。纺织工人本来就承担着巨大压力,在经济衰退面前不堪一击,所以他们乐于投身制造新产品来给自己和家人多挣点钱。北海对岸还有英格兰的竞争对手,包括东盎格利亚的精纺毛料,萨福克和埃塞克斯的阔幅装饰织物。

但是,纺织业的主体还是在乡下,生产的是日用布料。亚麻布、帆布、羊毛混纺布——种类繁多,品质各异,不同地区的商人在商业化中的角色也不一样。在许多地方(热那亚、里尔、乌尔姆、雷根斯堡、诺里奇),织布仍然是由独立的手工织工完成的,他们每个星期把织好的布匹带到市场去卖,再买些细纱供下个星期使用。这些人非常依赖市场,一个星期也离不开。如果他们卖不掉自己的产品,他们就买不起继续工作所需要的材料。他们对原材料的成本和半成品的售价都无法掌控,而且必须承受严格的质量控制。世道艰难的时候独立织工往往会怪罪衣商,衣商如果不买这些的半成品,就会变成织工的众矢之的。纺织业刺激了城乡关系的演进,也激化了城内的社会冲突。有人因此变富,有人因此变穷。纺织业的发展和社会抗议事件总是齐头并进。

贫穷与社会责任感

“穷”,对大多数人而言是一种生活状态。“贫穷”,则是一个社会概念,是存在于富人的社会责任感中的一种观念。富人所在的地方总是聚集了大量穷人,1520年到1560年间,市政官员们都在通过颁布缓解贫困和管理穷人的新法令展现他们的责任感。从纽伦堡(1522年)到斯特拉斯堡(1523—1524年),从蒙斯(Mons)和伊普尔(1525年)到根特(1529年),从里昂(1531年)到日内瓦(1535年)再到巴黎、马德里、托莱多和伦敦,各个城市的都在学习其他城市的优秀经验。然后这些经验中的典范会被归纳成法律(1531年在尼德兰;1531年和1536年在英格兰)。塑造官员的社会责任感的,是打造一个有序有德的共和国的人文主义理想。当他们从这种角度观察自己城市的街道时,他们觉得有太多的工作要做了。当时有不少慈善组织,许多都由教会掌握,但是它们运行得并不好,没能减少看得见的穷人的数量,这些穷人在公共广场和教堂门口推推搡搡,在门道里睡觉,在大街上游荡,他们迫切地需要救助,需要道德高尚的市民发发善心。而且(当时普遍认为)穷人会散播致病的瘴气,所以改革也有助于国家的健康。

西班牙人文主义者胡安·路易斯·比维斯(Juan Luis Vives)正是这么想的。他根据自己自愿被西班牙驱逐(部分原因是他有犹太血统)流亡布鲁日的经历,在1526年出版了《论对穷人的救助》( On the Succour of the Poor )一书,献给布鲁日的官员。他在书中宣称:“有这么多需要帮助的人和乞丐流落街头,这是基督徒的耻辱。”市民有道德义务帮助他们,因为贫穷助长了不文明的行为。比维斯认为乞丐的存在是对理智的冒犯,他们是一个共同体患病的标志。他的解决方案是,先把问题分门别类,再各个击破。他首先指出,寡妇、孤儿、残疾人、盲人和病人需要帮助,而且可能终身需要帮助,尽管他认为这些人在自助上往往可以再努力一把。应当从制度上为这些人提供住所、食物、教育、床位以及慈善救助。他还指出,有些人是因为时局艰难所以陷入了困顿,这些人需要的是家乡人的帮助(按当时的说法这种人叫作“会脸红的”穷人)。他建议这些人的救助应由各个教区代表负责,后者的任务就是评估需求、发放救济。除此之外剩下的乞丐都是些“身强力壮的无赖”,市政府应该把他们通通抓起来撵出去。听起来再简单不过了。

