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术是用精神力量控制他人思想和行为的一门学科和艺术,它包含开发个人精神力量和指挥他人思维活动的知识和方法。
术语“催眠术”(hypnotism)源于希腊语的“睡眠”(hypnos)一词,但如今该词早已积累了更多含义,囊括了许多科学现象。用“hypnotism”(睡眠)来指代“催眠术”实际上是用词不当,因为不是所有的催眠术都需要使受术者进入“催眠”或“类睡眠”状态。
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催眠术的执行,都需要将受术者引入“类睡眠”状态,因此用“hypnotism”(睡眠)来指代还包含其他非睡眠现象的“催眠术”这个整体,也不算过分牵强。所以,人们用“催眠”来指代催眠术的整体集合,而用“催眠状态”(hypnosis)来特指受催眠后进入的“类睡眠”状态。
“hypnotize”(催眠某人)的字面意义为“将某人带入类睡眠状态”,但它不是唯一能够实现“精神控制”的方法。“hypnotize”如今多用于指代对他人进行精神和行为控制,无论他人是否处于“类睡眠状态”。发言者可以在演讲中催眠其听众,而商人可以在沟通中催眠其客户。
“催眠后暗示”(post-hypnotism或post-suggestion)指的是受术者在催眠状态时受到的暗示,在被唤醒后,仍然会在指定的时间执行指定的事项或行为。
“自我暗示”(auto-suggestion)是人在被催眠后对自我进行的暗示。例如,在催眠状态中受术者对幻想出的不公正之事感到愤怒时,他就会给出自我暗示,对某事或某人产生持续的怨恨和憎恶。该术语同样可以表示进行自我催眠时对自己的暗示,一个常见的例子就是在睡前暗示自己要在某个特定时间醒来。
“施术者”(operator)是对他人进行暗示,引导他人进入“催眠状态”的人。
“受术者”(subject,也称被试者)指受到催眠,能够有效接受暗示并按照暗示内容行事的人。
“麦斯麦术”(mesmerism)是催眠术的一种,该术语如今用于指代制造“类睡眠”状态的方法,“麦斯麦术”的命名是为纪念弗里德里希·安东·麦斯麦医生。
“动物磁力”“磁影响”“催眠影响”等术语都用于表示能够影响和控制他人精神的力量。
“席会”(sitting)指受术者自愿、非公开地接受他人催眠。
“集会”(seance,该词在通灵学中被译为“降神会”)指有若干人员出席的催眠展示活动。
“催眠展示”是指公开表演不同层次的催眠术,可以是为娱乐消遣,也可能是以科学研究为目的。