比维斯的书很能代表一个道德高尚的官员的思维。这本书恐怕对政策没有产生什么直接影响,但是这种思维的影响却很大,而且立刻影响到了新教欧洲。在新教欧洲,施舍穷人不再被视为换取上帝恩典的一种方法,而且托钵修士的乞讨被看作是在鼓励骗人。新教城市的市议会禁止在公共场合乞讨。解散宗教场所有助于把这些建筑改造为医院和学校,苏黎世、日内瓦等城市都采取了这种做法。在天主教欧洲,情况则要复杂一些。制度性遗产,包括教会组织和公开宣称为了捐助者与接受者的灵魂的事工,都被保留了下来。

在威尼斯,“大协会”( Scuoli Grandi ,一种宗教慈善团体)仍然是吸纳善款最多的组织,城里一时善心大发或是一向有志于慈善的富人都会给它们捐钱,就连国家缺乏资金时也会使用它们的钱。在佛罗伦萨,有数不清的医院拥有称职的医生为市民提供医疗服务,这些医生既能抚慰市民的灵魂,也能治疗他们的身体。但是在其他地方,天主教城市都仿照里昂1534年的做法,将它们的慈善团体重组为医院,负责为所有穷人提供帮助,而且医院管理层里既有教士也有平信徒。就像新教徒一样,天主教官员(和参加特伦托会议的教士们)对乞讨提出越来越多的规定,并且设立机构来帮助穷人(尤其是帮助孤儿和从良的妓女,还有面向穷人的贷款行——公典行)。然而,对“值得帮助的穷人”和“游手好闲的无赖”的区分总是半途而废,把“不配救助的”(undeserving)穷人赶出城外的做法也只是权宜之计,因为承担这种因欧洲增长造成严重混乱的负担的是那些自己挣工钱、自己买面包的人。

20世纪30年代,国际价格史委员会组织的一次开创性研究收集了大量的工人日薪数据。委员会的经济史学家们整理了建筑行业熟练工和非熟练工的工资的资料,并把这些工资换算成当地货币的白银含量(所谓“白银工资”)、谷物数量(“谷物工资”)、面包数量(“面包工资”),以及其他以他们的工资可以买到的重要消费品的数量。研究结果证实,欧洲西北部存在一个的新兴经济区,那里的白银工资更高,熟练劳动力丰富。与之相对的是,在欧洲南部和东部,工资上涨(换算成白银计算)的趋势不显著,熟练劳动力供应不足。经济发达地区的熟练建筑工的工资比非熟练工仅仅高50%,在其他地方这个比例则高达100%。以工资的购买力作为评判标准,结果也是一样的。这一时期依赖货币工资的人购买力急剧下降,这对非熟练工而言尤为严重。欧洲西北部的熟练工的购买力下降得最少,而欧洲中部、南部和东部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尤其是非熟练工——的实际工资暴跌,两者之间有云泥之别。

这就是为什么欧洲城镇有很大比例(15%~30%不等)的家庭需要定期领取救济——按照定义,这些人就是穷人。很难把这些人同无业游民(“危险的穷人”)分开,而后者从乡村涌入城镇的势头根本无法阻挡。在那不勒斯、教皇国、加泰罗尼亚甚至威尼斯,无业游民都在为盗匪帮派输送新鲜血液。意志最坚定的地方官也抓不住这些扒手和职业杀手,因为他们可以潜回包容他们的农村躲起来。1601年,英格兰好心的士绅和教区官员推出了《伊丽莎白济贫法》(Elizabethan Poor Law)。按照规定,他们尽其所能地区分值得帮助的穷人和不知勤俭的“任何地方都不能容忍的流浪汉”。1630年到1631年颁布的《法令手册》(印发给地方官员遵循的关于食品供给、流浪行乞等事项的条例)给了他们更详细的建议,但这些努力没有收到什么效果。在尼德兰,官员把他们认为散漫无序、给社会丢脸、让富人难堪的社会群体关到劳动救济所里,试图教会他们纪律为何物,结果也是一样的失败。

无论如何,花在济贫上的公共开支从来只是城市财富的极小一部分,市政济贫只是缓解贫困的方式之一,而且还不是最重要的一种。最重要的仍然是个人慈善。新教牧师强调富人与穷人的相互义务,忽视慈善的人和浪费钱财的人都是“制造穷人的罪魁祸首”。罗伯特·艾伦(Robert Allen)在1600年出版的《论基督徒的善行》( Treatise of Christian Beneficence )一书中承认,有些穷人确实是“道德败坏、只会酗酒的庸众”,但这不是停止捐献的借口——“他们的恶一点也不能减损你们的善。”对于新教和天主教的卫道士而言,救济穷人关乎征服灵魂,因此他们在两种宗教交界的地方有直接的竞争关系。在16世纪80年代的布鲁塞尔和后来的里昂和尼姆(Nîmes),医院和施赈所成了较量的平台,赈济成了团结本教信徒、争取他人改宗的手段之一。事实证明,拯救灵魂还是比重建穷人的生活要容易一些。

民众的抗争

基督教世界地方主义的力量十分明显地体现在抗争习惯中。城市的集体忠诚感和政治自治权在贵族中创造了一种传统(学术上称之为“大传统”),即贵族当为城市的权利挺身而出,为了保护法律和特许状赋予他们的特权与君主谈判交涉。当市政官员与其他当局商谈时,他们声称是在代表整个城市共同体,尽管他们通常没有得到明确的授权去做这些事。城墙、市政厅、政府、印章和官服都是共同体历史的象征。抗争和起义经常出现在这些历史中,不过书写历史的人会把他们整合进一条主线,这条主线就是主张统治权的人和被主张的人之间持续的讨价还价。

但是,与这种大传统并存的还有一种抗争的“小传统”(little tradition),这是属于城里的工匠和劳工、属于农村社会的传统。这种小传统没有被史书记载、被特许状收录或者被制度化的荣幸,但是地方政治文化极为重视小传统——这种文化用不同地方或地区的口音喊出“平民”(commons)、“人民”和“共同体”等词语力求表达自己的存在。它有自己的怨恨对象(“富人”、“叛徒”、公共利益的“吸血鬼”),自己的仪式(以主神节日、教区和宗教游行为基础),自己的民间英雄(当地的罗宾汉),还有各种集会和表达不满的方式。人民期待他们的代表(16世纪的英格兰有时把这些人叫作“上等人”或“中等人”)能保卫家乡,抵抗对既有习俗与传统的粗暴干涉。他们保卫的办法通常是谈判和调解,但是当这些办法不奏效时,他们也会带领民众发动抗争。

莎士比亚在《亨利六世》(中篇)( Henry VI Part 2 )里描绘了1450年肯特郡叛乱领袖杰克·凯德(Jack Cade)的形象。这部戏剧取材于霍林斯赫德(Holinshed)的《编年史》( Chronicles ),莎士比亚笔下的凯德表达了小传统的希望与恐惧。他说平民百姓总是被忽视和轻蔑。凯德必须跟士绅打交道,但是他并不信任他们。他对陌生人和外国人也心存怀疑。凯德说:“以后在我们英国,三个半便士的面包只卖一便士,三道箍的酒壶要改成十道箍。我要把喝淡酒的人判作大逆不道,我要把我们的国家变成共有共享。” 贯彻小传统的方式既有请愿、协商和调解,也有发动暴乱。基督教世界的统治者已经学会了接受小传统的存在。

1500年之前的民众抗争大多规模有限,人们对秩序的追求和对当局的尊重控制了事态的发展。但是,16世纪到17世纪初,抗争的规模大大提升了。越来越多的地方群众开始拥有火器,所以与抗争相伴的暴力也逐渐升级。这一时期抗争事件的发生率很难统计,因为它们牵涉的方面太多,频率太高。想要把这些起义全部列举出来的做法总会挂一漏万,因为有许多起义在更大的舞台上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一项仅针对普罗旺斯的估算显示,民众抗争事件在1590—1634年发生了108次(年均2.4次),在1635—1660年增加到156次(年均6.3次)。斯图亚特王朝统治下的爱尔兰同样叛乱频发,这是在1534年基尔代尔(Kildare)叛乱葬送了菲茨杰拉德家族之后,盖尔政权(Gaelic lordship)崩溃和英格兰人试图以殖民地种植园为基础奠定自己的统治地位并建立一个新教国家的必然结果。16世纪后期爱尔兰有组织的叛乱(德斯蒙德、基尔代尔、奥尼尔、奥多尔蒂)让英格兰不得不在爱尔兰派驻一支庞大的占领军,这支军队的规模比同期派去与法国和尼德兰作战的军队还大。

不管怎样,最有效的抗争总是消极抗争——比如说拒缴税费——而这些抗争是不会被记下来的。没有演变成全面造反的骚乱比比皆是,尤其是军人哗变、土匪打劫和有组织的犯罪。土匪的行动越发引人注目,在某种程度上这是对那不勒斯、教皇国和加泰罗尼亚16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的封建领地集约化农业做出的反应。土匪盘踞于山间牧区,同时享受着当地居民的骂声和认可。阿布鲁齐的卡斯蒂廖内(Castiglione)出生的马可·夏拉(Marco Sciarra)于16世纪80年代后期在罗马涅做了好几年的民间英雄。他说自己是“上帝降下的惩罚,受上帝的命令专门针对放高利贷的人和所有不劳而获的人”,说是上帝让他劫富济贫,而且他还利用了当地人对西班牙人的敌意。那不勒斯传言“他很快就会来到这里自立为王”,这种传言直到他1593年被人刺杀才沉寂下去。传言里的叛乱比实际发生的多。英国政府十分担心英格兰中部1596年会爆发叛乱。像汉普顿盖伊(Hampton Gay)村的磨坊主罗杰·伊比尔(Roger Ibill)这样的一些人也认为叛乱应该发生(“肯定很快就要起义了,因为粮价太高了”),不过事实上根本没有发生。

但是,即使是从不完整的统计也能看出,起义和叛乱在欧洲西部、中部和北部遍地开花。有时这些起义能同时影响好几个地区(16世纪30年代、60年代、90年代和17世纪40年代)。许多起义能持续很长时间,它们发生在边境或难以到达的地区,以地方反抗力量为基础,因此可以延续数年。城市起义(1520年卡斯蒂利亚的公社起义、1539年根特起义)的大传统逐渐被更广泛的城乡冲突所吸收——这些冲突波及的范围远超一座城镇——从而融入宗教改革所引发的更宏大的政治宗教冲突。另一方面,小传统演化为民众暴乱的强大而持久的动力。平民百姓一直相信,如果“人民”的“共同体”的天然保护者没能履行职责,共同体就要自己保护自己。

这一时期抗争的规模让中世纪后期的民众起义相形见绌。1524—1526年的德意志农民战争是19世纪以前德意志土地上最广泛的一次平民抗争动员。战争顶峰时期,大概有30万名农民走上战场。1525年,整个符腾堡拿得动武器的人有多达70%加入了起义军。这场战争对路德改革造成了巨大的影响。1536年,2万人举着基督五伤(Five Wounds of Christ)旗——这是求恩巡礼(Pilgrimage of Grace)游行的标志——浩浩荡荡南下唐卡斯特(Doncaster)。1536—1537年法国西南部的克罗堪起义(Croquants’rebellion)是1358年“扎克雷起义”(Jacquerie)后法国最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据称1636年8月时参战的农民有6万人。政府被迫与起义军和谈。农民们拉帮结派,互相谈判协商,与周围的城镇谈条件签协议,还给自己找到了领导人。他们组建议事会宣传他们的不满,动员和强迫别人加入他们的事业,并且尝试与当局谈判。虽然这些运动各有各的起因,但是城市与乡村的抗争已经开始交织在一起,被更广泛的抗争运动和变革所裹挟。然而,支持抗争的各种力量的结盟是不稳定的,这反映了暴动政治的不可捉摸。

民众暴动更加多样化,规模也达到史无前例的程度。某种程度上,它是这一时期经济变化和社会凝聚力下降的结果。这一点特别明显地体现在16世纪到17世纪早期英格兰圈地运动引发的暴乱中。德意志农民战争中的反领主制和反农奴制诉求与16世纪末17世纪初上下奥地利的大规模农民起义同样体现了这一问题。与这一时期西欧城市爆发的数量稍逊一筹的粮食暴乱一样,这些冲突背后最重要的是物质矛盾——土地、资源、空间、粮食的权利问题。但是即使是在这些事例中,我们也不可能把抗争者表达的不满简化为经济问题。他们把自己放在“公共利益”(common weal)一边,另一边则是“富人”和“害穷人而死的人”。他们诉诸的是“古老的法律”(old law),希望恢复的是“古老的权利”(ancient rights)。德意志农民战争最广为流传的农民抗议书,著名的1525年3月《梅明根十二条款》(Twelve Articles of Memmingen),有一条重要的要求就是反对农奴制。但是这种反对是以要求社会公正的传统形式表达出来的,它采用了路德派福音的语言,对当局仍抱着尊重的态度:“一直以来领主都习惯于把我们当成他们的财产。这种做法应当受到谴责,因为基督已经用他的宝血救赎了我们所有人,从最低贱的牧人到最高贵的领主,没有例外。所以,《圣经》已经证明,我们是自由的,并且想要自由——但我们不是想要彻底的连当权者也没有的那种自由。”

民众暴动最普遍的背景原因是军事冲突及其对平民大众造成的后果。强制征兵,强制为军人提供住宿,部队行进时的恶意劫掠,社会秩序瓦解时地方投机分子的浑水摸鱼——16世纪最后十年法国内战中不时爆发的民众暴乱(诺曼底的戈蒂埃起义、佩里格的克罗堪起义、图卢兹以南地区的康帕内利起义)就是对这些恶劣影响的抗议。

新教改革带来的政治宗教变化也起到了助长民众暴乱的作用。这些变化影响到了宗教仪式,而仪式是地方共同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些变化还改变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足为奇的是,民众经常组织暴动来反对宗教改革(1536年的求恩巡礼、1549年的祈祷书叛乱),但是暴动也可以用来要求宗教改革。这一时期的抗争的最普遍目标就是与土地使用者交给领主的领主税差不多的交给教会的什一税。16世纪60年代的法国南部,尼德兰起义初年的尼德兰,清教徒普遍通过拒绝纳税来消极抵抗,除此之外,什一税也构成了匈牙利(1562年、1569—1570年)、斯洛文尼亚(1571—1573年)和上奥地利(1593—1595年、1626—1627年)多场起义的起因。在16世纪教派多元共存的新环境下,需要在新教和天主教中做出选择的不仅仅是君主、地方官和世家大族。这种选择撕裂了城镇和社区,分裂了人民和他们的领导人。

当这些分歧转化为极端暴力的时候,受过人文主义教育的人就会说,我们早就料到了:“人民”的意思就是残暴野蛮、难以预料的群氓。在连年的政治与宗教斗争中,小城罗芒(Romans)的居民在狂欢节期间决定,要在丰盛星期二的前一天(1580年2月15日)加入周边农村起义农民(所谓的民众联会——或者说“歹徒们”)的行列。那一天,工匠和农民在街头跳舞,恐吓富人道:“三天之后,基督徒的肉就只要六分钱一磅喽!”他们选出来的领袖让·塞尔弗(人称“球王”)坐在市长的客厅里披着熊皮大快朵颐,人们误传他吃的是人肉,而且他的追随者们还穿着显贵基督徒的盛装高呼“基督徒的肉只要六分钱喽”。城里的富人被这副食人的景象吓坏了,他们对这帮人发动了突袭,并且展开了持续三天的屠杀。1585年,那不勒斯愤怒的群众为了抗议高昂的面包价格,把地方官焦万·温琴佐·斯泰韦塞(Giovan Vincenzo Starace)以未能控制粮价为由私刑处死。他们砍断了他的四肢,拉着剩余的躯干穿过大街小巷和他被毁的住宅,最后还把他的肉一块块标价出售。在1626—1627年上奥地利的一场叛乱中,一个女人把一个受害的贵族的眼睛挖了出来,还用手帕把它们带回了家,另一个女人把这个贵族的生殖器切下来拿去喂了自己的狗。

国家和政治当局都会被卷入民众抗争,因为后者看起来是对前者的威胁。上层贵族努力把动乱转向对自己有利的方向,他们想借助动乱在过于强大的君主面前保护自己,并且影响政局变化。法国等国家的贵族都相信,他们有“造反的权利”,他们认为,在暴君侵犯贵族不可剥夺的自由时,他们有合法义务带头抵抗暴君。爱尔兰家族首领们显然也认为,他们有合法权利去召集各个“septs”(家族)反抗英格兰的统治,包括反对英格兰这个敌对的国家和英国国教这个异己的宗教,还有英国人殖民爱尔兰的趋势。但是贵族们是在玩一个危险的游戏,特别是因为许多民众叛乱的表象之下都涌动着反贵族情绪。英格兰祈祷书叛乱的口号是“杀光士绅,恢复亨利国王时代的《六条信纲》(Six Articles)和宗教仪式” 。1632年,法国西南部城市纳博讷(Narbonne)爆发叛乱,叛乱者把贵族叫作“Jean-fesses”(相当于英语里的“Jack-arses”,“蠢驴”之意)。1626—1627年奥地利叛乱期间有一首农民歌曲是这样开头的:“我们要横扫这片土地,领主老爷们都要逃离。”

瑞士常常被作为成功推翻贵族的榜样拿来引用。1594—1595年的克罗堪联会(League of the Croquants)期间,农民经常说到想要废除贵族特权,建立一个瑞士那样的民主政权。而且,君主也可以利用民众抗争,把矛头转向造反的贵族。一个突出的例子是16世纪末芬兰的“短棍战争”(Club War),当时瑞典摄政卡尔公爵(Duke Charles)煽动他手下的农民造反,“如果没有别的武器,那就用木桩或棍棒”,推翻那些仍然效忠于被废黜的瑞典国王西吉斯蒙德·瓦萨(Sigismund Vasa)的芬兰贵族。

国家变成了动乱的焦点,尤其是当斗争对象就是国家征的税的时候。随着财政国家(参见第十六章)的发展,动乱的矛头逐渐指向国家的角色、税赋的“不合古制”(novelty)和国家代理人的恣意妄为。法国政府开征盐税( gabelle )的企图引发了西南部的农民起义,起义直到1548年才宣告结束。盐沼在圣东日(Saintonge)和昂古莫瓦(Angoumois)是一门有利可图的生意。国家把收税的工作承包给私人税务员(private tax-collectors),从而直接获得一笔钱,私人税务员的副手们再把盐税承包人( gabeleurs )空降到各个市镇去征收盐税,而市镇则把这些外来的盐税承包人关起来或者杀掉,然后造反起事。这成了17世纪30到40年代法国的普遍模式,地方起义的目标变成了财政国家和维持财政国家的理财专家、包税人和总督。

抗争应该表现为支持有合法性的权威,抗争的目标应该是找回失落的“友爱与平等”的时代,这是农村和城市起义的小传统的本质要求。人们总是相信,国王是正义之源,只要他了解到人民的(被朝臣和宠臣掩盖或歪曲的)苦难,他就会救民于水火之中。1639年,诺曼底爆发“赤足汉”(Nu-Pieds)起义,抗议者们疾呼“废除盐税”,但是同时他们也在高呼“国王万岁”。他们在匿名宣言里表示想要回到国王路易十二时期的美好时代。1585年那不勒斯的起义者大喊:“差劲的政府去死吧,正义万岁。”

民众抗争中有一个万变不离其宗的主题,那就是救世主——一位“隐秘的国王”将奇迹般地归来,解百姓于倒悬。它与新教改革期间或以前城市环境里流行的千禧年派的预言相互呼应。1520年路德派的矛盾刚刚爆发时,德意志人民以正直之君先皇腓特烈一世(Old Emperor Frederick)的名义抒发愤慨。葡萄牙人一直坚信国王塞巴斯蒂昂一世(King Sebastian)并没有在1578年的摩洛哥之战中阵亡,而是依然健在,17世纪30年代的空想文学把他作为题材(大部分是改宗天主教的犹太人写的),自然界的奇妙现象被当作他要回来的征兆,连埃武拉大学(Évora University)的耶稣会士也撰文阐述他的归来。1606—1607年的波洛特尼科夫农民起义(Bolotnikov Rising)的背景是沙皇鲍里斯·戈杜诺夫(Tsar Boris Godunov)与冒充者伪季米特里(pseudo-Dimitri)——这个年轻人声称自己是真正的皇位继承人,他许诺要恢复和平,审判戈杜诺夫——刚刚结束的皇位之争。冒充者伪季米特里的承诺太有号召力,所以1605年戈杜诺夫死后,波雅尔们的领导下、得到哥萨克人和波兰人支持的保皇派起义把他送上了宝座。1606年10月,波洛特尼科夫的支持者打到莫斯科城下,却与他们最想争取的首都人民意见相左,所以被迫撤退。

如果抗争者都是“忠心耿耿”的人,都是在捍卫传统价值观,为什么这一时期抗争的对抗性变得这么强,并且遭到这么惨烈的镇压?除了少数几个例外,抗争绝大多数时候都是被武力镇压下去的。起义反抗领主的城市(1539年的根特、1548年的波尔多、1585年的那不勒斯)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城市的特权被剥夺,城墙被打破,市民被迫缴纳罚金。起义领袖被审判、拷打,然后公开处刑。1585年那不勒斯起义之后,800多人被审判,更有1.2万多人因为害怕随后的镇压而逃离城市。农民军几乎无一例外地被他们的对手以更高超的战术和更精良的装备打败。但是,败局已定后的蓄意屠杀才是大量死亡的原因。德意志农民战争期间,5 000多个农民死于1525年5月15日的弗兰肯豪森(Frankenhausen)战役。他们的对手雇佣长枪兵( Landsknechte )只损失了六个人,其中两人只是受伤而已。在德意志农民起义的1524年到1526年的两年间,大约有10万名农民被杀。1526年的莫哈奇之战前,已有数万名农民死于匈牙利叛乱。求恩巡礼被镇压后,造反的农民“像狗一样”被屠杀——这个说法来自鞋匠队长(Captain Cobbler),他是农民帮派的首领之一,此刻正在林肯监狱里等待自己的命运。“我们真是蠢到家了才没杀掉那些乡绅,我早知道他们会背叛我们。”他回想道。祈祷书叛乱在1549年8月结束之前,有5 000多个农民死于各种各样的冲突。仅仅是在克利斯特希思(Clyst Heath)之战前,就有900个被捆绑封口的战俘在十分钟内被割了喉咙。1573年克罗地亚农民起义的最后一场战斗中,皇帝马克西米利安二世(Emperor Maximilian II)夸耀说他们杀了4 000个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农民。在1626—1627年的上奥地利起义中,据说有超过1.2万个农民被杀。1637年佩里格(Périgueux)附近的索沃塔(Sauvetat)战役后,战场上留下了1 000具农民的尸体。从16世纪到17世纪,死于起义的人远远多于死于宗教冲突中被列为殉道者的人和因为使用巫术被判处死刑的人。

起义领袖遭到的惩罚格外残酷,为的就是以儆效尤。罗马尼亚人多热·捷尔吉(György Dózsa,一说姓Székely)原本是雇佣兵头目,后来变成了匈牙利东部起义的领袖。这场起义以农民为主,1526年以特梅斯瓦尔(Temesvár)战役的惨败告终,多热被捕后被判处死刑,他被逼坐在冒着青烟的铁王座上,头顶火热的铁王冠,手持烧红的权杖;烧热的火钳插入他的体内,他的叛军同僚们被要求从被火钳插过的地方咬下他的皮,吃掉他的肉。上奥地利的亚当·冯·霍贝施托夫伯爵(Count Adam von Herberstorff)强行给豪斯鲁克山区弗兰肯堡(Frankenburg am Hausruck)派了一个天主教神父,于是当地的路德派农民起兵造反。伯爵宣布大赦普通农民,但是把造反领袖都抓了起来,(按照当时军队通行的做法)把他们分成两组,让他们两两掷色子决定谁死谁活。36人因此被处以绞刑,这一事件引爆了上奥地利的大叛乱。

起义领袖的悲惨结局不仅是为了打消其他人造反的念头,也是为了震慑地方上的要人和首领。这是“绝对服从上帝与君主”的理念最关注的目标,君主颁布的法令和写给地方官员的建议书中充斥着这种绝对服从的理念。此类文字不遗余力地强调叛乱的危险后果,它们大部分的措辞都针对民众的领导人。“如果人人都是统治者,那么谁来服从呢?”求恩巡礼发生后,一本小册子这样问道。“不,不,只有勤劳才能致富,如果一个社会利欲熏心、抗拒法律、上下颠倒,那么财富就会一去不复返。秩序,必须要有一种秩序,最擅长统治的人进行统治,最适合被统治的人接受统治。”这些谈论政治服从的著作的语气比以往更加专制,这反映了作者想要教育的地方领导人基数庞大,差异巨大,可他们正是国家倚赖的支柱。此外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人文主义者希望把公权力的行使和公共福利的实现联系起来。于是一直以来都有这样一种危险:地方官员和小贵族可能分不清他们的忠诚到底归属于谁——忠于人民,还是忠于国家。按照新教徒颇有影响力的观点,“下级官员”(绝大多数担任公职的人都可以被算作下级官员)负有对上帝和人民的使命,如果上级统治者没有履行好自己对上帝的使命,那么下级官员可以抗命。因此统治者很难确保这支逐渐壮大的下级官员队伍的忠诚,而且困难时期统治者的权力全靠这群下级官员的支持。

因此,尽管民众起义遭到了严厉的镇压,绝对服从也被竭力鼓吹,而抗争往往能达成它最初的目的。德意志农民战争彻底失败了,但是随后于1526年6月召开的施派尔议会(Diet of Speyer)通过议案减轻了农民阶级的负担。1526年蒂罗尔起义被镇压之后,《土地条例》在土地所有权的权利和皇室领地的劳役限制上向农民做出了让步,且关于狩猎和捕鱼的法律也得到了修改。社会抗争结束之后,新征的苛捐杂税或被撤销,或被推迟,统治者还保证会纠正错误,这不是因为人民赢了,而是因为统治者不得不承认地方领袖的力量。他们为缓解城乡经济变化造成的不利影响所做出的努力——实施价格控制、颁布法令打击囤积谷物的行为、推出济贫措施、买进粮食再降价卖出——有助于解释为什么明明西欧的社会凝聚力正在瓦解,此后却没有出现更加严重的起义。

即便如此,谈论抗争还是会被视为煽动叛乱,或是被看作别有用心。部分原因在于,关于抗争的言论被传播得比以往更广,因此更容易遭到操纵和误解。统治者对煽动叛乱的言论变得更加紧张——宗教改革之后,统治者开始更加坚决地调查和检举此类言论。1596年,牛津郡木匠巴塞洛缪·斯蒂尔(Bartholomew Steere)对别人说:“西班牙的平民早就起义了,他们杀了西班牙的绅士老爷,然后从此过上了好日子。”其实别人误会了他的意思,不过英格兰政府还是以煽动叛乱的罪名把他处死了。从16世纪中期起,奥格斯堡富格尔(Fugger)家族的银行开始发布时事通讯,追踪报道民众叛乱的进展。抗争者出版的或以他们名义出版的小册子让更多的读者了解到他们的不满和要求。17世纪40年代,民众起义相互借鉴的可能性变得十分明显。威尼斯驻巴黎大使巴蒂斯塔·纳尼(Battista Nani)在1647年9月论及两个月前爆发的那不勒斯起义的影响时写道:“现在这里的人都觉得,那不勒斯人的做法太明智了,想要摆脱压迫就要像他们那样做。但是政府也意识到,容许人们上街喊出他们对那不勒斯叛乱的支持已经造成了很多麻烦。因此,政府已经采取措施禁止出版物再报道关于它的新闻。”信息流动的力量既传播了革新的技术——进而在物质上改造了基督教世界——也传播了抗争的讯息,抗争本身就是基督教世界社会凝聚力衰落的体现。 DpWtJY6QJxn3QMytG8GKAflIb0Erm6qalLgSbmHC8MsBwsprelwNd0rgAK9nN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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